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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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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斌书读书报告(更新至2020年9月17日)

2020.8.11-9.14
欧文•戈夫曼:
1.《日常生活中的自我呈现》
2.《污名》
米歇尔•福柯:
3.《古典时代疯狂史》
4.《性经验史》
5.《不正常的人》
6.《必须保卫社会》

一、表演的艺术以及污名在日常生活中的自我呈现
(一)表演的艺术
个体作为社会人,身处多个社会群体之中,扮演多重社会角色。一旦与他者接触,必然泄露关于自身的信息,或为外表,或为举止,或为性格,或为社会经济地位等。他人按照以往和类似的人的交往经验,形成对个体的初步认知和印象。人生如舞台,根据舞台设置的变换,个体呈现了一次又一次精彩的表演。表演也不总是成功的,为了避免表演崩溃,演出者需要掌握印象管理的艺术。
一场完整的表演,不是演员个人的独角戏,而是在特定的情境定义下,由观察者(观众)协助完成。在戈夫曼看来,表演是在人际互动中完成的。他认为,“任何一种情境定义都具有明显的道德特征”,也就是说,在特定情境下,个体有权要求他人以适当的方式评价和对待自己。演员和观众的角色是相对的,在个体角色扮演时,他是演员,而在观众对此给予回应时,观众也就成了演员。一般而言,我们常把戏剧支配性的角色视为演员。在具体的社会情境下,同一常规程序往往由相互协同配合的任何一组人完成,这是“一群个体的集合,他们通过相互间的密切合作来维持一种特定的情景定义”,戈夫曼称之为“表演剧班”(简称“剧班”),剧班的特例是单独一个人表演常规程序。于观众而言,所有相互配合的表演者形成一个剧班;于表演者而言,所有观众也组成一个剧班。为了保证演出效果、角色扮演成功,这两个不同的剧班会被分隔开,保持一定的距离。
“表演者的目的是维持特定的情境定义”,让表演呈现一种“理想化的景观”,符合社会期待。个体为了让表演促成良好的印象,分别在不同的区域内排练和表演。观众见到的表演只是表演者最终的呈现,这一过程是在前台区域完成的;而在表演正式面向观众之前,表演可能并不符合社会期待,表演者的行为也可能与促成的印象并不一致,展现这些不成熟的表演的地方就是后台区域。就特定表演而言,前台与后台无明确界限。当观众不在场时,表演中的合作者可能表现得相当亲密,前台也在此时向后台转换;而当一个人完全适应自身前台区域活动的时候,可能会把后台放松也当成表演,在某种程度上,后台也是前台。
观众通过观看剧班表演建立起对表演者的印象,而在演出过程中,观众接收到关于演员的许多信息,这些信息可能利于建立良好的印象,也可能是“破坏性信息”,随时可以让表演崩溃。“破坏性信息”常常通过个体无意识中流露出来的表达暴露于人前,可能是一个无意的动作,也可能是不合时宜的闯入,进而使表演者受到威胁,感到慌乱、不安、尴尬、紧张等,也将表演者隐藏在面具之后的个体形象强加给观众。因此,为了防止尴尬事件的发生,保证表演顺利进行,表演者采取以下防卫性措施:第一,戏剧表演的忠诚。首先要求在剧班内部发展高度的内群体团结,使剧班成员忠于自己的表演,严守剧班表演的秘密,禁止他们向观众泄露他们表演印象的重要意义;也要求定期变换观众,避免表演者与观众之间建立情感纽带,预防剧班成员将情感关系置于剧班利益之上。第二,戏剧表演的纪律。为了维持剧班表演,剧班的每个成员都遵守戏剧表演的纪律并在呈现自己的角色时对其加以利用。这样的人是“克己自制”的,是足够理性的,他牢记自身的角色,不会在表演角色时犯无意姿态和失礼等方面的错误;他有较强的表演能力,能够控制自己的面部表情和说话的声音,隐藏自己实际的情感反应。第三,戏剧表演的谨慎。为了剧班的利益,要求表演者在表演时审慎缜密,对可能发生的意外预先做好准备;要求剧班选择忠诚的和有纪律的成员,并明确了解成员忠诚和遵纪的程度;也试图选择一种观众,而这种观众能造成的麻烦最小。既然完整的表演呈现出的是一种社会互动,剧班表演的成功就不仅仅靠表演者自身,还有赖于观众和局外人的主动配合。“局外人”是处于特定情境之外的人,由于某些原因,可能会进入未受邀请进入的地方,他们在意识到将要进入这样一个地方之前,经常会给在场的人一些警告或提示,让在场的人有时间及时调整自己的表情和举止表现,或者置身事外,不注意正在进行的互动,主动将自己隔离开。表演者可能会一时疏忽,暴露出促成的印象与泄露的现实之间的差异,观众也许会对此乖巧地“视而不见”,或者欣然接受人们为此所做的辩解,甚至与表演者达成共谋,来帮助他们摆脱困境。
(二)污名在日常生活中的自我呈现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有这样一类常见的人:他们可能痛恨各种身体残废,可能存在软弱的意志、专横或不自然的情欲以及不诚实的性格缺点,也可能因种族、民族和宗教信仰等受到歧视,戈夫曼称他们为“蒙受污名者”。他们有共同的特点,他们与常人相比,显得与众不同,这种不同指的是在人际关系中具有的某种令人“丢脸”的特征,这种特征使其拥有者具有一种“受损身份”,也就是“污名”。在各个国家的总人口中,蒙受污名者毕竟是少数,也就不可避免地要与常人处在同一“社会情境”中,而他们并不确定常人“真正”怎么想他,怎么看待他,他会选择“装”,进而管理自己尚未披露的丢脸信息。
社会信息容易通过标识传递,因此,策略之一是隐瞒或抹去已成为污名符号的标记。比较典型的例子是更名,“网红”人设崩塌、罪犯刑满出狱,为了重获新生,往往会换一个名字,以新的个人身份出现在大众眼前,而不时刻关注或从未关注过这类人的普通人很容易就被隐瞒,进而以常人的目光接受这些人,污名也就成功被抹去。策略之二是把自己蒙受污名的缺点的标记呈现为具有另一种特征的标记,而这种特征的污名程度更低一些。例如,心智缺陷者的家人在有客人的情境下,会提前嘱咐其保持安静,不乱跑,由此客人可能认为此人只是有些呆愣、沉默寡言,而不会断言此人心智不健全,成功掩饰缺陷。策略之三是会丢脸者在对付危险时把世人分为两拨,对大的那拨什么都不说,却主动将信息暴露给小的那拨,以寻求他们的帮助,协助他们伪装。例如,在中国的社会环境下,同性恋群体尚属于亚文化群体,不被中国主流文化认可,甚至因此遭遇异样的目光,而为了掩饰自己的性取向,同性恋者可能会向最亲密的朋友摊牌,或者向中介诉说自身的需求,通过租男(女)友,解决面临的困境。以上三种策略针对的是会丢脸者的处境,主要在于管理信息,而于丢脸者而言,主要在于管理紧张关系。针对这两类蒙受污名者,一种重要的方法是打掩护,即不管有关污名的信息暴露与否,都努力约束那些最容易被当做污点的缺点,不让它们显示出来。例如,一个胆小怯弱的人在公共场合发言、做演讲,为了让自己在现场表现得从容镇定,会私下演练无数次,以防止性格上的缺陷曝光,保守自己的秘密(面容有损伤者会通过各种各样的方式装饰自己,转缺陷为优点)。
二、惩戒权力与生命权力
已经提到过,古典时代,也就是17、18世纪和19世纪欧洲的社会现象是福柯的关注重点,同样,知识、话语与权力也贯穿福柯研究的始终,他主要从监狱、精神病学、临床医学、疯癫以及性等几个方面展开研究。
(一)何谓权力?
福柯所理解的权力不是“特定的权力”,也即确保公民们被束缚在现有国家的一整套制度和机构之中,不是一种奴役的方式,也不是一套普遍的控制系统,而是“多种多样的力量关系,它们内在于它们运作的领域之中,构成了它们的组织”。权力来自各处,无所不在,它在每一时刻、在一切地点,或者在不同地点的相互关系之中都会生产出来。
在19世纪之前,与规范性知识相关的惩戒权力发挥着重要作用,而到了19世纪,出现了一个新的基本现象,即负担起生命责任的生命权力。
(二)惩戒权力与生命权力
惩戒权力是个别地运用于肉体的权力,通过惩罚机关的监视技术、规范性的制裁和敞视的组织运行;生命权力是总体上运用于人口、生命和活人的权力。惩戒试图支配人的群体,以使这个人群可以而且应当分解为个体,被监视、被训练、被利用,并有可能被惩罚的个体,惩戒肉体的技术围绕肉体,产生个人化的后果,它把肉体当作力量的焦点来操纵,它必须使这些力量既有用又顺从;生命权力也针对人的群体,但不是使他们归结为肉体,而是相反,使人群组成整体的大众,这个大众受到出生、死亡、生产、疾病等的影响,生命调节的技术作用于生命,带来的后果是人口的大众化。惩戒权力的主体是揭示经常性监视形式的制度的惩戒机关,诸如军队、学校、家庭、工厂等规训机构;生命权力的主体是国家机关(主要是政府)。但国家与制度之间不是绝对对立的,两者铰接在一起。我们常见的警察这样的机关就既是惩戒机关,又属于国家机关。
从政治权利的角度看,17世纪以前,在“旧制度”的君主专政时期,君主掌握着“生杀大权”,拥有“让”人死或“让”人活的绝对权力,而随着死刑的废除,这一权力逐渐被“让”人活或“不让”人死的权力所取代,也就是管理生命的权力。惩戒权力和生命权力不是相互排斥的,两者共同构成管理生命的权力的两极,并通过一种中介的关系来相互连结起来。以性的领域为例,性处于“身体”和“人口”的连结点上,成为以管理生命为中心的权力的中心目标。一方面,性是完全肉体的行为,站在医学的角度,性如果没有被纪律化和规范化,会因为性放纵受到疾病的侵袭,过度手淫的儿童将一生疾病缠身。此时,家庭和父母将承担起密切监视和控制孩子的责任,严格执行医生的医嘱。另一方面,通过生殖效果,性直接作用于人口。放纵的、变态的性被认为有遗传效果,干扰后代的发展,乃至影响种族、人类的未来和社会有机体的生命力。因此,国家试图控制可能在活着的大众中产生的一系列偶然事件,以维持人体的总体平衡。(希腊城邦政治的道德禁忌和性抑制,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
对于惩戒权力,在关于《规训与惩罚》的总结中已有较多阐释,这里不再展开,这里想要强调的是关于生命权力的比较极端的例子,也即种族主义和种族战争。在福柯看来,从人类的生物学连续中,出现了种族、种族的区分、种族的等级以及种族的优劣,导致权力将人口当作各种族的混合体来对待。从生物学的角度,他人的死亡就是对自己的生物学的巩固。只有低等生命消失、不正常的个人被清除、人类退化者不断减少,作为“类”的整体生命才会更加健康,更加纯粹。因此,这成为发动种族战争,消灭对立种族,以维护自身种族生命权力的重要缘由(社会达尔文主义,人类也存在自然选择,弱肉强食,优胜劣汰)。以纳粹德国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的民族清洗(种族灭绝)为例,对犹太民族的大屠杀为最。希特勒是社会达尔文主义的狂热信徒,他认为雅利安人与犹太人人种处于无法调和的对立面,雅利安人高贵且富有英雄气概,是世界上最优等的民族;而犹太人懒惰成性,道德败坏,是一群乌合之众,更是德意志民族的败笔,故只有让犹太人从地球上消失,才能一洗德意志民族的耻辱,保证这一民族的优势。因此,犹太民族一度遭遇灭族的劫难。
在规范化社会,惩戒技术和调节技术是相辅相成的。一方面,通过对个人肉体的规训,个人极大可能成为遵纪守法的公民,维持社会秩序的稳定;另一方面,通过对人口的及时调节,维持人口的基本平衡,不至于让社会陷入波动起伏的混乱之中。

2019年10月
涂尔干(6本):
1.《社会学方法的准则》
2.《自杀论》
3.《社会分工论》
4.《职业伦理与公民道德》
5.《原始分类》
6.《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

《社会学方法的准则》
在社会学诞生并发展的进程中,涂尔干认为斯宾塞、密尔等社会学家很少留意于概括和界定社会学方法的准则,故他制定出在他看来更切合社会现象的特殊性的方法。
涂尔干在书中指出,社会学的研究对象是社会事实,实际上本书探讨的就是适合研究社会事实的方法。他把社会事实定义为:一切行为方式,不论它是固定的还是不固定的,凡是能从外部给予个人以约束的,或者换一句话说,普遍存在于社会各处并具有其固有存在的,不管其在个人身上的表现如何,都叫做社会事实。在这个定义中,包含社会事实的几个特点:第一,客观性(外在性)。社会事实独立于个人意识之外,不因个人意识而转移。第二,强制性。对个人予以约束,让个人服从,一旦反抗,将招致惩罚。第三,普遍性。社会事实因集体或团体而存在,因集体而具有普遍性,而不是因普遍性才成为集体。
科学发展到这个阶段,研究的不是事物或现象本身,而是已经在头脑中成形的概念或观念;即使利用事实,也只是去证明这些观念或根据它们所得的结论,难免主观臆断。因此,第一条也是最基本的规则是:要把社会事实作为物来考察。不是说社会事实一定是有形之物,而是说我们应该使社会现象与在头脑中把它们表象出来的主体分开,而对社会现象本身进行考察,并且要遵循以下准则:
1.必须始终如一地摆脱一切预断。在研究社会事实的过程中,不先入为主,做到价值无涉。
2.确定研究对象的方法:根据其共同的在外特征对社会事实进行分类。
3.这些在外特征应该尽可能是最客观的。即要从社会事实脱离在个人身上的表现而独立存在的侧面来理解社会事实。
在根据以上准则观察社会事实时,涉及两种事实,一种是正常现象,另一种是病态现象,为了对其进行区分,涂尔干归纳出三条准则:
1.一个社会事实一般发生在进化的一定阶段出现的一定种的社会里时,对于出现在这个一定发展阶段的一定的社会类型来说是正常的。
2.指出现象的普遍性是与所研究的社会类型中集体生活的一般条件有联系的,就可检验上述方法的结果。
3.当这个事实与尚未完成其全部进化过程的社会种有关时,这种检验就是必不可少的。
由于正常现象和病态现象的区分是放在一定的社会种下考察的,需要对社会种和社会类型进行研究。涂尔干提出了分类的原则:首先,以最简单的社会或单环节社会为基础,根据社会表现出的融合程度对社会进行分类;其次,再在各类社会的内部根据最初的多环节是否完全融合为一体区分出各类变种。借此,他已经区分出单环节社会、简单的多环节社会、简单合成的多环节社会和双重合成的多环节社会。
划分社会种,是为了便于解释事实而对事实进行归类的方法,解释社会事实的方法是什么?在解释一种社会现象时,要进行因果分析,即必须分别研究产生该现象的原因和它所具有的功能。社会事实的决定性原因,应该到先于它存在的社会事实中去寻找;社会事实的功能应该到它与某一社会目的的关系中寻找。社会现象的变化随社会各部分的合成方式的变化而变化,故一切比较重要的社会过程的最初起源,应该到社会内部环境的构成中去寻找,而这种环境中存在两种能够影响社会现象发展的两种属性:社会容量和动力密度。在用社会事实解释社会事实的求证过程中,采用比较方法或间接的实验方法,而共变法是社会学研究的最好的手段,发挥验证因果关系的作用。

《自杀论》
《自杀论》是在《社会学方法的准则》的指导下完成的,是涂尔干实证研究的代表。涂尔干不把自杀仅仅看成是孤立的、需要一件件分开考察的特殊事件,而是把一个特定社会在一段特定的时间里所发生的自杀当作一个整体来考虑,即把自杀看作社会事实。他认为每一个社会在它历史上的每一个时刻都有某种明确的自杀倾向,通过被考察社会所特有的自杀率来衡量这种倾向的强度。本书从自杀的影响因素,自杀的类型以及如何影响自杀倾向几个方面展开。
通过统计分析发现,神经衰弱、精神错乱、酗酒、种族、遗传、气候、季节性气温以及仿效对自杀的影响十分有限,且总是在社会因素的土壤下发挥作用,因此自杀人数的多少取决于社会条件。根据社会(集体)对个人的控制力度(整合程度)或者说社会与个人结合的紧密程度,涂尔干把自杀分为三种类型:利己主义的自杀,利他主义的自杀以及反常的自杀。利己型自杀在文明社会比较常见,主要来自脑力劳动者阶层。在这种社会里,个性凸显,个体聚焦于自身,思考和内心生活是他的全部活动,漠视、厌恶外界,缺乏集体生活(极端的个人主义),看不到他可以追求的目标,找不到个人的价值,没有理由活下去。在利己型自杀下,自杀人数的多少与个人所属群体一体化的程度成反比。宗教、家庭团体和政治团体对个体的整合度越强,集合体越是统一和牢固,防止自杀的免疫力就越大。利他型自杀常发生在低级社会,集体的凝聚力强,个人与社会的融合度高,对集体高度服从,自我克制倾向、自我牺牲精神以及非人格化特征明显,主动性弱,个性消失在集体中(过度的利他主义,社会整合过度),找不到生命的价值。利他型自杀包括三种不同形式:义务型利他主义的自杀、非强制性利他主义的自杀和强烈的利他主义的自杀。军队是利他型自杀的典型。反常的自杀由社会混乱引起(人们的行动缺乏适当的规范,由此引起痛苦),主要来自工业界或商业界。在这种类型的自杀下,社会成员追求无限制的欲望,而他的能力不能满足他的要求时,就会感到绝望。经济危机和离婚制度之所以使自杀人数增加,是因为原有的集体秩序和平衡状态被打乱,不能适应新的条件,需要一种集体权威对其进行调节。这些类型在实际生活中并不总是以孤立和纯粹的状态表现出来,而是往往互相结合,从而产生一些复合类型,即反常的利己主义自杀、反常的利他主义自杀和利己-利他主义自杀。
具有某种强度的自杀倾向是正常的社会学现象,但是当自杀率发生严重又迅速的变化时就成为病态现象,如何影响这种病态的自杀倾向?随着科技的发展,文明的进步,利他主义的自杀逐渐退出历史的舞台,因此我们的关注点在利己主义自杀和反常自杀的病态发展上。纠正这种弊病的唯一办法,是使各种社会群体具有足够的稳定性,以便这些群体更加牢靠地留住个人,个人更加依恋群体。而宗教、政治团体、家庭团体的变化使其不再具有从前那种预防自杀的作用,因此把目光转向职业团体或行会。职业团体因其普遍性和广泛性而具有一种集体意识,重塑道德环境,调节社会职能,使这些职能摆脱无组织状态,并与国家一起维持社会的正常运转。
自杀倾向的病态发展源于社会没有对个体充分起作用。涂尔干将以自杀的不正常发展为其症状的弊病称之为道德上的弊病,而集体中存在一种道德力量,规范其成员。

《社会分工论》
涂尔干在开篇就指出,分工的作用不仅限于创造文明,更重要的是带来社会团结。法律作为社会团结的表征和主要表现形式,涂尔干据此对社会团结的类型进行划分。法规分为两类:一种是与压制性制裁有关的法规,以报复共同意识的破坏者为目的,另一种是与恢复性制裁有关的法规,以拨乱反正,恢复混乱不堪的关系为目的;分别对应社会团结的两种类型:机械团结和有机团结。机械团结主要存在于低级社会,以氏族为基础的环节社会占据主导。机械团结的社会以集体意识为基础,个人是社会化的,个人意识具有相似性,个人类型失去发展空间,个性淹没于集体中;而有机团结的社会以社会劳动分工为基础,个人的独立性强,个人人格逐渐发展完善,个性得以彰显,个人意识的异质性、差异性大,各领域的专业化程度高,推动个人之间的协作和合作,社会各要素间的联系和依赖性增加。值得注意的是,两种社会都有其道德支撑。
分工形成、发展的原因有哪些?随着环节结构逐渐消亡,环节社会丧失了自己的个性,分割各个环节的壁垒被打破,各个环节连接起来,原来相互分离的个人结合在一起,社会关系变得越来越多,组织结构渐渐产生,继而劳动分工也合乎规律地发展起来。原有的平衡状态被打乱,社会的流动性增强,社会逐渐扩大、逐渐密集,社会容量和社会密度得到发展,是分工变化的直接原因。由此,社会覆盖更大的范围,共同意识更加抽象和普遍,非确定性特征明显,对个人的控制减弱,遗传对人产生的作用也越来越显得微不足道,个人得以自由变化和发展。面对新的生存条件和社会环境,惟有分工能实现新的平衡。
分工可以带来社会团结,也有很多病态的形式。涂尔干把他研究的例外现象划分成三类:失范的分工,强制的分工以及反常的分工(不适当的分工)。失范状态的产生是因为执行社会功能的各个机构间的关系还没有得到规定,新的规范体系尚未建立;强制的分工的形成原因是外在竞争条件不平等,真正的公正还是一种理想;反常的分工是由过于发达的分工带来的,过于细致的分工使个人失去活力,彼此间缺少共同协作,团结的纽带松弛,松散和混乱的状态产生。
就目前而言,社会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超出环节类型以外,原有的道德逐渐丧失了自己的影响力,而新的道德还没有迅速成长起来。传统失势,各种功能尚未达成协作,社会陷入混乱失序状态。要想重构社会秩序,我们的首要任务就是要为我们自己确立一种道德。

《职业伦理与公民道德》
法国大革命后,政治危机和社会危机严峻,整个社会所处的失范状态,其原因恰恰在于社会政治的运行革除了一切传统因素的作用,一方面,个人不再受到传统的家庭、共同体和职业群体的保护,因社会疏离而成为极端自我主义的原子性个体,另一方面,政治体也因缺乏社会中间团体的保护带,而沦入到不断革命的怪圈中。本书立足于在传统与现代之间找到一种中介环节,使个体重新获得群体的依恋感和道德上的自足,同时让现代民主政治既能有效组织经济生活,也能充分代表公共政治诉求,找到重建社会的基本路径、现代国家构成和建设的途径,将社会与国家重新结合。
职业伦理与公民道德共同构成了每个历史时代的公共规范生活,而现代社会面临着严重的道德失范状态,规范性社会生活的恢复需要将职业伦理与公民道德有效结合起来。道德源于社会(集体),道德体系的运转需要群体权威的保护。与其说是道德失范,不如说是承载道德规范的集体无法承受新的压力、适应新的社会条件,最终分崩离析,涂尔干由此追溯到罗马及中世纪时期的法团,即职业群体的前身。法团在罗马时期是一种宗教社团,工匠在其中享受共同的仪式,共同的宴会,共同的节日,共同的庆典;中世纪时期的法团对雇主与雇工、商业贸易往来等做出规定,为其成员创造了道德环境。发展到后期,城镇崛起,法团构成了公社的基本要素,为整个政治体系奠定了基础。大工业覆盖范围广,法团已经无法适应和规定这种生活,因此走向衰落。新的组织尚未成形,家庭群体的权威随着劳动分工的发展式微,社会生活、经济领域缺乏职业伦理,形成道德真空,陷入混乱无序的状态。政治社会由各种不同的家庭群体和职业群体组成,国家是其最高机构,是次级群体本身组织化的核心,次级群体的衰落直接作用于国家。在民主制下,一方面,个人与国家直接对话,过远的距离、复杂多变的个体只能让国家发现所谓“大多数人”最普遍的观念和意志,不能为社会生活提供实际帮助;另一方面,国家只能紧密地依赖于个体,按委托人的意志,失去自主性,难以形成约束个人的强有力的权威。因此,政治疾病与社会疾病同出一源:缺少能够将个人与国家连接起来的次级组织。地方群体因人口的流动性而不具备稳定性,容易分解,能起到缓冲作用的只能是职业群体。此时的职业群体不同于早期的法团,而是服从中央机构指导的下属机构和地方机构。职业是多样性的,涵盖多个领域,职业伦理也有多元化特征,符合各个工业部门发展的需要。自此,个体受到双重道德纪律的约束,一个是规范职业生活的职业伦理,一个是规定了政治社会中公民权利-义务关系的公民道德。
个人、以职业群体为代表的次级群体与国家之间形成和谐稳定的关系。一方面,国家超越于次级群体之上,通过控制防止它们在个人之上构成压制性的作用;要想国家不压制个人,则需要次级群体中集体力的约制,达到平衡状态,解放个人人格。

总:
一、研究背景
工业革命以及法国大革命的冲击直接扰乱了法国社会原有的平衡状态,原有的规则与规范无法适应新的社会环境,而新的规范尚未建立,社会处于混乱失序状态,政治危机、经济危机以及社会危机严峻,而涂尔干社会学的研究目的就是重建社会规范,恢复社会秩序,找到现代国家构成和建设的路径。
二、研究方法
涂尔干认为社会学的研究对象是社会事实,因此,研究社会学也就是研究一系列的社会事实。对于社会事实的研究,涂尔干要求把它当做物,而不是头脑中已经成型的观念用社会事实解释社会事实,即对社会事实进行因果分析,阐释社会事实产生的原因及其带来的功能。
三、研究内容
在《自杀论》、《社会分工论》以及《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中,涂尔干践行了社会学方法的准则,研究了自杀、社会分工以及宗教三类社会事实,首先寻找其产生的原因,然后再考察其功能。
涂尔干认为社会学研究的主要是正常现象,因此对自杀现象以及社会分工中的正常现象作出大篇幅的阐述,而无论是自杀、社会分工还是图腾制度,涂尔干都将其产生的原因归于社会。换言之,这三类社会现象都涉及社会与个人的关系,也即社会对其成员(个体)的整合程度和控制力度。在《自杀论》中,涂尔干将自杀分为三类:利己型自杀、利他型自杀以及失范型自杀,而分类标准即社会对个体的整合程度。在利己性自杀与利他型自杀中,社会对群体成员的整合力度和约束作用都很弱;不同点在于利己型自杀是由极端的个人主义引起的,在此基础上,个人主义兴盛,原子化的个人缺乏各级社会组织的保护,集体力量和集体情感薄弱,而失范型自杀是由于人们的行动缺乏适当的规范以及由此引起的痛苦而导致的(与社会进步相随的秩序瓦解,原有的社会平衡被打破)。在利他型自杀中,自杀的主要原因是社会的整合过度,社会把个人严格地置于自己的控制之下,个体自身的生命毫无价值,只是集体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至今仍存的典型代表则是军队。在《社会分工论》中,社会容量和社会密度的发展,是分工变化的直接原因。社会覆盖更大的范围,集体意识更加抽象和普遍,非确定性特征明显,对个人的控制减弱。在《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中,宗教研究的焦点在于最基本、最简单的原始宗教——图腾制度。图腾崇拜与氏族这种特定的社会组织形式有着密切的联系,图腾本原是氏族本身。氏族成员在图腾制度中加以膜拜的是一种宗教力,这种力基于社会对个体的绝对权威,具有强制性。个体一旦违背,便会招致惩罚,包括肉体上的痛苦以及社会上的舆论压力的谴责。
一般而言,社会分工能够带来社会团结。分工推动专业化的发展,个体间的差异性也会越来越高,个体只能通过合作和协作才能满足自身的需求,社会关系增加,社会各要素间的相互依赖性和联系加强,形成有机团结。宗教的功能表现在物质和精神两方面,物质上表现为确保图腾物种的繁殖,更重要的是精神方面的巩固社会自身。宗教情感主要产生于氏族部落聚会时的集体欢腾,而一旦散会,集体欢腾下的亢奋状态就会消散,因此图腾制度下周期性的膜拜仪式使个体聚集起来,避免社会情感的枯竭和消失,维持社会活力。
社会事实也不总是正常现象,也包含反常现象。具有某种强度的自杀倾向是正常的社会学现象,但是当自杀率发生严重又迅速的变化时就成为病态现象。随着科技的发展,文明的进步,利他主义的自杀逐渐退出历史的舞台,因此我们的关注点在利己主义自杀和反常自杀的病态发展上。产生这种病态现象的原因在于宗教、政治团体、家庭团体的变化使其不再具有从前那种预防自杀的作用,个体失去与各社会群体的联系,集体意识和集体情感对个体的凝聚作用消失,社会呈现出一盘散沙的状态。社会分工中的反常现象分为三类:失范的分工,强制的分工以及反常的分工(不适当的分工)。失范状态的产生是因为执行社会功能的各个机构间的关系还没有得到规定,新的规范体系尚未建立;强制的分工的形成原因是外在竞争条件不平等,真正的公正还是一种理想;反常的分工(不适当的分工)是由过度发达的分工体系带来的,过于细致的分工使个人失去活力,彼此间缺少共同协作,团结的纽带松弛,松散和混乱的状态产生。
要想结束法国社会混乱失序的状态,就需要重建社会规范,处理好社会与个人的关系。重建道德规范是一重要环节。涂尔干指出,道德源于社会(集体),故要重建道德规范,就要发掘一种具有稳定性的社会群体,而职业群体满足这一需要。一方面,职业团体因其普遍性和广泛性而具有一种集体意识,重塑道德环境(职业伦理),调节社会职能,使这些职能摆脱无组织状态,并与国家一起维持社会的正常运转;另一方面,职业群体是能够将个人与国家连接起来的次级组织,防止个人与国家直接对话,产生冲突。类似于中国传统社会的士绅,它是基层民众与中央政府之间的缓冲地带,防止两者中间出现真空。最直接的体现就是清末以及民国年间士绅阶层瓦解,国家政权直接渗入基层,控制乡村社会,致使其失去自由发展的空间,也失去话语权,陷入被动境地。

2019年11月
涂尔干(5本):
1.《道德教育》
2.《教育思想的演进》
3.《乱伦禁忌及其起源》
4.《实用主义与社会学》
5.《社会学与哲学》

1.涂尔干关于教育的思想
可以说每个人身上都有两种存在:一种是仅与个体相关的个体存在,一种是涉及群体的社会存在。而教育是年轻一代的社会化,教育的目的就是在每个人身上形成这种社会存在。涂尔干把教育当成一种社会事实,他的教育理论是他的社会学的一个基本组成部分。在《道德教育》与《教育思想的演进》中,涂尔干分别聚焦于对儿童的道德教育以及对精英的中等教育。
涂尔干在《道德教育》一书中明确指出,道德是各种明确规范的总体,规定我们的行为。也就是说,道德是一套行动规范体系。道德包括三个要素:其一是纪律精神,而常规性和权威观念则统一于“纪律”这个概念,在这里,道德不只是一个习惯行为体系,还是一个命令体系;其二是个人对他所属群体的依恋,强调道德目的是非个人的,道德行动是超个人的,是利他主义的,也是根据集体利益而行动的;其三是自主或自决,即合乎道德的行动除了遵从规范、忠于集体理想,还必须了解我们行为的理由,为我们的行为赋予一种自主性。因此,道德教育就是要培育儿童的道德诸要素。涂尔干关注的是儿童离开家庭圈子,进入学校后,公共学校在儿童道德发展中所负有的任务,故在道德教育中,学校环境、教师以及教师对违规行为实施的惩罚扮演了重要角色。
涂尔干认为,高等教育孕育出中等教育后不久后就消失了,而初等教育在晚近时期才出现。在历史上的大部分时间里,中等教育都是学术的核心,整个教育舞台都是中等教育在唱主角。而自法国大革命以来的变革,使教育危机在中等教育上表现得最为严重,社会危机突出表现在教育的危机上。涂尔干希望通过重构法国的教育结构以挽救当时法国的社会危机。《教育思想的演进》呈现了从加洛林时期(9世纪-11世纪)到19世纪的法国教育制度发展的整体脉络。直到本书最后两讲的结论里,涂尔干系统地阐述了自己的教育观。中等教育指的是为人们上大学做准备的那种教育,与职业无直接关联。高等教育需要思考能力,而初等教育只能把人的思考激发到人人必备的程度,人的思考能力主要在中等教育时期培育出。他认为,所有中等教育的对象都在于激发并发展一种思考能力。人们思维的对象主要有两类事物:一类是人自身,另一类是自然。因此,教育的内容可分为两类:对人性的认识和对自然的认识,即人文学科和自然学科。而人性是多样性和变动不居的,需要把人性放置于特定的历史节点和社会环境中,做整体的理解;科学不仅锻炼人的逻辑思维,而且是历史上人类对自然所有的探索经验的沉淀;但孩子对科学的学习过程会经历一个模糊含混的阶段,需要借助语言,使思维得到澄清与组织,令孩子们学会明确而富有逻辑地思考和表达。因而,为了使年轻一代洞察与理解人世与自然,必须让他们具备历史的修养、科学的修养和语言的修养。

2、涂尔干关于宗教的思想
在涂尔干的社会学研究中,宗教是极其重要的一环,是影响自杀、社会分工、职业群体等的重要因素,涂尔干在《原始分类》、《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以及《乱伦禁忌及其起源》中作出了比较集中的阐释。
涂尔干对分类的研究始于目前已知的最简单的分类体系,即在澳洲部落中所发现的分类体系,基于此,展开了对已经为人所知的最原始和最简单的宗教——图腾制度的研究。首先给出宗教的定义,“宗教是一种既与众不同、又不可冒犯的神圣事物有关的信仰与仪轨组成的统一体系,这些信仰和仪轨将所有信奉它们的人结合在被称之为‘教会’的道德共同体之内”。也就是说,宗教现象可以分为两个基本范畴:信仰和仪式。信仰区分出神圣生活和凡俗生活,由各种各样的表象构成。在宗教生活中,神圣与世俗的二元对立贯穿始终。仪式则是某些明确的行为准则,规定了人们在神圣对象面前应该有什么样的行为举止,需要严格执行。图腾制度作为最基本的宗教,也包含信仰和仪式两个部分,即图腾信仰、消极膜拜、积极膜拜以及禳解模式。消极膜拜限于禁止某些特定的行为方式,全部采用了禁忌的形式,即塔布的形式,而在澳洲所观察到的宗教禁忌的几种主要形式是接触禁忌和语词禁忌。外婚制则是一种接触禁忌,是对同一氏族的男女之间的性亲近的一种防范,是塔布的特例。两性要相互避讳,如同神圣与凡俗之间必须隔离一样。
外婚制是乱伦禁忌第一次在历史上出现时所采取的形式,是针对乱伦的婚姻禁忌体系的最原始形式。乱伦是被禁止的,是所有不道德行为中最严重的一种。涂尔干的乱伦禁忌与当代的理解不同,前者与建立在氏族图腾基础上的亲属关系息息相关,后者以血亲关系为判定标准。外婚制与血亲关系并非毫不相关,相反,外婚制与血亲关系存在一种间接和次要的联系,甚至允许极为接近的血亲之间的婚姻。
所谓外婚制,是指禁止同一氏族的成员彼此媾和的规则。氏族由自认为彼此是亲戚的一群个体组成,而图腾既是该集体的标记,也是该集体的名称,信仰同一图腾的个体不能发生性关系。氏族是一个不定型的群体,在发展的过程中会分裂,划分为原生氏族和次生氏族,也就出现主图腾和次图腾之分,胞族里划分出姻族。此时子女所归属的图腾还是遵循母系亲子传承的原则,却在父亲所属氏族生活,而两性的结合不再仅受到图腾共同体的影响,还受到地域共同体的影响。总体而言,姻族的姻亲关系还是延续氏族外婚制的原则,即姻族外婚制是外婚制部分地从一个原生氏族扩展到另一个原生氏族。
乱伦禁忌是家庭起源的要害所在,现在的乱伦规定是原始外婚制的转型。夫妻的功能和亲属的功能二元对立。家庭里,我们与兄弟、姐妹和父母的关系,全部由道德严密地加以规定,而性关系排除了所有义务和规则的观念,也就必然没有道德。婚姻是一种使家庭受到影响的性交往,家庭为了使之与家庭的利益一致,会把道德本性中的某些东西传给婚姻。

3、宗教与教育的关系
整个教育体系都由主教座堂学校和修道院学校孕育出,初等教育、大学、学院由此发展而来。涂尔干认为,教育自其产生之初就包含着某种矛盾,它由两种成分组成,这两种成分相互补充、相互完善,同时也相互排斥。一方面,是宗教的成分,是基督教的教义,具有宗教性;另一方面,是古代的文明,是教会不得不借鉴的所有教益,表现出浓厚的世俗性。教会为了捍卫自身,传播自身,被迫仰赖一种文化,而这种文化又只能是异教的文化,从这种文化中生发出的观念,又有可能与作为基督教的基础的观念产生冲突。这矛盾的两方面区分出神圣的东西与凡俗的东西,世俗的东西与宗教的东西。
学校从其源起之时,自身就孕育着神圣与凡俗之间、世俗与宗教之间激烈的斗争,教育的发展需要回溯这整个历史。可以说,教育的发展史是教育逐渐从宗教中独立出来,并不断世俗化、凡俗化的过程。

4、实用主义与社会学
涂尔干开篇就指出,选择《实用主义与社会学》作为演讲的主题有两个原因:一是实用主义几乎是当时唯一流行的真理理论,二是实用主义与社会学都讨论生活和行动的意义,都是同一时代的产物。
 涂尔干把实用主义的起源与尼采、浪漫主义和皮尔斯联系起来,把詹姆士作为真正的实用主义之父,把杜威、席勒和詹姆士看作实用主义的主要代表人物。他从三个角度描述实用主义:(1)作为方法,它是一种普遍的心态;(2)作为真理理论;(3)作为宇宙理论。他最关注的实用主义作为一种真理理论,对实用主义作为一种宇宙理论的理解也是以此为前提。
涂尔干批判理性主义和经验主义下的真理理论。传统的真理理论认为真的观念就是与事物相一致的观念,是一种意象,一种对象的摹本,是事物的心理表现;真理理念是实在的摹本,是外在于个人的心灵的、非人格的,同时也是一个完成了的体系,完全独立于时间和变化之外。实用主义认为真理属于人,是人的行为和生活的工具;思维和真理隶属于实践行动和生活,实用主义反对传统的真理理论把思维和真理置于实在之外,不承认思维与实在的截然二分。涂尔干认为实用主义的核心是真理问题,并将实用主义学说归结为三个基本论题: (1)真理是人的真理;(2)真理是不同的、可变的真理;(3)真理不是既存实在的摹本。因此,二者的区分主要表现在对实在及其与思维的关系上的不同见解。前者认为实在是静止的,而后者认为实在是灵活多变的,且能随着人类经验的发展而变化;前者将思维与实在割裂开来,认为思想在内心中,实在存于内心之外,思维与实在的鸿沟永远无法逾越,而后者认为思维是实在的一个要素,是实在和生活的一部分,从某种意义上讲,与行动有所关联的思维创造了实在本身。思维的目的也并不是材料的复制,而是未来实在的建构。
实用主义从心理和主观的角度来解释真理,但个体的有限性不足以单独解释人类的所有事物,而社会学为我们提供了更宽泛的解释。实用主义并没有认识到分别由个体经验和集体经验形成的心性之间的两重性,社会学则不同,它告诉我们,社会的东西往往比个体的东西具有更高的威望。实用主义认为真理是变化了的理由有两个:(1)实在本身就不是不变的,所以真理在时间上是变化的;(2)唯一的真理不符合多样化的心灵,所以真理在空间上是变化的。实用主义以有用性来检验变化了的真理,是一种逻辑功利主义。真理具有道德强制性,是现实中的必然力量,实用主义无法解释这两种特征。涂尔干把真理分为神话真理和科学真理。神话真理是未经证实的命题,实际上是一种集体表现,不能随意创造,且必须表达实在,也就是社会;而作为极端真理的科学真理也是一种集体表现,表达的是外在于或凌驾于个体的东西,因而真理具有道德性和权威性。此外,实用主义认为真理只是行动的工具,不具有思辨的功能,它的所有一切都是实践的有用性;而涂尔干指出真理并非仅仅为了指导实践,而是存在一种使集体意识更加繁荣的思辨真理,使得文明的创造成为可能。


2020.6.7-7.7
齐美尔(5本):
1.《金钱、性别、现代社会风格》
2.《现代性的诊断》
3.《货币哲学》
4.《时尚的哲学》
5.《生命直观》

货币、自由与价值
社会交换论认为,人类的一切行为都受到某种能够带来奖励和报酬的交换活动的支配,因此,人类的一切活动都可以归结为一种交换,人们在社会交换中所结成的社会关系也是一种交换关系。交换之所以能进行,是因为被交换的客体能满足主体的需求,因而具有价值。最早的交换形式是起源于原始社会的物物交换,这种交换在小范围内进行,不需要中间媒介。随着人类需求的增加、交易范围的扩大,一般等价物应运而生,而最能适应世界多样性的是货币。
货币主要有两种价值,一种是物质性价值,也就是它的内在价值,由铸成货币本身的质料决定;另一种是功能性价值,也就是作为度量万事万物的尺度所具有的价值。一般而言,这两种价值是此消彼长的关系,当货币的质料性价值占一定优势时,货币除了度量价值,还可用于装饰、贮藏,例如:金银;而当货币的功能性价值占据绝对优势时,其物质性价值小到可以忽略不计,最为典型的即为纸币。这里想要强调的是货币的功能性价值所引发的连锁反应。
货币经济的发展与劳动分工的发展息息相关,劳动分工的复杂化和社会关系互动的密集与扩大,是货币经济产生的前提,货币付酬方式也促进了劳动分工的发展。货币的功能性价值中,“功能”主要指货币的交换功能;在人与人之间的交换活动中,货币表征主体所欲求的对象之间的价值关系,价值的大小具体化为价格,即货币数量的多少。劳动分工的日益精细化带来了交换的复杂性,促进了作为一般等价物的货币的发展;货币经济的发展使更多主体参与到交换活动中,主体提出更加多元化、个性化的要求,反作用于劳动分工。
货币促进了个体自由的发展,个体意识到自由,是由于自身摆脱了以前的负担。自由的程度与义务并存,因义务而来的自由取决于义务是个人役务还是劳动产品。当义务指向完成役务的人自身,也就是劳动无法度量时,个体自由最小;而当义务逐渐倾向劳动产品时,享受义务的人只关心劳动的结果,履行义务的人可及时把自身从役务中抽离,以纯客观的方式实现其劳役,享有更大的自由。在实物经济时代,役务者与主人、领臣与领主之间是牢固的人身依附关系。有资格享受役务的人把他的权利扩展到承担劳役的人身上,承担役务者受制于领主和庄园主个人的主观意志和主观权威,人身自由受到禁锢。货币租税取代实物租税后,承担义务的人完完全全从生产产品中脱离出来,主人的权利要求无法再延伸到这个人身上,人身依附关系转变为一种纯粹客观化的经济关系,人身自由得到解放。
齐美尔提到,“自由真正的对头并非束缚本身,而是被束缚在一个个别的、特定的主人身上。社会性意义上的自由,一如不自由,是人与人之间的一种关系。自由的发展意味着这种关系从固定的、一成不变的形式转变为不稳定的、人与人互换的形式”。个人自由是在人际关系中的自由,人与人交往的可能性越多,交往圈子越大,就越拥有自由。一方面,人们的行动和生存越来越依赖于复杂的技术创造的客观条件,现代劳动分工体系的发展使个人异化为一种功能的载体,个体依赖的人越来越多,社会交往密度也越来越大,个体生活空间扩展。另一方面,现代人不依靠社会中的任何一个确定的成员,而是倚赖社会整体。他们获得的,不是人与人之间的亲密关系,而是一种理智的以金钱表现的利益关系,这是金钱式的自由,它在解放我们的同时,只给了我们空虚的感觉。“货币所能提供的自由只是一种潜在的、形式化的、消极的自由,牺牲掉生活的积极内容来换钱暗示着出卖个人价值——除非其他价值立即填补上他们空缺后的位置”。由此可见,个人价值之间的差异因货币而被夷平,差别迥异的个体因此被置于同一维度,个性也被湮灭于货币中。
货币作为衡量万事万物的标准,因其无特质性和价值无涉,将所有能作为它等价物的东西贬值了。货币经济使得质量价值转变为量的价值,人的价值也异化为一个具体数字。第一,在货币经济的发展过程中,为了提高效率,人们越来越依赖于技术,而技术本身可能更多凝结的是前人的经验,与具体的个人特质无太多联系,人与人之间的可替代性强,个人价值得不到凸显。第二,劳动分工越来越细,一件完整的劳动产品是无数个体共同努力的结果,个人只是投入了自身功能的一部分。在功能的集合体里,个体的单一功能渺小如沧海之一粟,个人价值也无法显现。第三,以实物置换金钱,意味着真正的自由,而自由本身只是一个空洞的形式,这种形式只能在其他生活内容的发展中,以及凭借这种发展变得卓有成效、生机勃勃、富有价值。在这一层面,自由意味着“虚无”。个体一旦获得自由,极易感到生活无聊,枯燥乏味,产生一种厌世态度。厌世态度的本质在于分辨力的钝化,这并非意味着知觉不到对象,而是知觉不到对象的意义与不同价值,对象本身被毫无实质性地经验。金钱成为最可怕的平等化中介,对事物的价值判断通过金钱进行成为常态。第四,在交换活动盛行的社会,主体要想满足自身的需求,获得心仪对象,不得不借助金钱这一等价物。也就表明,货币本是
主体达成目标的纯粹手段和条件,而对价值或目的最大的危险,就是人们过分专注于手段的应用,最后遗忘了要实现的目标,货币替代其他的价值,并上升为生活追求的最终目标。“金钱作为我们时代的上帝”,已成为世界的世俗之神; “金钱只是通向最终价值的桥梁,而人是无法栖居在桥上的”,它本身并不具有价值,实际上也无法成为实质性目的,所以当金钱统辖精神世界后,凭借平均化的手段,将一切带有目的性的东西降格,损害了事物特有的价值。因此,我们需要警醒的是,不要让金钱成为支配、奴役我们的绝对精神。
货币对于解释家政服务的出现与发展,解释婚姻现象中的嫁妆与彩礼、卖淫、受贿等现象有重要意义,也为解释现代社会中的人为何无法享受金钱式的自由提供了新思路。


2020.7.7-8.7
米歇尔·福柯:
1.《规训与惩罚》
2.《疯癫与文明》
3.《词与物》
4.《知识考古学》
5.《临床医学的诞生》
6.《古典时代疯狂史》(316 / 867)

米歇尔·福柯是法国当代著名哲学家、思想史家,后结构主义和后现代主义社会理论家,当然,他本人反对别人称之为结构主义者。他的多数著作都采用了史学研究的形式,他本人力图用他的“考古学”和“系谱学”来埋葬传统的历史学。他批判西方文化中的 “求真意志”,揭示各种人文科学知识与权力运作的关系,从而动摇传统历史所标榜的客观性和真实性。在他的多本书里,古典时代,也就是17、18世纪和19世纪的发展变化是其阐释的重心。
相关概念:
档案:福柯不把它理解成一大堆要加以搜集的一个确定时期的文本,而是理解成一组在确定时期和确定社会的规则。档案也是陈述系统(一部分是事件,一部分是事物)。
陈述:是一种从属于符号的功能,是符号整体所特有的存在方式。
考古学:福柯所讲的“考古学”并不确切地指一门学科,而是指一个针对某个时期、某个社会的研究领域,福柯要探寻该领域内作为认识、理论、制度和实践之深层的可能性条件的知识,即对档案进行描述。考古学贯穿话语实践——知识——科学这条轴线。
知识型:指的是在某个时期存在于不同科学领域之间的所有关系,是不同科学之间的关系集合,是西方文化特定时期的思想框架。
人类学:不是通常意义上的一门特殊学科,而是指使得哲学问题全都置于人类有限性领域之内这样一个哲学结构,典型特征就是把知识的可能性与理性的界限、人的有限性联系在一起。
间断性:指这样一个事实,即有时候,在几年之内。一种文化不再像它以前所想的那样思考了,而开始思考其他事物并且以不同的方式思考。简言之,间断性只是思考方式发生突然终止和改变这样的事实。
词语性能(or语言性能):指每一个确实从某一个自然语言(或人工语言)的基础上产生出来的符号的整体。
表达:指在某种材料基础上并根据一种确定的形式得以产生这一符号群的个体(或者勉强可以说是集体)的行为。
一、规训与惩罚
1.惩罚权力的变革
《规训与惩罚》所考察的惩罚权力的历史包括三个阶段:第一,中世纪末和“旧制度”时期作为王权武器的酷刑。这一时期,法律体现君主的意志,而罪犯冒犯君主的权威,君主通过酷刑和公开处决的仪式,使罪犯的肉体多次受到折磨,这是君主的报复,是为了杀一儆百,以儆效尤,最终重振权力。第二,18世纪末,包括法国大革命时期人道主义的“再现”式惩罚,是君主至上权力的斗争与反对司空见惯的非法活动的地下权力的斗争的结果。这一时期,法律是公民社会契约的产物,罪犯侵犯的对象是整个社会,惩罚利用表象和刑法符号,遵循经济理性原则,精心计算刑罚,暂时剥夺罪犯权利。权力不再运用于肉体,而是运用于精神和灵魂,以达到保卫社会共同体的目的。第三,19世纪开始的、使用现代规训技术的监狱和普遍化的监视,形成遍及整个社会的“监狱网络”。惩罚通过纪律、空间、严密划分时间等手段,驯服人的肉体。
2.规训的手段
17和18世纪,规训机制逐渐扩展,遍布了整个社会机体,规训对象从社会边缘走向普遍化,所谓的规训社会形成了。规训权力的成功归因于使用了简单的手段:层级监视,规范化裁决以及程序化检查。层级监视主要借助空间实施,军营、工人阶级居住区、医院、收容所、监狱和学校都是“监视站”,它们利用新的物理学和宇宙学,形成新的规训技术,在规训者与规训对象之间、在监视者内部建立起监视关系,实现分层的、持续的、切实的监督,规训权力得以在关系网络里运作。规训化裁决在规训机构的内部规则中进行,运用按等级分配的奖惩措施,整顿由法律、计划、条例所明确规定的人为秩序,服务于规训目的。程序化检查将层级监视与规范化裁决结合起来,确保了重大的规训功能,即分配和分类,最大限度地榨取力量与时间,连续的生成积累,最佳的能力组合,以及随之而来的对具有单元性、有机性、创生性和组合性的个性的制作。
3.关于监狱
一般意义上的监狱:监狱这种形式在刑法体系系统地使用它之前就已存在,它是“彻底而严厉的制度”,是一种“全面规训”的机构,它并非纯粹剥夺犯人自由,还是一种调节刑罚的工具,具有教养和改造犯人的功能。以单独囚禁为例,单人囚室能完全隔离犯人,实现某种刑罚的自我调节,能够造成一种惩罚的自动个人化,不仅唤醒犯人外在的对法律的尊重或对惩罚的恐惧,还有良心本身,是一种“道德”的转变。监狱作为教养机构和规训机构,教养的对象是过失犯。过失犯是指因恶劣环境或性格缺陷而有犯罪倾向的人,也指屡教不改的习惯性犯罪者。犯人刑满出狱,而其犯罪史让他们找不到工作,无法生存,故重新走上抢劫、盗窃等道路,成为累犯,监狱也因此造成甚至鼓励了一种过失犯环境的形成,构成警察——监狱——过失犯罪永不中断的循环。站在统治阶级的角度,监狱体制虽无法消除过失犯罪,但它所确定的过失犯取代了罪犯,不仅在政治和经济上危害较小,有时还可以加以利用,维护社会秩序。而私以为站在底层民众的角度,监狱不一定能成功改造犯人,甚至存在激发他们报复心理的风险。除死刑以外的罪行也有等级之分,在普通民众眼里不应从轻处罚的罪行在法律上却是从轻处罚和减轻处罚的,而罪犯服刑的时间可长可短,无法保证他们出狱后就能发自内心地尊重道德和法律,不再重蹈覆辙,且在某种程度上,受害者的损失无法弥补。从这个角度考量,监狱制度制造的过失犯反复侵入底层民众的日常生活,扰乱社会秩序,累计的伤害也是不可计量的。
“监狱体制”:1840年1月22日,梅莱特农场正式开始使用,“监狱体制”最终形成。梅莱特作为最极端的规训机构,集“修道院、监狱、学校、兵团”于一身,使得禁闭、司法惩罚与各种规训机构之间的界限逐渐模糊不清甚至趋向于消失,趋向于构成一个宏大的“监狱连续统一体”,把教养技术扩散到各种最单纯的纪律中,使纪律规范渗入到刑法体制的核心,并用纪律规范来控制最轻微的非法活动。监狱外围不断往外扩展,某些慈善团体、道德改良协会、工人住宅区与集体宿舍也使用了某些“监狱方法”,最后形成“监狱网络”,包容了遍及整个社会的所有规训机制。
在刑事司法中,监狱把惩罚程序变成一种教养技术,“监狱群岛”或者说“监狱网络”把这种技术从刑罚机构扩散到整个社会机体,现代社会的规范化权力以及知识的形成以此为背景,制造出受规训的个人。因此,我所理解的福柯笔下的“监狱”,并非通常意义上纯粹关押犯人的场所,也指具有“监狱”特征的一系列规训机构,包括学校、军队、医院等组织,这些组织都以其内部规则、准则为标准,考察个人与标准之间的差距,把具有相同特性的个体划分在同一单元,以此建立起关于个体的知识,确立等级体系,施行奖惩措施,目的是培养出驯服的个体。规训权力在这些机构与个体之间流转,两者是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
二、话语·知识·空间·权力
1.话语与知识
福柯在《知识考古学》里指出,话语是由符号序列的整体构成的,前提是这些符号序列是陈述,就是说,我们能够确定它们的特殊的存在方式,即话语指的是隶属于同一的形成系统的陈述整体,陈述属于话语形成。话语形成是指某个词语性能群所服从的陈述的一般序列——这个序列不是独一地指支配这个词语性能群,因为它在其他的范围中还服从逻辑的、语言的、心理的序列。而分析话语的形成就是在陈述和标志陈述的实证性形式的层次上探讨某一词语性能的整体,或者扼要地说,是要确定某一话语的实证性的类型。分析实证性,是要指出话语实践根据什么规则可形成对象群、陈述整体、概念定义、理性选择序列。话语还是服从于某些规律的实践,话语的实践是一个匿名的、历史的规律的整体,这些规律总是被确定在时间和空间里,在不同时代和社会条件下确定了陈述的功能。
同样,在《知识考古学》里,知识是由某种话语实践按其规则构成的并为某门科学的建立所不可缺少的成分整体,是在详细的话语实践中可以谈论的东西,是一个空间,是一个陈述的并列和从属的范围,是由话语所提供的使用和适应的可能性确定的。不具有确定的话语实践的知识是不存在的,而每一个话语实践都可以由它所形成的知识来确定。
需要指出的是,话语实践、话语的历史转换虽是福柯研究的重点,但术语的形成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在不断纠正的过程中逐渐完善的。“话语”一词不能还原为语言或言语,它不只有意义或真理,而且还具有历史,在不同的社会条件下有不同含义。在《词与物》中,“话语”仅仅是指起着表象作用的“古典语言”,“古典语言”的基本任务是把词赋予物,并在这个名词中去命名物的存在,理论片段(命题、讲说、指明和衍生)确定了那时的语言经验的边缘。文艺复兴时期,知识界以语言为符号,将物书写出来,表现物(世界)的相似性和同一性,知识由相似性原则构建,相似性是知识的形式。到了古典时代,构建知识的相似性原则被同一与差异原则取代,知识的核心是图表,语言是一种表象。知识的界限就是表象对符号的完全显明,而表象被这些符号整理得井然有序。19世纪初,现时代来临,表现理论和语言都消失了,同一与差异被有机结构所取代,人开始进入知识领域,人文科学登上历史舞台。
2.知识与权力
福柯认为,权力制造知识(而且,不仅仅是因为知识为权力服务,权力才鼓励知识,也不仅仅是因为知识有用,权力才使用知识);权力和知识是直接相互连带的;不相应地建构一种知识领域就不可能有权力关系,不同时预设和建构权力关系就不会有任何知识。权力——知识关系把人的肉体变成认识对象来干预和征服人的肉体,现代“灵魂”也由于一种权力的运作,不断地在肉体周围和内部产生出来,它体现了某种权力的效应,某种知识的指涉,某种机制。借助这种机制,权力关系造就了一种知识体系,知识则扩大和强化了这种权力的效应。
规训权力的成功离不开程序化检查,检查导入了一个完整的机制,这种机制把一种知识的形成类型与一种权力行使方式联系起来:第一,检查把可见状态转换为权力的行使,规训权力通过自身的不可见性将被迫可见原则强加给它的对象,并在一种使对象客体化的机制中控制他们。第二,检查把个体引入文件领域,留下一大批按人头、按时间汇集的详细档案,形成一系列有关规训个体的符码。第三,由各种文牍技术所包围的检查把每一个人变成一个“个案”。这种个案同时既形成一门知识的对象,又成为一种权力的支点。最后,检查使个人成为权力的后果与对象,处于知识的后果与对象的程序的中心位置。
精神病学,尤其是犯罪人类学以及犯罪学的重复话语,通过庄重地把犯罪纳入科学知识的对象领域,给合法惩罚机制提供了一种正当控制权力。现代刑事司法的整个运作,从审判到惩罚,不再只是指涉自身,还不断嵌入非司法体系,罪犯的命运由精神病学、微观物理学以及政治技术学等科学知识共同决定,精神病和心理分析专家,执行判决的官员,教育工作者和监狱服务人员,一起分享着合法惩罚权力。这种权力施加在惩罚者身上,广义地说,这种权力的对象是被监视、训练和矫正的人,疯人,家庭和学校中的儿童,被隔离的人以及被机器所束缚、工余时间也受监视的人。对于古典时期的疯癫,人们持排斥态度,疯人的归宿或为放逐,或为禁闭所,市政力量渗入其中。而自18世纪末起,医生诊断书几乎成为禁闭疯人的必要条件。医生在疯人院、精神病院、疗养院中享有权威,享有分布在疯人院的集体生活中的各种权力,是因为他们掌握了具有某种奥秘的医学知识。临床医学的形成关注医学以及关于患者个人知识被建构的方式以及知识的基本配置发生的变化。在临床医学的知识被建构的过程中,医生的目视得到某种制度支持和肯定,这种医生被赋予了决定和干预的权力,目视的对象从疾病转向尸体。
3.空间与权力
权力的运行与空间息息相关。对人的空间分配是惩罚权力和规训权力实施的重要手段。以全景敞视建筑为例,它的四周是一个环形建筑,中心是一座瞭望塔。监视者可以从瞭望塔观察被囚禁者,而被囚禁者不知道自己是否被窥视。在环形边缘,人彻底被观看,但不能观看;在中心瞭望塔,人能观看一切,但不会被观看到,借此保证一种秩序。全景敞视建筑不仅包括监狱,还可应用于学校、医院、工厂等规训机构,它是一种普遍化的功能运作模式,一种从人们日常生活的角度确定权力关系的方式,可以强化任何权力机构。
[ 此贴被王斌书在2020-09-17 10:56重新编辑 ]
Posted: 2019-11-26 22:56 | [楼 主]
孙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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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不错,继续努力!
仰望星空,脚踏实地!
Posted: 2019-11-30 17:02 | 1 楼
王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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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继续加油!
Posted: 2019-12-16 21:40 | 2 楼
潘正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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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季也不耽误读书,优秀
Posted: 2020-07-21 21:44 | 3 楼
邢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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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你对涂尔干几本著作的梳理与思考,写的很清楚,也对内容有所交叉的几本书中的思想进行了整理,向你学习,希望有后有机会多交流!
Posted: 2020-08-10 14:40 | 4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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