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9.1——2018.10.7阅读书单
《社会是如何可能的》齐美尔
《金钱、性别、现代生活风格》齐美尔
《桥与门》齐美尔
《西方社会学理论教程》侯钧生
《公法的变迁》狄骥
《公共行政的精神》弗雷德里克森
《从压力型体制向民主合作体制的转变》荣敬本等
分化、货币与文化:格奥尔格齐美尔
齐美尔是与涂尔干几乎同时代的社会学家,同时也是德国现代社会学的奠基人。在经典四大家中,齐美尔的知名度可能相对较低,其主要的缘由可能在于其非正统与非主流的语言风格以及思想体系。现有幸阅读完齐美尔的《货币哲学》《时尚的哲学》《金钱、性别、现代生活风格》《桥与门》以及《社会是如何可能的》,最为深切的感受在于齐美尔碎片化的哲学思想让人难以捉摸。和其他三位大家严谨的逻辑相比较,齐美尔的著作更加随意,唯一的体系化著作只有《货币哲学》。齐美尔更像是一位浪漫的都市哲学家,在繁华的城市生活中,在不经意的社会交往中,齐美尔深刻地论述和研究了社会化的形式和个人与社会的相互关系,以及在文化社会学中对现代生活风格的悲观情绪。
一、社会分化
就像涂尔干的社会学研究起始于他的社会分工理论,齐美尔则是从对社会分化的研究开始发展其社会学理论。齐美尔认为现代社会的发展方向是个体化和功能化,“现代社会的发展使个性获得自由,并扩大个人行为的活动空间和行动自由,同时社会的机构和结构也在发展,旨在达到功能化的目的”。社会的发展伴随着个性培养的不断上升和社会利益所扩及的团体圈子的不断扩大,而二者的发展会带来日益上升的分化。在社会的分化过程导致社会高低分野之后,特定的社会地位这一纯粹形式的事实会使得具有相同特征的成员建立相同的内在关系,同时也会建立某些外在关系。个性的突出和群体扩大的相互关系体现在现实的举止和心理学的想象方式之中。而社会的分化过程秉持的是省力的原则倾向,如较进化的生物有别于较低级的生物,除了其能发挥后者同样的功能之外,还能发挥其他功能。且其能够通过更少的力量的使用来完成较低级的功能从而为超出范围的力量赢得一些其他功能。分化论的优点在于力量的节省,而中介媒体和过渡的产生能够在具有明显界限的概念之间减轻劳动,即中介的产生能节省能量。党派的形成与强大就在于此,形成党派会建立中央机构,依附中央机构会使单一的个人省去各种内部的对立运动,由此一来就使得个人的力量发挥着更大的作用。“大自然总是采取最短的途径”,省力的原则将会在很多方面限制各种功能被个人活动所替代,限制把它们转移给一个中央结构,犹如其也唤起各种功能。
二、货币哲学
齐美尔对货币的探讨是从对价值的研究开始的。齐美尔认为,价值绝不是客体的性质,而仅仅是保留在主体内的对客体的一种判断。客体通过与主体相分离从而形成了自己的特性,与此同时主体设立了它并试图以自己的需要来征服它,这样客体便由此形成了,“这便是我们所谓的价值”。价值只存在于主体和客体的相互对立的关系之中,只有作为对立面,作为与主体相分离的客体,价值才能被重新恢复。价值的大小是根据距离来决定的,这种距离指的则是主体为获得消费的愉悦感而所需要克服困难、障碍和所需要付出的努力的多少。而交换则是作为社会生活的最初形式,使得每个客体都经由其他的客体获得了自己价值的现实体现和途径。货币作为交换的最主要的中介媒体,是使抽象经济价值具体化的物质。由此得出货币的哲学意义:货币在实践世界中代表所有存在的公式的最可靠的图像和最清晰的体现,据此事物通过彼此得到了它们的意义,并且它们的存在通过它们的相互关系被确定了。
货币经济的出现与发展表明了主体与客体分化的过程。从个人与其财产的统一和共同归属性,到货币经济每时每刻都把货币和货币价值的完全客观的、本身毫无品质的要求插入到人员和某种评定的物品之间,即促成人员与其财产之间的分离。所以一方面货币产生着一切经济行为的非人格性,同时也产生着人员的提高了的自主性和独立性。货币的发展既带来了约束,也带了联合。由于存在货币的中介,个人能够由对个体的具体依附转移到对个体的抽象依附,这就使得人们相互陌生疏远以及产生个人回归自我的契机。所以现代文化潮流的趋势:一方面向着拉平化、平衡化,把远距离的东西结合在一起建立越来越广泛的社会交往;另一方面旨在个人独立,培养个人的自主性。而这二者都由货币经济来支持。
货币经济的发展带来了社会生活中的三个重要的后果。其一,用货币代替劳动会对个体产生压制。作为一种特殊的具体客体——劳动者的劳动中的隐藏价值被忽略了,货币价值最终成为似乎是惟一适用的价值。人们往往忽视经济交往中的很多东西不能用货币来表达,人们也轻率地相信占有客观物质的货币价值就是占有其毫无剩余的等价物,文化生活中的不安定和不满足由此而产生。其二,货币的发展导致了手段对目的的殖民化。货币原本使作为得到其他财产的纯粹手段,作为过渡和达到最终目的的一系列环节中的一个环节,却使人们将其视为一种独立的财产。现代大多数人一生将挣钱作为首先争取的目标,目的意识在货币上戛然止步。货币从一种单纯的手段和前提条件成长为一种最终的目的。“货币恰恰只不过使通往最终价值的桥梁,而人们是不能居住在一座桥上的”。其三,货币经济必然使人们在日常的交往中把各种质的价值归纳为量的价值,这当然有助于形成现代社会从理智出发、勤于计算的性质,即韦伯所讲的理性主义的形成。但在其他如伦理领域,由于货币具有非常客观和中立的特征,“能够以毫无引起内心波动的同等方式面对最高级和最低级的行动”,故很容易产生放荡不羁或者肆无忌惮的行为。
三、文化社会学
什么是文化,齐美尔认为生活的种种高雅化、生活的种种精神的形式、生活上的内在和外在的劳动的种种结果,即被称之为文化。文化是个体身上的一种教化活动,与个体灵魂的智慧、幸福和德性有关。生活的各种价值是开化了的自然,而文化的概念则是在自然的基础之上种种发展的一种。文化的内容是由一些形态所组成的,客观上充满和包围着我们的生活的各种东西得到了极大的发展。这客观意义上的进不开化得无法形容的物质文化通过人类一代又一代的累积从而形成了一个“宝藏”,这个宝藏库存当中包括传统、习俗、记忆、规则以及观念形式等“客观文化”,在人类历史中任何一个人都不可能充分利用它;在这个宝藏的规模和被从中索取走的东西的规模之间,个人部分的微不足道根本未能触动整个族类的财富。这种文化共同体的浓缩了的精神劳动和存在于各种个人精神上的生动活泼的关系,就像大量的可能性与现实的局限性的关系一样。而个人从主观的精神进行索取的这样一种主观的发展,亦是主观文化发展的过程。在社会的发展过程中,各种客观的文化价值总是只有一部分变成主观的文化价值,而一个共同体的整个风格则取决于变成为客观的文化与主观文化的关系。在现代社会的演进过程中,相比较于获得迅猛发展的客观文化而言,主观文化的发展没有在同等的比例取得进步,甚至往往是退步了,且客观上已经形成的文化与主观的文化之间的矛盾总是在不断扩大。
在主观文化与客观文化巨大的分化过程中,劳动分工成为及其重要的推动因素。个人内在的整体基本上是基于统一的个人人格上的终生事业的完美和完善相互作用中建立起来,而在整个人类的工作中,艺术作品是最为完整的统一体和最为自给自足的整体。艺术品的完整性意味着主观的心灵的统一。而劳动分工的发展打破了这种人类天然的统一性,劳动者片面而又专业的工作的奉献的总和往往形成一个整体,这个统一体的本质不同于各种单独的要素本身的性质,从而具有完整的客观性。对于劳动者而言,劳动者和劳动手段分离,劳动者与劳动本身分离,劳动者与劳动产品分离,形成了即马克思所言的“异化”。这种分化过程把劳动的各种内容从个人人格中分解出来,并以独立的确定性和运动使它们作为客体与个人人格相对立。
各种文化内容的客观化过程由文化内容的专门化支撑,而文化内容的客观化促使主体与其创造物之间形成了一种日益增长的陌生性。现代的人被纯粹的无特色的东西所包围,因此亦越来越感觉到一种总的来说反个人的生活秩序。同样先后秩序的分化也可能导致相同的结果。时尚,作为一种阶级划分的产物,其变化打断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内在的占有过程。时尚是把差异和变换的刺激与相同和联合的刺激以某种特殊的比例结合在一起的社会的产物。时尚由上层阶级基于其与其他阶级的差异性所创,其既对内统一联合在一起同时又对外封闭。下层社会阶级模仿上层社会阶级,一旦下层社会阶级接受了新的时尚,它就会重新被上层社会阶级所抛弃并设计一种新的时尚。时尚一直作为一种独立的运动出现,作为一种客观的、自力更生发展起来的力量,而这种力量独立于个人,形成自己的独特路径。
在对文化的讨论当中,齐美尔对女性文化的关注尤为突出。按照文化发展的历史演进,迄今为止的文化是完全男性的,男人创造了工业、艺术、科学、宗教、贸易等,它们不只具有男人的特征且需要男性的力量来维持和更新其发展。也就是意味着,人类个体灵魂财富基本上是由男性累计起来的,故而文化属性是男性的。而随着女性文化运动的发展,其根本的文化意义在于,女性需要在人类个体灵魂原有的财富基础之上增添女性质素。女性文化运动的方向在于认清自身的女性品质。相比于男性而言,女性不像男人那样指向某种纯粹客观的或者抽象的东西,而总是指向生命的具体性。“男人性只有在两性关系中才能实现,或者说需要女人才能实现,而女人性原则上并不需要男人就可以实现自身”。从性感觉上讲,女人需要的是具体的男人,而男人需要的是抽象的女人。由此齐美尔得出结论,女人比男人更加接近存在;从人的纯粹性而言,女人比男人更是人。所以齐美尔认为,女性运动的目的在于有效地实现女性的这种比男性更加富有灵魂的财富的品质,尤其是女人品质在遭受到历史的压制之后,如何经历某种形式阶段而形成客观的女性文化。
读书感悟:读齐美尔给人的感觉思维很发散,也很惊叹于齐美尔对于生活中小视域下场景的深刻剖析,让人思考很多,但是碎片化的思想使得在总结的时候步履维艰。开学一个月以来,才知道能在暑假全心全意阅读经典是多么奢侈的一件事。但无论俗事如何缠身,静心阅读,踏实积累才是目标,心淡如水才能不断进步。
从公权走向服务
传统社会学与法学认为,法律是作为社会的公共意志所制定出来的用以调整社会中各种相互关系的具有强制性的行为规范。任何对社会现象、社会制度的研究都离不开法律,法律制度的变迁也反映相应的社会制度的演变。而法国近代著名的法学家,公法理论中“波尔多学派”代表狄骥在《公法的变迁》一书中通过对行政法的变迁的考察揭示了国家、社会与法律的相互关系。
一、主权理论或者公共权力学说的衰落
自欧洲启蒙运动以来,国家主权理论便随着大革命的兴起和各种宣言和法律的颁布而走向正统。国家作为公共意志的代表,作为一个人格的享有者,其意志高于组成国家的个人的意志。主权理论或者公权理论就奠基于国家相对于个人的这种优越性。国家是由组织构成,其建立了一个政府来代表和行使自己的意志。因此,政府以国家的名义行使主权,其有权行使作为一种主观性的权利且不能被剥夺,因为个人人格不能高于集体人格。但同时,国家认可个人权利,承认个人享有一种不可让渡、不可侵犯的天赋权利。国家的义务在于保护个人的权利,但也拥有以保障普遍权利而规制个人的这种限制权。
狄骥考察了主权的历史演变,即从古罗马的“治权”概念发展为封建时代的君主权力,由此主权作为一种绝对而又持久的权力被重构为为王权辩护的工具。法国大革命将国家主权的承载体从君主转移到了国家,“国家主权的神秘性却赋予国家主权这种虚假的事物以活力,使它的存活期明显延长”。
随着社会演进和主权理论弊端的日益呈现,狄骥指出主权理论或者公共权力理论已经逐渐丧失其基础并对其进行了抨击。其一,主权理论存在的社会基础发生了巨大变化。国家主权理论的提出在于为推翻古老的封建君主制,从而燃起人们的革命热情。而随着个性主义的发展,现代文明的多元化,社会需求呈现出多样化的趋势。社会对国家的要求发生转变,政府职能也不断扩张。其二,国家主权概念与某些重要事实的不相容。例如国家主权意味着国家与民族之间的一致性,而事实上这种一致往往是不存在的。其三,国家主权的单一与不可分割性与日渐兴起的分权主义和联邦主义之间的矛盾。国家主权意味着对全国领域内的所有独立行动的群体的规制和管控,而地方分权主义却在逐渐打破这种界限。其四,主权功能的弱化。主权已经难以保护个人免受专制的戕害。主权的功能在于保护个人权利,同时通过法律对个人行为公平地限制。而事实上,法律已经逐渐成为一些议员个人化的产物。因此,狄骥认为,主权理论已经衰落,而应当以公共服务理论代之为公法的基础。
二、公共服务理论的兴起
何谓公共服务?狄骥对一项公共服务给出如下定义:“任何因其与社会团结的实现与促进不可分割、而必须由政府来加以规范和控制的活动,就是一项公共服务,只要它具有除非通过政府干预,否则便不能得到保障的特征。” 狄骥的概念强调的是公共性,当然,其定义更类似于当前的公共产品的定义。在主权国家理论时期,政府必须随时履行三项职责:国家防御、维持国内安全和秩序以及司法。然而,在整个世界范围内工业与社会的深刻变迁创设出各种新的政府所应当承担的义务。如人们之间明显的相互依赖关系、经济利益的连带关系、不断加强的商业联系、智力成果与科学发现的广泛传播,都向国家施加了组织提供这些公共服务,以及长期保障国际交流的责任。
通过公共服务的理念,狄骥认为国家的功能已经不再是发布命令的主观性权力,而是满足社会需求的义务。国家权力的主观权利通过一项特定的法律规则而转换为权力的法律义务。国家通过对其自身职责的确证来维持其合法性统治,即政府的权力只能通过公民对其所负职责的确信来维持其存在。因此,公法的基础不再是命令,而是组织。公法逐渐变为客观成为了一种调整公共服务的法律。尽管通过功能与义务的增加,政府的实质权力得到了增强,但权力的这种强化通过分散化的趋势又得到了平衡。
三、公法体系的变迁
公法的理论学说发生质的改变,意味着公法体系也呈现新的面貌。随着主权理论的败落,公法体系也随着新的社会经济结构的变迁而调整。而狄骥则是通过对制定法、行政行为和行政诉讼、国家责任的演变与阐述从而实现了公法理论的重构。
首先是制定法传统地位的动摇。卢梭认为制定法是公意的表达,故而其具有一种无限的命令权,从而产生专制主义制度下对制定法的盲目崇拜的逻辑。狄骥认为,制定法纯粹是政治家或者行政官员个人意志的表达,从而表达关于制定法的现实主义观念。同时,制定法具有的强制性的来源并非其来源于公共权力,而是制定法所阐明的是一种法律规则,即对社会事实的直接表达;或者换种说法,制定法的强制力来自于它同某种满足社会需求的手段的关系。法律成为一种客观法,成为了为满足公共需要确保现代社会多团体协调发展的手段。特殊法规如地方法规、团体法规以及契约形式都具有了相应的强制元素。公共权力理论下的统一的、不可分割的观念由于权力的分散化也得到了瓦解。
其次是行政行为的性质和属性的改变。行政行为从主权理论下,由于行使的是代表国家主权的行为而不受法院管辖,转变到出于公共目的、满足公共需求的个人行为。行政行为的性质来源从其起源转移到其目的。同时,主权行为与非主权行为的界限消逝,行政管理事务依照法律进行活动,由此所有的行政事务成为法律事务,现代国家才能成为“法治国家”。
最后是国家责任的转变。主权国家不可能根据制定法而承担责任,因为制定法本身就是主权的表达。而在公共服务理念构建下,国家的活动成为一种组织和管理公共服务的集体行动,国家与社会的边界通过法律得以明晰,一旦组织和管理这种公共服务的活动对个人或者其他集体造成了损害,国家就应当动用公共服务的基金来修补这种损害。议会行为、立法、司法以及行政风险,在合法领域内活动造成损害时,国家应承担责任。
四、总结与反思
狄骥的《公法的变迁》,其核心的观念还是在于用公共服务的理念来取代国家主权理论。其理论思想的渊源来自于社会事实的变迁以及法国行政法院的发展。对于狄骥的公法理论笔者同样存在着诸多疑惑。其一,用公共服务的一元论断直接取代公共权力理论,是否会导致社会发展的断裂性。尽管作为一种注重实际的、社会化的以公共服务理论为基础的法律制度正在取代具有抽象性和个人主义的制度,但和主权理论相比,公共服务理论还存在着很大的模糊性。所以笔者更倾向公权论与公共服务论的二元发展。其二,狄骥在行政诉讼一章中所认为防止权力的滥用,意味着自由裁量行为在公法领域的消失。“正像我们已经不再承认存在一种所谓的国家行为一样,我们也不承认存在一种自由裁量的公务行为”。 而实际上,行政自由裁量行为是不会也不可能消失的。既然存在着法律范围的有限性,同时存在着社会事实的突发和多变性,这样一种结构性矛盾必然要求自由裁量行为的出现。
总体而言,法律的发展应当为社会现实的发展保驾护航。狄骥的公法思想在当代中国政府体制、机构改革,尤其是服务型政府的建构当中具有很大的启发。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学习国外经典著作,对于国内本土理论的发展可以说具有很强的借鉴意义。
2018.7.5——2018.8.26暑期华科读书书单
《原始分类》涂尔干
《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涂尔干
《乱伦禁忌及其起源》涂尔干
《孟德斯鸠与卢梭》涂尔干
《职业伦理与公民道德》涂尔干
《哲学讲稿》涂尔干
《社会学的基本概念》韦伯
《经济行动与社会团体》韦伯
《经济与历史》韦伯
《宗教社会学》韦伯
《宗教与世界》韦伯
《儒教与道教》韦伯
《支配的类型》韦伯
《社会科学方法论》韦伯
《货币哲学》齐美尔
《时尚的哲学》齐美尔
《代议制政府》密尔
《论自由》密尔
《论美国的民主》托克维尔
《政治与行政》古德诺
理解与理性化:马克斯韦伯
马克斯韦伯作为德国知名的哲学家和社会科学家,与卡尔马克思、埃米尔涂尔干同为现代社会学奠基人。其思想浩瀚深邃,内容博大精深。作为崇敬其的一名学子,现有幸阅读其著作《学术与政治》《社会学的基本概念》《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儒教与道教》《宗教社会学》《宗教与世界》《支配社会学》《支配的类型》《非正当性支配》《法律社会学》《经济团体与社会行动》《经济与历史》《社会科学方法论》,特尝试从宏观整体上对韦伯思想做一整体梳理。实际上,阅读韦伯的书籍真的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作为一名大家,韦伯的述说带有极强的历史感与发散性,这导致了我辈学子在阅读韦伯的过程中备受煎熬。好在有一群志同道合的读书同志一起努力,有恩师们的不断激励与指导,最终也基本上咬着牙看完了其大部分著作。现如今从整体上来看韦伯的思想,到也有一种拨云见日之感。
一、方法论
韦伯的社会学方法论思想主要集中在《社会科学方法论》一书以及《社会学的基本概念》中的方法论部分。所谓韦伯的方法论实则是韦伯用以研究社会科学的理念与方法。社会科学是有别于自然科学的一系列学科的总称,其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存在着本质上的区别。韦伯指出,社会科学的对象是文化事件,其中包含着价值和意义两种基本的要素。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分野即在于社会科学的价值关联和文化意义。自然科学总是建立精确的自然规律的方法来解释一切自然现象,而在社会科学领域中,因价值关联而有意义的文化事件总是个别的现象,其始终与特定的价值观念相关联而产生特殊的意义。价值表示的是人与实在的一种关系,世界对于个人有价值源于个人对世界的价值态度。因此韦伯认为任何社会科学研究的基本任务都在于对实在进行经验性的分析从而揭示固有的和可能的联系。
对于文化科学的主观前提,韦伯认为应该从“理解”一词入手。韦伯指出:“社会学就是这样一门科学:它以解释的方式理解社会行动,并将据此而通过社会行动的过程和结果对这种活动作出因果解释。”韦伯认为理解有两种样式,其一为形式逻辑的推导,即合理的或者数学的;其二则为“移情”,即对于个体情感关系的重新体验。理解的目的则在于领会人的行动的意义,其主要的特征就是对他人心境的重新感悟。逻辑的和抽象的方法是完全客观有效的,而理解则完全是主观的活动,其包含理解对象的主观特性和自身活动的主观变化。
因此,作为经验科学向文化科学的转变需要秉持价值无涉的要求与原则:将价值判断从经验科学的认识中剔除出去从而划清科学认知和价值判断的界限。价值无涉本身实际上是一种规范要求,是一种价值判断更是一种学术原则。
那么建立文化科学的方法又是什么呢?韦伯提出了其著名的“理想类型”概念——它不是对实际发生的事件的叙述,而是关于某种设想出来的联系的表象。理想类型从形式上来看是一种抽象理论的概念结构,其为文化科学研究中寻求自身的因果或者其他联系提供了一种图式。理想类型具有相对性和暂时性的特点,同时是一种用来比较和衡量的手段从而引导人们借此进入对于历史事件本身的因果解释。同样,另一方面韦伯还提倡积极的“因果多元论”——凡是适合于解释科学知识形成的内容都予以接纳。韦伯的以问题为导向,其出发点是解决和解释事件出现的问题,其允许从不同的角度利用不同方法解决科学问题而不排斥任何有效的途径。这一点在其新教伦理和资本主义精神的关联中能够得到很好的体现。
二、诸宗教之经济伦理
曾经听到很多老师说韦伯是一位文化决定论者,即社会的发展由精神文化所决定,这也是对韦伯新教伦理一书的总结。而如今回头来看,发现此种说法有失偏颇。韦伯的文化与宗教观围绕着一个核心的观点,即在于欧洲由于其特有的禁欲新教伦理以作为精神动力,因此能发展出理性的资产阶级资本主义。而世界上的其他国家与文明——中国、印度、古犹太以及伊斯兰之所以未能发展出理性的资本主义即在于缺乏一种特殊宗教伦理作为不可或缺的鼓舞力量。然而,纵观韦伯作品的大致轮廓会发现,韦伯的意图并不在于陈述宗教的道德神学理论,而在于了解作为人类一般活动尤其是经济活动的实质上的心理性与现实性因素。决定这样一种心态的诸多因素之中,基于宗教制约下的生活样式所表现出来的态度只不过是其中之一。因此韦伯的用意也在于理解人类行为过程当中的各种不同要素之间的交互作用,而不是将所有的因素都化约为单一的因子。
在韦伯的宗教文化观当中,其研究的重点在于宗教行为对于伦理和经济的影响,其次则在于对于政治、教育、社会的影响。韦伯是通过神灵的概念来进行其宗教社会学的探讨的,其所着重关注的是人类的宗教活动与行为与超自然力量的关联。这些力量远超出人们正常的观察视野,因此必须创造出一些象征符号来跟它们取得联系。“诸神”之间的“竞争”导致专司化,而专门化导致众神在性质上的分殊化,可以说,这种分殊化对于信奉者的生活样式则产生了不同的影响。例如和平时期法律守护神之凸显,原因在于更具理性经济的发展以及人与人之间和谐秩序为保障。而对于秩序的需求同样也可以用来解释禁忌,禁忌的基本目的在于维护各种社会制度,其主要的目的也都是经济性与实质性的。而随着信仰的理性化,原罪概念出现,道德上有罪的观念唤醒了人类的良知。随之而来的是紧紧追随于先知或救世主的门徒和使徒,宗教共同体由此形成。此种共同体的目的在于,将神的启示贯注于日常生活中,从而确认神宠。一般而言,宗教共同体的建立会导致宗教体制的官僚化,自有其规则与程序的行政事务随之出现。伴随着教权体制而来的是教士阶级的出现,其主要的职责在于解释经典、与敌对教义斗争,同时还要防止俗众对宗教的漠然。同样,韦伯对宗教活动的类型进行了划分,包括巫师的宗教活动、教士的宗教活动、先知以及“达人”现象。韦伯将巫师和教士的宗教活动进行了对比,其中教士是一种恒常的、有法则规定的事务的执行者,而巫师的活动则是断续随机的,即视不同情况来为个人服务。可以说,巫师的知识本质上是经验性的,而且采用非理性的手段,而教士的教育却是以理性的训练、理性的宗教思想体系和体系化的伦理教诲为基础。第三种类型,先知则是以个人纯粹的卡里斯玛为表征,其本身在于揭示一套新的神的启示。先知可能会有立法者的性格,其行动驱向于通过新型法律的创建从而影响社会关系。而宗教行为可能导致的“达人”现象主要包括禁欲的与神秘论的。禁欲进一步可以划分为两种形式:斩断与一切家庭社会的社会关联,放弃一切个人拥有的政治、经济关怀,全心全意惟服侍上帝,即所谓的出世的禁欲以及被认为乃是上帝的工具,并通过个人具体的职业行为来荣耀上帝,将一切个人职务当作上帝所命的职责而履行,即入世的禁欲。而神秘论者无非则是一种特殊的禁欲,认为自己并非是神的工具而是“容器”:个人避免一切的行为,让一切尘俗之事尽去已使自身虚空,从而达到一种神秘的合一。事实上,无论是禁欲主义者还是神秘论者,都没有真正接受现世。即便是对于以清教徒为代表的入世禁欲主义者而言,现世也只不过是追求救赎的舞台。
从俗世与宗教的关系来看,不同的社会阶层对于宗教持有不同的态度。农民直接而且经常性地接触自然,因此比较能够接受带有巫术性格的超自然形式。军人阶层则由于其特殊的信仰与集体意识而对宗教怀有敌意。官僚阶层由于其本身的理性化容易忽略宗教。商人阶层则由于基督教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之间的亲和性而支持宗教。社会低阶层由于生活环境所限无法建立共同体而无法融入宗教。知识分子则与宗教呈现多样化的倾向,有时包容所有信仰,有时表现为强烈的反宗教情绪。
韦伯的文化论中探讨的核心在于新教伦理和资本主义精神存在的某种亲和性而使得近代西方发展出理性的资本主义。在巴比伦、罗马、中国以及印度的社会中早就有资本主义的萌芽,然而上述却并没有一个地方发展出独具理性化的资本主义——反而成为西方社会特有的现象。韦伯所认为的资本主义发展的历史条件有很多,其中包括近代国家的构建:以官僚体制的形成,市民阶层权力观念的萌发以及理性法律的颁布等为表征;近代以来现代意义上的科学的发展;经济伦理和技术的发展;西方文化中的理性生活伦理等。而以政治经济的内在律动规律的解释并不足以说明这种独特性,因而必须考虑欧洲近代资本主义企业经营者所独具的那种“精神”。
那么,造就近代西方资本主义发展的独特的“精神”谓何?韦伯将之归于某些基督教新教团体——加尔文宗、虔信派、卫理公会派以及浸信派,即韦伯所讨论的清教派。这些教团所特有的精神可归结为“上帝预选说”——凡事背后皆有一番上帝预选的诠释。而如何才能确信自己是属于“预选之人”,以及被选的征兆又是什么?此则以教徒严谨遵守神圣命令以符合上帝旨意的取得的社会成就为体现。这种成就包括个人在职业工作上的成功。而最足以彰显上帝荣耀且成为入选之征兆的有效工作是奠基于此种出世的禁欲主义之上的。换言之,事业上的成功能够加强个人的召命,要确定获得救赎唯有通过个人事业上的成功来加以印证。同时,财富的不断增加与禁欲主义之间并不存在矛盾。事业上的成功只为荣耀上帝,个人财富的享用只为了维持个人生存,提供一种清简生活所必要之物质。而工作上对成功事业的追求和财富追求的最大化导致生产力的提升,与个人由于禁欲在生活上对奢侈的拒斥形成了一种生活样式,从而为资本主义发展创造出完美契合的氛围。同时,为了使工作仍保有彰显上帝荣耀的性格,利润必须运用在有用的理性目的上,即以投资的方式再投入到工作中,因此资本主义扩大再生产能不断发展。
而在另一方面,韦伯分析了世界其他地区的宗教伦理,探讨其没能衍生出理性资本主义的内在经济伦理,从而进一步支持了其宗教价值对社会经济发展具有自发影响力的观点。在《儒教与道教》中,韦伯就传统的中国社会中儒教与道教的特殊面貌来与资本主义精神的特点相比照。韦伯首先对中国社会的经济、政治和社会结构进行了检视,描绘出相互交融的结构与物质性特征,其意在说明中国与西方社会在资本主义发展的物质前提上并无巨大差异。再然后则分别通过对传统正统的儒教和作为异端的道教的价值体系进行分析,并解释了儒教与道教在价值上的消极和传统特性使得中国难以发展出西方式的资本主义。在中国传统的诸多社会结构当中有许多影响资本主义发展的因素。传统中国的城市缺乏政治以及军事上的自主性,同时也缺乏作为共同体组织上的统一性而使得资本主义经营之理性发展缺乏此种自主性。传统的统一大帝国的和平特征,使得劳动力与生产资料能够自由流通而有利于资本主义发展,然而城市缺乏政治自主性以及竞争压力的缺乏同时阻碍理性资本的发展。中华帝国最具特色的家产制官僚体系,官僚人员通过科举考试而选拔出来,有助于官僚体系的理性化,但其同时会削弱正式官僚统治与民间生活之间的关系。在传统社会中,支配着中国的实质伦理法律对于资本主义的发展来说具有很明显的负面作用。现代资本运作需要的使理性的,能够实现“可计算性“的法律和理性司法程序来保障。但中国的律令只是世袭君主在政治上和伦理上权宜的附属物,这样一种实质伦理法律无法发展出明确的形式和程序。总体上而言,中国在社会结构、政治体制、经济政策和社会伦理方面存在着诸多资本主义发展的限制性因素,但同样也存在有利条件,同西方社会相比并没有存在巨大的差异。因而韦伯将注意点转移到中国正统的儒家传统主义和作为异端主流的道教的内在的伦理分析之上。作为儒家担纲者的士人群体,深受的是古典人文教育的熏陶并致力于政治权力和社会特权。儒教的核心在于协调人和永恒的宇宙和社会规律,其主要兴趣在于现世,即如何更好地适应现世。其结构核心则体现在所谓的存在于君臣、父子、兄弟、夫妻和朋友之间的“五伦”之上。以礼为中心的伦理秩序使得儒家将个人契合于宇宙和社会秩序之中,并极力压制扰乱均衡和和谐的情感。此外,儒家“君子不器”的立场也使得职业的专门化遭受排斥。和儒家不同,道教教人以隐匿于世的方式来保全自身的纯真与谦逊。道教清静无为和神秘的冥思其目的在于为个人求得启示和神秘的力量,并无心于世界的改造。和西方清教徒积极的入世禁欲主义相比,中国的儒教与道教秉持的是一种消极的世界观。尽管儒家倡导积极入世,但和西方理性运用资本运作,寻求事业成功而不停地追求改造世界相比,儒家更多的是一种消极顺应的态度。韦伯尽管是从一个西方学者的角度来看待中国社会结构,其中仍有些许有失偏颇之处,但其通过对中西方宗教伦理的对比探讨仍不失为经典。
三、理性行动与社会理性化
可以说,“理性主义”一直是韦伯著作中的一条核心主线,贯穿于韦伯的社会学思想之中。什么是理性?什么是理性化?韦伯在其书中从未给出过明确的定义。从思维的角度,韦伯认为理性是“以越来越精确的抽象概念为手段,越来越能理论性地支配现实”;从实践角度,韦伯认为理性主义是“以越来越精确的计算合适的手段为基础,有条理地达成一个特定既有的现实目标”。综合韦伯政治、经济、法律等各领域范畴,个人认为其理性是指以计划性、正当性为基础,使社会行动符合手段与目的之间的合理逻辑。
韦伯对西方社会理性化的考察是以个体的理性化行动为基础的。理性化首先是人的行动的理性化。依据是否符合理性以及理性化程度,韦伯将社会行动划分为:目的理性驱动、价值理性驱动、情感以及传统驱使四种“理想类型”,其中目的理性和价值理性属于理性行动,而目的理性行动则具有最高的合理性。
从个体理性行动走向社会理性化是以对经济行动的研究来直接体现的。在研究经济行动的过程之中,韦伯又根据形式和内容划分了形式理性和实质理性。形式理性行动的唯一目标是“最大限度地追求经济利润”,任何导向这一目标且其手段可以量化的社会行动都是其直接外在形式,其独立于其他价值因此属于价值无涉。而实质理性则是在合乎理性的基础之上提出了其他的诸如政治的、伦理的、功利主义的等价值要求,因而其建立在外在的道德理想之上。二者的对立可以说表现为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公平与效率等形式,正如吉登斯所说,资本主义现代社会的发展建立在形式理性和实质理性二者内在矛盾的紧张对立的关系之上。
经济行动中合理性程度是由计算的可运用程度决定的,因此“计算”成为资本主义经济活动中最典型的逻辑形式。而法律理性化的发展则为这种“计算”提供可能性。随着经济发展,社会要求法律必须具有该种可预期功能,而当社会行动指向了获得了正当性的法律时就形成了法秩序。在此基础上,韦伯对法律思维的发展以及法律担纲者进行了详细的考察,通过法律担纲者所受的教育、法律担纲者和相应法创制类型的发展,韦伯认为形式理性是法律理性化的重要标志。形式理性法驱除了伦理道德中的不确定因素,使法律规则具有其内在统一标准和严格的逻辑推理审判,使其具有了“可计算性”的典型特征。可以说,形式理性法的工具理性摈弃了社会行动中的实质因素而和资本主义发展产生了较强的“亲和性”,从而促进经济秩序的合理化。
而另一方面,正如上文在韦伯的“世界宗教之经济伦理”中所提到,经济领域的理性化和近代宗教理性化具有密切的联系。在韦伯的宗教文化观中,其研究重点在于宗教行为对于经济和伦理的影响,正是因为人们生活行动的理性化才将“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有机联系起来。韦伯认为正是基督教新教团体,即韦伯所讨论的清教派所秉持的入世禁欲主义,使得清教徒在尘世积极为上帝工作而争取成为上帝预选之人而获得救赎,这种“天职”观念促使个人对事业成功和财富追求的最大化只为荣耀上帝,与个人在生活上对奢侈的拒斥的禁欲式生活样式,为资本主义发展积累了原始资本。与儒家士人消极顺应和道家追求神秘与冥思的态度相比,清教徒的生活行为的伦理理性化成为了推动社会理性化的关键。
社会行动以不同的方式与经济产生关联而形成不同的经济领域的共同体、结合体关系,而市场的不断扩大又有助于一个普遍主义的强制机构,即国家的产生。韦伯从社会行动出发,衍生出不同共同体、组织和支配结构,并根据不同的合法性基础而划分了不同的支配类型。其中,传统型支配对应传统行动,卡里斯玛支配对应情感驱动,法理型支配则对应目的和价值理性行动。因此,支配类型的演变同样反映除了西方社会理性化的趋势。传统型支配代表的是一种保守的非理性力量,其主张维护一切传统神圣的秩序。而卡里斯玛支配以革命者的姿态打破传统与现存秩序之后,为维持其统治基础必将制定规则、完善秩序从而向法理型支配及其相关类型转变,其呈现的是由非理性向理性过渡的中间状态。而法理型支配是理性化程度最高的支配类型,官僚制则是组织理性化的理想类型,其在精确性、稳固性、纪律性、严谨性和可靠性上,以及对一切对象的可计算性上都达到了技术完善的程度。同样近代官僚制的发展则推动了西方资本主义的极大的发展。
总体而言,韦伯构建了一幅以政治、经济、法律和宗教等维度相互交叉的以形式理性为导向的西方社会网络格局。正如其方法论中提倡的“因果多元”,韦伯摆脱了单线的因果逻辑,从不同领域的理性化趋势以及相互交融中解释了近代西方资本主义的现代化问题。而可以说,从个体的理性化到社会理性化成为其解释社会学的内在逻辑。
阅读韦伯的过程是一个漫长而又艰难的过程,时至今日,仍感到对韦伯的理解仍旧只是其宏大思想中的冰山一角。总体上看,个人更愿意把阅读韦伯的过程当作登山的过程。从一开始的山脚到山腰,不同的风景会带来不同的感悟与收获。只有当通读全卷,登上山巅之后方才会有“一览众山小”的豁然彻悟之感。然而,彻悟之后往下回望,却又会发现山间云雾缭绕遮住了视线,原来在上山的途中仅仅只是观赏了一条道路上的景色,而其他上山的路径仍待追寻,不同的路径会带来不同的新的视角与收获,路仍然愈走愈新,或许这正是大家魅力之所在。
读书感悟:
2018年的暑假经历了人生当中一次最独特的“旅行”,即在武汉华科的集体式的读书生活。现今已经返校,回想这一段的生活深有感触,可如今却又不知该从何说起。从一个人的单兵作战到集体式的阅读,正如贺老师经常所说,这一次的暑假阅读更多的是为大家提供一个参照系,从而为接下来的三年研究生时光奠定基础也提供范式。曾经沧海难为水,在以后的学习生涯中也算是为自己找到了明确的方向动力。尽管很遗憾不能够在武汉和大家一起携手前行,但我相信只要精神和理想先至,哪都是课堂。
在本次的暑假阅读中大家相互交流了很多读书过程当中的疑问和困惑,比如如何做笔记,如何处理不能理解的内容等等。然而,我一直秉持的是水到渠成的观念,所有问题的来源只有一个即读得太少,所有问题的解决办法亦只有一种即坚持。读经典最主要的是训练抽象和逻辑思维,也就是贺老师常说的“借经典磨思维的刀”的过程。这就要求在平时的阅读当中不断地去思考与纠结。而反思自己的阅读,在很大程度上思考的过程远远不够,所谓的“大刀阔斧”可能也会导致经典的浪费,因此在以后的阅读过程中自己也应时时省己。
总的来说,此次暑假之行收获颇丰。认识了一大群志同道合的小伙伴,也相信大家能在未来的学习生涯中共同努力,在追求卓越的过程中共同进步,在不离不弃的情谊中前行。岂曰无衣,与子同袍,战友之情一生难忘。最后,感谢贺老师和师兄师姐所给的帮助和指导,前辈们永远都是我辈的模范与指路人。
《资本论》卷一
《资本论》卷二
《资本论》卷三
剩余价值与现代化:卡尔马克思
当代西方主流经济学认为,人和人之间的经济关系无非是一种买卖关系,即市场关系。所以西方主流经济学的任务也就是分析供给与需求,以及它们的均衡条件,从而分析市场机制是如何配置资源的问题。马克思的《资本论》则是开辟了研究国民经济的另一条道路,即从生产关系的角度探讨了产业资本的生产过程和流通过程,以及随之发展的资本主义生产的总过程。从书名入手,“资本论”实际上就是“论资本”,那么何谓“资本”?马克思在第三卷第七篇中写道:“资本不是物,而是一定的、社会的、属于一定历史社会形态的生产关系,后者体现在一个物上,并赋予这个物以独特的社会性质。”和传统意义上的“本钱”、“生产资料”、“人力资源”甚至一个人的相貌的理解不同,马克思将资本定义为一种特定的生产关系,尽管其不能离开物的本身而存在,但那些物本身并非资本,而只是资本的各种外在表现形式而已。考察三卷资本论会发现,马克思的主要逻辑是从第一卷论述剩余价值的生产到第二卷流通领域个别资本的循环和社会总资本的再生产与流通,再到第三卷资本主义生产总过程的研究,其核心思想仍然是剩余价值理论。为什么会这样说?第一卷从研究商品到货币,再由货币研究到资本研究从而揭示了资本主义生产的本质——剩余价值的生产。第二卷从个别资本的循环到个别资本的周转,以及社会总资本的再生产研究,其目的是使产业资本能够实现循环,从而使剩余价值能够得到实现。前面两卷抛却了社会资本的其他形态,仅仅从产业资本的角度来分析剩余价值的产生与实现,而第三卷则从资本主义生产总过程的角度,即由资本主义性质的生产所决定的一切资本主义经济活动的总过程。这个“总过程”包括了:产业资本之间的竞争,产业资本与商业资本之间的竞争,商业资本内部竞争,产业资本和商业资本与生息资本以及银行资本、信用资本等的关系与竞争。其目的则在于研究剩余价值在各种资本之间的分配关系。
一、剩余价值的生产
马克思在第一卷中主要研究了三个重要的理论:劳动价值理论、剩余价值生产理论以及资本积累理论。而劳动价值理论则是从商品谈起,而为何研究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是从分析商品开始呢?马克思一开始就提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占统治地位的社会的财富,表现为庞大的商品堆积,单个的商品表现为这种财富的元素形式。因此,我们的研究就从分析商品开始。”换言之,商品是社会财富的象征,同样也包含着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同时,商品也是资本主义生产的出发点和目的。
马克思从商品的使用价值——能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特性和价值——凝结在商品上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说起,表明商品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统一体。而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各自的来源是哪?劳动。具体劳动创造商品的使用价值,抽象劳动创造商品的价值,所以劳动的二重性是商品两因素的根源。由于社会分工和私有制的出现,商品交换得到了发展。从最开始的简单的、个别的或者偶然的价值形式,到总和的或扩大的价值形式,到一般价值形式,再到最后的货币形式。充当固定一般等价物的商品被金属独占时,一般意义上的货币便由此产生。货币的出现,形成了以货币为媒介的商品流通。货币的本质是商品,货币商品的特殊性,表现为其五种职能:价值尺度、流通手段、支付手段、贮藏手段和世界货币。
商品流通是资本的起点,而货币则是资本的最初表现形式。作为货币的货币和作为资本的货币存在着本质上的区别。最重要的区别便是资本流通过程中,最后从流通中退出来的货币需要大于原来投入的货币,即G-W-G’,其中G’=G+ΔG,即原预付货币额加上一个增值额,这个增值额被称为剩余价值。同时,在资本主义总公式G-W-G’中存在着这样的矛盾,流通的过程,即商品的买卖过程实行的都是等价交换,不能产生剩余价值,但剩余价值又不能离开流通而产生,离开流通领域“货币便不能羽化为资本”。剩余价值既不能产生于G-W过程,也不能产生于W-G’的过程,那么便只能产生于W本身。所以必须在市场中去寻找这样一种特殊商品使之成为价值增值的源头。而这种特殊商品,马克思称之为劳动力。
劳动力商品的出现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产生的决定性因素。劳动力商品是指以劳动为买卖对象的劳动力,其必须具备两个条件:1.劳动力本身必须具有人身自由。2.劳动力必须的“自由得一无所有”,既没有生产资料,也没有生活资料,不得不出卖劳动力本身而存活。同样,劳动力商品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两因素。劳动力商品的使用价值即为劳动,它是价值的源泉,并且能够创造出大于自身价值的价值。而劳动力商品的价值是指凝结在劳动力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归结为维持劳动力所有者所需生活资料的价值,其包含三个部分:正常情况下维持工人所必须的生活资料的价值总和;维持工人家属所必须的生活资料的价值总和;劳动者的教育和训练费用。由于劳动力商品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分离,剩余价值得以产生。
那么劳动力商品是如何在资本主义生产过程实现价值增值的呢?劳动力使用价值的使用即劳动力本身的使用表现为一个过程即劳动过程。而劳动过程有三个要素:劳动本身、劳动对象以及劳动手段。在资本主义劳动过程中,工人的劳动属于资本家,与资本家本身拥有的生产资料相结合从而生产出产品。资本家需要支付工人工资以及获得额外的增值额,则劳动的过程被分为了两个部分:必要劳动生产和剩余劳动生产。必要劳动生产是劳动者为维持和再生产劳动力所进行的生产劳动,剩余劳动则是劳动者超出为自己生产必需品的必要劳动以外的生产劳动,即价值增值的过程。所以,“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是劳动过程和价值增值过程的有机统一”。同时,马克思通过分析资本家购买的生产资料和劳动力,根据其在价值增值过程中所起的不同的作用,把资本区分为不变资本C和可变资本V。预付资本的价值为C+V,生产的产品价值为C+V+M,产品的增值额即剩余价值M也只能是可变资本价值变动的结果。
那么剩余价值的生产方法有哪些呢?劳动者为自己生产必需品的必要劳动时间是一定的,而劳动者的使用价值与价值的分离使得自己的劳动不在归属于自己而属于资本家。“资本家的本性都是贪婪的”,为自己创造更多的剩余价值是其最终的目的。那么,在一日的劳动工作中,延长剩余劳动的时间便是增加剩余劳动的最简单的方法,也就是绝对剩余价值的生产。所以在资本主义初期,“工人每天工作18甚至20小时”。由此矛盾在资本家对剩余劳动的贪欲和工人无限制的劳动中产生,随着工人对正常工作日的斗争,以英国为代表的国家相继颁布工厂法,从而规定了每日正常的12小时以及10小时工作日。随着国家工作日的立法,资本家无法继续通过绝对剩余价值生产的方式来扩大剩余价值的生产。日工作时间一定,且划分为必要劳动时间和剩余劳动时间,要想扩大剩余劳动时间,只需要相对缩短必要劳动时间即相对剩余价值生产的方式由此产生。从资本主义的历史来看,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是从协作、工场手工业和机器大工业的顺序发展起来的。简单协作的基础上,产生了工场手工业内部的劳动分工。工场内部分工与社会分工的发展极大促进了劳动生产力的发展,直到以运用机器进行生产为特征和标志的大工业时代的到来,“开辟了人类生产的一个新时代”。机器大工业也是典型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资本使用机器的目的,是通过提高劳动生产力,降低劳动力的价值,从而生产更多的相对剩余价值。同样,机器的使用简化了劳动操作,减轻了人的体力,因而大量女工和童工也被纳入资本家剥削的范围。机器提高了工人的劳动强度是通过两种方法达到的:“一种是提高机器的速度,另一种是扩大同一个工人看管的机器数量即扩大其劳动范围”,随之机器生产造成失业人口的存在迫使工人听命于资本家强加给他们的纪律。
马克思指出:“不管生产过程的社会形式怎样,它必须是连续不断地,或者说,必须周而复始地经过同样一些阶段。一个社会不能停止消费,同样,它也不能停止生产。”因此,每一个生产过程同时也是再生产过程,即社会再生产过程。资本主义生产分为简单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两种形式。由预付资本C+V生产出来的产品价值C+V+M,如果资本家的“收入”M只是充当资本家的消费基金,周期地获得,也周期地消费掉,生产过程也只是在原有规模上重复,则被称为资本主义简单再生产。而倘若资本家将全部或者部分剩余价值被用来追加生产资料,也就是扩大生产规模,则被称为扩大再生产。由于生产资料的追加,劳动也随之增加。剩余价值转化为资本的量则主要取决于劳动力的剥削程度、劳动生产力、所使用的资本和所消费的资本之间差额的扩大以及预付资本的量。
从资本的价值构成来说,马克思将其划分为不变资本C和可变资本V即资本的价值构成,在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生产资料量和使用这些生产资料而必须的劳动量之间的比率被称为资本的技术构成。“由资本技术构成决定并且反映技术构成变化的资本价值构成,叫做资本的有机构成”。在资本积累过程中,劳动力的提高必然引起资本有机构成的提高,从而使可变资本相对减少。资本积累最初只是表现在量的扩大,接着则是通过减少资本的可变部分来不断增加资本的不变部分来实现,从而对劳动力的需求相对减少,使得一部分工人相对于资本增值的需要来说成为“相对过剩人口”,马克思又称之为产业后备军。“产业后备军”的存在又给在业工人造成极大压力,也成了资本家加强剥削工人的手段。
在了解剩余价值生产理论的过程中便一直存在着这样的一个疑问:劳动力商品使用价值与价值二因素的分离使得劳动力成为创造价值的源泉,劳动与生产资料的结合从而产生商品。按照社会再生产理论,每一个生产过程同时也是再生产过程,每一次生产资料的扩大都源于产业工人产生的剩余劳动,那么依次往前追溯便会产生这样一种矛盾,生产资料必须与劳动结合才能创造剩余价值,剩余价值从而追加到生产资料,那么最初的生产资料来源于何处?马克思则给出了答案——所谓的原始积累。资本的原始积累通过种种手段,掠夺教会地产,欺骗性地让出国有土地,盗窃公有地,用恐怖手段把封建地产转化为现代私有财产以及暴力战争、殖民奴役等等产生原始资本,对农民土地的剥夺以及“圈地运动”等形式将大量劳动者强制地同自己的生存资料分离从而变成自由劳动力,从而资本主义生产条件便齐全了。而资本主义积累是由小生产的私有制慢慢转化为资本主义私有制,随着资本积累与资本集中的发展,“一个资本家打倒许多资本家”,从而垄断巨头不断减少,而工人的贫困、剥削和压迫程度不断加深,由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本身机制所训练、联合和组织起来的工人阶级的反抗也在增加。生产资料的集中和劳动的社会化的发展,达到了同它们的资本主义外壳不能相容的地步时,这个外壳就要炸毁了。由此马克思判定,资本主义制度的灭亡具有其历史必然性。
二、剩余价值的实现
在第一卷对剩余价值的生产的探讨中,马克思实际上是把资本的流通过程暂时抽象化从而研究资本的直接生产过程。但实际上流通过程决定着剩余价值能否顺利实现从而决定资本的再生产能否连续。《资本论》第二卷只有三篇内容:资本形态变化及其循环、资本周转、社会总资本的再生产与流通。
资本在本质上不仅是一种生产关系,而且是一种运动。资本要实现价值的增值,它就不能停留在任何一种物质形式上,但是又不得不采取一种物质形式又不断放弃这种物质形式,从而表现为一种运动过程,即资本的形态变化过程。从一般的角度看,这一过程具有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购买阶段,即G-W;第二阶段是生产阶段,即…P…;第三阶段是销售阶段,即W’-G’。由此资本循环的表现形式为G-W…P…W’-G’,第一阶段资本的表现形式为货币资本,第二阶段为生产资本,第三阶段则为商品资本。货币资本是产业资本在循环中采用的第一种职能形式,其职能是为剩余价值的生产准备物质要素和条件,即生产资料和劳动力。到了第二阶段,以生产资料和劳动力形式存在的生产资本是预付的货币资本转化的结果。其职能是通过生产过程生产剩余价值,可以说是产业资本循环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关键环节。同时,马克思还批判了“人力资本”的概念,实际上是把生产过程中作为资本存在的劳动力与生产过程外的劳动力混为一谈而形成的概念。第三阶段以商品为形式存在的资本是资本直接生产的结果,其不仅包含着预付资本的价值,同时包含着剩余价值。
产业资本的循环由其三个阶段从而划分为三种职能形式:货币资本的循环、生产资本的循环以及商品资本的循环。产业资本在循环中必须经过购买、生产和销售三个阶段,其中任何一个阶段都不能发生中断,否则整个资本循环就会停止。从个别资本的角度来看,产业资本的循环与运动是以价值增值为目的,其表现为生产过程与流通过程的统一。资本在流通领域中停留会产生流通时间,同样也会产生各种费用。这些费用分为两类:一类是纯粹流通费用,是单纯由资本价值的形态变化所引起的,例如买卖时间、簿记等,只能由剩余价值来补偿;另一类是保管费和运输费,是由生产过程在流通领域的延续所引起的,其具有生产性质因而是会增加商品价值的。
资本循环是从资本的物质形态变换的角度来看待资本运动,而资本周转则是从资本的价值运动角度来看待资本运动,在一定程度上二者的意义是等同的。考察资本循环是为了研究资本在运动中所必须采取的物质形式及其职能,可以说是一种质的分析;而考察资本周转则是进一步说明资本运动的速度对于资本的意义,即量的分析。资本周转一次的时间,是指资本价值以一定的形式预付时算起,又回到同一形式的一段时间,也就是它的流通时间和生产时间之和。周转次数则是一定时间内资本周转的次数,n=U/u。
马克思在第一卷中从价值增值的角度把生产资本区分为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而在考察资本周转的过程中,马克思又提出资本的两种新形式: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固定资本是以厂房、机器设备等劳动资料形式存在的生产资本,属于不变资本的一部分。在每次的生产过程中,其实物形态并未改变,其价值也是按照劳动资料在每次生产过程中的磨损程度一部分一部分转移到新产品中去。流动资本则是以劳动力和燃料、辅助材料等生产形式存在的那部分生产资本,包括全部可变资本以及部分不变资本。其物质形式在一次生产过程中全服被消费,价值也一次全部转移到新产品中去。固定资本会产生有形磨损和无形磨损,需要时常更新以及维持和修理,因此需要设置折旧基金。预付资本的总周转取决于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周转之和。预付资本总周转的公式为: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1年周转的总额除以预付资本量即等于总预付资本在1年中周转的次数。
前面两篇主要考察的是个别资本的循环与周转,而第三篇则开始探讨社会总资本的再生产与流通。在资本主义社会里,为数众多的单个资本都不是孤立存在的,它们总是在运动中相互联系、相互交错从而形成社会总资本的运动。在研究单个资本运动的过程中,只考察的是资本再生产中的价值补偿,而物质补偿假设是不存在问题并予以抽象的。而在研究社会总资本运动时,物质补偿问题,即资本家生产的商品在价值上得到实现后,如何和从哪里购买到再生产需要的生产资料,资本家的收入和工人的工资如何和从哪里购买到消费品,这就是需要研究的重要问题了。因而社会总产品的实现过程其实也就是其补偿过程,包括价值补偿和实物补偿两个方面。所以,按照社会总产品的物质构成和对社会生产所起作用的类别,可划分为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两大部类。社会资本的运动也可以分为简单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两种形式。那么社会资本简单再生产的实现条件是什么呢?按照马克思的观点,生产生产资料第一部类的可变资本加剩余价值应该等于生产生产消费资料第二部类的不变资本,即Ⅰ(V+M)=ⅡC。换而言之,要使社会资本简单再生产得以正常进行,生产生产资料的第一部类的价值必须满足第一部类和第二部类中生产资料价值的总和,生产消费资料的第二部类的价值也必须等于第一部类和第二部类工人和资本家个人消费价值之和,从而衍生出Ⅰ(C+V+M)=ⅠC+ⅡC和Ⅱ(C+V+M)=Ⅰ(V+M)+Ⅱ(V+M)。而在社会资本的扩大再生产中则必须的前提条件便是,简单再生产中的价值总量不能仅仅等于,而应该大于。即无论生产资料还是消费资料在补偿了两大部类之后,还有一定的余额用以追加扩大再生产。扩大再生产基本实现条件则是第一部类原有的可变资本价值,加上追加的可变资本价值,再加上本部类资本家用于个人消费的剩余价值,三者之和必须等于第二部类原有不变资本和追加的不变资本的价值总和,即Ⅰ(V+ΔV+M/X)=Ⅱ(C+ΔC)。换而言之,生产生产资料的第一部类的价值不仅满足原有不变资本价值的物质补偿需要,而且满足两大部类扩大再生产对生产资料追加的需要,同理于第二部类的价值,衍生的条件为Ⅰ(C+V+M)=Ⅰ(C+ΔC)+Ⅱ(C+ΔC)和Ⅱ(C+V+M)=Ⅰ(V+ΔV+M/X)+Ⅱ(V+ΔV+M/X)。由此马克思指出,社会总资本的运动,“不仅是价值补偿,而且是物质补偿,因而既要受社会产品的价值组成部分相互之间的比例的制约,又要受它们的使用价值,它们的物质形式的制约”,所以社会总产品的实现,要求社会生产必须按照比例发展。然而这个比例究竟为何,该如何确定这个比例马克思并没有阐述,也就导致了社会总资本再生产理论在很大程度上只能停留在理论和宏观层面。
三、剩余价值的分配
马克思在第一卷研究中,撇开了生产过程本身以外的各种情况从而直接对剩余价值的生产展开讨论,而在现实生活中,这个过程还需要流通过程来补充,而流通过程则是第二卷研究的对象。总体上来说,前面两卷都是在产业资本的范围内进行阐述,但在资本主义生产的总过程中,资本表现的具体形式并非只有产业资本,还包括商业资本、生息资本以及私人资本、股份资本、合作资本和银行资本等。因此,第三卷主要探讨各种资本形式如何参与剩余价值的分配,以及在资本主义生产总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的资本主义土地所有权。
由剩余价值理论我们可以知道,剩余价值是相对于可变资本而言,是劳动力商品使用价值的产物。然而在资本主义社会普遍认为,增值额也就是资本家的利润是相对于全部预付资本而言的,即利润是资本家资本投入的回报。实际上,剩余价值和利润本来是同一个东西,剩余价值是内容,利润只是剩余价值的表现形式。可以说,剩余价值转化为利润进一步掩盖了资本主义剥削的实质。利润之所以被当做全部预付资本的产物,是因为,第一,W=C+V+M转化为成本价格和利润即W=K+P,“成本价格的形成具有一种假象,是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之间的区别看不出来了,所以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价值变化,必然变成不是由可变资本部分引起,而是由总资本引起的”;第二,“在一极,劳动力的价格表现为工资这个转化形式,所以在另一极,剩余价值表现为利润这个转化形式”。剩余价值率等于剩余价值占可变资本的比例,而利润率则是增值额(剩余价值)占全部预付资本的比例。
在资本主义生产总过程中,各个部门由于资本有机构成的差别、周转时间的不同以及不变资本的节约等从而引起不同部门之间利润率的差别。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各种市场主体为了争取经济利益往往会展开彼此之间的市场竞争,其主要表现为资本依据利润率的高低从而在部门之间进行转移。正是通过资本在部门之间的这种转移,导致了各部门的利润率总是处在不断的变动中,也由此而形成了不同部门的利润平均化的趋势,即形成了一个平均利润率。正是通过资本在不同部门的自由转移,使各个生产部门的利润率趋于平均化,从而商品的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商品的生产价格,等于商品的成本价格加上按照一般利润率计算,按百分比应加到这个成本价格上的利润,或者说,等于商品的成本价格加上平均利润。”但社会上同时存在着一些特殊部门,其商品的个别价值低于社会价值或者由于真正的垄断而形成商品的垄断价格大大高于价值或生产价格的余额从而形成了超过平均利润以上的利润,即超额利润由此产生。
由于社会劳动生产率的不断提高,资本的有机构成也不断提高,即可变资本不变,不变资本增加,从而导致了平均利润率具有下降的趋势。但是,平均利润率的下降趋势并不意味着资本所获得的利润减少,而存在着这样一种二重规律,利润率的下降与利润量的增加是同时并存的。“资本所生产的商品的价格下降,同时商品所包含的并通过商品出售所实现的利润量却会相对增加。”按照利润率下降的规律,利润率为何不是按照直线下降而成为趋向下降的呢?原因则在于现实中有很多阻碍利润率下降的因素,即起反作用的各种原因,包括:劳动剥削程度的提高;工资被压低到劳动的价值以下;不变资本各要素变得便宜;相对过剩人口;对外贸易以及股份资本的增加等。可以说,利润率下降和资本的积累加速是同一个过程的不同表现。换言之,利润率下降是资本积累的结果,但结果反转过来又会变成加速积累的原因,从而使利润量增大。而在利润率趋向下降的规律中也蕴含着众多的内部矛盾,资本家为了获得更多利润扩大生产和为了阻止利润率下降加强对劳动的剥削从而使劳动人民有支付能力的需求相对缩小,即剩余价值生产和实现之间的矛盾;资本家扩大生产规模,提高剥削程度以增大利润量,使得大资本和中小资本竞争尖锐,许多分散的中小资本难以独立经营,出现相对过剩的资本,而另一方面,资本有机构成提高,相对过剩人口不断增加,从而出现人口过剩与资本过剩之间的矛盾等一切表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一种有限的、相对的、历史的生产方式。而经济危机则是这些矛盾尖锐化的结果,也是这些矛盾暂时的暴力的解决。
在第二卷产业资本的循环中,产业资本有三种具体的运动形式:货币资本、生产资本和商品资本。而随着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商品越来越多,产业资本家的自产自销必须增加流通成本与费用,从而会使利润率降低。这种情况下,商品资本逐渐从产业资本运动中分离出来,货币资本也从社会总资本中分离出来并且独立进行经营活动,由此商业资本产生。由于商品的流通过程只是商品价值的形式变化,在这个过程中并不会发生价值量的变化,所以,商业利润仍然来自于生产过程所形成的价值和剩余价值。也正是由于商品交换本身是不创造价值和剩余价值的,因而从事商业流通的商业工人的劳动就是一种非生产性劳动,也就是说纯粹意义上商业劳动是不创造剩余价值的,商业资本要获得商业利润又离不开商业工人的劳动,那么商业工人的劳动在这个过程中究竟起什么样的作用呢?和产业工人类似,商业工人在必要劳动时间里实现的商品买卖差价不仅要补偿商业工人的工资即劳动力价值,且必须补偿全部商业费用与成本。所以,商业资本家不仅间接剥削了产业工人的剩余价值,而且直接剥削了商业工人的剩余价值。
除却商业资本之外,生息资本也在资本主义生产总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生息资本是货币所有者为了取得利息而暂时贷给他人使用的货币资本,其在历史上有两种形式:高利贷资本和借贷资本。高利贷资本是前资本主义时代而存在的生息资本,借贷资本则是资本主义时代的生息资本。借贷资本实际上是一种特殊的资本商品,其具有特殊的使用价值,即执行现实的资本职能的能力,从而实现价值的增值。而利息则是资本所有权或者价值增值权力在经济上的一种实现形式,是资本家平均利润的一部分,因而是剩余价值一部分的特殊转化形式。“借贷资本的实质是借贷资本家和产业资本家、商业资本家共同瓜分产业工人和商业工人生产和实现的剩余价值的剥削关系”。而借贷资本运动的形式则表现为资本主义信用,是一种以信任为前提、以偿还为条件的借贷行为,由于借贷主体的差异可分为商业信用和银行信用。信用制度在利润的平均化运动中起中介作用,可以说极大地促进了资本在部门之间的转移;在信用基础上产生了股份公司和股份资本,其作为一种社会资本,“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身范围内的扬弃”。
除了各种资本形式参与剩余价值的分配,资本主义土地所有权也在剩余价值的分配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所有制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土地所有者也能够凭借它的法律强制性获得地租,地租就是土地所有权在经济上的实现。不同地块的土地,在肥沃程度、地理位置等方面有差别,形成了不同等级的土地。等量资本投在等面积的不同等级的土地上,由不同土地的生产率所产生的产品的超额利润,便转化为级差地租。级差地租有两种形式:由于土地肥沃程度和不同地理位置差别而引起资本生产率不同的级差地租;由于在同一块土地上连续追加投资而引起的资本生产率的差别的级差地租。在资本主义农业中存在着土地私有权的垄断,由此获得的农产品的超额利润的转化形式,便被成为绝对地租。另外还存在一种地租的特殊形式,即由于垄断价格产生的超额利润所构成的地租——垄断地租。所以级差地租、绝对地租和垄断地租成为资本主义地租的三种主要形式。
在最后一篇中,马克思批判了资产阶级庸俗政治经济学的所谓三位一体的公式,即把资本关系在社会表面上表现为各种收入及其源泉的形式,归结为资本—利息,土地—地租,劳动—工资这样一个公式,用以掩饰资本关系的实质,为资本主义剥削做辩护。在最后一章“阶级”的研究中,马克思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上提出了三大阶级:单纯劳动力的所有者是雇佣工人,资本的所有者是资本家,土地的所有者是土地所有者。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经常趋势和发展规律,处于中间的阶层会随之分化并且分别归于三大基本阶级。但什么事情形成阶级?为什么雇佣工人、资本家和土地所有者成为近代三大阶级?以及阶层将如何分化?对于这些马克思并没有继续说明,资本论一书到此也便停止叙说。
总的来说,看完《资本论》三卷之后的感觉很是震撼。由于知识水平和时间的有限,也未能对作者的思想进行深刻的剖析与理解。三本书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与生产关系的研究不得不谓之博大精深,目前只是感悟其中的冰山一角便受益良多。本篇读书报告只是大致梳理了一下资本论的内容与研究逻辑,以及笔者自己的一些理解方式和感受,存在阅读上的错误理解希望大家能谅解。
书单2018.2.5——2018.6.20
《社会学的基本概念》韦伯
《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马克思
《非正当性支配——城市类型学》韦伯
《社会学的想象力》米尔斯
《风险社会》贝克
《乡镇治理与政府制度化》赵树凯
《咸安政改》宋亚平
《改革与重建——中国乡镇制度研究》吴理财
《小镇喧嚣》吴毅
《民族国家与暴力》吉登斯
《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哈贝马斯
《现代性的后果》吉登斯
《第三条道路》吉登斯
《社会学》吉登斯
《转型中的地方政府》周黎安
《中国国家治理的制度逻辑》周雪光
《乡村治理与中国政治》徐勇
《如何阅读一本书》艾德勒
《大问题》所罗门
《西方哲学简史》赵敦华
读书报告
10月阅读书目
《社会分工论》涂尔干
《自杀论》涂尔干
《社会学方法的准则》涂尔干
《资本主义与现代社会理论》吉登斯
11月阅读书单
《学术与政治》韦伯
《经济与社会》(精简版)
《支配社会学》韦伯
《法律社会学》韦伯
还是先从本月阅读的书籍开始说起吧,《学术与政治》我将之用于阅读韦伯的入门书籍。其内容分为两块:以学术为业和以政治为业。“以学术为业”基本讲述了韦伯关于学术、科学研究的价值立场以及对于教师这一职业的定位。“以政治为业”在给出政治就是指争取分享权力或影响权力分配的努力这一概念的基础之上,具体阐释随着权力斗争的演变,职业政治家、专业官吏、政党以及与政治相关的职业是如何兴起的。可能是自己理解很浅的缘故,目前回过头来看,觉得该本书意义不大。
《经济与社会》(精简版),这本书实际上是让我对韦伯的宏大的社会学体系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尽管其只有两百页不到,但实际上也花了很多的时间去理解,尽管效果不大)。在我看来,我更愿意将韦伯以法律社会学、宗教社会学、支配社会学和经济社会学为核心组成部分的结构体系称之为制度社会学。其缘由在于韦伯和诺斯的研究出发点在某种程度上相似。首先,二者都以一定的人类行为假设为前提:诺斯的制度经济学实际上是对理性经济人假设的修正,其认为人类行为不仅仅只是以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稳定的行为模式,而且还应当受到环境和动机的影响。韦伯同样也将社会行为的动机划分成了四种类型:目的理性、价值理性、情感以及传统习俗惯例。同样,二者都对社会制度的变迁进行了阐述与研究,只不过诺斯是从制度的交易费用、成本出发,韦伯则从结构框架进行演进。
韦伯并不赞同马克思“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一观点,他也否认经济是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但也承认其是十分重要的影响因素。从整个结构上来看,我认为韦伯的观点和马克思相反,恰恰是“法律”“宗教”“政治”这些马克思称之为上层建筑的东西之间的相互关系对于经济结构和发展具有决定性作用。
和涂尔干不一样,韦伯的焦点是对政治社会结构和经济组织一致性的关注。涂尔干是从现代社会秩序中的“病态”因素出发,去寻找一系列社会道德失范现象的根源。于此,涂尔干构建了自己的社会演变模型:即由一个个同质的、内部组织彼此相似的家族政治团体所构成的环节社会向以普遍存在的、高度发展的社会分工以及个人主义盛行的组织社会转型。同样,人和人之间的联系纽带即团结类型也是由因社会被一套共同怀有的情感和信仰所支配,由社会成员彼此相似性所产生的机械团结向以个人之间在信仰和行动上的差异为前提,基于劳动分工的功能性相互依赖而来的有机团结转变的过程。而推动这一转型的原因正是由于社会分工的发展,而社会分工则是基于个人意识成长、“个性崇拜”滋生基础上的,由社会容量和社会密度等因素决定。按照这样一种模型,那么个人与社会呈现的
明显的道德模糊性,即道德失范现象的根源从何而来呢?按照涂尔干的观点,应当从转型过程当中去寻找,即对社会分工的扩张做历史和社会学的分析才能理解其道德根源。随着社会分工扩大,个人主义与职业化发展,故而需要相应的社会规范来平衡人们之间的相互关系以防止社会团结产生动摇。而这样一种社会规范主要包括了带有道德性质的行为规范以及由分工所产生的建立在依赖关系之上的这样一种道德规范。当环节社会中各环节之间隔膜率先被打破,分工形成,但各个机构间的关系还未得到规定,即社会规范的发展不能满足其需求,失范状态由此产生。而相反,由于外部强制力量所导致的郭强的社会规范约束力而形成的强制的分工则是第二种病态类型。当然,分工划分过于细致、导致不同功能被割断,从而社会分工无法相互适应、相互协调的分散状态也是一种反常形式。
那么有没有一种典型的由于社会病态而引起的社会现象可以做典型的微观研究呢?那就是涂尔干在《自杀论》里所研究的自杀现象。而涂尔干对“自杀现象”所做的社会学研究可以很好地融入到其社会演变模型中去。在传统社会,集体意识支配个人行为,在强烈的集体意识和共同情感的基础上,由于义务性或者与促进一定荣誉有关的“利他主义”自杀产生。随着社会分工发展,由于集体情感削弱和道德个人主义发展而引起的自杀则称为“利己主义”的自杀。同样,由于现实欲望和物质环境改变的错位而引起的“反常的自杀”也是缺乏道德规范约束的典型表现。
所以,总的来说,和涂尔干相比,韦伯的研究领域体现在制度层面要宽的多。那么韦伯是如何进行其社会学研究的呢?很惭愧,至今仍觉得对韦伯的思想理解甚少。但我相信每一个看韦伯的人都跳不过,而且也是我认为的韦伯思想中的关键部分——支配社会学。和涂尔干一样,我认为韦伯其实也构建了一个于支配类型基础之上的社会结构演变模型。从社会关系的稳定形式出发,韦伯认为任何一种支配体系的关键因素在于被支配者坚信其受支配者的合法性。由此,韦伯区分了支配关系赖以建立的三种合法性理想类型:传统型、法理型以及克里斯玛型(或称超凡魅力型)。传统型权威建立在对“古老法则和权力的神圣性的信仰”基础上,这种支配类型与乡村的长老制结合即形成家父长制,而随着家共同体之资本主义营利中分离出合理的“经营”,家权力分化由此出现家产制支配。家产制支配扩大到国家领域则形成家产制国家。世袭制同样基于统治者家族式管理之上。当然,还有其他多种传统类型,其相互混合导致出现不同的传统结构体制。但这些体制都存在一个明显的特征,那就是支配者和世袭制官员或“显贵”之间的冲突的存在。而随着货币经济形成,不同社会生活领域内劳动分工扩张以及职业功能专门化的发展,恰恰和我们现在的认知相反,官僚制由于在履行例行化工作时所显示出来的效率而登上历史舞台。“精确、快速、清楚、档案信息、持续性、判断力、一致性、严格的从属关系、摩擦的减少以及物质和人力成本的降低”。韦伯认为,作为法理型支配作为典型的理性官僚制具有一种永续性。因为官僚制是将“共同体行动”转化为理性且秩序井然的“结合体行动”的特殊手段,作为“理性组织化”的工具,是一种无可匹敌的权力手段,一旦出现将无法被摧毁,可以说理性官僚制为支配结构的演变画上了句号。除了以上两种具有稳定性的支配类型,还存在着一种具有革命性的,用以打破既定秩序的克里斯玛型支配。其最大特征是不受传统、惯例以及规则约束,其合法性也是建立在追随者对领导者所宣称的“超凡魅力”的确认,我个人理解是,不管支配者本身是否具备这样一种“超凡魅力”,只要追随者承认那其便是具有。而正是由于其革命性与日常事务相抵触,根据其“继位问题”的不同解决方式,从而向传统或法理体制转移。
而西方世俗世界的发展除了国家支配结构的演变,理性法律的诞生也是其突出特点。《法律社会学》基本讲述了法律和诉讼的一般发展以及和其他领域的这样一种相互关系。从“法先知”的克里斯玛法启示,发展到法律名家的经验性发创造和法发现,进而发展到权力下达法指令阶段,再到最后为接受法学教育者体系性的法制定和“司法审判”。对于《法律社会学》这部分,可能由于对法律和法学知之甚少,再加上对韦伯所描述的深刻的历史亦不了解,使得个人对这块理解得实在是太浅,后面还需要回头重新阅读。
总体上说,韦伯的社会学体系中,法律、宗教、政治和经济的相互关系中,存在着一个核心思想——理性主义。所谓理性主义,韦伯认为是“程序上的可预见性”,在经济领域则体现为可计算性。理性主义有两种形式:形式理性和实质理性。就像韦伯在《支配社会学》中谈论的民主与官僚制的矛盾一样:官僚制是政治民主发展的结果,因为官僚制是由于政治民主化所要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防止特权干预而出现的。然而,根据受教育程度等不同条件从民众当中不受个人情感进行选拔形成官员阶层,由于其职位不受外界个人或集团特权影响,故可以说形成了一种新的特权垄断形式。借用吉登斯的话语述说:“韦伯所认为的西方世界就是建立在形式理性和实质理性两者内在对立的基础之上的”。
总的来说,韦伯的思想浩瀚无比,后面还需要继续阅读。这些所谓的大家的书看的越多,也越能发现自身的无知与渺小。或许看书的过程也是敬畏的过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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