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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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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重读书报告

2024年6月读书报告
阅读书目:
《现代性的后果》——安东尼·吉登斯
《交往行为理论》——哈贝马斯
《自杀论》(在读)——埃米尔·涂尔干
《小镇喧嚣:小镇喧嚣:一个乡镇政治运作的演绎与阐释》——吴毅
《礼物的流动:一个中国村庄中的互惠原则与社会网络》——阎云翔
读书总结:
一、关于《小镇喧嚣》的一些看法
《小镇喧嚣》一书共分为八章,每章都以一个具体事件或主题为线索,展开对乡镇政治运作的描述和分析。这些事件或主题包括:迎检、开发纷争、征收税费、产业调整、征地“种房”、维权争利等。通过这些事件或主题,揭示了乡镇政府、村级组织和农民之间的权力关系、利益冲突、协调机制、应对策略等方面的内容。作者认为,喧嚣一词,“释尽乡镇日常政治种种人事与结构交织碰撞的众声嘈杂”。在这种“喧嚣”中,“有着不同利益诉求与价值取向者之间相互协商与斗争;有着不同层级与部门之间相互配合与制衡;有着不同规则与制度之间相互依赖与冲突;有着不同文化与传统之间相互融合与对抗。”这些喧嚣,既是乡村政治运作的表现,也是乡村社会变迁的反映。本书的逻辑主线,可以概括为:乡村政治运作是一个复杂的社会过程,它既受到制度环境的制约,又受到人际关系的影响。在这个过程中,乡镇政府、村级组织和农民之间既有合作,又有竞争,既有规则,又有变通,既有冲突,又有调解。他们通过各种方式,如“应酬政治”、“协商政治”、“博弈政治”等,来实现各自的利益和目标,或者达成某种妥协和平衡。这样的政治运作,既体现了乡村社会的特殊性,又反映了乡村社会的普遍性。
二、关于《礼物的流动》的一些看法
《礼物的流动》一书中,阎老师关注的是中国农村存在的没有明文规定,但大家都心照不宣遵循的规则,尤其是农村中非常普遍的大家彼此交换礼物的过程。这本书是作者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在东北下岬村进行田野调查时所形成的民族志报告。本书主要分为三个部分:礼物的分类、礼物与关系、礼物与权力。同时也得出了两个重要的结论。
首先,阎老师认为礼物分为两种。一种是表达性礼物,即礼物本身不重要,但送礼的过程很重要。最常见的表达性礼物就是春节拜年期间大家彼此交换礼物,比如过年期间外甥给舅舅十个馒头,走的时候舅舅会再还给他十个馒头。这一形式到今天农村依然存在,只不过是从送馒头变为送别的东西。结合我自身的经历,我这样来概括:第一代人负责收礼物,第三代人负责送礼物,第二代人负责再中间彼此交换,从结果而言相当于孙子给自己的爷爷买了一份礼物。表达性礼物的核心是:送什么不重要,但需要通过送礼物来维持彼此之间长期的关系和联系。另一种是工具性礼物,功能是维持彼此短期的联系。礼物不一定是实实在在的物品,一类是巴结型礼物,比如村长家收割麦子,别人主动来帮忙;另一类在村中称为“上油”,也就是贿赂。工具性礼物是为了创造彼此间的联系并且获取利益的礼物。我认为礼物也不是天然两分的,任何礼物都兼具表达性和工具性功能,只不过侧重点不同。
关于礼物与关系,作者认为礼物的流动构建了中国基层社会的关系网络,且随着时代的发展出现了新的内涵。很多学者认为中国人送礼物是为了攀关系、获取特殊利益,但在现实生活中不完全是这样,很多时候人们送礼物不但没有赚到东西,反而是亏的。作者在下岬村的研究表明,村民送礼物的费用基本占全年支出的1/5,很多人就算借钱也要参加礼物流动。为什么会出现这一现象呢?因为礼物流动代表着关系网络的构建,一旦双方礼物交换的过程终结了,基本上也意味着双方关系破裂了。先打破关系往来的人,会在农村承受巨大的道德压力,处于非常尴尬的境地。现实中也有这样的例子,比如我家需要盖房子,左邻右舍前来帮忙,虽然名义上是无偿的,但需要用好吃好烟好酒来招待他们,由于别人是无偿帮忙的,我们无法在工作效率和质量上对他们提出要求,从经济上而言可能雇佣工人还更加省钱,但在农村中没有人会选择雇佣工人,因为这代表着你在村里一点关系都没有。因此,阎老师认为在一个关系紧密的乡村社会之中,私人网络在许多情况下比金钱要珍贵得多,我们彼此互助的需要强化了随礼的习俗和关系网络的培养。同时,随着时代的发展,在农村中地缘关系和宗族关系已经不是唯二的关系了,朋友和同事成为一种新型特权关系的表现。
关于礼物和权力,在本书中主要讲的是两个具有巨大社会地位差距的人,在下文中我俗称为村民和干部。在许多人类学的解释中,一旦村民给村干部送礼,那么权力掌握在村民手中,如果A给B送礼,B却没有回礼,B会承受巨大的道德压力。但在下岬村的个案研究中,作者发现的结论是村民无论给干部怎样送礼,礼物还是单向流动的,干部依然保持对村民的绝对优势。一方面是官本位的影响,另一方面是干部的身份意味着对村内资源的绝对垄断地位,在村民与干部的关系中,村民可以说是处于一种组织化依附的地位之中。在这种权力依附的关系之中,干部的优越地位排除了平等交换的可能性。在这一等级化的情景之中,单向送礼并不给村民带来权利,也不代表优势,干部的社会等级凌驾于互惠的义务之上,将其从道德谴责的尬尴处境中抽离出来。通俗来说,村民对干部的礼物,已经不能称之为礼物了,反而像是一种孝敬,干部收礼之后就算不为其办事,也不会受到指责。
回顾全文的两个结论,第一个结论在当今农村依然适用,第二个结论目前已经在变化了,主要原因是外部审核机制的改变,随着反腐败的进行,干部已经不敢轻易收礼。正如影视剧中范伟说的:我要不收这个礼,你们永远怕我;我收了这个礼,我该怕你们了。
Posted: 2025-01-08 10:00 | [楼 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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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读书汇报
【书单】
涂尔干:《自杀论》、《社会学方法的准则》、《职业伦理与公民道德》、《社会分工论》、《原始分类》、《道德教育》、《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在读)
【读书总结】
提及涂尔干,其最出名的概念当属“社会事实”,有人说涂尔干是“社会实在论者”,也有人说涂尔干重视社会结构,这些思想在其著作《社会学方法的准则》中具有集中体现。《自杀论》一书便运用这种分析方法,主要研究的是,人类在进入现代化进程后,为什么越来越多地出现了自杀这一现象,涂尔干在书中给出了一些类型学的分析,如利己型自杀、利他型自杀等等,这些分析的背后蕴含了其“社会实在解释方式”的思想逻辑。在《社会分工论》中,涂尔干认为从传统的前现代社会到现代社会最大的变化是人与人之间的连结方式发生了改变。在传统社会,人们依靠神圣性(我是哪个国家的人?我是什么宗教的人?我信仰什么?)或者先赋性的血缘和地缘关系团结在一起;进入现代社会以后,社会分工越来越复杂,越来越细密,职业分工将不同的人组成一个庞大地系统进行运转,这意味着人要和异质性的人展开联系。因此,他将前现代社会的团结称为机械团结,现代社会的团结称为有机团结。《职业伦理与公民道德》顺着《社会分工论》的逻辑,现代人不再依靠纯粹的宗教和政治来确立人的道德秩序,而靠职业生活,现代人的大部分时间是被职业生活占据的,职业伦理和职业的场域就变成了现代社会道德属性的一个重要的范畴,一个人的道德属性在职业生活中被慢慢培养出来。涂尔干不仅讲了现代社会的道德问题,还讲了前现代社会里人们的信仰、图腾中内在蕴含的政治社会与宗教意蕴,这本书便是《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对于宗教题材的研究,我感觉我个人具有天然的理解障碍,尤其是研究对象是我不熟悉的印第安人和澳洲土人,因此这本书目前还未读完。
我个人感觉,读涂尔干的书就像是参加了一场辩论会,涂尔干在其著作中往往将其他学者的观点一一列举,再找出合理的解释进行辩驳,最后再提出自己的观点。但我个人认为有些论述还是虎头蛇尾,将他人大贬一通之后,得到的观点还是有点牵强。
【读书感想】
关于读书这件事,我将其称为“坐在冷板凳上锤炼本领”。身为一个社会学的初学者,我的内心是忐忑不安的,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我始终在与读不进去和读不懂的焦虑情绪作斗争。现在回想这两个月的读书,在一本本书中,逐渐走进社会学的世界,那些困扰我的焦虑好像没有必要那么焦虑,那些我想象中的困难也没那么困难了。在6325线下读书的日子,我的作息变得更加规律,生活不再感觉混乱、无序、低效,我能逐渐掌控自己的生活节奏,在学习和生活之间找到平衡点。记得7.1读书的第一天,在结束了一天充实的阅读之后,我能感觉到自己睡眠质量得到了显著提高,困扰我许久的失眠竟在读了一天的书之后便治好了。
虽然这个暑假的读书收获很多,但过程于我而言却很是难熬。经典阅读是需要结合自身思考的,记得读《自杀论》的第一天,我便被它“狠狠折磨”了,有些内容实在是晦涩,读不懂又记不住,常常读了几页后便忘了前面的内容,只能翻回去再读一遍,一天下来可能读不到40页,在读书小组群里看到其他同学分享的读书内容又多又好时,不禁产生自我怀疑。尤其是在读商务印书馆的译本时,眼前的文字虽然是中文,读起来却像在看英语的长难句,读得越多,心中的疑惑和不确定性也“滚雪球”一般越来越多。有天晚上我躺在床上,突然发现自己太过追求“完美主义”了,做笔记时总想把各种概念、作者的论述都记下来,生怕自己漏了什么重要的语句。这种方式实际上反而会干扰自己的阅读节奏,每一本书都不是能够完全读懂的,当下没读懂的地方,在阅读作者的其他著作时,之前不理解的地方可能豁然开朗,读书的目的不是做阅读理解,思维训练才是更重要的,有时不完美才是完美。在意识到自己的问题之后,我做笔记便追求“极简”,只用关键词将作者论证的思路记录下来。同时,对于我实在看不懂的商务印书馆的译本,我选择放弃,选择更加通俗易懂的版本,整个读书过程瞬间轻松了起来,在困扰自己和放过自己中找到了平衡。
Posted: 2025-01-08 10:02 | 1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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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读书汇报
阅读书目:涂尔干《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韦伯:《社会科学方法论》、《学术与政治》、《经济与社会》(在读)
【读书总结】
涂尔干《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一书,说明了他的宗教观念:宗教来源于社会。这本书与其《社会学方法的准则》一脉相承,主要运用宗教观点详细论证《准则》中的社会事实(fait social)。按照涂尔干的观点,宗教具有两个基本范畴:信仰与仪式。信仰是一种舆论状态,由各种表现构成;仪式是一种特定的行为方式,二者的区别在于思想与行为的差异。信仰具有一种共同特征:将所有事物分为凡俗的和神圣的(包括世界),两类事物界限分明,后者被冠以禁忌性、权威性,仪式便是表现该特性的具体行为方式。涂尔干还特意将巫术与宗教进行了区分,二者的差异在于,巫术虽然有上述两个范畴,但它不能形成“共同体”,而宗教存在于某个特定群体,并凭借共同信仰和仪式形成“教会”这一道德共同体。涂尔干还论述了宗教与科学的关系,一方面早期的宗教思想引发了人们科学思维的萌芽,另一方面科学的普适性与宗教(社会)的普适性相契合,人们追求科学真理的过程也是融入社会(宗教)的过程。概念本身也是社会的产物,概念和范畴能够产生的基础就是社会互动,人们在互动中产生了有关时间和空间的意识。更有意思的是,涂尔干还用社会学的观点对康德哲学思想的十二范畴进行了解释,范畴产生于原始部落早期图腾崇拜的需要,这种需要烙印在人们的意识中,造就了各种范畴。不过,这本书的缺点也很明显,即论据不够充分,涂尔干选取的人类学资料均来自于泰勒、斯宾塞等人的二手资料整理,他本人并未去过澳洲或者美洲的原始部落。
韦伯的《社会科学方法论》一书,阐释了“客观性”、“价值阙如”(又名价值中立、价值无涉)、“理想类型”、“适当的因果关系”等概念。在本书中,韦伯首要任务是区分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并引入了“文化科学”这一概念,文化科学的对象是有意义的文化事件和实在,文化科学的目的是认识这种实在的性质,文化事件包含两个基本要素:价值和意义。借由批判爱德华迈尔的“线性因果论”,韦伯提出了“因果多元论”,韦伯认为并非一个原因会注定导致同一个结果,因此,韦伯反对唯物史观。韦伯主张以解释的方式理解社会行动,并通过社会活动的过程和结果对这种活动进行因果解释,由此引出了“理想类型”的概念。本书最重要的概念当属“价值阙如”,即研究者和描述者应当在研究过程中无条件地将经验资料和他本人的价值观点区分开来,但价值中立≠去价值化,免于价值判断≠限制言论自由,研究选题应与研究者的价值旨趣相关。
《经济与社会》这一两千多页的鸿篇巨制,集政治、经济、法律和宗教等领域于一体,主要探讨经济活动与社会结构之间的关系,韦伯认为我们社会的行为方式与经济体系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目前我只读到第二章,因此主要总结一下第一章和第二章的内容。这本书我将其称为“韦伯社会学词典”,在第一章中,韦伯对各种社会学基本术语进行了详细的论述,包括我们熟知的社会行动、正当性秩序、组织等。在第二章“社会学的经济行动诸范畴”中,韦伯对马克思的经济观点进行了挑战。在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关系上,马克思认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而韦伯却认为 是制度、文化和宗教等上层建筑决定了经济基础;马克思认为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具有主观能动性,而韦伯认为人的行动是基于经济利益的追求和计算,除了经济利益之外,人的社会地位、价值观、信念等也会影响他们的社会行为。
【读书感想】
九月份迎来了正式开学,读书已不像暑期那般自由了,只能在完成既定的上课任务后,寻找闲暇读书,读书效率也大打折扣。刚开学时经历了假期戒断期,很难全身心地投入学习,更不用说沉浸式阅读了。在9.9第一次读书汇报后,我逐渐改变了“学生的本职是上好每一堂课”的想法,明确了“读书为主、上课为辅”的观念。起初在阅读时,我会进行笔记摘抄,看到满满一整页的读书笔记,大有一种“我读了很多书”的错觉,后来发现这样效率很低,看书时有40%的时间花费在了记录上,可谓是“倒反天罡”,难以完成基本读书任务不说,虽然记录了大量读书笔记,我自己却再也没看过一眼。于是后面变成在划线、标注,将阅读过程中的困惑、思考记在书中,有时还会将现实事件与书中进行对比思考,大有一种“我注六经”的感觉。比如在读《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时,看到“集体欢腾”,会不由得联想起演唱会的观众,乐迷们的信仰就是对歌手、对音乐的热爱,主要仪式有呐喊、跟唱等活动,人们从集体中获得力量,增强自身的亢奋感,这种亢奋感通过互相传染又得到增强,造就了演唱会的“集体欢腾”。
韦伯的著作于我而言阅读极为艰难,要一个字一个字地读,一个意群一个意群地理解,进度十分缓慢。韦伯的书之于涂尔干的抽象程度可谓更上一个台阶,这种抽象不是纯粹逻辑的抽象,而是对某种特定历史现象、某种论断进行概括后复述而形成的抽象,书中的内容概括性很强,但内在的逻辑性不强,加上韦伯在其著作中大量运用了破折号,有时候一页看下来一段话没有一个标点符号,让人云里雾里,存在巨大的理解障碍。在读《社会科学方法论》的过程中,如果没有译者的导言,我恐怕就算看完整本书也不知道韦伯在讲什么。读韦伯的书,就像是在爬珠穆朗玛峰,现在的我还在谷底,一步步艰难地向上攀登,希望到达山顶时,能够对韦伯的思想有更加明确的认识。
总的来说,这一个月的读书效率是远不如暑期的,除了课程的学习的影响,还有对于韦伯艰难晦涩文字的挫败感。希望在十月的读书生活中,能够对韦伯的思想有更加深刻的理解。
Posted: 2025-01-08 10:03 | 2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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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读书汇报
【阅读书目】
马克思·韦伯《经济与社会》(全两卷共三册)、《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罗雪尔与克尼斯》、格尔兹《地方性知识》(在读)
【读书总结】
这个月仍然是韦伯月,最大的成就便是把韦伯思想的大成之作《经济与社会》啃了下来,但读罢却感觉懵懵懂懂,不知道能输出什么,遂又看了韦伯的《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和《罗雪尔与克尼斯》,以对韦伯的思想进行深入理解。
下面主要总结《经济与社会》的相关内容。
《经济与社会》第一卷主要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是韦伯对各种概念的解释,读这部分只感觉冗长而又乏味,但又不得不细品,就像是“韦伯百科全书”,读罢,颇有一种“期末考试复习看了一百多个名词解释”的感觉。在这部分韦伯对社会学的基本术语:社会学、社会行动社会关系、正当性秩序、冲突竞争选择等概念进行了详细的解释。这部分“名词解释”集中体现了韦伯所提的“理想类型”,其中让人印象深刻的便是韦伯将社会行动分成了工具理性的、价值理性的、情绪的和传统的四种类型。此外,韦伯还对经济行动的诸范畴、正当支配的类型、身份群体与阶级的纯粹类型进行了论证。第二部分主要是将经济以及规范性权力和实际权利的角斗场主要分为七章进行论证,在这一部分中体现了韦伯对马克思思想的分歧,马克思认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而韦伯却认为“上层建筑决定经济基础”,读起来只感觉“颠覆认知”但又能自圆其说,也许社会学没有绝对的对错之分,只要能自圆其说便是合理的。韦伯在经济制度与社会规范这一章着重分析了法律、惯例和习俗之间的关系,指出法律秩序是现代类型的经济制度存在的前提;在家族、经营与大庄园这章中,韦伯认为计算精神的发展以及现代资本主义经营的兴起,不仅不会促进家族的壮大,反而会使家族权威不断削弱,最终导致家族的解体。如果按照马克思的观点理解,应该是经济秩序决定现代法律制度,但韦伯却列举例证证实了自己的观点。在有组织群体的经济关系这章中,韦伯区别了两种类型的经济行动,一种强调自我需求的满足,另一种则是通过控制和处置稀缺资源进行营利,如果在一定的利润空间中进行第二种经济行为的竞争者越来越多,参与者会倾向于对竞争加以约束,这一思想又与马克思存在相同之处。
《经济与社会》第二卷分为上下两册,上册大多数内容阐述的是关于法律社会学的,韦伯着重书写了实体法的定义以及相关论述,如公法与私法,重点阐述了公法与私法领域界定的问题,其认为当所有行使权威的权力成为个人的特权时,就会出现从一种公法所赋予的权力转变成个人的权力的情况。而这种情况也往往使“公法领域”行使权力者的权利成为私人权利的对象。并且深入分析了自由、契约以及法律的缘起,还对授权法、规章制度、统治、行政、刑法、侵权与犯罪等相关内容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政治共同体这章首先给出了政治共同体的定义,政治共同体指的是这样一种共同体:其社会行动的目的就是由参与者借助已经准备就绪的武力暴力——包括通常的武装力量——使一定“领土”以及领土之内人员的行为服从有序支配。在政治联合体形成过程的诸阶段中,暴力社会行动是绝对的初级阶段现象。接着指出作为权力结构的政治组织在对外扩张的程度上是有差异的,“大国”即体现了权力声望的实体,并且无论什么地方,只要实体本身或其分支(自治市)通过公营经济在相当大程度上满足了自己的需求,就始终会存在帝国主义的资本主义。这样的经济越是强大,帝国主义的资本主义就越是意义重大。并且强调民族情感的基础是声望感,在一个文化共同体中,知识分子尤其注定了要去传播民族观念。阶级、身份群体和政党是共同体内的权力分配现象。
支配与正当性这一章是对第一卷中正当支配类型的补充。韦伯认为社会行动的所有领域都会毫无例外地受到支配结构的深刻影响,指出任何凭借利益格局而实现的支配类型,都会逐渐变为权威支配。但任何支配都要通过行政来体现并发挥功能,任何行政也都需要支配,因为它始终需要某人掌握某些命令权,因而产生直接民主与显贵统治,但不同的组织结构与正当权威它们的基础也不相同。
官僚制这章在本科学习期间已多次被提及,因此读来就通畅很多。这章分别介绍了官僚制产生的背景、特点、功能和带来的影响。关于家长制与家产制,韦伯认为在前官僚制的支配类型中,最为重要的就是家长制支配。它的基础不是官员服务于非人格的目标或是服从于抽象的规范,而是严格的个人忠诚。家长制支配的根源产生于主宰者对其家族的权威。家产制支配则是一种特殊的家长制支配。封建制被视为是家长制和官僚制的一种中间类型,所以由家父长制到官僚制成为一种社会演变的序列。
在下册中,主韦伯首先论述超凡魅力权威,主要探讨其基础、性质、效力范围、支配的社会结构等,值得注意的是,超凡魅力型支配与上述三种“自然”支配类型是可以共存的。政治支配与僧侣支配这章读来,粗显的认为僧侣支配彰显了超凡魅力的正当化。在城市(非正当支配)一章中,韦伯认为城市本质上就是一个“市场聚落”,存在三种类型:消费城市、生产性城市及商业城市,并通过举例多个西方城市来展开论述,认为没有权威力量的非正当性支配是伴随着工业革命和资本主义社会商品经济发展过程中传统权威的衰弱和个人价值的崛起形成和发展的。
【读书感想】
总的来说,这40天读韦伯给我的总体感受就是:痛并快乐着(痛苦居多)。读《经济与社会》的过程是漫长和乏味的,写读书总结的时,微信读书app里显示时长是58小时50分钟,笔记和想法共51条,是我加入读书会以来读的时长最久、总结得最多得书目,作为比较,《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的阅读时长是4小时17分钟。完整地读完《经济与社会》后,感觉理论要求太高,这本书提供的知识太过庞大和丰富,做不到完全吸收,每章的内容都提供了大量的概念性知识,我不得不每章都列出思维导图才能厘清章节内部的逻辑,但各章节之间的逻辑性不是很强,每一章都像是读了一本新的书,虽然有很多没有读懂的地方,但是读完这么一本厚厚的书充满了成就感,不过还是能对其中一些内容有所感悟,这是我认为值得欣喜的一点。韦伯的书给我最大的惊喜便是对马克思主义的批判,从小便耳熟能详的马克思相关理论和知识在韦伯这里受到了批判,有种“倒反天罡”的感觉,比如韦伯认为资本主义精神在资本主义秩序出现以前便存在了,正是资本主义精神促进了现代资本主义的发展,决定了资本主义秩序;倘若按照马克思“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观点的理解,应该是资本主义的发展产生了资本主义精神。但韦伯的思想也不乏值得批判之处,韦伯认为“有着虔信宗教背景的人,比其他人更具学习力和理解力”,将其思想的讨论偏向了宗教侧,文化对人确实具有反作用力,但如此观点依旧表面,信教的人更加懂得变通、学习能力更强?那西方的劳动密集产业为什么要从资本主义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转移呢?难道是后者的劳动力比前者更具“资本主义精神”吗?这让我想到了前几天听的讲座,社会科学没有严格的对与错,只要能够自圆其说便是合理的,正如俗话说的那样,“你的观点我全部不认同,但你的论文我给你通过”。
Posted: 2025-01-08 10:04 | 3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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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读书汇报
【阅读书目】
奥尔森《集体行动的逻辑》、格尔兹《地方性知识》、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1844经济学哲学手稿》、亚当斯密《国富论》
【读书总结】
这个月由于课程需要,读了很多书单上没有的书,但尽量选择与读书会书单接近的书,下面主要总结马克思的两本书《资本论》(第一卷)、《1844经济学哲学手稿》关于“异化劳动”相关的内容。
所谓“异化”,从哲学层面上指的是主体由于自身矛盾的发展,而产生自己的对立面客体,而客体又作为一种外在的、异己的力量凌驾于主体之上,反过来束缚主体、压迫主体。“异化”一词在《资本论》中出现的频次之高,与“资本”一词不相上下,在书中,“异化”常常与劳动一起出现。马克思并不是第一个用“异化”来分析现实问题的人,哲学家费尔巴哈便是先驱,在费尔巴哈看来,异化是“人的本质的二重化及其颠倒”,但费尔巴哈的异化思想主要应用于哲学与宗教层面上,例如人类在想象中创造了上帝这一概念,但又倒果为因,说上帝创造了世界,对上帝顶礼膜拜,人与上帝在异化中的扭曲的关系,产生了宗教,宗教是人的本质异化的结果。马克思对于异化概念的突出贡献就在于,马克思摆脱了抽象的自我意识与单纯的直观形式,从社会与现实的生产关系,“现实的人”出发去论证异化在生产劳动当中的展现,最终发展成为成为其理论重要组成部分的异化劳动理论。在马克思看来,国民经济学(以亚当•斯密为代表)以之为前提的劳动(国民经济学中劳动仅以谋生活动出现),并不是真正的劳动,而是一种扭曲的、异化的劳动。在书中有这么一句话:“工人生产的财富越多,他的生产的影响和规模越大,他就越贫穷,工人创造的商品越多,他就越变成廉价的商品”,在这句话中马克思不仅表现了对工人的同情,也揭示出工人与劳动的关系也是一种异化,因为商品本来是工人的造物,是由工人的劳动生产出来的,但工人生产的对象越多,他能够占有的对象越少,而且越受到自己的产品即资本的控制。因此,马克思指出“异化劳动”的第一重规定:商品或者劳动产品的异化。工人通过劳动生产出了商品,商品作为异己的对象可以反过来压迫工人,那肯定是由于生产出商品本身的那个劳动本身就压迫着工人。因此,马克思又提出了“异化劳动”的第二重规定:活动的异化。工人在自己的劳动中不是肯定自己,而是否定自己,工人只有在劳动之外才能感到自在,在劳动中才感到不自在,只要肉体的强制或其它强制一停止,人们就会像逃避瘟疫一样逃避劳动。紧接着,马克思又在前两条规定上推出了第三条:类本质异化。类生活、类本质本身是费尔巴哈的术语,是对人的本质的探究。由抽象推导至现实,真正的劳动应该是对自己的肯定,而不是对自己的否定,劳动的对象是人的类生活的对象化,因此,异化劳动从人身上夺走了他的生产对象,夺走了他的类生活。以我的理解,马克思所指的“类生活”,可以被理解为自主的意识活动,“类生活的异化”就是作为目的的活动变成了谋生的手段,人们为了工作而生活,牺牲自由时间来进行谋生的活动。工人对劳动的关系,生产出资本家对劳动的关系,这便是“异化劳动”的第四条规定:人与人关系的异化。在异化的劳动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是自由人与自由人之间的关系,而是剥夺者与被剥夺者的关系。
但是,异化劳动理论虽然有一定的解释力,但也有自身的缺陷,这种缺陷主要体现在马克思对异化劳动与私有关系的解释上。只有在私有制的条件下,劳动才会同工人相异化,是私有财产导致了异化劳动。但是马克思提出异化劳动的目的之一就是要揭示私有制的来源,证明私有制不是先验的,而是异化劳动的产物,所以应当是异化劳动产生了私有制。马克思将二者视为相互作用的关系,私有财产一方面是劳动外化的手段,另一方面又是外化劳动的产物,这么一想,马克思似乎陷入了“循环论证”的难题,这也是学界一直激烈争论的问题,因此,马克思本人渐渐也不再使用“异化劳动”的概念,但这并不意味着异化劳动理论失去了价值,正是有了异化劳动理论的铺垫,马克思才创造出了更有解释力的剩余价值理论。
这让我想到了“资本下乡”。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农业农村进展的重视,一项新的政策——“勉励”资本下乡——正在为中国广大的乡村地区带来前所未有的“机遇”,在资本下乡的初期,产生了许多乱象。政策的推动为资本下乡披上了一些“外衣”,如支持、扶持农民,为农民说话等等。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形容资本是嗜血的:“自从来到人间,资本的每一个毛孔都是肮脏的和血淋淋的,随时都要向外扩张”。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区别,用通俗的话讲就在于,发展中国家钱少机会多,发达国家钱多机会少。为什么农村会吸引资本?民间有句俗语叫“广阔天地,大有可为”,意思便是农村的机会更多。赢利的关键,在于生产要素,在农业中生产要素的核心便是土地,因此资本下乡实际上是资本为了赢利而带动的。在资本下乡的初期,最常见的便是在农村种植经济作物,与之相对应的是雇佣大量农民进行劳动。资本是强势的,而农民相对而言是弱势的,资本通常占据产业链中的高附加值部分,而农民主要负责生产、加工等低附加值部分。农民一方面缺乏必要的市场信息与销售渠道,被迫依附于外来强势的资本下(如龙头企业),另一方面,外来资本不断挤压本土产业(如家庭农场),增强其在农村的话语权。此外,下乡资本还打着“标准化、统一化生产工序”的旗号,对农民的生产环节进行改造,比如,将农民从负责作物生产、加工、收购的“通才”,变成只负责一道生产工序的“复读机”。这一改造使得劳动效率、产品质量得到提高,但带来的结果便是农民“劳动的异化”,原先由农民自己生产出来的农产品,在经过一系列生产工序后,变得“高不可攀”,农民的工资甚至不足以支付其购买自己生产出的产品的费用;原先能为自己带来成就感的工作,如今却只想干完收工...诚然,资本下乡确实为农村地区带来了经济增长的机遇,但也在一定程度上解构了乡土社会,使农民的劳动、生活发生了“异化”。
Posted: 2025-01-08 10:05 | 4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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