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是否走城市化道路的问题,曾经困扰了中国几十年,进入21世纪后,这似乎已经不再是问题了。然而,现在我们面对的挑战是如何让进城的农村流动人口融人城市社会。最近几年,社会各界都在为农民工问题而呼吁,政府也出台了一些旨在改善进城农村流动人口状况的政策,比如要求让他们的子女在城市与其他孩子受同等的教育待遇,要求将他们纳人社会保障体系等等。这些政策以及一些相应的研究主要针对如何改善他们在城市的“暂居状态”,很少考虑到农村流动人口在城市的社会融合。然而现实中,由于系统、社会生活和行动、社会心理三个层面的相互强化,农村流动人口出现了‘半城市化”现象,并显现出长期化的变迁趋向。这是对我国社会发展提出的一个严峻挑战,对我国社会结构的转型和变迁是相当不利的。如何从更长远、更广阔的视野去研究和看待农民工在城市社会的生存现状问题是全社会必须面对的重要课题。
改革开放使中国经历了从计划体制下分离和引人市场的“脱离嵌入”大转变,大大地加快了中国的经济发展。转变过程中,出现了部分市场处于长时间的“脱离嵌人”状态,没有与社会、制度乃至文化系统实现很好的衔接或重新嵌入,从而带来许多社会整合问题。用这一观点来反观农村流动人口与城市社会的关系时就会发现,农村流动人口虽然进入城市社会,但他们主要还是在不太成熟的市场层面与城市发生联系,即使在市场层面,他们也只能在城市的“次级劳动力市场”实现就业,难以进入城市主流劳动力市场。从上世纪80年代以来的20多年时间里,农村人口进城,一直被当作纯粹的就业者和劳动者,被局限在次级的劳动力市场,大多从事非正规就业,有限地参与城市的劳动分工,并没有与城市的社会、制度和文化系统实现有效的衔接,真正融人城市社会。这种现象被概括为“半城市化“
从整合理论看,城市化就是农村人口在城市的一种社会融合,是经济活动与社会、制度和文化的相互嵌入。也就是说,城市化包含三层涵义:一是系统层面的整合,即经济系统、社会系统、文化系统及制度系统四者相互衔接,而不是脱节的,农村流动人口仅仅从经济系统上被接纳,在其他系统中却受到排斥,不能说是实现了城市化;二是社会层面的整合,即农村流动人口在行动、生活方式等方面与城市居民不存在明显区隔;三是从心理上认同于城市社会,对城市有着归属感。
“半城市化”是相对于“城市化”而言的。农村流动人口在城市找到了工作,也有钱可赚。但是,最近几年以来,他们的权益受损问题、子女得不到公平教育、受到社会歧视等等社会整合问题却越来越突出。由此观之,‘半城市化’并没有在三个层面上实现完全的“嵌人”:农村流动人口虽然进入城市,也找到了工作,但是没有融入城市的社会、制度和文化系统,在城市的生活、行动得不到有效的支持,在心理上产生一种疏远乃至不认同的感受,处在“半城市化”状态。以往在讨论城市化的时候,往往缺少对“城市化不彻底”的概括和分析。‘半城市化”概念的提出,从社会整合层面上弥补了城市化研究的不足。在系统层面上,由于没有社会系统、制度系统和文化系统的配套改革,导致农村流动人口在城市社会不能享受完整的市民权利,他们不能与城市居民“同工同酬、同工同时、同工同权”,权利配置错位且不完整。在经济活动上,农村流动人口只能从事非正规就业,并且没有被赋予组织权、社会保障权、发展权,比如受培训、受教育的权力等等,他们的发展能力以及向上流动的机会也就受到了限制,甚至随着时间的流逝而不断地弱化和减少。在城市的社会生活行动层面,他们不能进入城市主流社会,只能生活在城市的边缘地带,与城市居民形成了明显的隔离,难以建立交往纽带。由于缺乏与城市居民的交往和理解,享受不到基本的市民权,于是,他们在城市社会中失去了话语权,经常遭到城市社会的歧视和妖魔化,成为城市社会问题的替罪羊和首选的排斥对象。
在社会心理层面,由于不被城市居民所接纳和认可,反过来也导致了他们对城市社会的复杂情结,逐渐地转向对内群体的认同,寻找内群体的情感支持和社会支持。与城市化相比,‘半城市化”的关在“半”上。可以这样说,犹如人一只脚已经跨进门槛,另一只在门外,是一种分离的社会现象。城市化”的社会具象重点表现在二面。
1、非正规就业和发展能力的弱就业非正规化是系统不整合的综现。按国际劳工局的定义,就业正规化是指所从事的劳动“得不到当局的承认、记载、保护或管,因此经常被剥夺了七种基本保劳动力市场保障、就业保障、工障、生产保障、技能更新保障、保障和代表性保障。虽然我国在文件和法律中也有保障农村流动的基本就业权利的规定,但是在层面,他们的就业权利很不令人因为城市各个系统之间存在着严错位。
农村流动人口是当今中国城市社最大的非正规就业群体。与其他规就业者相比,农村流动人口有特点:得不到法律和制度的有效,经常受到市政管理部门的清理赶;报酬低,是城市社会的“工的贫穷者,’;工作环境恶劣,工作长,劳动强度大,得不到正常的保证,更享受不到法定的节假日权利;就业不稳定,缺乏职业经计和晋升的保证机制。非正规就业将农村流动人口锁定纯的劳动力上,使其难以享有同其他权益和发展机会,比如教育培训机会、晋升机会、社会保障权。机会的欠缺和不公正,显然不农村流动人口在城市的发展。随着间的推移,中国农村流动人口处于市场和再分配权力双重弱化的处境
一方面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随着城市生活水平的提高,他们越弱势化;另一方面由于受利益刚性化的影响,再加上农村流动缺少发言权和影响力,因此,再体系难以出现向农村流动人口倾调整和改革,使得他们缺少公共服务和社会支撑系统的保障最能说明问题的是教育系统。一个公正的教育体制是让所有人享有均等的机会,在这样的体制中农村流动人口的后代可能获得比他们自己更强的发展能力,而不是相反。尽管最近几年政府试图改变农村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的不平等状态,但是效果很不理想。比如各地政府不再允许公立学校向外来人口子女收取赞助费,但各种变相的收费仍然层出不穷;在公立学校上学的成本包括生活成本太高,使得农村流动人口难以承受;还有不少学校拒绝接纳农村流动人口子女入学;公立学校对农村来的孩子存在严重的歧视;他们中的不少人不能持续而稳定地在城市上学,到了上初中的时候,因为受升学的学籍限制,父母不得不把他们送回农村上学,断断续续的教育不利于他们学习成绩的提高,等等。所有这些因素严重地损害了农村流动人口子女的受教育权益和机会,他们中的不少人对学习失去了兴趣,甚至产生厌学情绪;老师也对他们失去了信心和耐心,甚至表现出非常歧视的态度。一些进人公办学校的孩子已经因为忍受不了歧视而离开。北京一家媒体记录了这样一个女孩8岁时离开公立学校的故事:“课间操的时候,我头晕,就回到教室,他们(本地孩子)回来就说丢了一支笔。非说是我偷的。我特别难受。跟谁都没说,压在心里。我就让爸爸把我调到打工子弟学校来了。”显然,在城市,农村流动人口本身就是弱势人群,他们的子女在教育机会上没有享受平等的待遇,加上社会的歧视和家庭教育的缺失,农村流动人口子女并没有因为教育而改变其父母带给他们的弱势地位,相反,父母的弱势地位反而通过各种机制传递给他们,使他们难以增强在城市社会的生存和发展能力。
2、居住边缘化和生活“孤岛化”。只允许农村人口进城工作,而没有从其他体制上接纳他们,或者说没有让就业体制嵌入到其他体制中去,其结果是,农村流动人口不能获得稳定的就业和收人来源没有能力租住或购买体面的住房,导致居住的边缘化和生活的‘孤岛化”。居住条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个人及家庭的社会地位,中国许多城市放开户籍吸纳外来人口的一个重要前提就是有固定的居住条件。国际上对城市移民居住条件的比较研究表明,农
村向城市移民,在居住上经历了逐步融入的过程:第一步并不是直接拥有自己的房子,而是先租房子住,一般租住在城市中心贫民区,然后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离开贫民区,在城市边缘地带修建简陋棚户,逐渐将其改造为更加坚固的房屋。
目前中国城市的农村流动人口大多停留在租房子阶段,他们在城市基本上采用三种居住形式,即租简易房子、自搭棚屋、住在雇主提供的房子。从区域上看,他们大多居住在城乡结合部的“城中村”。虽说现在还不能用‘贫民窟”来描述中国农村流动人口在城市的居住条件,但至少可以说他们的居住条件是非常“边缘化”的。表现为两方面:一是他们是城市低租金、非正式的房屋租赁市场的最大主顾;二是居住在城市最简陋、环境最恶劣、区位最差的房子里。受收人低的限制,农村流动人口能承受的房屋租金大多在每月500元以下,有不少人集体租房子住,每个房间月租金100多元。他们中只有少数人能承受得起一个人居住或一家人居住的房租负担,但租金也不会很高。由于就业和生活不稳定,他们不讲究在城市的居住条件,只要能避风躲雨就可以了,不会奢望有空调或取暖设备、洗澡设施,也不计较室内有没有卫生设施等。城中村的房子最适合农村流动人口的需要,也有利于他们的社会交往。
居住在与城市隔离的“孤岛”之中,使农村流动人口的生活状况表现为非正常化、隔离化和村落化三个方面:所谓非正常化,是指他们的生活不稳定、不完整,他们中的不少人过着单身生活,生活在同性别的人群中,接触不到异性朋友。已婚者没办法过上家庭生活性需求难以得到满足有的是与子女长期分离,子女在农村靠老人照看,缺乏父母的正常呵护和监督,从而产生各种社会化问题。所谓隔离化,是指农村流动人口只生活在他们自己的圈子中和有限的空间里,在生活和社会交往上与城市居民和城市社会没有联系,更不能分享日趋丰富的城市公共生活。农村流动人口在城市生活的隔离化还表现为缺少公共生活空间,他们或者没有时间享受公共空间,或者没有能力去享受,或者没有胆量去享受。笔者在北京接触到一些农村流动人口,他们说自己从来没有去过故宫、颐和园、圆明园和长城等风景点。大多是由于没有经济条件,买不起门票,或者舍不得买。一个在北京工作了6年的农民工没有去过天安门,是因为怕到一些有名的公共场所惹麻烦。他们很少去电影院看电影,因为电影票太贵了,看一场电影少则20元,不少农村流动人口一天的工资收入也就20元。
由于与城市社会相隔离,只生活在自己的群体当中,农村流动人口过着与其在家乡村庄相似的“村落化”的生活。表现为:第一,他们的交往圈局限于自己的内群体,缺少与外群的交往。第二,他们居住在一起,成农村流动人口聚落。左右他们交往的原则是血缘、地缘、业缘和社会身份,这为他们构建了在城市生存的社会支撑体系。如北京的‘河南村”、浙江村”、“新疆村”,深圳的“湖南江村”,广州的‘新疆村”等。农村流动人口在城市的聚居,表现出以地域为范围的村落生活模式。生活的‘村落化’,一方面说明城市社会对们的排挤,另一方面也使他们能够化由于城市的排挤带给他们的各种困难,由此形成了与城市社会很不相同的活方式、行为方式和文化氛围。
3、社会认同的“内卷化”。“内卷化”最早是由美国人类学家戈登威泽出来的,后来另一个美国人类学家尔兹在研究印度尼西亚农业变迁时用这个概念来解释他遇到的情形。尽管不同学者对“内卷化”有不尽相同的解读但是基本上还是保留着这个概念的核心含义:即在外部扩张和变化被锁定和约束的情况下转向内部的精细化发展过程。“内卷化”的一个基本含义即:在不能向外部转变和扩张的情况下只能转向内部的变动。农村流动人口的社会认同“内卷化’包含这样几层含义:第一,对城市社会不认可,或者不被城市社会所认可。更多的情况是他们不被城市认可。
第二,对农村社会逐渐失去了认可或者不被认可。在这一点上,更多的是他们不认可农村社会。第三,逐渐转向对自己群体的认可,或被自己群体所认可,在这点上认可与被认可同时存在。当然,这里只是说,随着在城市的时间越来越长,随着更多年轻人的加人,农村流动人口在社会认同上已经呈现出内卷化的趋势,但是还没有定型,这是一个正在进行中的过程。
城市的社会排斥是造成农村流动人口不能认同城市社会的主要原因。社会歧视、制度限制、就业非正规化、居住边缘化等等,都构成了对农村流动火口的社会排斥,使他们难以认可城市社会。有一个例子很能说明问题。马某某来自江苏农村,比其他农村流动人口幸运的是她嫁给了北京人,老公在某出版社工作,有稳定的收入,婆婆和公公也没有歧视她。但是她碰到的问题是,周围的人特别是丈夫的北京亲戚却看不起她。她说:我是打工妹中处境最好的,但也深受城市居民的歧视和侮辱。我所在的单位老板经常说我们是民工,没有资格和条件跟他们拿一样多的工资,我们似乎理所当然处于低等的社会地位。在家里,婆婆和公公对我很好,没有什么抱怨和看不起,但我的小姑子、我丈夫的表叔甚至一些朋友都看不起我,在他们看来,我嫁给北京丈夫,好像好处很多,似乎占了天大的便宜。按道理说,马某某从经济、生活方面已经融人城市社会了,但是仍因为来自农村、没有稳定的职业,被城市社会所排斥。对农村的许多方面不喜欢、不认可,也是目前农村流动人口社会认同“内卷化”的另一个驱动因素不少年轻的农村流动人口对农村社会也逐渐地疏远,逐渐地不喜欢农村社会。
从历史演变的角度看,几乎在所有国家的工业化、城市化过程中,或多或少都曾出现过‘半城市化’现象,主要是因为农村流动人口不论在劳动技能及相关的收人上,还是在生活方式和习惯上,都不能马上与城市社会相适应、相融合。从这个意义上说,“半城市化”几乎是普遍的现象。然而,纵观发达国家的历史,就会发现,虽然不少刚从农村进入城市的人口不论在就业还是在居住、生活、社会认同上都会碰到当前中国农村流动人口所碰到的问题,但是,他们却没有遇到像中国这样的体制隔离问题。相反,发达国家不断出台一些社会福利、社会保障政策,旨在帮助这些处于‘竿城市化”的人口早日融人城市社会。如在日本,上世纪60年代政府出台廉租房政策,就是要解决这些“半城市化”人口的居住问题。经过第一代农村移民的“半城市化’,他们的子女由于享受到与城市其他居民孩子的同等待遇,所以很快就融人到城市社会,从而消解了第一代的“半城市化”问题,使得“半城市化’问题没有在第二代身上延续。
从这里可以看出,发达国家的‘半城市化”主要发生在社会生活、行动和认同层面,而在体制层面基本上不存在障碍和不整合。相比而言,目前中国农村流动人口的“半城市化”问题不仅体现在社会生活、行动和认同层面,而且更明显地体现在体制层面,是后者的不整合导致前者的不整合。所以,从这个意义上看,中国的“半城市化”问题更严重。
与许多发展中国家相比,中国目前存在一些相对有利的条件:经济保持快速发展,农村仍具有一定的土地保障条件,与过去相比具有向上流动的可能性,这都使得‘半城市化”问题没有像在发展中国家那么‘檄化,的表现。在过去的20多年时间内,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人口向非农和城市流动提供了大量机会,使他们得到比在农村务农高得多的收人,特别是进城务工经商者,不仅获得较高的收人,还能享受到城市的进步和文明,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他们的职业地位和经济地位,表现出一定向上流动的可能。与此同时,他们在农村多多少少还有一些农地作为生活的最基本保障,降低了向非农、城市流动带来的生活风险。同时,由于城市快速发展而不断占地,在政府的强力推动下,农村流动人口不断地被驱散,不断地在流动,难以在城市某些地区长期聚集,没有形成像发展中国家那样的‘类国家”社区。
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这样的有利条件正在不断消失,农村流动人口在流动中获得的结构性比较优势也在不断流失。首先,新生代农村流动人口和第二代农村流动人口在壮大,逐渐地取代第一代农村流动人口。与第一代农村流动人口相比,他们对社会越来越不认同,既不愿返回农村,又难以融人城市;他们对不公平现状有更多的感受和意识,对他们的边缘化地位越来越敏感,他们的相对剥夺感在增加,在行动上表现出越来越多的对抗性和报复性。
其次,失地、无地农民大量涌现,加人到农村流动人口行列,农村的土地保障对他们来说没有了意义,这使得他们失去了多种选择。当然,最大的问题是制度改革满足不了农村流动人口在城市的社会整合之要求。长期性的制度不整合,将会使半城市化”成为一种坚固的结构性现象,而且会‘不断复制”。最近几年,国家试图从制度和政策进行改革和调整,消除对农村流动人口的歧视性和不公平对待,但是,由于牵涉到地方利益、群体利益的调整,因此遭遇重重阻碍,连酝酿近10年的全国性户籍制度改革也遭遇挫折,迟迟不能出台,一些省市·在短暂地取消暂住证后又恢复了这项制度。制度和系统层面如此长期的不整合,透过社会行动和心理认识,使得农村流动人口的‘半城市化’在许多方面表现出趋于结构化、长期化和永久化的特征,不少农村流动人口失去了完全融人城市社会的能力。比如,在长时间的非正规就业状态中,农村流动人口享受不到城市社会保障,致使他们难以在城市长期生活下去;由于享受不到晋升的权利,他们在工作技能上得不到快速提高,从而限制了他们适应城市产业结构的变迁等;他们的子女不能享受到与城市孩子同等的教育权利,从而损害到他们今后参与高考竞争的能力,更损害到他们实现向上流动的能力,等等。反过来,农村流动人口在社会行动和心理认识层面上的这种结构性的“半城市化”,又在强化着城市的制度性调整和系统性整合。由此可见,有越来越多的因素综合地阻碍着农村流动人口的“半城市化”向城市化转变。这是中国社会发展面临的最大挑战之一。
当然,中国对解决这个问题还有一定的结构转型性优势:中国还处在社会转型之中,社会结构还有一定的弹性。因此,现在到了全面调整城乡关系、迈向城乡一体化的制度和系统重构与整合阶段。只有在这样的大背景中才能有效地解决农村流动人口的“半城市化”现象。
- 责任编辑:刘燕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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