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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此二者联系起来肯定会遭致许多人的批判,因为按照学者们的观点,在当前农村人财物净流出的情况下,打工经济只可能导致农村的衰败。当然,这个判断是成立的,我也并不想推倒这个判断,但我只是想说,如果我们将目光向后推展,可能会发现打工经济或许是中国农业获得长足发展的现实契机。我这样说并不是因为自己心血来潮,一个经验主义者倘若从某些亲身经历的现象中看出了一些端倪,那就完全可以把它表达出来,尽管我不能证明我所看到的这些现象具有普遍性,但只要它们作为“黑色的天鹅”出现了,那就一定具有某种重要的意义。
        因清明祭祖,我回家小住了几日。我发现去年抛荒的许多田地今年都种上了庄稼,从山顶向下俯瞰,田野上麦地里葱茏的绿色点缀着一块块不规则的油菜花的金黄色,而这些绿色和黄色之中,还有许多的大片大片的透明色,那是农民把麦地改造成了鱼塘。我们的土地是不规则分割的,土地上呈现的颜色自然也不是规则的。我问父亲村里的田地为什么今年都有人种了,他说,“去年许多人都出去打工,自家的地没人种,想托给别人也没人接手,再说,劳力都出去了,放水排水的事没人管,想种也种不好。今年呢,好多人因为出去没有赚到多少钱,就在家里务农不出去了。出去打工的人把土地托给没出去的熟人(主要是亲戚)照料,自己得点粮食(是否可以说农业税的取消使得‘田面权’成了某种‘田底权’?)。今年田地抛荒的情况就要好多了”。
        这里我注意到一个非常重要的现象,即农民工的部分回流。当农村精壮劳动力几乎全部流出时,农村(特别是农业经济)呈现出衰败当然是无可避免的,但是有一部分农民在城市里务工的时候,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并不能适应城里的低价位竞争,不能适应相对恶劣的生活条件时,他们的回流却会给衰败的农村重新注入了活力。
        这种部分回流自动地形成了一种分工机制,即在市场中获得成功的农民(相对而言)继续在市场中打拼,更适合务农的农民则留在农村经营土地,而农村里固有的亲属关系网则为这种土地交接准备了廉价的交易方式。换句话说,黄宗智先生所说的农业内卷化趋势在打工经济的作用下得到了遏止,也许在将来会形成“反内卷化”,即形成类似于18世纪末英格兰农业发展的斯密型动力。当然,能否实现,主要还取决于中国的能源补给是否能够承受大规模人口的城市化与工业化,更取决于中国作为一个民族主体与其他民族国家的国际竞争。
        如果仅仅只是这种基于民工部分回流之上的劳动分工,还远远不足以支持本文的观点。但是,更多的现象又昭示我趋向这一观点。在我所在的村里,搞螃蟹养殖、牛蛙养殖和鳝鱼养殖的人,这几年越来越少了,原因大抵是技术能力不足与市场价格不利(主要是成本,如饲料、秧苗等),但养鱼的人却越来越多,现在已经形成了规模。到了年末收鱼的时候就有农民做鱼贩子,负责租用货车把鱼拖到城里固定的交易市场,这个规模的形成过程用了将近十年(我读初中时村里还很少有鱼塘,现在回村时鱼塘已经很多了,而且个别农户还引进了人工珍珠套养,这个模仿的过程现在正在持续)。可以说,这是一个渐进的试错过程。
        还有一个有趣的事情。在路过一家农民的鱼塘时,我发现他家的鱼塘上用木制支架架着一个铁制的“方盒子”,看起来还很新,我路过那里的时候,鱼塘没有人看护。过了三天,我再次路过那里时,鱼塘还是没人。我问身边的伯父,那个“铁盒子”是什么,他笑着说,“你没见过吧,这可是个新鲜玩意,叫自动喂料机,人只需要把足够的鱼饲料放在机子里面,这个机子就会每隔十五分钟向鱼塘里洒出一定量的饲料。这个抛洒的量是可以调的”。我问,那为什么要弄这样一个机子呢?直接把饲料放在鱼塘里不行吗?伯父马上开始讽刺我说,“你个书呆子,饲料放在鱼塘里会溶解的,鱼又不像你,吃饱了知道停,它会一直吃到把自己撑死的。人家安了这个机子,就可以个把月不管家里的事,一家人出去打工了”。还有一件事,是我舅舅请别人用小型拖拉机给他的塘埂松土,一个小时8块钱,我说你干嘛不像以前一样用锄头挖呢,那样可以省好几十块钱呢,舅舅反驳道:“我自己锄要花五、六天,请人用机子弄一天就可以搞好,剩下的时间我到镇上的工地做小工,一天就有五十块。”
        确实,农民开始重视时间,重视效率了,原因其实很简单,那就是现在城市、小城镇包括农村里面都有大量的务工机会(比如农忙的时候,有些家庭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了,只剩下老人或妇女,这些老人或妇女就出钱请当地没有出去务工的人来干农活,按小时算钱。就我所知,以前的那种建立在亲情之上的互助体系基本上已经没有了,而现在这种人际关系逐渐陌生化,但是服务价值更易计算的务工体系已经在各村建立了起来)。只要这些务工机会足够地多,农民就会非常珍惜自己的时间,并用上在他们看来能够提高效率的机器。
        我在上文中提高的那个自动喂料机还没有普及,只有个别的农民使用,但是已经有许多老人和妇女(就是家里的青壮年已经外出务工的)前来询问喂料机的价格,哪里可以买到。看来,这个逐渐扩大的过程需要民间的口语相传(这比现代传媒更加可靠,而且现代传媒也不提供这样的服务,因为农民无法支付广告费用)和不断模仿,只要这个喂料机的市场足够大,喂料机的价格还会不断地降下来。这中间的道理除了规模效应以外,还包括新的喂料机厂家的进入和竞争。
        孟德拉斯在《农民的终结》中提到杂交玉米在战后法国某地农村的普及过程,大抵与此相似。但在他所提到的过程中,当地农业协会的引入与示范起了很大的作用,而中国农村基本没有,当代中国类似于此的只有基层政府所谓的“逼民致富”或“诱民致富”。其实分析起来,中外两种过程之间的区别是一个渐进和激进的过程。按照曹锦清在《黄河边的中国》中所说的,当政府强制性地或用当地政策诱导性地大量引入某一新作物品种(养鱼或者人工繁殖珍珠也可以看做是广义上的新作物品种的引进)时,就会在短时间内引起局部地区特定农产品供应量的急剧膨胀,其结果当然就是该农产品价格的急剧下跌。但如果是靠自然的,渐进的市场力量不断地渗入,则新引入的农产品的供应量就是慢慢扩大的,慢慢扩大的供应量在其增加的过程中会自动去寻找更大的市场,如果寻找不到(即短期内相对小量的失败),农民就会转而寻找其他出路。这其实也是小农与大农场模式的区别,“船小好掉头”罢了。中国的个别小农与法国的数量巨大、种类繁多的合作社或称农业协会相比,短处自然是基于分工上的。在小型协会内部,决定加入某一作物种植的农民会按照会议协定形成特定分工,种子、化肥、农药、运输、市场信息等特定信息由协会内专门的农民负责,大家互相合作。中国农民暂时还没有形成这种合作习惯,“马铃薯”式的中国农民大多是单打独斗,合作起来容易起纠纷,目前的少量合作特别是前述的土地协作基本上沿着固有的亲情网络或拟亲情网络展开的(这方面有大量的问题值得研究)。
        说这些与打工经济,与农业发展的契机有何联系呢?我再呈现一些事实,以上的观点就可以粘连起来了。村里那些引入新的“农业作物”、新的“技术元素”的“始作俑者”都是到沿海城市打工的农民,那些有办法、有门路把本地产品运到外地市场的(在去年大雪时我所在的村居然有农民把鱼拖到浙江的市场上去卖),也都是外出打工的农民。在打工的过程中,他们学到了市场经济的运作规则,账目、收据、欠条、提货单,一个也不能少(因为鱼贩子与农民、鱼贩子之间、鱼贩子与菜市场老板之间有大量的交易)。父亲说,前些年鱼贩子赖账的情况不少,这几年已经很少听说了。不过出现争执时还是不去司法所(“人家是要收钱的”),而是请第三方(往往是生意声誉极好的贩子)作公证人。农民合作难的现象在外出打过工的农民身上尽管也有,但是出现的频率相对较低(这是我根据长辈的一些印象做出的推断,有待验证),他们的合作基本上基于一种陌生化的交易关系,而不一味注重伦理上的差序。我的一位做兼职鱼贩子(平时出去打工,过年收鱼时回来做贩子)的堂哥对我说,“亲戚的生意最难做,你们家的鱼我就不想收,你妈太‘抵夺’了(鄂州方言,大致上是斤斤计较,爱贪小便宜的意思),别人要是这样我就可以马上走人”。而且,农民在流动过程中耳濡目染,接受到许多关于外部世界的信息,以及这些信息的固定渠道。比如一些特殊的种子、农药(一些特别的渔药以前在当地是很难买到的),一些特殊的技术(如珍珠蚌的人工繁殖技术),都是外出打工的农民在异地见识到的,学习到的。当我们用农民在流动中开阔了视野、增长了见识之类的大而化之的话来叙说打工时,往往容易忽略掉许多值得深究的细小问题,而这些细节恰恰是最重要的。
    舒尔茨在《改造传统农业》中提到,农业与市场高度关联的途径有两种,一种是美国式的公司加农户,不过这种农户其实是大农场,每个专业公司专门满足这些大农场的某个特殊的需要,如专业的种子公司、化肥公司、机械维修公司、小麦收割公司等等。这种细致的分工的好处是不言而喻的,比如,它使得种子公司得以在全球搜集信息,得到最适合某种土壤、某种气候的特定的种子,可以随时关注各大科研机构最新的进展,甚至自己就可以成立研究机构;另一种是法国、日本、瑞士的合作社模式,因为实行这种模式的国家,人与资源特别是与土地的关系异于美国,因而各种农业品的生产规模、生产模式异于美国。但是他们的合作社也并不就是市场力量本身,而是一种联系市场与农户的角色。因为,市场的主角即私人公司进入农业的障碍在于“进入成本”与“市场规模”,二者决定了私人公司是否有足够的盈利空间,市场规模与消费者的有效需求相关,而进入成本则与农民采用私人公司所提供的技术和产品的规模有关。在发展中国家,农民的文化水平相对较低,掌握和使用复杂的现代农业因素的能力有限,这种人力资本和信息渠道的匮乏正是传统农业无法得到有效改造的根源。一种先进的农业技术往往需要一系列的相关技术与之配套,比如种植杂交玉米,就需要特殊的耕作技术、特殊的肥料,如果仅仅只是引进杂交种子,往往收入比普通玉米更低。自然的、长期的市场的长期浸润当然可以使得现代农业要素逐渐下沉,但是这需要的时间太长。私人公司不可能完成这样的使命,因为他可能花费巨大成本来提供这些信息、传播这些信息并使这些信息在农业中得到应用,但是最后的收益却不可能全部归他所有,这涉及到一个外部性的问题。要解决这个问题除非全国的农业要素提供由这个公司垄断,但是一旦垄断,这样的公司就不会有动力来进行这样的事业。对此,舒尔茨开出的药方有私人基金会(如洛克菲勒基金会在墨西哥的实践)、政府主办的非营利组织,以及法国式的农民合作组织,由这些机构通过农民培训和资金的有效转移来实现传统农业的改造。
        但是,私人基金会怎么可能适用于中国?不论其实力多大,资金多么雄厚,都难以应付数量庞大的中国农民,政府主办的非营利组织在当代中国的具体语境中组织成本太高,而农民合作组织同样也不适合,除了政策因素外(考虑到农村的稳定大局),主要的原因仍然是农民的“善分不善合”。
    于是,在这种思路中打转时,看起来中国农业要抓住“历史性契机”(借用黄宗智先生一篇文章的题目,他在文中指出随着国人饮食消费结构的变化(可以冲破农业品天然的需求弹性限制),以及一些重要的农业生产技术的变革,中国农业有希望在未来实现跨越式发展),似乎已经没有道路可走。然而,实际上,现实已经给我们提供了部分答案。在我看来,被大多数学者认为是农业发展的致命打击的打工经济或许正是中国农业发展的不二法门。虽然高度的流动给农民带来的人生幸福体验上的代价是沉重的,但是这种流动给农民带来的人力资本上的提高却是巨大的,同时也是隐性的。我甚至建议城市的有关管理部门在农民工集中的地方多安排一些免费的、有针对性的文化课程(当然许多农民朋友们无法享受,因为他们没有足够的闲暇时间,而且他们的居住地点大多偏僻、分散且经常变动),这些课程用来有效提高他们的知识视野,或者提供一些可能有用的技术和信息,这比当代传媒、当代的一些低俗娱乐品提供给打工者的消费刺激更有意义。这种建议操作起来也许是很有难度的,许多投入在短期内也许是看不到成效的,但我们的农民兄弟真的是需要它们的。
    当我们把打工经济与中国农业的契机联系起来时,可以看到些许让我们乐观起来的因素,尽管看起来有点像盲目乐观。我在文中提到的有限的经验性材料是真实的,但却可能只是孤证。通过孤证而生发出一种理论上的可能性,在学术上是一条死路,但在具体实践中却可能提供一种另类的思路。然而,即使打工经济带给农村的是一种农业发展契机,但它所带来的农村衰败更大程度上却是社会层面上的,特别是留守儿童的教育及隔代抚养问题,农民工将来的回村养老(他/她们可能只有女儿)问题,精英流失下的公共品供给等问题,都是目前摆在农民、农村、农业面前的最棘手的问题。
  • 责任编辑:ys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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