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此次所调研的村落是我的家乡——江西省吉安县登龙乡泗塘村委上演塘村。上演塘村位于登龙乡的东南部。全村有居民数83户、合634人,在全乡来看属于一个中等村落。
上演塘村地处亚热带,冬暖夏热、降水丰富,在正常年份经常能实现风调雨顺。全村主要种植的作物为稻米,一年两熟。除此之外,还种植少量的花生、芋头、番薯、油菜。
上演塘村是一个典型的农业村。全村老少时代主要靠经营土地为生,全村95%的居民都是农民,一直过者“脸朝黄土背朝天”的生活,卖粮所得是本村绝大多数村民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近年来,随着本村外出务工人员的增多,上演塘村单一的靠土地为生的生存局面有很大改善,外出务工所得已经成为各家庭经济来源的重要组成部分。
上演塘村耕地资源丰富,共有耕地1500余亩,人均耕地达到2.3亩,是一个人地矛盾相对缓和的自然村。上演塘村的水资源十分丰富,有大型水库清塘水库一座,中型水库花塘水库、老洋塘、新塘水库3座,其它大小池塘25个。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修建的这些水库和池塘不仅灌溉着本村上千亩的水田、使本村的农业达到了旱涝保收,而且还恩泽着周边的西芦塘村和下演塘村。上演塘村的林地资源也很丰富。全村四周均被森林覆盖,山上大面积种植马尾松、油茶树。多年来,卖茶油、松油所得一直是本村居民收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上演塘村交通较便利。105国道从附近穿过,部分省道也横穿境内。本村离县城只有15公里,距吉安县重要的农贸大镇——永阳镇也只有不到10公里的路程。
上演塘村的人均收入约为1000美元左右,基本达到了江西省的平均水平,经济发展水平在全乡几十个自然村中处于中等。
导 引
从以上的描述中我们不难看出,上演塘村可以称的上是一个风光秀美、资源丰富的村落。但尽管拥有良好的自然条件和较好的基础设施,上演塘村近几年的发展却一直不顺。从2000年因争油茶地而同郭家村打架事件到2007年因少部分人反对而导致修水泥路计划搁浅事件,无不突出地反映了上演塘村在发展过程中所存在的一些问题。尤其是在国家“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程实施的最近几年,上塘塘村人眼看着周边以前比自己条件差的汉坑村、高源村因得益于国家的政策而快速发展,更是满脸的困惑和不解。邻村一条条水泥路破土而出,“改厕、改水”、“装热水器”等一系列民生工程的顺利推进,更是让上演塘村人羡慕不已。
对比其他村落在生活生产上的显著改善和自己村落发展的停滞,心理上产生的巨大落差让全体上演塘村人都无言以对。曾经因“山好、水好”而自豪的上演塘村人在最近这几年却再也自豪不起来了,因为大家都知道周边有很多村落的发展实际上都超过了本村。按照上演塘村有些人对本村的定位来讲,上演塘村已经成为了一个烂村、破村。这样的说法难免有些悲观,但确实代表了相当一部分上演塘村人对本村发展持消极态度的客观事实。各方面条件都比较优越的上演塘村为什么会面临发展的困境呢?曾经自信满满的上演塘村人又为什么会对本村的发展持如此消极的态度呢?为了深刻探讨这个中的缘由,我将在以下的行文中大致向大家展现上塘村的内部管理模式和矛盾纠纷,以期能找到问题的正确答案。
分 堂
全体上演塘村人虽然都同姓郭,但却隶属于四个不同的堂,即履和堂、永锡堂、敦睦堂、世德堂。每个堂都有各自的祠堂,由辈分最高且年龄最长者担任堂主对本堂的一些事务进行管理。其中履和堂、世德堂的规模较大,敦睦堂居中,永锡堂最小。而从各堂之间的亲疏关系来看,履和堂和敦睦堂比较亲,世德堂和永锡堂比较亲。这主要体现在每逢村里置办红白喜事时,履和堂人和敦睦堂人之间互请,世德堂人和永锡堂人互请,这是祖传下来的一贯做法。同一个堂中的村民之间关系比较密切,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同堂村民之间在血缘关系上非常亲,这也是当初划分堂的主要依据。每逢大年初一,同堂村民中的男丁都得到祠堂上进行团拜,表同祖同宗之意。
2、同堂村民一般都聚居在一起,生产生活关系紧密。以履和堂为例,履和堂的绝大多数村民都居住在村落的西面。
3、每逢置办红白好事时,同堂人之间互相帮忙。
4、同堂人之间还有较密切的经济利益关系。每个堂按照祖谱上的划分都有属于自己的公共财产,其中最有代表性的就是各堂都有各自的土地资源,这也是我将重点向大家描述的现象。
土地管理政策
按照祖谱上的规定,上演塘村人将土地划为各个彼此分割的部分,哪个部分属于哪个堂都有明确的界定。在利用土地问题上各堂的惯用做法是: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本堂的土地绝不允许不同堂的村民进行任何形式的利用。这样做的理由很简单,就是要维护祖业。这里以郭大秋2000年建房受阻一事为例。
2000年隶属世德堂的村民郭大秋为了给儿子结婚,准备在履和堂的地界——“后背山”上选址建新房。为了选址,郭大秋还特意请了泥水匠帮忙。在选好地段之后,郭大秋一家用苦苦准备的几万元人民币,把建房所需的石灰、泥沙、砖头等建筑用材都买放到了建房选址处。在元宵节过后的第一天,他家就在选址处开挖地基。第一天,一切进展顺利,建房的地基也已初见雏形。
第二天一大早,郭大秋一家像昨天一样带着各种工具来到了选址处,准备继续开挖、以期尽快完成。可没过多久,履和堂的一伙人出现了,清一色的男丁。他们在履和堂堂主的带领下,快步向郭大秋家建房选址处走来。他们一站稳脚跟,就立即以命令的语气强烈要求郭大秋一家立即停止开挖并放弃在此处建房的计划。理由就是郭大秋家建房所占土地按照祖谱上的规定归履和堂所有,而履和堂人坚决不允许不同堂的村民在自己的土地上盖房。在听完他们的话语之后,郭大秋恳请在场的履和堂人收回决定。理由也很实在;大家都是同村人,在土地的归属上不必分的这样清楚。但履和堂人对郭大秋的意见并不接受,一再强调必须按照祖谱来办事。双方由于互不妥协,谈话立即陷入了僵局。郭大秋是一个性格倔强的人,所以即时在结论还不清楚的情况下,他仍然拿着铲子继续开挖。他的这一举动激起了履和堂人的强烈不满,其中立即就有几个履和堂人上前收缴他的铲子,强迫他停止。形势也就在此时急转直下,郭大秋立即反抗,并开始对在场的履和堂人进行谩骂,神情极其愤怒。随即履和堂人也反以颜色,对郭大秋也进行攻击。顿时大家陷入了一番口角之争,其中不乏夹杂骂人的言语。最终的结果是,履和堂人迫使郭大秋一家停止在选址处建房的目标达成,而郭大秋一家则只好在世德堂的土地上重新选址建房。
虽然是八年前的事,但在我的走访中,当向其中主要的当事人询问此事时,履和堂人仍然坚持认为自己的做法是正确的,他们保护祖业有功;郭大秋一家则依然对履和堂人当初的做法表示强烈不满,并对几个坚决反对他家建房的带头人进行了又一番的谩骂。不难看出,作为世德堂的郭大秋一家自经过此事之后,就一直对履和堂人不怀好感。其实类似“郭大秋建房受阻”的事件在上演塘村并不少见,以前发生过,现在在发生,将来似乎还将继续发生。八年已经过去,郭大秋一家早已在世德堂所拥有的“下山头”山上盖起了三层小洋房,但他家当初在“后背山”上开挖的地基依稀可见。虽然杂草从生,但那若隐若现的断痕仿佛述说了上演塘村人因土地利用在心理上产生的巨大隔阂。
土地政策对村落布局形态的影响
由于各堂在土地利用上奉行共同的标准,即原则上不允许不同堂的村民对本堂所占有的土地进行任何形式的利用。长期下来,各个堂在利用土地问题上形成了“寸土必争、寸土不让”的局面。这既是出于对保护祖业的考虑,也是为了维护本堂在村子里的应有地位。这种上演塘村特有的土地管理政策也导致了本村村落布局呈现分散式以及居民“圈地种菜”现象的产生。
上文提到在上演塘村同属一个堂的居民一般都比较集中的聚居在一起。所以在早些年,从总体上看,上演堂村村落布局集中式的形态非常明显。这从上演塘村大部分老房子的布局状况就可以明显的看出。在上演塘村,建国初期所建的房屋都密集在一块,最鲜明的标志就是房屋之间的间隔十分的小,基本上只能允许一个人通过。步入80、90年代,尤其是21世纪的到来,随着本村经济的发展和村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上演塘村各家各户建新房的需求也逐渐增强。而正是在这种环境下,各堂在各自所拥有的土地的管理上“寸土不让”的土地政策所固有的弊端也开始真正凸显。
各家各户建新房的需求十分旺盛,而大家也纷纷乐意在一块新的土地上盖新房、不愿意把老房子的旧址作为新房的建设地。这一想法主要受传统思想的影响——在农村,人民普遍认为“新天、新地、新气象”,希望在新址处建新房有更好的风水。受土地利用政策的限制,各家的新房只能建在各自所属的堂所拥有的土地上。由于祖谱上对土地的划分采取的是“切割式”的方式,即假设这一半是履和堂的土地,则另一半就是世德堂的,各堂所分得的土地在地理位置上十分孤立。在这种土地划分方式的影响下,各堂所建新房后所形成的布局在空间上自然呈现的也是孤立、散乱的格局。实际上是,当前上演塘村的村落的布局形式已经由集中式转变为分散式,且东西走向十分明显,村落东西相隔距离有越拉越大的趋势。到过上演塘村的人就会发现,上演塘的东部几乎为世德堂人和永锡堂人所占据,而绝大多数履和堂人和敦睦堂人则居住在村的西头。这一状况出现就是因为:村东头的“下山头”在祖谱上就是归世德堂和敦睦堂所拥有,而村西面的“后背山”则为履和堂和敦睦堂人世代所占据。而“下山头”和“后背山”之间为几百亩稻田所隔离,所以上演塘村近些年来新建的新房出现上述的布局形态也就不足为奇。
如今的上演塘村在地理位置上基本被分为三大块:原来老房子所在地占一块,新房主要集中地——后背山和下山头占两块。这三大块之间相距的比较远,这也就难怪外村有人误认为是三个不同的自然村。上演塘村村落形态分散式的状况还在继续,东西“拉距式”的发展还在进行......
圈地种菜现象
上演塘村富有特色的土地管理制度还导致了上演塘村人圈地种菜这一怪现象的产生,而圈地种菜又相反的加剧了土地利用上的分散状况。这二者之间有何关系呢?原来在祖谱上除了对具体每块土地属于哪个堂有明确的规定之外,还对各堂内部各家庭拥有哪块土地有详细的记载,即祖谱上就已经把各堂的所有土地具体划分到了堂内各家庭的手上。因此,按照祖谱上的这一规定,全村每家每户都有属于自己的一小块土地。在大多数的情况下,每户所拥有的土地资源大体为这样两部分:原来老屋所占处和新房的四周。
由于各家各户所拥有的土地都是依据祖谱上的规定得到的,因此绝大多数家庭都把这部分土地当作自家的祖业而倍加珍惜。出于保护祖业的考虑,各家庭在对这部分土地的管理上采取极其严格的措施,即坚决不允许其他人在自家的土地上进行任何形式的利用。在这样一种较为极端的心态下,也就产生了绝大多数村民“宁可让土地荒废,也绝不让他其他人利用”的做法。为了明确的向村里人表明自家土地的具体方位,上演塘村绝大多数家庭的做法就是将自家的土地圈为菜园种菜。在上演塘村,这种现象非常普遍,尤其在后背山最为突出。在后背山,在许多新房的周围,都有一个面积较大的菜园作为“陪衬”。以郭梅蔓家为例,他家的菜园面积达上百平米。菜园面积比他家小的更是有十多家,如郭友成、郭友礼、郭水山等户。在这些菜园里,大多数家庭种植的是蔬菜,还有少数家庭种植果树。最近几年,新圈的菜园越来越多,已经成为了上演塘村一个奇特的景观。更有甚者,有些家庭为了防止家禽进入菜园,竟专门砌泥墙来作为栅栏。很明显的一点就是,上演塘村人在圈地种菜上是别出心裁。
事实上,各家各户所圈的菜园处地形平坦开阔,是建房选址的好地段。但由于各家各户在土地管理上实施“寸土不让”的政策,从而造成了这部分土地资源的严重浪费。所以在上演塘村才出现了这样的一个“怪现象”:圈建一个菜园,新房选址处就得另觅他处。长期以往,也就加剧了整个村落的分散状况。
分生产队
上演塘村除了分堂的特点,也具备分生产队的特征。分生产队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虽然计划经济已经成为了历史,但上演塘村至今还保留里先前的这一做法。分生产队的大致状况是这样的:整个村被分为四个生产队,基本遵循是“同堂同队”的原则。即隶属同一个堂的村民大致也处于同一个生产队中,这样做是为了更好的进行管理。但也存在一些例外,比如说,从堂的归属上来看,一家被隶属于履和堂中;但从队的划分来看,却被分在了由绝大多数永锡堂人所在的二队,我家就是这样的情况。类似与我们家的户还有不少。每一个队都有彼此的公共财产,这主要包括油茶地、林地、水库等资源。队长由选举产生,对本队的各项公共事务进行管理。队长所负责的主要事务有:召集大家开会就会内一些重大的事情进行商讨、在特定的时期对本生产队的钱物进行管理、召集大家参加修水渠等其他公共活动。队长的任期为一年,年薪只有象征性意义的100元。
有关队长的一大怪象
由于队长的任期只有一年、且待遇很少,因此导致绝大多数村民都对“队长”这一职务不太重视。如今在上演堂村队长产生也不必再经过民主选举,而是各家各户轮流做。即按照一定的关系进行排列,“今年是我家、明年就是你家”。而即使当上了队长的村民在工作岗位上也是消极怠工、根本提不上太大的兴趣。只是抱着一种完成任务、得过且过的心态去对待工作。这样也导致了绝大多数在任上只是做一些常规性的小事,而不会实施一些对本生产队的发展有重大促进的方针,几乎没有人在这方面做出过表率。在调研的过程中,对队长们这种处事态度我一直比较好奇,为此我特地询问了一些队长,试图能从他们口中得到一些解释。
在我所询问的绝大多数队长中,他们普遍持有以下观点:1、队长工资少、任期短且有时还耽搁大量农忙时间,所以得不偿失。2、现在村里出去打工的人多,管理的事情也少了,相对来讲也很难做出一些有魄力的重大事情。3、作为队长,有时在处理一些公共事务时,难免会伤害部分家庭的私人利益。如果在日常工作中办事太认真,和少部分家庭结怨,结果反而会导致自己受到这部分人的责骂、僵化邻里关系。因为公事而使自己成为众矢之的,更是得不偿失。大部分的队长都持有这些观点,且第三点在他们看来是他们工作消极、不敢有突破的主要原因。
堂内分家族
家族势力在上演堂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力量,村内、堂内各项事务经常受到家族力量的影响。而造成这一状况的主要原因就是因为在上演塘村四个堂内都存在着分家族的事实。分家族的大致情况为:在每一堂都有几大家族并存,而每个家庭则又分别隶属于这几大家族之中。单个家庭成为了堂基本的组织单元,而由几户甚至几十户组成的家族则成为了堂内最小的利益群体。以我家所在履和堂为例,全堂共有24户居民,按照血缘关系的亲属被分为三大家族。即我家所在的郭渊元家族,郭铁山家族和郭梅蔓家族。从规模上看,郭渊元家族最大、有11户;郭铁山家族最小、有9户;而郭梅蔓家族最小、只有五户。从辈分上来看,郭铁山家族和郭梅蔓家族较高且不相上下,而郭渊元家族则最低。
在农村,受宗法思想的影响,一般由辈分最高中年龄最长的老者担任堂主一职。在履和堂郭铁山是全堂最高辈分——“孝”字辈年龄最长者,因此郭铁山是现任履和堂的堂主。郭铁山的前任是郭梅蔓的父亲。在这里,之所以要介绍这一情况,是为了下文更好的表明三大家族在堂内事务上的影响力。在通常的情况下,家族中有人担任堂主或则是以前有人担任过堂主,则表明这个家族在堂内事务拥有很强的影响力。因为堂主他基本掌管了堂内所有的大小事务。按照这一规律,所以在履和堂中,三大家族对堂内事务的影响力大小排序为:郭铁山家族影响力最大,郭梅蔓家族的影响力虽有所下降但仍然很重大,郭渊元家族的影响力最小。
履和堂新修祠堂
履和堂的祠堂修建于建国初期,风雨50多年过后,破旧之状已非常明显。前些年虽然维修了一番,但效果并不明显。到如今,祠堂已有倒塌之危险。面对祠堂老化甚至可能出现随时坍塌的状况,履和堂内一些有识之士号召尽快新修祠堂。按照他们的说法就是要在老祠堂的原址处把祠堂建起来,并且要建大、建气派。由于祠堂其特殊的神圣地位,所以这一呼吁立即得到了堂内绝大多数村民的极力支持。三大家族明确表示:修建祠堂很有必要,因此大家可以暂时放下以前在堂内事务上的一些矛盾,集全堂之力把新修祠堂一事办好。所以在大家意见一致的情况下,“新修祠堂”就立即被列为履和堂当前最重要的事情来抓。为了更具体的落实好这一计划,尤其是为了征求各家在“如何解决资金问题”上的意见。在大家一致的认同下,堂主郭铁山出面召集大家开会,就以上问题进行讨论。在2007年元宵节的晚上,履和堂所有家庭户主都集中到祠堂上开会。
会议刚开始进展的很顺利,大家纷纷表示祠堂必须新修,而且的确要建好建大。在资金问题上,经过讨论之后,最后大家同意资金由当前堂内公家所剩的费用和各家所捐的钱两部分组成。在各户到底应出多少资金问题上,大家制定了这样一个方案:从门户角度考虑,每户一律出资2000元;从男丁角度来讲,不计每家户主在男丁数量占的一个名额,每家多一个男丁就得收取2000元。以堂主郭铁山家为例,他有两个儿子,两个孙子。按照这一规定,从门户上计算他家就应该出4000元,因为在上演堂村户的数量是这样计算的:儿子成家了父亲的门户就消失,由儿子顶替。所以由于郭铁山的儿子都娶妻生子了,所以他的门户由他的大儿子顶替,而他的小儿子郭友皇则属于新添加的一户。所以郭铁山家从户的角度上计算应该出4000元是这样来的。而他家从男丁数量上计算则应又要出6000元。即虽然他家共有5个男丁,但两个男丁的名额已经在按照门户规则的计算中用掉了,因此按照男丁数量的规则只需收取交纳三个男丁所应出的6000元。
开完会议后,各家各户都积极的准备着新修祠堂所需的费用,并期待建新祠堂的工作能尽快得到落实。但就在形势一片大好的情况下,意外的状况发生了,且这一突发事件最终导致了新修祠堂至今都搁浅的严重后果。原来郭梅蔓一家和郭铁山一家在部分公家账务上存在严重的分歧。
祠堂礼之争
在这里我先简要的介绍祠堂礼这一事物。在上演塘村祠堂礼的历史比较悠久,祠堂礼是指各家女儿在出嫁时向祠堂交纳的一笔费用,金额为50元。交纳祠堂礼以表自己是上演塘村人,有认祖归宗之意。祠堂礼由堂主负责保管,并以账本的形式登记造册。
在清算公家当前的账目时,发现在祠堂礼这一项上存在交纳不齐的状况。经账本显示,是郭梅蔓的三弟郭木蔓的女儿在出嫁时没有交纳祠堂礼。因此为了做好总账、使公家的财产不受损失,作为堂主的郭铁山就亲自到郭木蔓家向其告知了他家女儿没有交祠堂礼一事,并要求其补交50元的祠堂礼。但事情进展的并不顺利,因为在郭木蔓的媳妇刘安珠看来,堂主郭铁山的女儿在出嫁时也没有交纳祠堂礼。因此要他家补交,而只字不提郭铁山女儿没交祠堂礼一事,这种做法分明就是欺负人。由于刘安珠始终抱定这一说法,因此郭铁山并没有如愿收到郭木蔓家所拖欠的50元祠堂礼。但对于刘安珠所说的其女儿在出嫁时也没有交纳祠堂礼的说法,郭铁山矢口否认。由于郭铁山认为刘安珠有造谣生事之嫌,所以在听到刘安珠说他女儿没有交纳祠堂礼一事之时,他感到很愤怒。一向平和的郭铁山此时情绪比较激动,言辞激烈地辩解,并严厉斥责刘安珠的无理取闹。刘安珠平时就是一个暴脾气,在听到郭铁山对她的怒骂之后,也是气不打一处来,所以也立即反以颜色,用村妇最熟练的那套把郭铁山给骂了够。郭铁山不但没有收回郭木蔓家应该交纳的50元祠堂礼,反而和郭木蔓的老婆刘安珠打了一场口水仗。由于在这件事情上,双方都固执己见,所以郭铁山家和郭木蔓家的关系立即就紧张起来。
在这件事过后,事态发展进一步恶化。导致事件很难收场的一个关键就是刘安珠在公共场合除了抱定郭铁山女儿出嫁时没有交纳祠堂礼的说法之外,还指出郭铁山在祠堂礼的账上有贪污的嫌疑。并放出风来,如果不算清楚祠堂礼这笔账,他家就坚决不交新修祠堂所需的4000元。关于郭铁山贪污的说法不胫而走,很快就在履和堂甚至是在全村流传开来。正所谓人言可畏,面对大家的议论纷纷,作为事件核心人物的郭铁山再也坐不住了,于是他公开骂刘安珠是在放屁。尽管他极力反驳,但大家仍然对他不太信任。面对由祠堂礼所引发的可能导致新修祠堂的计划落空的严重危机,履和堂中有人倡议召开一次会议以彻底处理好“祠堂礼一事”。最好的办法就是在大家面前拿出记载祠堂礼收取状况的账本,当面把事情讲清楚。这一倡议立即得到大家的认同,因此关于“祠堂礼”的专门会议很快就召开了。在会议上,大家一致要求堂主郭铁山拿出祠堂礼的账本当面进行清查,以弄清事实的真相。而就在郭铁山准备到家里拿出账本时,意外的情况发生了。
原来郭铁山并没有完整的登记祠堂礼的账本,还有很大一部分账本在郭梅蔓的三弟郭才蔓手上,因此也就无法把所有的账目都理清。为什么郭才蔓的手上会有大部分的账本呢?原来在郭才蔓的父亲担任履和堂堂主时期,郭才蔓就替其父亲管理了很大一部分堂内事务。因为按照约定俗成的规定,当堂主在世时而不愿意管理相关事务时,堂主本人可以指定自己的儿子代管。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所以在前些年郭才蔓才有机会管理堂内的一些事务。郭铁山把这一特殊情况告知了在场的与会村民,村民们也早熟知此事。所以为了查明事实真相,让郭才蔓拿出祠堂礼的所有账本并理清就成为了当时的关键。与会村民立即表示,需要马上把郭才蔓叫来,让他拿着账本给大家一个说法。随即就有几个村民赶往郭才蔓家,为的就是让他出来澄清事实。但这一行动并没有成功,因为郭才蔓以各种理由为借口,坚决表示不去开会。这几位村民也拿他没办法,只好赶回开会场所,并向与会村民告知了这一情况。大多数与会人员都对郭才蔓的做法感到很愤怒,并有人公开指责是郭才蔓贪污了祠堂礼的几百元钱,他躲在家里不出来就是明证。由于郭才蔓不肯带账本前来开会,所以事实的真相还是无法得知,而会议也被迫结束。由于开会也没有把事实弄清楚且郭才蔓一直严厉拒绝拿账本出来作证,所以郭铁山和刘安珠的祠堂礼之争也就无法平息。由于刘安珠始终咬定郭铁山贪污的说法,所以坚持不交纳新修祠堂的4000元。由于这一事情的阻挠,履和堂在2007年内建新祠堂的计划也被迫中止。
祠堂礼之争的背后
在祠堂礼之争上我一直疑惑不解,带着问题和思考我走访了履和堂的一些村民,向他们深入了解这一事件的具体状况,听听他们对这件事的看法。郭铁山家族和郭渊元家族的一些村民都相似地讲述了以下观点。他们向我介绍到:根据他们多年的判断,他们认为祠堂礼的钱是被郭才蔓贪污了。因为郭才蔓一直以来都有不好的作风,他当年担任村大队长时,贪污行为就时常发生,因此人们也给他取了外号,叫“财老鼠”。而刘安珠家以祠堂礼账目不明为由,坚持不交新修祠堂的4000元最后导致了整个建新祠堂计划的落空,则另有目的。按照和我交谈的村民的说法,刘安珠家搞坏新修祠堂一事就是为了迫使郭铁山和郭渊元家族在新修祠堂一事向他家让权,让她自己的家族能在这件事上有主导权。
原来在第一次召开的关于修建新祠堂的会议上,会议除了讨论并解决了资金问题,还做了一些人事安排。会议以民主选举的方式推选郭铁山的大儿子郭友成为管事负责人,一方面是因为他是堂主的大儿子,在其父亲精力不够的情况下,有暂代其父亲管理堂内一些事务的权利;另一方面是因为他自己本身就是泥水匠,非常熟悉建祠堂的相关事宜。选举郭渊元为财务负责人,大家推选他是因为他是退休的老干部,一直在登龙乡企业办从事会计工作、对财务工作非常熟悉,且他办事公正、在履和堂有很强的公信力。而在会议上,郭梅蔓家族中并没有任何一个成员被选为新修祠堂工作的负责人。
所以村民们认为,正是因为郭梅蔓家族在会议上失势没能有人当上负责人,才导致他家要阻挠修建祠堂计划的顺利实施。因为在村民们看来,郭梅蔓家族在履和堂三大家族中一直以来就是蛮横霸道。在平日的生活中,他们家族中的成员就以争强好胜出名。他们家族中的五户居民同邻里发生纠纷的事件经常发生,争土地、争公产的做法更是习以为常。他们之所以要如此行事,一方面是因为他们家族在履和堂规模最小,因此“危机感”很强,总是害怕失去在履和堂的地位;另一方面是因为他们家族曾经在履和堂显赫一时(指郭梅蔓的父亲担任履和堂堂主一事),因此总是希望自己的家族能和当初一样,在履和堂占据主导权。所以在此次会议上的失势无法让郭梅蔓家族满意,因此也就想方设法想阻挠新修祠堂计划的顺利实施,他们家族要以这样一种方式向其他两大家族“要权”。
全村修路计划的落空——各种矛盾的集中爆发
在上文中,向大家介绍了上演塘村分堂、分组、分家族等各种具体情况,并以一些典型事件加以明证。其实在上演塘村,由于堂与堂、组与组、家族与家族之间矛盾的长期累计,在很大程度上也造成了一些事关全村的事务无法落实。对于此类现象,我谨举2007年上演塘村修路计划落空一事。
上演塘村人提出修路计划的大背景是这样的:长期以来,上演塘村通往外面的路都是泥巴路,在下雨天坑坑哇哇、泥泞不堪;而且这段路十分狭窄,只能勉强的让一辆汽车通过。与此同时,上演塘村人看到周边的高源、公塘等自然村都新修了水泥路,所以大部分上演塘村人也盘算着尽快在本村也修起水泥路的计划。恰好在2007年上半年,上演塘村全村卖木材卖的10多万元钱,而这笔钱大约就足够修好水泥路。于是在条件较完备的前提下,一队队长郭四元和二队队长我父亲就向全村人提出倡议,建议在2007年之内用卖木材所得的10几万块钱把路修好。这一提议得到了大多数村民的认同,于是关于修建水泥路的村民大会很快就召开了。在会议上,大家一致同意用卖木材所得的10几万块钱在年内把路修好。会后,各项工作都进展的十分顺利。但就在用石灰把界线都标明出来、推土机准备施工时,却有少数几位村民出面加以阻挠并最终导致了修路计划的破产。最有代表性的就是郭友礼和郭亮明。
郭友礼——“同一家族中的人负责修路一事存在共同贪污的嫌疑!”
郭友礼反对修路计划实施的理由很简单,就是因为修路要占用他家马路边上的几分耕地,所以他坚决不肯。其实对于他要保住他家耕地的做法,其他村民也提出了一些解决办法。办法之一就是在别的地方把部分土地让给郭友礼耕种,以弥补他的损失。但郭友礼就是固执己见,说什么也不肯把田让出来修路,所以修路计划就遇到了第一大阻碍。其实郭友礼反对修路计划实施的原因并非像他所说的那样简单。在我调研过程中,我还了解到事后郭友礼家和郭四元家、我家两家发生吵口、争执的这一重要情况。
据这件事的目击者介绍,郭友礼在吵口争执过程中还提出了这样一个说法:他认为我父亲和郭四元之所以要在担任队长期间提出修水泥路的建议,是为了更好的在修路一事中捞取油水、甚至是贪污。他还提出了他的依据:一方面郭四元家和我家隶属于同一个家族,平常关系就非常好;另一方面郭四元和我父亲同修路的施工人员都非常熟、对修路过程中的一些内部操作非常在行。对于郭友礼的这一说法,由于他是空口无凭,这自然也就引起了我们两家的不满,所以就发生了吵口、争执的状况。其实在这件事发生之前,我们两家同郭友礼家的关系一直都是很不错的,平常我们两家的人在空闲的时候就非常喜欢到郭友礼家坐坐、聊聊天什么的。但自从发生了这件事,我们两家同郭友礼家的关系就陷入了僵局,大家虽然有时面对面走过也只是形同陌路。
郭亮明——“绝不允许修路占用自家祖传土地!”
在水泥路计划途经村内的一块土地上,又有村民郭亮明出来“闹事”。郭亮明指出修路所要占用的这块土地是他家的祖业,因此他坚决不同意水泥路从这块土地上穿过。事实上,这块土地并没有多大的利用价值,在平常也只是被附近的村民用来晒衣服、栓牛。但就是在这样一块没有太大价值的土地上,郭亮明却不依不饶,坚决反对利用这部分土地。而这块土地恰好却是新修水泥路的必经之路,因为附近都是房屋几乎无路可走。但由于郭亮明的顽固反对,所以修路计划再度受搓。
村民事后的反应
由于郭友礼和郭亮明等村民的反对,修路计划不得不被迫中止。而对于这件事,上演塘村人的议论之声则不绝于耳。作为当时的队长我父亲和郭四元都表示:以后再也不管修路这事了,因为在他们看来做这样的事只会给自己添麻烦。而这件事似乎也给全体上演塘村人这样一个经验:“谁提修路谁就等着被人骂”。事实也是这样,自从去年修路计划受阻后,全村就再也没有人提及修路一事了。而对于郭友礼、郭亮明等几位反对修路计划的村民,全村人在谈及他们之时无不“义愤填膺”。尤其是在下雨天,当行走在泥泞、破烂不堪的泥巴路上,上演塘村人这种发自肺腑的愤懑之情更是达到了极致。在上演塘村现在经常可以听到大家这样的希冀:“要是当初修好了水泥路那该多好啊!”。当然也可以听到这样的埋怨:“都怪郭友礼、郭亮明两位古董!”
对堂的分析
上演塘村一直存在“堂”这一实体,而分堂也对村落治理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堂成立的初期,分堂的做法对推动上演堂村的发展起了很大的作用。因为分堂坚持“血缘关系密切的村民组成一堂”的原则,因此这就有利于更好的实现这部分村民之间的团结,更好的集中力量办大事。与此同时,血缘关系密切的村民都把堂作为共同利益的集合体。所以在一些村内集体事务上,同一堂的村民不但可以通过堂这一集体组织实现彼此之间的共同利益,也可以在受到侵害时利用堂的集体力量来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在这种关系中,堂是作为血缘关系密切、利益相似的村民之间的集合体,是作为村民实现各自利益、集体利益的渠道。
然而分堂的做法也导致了村民关系紧张,力量分化、因私废公的后果。因为在分堂的过程中,上演堂村的许多公共资源也被划分到各堂手中。以土地为例,上演塘村的所有土地资源都为四个堂所瓜分。在资源被分到各堂之后,出于保护祖业、维护本堂在村内影响力等因素的考虑,各堂都极为珍视各自所得的资源。在土地问题上,各堂坚持“绝不允许不同堂的村民对本堂所拥有的土地进行任何形式的利用”的做法就是体现。这种在资源利用问题上带有强烈排他性的做法极易导致村民之间矛盾。因为在实际的生活生产中,村民出于节省成本等因素的考虑,很希望能利用到他堂所拥有的部分资源。而当村民向拥有这部分资源的堂提出自己的意愿时,却遭到了相关堂的集体反对。如“郭大秋建房受阻”一事就是这类事件中的典型。在提议遭到反对后,相关村民不得不以更高的成本利用自家所在堂所占有的资源,这直接导致这部分村民效益减弱。与此同时,由于这部分村民受到了他堂村民的反对,因此在心理上就产生了对他堂村民的某种反感和不信任。所以在当他堂村民在资源利用有类似与自己的需求时,他也会断然采取拒绝的方式应对。长期以往,不同堂村民之间的相互损害程度提升、矛盾纠纷不断升级。而在村民彼此之间产生隔阂的条件下,更导致了在村内集体事务上意见分散状况的出现,造成村内集体事务的无法开展。上演塘村新修公路受郭亮明反对而搁浅就是典型。而在这种情况下,村民们又走向了“只关注本堂、本家族利益、不顾及村内集体利益”的极端。所以村民们在日常行事过程中,考虑的只是本堂本家族的私利,而忽视整个村子的公益。
堂作为一种具有特殊意义的实体,有其特殊的功用。在现代化进程明显加快的今天,我们仍然要把这种实体保留下来,因为它已经成为村民文化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而对上演塘村而言,如今若想排除发展中的各种障碍,我想首当其中的一项工作就是要改革土地管理政策。因为在“郭大秋建房受阻”一事中,我们清楚的看到了现行土地政策造成村民之间矛盾增多的后果。而在另一描述中,现行土地政策还直接导致了村落布局形态的分散化。而这种布局形态减少了村民之间的互动和沟通、增加了彼此之间的陌生和不信任感,而这却是搞好集体事务的一大阻碍。总而言之,现行土地政策对上演塘村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不利影响。如何在改革土地管理政策的同时而不引起较大的民事纠纷,则是今后村落治理中的重点和难点。
对生产队的分析
上演堂村分队的做法是人民公社化时期遗留的产物。在计划经济时代,生产队是作为村落管理的基本单位,它不仅对村民的集体劳动进行统一管理,还对各村民的私人事务进行管制。在那时,队所管理的内容覆盖面很广,基本上是无所不包、无所不容。从村民对待队的态度来讲,村内几乎所有的村民都把队当作为自己的家,有着很强烈的归属感。这不仅因为各村民要从小组中按公分分取生活资料、如粮食、棉布等,还因为有来自国家行政权力的钳制。所以当时的生产队制定了很严格的规章制度,村民们在这种有着刚性规则的组织里进行日常的生产和生活。总而言之,计划经济时代的生产队是一个对村民有着极大约束力的行政组织单位。而村民由于只能通过这一组织才能获取相关的生活资料,所以村民对于这一组织有着强烈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而在计划经济早已成为历史的今天,上演堂村分队管理的管理模式则面临着很大的困境。因为一方面随着家产联保责任制的实施,集体劳动、吃大锅饭的格局已经打破,生产队建立的基础已经瓦解。另一方面,由于在分田到户后,国家取消了对生产队的行政强制,这一向心力的丧失则加速了村民们脱离生产队、各自为生的趋势。所以生产队发展到今天,已经成为了一个组织松散、利益关系淡薄的组织。如今的村民早已没有了先前对生产队强烈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村民的个人利益已经无须从队里获得。认同感和归属感的虚无直接导致组织内部凝聚力的丧失,村民参与队内集体事务热情的消退。上演塘村“队长怪象”的出现就是队这一组织管理虚位的体现。如今上演塘村分队管理的管理模式已经很难起到实质性的作用。在今后的改革中,如何唤回村民参与集体事务的热情、激发村民的公共精神将是一大难题。
对家族的分析
家族这一宗法组织一直是分析农村问题过程中不可回避的。而对于中国绝大多数农村所出现的宗法组织复燃的现象,著名经济经济学家何清涟在其《现代化的陷阱》一书中就有过深刻的论述。何教授认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宗法组织复燃的现象导致“农村社会基层组织的‘非组织’进程”和“宗法组织对农村社会的控制和管理。”何教授在书中所提及的这两个重大影响在上演塘村就有鲜明的体现。
在上演塘村,每个堂都由各大家族组成。在分队管理这一管理模式软弱无力的背景下,村民们纷纷把各自的家族作为自己利益的保护者。长期以往,家族就取代了生产队的地位,在村内的各项事务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而这种以家族为单位的组织形式虽然有助于村民们在利益受损时以集体的方式去争取、实现家族之间权力的平衡;但当各自存在纷争时却极易导致家族之间的抗衡。因为当村民习惯于依托宗族来参与集体事务管理后,囿于狭隘的宗族利益,家族与家族之间极易出现出现争执和摩擦。长期发展下去,各家族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就很容易做出在堂内甚至是在全村争权、霸占公共资源的举动。而在这种格局中,家族实力强悍的家族就占据主导地位,而力量相对薄弱的家族则处于相对剥夺状态。在这种环境下,由于受宗派主义思想的误导,势力大的家族则继续坚持“独霸、独占”的做法,使得在集体事务山出现权力一元化的倾向。而对于集体事务由部分大家族操纵的态势,势力相对弱小的家族则坚决反对,这就产生了家族之间的抗衡。由于在集体事务上,没有哪一个家族能够拥有绝对的主导权,所以出现了在集体事务上“谁也不服谁”的局面,最终导致集体事务无法顺利开展。而在这种环境下,各大家族争夺的视线就转移到公共资源的所有权、公共事务上的相对主导权上去。而在这种争夺过程中,矛盾和纠纷进一步升级,这导致集体事务的更难开展。所以在上演塘村,近些年来许多大的集体项目都无法顺利推行。履和堂新修祠堂计划的破产和上演塘村修路计划的搁浅就是典型。
总而言之,在上演塘村,宗法组织的复燃、家族势力的壮大已经使得家族这一“非组织”在村务管理上成为了最有影响力的机构。家族势力正逐渐控制全村的各项事务,由此而形成的各大家族之间的抗衡正成为了上演塘村进一步发展的绊脚石。在建设新农村的过程中,如何瓦解各大家族抗衡、争斗的局面,使宗族力量服务于新农村建设将是今后的一大难题。
总论与思考
上演塘村分堂、分生产队、分家族的做法导致了整个村落利益关系的错综复杂。这些做法既受传统宗法思想的影响、如分堂、分家族,又受到计划经济时代国家政策的影响、如分生产队。而在当前农村现代化进程加快的形势下,上演塘村所存在的堂、生产队、家族这三大组织都无法适应现实的发展需要。在笔者看来,这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就是这三种不同的管理模式都无法真正实现集体利益的最大化。堂和家族虽然在一些事务上具有很强的影响力,但却为宗法思想控制,使得在一些集体事务上大多数利益为少部分所左右。而生产队虽然是正式的村民自治的管理单位,但却由于村民认同感、归属感下降而没有发挥实质作用,正面临着“管理虚位”的危机。事实上是,上演塘村并没有形成一种能整合不同利益、促使大家实现公共利益的管理模式。所以在当前的上演塘村,集体利益被淹没,而大家千方百计捞取的却是各自家族、各堂的私利。如今上演塘村利益分化现象已经相当严重,并成为了制约上演塘村的最大阻力。
上演塘村存在的这些现象仅是个案,并不能说明其他村庄都存在类似的情况。但上演堂村所反应出“真正有效的管理模式缺乏”的问题却有代表性。尤其是在新农村建设的当前,如何在改善农村外在的各项基础设施的同时,建构一种符合当前农村实际、有利于维护新农村建设成果的长效机制将是一个令人思考的难题。而在具体的操作中,如何在不打破旧有格局的前提下实现管理模式上的创新将更是一大难题!(郭小华 南昌大学法学院行政管理064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