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然村合并利弊谈
                                       蒋曙辉

     取消农业税后,基层干部逐步从繁重的税费征收任务中脱离出来。中央一系列惠农政策的实施,迫使基层干部的职能逐步转化,也给基层组织的建设带来新的要求。现行农村,村干部不再走村串户为完成税费征缴任务奔波,而只是处理好日常的村务工作,落实贯彻上级的惠农政策。农村改变了过去税费难收——增加基层干部职数——农民负担逐步加重——税费越来越难收的恶性循环状况。取消农业税后,大量的村组干部闲置,原有的村庄设置难以适应新农村建设的发展要求。为了探索新形势下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新方法,今年以来,我镇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村换届选举,在全镇试行自然村合并。全镇原有47个自然村,合并后为39个村。原有的清明、普安、贺家村合并为“仁和村”;五星、金星村合并为“双星村”;湘资、湘庆、中和、东方红村合并为“四合村”;黄花岭、熊家棚、浩河村合并为“浩河口村”。四个合并村都设立了党总支。通过实践,不难看出自然村合并有几个主要好处:

    一是节约了行政成本。这些合并村原有村干部48人,合并后村干部职数精简为18人。仅村干部工资每年至少可节省15万元。村组合并后,每年向上申报项目,外出争取资金等费用开支锐减,有效地节约了行政成本。我们不妨设想一下,把这笔每年节约的行政成本资金每年投入村庄建设,村里的公益建设将会有很大的改观。

    二是拓宽了选举渠道。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选拔强有力的村级班子是关键。过去许多自然村受村庄规模小、骨干队伍年龄老化、外出人口多等诸多因素的制约,很难选出一个好的班子。村庄合并后,拓宽了村干部选举渠道,避免了过去矮子里必须选出将军的被动状况。比如原有的五星村,党员队伍年龄结构偏大,难以选出一个胜任的村支书。合并后,从金星村产生了一个文化程度较高的年轻村支书,配强了村级班子。

    三是规范了村务管理。镇政府在村庄合并时,除考虑就近合并的地理因素外,还充分考虑了村组的强弱搭配以及以后的整体发展等因素。一些管理较差的村并入好村后,村务管理逐步规范。同时,打破一定的地域界限对以后的新农村建设整体发展有很大的好处。

    我镇12个村合并后,管理秩序井然,取得了一定的实效,但是,任何新政的推行,都势必有一定的适用期。合并后的四个新村依然面临着一下一些矛盾:

    一是选举操作难。村组合并后,村干部职数锐减,村支两委换届选举在即,选举操作面临两大难题。首先是“谁下”的问题。农村村支两委换届本就竞争激烈,剧减的职位使选举显得更加复杂。除普通村民竞选外,现任成员中就必须要选下去一些人。在这些选下去的村干部中,总有个别人怨恨这场改革使自己失去了职位,有的心存不满,兴风作浪报复政府。比如湘资村六祖与八组的大型群体土地纠纷,就是个别卸任村干部恶意煽动和操作的结果。在这次换届选举中,城西镇镇政府事前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深入村组调查,严格执行《村民组织法》的有关规定,使选举圆满成功。但是选举后的新一届班子工作开展依然受到一些卸任村干部的恶意抵触。其次是“谁上”的问题。换届选举究竟该选谁?合并村的选举就比原有的自然村复杂。在农村,一般祖祖辈辈都居住在一起,许多村庄的居民都是沾亲带故,在选举中,他们都渴盼自己的亲友或“关系户”执政,这些力量严重干扰着正常的选举。同时,一些较优秀的人选由于势单力薄无法得到正常的竞争机会。比如本次A村和B村合并,A村村长是B村妇女主任的哥哥,由于A、B村合并,在竞选中两人自然高票当选。又如邻镇某村,是由两个村合并成,虽然经历了十几年的融合,该村的选举依然复杂。在前几年的选举中,部分村民因为自己过去的村里没有候选人而上访,他们要求在自己的“理想区域”内必须有村干部产生。在许多的合并村选举中,许多农民的这种观念很多年都无法消除,也给有关专家提出了选举工作中值得研究的新课题。

    二是干群合心难。我镇大力推行机构改革,将原有的五个乡镇、12个自然村合并后,今年出现的上访事件比去年多。在这些上访事件中,合并村的上访率明显高于其他村。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农民还没有从那种习惯“熟面孔”执政的惯性思维中解脱出来。一些农民遇到一点难事,根本就不去找现在不熟悉的村干部解决,而是直接选择越级上访。一些农民对于邻村当选的村干部存在排斥心理,有的甚至故意出难题,故意搅乱现行的管理秩序。笔者曾调查一位准备去上访的农民,问他为什么不去找村干部,而选择越级上告。那位农民说:“与我发生矛盾的对方是D村的,而现有的村干部大都是D村的,谁能保证他们不偏向”?特别是一些公益建设,一些农民不顾全大局,对自己局部有利的事情就支持,否则就反对。合并村“塘”大“面”广,许多公益事业的建设由于个别农民狭隘思想的左右就很难操作。还有一些村合并前固定资产不一,经济状况盈亏不一,许多村民坚持“你还是你的,我还是我的”,拒绝融合。致使一些村庄合并后还存在一座座“台湾岛”,不利于统一管理。

    三是债务化解难。村级债务的来源一般都靠村干部利用熟人关系借贷,这些村干部在职时,都靠个人面子拖欠着。村组合并后,债权人唯恐自己的资金没有保障,纷纷集中向现任村干部索要,成为合并村目前极不稳定的因素。另外,一些合并村巨债形成的利息支出也是面临的拦路虎。有的村甚至一年的收入都难以支配利息支出,村级债务化解已成为农村刻不容缓的事情。

    笔者认为,乡村合并已成为无税时代的必然产物,但是合并前后可能出现的矛盾,也是各级政府急待破解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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