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打工经济对农村代际关系的影响
——基于鄂西南山区坪村的调查与分析
田先红
坪村是鄂西南山区的一个村庄,隶属于恩施自治州。全村现有2283人,其中农村劳动力1050人,外出务工劳动力463人。坪村的打工经济已经兴起较长一段时间,早在1980年代中后期,村里就有人开始外出打工。从笔者所获得的访谈资料来看,村里出现外出打工的最早时间大约是在1985年前后。据说,当时五组的王俊清外出打工时间最早,他进了广州一个剪刀厂,并深得老板赏识,过了若干年便被提拔为厂长。后来,五组的很多王姓村民都是跟随王俊清进厂的。
不过,尽管坪村村民外出打工时间比较早,但在1990年代之前外出打工的村民并不多,直到1990年代中期开始,外出打工者才迅速增多,“打工”理念开始深入村民心中。根据坪村村委会的统计资料,截至2007年,全村外出打工人数为463人,占总人口比重为20.3%,占劳动力总量比重为44.1%,打工已经成为坪村的一大支柱产业。
打工经济的兴起与繁荣对村庄社会与村民生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而村民的家庭与代际关系所受到的冲击尤其强烈,这主要表现在如下三个方面:
首先,父母承担比以前更加高昂的代际成本。
在坪村,夫妻双方外出打工的现象比较普遍,由于他们难以为孩子承担在城市读书的高昂生活、教育成本,因而大多数外出打工夫妻选择将孩子留给在家的父母老人照看。笔者曾经详细统计了坪村五组夫妻双方外出打工之后的孩子抚养情况,见下表:
表一:坪村五组外出打工夫妻孩子抚养情况表
抚养方式 将孩子带入城市 孩子由父母照看 合计
数量 6 16 22
比例(%) 27.3 72.7 100
注:本表根据笔者的访谈资料整理而成。坪村五组共有32对夫妻在外打工,有9对外出打工夫妻的孩子已经长大成人,不再需要照看,还有1对夫妻尚未生育,因而我未将这10个案例列入本表。
在上表所列的坪村五组共22对外出打工夫妻中,只有6对夫妻将孩子带入城市,而有16对选择将未成年孩子留给父母照看,所占比例高达72.7%。“在家看孙子”成为许多老人操劳完家务农活之后的“必修课”,照看孩子让老人们尽享天伦之乐的同时,也无疑会成为他们的一项负担。在村里调研时,经常可以听到一些老人说:“快要放学了,要去接孩子了。”在村里的小学校门前,每当中午十二点和下午五点左右,便聚集了很多来接小孩的家长,其中大部分都是白发苍苍的老人。下面是村民王怀清之妻的自述:
我今年52岁,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已婚,小儿子未婚,我的大儿子、儿媳妇在广州一个剪刀厂打工,他们两人把3岁的孩子留给我们照看。我的丈夫在家种田,田里的农活主要都是他在做,而我就在家专门带孙子,孙子读幼儿园之后,我每天早上必须早起做饭,并赶在8:30以前把他送到街上的幼儿园,到了下午3:30再去接他,回来后开始做晚饭。孙子平均每天要3块钱零花钱,买些饮料、零食,孙子每天要喝牛奶。衣服、鞋子不用我买,主要是我的儿媳妇和孙子的外婆卖。我的大儿子每个月给我们寄回400块钱,不过不是每个月寄,而是一次寄好几个月的,一寄就好几千块钱。我们起初也没有说一定要儿子给钱,是儿子自己提出来的,这些钱也不是给我们的工资之类的,只是儿子表示对我们的一点心意。我们现在自己有钱,不用儿子给钱花。
从王怀清妻子的自述中,我们可知,带小孩成为她每天主要的、日常性的工作,除了做饭以及完成其它少量的家务和农活之外,大部分精力都花费在照看孙子上面。照看孙子的责任和义务深刻影响了她家里的分工,她丈夫主要负责种田,而她自己就专门照看孙子,照看孙子这一事务被提升到极高的位置,为了照看好孙子,她可以放弃家里的家务和农活,更不惜牺牲自己的休息娱乐时间。如果她的儿子和儿媳没有外出打工,她不用照看孙子,那么她家里的分工状况又会呈现出另外一种局面。
一般来讲,父母给儿子照看孩子,儿子都会给些钱给父母,数量大小不等,大多在200-300元之间。这一笔钱不仅将小孩的生活费用囊括在内,而且表示儿子对父母的感激和孝心。不过,大多数父母都不会向儿子索要报酬,也不会通过签订协议或者合同的形式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都是口头许诺。在他们看来,“带孩子是不能讲报酬的,哪怕再苦再累,也是值得的”,“大家都是一家人,孙子是我们的后代,他们好了我们才生活得有意义,有面子,我们帮忙照看孙子,儿子们在外打工做事业,他们搞好了,我们心里高兴”。在“恩往下流”逻辑的支配下,父母对子女的付出是不计报酬、不讲代价的。虽然大多数儿子都会给些钱给父母,但是,这笔微薄的“薪俸”不仅包括了小孩的零花钱,还包括小孩需要上交学校的部分学习费用、购买学习用具的费用,如果再将小孩在父母家里提供的无偿食宿,那么,父母的支出已经远远超出儿子的给付。父母照看孩子,基本上是在履行为人父母的义务。父母对子女的付出为夫妻双方外出打工提供了条件,如果没有父母在家帮忙照看小孩,那么村民外出打工将受到极大制约,也即是说,已经延续数千年的农村代际关系为打工经济的兴起及其持续提供了有力支撑。
其次,打工经济影响父子、婆媳关系。
一些村民反映,儿子、儿媳出去打工之前,家里面经常发生矛盾、口角,但自从儿子、儿媳外出打工、将孩子留给他们们照看之后,儿子、儿媳对他们的态度要好一些,表现得似乎更加孝顺了。一方面,儿子们长期在外打工,和父母接触、互动的时间和机会大为减少,双方发生矛盾的可能性也大大下降。正如某些村民所言:“现在儿媳妇大多都在外面打工,很少呆在家里,婆媳之间吵架的比以前大大减少,如果儿媳妇没有出去打工而是呆在家里,那么肯定会经常吵架。”另一方面,儿子们外出打工之后,缺乏将孩子带到城市的经济条件,不得不把小孩留给父母照看,并且改善他们对父母的态度,以期父母能够更好、更卖力地照看小孩。当然,父母照看小孩也可能引发一些矛盾。如果父母没有把孩子照看好,出了差错,那么他们就会遭到儿子、儿媳的斥骂,导致代际关系的恶化。
再次,打工经济改变了传统的分家制度。
在调研时,许多村民说:“这个不好说,我也搞不清楚现在到底分家了没有,你说没分吧,当时又说了一下子,你说分了吧,儿子、媳妇的田又都是我们在种,他们从外面回来又还是在一起吃饭。”下面是村民熊高华之妻自述:
我今年60岁,丈夫已经去世,我有三个儿子,都已经成家,大儿子、儿媳妇在广东打工,一个孩子由我在家照看,他们平均每月给我300元钱。二儿子、儿媳都在广东中山打工,他们把两个小孩也带到中山读书,过年时回来。三儿子在江苏打工时自己找了个对象,已在江苏安家,好几年没有回来了。我们当年分家时,大儿子、儿媳妇在广东打工,只有二儿子、儿媳在家里,所以我就跟着二儿子家里吃饭,现在二儿子、儿媳妇也外出打工,就剩下我和大儿子的孩子在家里。分家时,我们两个儿子各分一半房子,田也分了,但现在他们都不种田,只有我种。过年时,儿媳、儿媳们回来我们都是一起吃饭。
以下是村民王金全自述:
我今年58岁,有三个儿子,一个女儿,都已成家。大儿子、儿媳妇在浙江打工,进的同一个工厂,他们的两个男孩由我们照看。二儿子、儿媳妇也在打工,二儿子现在越南,二儿媳在广东中。三儿子、儿媳妇在浙江打工,也是进的同一个工厂,他们3岁的小孩也在浙江读书。我们和大儿子、二儿子已经分家,但是他们常年不在家,过年回来和我们一起吃饭,全家团圆,我、妻子、和三儿子他们生活在一起,三儿子他们在外打工,没必要分家,如果三儿子常年在家那么我们和他们也要分家。我们家里的田也还没有分,都是我一个人在种。种田要请工,儿子搞钱给我,我负责请工。我的二儿子去年盖了新房,他们不在家,我每天晚上都要去给他们守房子。
从熊高华之妻和王金全的自述中,我们可知,打工经济对他们两家的分家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在熊高华家里,三个儿子都已外出打工,三儿子已在江苏定居,不再参与分家,大儿子和二儿子虽然分了家(房子和土地都已分配),但是他们的土地都是由熊高华之妻耕种,而且,过春节时,两个儿子和儿媳返回家乡也是在一起吃饭。相比而言,王金全家里的分家情况更加模糊,分家时,他们没有分配土地,全部由王金全耕种,因为儿子们都在外面打工,即使分田也不起作用,既然如此,索性就不再分田。而且,王金全夫妻俩至今仍然和三儿子一起生活,因为“三儿子他们在外打工,没有必要分”,如果三儿子没有外出打工,那么他夫妻俩也要和三儿子分家。
另外,在上文王月清的自述案例中,王的二儿子、儿媳本来已经和他们分家,但二儿媳从打工地点返回家乡之后,仍然是和王月清他们一起吃饭。王说:“他们在家时间不长,和我们一起吃饭也不要紧,如果他们没有出去打工,而是长期呆在家里,那么就不会这样搞了,肯定要分开吃饭。”
由此可见,打工经济对村民传统分家模式产生了较大影响,使得分家制度呈现出不完全特性。这种影响主要通过两个途径产生:首先,影响家庭的土地分配。在父母仍然具有劳动能力的情况下,儿子、儿媳都外出打工之后,土地大多交给父母耕种。如此一来,分家时就没有必要再分配土地,因为即使分配土地,儿子们也无法耕种,耕种的任务仍然落在父母身上。如果儿子没有外出打工,分家时就必须将土地进行再分配。其次,影响家庭的生活方式。在打工经济兴起之前,儿子完婚和父母分家之后,各人过各人的生活,“各吃各的饭”,但打工经济兴起之后,儿子们从打工地返乡回家,一般都是全家一起吃饭,而不必再行分开。如今,许多村民在分家这个问题上都“说不清楚,你说分了,又好像没有分,你说没分吧,各人搞的钱又是各存各的。”打工经济带来了分家的不完全性,村民分家不再分得那么彻底。
总而言之,打工经济的兴起对村民的代际关系和分家制度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城乡二元结构的束缚、高昂的城市生活教育成本,使得外出打工农民难以在城市立足,他们的城市梦想在残酷的现实中幻灭。外出打工农民在城市所受到的阻难反过来作用于农村的代际关系,他们迫不得已将生活成本转移到父母身上,这集中体现在父母帮忙给儿子种田、照看孩子等方面。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打工经济加剧了代际关系的不平衡性,父母必须为儿子承担更多的责任和义务。代际关系的偏向以及分家制度的不完全,构成了打工经济兴起之后农村私人生活变革的重要面相。
作者单位: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