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对于这个问题,我不是没有思考过,但却不敢肯定自己思考清楚了。同行的其他人大概也都多少有些心虚吧,大家在相互推诿了一番之后,只好硬着头皮应战,七嘴八舌,主要表达了这样几层意思:一、从文学研究向“文化研究”的转变。1990年代中后期,一方面,社会现实急剧变化,消费社会形态初步形成;另一方面,文学研究逐步学院化、形式化和个人主义化。一些文学研究者不满这种状况,从反思文学与文学研究出发,走向了“文化研究”。二、对“文化”的研究不一定就是“文化研究”,“文化研究”也不仅是对“文化”的研究,而是对包括政治、经济和文化在内的领域的“文化研究”,“文化研究”主要是一种视野和方法。三、“文化研究”范式的变化。1990年代中后期,文化研究关注的主要是符号层面、话语层面的分析,分析文本所生产的意义,进入21世纪后,文化研究的焦点转向了对文化生产机制的分析。也就是说,不满足于分析文本生产了什么新的意义,更重要的是分析生产这种文本、这种“新”的意义的社会机制。四、上海从事“文化研究”的学者背后的关怀。这些学者大都立足于中国现实,秉乘马克思主义和西方马克思主义的批判精神,运用“文化研究”的一些分析框架和概念,从事学术实践,为“中国向何处去”这个大问题提供或具体或宏观,或批判性或建设性的思考。
在听完我们的介绍之后,华中科技大学乡村治理研究中心的朋友认为文化研究与“知识社会学”相似或者说就是“知识社会学”。对于“知识社会学”,我们都不甚了解,也没有再进一步解释和争论。由于在出发前,上海大学文化研究系的老师交待我们,此次调查上海大学文化研究系并无自己的目标和计划,我们唯一的任务就是虚心地向乡村治理研究中心的朋友们学习。所以,在实际调查时,我从未想过如何从文化研究的角度研究乡村这个问题,但在调查中,在与乡村治理中心朋友的交流中,我也体认到了一点从“文化研究”角度研究乡村的可行性、优势与不足。
在我看来,中国大陆“文化研究”的主要问题是还没有展开乡村研究,而不是“文化研究”的视野与方式不能运用于乡村研究。王晓明先生的《L县见闻》可以算是从文化研究角度思考乡村问题的一点努力,但还不能算是严格意义上的研究。与此相反,温铁军、曹锦清、贺雪峰和何慧丽等出身于经济学或社会学的先生,则由关注“三农”问题出发,展开了比较成熟的乡村“文化”研究和实践工作,并高度重视这一工作的意义。比如,贺雪峰、何慧丽等先生就认为文化建设在乡村的意义比经济与政治层面的建设更迫切、更重要、更有效。
“三农”问题研究团队在包括乡村“文化”在内的乡村研究方面做了许多开创性的工作,他们的经验值得从事“文化研究”的学者们学习和借鉴。然而,这并不是说,“文化研究”在乡村研究方面无用武之地。实际上,温铁军、贺雪峰等先生也从“文化研究”中汲取了理论资源。比如,在《中国的人民的现代化》一文中,温铁军先生就谈到了“争夺符号资源”的重要性,而贺雪峰先生“低消费、高福利”的新农村建设的立论基础即为“消费主义文化”对乡村的影响。当然,学术乃天下之公器,我们不能说符号理论、消费主义等是“文化研究”独有的分析框架,但是认定“文化研究”在符号的意义生产和符号价值分析方面做出了主要贡献,大致不算错。而国外的一些研究中国乡村的学者则直接交待受过“文化研究”的影响,比如,在《文化、权力与国家——1900-1942年的华北农村》一书的中文版序言中,杜赞奇说:“书中的另一个重要概念——‘权力的文化网络’,则更为接近后现代化思想。通过这一概念,我力图吸收西方学术界有关文化研究的思想结晶。受解构分析和后现代主义的影响,文化研究开始探讨文化与权力之间的关系。他们认为,象征符号、思想意识和价值观念本质上都是政治性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它们或者是统治机器的组成部分,或者是反叛者们的工具,或者二者兼具。”
可见,无论在国内还是国外,“文化研究”的视野与方法早已被运用于中国乡村研究。以下是我个人从这次调查中,对从“文化研究”角度展开乡村研究的可行性的一点体会。
1、“文化研究”不是一套固定的理论,一套固定的治学方法,它更重要的是一种干预社会,使社会往好的方向发展的不断的探索,这种“文化研究”精神与“三农”研究者们由关心乡村问题培养出来的“气”殊途同归,从这种精神而言,文化研究不是无法用于乡村,而是特别适合乡村。
2、“文化研究”训练的历史性视野和结构性视野,对认识和理解农村问题也很有帮助。比如,我们在J县农村调查时发现,这里有一种在婚礼中戏弄公公和新娘的风俗,具体方式多种多样,其核心内容是公公及其兄弟,婆婆及其妯娌在婚礼中作小丑装扮,公公及其兄弟赤足甚至赤裸上身背新娘进家门,背的过程中还不断受到关系亲密的人戏弄。据当地人讲,这种风俗是1990年代后期从J县附近天门、应城等地传入的。于是,有些社会学系的同仁就断定这是“改革开放”的产物,是外来文化、城市大众文化的产物。而我们这些受过“文化研究”训练的人则不满足于这种分析,在调查了几位60、70岁的老人后我们得知,1949年解放前当地就有在婚礼中戏弄公公和儿媳的风俗,戏弄的程度比现在有过之而无不及,解放后,这种风俗也没有完全绝迹。1990年代后期,这种风俗又复苏了,并产生了新的形式,把公公婆婆小丑化,并让公公及其兄弟背新娘进门。所以,这一风俗既是新的,也是旧的,既是内生的,也是外部嵌入的。
与此相应,有些社会学系的同仁倾向于把这一风俗抽离出婚礼的整个过程来讨论,而我们更愿意把这一风俗放入婚礼的全过程,放入当地人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总体状况中加以理解。
3、“文化研究”培养的不仅是一种批判精神,同时也是一种自我批判精神,这种反思能力也使我们在面对乡村的人和事时,保持一种同情的理解与尊重的态度。仍以“背媳妇”这一风俗为例,许多社会学系的同仁都对此持批判态度,认为当地人丧失了道德底线。而我们则不会如此自信,对这种“文明”的立场与态度保持警惕。
4、关注摩天大楼、娱乐场所和名牌等都市文化符号的意义生产这种“都市文化研究”方式不能直接运用于乡村,但并不表示这些方法对乡村完全失效,首先,乡村有这些文化符号的痕迹;其次,乡村有乡村的文化符号,“都市文化研究”的模式不能直接移植,但理论和方法可用。此外,“文化研究”并不等同于“都市文化研究”,有些“文化研究”模式在乡村大有用武之地,比如雷蒙·威廉斯式的“文化研究”恐怕就更适合乡村,乡民的生活方式、感觉结构就是一种文化,一种或许既不传统,也不现代的文化。我们知道,对于传统、小型的社会,人类学有一套成熟的研究方法,对于现代工业社会,社会学则有一套成熟的研究方法,问题是中国农村已经不再传统,也不可能回到传统,同时,它也不一定会走向任何一种既有的现代,而是处于一种不定型的第三种状态,对这种状态的分析也许正是“文化研究”在实践和理论上有所贡献之处。
5、从王晓明先生提出的“占支配地位的文化生产机制”这个角度分析农村,也完全可行。他本人已经尝试了几种分析路径:一、城市支配性的意识形态对农村的直接影响,如《L县见闻》中所讨论的城市对乡村的文化殖民;二、农村对城市支配性意识形态的复制,如农村对弱势群体不利的文化与实践(老年人自杀)的生产与全面接受。等等。
正如王晓明先生所说,“占支配地位的文化生产机制”这个角度,不仅是符号、话语层面分析,同时也纳入了政治、经济等层面。但我担心的是,这种分析路径还是有可能太城市中心而看不到农村,太批判而没有建设性。从我而言,我不会接受乡村愚昧、落后(不现代)的现代叙事,也不会接受乡村理性、向钱看(太现代)的反思现代性的叙事。当然,我也清楚,试图从乡村找到一种不受现代影响的,自足的、理想的文化也是一种乡愿。不过,可以肯定的是,乡村不是传统的乡村,乡村的未来也不是今天的城市。那么,乡村有没有可能已经生产或正在生产或可能生产一种不同的文化和文化机制呢?提出这个问题的目的不是为了得到答案,而是要警惕、反思我们进入乡村的理论前提和态度。我想,比较谨慎而可行的方式还是从传统与现代、城市与乡村、中国与世界等等关系中分析农村,不是坐实传统与现代等等二元对立,而是从这种对立中达到对对立的消解,达到一种整体性的理解。
2008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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