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

    几个突出问题的思考

    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对降低农业生产的市场风险,加快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提升乡镇经济发展速度,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目前,全国各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如雨后春笋般纷纷涌现,在一片大好形势下,仍有许多的或明朗或不明朗的问题值得我们去关注,去思考。

    首先是认识不到位阻碍了合作社的发展。群众不关心什么很深刻的道理,只认一个死理,能提高生活水平的事才是好事。据笔者调查,在农民专业合作社这个概念提出以前,全国各地就已经存在不计其数的各类民间经济合作组织,往 往是自发形成,各项制度都未规范(往往被简单称为诸如兔羊协会、蔬菜协会等),虽然其中部分已经有较为规范的运营模式和管理制度,然而大部分仍处于规模极小,管理难到位,制度不全或根本没有的一种状态之中,基本上难以发挥支农的作用,非常有必要也有很容易向合作社转化。通过对多位合作社的负责人和部分村民的走访发现,由于我国农民合作化曾经走过弯路,使得广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还存在认识误区,有的认为可有可无,有的认为是“走回头路重新搞集体”,分析起来,主要源于三个“搞不清”,即对合作组织在市场经济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搞不清;与20世纪50年代合作社的区别搞不清;与现有协会的区别搞不清。

    其次是资金问题阻碍了合作社的发展。广大农民其实并不像很多报纸报刊报道的那样,没有创新意识,没有创业意识等,相反,只要你愿意深入农村,去和农民们交朋友,真正了解农民生活和思想,你就会发现,当代农民的思维很活跃,创业致富奔小康的愿望都很强烈。但很多时候,各种想法会在形成之初就因为一个同样的问题夭折,即资金问题。实际上,该问题已成为是发展合作社组织的最大问题,尤其是在大多经济实力一般的地区,农民的人平年均收入大概在10000元左右,仅能勉强支持子女入学及日常开销,很难拿出多少钱投入到合作社,而恰恰是这些地方,分外需要有好的合作社来带领他们奔小康。另一方面,已兴办的合作社运转过程中所需要的流动资金也往往出现短缺,为了贷款,合作社负责人有时候甚至需要用自己个人的名望,通过请客吃饭送红包才能在信用社等“支农主力军”处贷到款。据调查,目前全国各地大多数的农村信用社在农村吸收的存款比贷出的款要多的多,大多没有很好的发挥出支农主力军的作用,但从信用社角度来讲,发放贷款也确实存在许多客观困难,例如:调查实施难、担保落实难、责任承担难、风险规避难等,也还源于农村经济发展缓慢,农民对抗风险的办法只能是积少成多,有钱就存,很少敢于去贷款,这牵涉到一个政府宏观调控的问题,容后文提及。

    再次是管理和技术型人才缺乏阻碍了合作社的发展。目前我国合作社的牵头人,大多是一些农村能人和专业户,多数属于传统农民,学历不高,眼界不新,缺乏专业知识和创新意识,单打独斗可以,但要上个台阶,管理经营则往往不在行。与此同时,由于农业是弱势产业,许多年轻的专业技术人才并不愿意投身到农村的合作社,因此专门的管理人才和技术骨干一直处于紧缺状态。此外,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新技术新产品的推行和研发上也存在着不少制约,缺乏资金支持使部分合作社没有能力实施标准化生产,直接影响了市场竞争力的提高,制约了合作社的发展,而管理型人才的缺乏,使得合作社发展目标不够明确,品牌意识,竞争意识,创优意识都严重缺乏。

    第四是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公司、农民之间没有建立有效利益连接机制制约了合作社的长远发展。据调查,目前各地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公司、农民三者之间的利益联结方式十分简单,一般为通过签订合同建立购销关系、实行利润返还等。其中通过合同建立的购销关系成为三者之间建立利益关系的主要方式。一旦出现市场价与收购价相差比较大的现象时,这种简单的利益关系便很难维持,市场价高于收购价,群众纷纷违约;而一旦市场低迷,市场价低,收购价较高,群众又一拥而上,未签订合同的也纷纷强行要求收购,导致农民和合作社、合作社与公司产生矛盾,甚至影响社会稳定。紧密型的利益联结机制没有真正形成,产前、产中和产后三个环节没有什么内在联系,公司、合作组织和农民三者之间没有成为利益共同体,公司、专业合作组织和农户的利益就得不到有效的保障。

    几点建议:

        1、因地制宜,有针对性地建立合作社

        例如,有些农业大县市农产品资源、观光旅游资源较丰富,则可以将“农家乐”与旅行社组成旅游休闲专业合作社。由旅行社负责市场推广和客源招揽,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庄)腾出手来负责开发适销对路的“农家乐”项目,旅游观光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机制,联袂激活“农家乐”市场;再如一些乡镇已经形成精品农业、设施农业、休闲观光农业及农副产品加工工业为主的产业带,技术含量和附加值较高,经济实力相对较强,则可以积极倡导建立规范性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而对于以优质蔬菜、食用菌、花卉、毛豆等农产品生产、加工和出口基地建设为主的产业带,由于生产规模较大,从业的农户数量较多,而农民的经济实力相对较弱,抗御风险的能力较差,应积极倡导建立生产型专业协会型的农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而对于以竹木、果品、茶叶等生产为主的产业带,应大力发展流通领域的专业协会型的农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通过发挥合作组织的“中介”和“龙头”作用,在农产品的专业化生产和规模经营的基础上,保证农产品流通渠道的畅通。总之,要从各地实际需要出发“因地、因业制宜,分类指导”,遵循客观规律办事。由于各地的实际情况不同,主导、特色产业各异,因此各地农民合作组织的建立不可能“一刀切”,组织方式要多样化。

    2、将公司、农业合作社和农民的利益紧密结合 利益联结机制是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核心,公司、合作组织和农民三者之间必须形成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紧密的利益共同体。以经济利益为纽带,形成互惠互利、共兴共衰的关系,产加销一条龙、贸工农一体化是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内在动力。因此,发展合作组织要妥善处理各方利益关系,建立一种能兼顾各方利益的利益协调机制。全国目前普遍着采用的“合作组织+农户”、“公司+合作组织+农户”和“合作组织+基地+农户”等模式仍然存在一些不完善的地方,我认为发展“公司+科研基地+合作组织+农户”模式是克服目前利益联结机制不紧密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办法。在这种模式中,公司投入建成科研基地,基地研发出的新技术和优良品种通过合作组织推广给农户,农户根据农产品订单通过合作组织把大量优质产品提供给公司,使公司增加盈利。同时合作组织还可以把农户在生产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反馈给科研基地,以待日后解决。公司盈利后可以加大对科研基地和合作组织的扶持力度,并且通过合作组织返利给订单农户,提高了农户的收益和生产积极性。这样公司、合作组织和农民这三者在产前、产中和产后三个环节紧密的联系在一起,形成了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机制,合作组织成为公司和农民之间产生紧密联系的“桥梁”,合作组织才能健康和快速地发展。

       3、多渠道融资解决资金短缺问题1)、内部筹资。利用组织成员的需要,在组织内部以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形式将成员手中的资金集中起来。内部筹资形式可以多样化,可以用生产资料的形式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此外还可以将其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折算成资金出资等。在为成员统一采购生产资料的时候,也可以采取让成员预交一部分采购资金的方式,有效地减少组织的支出。(2)外部援助。主要有以下3种方式:①政府把现有的一部分政策性支农资金直接投向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并解读好国家相关政策,在政策允许范围内,调整自身经济结构,尽可能多的获得更多的国家财政支持。例如国家对于扶助农业的规模化经营,拨出了大量的资金,按照有关政策,5亩以下补贴60元每亩,5亩至1570元,15亩至3080元,30亩以上,每亩100元。如果通过农业合作社的形式将全县的农业生产尽快向规模化转变,就立刻能够获得新的支持。②在以担保为前提的条件下,农村信用社及其他金融组织(如中国邮政的邮政储蓄),在农业信贷方面采取向合作组织倾斜的政策,将符合贷款条件的合作组织列为信贷优先支持的对象。建议建立合作社作用制度,以便更好地扶持合作组织的经营和发展,政府也应该制定一些制度来改变目前农村信用社在农村进多出少的现状,使其发挥更大的支农作用。③创造宽松环境支持发展合作金融,适度简化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贷款手续,增加贷款投入,并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正常生产周期和贷款用途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另外值得补充的是还要建立合作组织的风险防范机制。目前农业生产的风险仍然存在。合作组织作为一种经济组织,从事规模农业生产和产业化经营,同时面临着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因此必须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建议由政府和合作社共同出资设立风险保障金,当组织成员遇到风险蒙受损失时,按损失的比例给予成员一定的补贴,从而保证合作组织连续、稳定地发展。

    4、将政府调控能力与农业合作社发展相结合 (1)、加大扶持力度。一是产业政策倾向,通过优势产业来优先发展相关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形成特色组织,发展特色产品,增强市场竞争力。二是财政扶持,调查显示,大多数的农民在生产经营中最缺乏的还是资金,政府应进一步加大对合作组织的资金扶持力度,通过安排专项资金,整合财政、农业、扶贫、综合开发等方面的涉农资金,增加对合作组织的资金扶持。三是税收优惠,对合作组织的经营活动和业务收入实行一定的税收减免制度,减轻其负担。(2)、提供信息服务。调查显示,市场信息的匮乏在农民生产过程的稀缺程度仅排在资金之后,列第二位。目前合作组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信息来源渠道为龙头公司、技术能人和贩销人员,只有少部分人通过报刊电视来了解信息,依靠网络的几乎可以说是屈指可数,使农业合作组织的信息不对称,经济利益容易蒙受损失。政府应积极为合作组织提供市场信息,加强信息沟通,建立各类信息服务网络。例如建立各县建立专门的农村合作社专业网络平台,为合作组织提供的新产品发布、产品介绍、有关农产品价格查询等服务,并安排专业人员及时更新全国、甚至全球的相关农产品信息,先进经验和做法等。(3)、努力培养人才。缺乏人才是限制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又一重要因素。建议当地政府部门要帮助合作社进行教育培训、技术推广。同时还要帮助和鼓励合作社学习和引进先进技术,自主培养优秀人才,以确保合作组织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得优势地位。这里所说的技术和人才,不仅仅局限于农业生产领域,还包括产品加工、产品销售以及信息获取及传播等多个方面。(4)、加大对农民合作组织的政策支持力度,降低其创新成本。政府的推动和引导是我县农民合作组织向更高层次、更广范围发展的重要条件。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应对目前激烈的市场竞争,一定要在注意产品的创新,创出自己的特色。建议各地财政应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扶持资金,用于资助重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开展系统培训、典型宣传、技术创新、申请认证、申报名牌等活动;此外还可以设立科技创新奖等鼓励创新有成效的个人,或者获得名牌产品称号的生产企业。

    5、将完善制度建设与农民合作社的发展相结合  在合作组织发展到一定阶段的时候,制度建设的意义就会凸现出来,完善规范的制度是确保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前提和保障。专业合作组织建立的原则是“民办、民管、民受益”,要保证重大的事项民主决定,专业合作组织的章程、运作办法、管理制度、重大活动必须经过投票选举通过,充分尊重其生产经营的自主权,使各项活动和管理做到民主、公开、公平和透明。同时,要建立健全组织内部监督制度,定期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充分发挥农民的监督作用。此外,要建立健全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现代产权制度,将组织内部的产权明晰,将模糊的产权变成清晰的产权。承认了个人产权,才能保持农民生产的积极性,专业合作组织才能健康发展。(万载 谭震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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