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难以调解的产权纠纷
蒋曙辉
好端端的住房为什么会被别人强占?胡某为什么会有范某房屋的房产证和国土使用证?范某与与胡某到底存在什么矛盾?18日下午,镇政府及当地派出所一行十余人到西城分场支部了解了详情:鹤龙湖渔场西城分场系我镇所属企业,其内部结构异常复杂。这里共有200多户居民,共700多人。他们主要靠承包镇集体的鱼池谋生,所有的承包户均系镇企业职工。1995年,职工胡某因拖欠场部7万余元承包款,被镇政府和场部责令取消其续包资格。考虑到当时养鱼利润甚微,分场职工大部分不愿意承包,经分场党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由外单位无业人员范某接替胡某的鱼池承包养殖。范某遂将户口迁入西城分场,成为分场正式职工,并以5000元的价格购买了胡某建在池边的三间平房。可是时隔13年后,胡某突然反悔,强行索要自己的原承包的鱼池及转让的房屋。
见到胡某时,胡对13年前转让事实并不否认。但胡某认为,他的产权应该是合法的,理由有二:其一,他拥有正式的房产证和国土使用证;其二,范某续包自己的鱼池后,也一直拖欠了承包款,至今尚欠2万余元,虽说当时他以5000元的价格买下了自己的房屋,胡却认为自己是中了别人的圈套,因为当时的分场支部书记与范某是亲戚,范某迁入分场后,并没有按时上交承包款,区区5000元,不仅获得了房屋,而且实际上范某的房屋及鱼池就变成了场部的变相赠予。
调查走访时,分场德高望重的“四伯”发表了意见:“现在对于此类权属纠纷,当地法院根本就不受理,只能由相关职能部门处理,而有关部门的调解双方又未必能接受,现在农村的许多纠纷处理程序太麻烦,凡事必须先由乡村两级调解,就是打官司,还要通过“司法局”出具相关调解手续,可是这个“司法局”,偏偏又姓“私”,遇事爱理不理的,群众遇事对寻求法律庇护没多少信心,只好到当地政府瞎闹。现在,胡家人都住到范家了,两家的矛盾一触即发,会闹出人命的。按理说,胡家拥有合法手续,应该受法律保护,范家承包一事虽然见过党员代表大会讨论,但是农村事物管理极不规范,当初的会议记录早已找不到,当初参加会议的几个老党员,都是乡里乡亲的,说愿意出来作证?谁都不愿意得罪人,倒是范某平时邻里关系处理不好,群众都偏向胡家,如果不收回胡某的房屋产权及承包鱼池,会引起公愤的。”
部分群众闻言镇政府参与处理,自行聚集到丁家,为了化解矛盾,让群众了解真相,镇政府政协联络组组长彭主席组织现场调解,经商议,彭主席宣读了处理意见:“一,在当地农村,村民一直有着沿袭不办房产证的习惯,村民经过组织公证的房屋转让行为应该予以默认,而胡的房产证及国土手续系最近新办,且胡某有意向办证部门隐瞒了产权变更的事实,有关部门没经过合法程序予以调查,随意颁发证件,严重失职,此证件的合法性令人质疑;二,范某获得承包权是经过代表大会讨论决定的,不是原支部书记的个人行为,其承包资格应予承认,范某拖欠承包款属实,但渔场职工都存在数量不等的拖欠行为,不存在变相赠与之说;三,胡家必须搬出范家,如果不服调解,可以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能强制占用范宅。”胡妻听完处理意见,表示不能接受,哭天呛地喊冤,部分与胡家关系较好的群众谩骂乡镇干部处理不公。胡家提出搬出范家的前提条件是镇政府必须保证法院一定能接受他的起诉,如果公司输了,他无怨无悔。可问题是,我们当地的法院就是有这样一条不成文的规矩,凡是涉及到土地权属纠纷,一概不予受理,由当地政府负责调解,作为乡镇干部,谁也不敢承诺胡妻的要求。而范某欲告胡家强占民宅的官司法院同样会不予理睬,才出现了范某欲住到镇政府办公室的新鲜事。
“法院不受理此类纠纷,势必会出事的,真正出了大事,镇政府不好交差,范、胡两家已经剑拔弩张,双方父母都已经做好了拼死一搏的准备”无奈之下,分场支部书记建议我们先到范家看看。
在范家,我们看到三间合计不足30平方的陋屋异常拥挤,中间房被胡家占为厨房,胡母正在做晚饭。第三间房子里排列着三张床,两张范家的,一张是胡家的。谁也难以置信,这样间简陋的屋子里,近段时间来住着范、胡两家近十余人!
“胡家太霸道了,你们这样欺侮范家太不人道,这样的弱势群体受不到保护的话,我们这些基层干部真是太无能了!”彭主席目睹此景,非常激动,在场的许多乡镇干部眼里闪着泪花。
“你给我滚,你算老几?”胡某父亲气势汹汹冲过来,胡氏兄弟都蠢蠢欲动,现场即将失序,分场负责人拼命止住。吵闹声引来了当地众多的居民,很多人都七嘴八舌,更多的人骂我们处事不公,说胡家有理由。还有一些人趁乱骂着一些不堪入而的脏语,泄着自己对政府的怨气。
“凡事必须讲公道,不能凭个人感情论事,看得出,范家平时在当地肯定与大家关系没处理好,这是他为人失败之处,但是作为政府部门处理矛盾纠纷,我们只能就事论事,不能因为某人不讨人喜欢而去断定他理亏,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也是我们的职责”。我试着向群众解释。
“混账!你当干部就这水平?按你所说,为人还是要恶毒才不被人欺侮?这就是你们干部所倡导的?”一个中年人冲着我大骂。
“是啊,乡镇干部,能处理好什么事?”
“这样的事情都不能解决,还不如聚众到县政府去上访。”
围观的群众跟着起哄,面对一些人的恶意刁难,我们只能保持沉默,否则,势必又讲引发另一事端。
在我们苦口婆心的劝说下,胡某搬出范家的念头稍稍有所动摇,但是,由于一些人的恶意怂恿,胡家父母的态度又变得异常坚硬。看来,短时间想让胡家搬出已不太可能。在这种混乱的场面,我们的参与只能使现场恶化,分场负责人建议我们暂时撤离。我们离开时,后面的群众冲着我们一阵咒骂。
事情的结局该会怎样,谁也无法预料,回想起范家那无助的眼神和地方群众的恶意刁难,我内心久久难以平静。我常常在思索,在现行体制下的基层干部,我们究竟能为群众做点什么?像这样的纠纷矛盾,在农村实在太多太多。乡镇干部这种责大权小的状况能保持一方稳定吗?在现行农村一些地方,传统的社会公德正在悄然逝去,取而代之的,是个人感情关系和现实利益关系,而在当今惠农政策不断向农村倾斜的同时,变革农村基层政权的管理模式和加强民众的思想教育显得何等的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