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村民自治视野下的农村政治文化转型特征论析———以江苏为分析案例
戴玉琴
关于农村政治文化的内涵和范畴,虽然目前学术界还没有一个明确而权威性的定义,但美国学者埃弗里特·M·罗吉斯和拉伯尔·J·伯德格的描述却可为我们理解今天中国农村政治文化提供一种广阔的分析背景。他们在《乡村社会变迁》一书中这样概括农村政治文化:“(1)人际关系的相互不信任; (2)认为财富是有限的; (3)对政府的权威又依赖又敌视; (4)家庭主义; (5)缺乏革新精神:(6)宿命论; (7)有限的志向; (8)不能延迟满足; (9)地方局限的世界观; (10)移情能力低。”[1](P324)本文正是得益于这一观点的启发,结合中国农村区域进行特定语境转化,将农村政治文化界定为:生活在由一定地域边界、社会边界和文化边界所构成的村庄中的具有一定权利义务的政治主体,在长期的社会历史文化传统和社会现实环境强制性或诱致性影响下形成的某种特定的政治价值观念、政治心理和政治行为模式的综合。由于这些特定的政治价值观念、政治心理和政治行为模式的形成过程不是单线的,既有向上的发展,也有向下的回归,所以表现出来的农村政治文化特征就融合了传统与现代、进步与落后的双重性。笔者力图通过对这一历程的透视,以村民自治活动场域为分析框架,展示农村政治文化跨时代的特征。
一、政治关注的浅显性
政治关注,主要是指政治主体对政治体系和政治活动的最一般最浅层的认识。它具体体现为当代农村村民对新闻的关注程度、对政治的谈论程度、对村委会性质与职能等等的一般性认识与感知程度。政治关注在政治行为中是有意义的,它可以导致人们不同的行为向度,对同一政治目标采取不同的态度,政治关注也是政治主体从事政治活动、选择适当的政治行为的重要前提条件之一。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乡村社会流动性的增强,电视这一传媒工具在乡村的普及,村民的认知水平和判断能力都发生了明显的变化。为了了解村民的政治关注现状,我们在203个受测对象中展开了一系列问题的调查,其内容包括村民关注村庄内外政治的程度、村民谈论政治的频度等。在第一组问题中,我们询问了“你注意收看电视新闻节目吗”。根据统计数据发现,回答“经常”的占53%,“偶尔”的占32.5%,“从来不”占的12.1%。但由于电视新闻有政治新闻和社会新闻之分,很多人可能感兴趣的是社会新闻而不是政治新闻,所以为了验证回答“经常”的53%的比率中有多少是关注政治的,我们又设计了一组问题,即“你注意政治和政府事务的报道吗”。如果去掉没做出任何选择的人数,那么,回答“经常”的只占26. 5%,“偶尔”的占46.4%,“从来不”的占23. 5%。为了进一步了解村民关注政治程度的深浅性及验证选择结果的真实性,我们又通过“你与朋友谈论政治吗”、“你知道中国现任国家主席是谁吗”、“你知道现在的美国总统是谁吗”这三组问题的询问来进行了考察。第一组问题的统计结果是回答“经常”的占19. 9%,“偶尔”的占44%,“从来不”的占34.3%。第二组问题回答正确的占71.7%,第三组问题回答正确的占65.1%。由此可见,从来不关心政治与偶尔关心政治的村民占很大的比例,即使在“经常关心”的村民中,其关注的程度也比较浅。当然,如果以村庄外的政治关注来要求村民显得苛刻了一些的话,那么,村民对村庄内的事务关注又如何呢?为此,我们设计了几条题目将这一话题继续深入下去。问:“你了解《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吗?”回答“非常了解”的占6%,“知道一些”的占31.3%,总比例也不过达37.3%。问:“你村的村委会干部经过民主选举吗?”回答“不清楚”的比例占了22. 3个百分点。“你知道什么叫村民自治吗?”回答“完全不知道”的占42. 8%。“你认为政府在现实村委会选举中扮演的角色是什么?”回答“不知道”的占27.8%。这些数据都从一定程度上反应了村民对村民自治的了解还很模糊,只是知道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进步一点的还了解现在是自己管理自己,至于如何参与、如何管理、如何处理党组织与自治机构的关系、如何把握自己的角色定位等,则显得茫然无措。这些正是村民政治关注浅显性的表现。
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村民这种政治关注现象发生的呢?第一,信息渠道的不畅与缺乏。广大村民接受信息的渠道不健全或者与村民的需求不对接。例如,报纸由于经济原因订不起,村广播站实际上处于瘫痪状态,中央新闻虽然可以看到,可终究与村民太远或者与村民现实所感知的状况太远而失去了影响力。所以唯一剩下的就是村干部的口头传达与村庄信息灵通人士在与大伙的闲聊中的无意识传播。可村干部毕竟是一个独立的利益群体,当有关村民自治的信息不利于他们利益的获取和不利于他们的“统治”时,他们就会靠垄断信息资源来控制农村社会。第二,缺少认知的动力机制。“权利永远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所制约的社会的文化发展。”[2](P22)在一些村民看来,“关心政治”不能当饭吃,不能带来经济效益,只有生活好了,经济水平提高了,才会说话嗓门高,走路腰板直,才会拥有相关的权利。第三,传统政治心理的影响。中国文化传统中一直强调这样一种理念,即每个人要安分守己地履行好一个家庭成员、一个国家的子民、臣民角色,任何人不得逾距去管不该管的事,说不该说的话。这些都影响了村民关心政治的主动性。而“文化大革命”的政治气候又强化了人们“绝不言政”的心态。这些都使村民对政治的关注虽然出现了较鲜明的变化,但总的来说还比较浅显。
二、政治角色的多重性
政治角色是社会角色的一种,是一种在政治领域被期待的行为模式、义务和权利。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与中央推行村民自治的最终目标来看,村民被期待的行为模式就是以公民的角色、带着较强的政治主体意识主动地参与村政运作过程。但我们大多数的访谈对象对自己在当前村庄政治中该履行什么样的角色,还缺少始终一致的认识,臣民意识、公民意识与原子化的村民意识相互交织地存在于村民心里,并在不同情况下有着不同的表现。
第一,根深蒂固的臣民、子民角色的心理认知。在这种认知心理影响下,他们对政治体系所知甚少,甚至一无所知,他们认识不到自己在村庄政治体系中的作用或是应该承担的义务。在我们访谈过程中,当我们用通俗的语言向村民解释“村民自治”就是“村民自己管理自己的事”时,80%的人回答“哪能自己管理自己呢!没有领导管,不乱套了吗?”问:“在你眼中村民自治是什么?”14. 5%的人回答“这是村干部的事情,与我无关。”又问:“你怎么认识你在村民自治中的选举权利和义务?”选择“相应上级号召型”的占19.9%,“随大流型”的占47. 1%,“主动型”的占16.9%,“为了某种物质利益补贴参加的”占2. 4%,“为了怕打击报复”的占2. 4%。还有的则直接回答“参加村长选举是因为领导通知要去,自己并不想去”。由此不难分析村民自主意识还相当缺乏,臣民意识、依附意识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对自己是村民自治主体角色的认知还相当欠缺。另外,虽然多数村民对乡镇任命村干部的方式表现出诸多不满,但同时在心目中他们又认为村委会、党支部是农村基层的正式权力,认为应该支持,这种支持占主导地位的又是一种被支配性的服从,而不是认同性的支持。由此可见,当前村民对自身的角色认识还不明确,传统的臣民意识与特有的子民习惯结合在一起,做“好臣民”的理想远远高于做“好公民”的认识,这一切都影响了每个村民在实际村政事务中对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决策作用的发挥。即使有些村民对村干部和村政存在着不满和牢骚,他们不满的也不是对“自己做不了主”的不满,而是对“领导没有替他们做好主”的不满。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谈到农民的思想时说:“对他们来说,优先的不是要民主,而是要保障。”“小农生活是不稳定的,因此他们不得不依靠别人,要有某种‘皇帝’来保护自己。”[3](P40)所以,对当今的村民来说,他们参与民主选举村干部,首要条件也是未来的村干部是不是靠得住,能不能保护自己的权益,而不是当作一种政治权利的一部分来看待。
第二,朦朦胧胧的公民意识。这种意识主要体现在新一代打工者的身上,他们有着一定的文化水平、一定的城市生活体验,信息来源有着一定的广泛性,所以在他们较高的政治认知中必然伴随有一定的公民意识、政治主体意识,对村庄政治体系施加给他们生活的影响或潜在的影响开始有所认识,并多多少少对村庄政治发挥着一定的作用。例如在我们对村干部产生办法的调查问卷中, 48. 8%的村民回答“村委会干部应该由村民选举产生”;60. 2%的村民表示“很希望实行真正的民主选举”。在我们对“你为什么参加选举时”这一问题的调查中,虽然选择“这是公民的义务”这一项总体比例不高,但基本都集中在20-40岁这一年龄段。“公民角色,从某种意义上说,代表了民主参与的最高形式。”[4](P262)但这种意识毕竟还是朦胧的,有一定的偶然性和自发性,缺少一定的持续性与自觉性。实践告诉我们,仅仅具有独立意识和参政意向而缺乏政治技能,只能导致非理性的参与,如果引导不当,这种朦胧的公民意识反而会弱化对政治体系的认同,阻碍政治机器的正常运转。
第三,原子化村民角色的出现。所谓原子化村民,是指随着村民经济上资源自主支配权的确立、政治上自由活动空间的增加及村庄行政控制的减弱,原来扎根于同一、相对稳定的活动空间,交往较为频繁密切的熟人社会中的共同认同的习惯、象征、价值观和行为规范日益失去了它往昔的作用,原有的村庄社会关联度日趋降低,村民不再隶属于任何组织或团体,没有人可以代表其他人,也没有人愿意代表其他人,个人独立意识和自主意识增加,这种增加又不同于公民意识,因为这种自主意识是以个人利益为行事准则和评判标准,在市场经济的影响下,个性得到了过度的张扬,这种张扬又是以牺牲公民的责任与义务为代价的。例如,在我们的调研中,把“个人发财致富”放在首位的比例几乎百分之百,对国家和公共生活的评判标准也是工具理性至上,即把是否带来自己利益的实现作为惟一评判标准。在关于组织的隶属方面,有很多年轻人连自己属于哪一个村组都不知道,不知道村主任是谁的也是大有人在。还有一些选民对自己所拥护者的一个基本要求就是“我选你当干部就得为我谋利益”,即使是为此违反法律、损害公共利益也在所不惜,在此,公共意识的贫乏暴露无遗。总之,原子化村民的出现,使村民国家观念、法律意识淡薄,社会责任意识缺失,不关心公共生活和公共利益,利己主义至上,把对个人的有用性作为衡量一切的尺度,不能正确处理私利与公利、个人自由与公共权威的关系,同时也使过去乡村社会的公众舆论失去了调节社会、规范村民行为的制约作用。村民的这种多种角色的出现本身也反映了社会转型期人们的主动调适过程,多种角色的置换既是社会现实的需要也是社会进步过程中必然要经历的一种阵痛。
三、政治信任的多元性
所谓政治信任,笔者是指村民在政治生活中所表现出来的的信任,即个体在社会生活中尤其是在政治生活中与他人在一起时所感受到的开放、合作和容忍的态度。在乡村调查中,我们发现村庄社会传统的信任结构设置逐渐得以恢复,而依靠革命注入的政治信任结构因为相对超离于村庄的生活世界,或者退出场域,或者表现得与村庄的时空设置若即若离。这一时期,市场经济推行后的信任结构有所发展,当然它暂时也不可能轻而易举地取代复苏中的传统性因素,所以当下农村的政治信任结构是经过三者重新的搓揉之后所形成的。
第一,传统信任网络慢慢复苏。所谓传统信任网络,就是指建立在传统人际关系约束基础上的信任,表现为亲缘秩序再次成为后公社时代连接单个小农家庭之间的一种结构因素。虽然它在今天已失去了昔日传统政治结构中的权威化含义,利益上的关联超过了基于家族和血缘联系的考虑,但形式化的亲缘展现帮助村民形成了行为和心理互动的圈层结构。例如,政治和人事关系上的裙带关系,有的农村组织被个别家族所垄断,一人当支书就要安排其亲族人员占据村内其他要职;同姓集团选举行动上的一致性,税费上缴与拖欠博弈游戏中的一致性等等现象都是传统信任复苏的表现。当然这种复苏不是简单的回归,而是掺杂了一些新的替代性形式,表现为以各种人情往来为基础,以村落内部的红白喜事为载体的非正式公共空间形式的凸现。
第二,行政信任体系逐渐消解。行政信任是指各种经由集体经济和政治全能性治理所打造的对整个行政系统的信任。改革开放前的大规模的社会动员不仅从组织上将农民吸附进国家体系,而且调动了农民参与乡村公共生活的热情,使他们对当家作主有了较为深刻的体验。这一体验改变了农民对国家行政体系的传统取向,农民对党和国家一体化的政治体系以及它所体现的价值、信仰和社会目标的认同都达到了较高程度,倾注了炽烈的情感。同时,强有力的社区组织约束,也使村民生存资源的获得只能从其赖以生存的集体村庄中去获得,如自我身份的确认,权利的实现,利益和资源的分配到社会的救助、矛盾纠纷的解决等等,村民们都不得不依赖于村庄乃至乡镇这一行政权威的实现。但是,随着农村原有大集体经济的解体,大集体重新回向村落社会,挣脱大集体的社员重又成为单家独户的小农,农民在获得经济自由权的同时,高压下的强制性认同也分崩离析,政治上的独立意识开始产生,贫富悬殊重新出现,曾经作为村庄社会分层标准的阶级意识和阶级标准很快被遗忘,人们又重新以血缘和地缘的经纬去编织村庄社会的秩序。
第三,中国特色的契约性政治信任网络的兴起。契约性政治信任网络是建立在制度、法律基础上的信任机制,虽然现代法律制度正在不断建构并趋于健全,但是中国人的法律观念仍有传统文化特色。从历史上来看,中国传统法律就是一种以人情为基础,重视关系和地位的伦理法律,所以在中国人的契约性信任网络中,仍倾向于将合情、合理、合法三者综合起来考虑,因而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契约”。在这种契约型信任结构中,农村的情的比重又大于理和法的比重。当然这种信任机制在农村政治制度推行中并不总是起作用的,它只有在村委会的行为构成了对村庄大部分人利益明确的损害时,它才会发挥作用。如我们调研中有好几个村就有这样的例子,即村委会个别干部的行为引起众怒,在新一轮村干部选举中村民表现出空前的热情,其目的就是确保他们不信任的干部落选,这就是中国农村村民对契约性政治资源的特殊运用。当然这种带有中国农村特色的契约型信任机制,也只有在熟人和半熟人的社会里才能发挥功能,一旦越过了村落,其作用就要大打折扣。
四、政治参与的多样性
政治参与作为普通公民政治实践的主要方式,在本质上也是公民个体外化政治文化的过程,是公民通过政治参与来体现其接受和认同政治文化的过程,同时也是自己的政治态度、政治情感外显为政治行为,实际履行政治角色的一种渠道。就当前村民的政治参与表现来看:第一,政治参与不足与参与心态的多样。当前村民都把精力放在如何更多地赚钱上面,而认为参与政治仅仅是瞎耽误功夫。在我们的访谈中,多种参与心态,如:“搞什么民主,我们还能比国家能,比党政领导人高明,什么事有国家规划”;“参政议政,那是当官的事,与我们小民何干”;“搞民主,只要有几个热心人当代表就行了,何必人人都插手呢”,这些都表明村民对政治责任、公共参与意识认知的不足。第二,政治效能感普遍不高。在基层民主推行过程中,不规范不严密的选举规定使多数人意志在选举中“不算数”,在监督中“没渠道”,在罢免中“不得力”。有的由于缺乏有效的方式和途径以及可操作的稳定保护措施而使选举徒具形式;有的村委会职能异化、功能不全,其中一部分已形同虚设,无法真正起到保护农民利益、反应广大村民呼声和要求的作用。这些都使大部分人对自身政治行为的影响能力评估普遍不高,这又反过来影响了村民进一步参与的积极性。在直接访谈中,村民普遍反映:“对上边政策不满意只有背地里说说,别的没办法,上次村民抗议征地,政府对牵头闹事的人扣上‘对抗政府招商引资’的帽子抓了起来。”“收费不合理也不反对,反对也没用。”“不管合理不合理,因为上边的事情不是针对自己一人的,钱人家交我也交,主要看大家。”“说了也没用,他嘴大,你嘴小。”可见村民对自己影响政治能力的期望与评价普遍不高,即使是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理直气壮伸张自己权益的人也不多,有28.9%的人选择了默默忍受、自认倒霉的处理方式。第三,部分参与行为的随意性。从我们对某个县的一个村的选举观察看,选民实际上存在着三种类型的选举行为,即:积极参与型,消极逃避型,随大流型。其中随大流的人数在村庄正常运作的情况下又占较大的比例,例如“人家去我也去”,并跟从别人的选择来选择,“你们选谁我也选谁”。应当说,这些行为或者是对选举的“不参与”或者是“缺乏质量”的参与。当然“村民的这种‘反常的’和‘不合理’行为,显然并不意味村民不需要选举和民主,而是要求更加普遍的民主选举。”现实中,村民可能会因为完全不重要的小事自动地放弃自己的民主权利,但当他们的合法权益被侵犯到无法容忍时,他们就会爆发出空前的参与热情。表现为: (1)为了保证不喜欢的人落选,他们会采取积极参与的方式进行危机式选举。所谓危机式选举,是指社会、经济或政治系统产生严重的认同危机时,选民作为一个整体对政治表现出更大的兴趣,从而采取积极的政治参与行为。(2)用上访方式表达自己的愿望和要求。在我们的采访村中, 50%的村都采用过上访这一合法抗争的方式来参与政治。上访这一“弱者的武器”虽然无法从根本上改变他们在整体上的弱势地位,但是却可能以一种弥散和无组织的社会行动形成对既定社会游戏规则的冲击,从而造成对社会的潜在破坏。(3)议论性参与。议论性参与在目前乡村是一种普遍的形式。例如在我们走访的几个村中,以供销点、公路边为据点的一帮帮人的闲聊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这种参与方式在一个相对封闭、人们世代交往、相互之间“低头不见抬头见”的乡村社区内,一定程度上约束了村干部不规范行为的底线。同时这种议论性参与对村民自身也有一定的约束力,便于克服村民在村庄政治参与中“搭便车”现象的发生,它可以在无形之中协调村民的行动,尤其当个别的村民不履行应尽的义务时,村民的议论直接对他构成了压力。
五、政治评价的趋理性
政治评价主要指村民根据一定的政治价值取向对村庄政治和国家政治所进行的一种价值性评判。村民的价值评价已带有明显的理性化特点。
第一,务实主义的价值取向。改革开放之前,阶级斗争理论诠释统治着整个政治文化,政治取向成为衡量所有人进步与否的标准,思想领域中的二元对立的政治思维特征,使每个村民都以单一化、极端化的思维方式看待社会生活中的一切。这一现状直至改革开放之后才有所改观,“经济建设为中心”代替了“阶级斗争为纲”,生产力标准成为经济领域里的主要准则,经济上的变化反映到政治领域,就是国家对农村控制的减弱,农村社区自治空间的形成,与此相适应的是村民价值评价上也更体现为一种务实的价值取向。如村民在村干部标准的选择取向上已趋于理性化、务实化,对候选人为村民办事的能力和带领村民致富的德行和才干给予了更多的关注。
第二,个人、集体和国家之间调适的政治价值取向。个人、集体和国家之间调适的政治价值取向是指我们扬弃了以往的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吞噬个人利益的政治取向,虽然国家和集体利益取向仍然是我们重点要考虑的,但这种考虑已经建立在对人们个人利益、个人价值尊重的基础上了。
第三,政治信念真空的出现。政治信念是政治主体对主流政治文化与主流政治价值观的真实性和正确性所持的一种评判,它既是政治信任的一部分又是政治价值观的主要表现形式之一。政治信念的真空主要是指现在大多数村民没有任何明确的政治信仰与政治理想,处于一种既自在又迷惘的状态。例如我们通过对村干部和普通村民的多次交谈了解村庄发展党员的情况,村干部的回答就是:“这几年年轻人都忙于外出打工挣钱,直到春节才回来,几乎很少有人写入党申请书,有时干部上门做工作,他们都不一定愿意。所以这十几年来党员发展步伐较慢,年龄出现了断层。”其次我们通过宗教局的相关数据发现,村庄信仰基督教的人,不论从发展的速度还是从发展的数量来看,都远远超过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发展。
总之,近三十年来,随着家庭承包责任制、改革开放搞活政策和市场经济体制的推行,中国农村社会的政治文化自身正处于转型待定阶段。一方面,纷繁复杂的社会形势和形形色色的社会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开阔了村民的视野,丰富了村民的政治阅历,降低了村庄传统政治文化的合法效力;另一方面,由于村庄现代政治文化的建设还不到位,已有的现代政治文化功能的发挥尚不充分,甚至可以说,在许多遥远的乡土文化中,还没有形成现代的政治意识和政治概念,在现代政治语言包罗的还只是乡土家族文化和亲缘文化内容的条件下,难免使村民在政治生活的具体实践中陷入进退维谷、迷惑徘徊的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