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超对接”的机遇和挑战

    ——我国超市发展的第三次革命--

    胡定寰   曾祥明

     

     

     

       要:“农超对接”模式是我国超市发展的第三次革命,受到政府和社会的高度关注。“农超对接”有助于减少农产品中间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对于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和推动农业现代化等多方面可以发挥积极的作用。但“农超对接”在我国还处于试验阶段,面临不少挑战。本文着重介绍“农超对接”所面临的机遇、挑战以及应对措施。

     

    关键字:农超对接   超市第三次革命   农民专业合作社

     

    一、什么是“农超对接”

    何谓“农超对接”,有两层含义,首先是指超市直接到农村去采购农产品;第二是指农民把他们的农产品送进超市。“农超对接”的意义在于突破了我国传统农产品供应链上众多中间流通环节的阻碍,直接使超市与农民“握手合作”。

    目前,我国超市正经历三次革命。第一次是在20世纪90年代初,那时我国超市刚刚起步,主要经营日常生活用品。第二次革命是90年代末,这时超市开始引进和经营生鲜农产品。在这个阶段,部分上规模的连锁超市,比如联华超市、农工商超市等为了降低物流配送成本,建立起农产品配送中心,并由农产品供应商为其供货。第三次革命就是现在的“农超对接”。

    为什么要把“农超对接”称为“超市发展的第三次革命”?首先,是超市改变了由来已久的坐在家里做老大,等他人送货上门;第二,超市需要增添很多有关于农产品产地、产品和如何同农民建立友好关系的新知识;第三,超市内部需要设立专门的部门来为“农超对接”提供服务;第四,超市的整个管理系统,包括收货、财务、公关等需要做相应的调整,以适应新环境要求。在农民方面,他们需要改变传统的经营理念,譬如现金交易,采用农产品标准,以及提高各项相关的技能,如农产品包装和物流配送,以及学会怎样同超市打交道。以上所讨论到的东西从口头讲,笔头上写并不难,可是实践操作过程中,所花的功夫和心思不少于建造一座“国家大剧院”。

    二、“农超对接”的机遇

    超市要采购农产品,农民要出售农产品,这两者之间有着天然的合作基础。但为什么需要我国超市经过近20年的时间才开始发动“第三次革命”?原因在于时机还不成熟。超市农产品经营还没有达到一定的规模,使“农超对接”的交易成本低于其他采购模式。

    现在采用“农超对接”模式的时机基本成熟,具体包括以下的几点:

    首先是超市规模迅速扩大。我国超市从1990年起步,到了2007年“中国连锁百强”企业销售总金额已经达到10022亿元,占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3%。而且超市正在成为消费者购买农产品的主要渠道。

    其二是超市管理能力增强。经过20年的磨练,中国超市已经培养了一大批有丰富经验的职业经理,使得超市可以用“看得见得手”-职业经理阶层来取代“看不见的手”-市场机制。

    其三,超市竞争意识提高。我国超市经过二十多年的高速发展,在一级和二级城市的布局基本完成,超市与超市的商圈开始重叠,间隔空间的缩小使得吸引客人压力不断加大。尤其在目前金融危机下,消费者更加需要购买物美价廉的农产品。为此,超市需要提升生鲜农产品的采购能力,增强竞争力。据作者的研究发现,“农超对接”可以节约30%-40%的生鲜农产品经营成本。

    其三,食品安全呼声高。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提高,国家食品安全检测力度加强,使超市面临着巨大的食品安全压力。“农超对接”使得超市可以直接对农产品生产者进行沟通、监管和培训,有助于增强农产品的可追溯性,提高农产品的优质安全。

    其四、农产品集中产区逐渐形成。在“一村一品”工程和各级地方政府相关政策的支持和鼓励下,大面积特色农产品产区纷纷形成,为超市大规模采购创造了条件。譬如山东栖霞苹果产区、安徽砀山梨产区、赣南脐橙产区、甘肃山西马铃薯产区等。这些地区特色农产品种植面积占耕地总面积的60%以上。

    其五、物流条件改善。全国高速公路网的形成,方便各地间的交通,缩短了物流流通时间,使得生鲜农产品跨区域的运输成为可能。

    其六、农民组织化程度提高。我国农业的特点是农民人数多,生产规模小,全国平均人均不到1亩地。超市难以同分散农户打交道,交易成本和管理成本过高。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或者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来为超市组织农产品,就可以克服农民规模小的不足。仅以江西为例,2007年底全省有比较规范的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3639家,拥有社员和会员63.2万人,带动农户99.2万户。

    最后、政府的政策支持。2008年,商务部、农业部联合发文“商务部农业部关于开展农超对接试点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农超对接”试点工作,积极发展农产品现代流通方式,推进农产品“超市+基地”的供应链模式。文件计划到2012年,试点企业鲜活农产品产地直接采购比例达到50%以上,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费用,并建立从产地到零售终端的鲜活农产品冷链系统。 2009年中央1号文件强调“支持大型连锁超市和农产品流通企业开展农超对接”。迎来了农超对接发展的政策利好。

    三、“农超对接”的挑战

    “农超对接”作为一种超市和农民合作的新模式,在我国还没有先例。新生事物在获得众多机遇的同时,面临的挑战也是难免的。根据我们的经验,对挑战概括如下:

    其一、农产品质量管理意识。一般农民的质量管理意识同超市的要求差距甚远。农民长期以来习惯与传统农产品供应链打交道,以量取胜,良品莠品都能卖钱。当超市要求他们按照标准对产品分等级的时候,往往做得不彻底,唯恐剔除次品会影响自己收入。导致验货时达不到超市的要求和标准,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譬如有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给超市送货,不合格率居然高达50%以上。

    其二、农民的生产技术。超市经营农产品的要求是质量均一和长期稳定供货。虽然我国农民的生产技术同昔日相比,有了很大的提高,但同超市的标准相比,还存在很大的差距,使得产品中达到超市合格标准的产品比率不高。

    其三、超市的现金付款问题。超市一般采用银行结算支付方式,即使对超市来说是很短的帐期,往往难以被农民接受,农民习惯现金交易。缺乏周转资金也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参加“农超对接”的一大障碍。

    其四、超市与农民在谈判交涉力量对比上不对称。超市是现代化企业,组织管理严密,具有较强的谈判能力和法律保护手段。在“农超对接”一旦遇到纠纷的时候,如何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农民自身利益是一个难题。

    其五、农产品的价格问题。在“农超对接”的合作中,超市应该在采购价格给与农民优惠,把节省的部分利润返回给农民。但是,如前所述超市本身也存在着巨大的价格压力,提升采购价格的空间很小,没有农民所想象的那样“大公司应该出大价钱”。

    四、“农超对接”的对策

    在机遇与挑战并存的情况下,如何抓住机遇、克服困难,实现“农超”顺利和高效对接,是需要农民和超市双方共同努力,并得到政府部门支持。

    首先是需要在超市和农民之间建立长期合作意识。从超市角度来说,农民生产技术和管理水平提高,有助于供货的数量保证和质量提升。因此,需要同农民建立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耐心培育,舍得投入。

    第二、引进竞争机制。在“农超对接”上需要引进竞争机制,超市与超市竞争,农民与农民竞争,在竞争中获得经验,寻求发展。

    第三、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特别是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同超市对接。目前,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模还很小,难以应对超市的大批量和周年采购的需求。因此,需要鼓励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合并,成立县域或者跨区域的专业合作联社。

    第四、政府需要增加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力度,给与指导和各种类型的培训。在合作社建设的资金,设备设施添置,如选果机、冷库等设备等方面给与支持。

    总之,“农超对接”有助于减少农产品的中间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提高农产品的品质和安全性,对于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但是,把这项工作做好还是有很大的难度。

     

    参考文献:

    [1]胡定寰、陈志钢、杨伟民.农产品供应链的重构[J].超市周刊.20061226,C3.

    [2]胡定寰.农产品二元结构论——超市发展对农业部门和食品安全的影响和作用[J].中国农村经济.2005年第2,12-17.

    [3]江西省农业厅.江西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与发展情况[OB/EL].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网,2007-12-05.

    [4]商务部  农业部.商务部农业部关于开展农超对接试点工作的通知[OB/EL].中国农经信息网.2009213.

     

     

    作者简介:

    [1]胡定寰: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研究员;

    通讯地址:北京市中关村南大街12号,邮编:100081.

    [2]曾祥明:中央民族大学社会学研究生;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7号院中央民族大学3号公寓142室。邮编:100081

    beijing2008zxm@sina.com

     

    本文已发表在《超市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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