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定《殡葬法》的建议
殡葬改革问题是当前广大干部群众十分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之一,解决不好会影响党心民心向背和国家大局稳定。我们通过查阅大量相关资料和深入城乡广泛调研,一致认为症结在于以推行火葬为主题的《殡葬管理条例》不符合新形势、新任务、新条件要求。
现行殡葬模式是特殊背景特殊体制特殊条件下,以节约耕地为目的的特殊产物。1997年颁布实施的《殡葬管理条例》固化了这一模式,并强制推行。但施行中事与愿违,反而浪费了大量土地、经费、人力和不可再生能源资源,在被划为火葬区的地方,还广泛存在着群众极度不满和躲藏偷埋及骨灰装棺土葬的二次浪费现象。同时,现行殡葬模式及管理体制还是污染环境并产生行业腐败的一个重要源头。因此,强制火葬,有违宪法关于各民族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及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国家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之规定;脱离中国人多地少还不富裕,能源资源紧张,生态环境失衡,科研医疗遗体器官短缺的实际;不合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及和谐发展的基本精神;不顺汉族公民厚养薄葬、入土为安回归自然的根本意愿。
所以,我们郑重建议:废除现行《殡葬管理条例》,暂停目前殡葬改革行动。以科学发展观和改革创新精神为指导,以人民群众满意为第一标准,尽快制定颁布实施全新的《殡葬法》。
新法应坚持以人为本,尊重人民自愿原则。树立文明节俭办丧事和遗体器官捐献利国利民新理念,推行以土葬深埋不留坟头为主的生态殡葬模式。然后,在新的《殡葬法》规范下,积极稳妥推进城乡新一轮殡葬改革工作。
当否,请批复。
河南省濮阳市新农村建设促进会
联系人:
1.张存义 13323639326 中共党员 河南省濮阳林科所教授级高工、副所长、市新农村建设促进会顾问
2.史志立 13839384357濮阳市委党校教务处长、教学支部纪检委员、副教授、市新农村建设促进会会长、濮阳新农村建设网站长
主题词: 制定 殡葬法 建议
河南省濮阳市新农村建设委员会 2009年3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