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程学院人文与社会科学系 江苏 南京 张伟 211167
摘 要:回顾乡村治理的研究过程,从居住状况和代际支持状况两个方面对家庭养老的的现状进行了分析。进而提出了家庭养老是在乡村治理的框架下展现出来的,而家庭养老就是乡村治理内生基础的重要部分的观点。因而探讨乡村治理背景下的家庭养老,对我们更加深刻的认识家庭养老和乡村治理及其社会基础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治理;乡村治理;家庭养老
一、乡村治理研究回顾
了解乡村治理必须对治理的概念有清晰的把握,治理一词,原意是控制、引导和操纵。90年代以来,政治学界和经济学界赋予了这一概念新的涵义,基本含义是指一个既定范围内运用权威维持秩序,满足公众的需要。针对存在的治理失效的状况,学者又提出了善治的概念。善治就是使公共利益最大化的过程。善治的本质特征就是政府与公民对公共生活的合作管理,是政治国家和公民社会的一种新型关系,是两者的最佳状态[1]。笔者理解的乡村治理具有善治的理念,是乡村行政组织和国家合作为乡村提供公共福利,改善村民生活的过程。从这个意义上讲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就有改善乡村治理条件来满足弱势群体的需求的责任。因为现在的农村老人在村庄生活中已经处于弱势地位,因而保护他们的福利就更有意义。90年代以来,乡村研究的学者在乡村治理方面经历了不同的发展阶段:一是最初的村民自治研究,二是由村民自治研究转到乡村治理研究,三是乡村治理的社会基础研究[2]。乡村治理的社会基础研究就是要探究乡村治理所依存的各种具体的人、家庭、爱情、行为、关系等。乡村治理研究大体上可以从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层面展开。宏观层面的研究主要是理解乡村治理发生的背景、历史条件及其现实处境;中观层面的研究主要是理解自上而下的政策、制度和法律在农村实践的过程、机制及后果,并为理解农村政策的实践提供理论解释;微观层面的研究主要是理解乡村社会内在的运作机制及农民的生活逻辑[3]。而我们说的家庭养老与这三个层面中的微观部分关系最为密切。
二、家庭养老的现状
家庭养老指的是以家庭为单位,以情感为主线,子辈向父辈提供经济支持、生活照顾和精神抚慰的一种养老方式。家庭与养老存在着内在必然联系,人们在创造家庭和培育家庭的过程中,同时也就创造和培育了养老资源和养老支持力量。根据对家庭养老的理解和在农村的调查经验,我们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来认识家庭养老。
1、家庭养老的居住状况。是否与已婚子女在一起居住是摆在老年人面前的第一个问题。现在年轻人越来越独立,要有自己的独立空间,他们不愿意和老人住在一起,老人只得另寻住处。尽管理论和某些经验对我们已有提示,但是老年人在农村社会和家庭中的地位,包括在家庭中的权力、居住、在社区中的角色等,有如此大的滑落,还是令人震惊。在我们所调查的苏北某村,年轻人和老人大都是分住的,年轻人结婚之后,老人就要搬出去另寻住处,为了回避烦恼,老年人宁愿选择一些脏、乱、小的地方(如村头、河边等)居住,过一种“清静”的生活。其实,他们也不想独自居住,不过,在经过一番权衡之后,他们会选择分开住。老人的居住条件之差反映了老人在村中所处的边缘地位,即便在家庭里也不受重视,老人居住的好与坏不是子女考虑的问题,他们考虑的只是自己,只要自己住的好就行了。居住问题来源于分家,现在的“分家”不是分家了,儿子基本上占有了所有的生活资源,可以说整个家产都已经给了儿子。穆光宗从形式和功能的角度分析合住和分住问题,他认为,不要将家庭养老形式的变化轻易等同于功能上的弱化,更不要轻易否定家庭养老的内在活力,虽然家庭养老的形式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着家庭养老的内在本质,但显然形式并不完全是功能的反映[4]。分住是一种形式,不一定反映家庭养老的实质,但仔细去调查分住后的老年人生存状态、居住环境、物质条件,就会发现这不仅仅是形式问题,而是一种深刻的触及家庭养老本质的大问题。分住之后,老年人处于怎样的生存状态才是问题的关键。穆文倡导一种“有距离的亲密”的分住模式,但是关键是在居住上有距离之后,代际之间是否会亲密,通过笔者的观察和分析,农村不会出现这种“有距离的亲密”的状态,子辈已经把老人当成负担,不愿意对老人进行赡养。
2、家庭养老的代际支持状况
代际支持的主要内容和形式包括经济和物质性的支持、情感性的支持、生活上的照顾。
从经济层面来看,村民现在不会定期给父母钱物,两个有可能给父母赡养费的时间是中秋节和春节,常常50元和100元不等,如果一对老年夫妻子女足够多而且都能够给这些钱的话,一年也有几百元的收入。但大部分八十岁以下的老人还是去种地的,粮食也够自己吃的,加上老人自己饲养家禽,经济上勉强能够过得去。但是就是这一年两次的钱有很多村民也是不会给的,此时老人也没有办法,他们不能直接问儿女要钱,儿子媳妇会看不起的,以后让他们自己主动给就更难,这样做是得罪他们,所以老人大多会等待,不到万不得已,他们不会向儿子张口。
从生活照顾方面来看,可以更加真切的审视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情况,可以发现子女是否孝顺父母,最基本的也可以发现做子女的心里面是否还牵挂着父母。笔者在苏北的某村调查了解到张姓夫妻的故事,张德桂老夫妇有五个儿子,除了老三,其他的家庭经济状况都很好,可他们就乐意住在老三家,老三夫妻俩对他们孝顺,在生活上照顾的周到,其他儿子家他们不愿意去,虽然吃的好些,也不缺少钱花,但是他们态度不好,特别是媳妇爱搭理不搭理的,很别扭,他们说,宁愿和老三喝稀饭,也不和其他儿子吃大鱼大肉。这对老年夫妻的话道出一些老人的心声,老年人更渴望的是子女对自己的生活照顾,并不是一定过上多么好的物质生活。而老人最为珍视的这一点,子女往往没有做好。
从情感抚慰方面看,情感抚慰的功能也已经淡化,子女和父母交流的时间越来越少。老年人并不是要求儿女天天守在身边,只要儿女惦记着老的,他们就心满意足了。一位农村的退休小学教师说:“我儿媳妇如果能够给我买件50块钱的东西,我给他们500块,我们有退休工资,我们不缺什么,只是体会不到他们的孝心,孙子我们给带着,也讨不到他们的好,还要看他们的脸色。”
代际支持反映了代际之间的沟通和支持情况,通过代际支持的分析可以展现出家庭养老的状态。现在代际之间的关系已经不是老一代与新一代的传承关系,子女分家之后,父母和子女之间的感情也淡了,老人过老人的,儿子过儿子的,似乎老人和子辈仅仅是熟人一样。 家庭养老的现状告诉我们,年轻一代和老年人已经在代际上处于断裂的边缘,而同他们同自己“小家庭”内的子女关系在进一步加强,有些父母已经把自己的小孩当成“皇帝”来抚养。笔者曾把这种对农村的老人养老问题的担忧和村民做过交流,问他们,现在老人生活那么差,没有人过问,等你们到老了该怎么办,你们的子女会过问你们的事吗?这位村民犹豫一会说,他们(指子女)问不问我们的事,是他们的事,我们只管把他们抚养长大,他们以后怎么对我们就是他们的事了。从这可以看出,中年人也是能够看到当前老人的悲惨处境,进而对自己到老年时的生活状况充满了深深的忧虑。家庭养老中出现的问题是不是就没有办法解决了呢?答案当然是可以的。但是我们要把它放在乡村治理的大背景下来对其进行研究,因为乡村生活不仅仅是家庭养老这一个方面,家庭养老的涉及面很广,这就需要我们在研究家庭养老的基础上去认识这个乡村生活的治理状况,进而在乡村治理的大背景下来解决家庭养老问题。
三、乡村治理下背景下的家庭养老
乡村治理研究的核心是要理解乡村治理的机制及其内在逻辑,但我们必须同时理解乡村治理的外在条件和内生基础。所谓外在条件,就是宏观的结构性条件,它决定了乡村治理的空间及其资源限度。所谓内生基础,就是乡村社会性质及农民生活状况为乡村治理提供的可能性。家庭养老是这种微观层面的重要体现,家庭养老涉及到家庭、老人、代际关系等具体问题,更重要的是它能够反映出孝、报等理念在农村的发展变化。而我们可以看到孝和报等观念是传统社会维系人们之间关系的最基本准则,也是最重要的社会关系。研究家庭养老的现状有利于我们理解村民的行动逻辑和乡村社会的基本运作方式,进而理解村庄的内生秩序。反过来,我们可以发现家庭养老的存在也是依托一定的外部条件的。在传统中国家庭养老存在伦理基础是家族,孝道是家庭养老存在的思想保障,无论是中央集权的国家还是地方社会都重视子辈对老辈的赡养,长老统治和族权成为维护家庭养老的重要条件。集体化时期,社队取代了家族,国家建构了集体主义来维持乡村社会秩序。从而以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为基础的家庭制度取代了以孔孟之道为基础的家庭制度,社会主义大家庭是家庭养老存在的重要条件。进入后集体时代,出现了伦理缺失的状况。传统的家族伦理已经不能发生作用,而随着国家政权的退出,集体主义伦理也随之退出历史舞台,同时现代意义上以社会契约为核心的法律制度还不为人们接受,因此,维持人们之间关系的伦理规范已经缺失,进入一种无伦理时代。阎云翔在《私人生活的变革:一个中国村庄里的爱情、家庭与亲密关系》一书中也提到了当下中国农村社会中出现的“无公德个人”的社会现象。这种“无公德个人”带来的严重后果是乡村治理的社会基础丧失。每个人都是利己主义者,强者靠各种手段获取利益,而弱势群体(如老人)就面临被剥夺的境地,这样就会极大地增加乡村社会中人们生产和生活的风险。这样,家庭养老的存在就缺少了依托,而我们把家庭养老放在乡村治理的背景下进行考量,就可以更好的理解家庭养老和为家庭养老提供良好的外部条件。
当前中国农村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其中人的状况的变化是一个本质性的变化,农民的人生价值问题,家庭观念问题,个体素质问题,这些都构成了乡村治理的社会基础,而这些问题正在发生前所未有的变化。家庭养老作为一条线索可以串联个体的人生价值问题,也可以串联出家庭关系问题,甚至个体素质的问题。贺雪峰等人曾对乡村治理内生基础人的条件的研究做了四个方面的划分:一是人的主体性价值的层面,或者是人的信仰层面;二是人的社会性价值的层面,或者说人们是如何看待他人及认为应该如何及实际上是如何处理与他人关系的层面。三是人的观念层面的研究,诸如消费心态;四是人的素质的研究,如所谓愚、穷、弱、私的研究等[5]。在这四种划分中,和家庭养老问题关系最为密切的是主体性价值和社会性价值,主体性价值主要关注个体在社会中活着的意义,怎样对待生与死,是使人安身立命的价值,社会性价值主要关注的是怎样看待他人,以及在社会生活中评判自己和他人行为的准则。主体性价值是更高于社会性价值的价值,前者的变化也会影响后者的变化,家庭养老作为传统社会人们养老的主要方式,在中国存在了数千年,人们已经为其注入了太多的精神内涵,而这其中就包括个体的主体性价值和社会性价值。比如,祖先崇拜和鬼神信仰在传统社会是农民最为根本性的价值,在祖先崇拜中,人们能够把自己、亲人同他人相区别开来,能使再大的家庭在共同的祖先的荫护下个和睦相处,也能够据此作为评判自己和他人行为的准则,进而在家庭生活和村庄生活中找到自己的位置,以此上升到一种本体性价值的高度。在鬼神信仰中,人们能从中找到个人与自然世界之间的神秘联系,不会去做坏事,正像人们常说的“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
当前农民家庭关系的日益理性化,孝道的日益衰落,消费主义和享乐主义盛行,公共生活日益萎缩,公共舆论日趋无力,村庄社会日益灰色化,都对乡村治理产生很大的影响。乡村治理的内生基础,是要讨论乡村治理得以展开的时空条件,这个时空条件主要指乡村内部的具体时空条件。乡村治理总是在具体的人员、物质和社会文化基础上展开的,不理解乡村治理得以展开的人员、物质及社会文化基础,就不可能真正理解乡村治理的内在机制和外在条件。家庭养老作为乡村治理内生基础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我们理解乡村治理状态的一个参照基点,以此我们可以理解乡村治理的其它方方面面。
参考文献:
贺雪峰、董磊明、陈柏峰,乡村治理研究的现状与前瞻,学习与实践,2007.8
贺雪峰.私人生活与乡村治理研究.读书,2006,11
穆光宗.家庭养老制度的传统与变革——基于东亚与东南亚地区的一项比较研究.北京:华龄出版社,2002.
俞可平:治理和善治引论,北京:马克思主义与现实,1995,5
阎云翔.私人生活的变革:一个中国村庄里的爱情、家庭与亲密关系: 1949-1999.龚小夏译.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