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简介:根据农村劳动者与农业生产的关系,我们可以将农村劳动力分成二大类,一类是属农村,住农村,靠农业,干农活的农村劳动者,即农民,或叫传统农民,另一类是属农村(户口),住(房在)农村。但却不用靠农业,也不必干农活,后者才是我们新农村农村劳动力的主体。因此我们的新农村要根据后者的需要来设计规划!!!
  •           你知道“非农民”吗

    我是一个农民(工),在十多年前,我曾听人说到“非农民”这个词,也就是从那时开始,我知道我们的农村社会存在一个“非农民”队伍。然而,迟至今天——当“非农民”的队伍壮大到足以主导我们农村社会发展的今天,我却发现,我们包括“三农”问题专家及农村改革决策者在内的社会精英们,他们似乎都有不曾听说过“非农民”,当然他们也不可能看到我们今天的农村社会存在一个“非农民”队伍。在我看来,此种局面长期发展下去,那我们的“三农”改革和新农村建设就必定会走歪路,甚至于现在正走在歪路上而不自知

       也许你认为我这是在危言耸听,那么事关重大,你不妨静下心来听我说说我所接触的“非农民”,看看我说的这个“非农民”到底是什么意思,然后再让我们顺着这个“非农民”的概念,去看看我们今天的农村社会到底有多少这样的人。同时还让我们再看看,这此人是如何影响和决定我们农村社会未来改革发展的。

    一.初识非农民;

         现在要说这个“非农民”,我也不怕你笑话,其实我最初听人说“非农民”,实际那时它是别人用来笑话我的一个词。那是在十多年前,我还是个中学生,那时每逢假日,我都会回家帮爹妈干一此力所能及的农活,但因为不太会干,有时别人看到就会笑我是“非农民”,就拿挑水来说吧,在我们那里挑水一般都是用扁担将水挑在肩上直着走路的,而那时的我挑水就是将扁担放在脖子上横着挑起走,样子的确好笑,这也难怪人家会说;“某某某,你这个’非农民’,水都横着担”。我听了当然非常不爽。后来我高中毕业就进城打工了,在工作的空隙中,我也会回家看看,如果碰巧,那我也会在家里干一此农活,但这时如果别人看到了就会说;”某某某,你都是’非农民’了,在外面挣了这么多钱,还干什么,花点钱请个人帮你做不就得了。很是奇怪,这时的我听到别人说我是“非农民”,心里反而特别舒服,感觉自己好象取得了某种了不起的身份一样,再后来,村里外出务工的人多了而我也仍然过着不用干笨重农活的“打工仔”生活,但这时的我却很少听人说到“非农民”这个词,真不知是为什么?

         这段时间,因比较关注农村改革,我又想起了“非农民”这个词,经过仔细的研究,我才开始领悟到“非农民”这个词的奇妙。

    二."非农民"一词内涵的变化与农村社会发展的关系;

    首先,是这个词的内涵;按字意思来理解,无论在什么时候“非农民”一词都可理解为是;“不象农民的农民”。但实际,在我中学时别人说我是“非农民”那时这个词的真正内涵却是;不会干农活的农民。言下之意就是说你是个笨蛋,而后来在我开始外出打工时别人说我是“非农民”,那意思实际就是说我是一个;不用靠农业,不必干农活的农民。是个褒义词,含有赞赏和羡慕的意思。

    其次是关于“非农民”这个词的产生,发展变化所反映的社会状况;在我看来“非农民”一词的产生,主要是因为那时的农村社会主要是由传统农业劳动型农民在主导发展,整个农村还仅仅停留在对农业技能的崇拜上。在那时,为区分和激励那些不会干农活的农民,占主导地位的传统农业劳动型农民就创造了“非农民”这个词(但这并不等于说农村的“非农民”是从那时开始才有的),后来——也就是我最初开始打工的那个时候,城市的壮大和社会第二三产业的飞速发展,让我们的许多农民有了外出务工的机会,在这外出务工的过程中,我们中的许多人挣了钱,而且我们每年所挣的钱往往比家乡最优秀的传统农业劳动型农民还要多,甚至多很多,这样一来,在我们农民中的观念马上就发生改变,对于我们来说,会不会干农活,农活干得漂不漂亮已显得并不那么重要,工作的关折就是要看如何挣到更多的钱(当然这指的还是从正道上挣钱),如何不用靠农业就可以发家。所以在这个时候我们将“非农民”一词理解为不用靠农业,不必干农活的农民就是比较准确的。

    至于再后来,家乡外出 务工的人更多了,而我也仍然过的是不用干笨重农活的打工仔生活,按说我仍然是个村民眼中的“非农民”,但这时我却很少听到乡村民说到“非农民”这个词,真不知是为什么,难道我们农村除了我之外就再没有“非农民”了?

    很显然,如果以不用靠农业,不必干农活的农民就是“非农民”的标准来看我们今天的农村社会,那我们就能非常清楚地意识到,我们今天的农村社会还存在大量的“非农民”,而且随着社会的继续发展,他们的数量还在不断增加。之所以我们今天很难听到“非农民”这个词,我认为这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第一,“非农民”一词在农村社会中消失----我想这主要是因为我们农村社会的“非农民”队伍发展太快,而“非农民”的概念,因手段等问题,在农民中的传播速度太慢,这样一来,就出现物极必反的现象,当“非农民”变得非常普通,非常普遍(在一此地方甚至出现家家都有“非农民”,人人都是“非农民”的现象,那又何必拿“非农民”一词来恭维或贬损别人呢?)的时候,“非农民”这个词反而消失了,农民还是将就着“农民”这个词在使用,这实际也就是说,我们今天的“农民”是可以按农村劳动力与农业生产的关系分成二大类的其中。其中第一类,当然就是那些不得不靠农业,也不得不干农活的传统农业劳动型农民;而另一类则是户籍在农村但却不用靠农业,也不必干农活的“非农民”,当然如果再进一步讲,那就是说我们今天的所讲的农民,它实际已只是户籍上的概念了,与我们千百年来一直沿用的那个;属农村,住农村,靠农业,干农活的农民,已有了本质的不同。至于“非农民”一词不为大众所了解的第二个原因,我想这与我们的社会精英们有关;在改革开放过去的那些岁月里,我们的精英们将精力过多地集中在市场经济的建设和城市社会的发展等问题上,从而忽视了农村的发展,所以当“非农民”这个词在农村产生直到消失,他们也没能掌握它,当然也就谈不上广泛传播(但社会话语权在他们那里),当城乡差距扩大,在城市及整个社会中产生巨大的不稳定性时,他们才回过头来重视农村社会的发展,结果他们通过调研发现,我们这时的农村出现了大量不用靠农业,不必干农活的农民,他们也不知道传统农民曾经管这此人叫“非农民”,所以他们就站在城市人角度,给这些人取了个“农民工”的名字,并加以广泛传播,这样来,“非农民”一词再指望他们来广泛传播就已不太可能了,所以我们今天的许多人——特别是城市人到今仍不知道有“非农民”这个词,当然也不知道有“非农民”这回事。

    今天在城乡社会都开始拒绝使用“非农民”这个词的时候,我又将这个词提出来说,那又是为什么呢?

    三.我们今天的农村社会到底有多少非农民;

    在正面回答这个问题前,我想我们不妨先顺着变化后“非农民”——不用靠农业,不必干农活的内涵,去看看我们今天的农村社会到底有多少这样的“非农民”。

    前不久,我看了一本题为《中国农民问题》的权威著作,在这本书里谈到了社会发展引起农民队伍分化的问题,按他们的划分方法,我们今天的农民可以划分为十个阶层,而这其中的第一个阶层即母体阶层就是——单纯农业劳动者阶层, 这也就是我们上面所说的传统农业劳动型农民,除此以外的九他阶层分别是;兼业农阶层,乡镇企业工人阶层,城市农民工阶层,农村文化技术阶层,乡镇企业经营者阶层,农村乡务管理阶层,个体劳动和个体工商户阶层,私营企业主阶层,其他阶层(包括宗教职业阶层, 游民阶层,反社会阶层和准社会阶层)对于这样的农民阶层划分方法,我认为还是比较符合农村实际的。因此,我们现在就从种划分方法出发,看看我们今天的农民队伍中,哪些人是不用靠农业,也不必干农活的,结果我们很快就会发现,除了单纯农业劳动者阶层之外,其余包括兼农阶层在内的(兼业农最大部份收并非来自农业生产)所有农村劳动者,我们基本上都可以把他们归纳到非农民队伍中去,这其中当然也包括了城市农民工阶层即“农民工”在内,当然这同时也可以说“非农民”是一个比农民工大得多的概念。

    通过上述初步的分析,我想我们马上就能意识到,我们今天的农村社会的“非农民”队伍是非常庞大的,但到底庞大到什么程度呢?那现在就让我们看以下三组数据。

    据一些权威的三农调研资料显示,2001年,我们农村有5亿劳动人口,而同期农业生产却只需要1。5亿劳动者,那也就是说从那时开始我们就有多达3。5亿(即70%)农村劳动者不得不进入兼业农阶层或直接向社会第二三产业转移并从此成为“非农民”;此外,从农业在国民经济总量中的比重和农村人中占全国总人口的比例这两组数据来看,农业占国民经济总量的15%按理来说,那它的收益对应出只能是15%的全国总人口的生活需要,但实际情况却是我国农村人口高达70%,如果我们的总人口按13。6亿计算,那我们今天的农业收入对应满足的人口应该是2。04亿,但现实际对应的人口却高达9。52亿,两者相差竟高达7。48亿,这也就说,在理论上,我们今天的农村社会有高达79%的人要依靠社会第二三产业来维持生活,当然这也许仅仅是理论层面上的问题(因为它并没有将城乡差距的客观存在计算进去)但仅此一点,按人人平等的观念和城乡统筹发展的方向,我们也能清楚意识到,我们今天的农村社会要顺利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展目标,那农民的整体发展就不能指望农业,我们农村劳动者必须将主要精力放在社会第二三产的拓展。与此同时,你可千万要记住,放弃农业,并不等于就可以放弃农村使自己变成城市人。因为据另外的权威机构估算,按现在的城市化发展速度,到2020年,我国人口城市化也只有55%,但那时社会总人口却已达到14。5亿,那也就是说,那时我们的农村仍有6。525亿人(按较高水准的城市化标准来计算,农村实际人口数远不只这么多),如果此时我们按百分之六十来计算那时的农村劳动人口也有4亿,但同期农业生产所需从业劳动者就可能只需1亿,这两者仍相差3亿,也就是说到那时在我国农村不用靠边农业,也不必干农活的“非农民”,最保守的估计,也会有3亿,约占那时农村劳动人口总数的75%左右,这样一来事情就再清楚不过了,无论是现在还是将来相当长的时间内,我们农村劳动人口的主体就是“非农民”,而不是传统农民。                                                  

    因此在谈论“三农”问题时,我们一定要学会使用“非农民”这样的,属于农村人的朴素文字。我切不可用“现代农民”的概念去模糊“非农民”的概念,也不能用“传统农民”的概念来掩盖“非农民”的概念,让我们在农村改革中看不到“非农民”的存在,让我们的农村改革体现不到“非农民”的利益与需要,当然在谈论农村改革时我们更不能用“农民工”这样的概念来扰乱我们的视线(因为据《农民工调查报告》显示,我们今天的社会农民工总数仅2亿,还不到农村劳动人口的一半,)让我们看不到农民队伍的本质变化。

    现在,当我们认识到“非农民”开始取代传统农业劳动型农民成为农村社会未来发展的主导力量后,那接下来我们就有必要对“非农民”的特点做进一步的认识

    四,非农民的特点与需求;

    首先还是让我们从“非农民”的定义出发,今天我们所说的“非农民”的定义是;不用靠农业,不必干农活的农民即是“非农民”,很明显在“非农民”这个定义里,包含了“非农民”不用靠农业,也不必干农活这两大特征(注意,当我国农业实现现代化后,新产生的农场主和农业工人这两类住农村的“非农民”并不同时具备上述两个特征,但因与传统农业劳动型农民之间存在本质的差别,所以我们也应将他们归纳到“非农民”队伍里)。另外在“非农民”这个定义里实际还暗含有;户口在农村,在农村有住房,有土地承包权,主要从事社会第二三产业这四大特征,因此从这此特征出发,我们还会发现“非农民”在生产生活上的一此实际需求,其中在农业生产上,“非农民”普遍比较重视土地承包权,但却非常轻视甚至贬视农业生产,(他们中许多人从集体承包土地后,自己实际很少耕种,更多的是无偿转让给让给传统农民耕种,或直接抛荒,)而在农村社会的发展问题上,因“非农民”的家庭最在部份收入来自社会第二三产为,所以特别重视个人在社会第二三产业上的发展;同时也就是他们在社会第二三产业上发展的同时,他们认识了市场,了解了市场,因此他们非常希望按市场要求去发展农村;至于在生活上,因为在社会第二三产业的过程中,他们体会到了城市人生活的便利,所以他们在热爱家乡的同时,却普遍比较向往享受城市人生活的便利。

    五.非农民将会如何影响我们的新农村建设;

    因此基于“非农民”的上述特点和需求,我们就能意识到;由非农民占主导地位的农村和由传统农民占主导地位的农村在发展上是有大巨大差别的,就拿住房建设和农业生产这两项来说吧

    由于传统农民占主导地们的农村,因传统农业劳动型农民在农业生产的上需要住房尽可能靠近承包地,再加上政府的规划缺失(许多地方政府只对农村住房面积进行约束而对农村住房整体布局不加任何约束),所以当地农村的住房就呈现由中心向四周无序扩张的发展布局,再加上传统农民对牲畜杂房和房前屋后自留地的需求,这样一来农村住房这一块对耕地的占用和浪费就是相当庞大的(远远超出我们的农村住房建设面积的统计),这样一来,就基本决定我们政府不可能给农民住房发放《房产证》当然农村这些房子就得不到市场的认可。在今天,我们的许多农民,(包括了“非农民”)他们辛辛苦苦做了一辈子,好不容易在家乡建了房子,但因房子没《房产证》,不能在市场流通,所以他们在市场面前基本就是一无所有;而由“非农民”占主体的农村,因了解市场,所以他们对于住房在居住以外的市场价值的认可就非常重视,所以他们会千方百计按市场要求和农村实际来建房,这样一来,在这些人的心目中,农村理想的住房建设模式就是;由政府统一规划,在与本村相邻的二至三村交汇处的土地上建各自村的居民点,以便让本村的居点与这相邻二至三村的居民点连成一片,形成镇的一个较大的居民生活区,(居民区类似城市的居民区,也是由公共绿地和楼群组成,也有公交车与市镇相连,但缺陷是在此居住的村民不可能在小区里拥有牲畜杂房和自留地,)以供这三至四村的最大部份“非农民”和部份传统农民来集中居住,这样一来,农村在住房建设上就可以节省大量的资金和宝贵的土地,当然此时政府也就可能给这些地方的房子发放〈〈房产证〉〉,当然些地方的房子也就可以在一定范围内流通,(当然不可能一下子就全流通的,)因此这此房子也就有了一定的价值,对于一个“非农民”来说,如果在村居点拥有住房,那自己就不必单独建房,也不用在住房建设问题上和别人做无谓的攀比,当然住房建设上也就可以节省大量资金(甚至还可按揭和分期付款),而在生活上也就可以享受类似城市人便利,同时还可因此而保障自己的土地承包权(当他们在村外谋出路失败后,也还可以回家耕田),另外在自己外出务工时,家人还容易获得别人帮助;而当自己决定到城市购房发展时,家乡的房子也可以卖到一个比较合理的价钱,至于小区的房子没有杂房相连,房前屋后没有自留地等小问题,“非农民”们还是普遍能够接受的,因此从上述“非农民”的特点和需求以及“非农民”农村住房开发模式的优点上,我们就可以断定,这样农村的住房建设和居住模式,就肯定会成为我们未来由“非农民”占主体的农村的住房发展方向。

    至于在农业生产上,由传统农业劳动型农民占主体的农村,因村民家庭的最大部份收入是来自农业生产,所以农村土地分散承包的格局就不可改变,但“非农民”占主体的农村,情况就大不一样,因“非农民”除了对经营农场感兴趣外,他们就只重视自己的土地承包权,而对实际的农业生产却基本没有兴趣,,所以在“非农民”占主体的农村,居住在村居民点的“非农民”除了在村居民点个承包一小块菜地外,其余自己不耕种的土地就会被集体收回(这并不影响承包权,也不影响土地分红),然后经过适当的调整,多出的土地就会被并入村西北部的一些农场里(这里是假定村的居民点在村的东南角,)再然后,集体将这些土地和农场地一起承包给部份村民,让部份村民成为农场主式的“非农民”,并责令他们带领分散承包的村民加入到“公司+农场+农户”的农业社会化生产模式中去(在“公司+农场+农户”的生产模式中,公司可以起到规范市场的作用,而农场在按公司要求生产和收购产品时,也可以通过农场主组织去约束公司,这样既保障了农场主自己的利益,同时也保障了广大分散经营都的利益(这是农场主对本村分散承包者应尽的责任之一,如不履行,则承包期满后,该农场主将无权连续承包本村的农场,)至于“非农民”在社会第二三产业上发展不顺利,又需回家乡务农时,那也好说,集体可以按他们的承包权在村农场与分散承包地的接界处划出给他们承包就是,这并不影响农场的正常动作,除非经济大萧条,让大部份“非农民”被迫回乡务农,但就算是这样,那影响也只是短期的。

    现在从“非农民”占主体的农村和传统农民占主体的农村在住房和农业生产上的不同上,我想我们已能清楚意识到在新农村建设中,“非农民”占体的农村与传统农村占主体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而且还有如家庭老人照料和子女照看等问题上的不同。但在此之后的年代里,我国农村的主导力量就是“非农民”这一事实不会改变,所以在谈论新农村建设前,我们就一定要先了解“非农民”,一定要清楚我们建设的新农村是由“非农民”占主体的新农村,如果我们仍然将传统农民作为农村发展主体来设想和建设新农村,那后果就不堪想像,这绝非危言耸听(今天,因观念和规划等问题的存在,我们的农村仅在住房建设这人项上就已向市场之外扔了上万亿的资产,这已严重影响了农民生活的改善,和农业现代化以及农村各项建设资金的筹措,同时也严重影响了我国城市化发展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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