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宪:计划生育存在问题不可忽视
笔者是一名基层计划生育工作者,通过多年来的实践探索和坚持不懈的努力,计划生育低生育水平得到了有效控制,人口素质也在不断提高。但是,面临新的形势和人口市场趋于广泛流动高潮时期,计划生育工作在基层仍然是“天下第一难事”。社会各界人士议论颇多,老百姓关心最迫切,认识也有不一致。但主要存在问题有以下几点:
一是低生育水平仍然不稳定。其表现为:政策外生育人数有反弹现象,生育低龄化趋势较为明显。笔者了解到某县情况从报表反映2008年度政策外二孩以上生育15人,虽然比2007年生育19人有所下降,但一孩政策外转政策内达到169人,若按184个政策外对象计算,这个县政策生育率仅为93.38%。从2008年度育龄妇女年龄别分组生育情况分析,20岁以下年龄组(含20岁)生育的人员达130人,占一孩出生总数的5.65%。然而,20岁以下多数是女性与大龄男性非婚生育。然而,随着第四次生育高峰期的到来,上世纪70-80年代出生的人,现在正是生育期,他(她)们一部分人想生二孩欲望性很强。
二是社会抚养费征收难度大。以2005年三峡口镇贾关村乔某为例:她在外地生育政策外二胎,爱人长期外出打工。之前,乔某怀孕时,计生人员上门做工作,她借机逃跑,一去无归,生后返乡。计生人员得知乔某回家后,于2006年5月15 日亲自上门调查取证,在其乔家发现依然门上紧锁,经到处打听,在其娘家找到乔某和他爱人(遇巧她爱人打工回家),履行了调查取证手续,并告诉乔某要缴纳社会抚养费11700元。时隔不久,计生办人员几次上门催缴,但不见其人。计生办请示县计生局政策法规股后,由县计生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县法院于2006年12月21日受理此案后,依照法律程序送达催缴社会抚养费征收通知书,乔某接到通知书后采取软拖硬抗,置之不理。法院当月同计生局、乡计生办人员一起找乔某催缴征收工作,好不容易在另一个村公路边发现乔某夫妻俩销售柑橘。法院以人性化进行宣传政策,乔某态度生硬,并说要坐牢我们俩个随便去谁都行。法院只好将乔某爱人带到计生办进一步做工作,下午二点多才在餐馆吃午餐,乔某的爱人吃饱喝足后愿意接受处罚,并说回家准备钱来缴纳。法院等到天黑也没见人影,一去杳无音信。第二天法院怎么也联系不上,只好收兵回营。乔某知道法院已是动真格了,将家里值钱的东西全部进行了转移,2007年,法院同计生办人员数次上门催缴不见人影,这年到了快过年的时候,法院通知县计生局、乡计生办人员晚上集中,不等天亮到乔某家去,快过年了一定会回来。这天,天不凑巧,大雪封山,车辆行驶半山腰就无法前进了,所有人员只得步行,到乔家时,已是早上七点二十分钟。门照常锁着,不过这次门前雪地里落下新鲜的脚印沿小道而去。按理说雪天找人好找,法院组织一起去的人员分头行动,沿脚印寻找,到了人户密集地方就很难辨认了,从周围老百姓口中也无法了解实情,人人伴随着泥土扫兴而归。春节过后一上班法院精心布置,以便服便车,兵分四路零晨三点出发,天亮后从东南西北四面突围,终于在乔某家捸了个正着,法院抄家后值钱的东西一件也没有,再次给乔某做工作时,乔说要钱没有,坐牢就去。在万般无奈之下,法院作出对乔某实行依法拒留15天决定,乔某在牢里,她亲属从外地赶来同意借钱先垫交一部分,与她商量时,她态度依然生硬拒不交钱。拒留期满后,乔某扬言,在牢里有人管吃管住不做事,法院也没什么了不起的。这一年法院再次上门寻找又不见人影了, 2008年春节快到了,单位人都已放假,法院下决心再次接乔某去“过年”,行动路线同上次一样四面进攻,乔某万般没想到放假了法院和计生人员还登门“拜访”,再次将其乔某抓获拒留。在腊月二十九日,乔某终于开口要求与家人通话,并叫自已爱人把钱送到法院来,从此,长达“马拉松”的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案画上了一个句号。这一例对象留下了人们的思考?如果遇见这样的对象户多了,要牵涉多少部门,多少时间和精力,花费多少财力和物力才能处理此事啊?
三是计生工作手段仍然很软弱。当前的计划生育工作不再是过去的一律用强制手段控制生育数量,而是为对象提供优质服务,依法行政。况且乡(镇)的执法主体资格被取消,对农村的计划生育工作只能采用政策解释,做思想工作。面对部分逃避、抵制计划生育工作的对象,就束手无策。例如:有的对象利用家庭老、弱、病、残人来威协,利用社会“渣子”来干扰,引起不明真相的群众聚会,在各地不胜枚举。这些人以一带十,从而造成做计划生育工作的人员常常处于被动局面。
四是流动人口管理仍然很被动。要稳定低生育水平,流动人口既是难点,又是重点。其表现:一是未婚青年管理难。近年来,打工经济热俏城乡,80%的青年下学后便外出务工,在此期间,很可能组织了“家庭”,等他们回来时,已有一个甚至几个小孩了,加之这些流出人员流动性太强,居无定所,其户籍地无法对其进行有效管理;二是流动人口计划外生育处理难。由于流动人口活动区域广,调查取证和社会抚养费征收难度大。在本地找不到人,取不到证。到外地,又不知道其地址,办理案件必须二人以上,且成本太大,取证仍然难,往往是花了人力、物力、财力,可工作效果并不理想。 五是计生队伍建设仍然不健全。 计划生育工作涉及社会面广况且很复杂,没有一支强有力的工作队伍是不行的。当前计划生育工作者责任无限大,权力无限小,待遇却很低,明显不公平。同时,计划生育作为“一票否决”工作其奖励不多,处罚倒不少,乡(镇)级干部很少有人主动愿意做此工作。片面的处罚只能导致计生工作无人愿做,就是迫于组织压力做了,也只是越做越讨厌的态度,情绪低落,工作无创新。
合理建议与思考:
一、适当放宽生育政策,合理调配人口结构
放开二胎生育有利于保持社会稳定和人口自然增长秩序。笔者认为:我国人口老龄化逐渐增多,据《2008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报告》显示,截止2008年底,全国65岁以上人口10956万人,占全国总人口的8.3%,上年上升了0.2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15989万人,约点全国总人口的12%,比上年上升了0.4个百分点。因此,人口分布结构也应作适当调整,建议推行放开二胎生育计划,放宽独生子女家庭奖励政策,严惩多胎生育对象的政策出台。正如改革开放后,我国出现强奸案件就少了一样。如果二胎生育政策放开了,不一定所有育龄妇女都愿意生育二胎。从湖北省计生专网信息了解到今年应届高中毕业生中,全省农村独生女高考加分人数有11600多人,而她们的父母早已放弃了生育二孩指标,同时,其它各地类似情况大有人在,足以说明政策的放宽利大于弊。譬如:中国人民大学校长纪宝成2009年04月09日 在南方周末记者采访中谈到,放开二胎生育刻不容缓。纪校长说:(1)我个人一直认为,独生子女政策是迫不得已的政策,绝不是一个理想的政策。只要条件改变的话,我们就要尽量改变。(2)中国的教育工作者太伟大了,面对着古今中外从未遇到过的教育难题,把超过8000万的独生子女,从幼儿园培养到大学毕业,全世界找不到第二个,太了不起了。独子难教啊。我们为什么把下一代的成长搞得那么难? (3)有儿有女并不是一个落后的理想,而是一个比较合理的愿望,或者说是一个比较美好的愿望。(4)我们说刻不容缓,不是要马上放开,而是要现在就动手,刻不容缓地研究这个问题。研究还不能老研究,我们觉得两三年就要有行动,三五年就要迈出比较大的步伐。通过两三年,最多三五年,我认为就应当全面放开。
二、修改和完善国家法律迫在眉睫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已实施多年,永恚?侠鞔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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