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县区的省属企业实行统收统支的资金管理模式,资金实时上划,使依托这些企业生存的金融机构面临严重的资金危机,严重影响了县域经济的发展;四是县域经济发展环境、投资环境、信用环境落后,使部分经营业主抽走资金到外地投资。另外教育学费、股票、债券投资等也相当大程度上分流了储蓄资金,使资金供求矛盾加剧。
矛盾二:资金需求量大与资金供应渠道狭窄、萎缩的矛盾
近年来,县域地区经济发展迅速,对资金的需求量日益加大,但融资渠道却没什么变化,企业自有资金较少,同时缺少直接的市场融资渠道,债券、股票融资对县域企业来说遥不可及,金融信贷支持仍然是经济资金供应的主渠道,是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因素;离开金融的信贷支持,县域经济的发展便会因“缺血”而萎靡不振。但近几年来,受社会信用环境恶化、县域经济环境不景气、金融机构低效运行等诸多因素的制约,金融的资金供给主渠道作用逐渐弱化,信贷萎缩问题严重,信贷投入总量增长缓慢,无法满足县域经济发展的合理资金需求。
矛盾三:商业银行在县域地区经营阵地收缩、贷款权限上收与加大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矛盾
近年来,国家非常重视中小企业的发展,相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有市场、有效益、有信用中小企业信贷支持的指导意见》、《中小企业法》等,并对金融机构提出了相应地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可见金融业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已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但在县域地区,原本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主力军——国有商业银行却普遍收缩了在县域地区的经营阵地,机构撤并较多。再加之国有商业银行信贷经营策略普遍实行扁平化管理,纷纷采取经营管理权上收、实行严格的授权授信制度以及资金全国统一调度等措施,致使中小企业在农村信用社立足“三农”、中小银行发展乏力的情况下基本上是求贷无门,在县域地区出现了金融支持的“盲点。
矛盾四:银行信贷管理机制强化与政府、社会对企业贷款管理的软约束机制的矛盾
目前,各金融机构为防范信贷风险,全面强化了信贷管理机制,制定了一系列的防范措施,就贷款的发放和收回做了明确规定。如制定严格的贷款准人标准、贷款责任人终生责任追究制度等。在当前全球经济发展降温、贷款投向把握不准、资金安全无保障的情况下,信贷人员较多地表现出慎贷的心理。但与此形成强烈反差的是,政府和社会对企业贷款的使用和本息的归还却缺乏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管理职责不明确,奖惩措施未落实,《破产法》执行不严格,债权胜诉执行中政府干预执行难,往往是胜了官司输了钱,法律“白条”现象严重,金融机构为保全债权而采取的依法收代效果不佳。再加之贷款运用得好坏对企业管理人员的自身利益约束差等,不可避免地助长了企业贷款使用不按规定用途或拖欠本息不还的现象,使银行贷款风险防不胜防,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信贷管理人员的工作压力,也挫伤了银行投贷的积极性。
矛盾五:县域经济发展现状与商业银行信贷计划管理体制改革要求相矛盾
目前县域经济的现状是:农业基础薄弱,基本上还是以传统的种植为主,靠天吃饭依赖性重,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缓慢,没有形成龙头企业带基地、基地带农户这样高层次主导型的拳头企业和产品,未能形成规模农业经济。县域工业基础薄弱,企业生产规模小,设备落后,技术含量低,产品结构不合理,无市场竞争力,亏损严重,整体效益落后,多数企业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尤其是中小企业,生产经营随意性大,银行对企业贷款后管理难,债权没有保证,如此现状与银行为追求利润最大化,信贷资金向大城市、大企业、优势行业倾斜的信贷计划管理体制改革要求极不相适应,使县域贷款增量相对减少。从另一方面说,信贷资金向大城市、大企业、优势行业倾斜虽然对银行企业化经营是合理和必要的,但这种过度集中不仅使银行自身的潜在风险加大,还导致对县域信贷投放不足问题更加突出,加剧了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
矛盾六:企业贷款资信不足与贷款需求大的矛盾
在目前县域经济欠发达地区,信用活动外部环境不佳,企业贷款资信不足,符合贷款条件的企业少之又少,而又缺乏中小企业担保机构。由于风险补偿机制欠缺,银行很难找到符合条件的贷款项目和贷款企业,致使金融机构无法对其开展信贷业务。据调查,全县中小企业AA级以上的寥寥无几。即使是对部分符合条件的企业办理贷款,而中介机构门槛多,收费高,名目繁多的手续费增加了企业的支出,抬高了贷款的门槛,使企业难以承受,贷款意愿受挫,只好少贷或者不贷。
二、金融支持县域经济的对策与建议
县域经济发展资金供求矛盾如果得不到有效解决,势必对经济和金融产生不良影响,因此需要政府、金融和企业等部门通力合作才能标本兼治。各金融机构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着力研究和解决金融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按照“发展要有新思路,改革要有新突破,开放要有新局面,各项工作要有新举措”的要求,进一步深化和推进金融体制改革,开创金融工作新局面,积极支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1)人民银行要充分发挥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作用,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改进对县域经济发展的金融服务
一是要增加县域地区的信贷投入,促进信贷资金向这些地区倾斜。国家在制定经济发展政策和货币信贷政策时,应考虑到县域经济发展中的切实困难,不搞一刀切,对县域经济发展制定一些优惠政策,如增加政策性贷款投入、实行城区差别利率政策等,以扶植促进发展,实现经济的均衡发展。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对中小企业,特别对乡镇企业和下岗职工开办的小型企业、工商业户的信贷政策指导。督促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立足本职,加大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力度,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信贷服务的组织体系及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评级和授信制度。根据本地区的区域特点、产业政策,指导金融机构增加贷款投量,优化贷款增量。三是要督促金融机构加强贷款营销,建立贷款营销的激励约束机制。督促各金融机构要在完善贷款风险约束机制的基础上,积极研究制定贷款营销的激励机制,建立客户经理制,科学合理地制定信贷人员发放、回收贷款的综合考核办法。在加强贷款质量考核的同时,要加强对利润和资金周转速度等指标的考核。要制定对信贷人员的奖励办法,鼓励信贷人员在提高贷款质量的前提下,积极发展新客户,增加新贷款;对不良贷款的责任要客观公正地评价和认识,发挥金融业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资金主渠道作用。四是针对邮政储蓄大量分流农村资金的现状,建议人民银行可以以再贷款的形式把县域邮政储蓄的转存款按各县所需资金情况贷给各县(市)联社,由联社统一调度在本地区使用。或者适当撤销县及县以下邮政储蓄机构网点,减少农村资金外流。五是积极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发挥其农村金融主力军作用,促进“三农”发展。针对目前农村金融现状,为扩大和提高农村信用社的自身能力和对地方经济发展的作用,应对农村信用社由于体制、政策形成的历史包袱给予一定的政策核销,使其轻装上阵,并扩大农村信用社的利率改革试点范围,使其经营灵活,扩大来源,增加投入,给予其当前在县域环境下发展壮大的有利条件。六是争取股份制商业银行等其他金融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积极创办新型的“社区银行”,改变货币政策传导过分依赖国有银行的局面。
(2)各金融机构要多措并举,组织资金来源,有效缓解金融业资金紧张的困境
一是各金融部门自身要努力组织存款,加大清非工作力度,增加可用资金。二是积极协调上级金融部门,减少对下级行资金的集中上划,按照有效性和灵活性相结合原则,合理调整授权授信制度,适当下放基层金融机构的信贷决定权,既要强化“一级法人”经营体制,又要使基层金融机构能在授权前提下做出灵活反应,建立专门为县域中小企业贷款服务的机制。同时,针对县级银行资金被上级行大量抽走的问题,建议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信贷支持县域经济发展采取硬约束,明确规定县级商业银行全年新增存款中可上划的比例,对于超比例者要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使县级金融部门把吸收的资金真正投入到地方经济发展中。三是充分利用国家信贷支农的政策,积极申请人民银行支农再贷款,以实现银企“双赢”。四是规范引导民间借贷,使群众知晓民间借贷的危害性,从思想上自觉抵制民间借贷,明确指出高利率不受法律保护,消除借款方谋取高收益的动机。通过规范引导,使农民更加相信金融部门,增强储蓄自觉性,把“体外循环”的资金纳入到“体内循环”,以增加金融机构的资金来源。五是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引导和督促企业推广使用商业汇票,提高企业的思想认识,利用商业汇票的承兑、贴现的时间安排,减缓商业银行资金运用压力,解决县域经济发展资金紧张问题。这同时也要求加快金融创新,强化金融服务功能,加快县级以下金融电子化建设,改变结算方式落后的现状,提高结算效率。
(3)地方政府要下大力气整治县域经济发展软环境
一是下大力气整治社会信用环境,重塑社会信用基础。要从发展的战略角度去看待银企关系,改变以往在处理银企关系时单纯从地方企业和局部利益出发的做法,切实维护金融债权,提高区域金融安全与风险意识,增强金融机构信贷投放的信心,更好地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二是要规范企业改制行为,特别是在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过程中,警惕出现新一轮的企业逃废债行为。政府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范企业转制、重组、破产行为,对不能落实金融机构债务的企业改制不予审批,对已审批而未落实的要纠正。同时减少行政干预、司法干预,增强金融机构信贷活动的自主性和司法部门办案的独立性,公正执法,维护金融债权。三是改善中小企业的外部发展环境,完善信贷中介服务,建立运转有效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解决其贷款难问题。简化贷款抵押登记手续,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收费标准,清理“三乱”,杜绝向企业乱收费行为,对土地、厂房等不动产实行一次性评估收费,降低企业贷前支出,为县域中小企业的发展和金融机构增加信贷投放营造良好的外部条件。四是对能带动产业发展的龙头企业、科技含量高的新兴企业、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多的中小企业贷款,财政给予一定的贴息扶持,以帮助其发展壮大,培养后劲。
(4)县域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自身要规范化管理
中小企业要赢得金融部门的信贷支持,必须加强内部管理,健全财务制度,积极配合金融机构对企业经营的监督,便于金融机构对企业的经营状况及风险状况的考证。要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积极引进先进的管理经验,使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企业的发展要体现稳健的原则,注重信息的采集,防止盲目投资造成损失。同时要尽快健全中小企业信用系统。诚实守信是每个公民应具备的基本道德,更是经济发展中不可缺少的基本准则。企业要树立正确的信用观念,克服恶意逃废贷款这种饮鸩止渴的短期行为。
㈤搭建政、银、企信息共享平台
由地方政府、人民银行定期组织企业主管部门及重点企业和各金融机构参加的项目对接会,开辟银企协作的平台。通过推介、筛选,使好的项目尽快达成信贷意向,得到资金投入,尽快解决县域经济发展中信贷投入不足的梗塞,促进县域经济快速发展。
作者介绍:楚国良(1962---),男、湖南湘潭人,中共湘潭市委党校经济学讲师,主要从事邓小平理论,“三农”问题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