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郝玉福:新农村不应建设在农民的债务之上

     

    时下,各地建设新农村的工作轰轰烈烈,在城市建设中曾经频出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又现身于新农村建设中。一些地方把民房住宅建设做为推进新农村建设的主要目标,将资金和精力集中在那些能够“立竿见影”的民宅建设上,漠视农民自生能力;有的地方不体恤农民家庭经济情况,举债照搬城镇小区建设模式,搞大拆大建,建造和城镇一样的住宅小区,有的整村牵制建造农民住宅等等,使农民负债累累。

    甘肃平凉某县的王先生告诉笔者,去年和今年,他们老家实施新农村建设,仅他们乡所有辖村都是整村推进建设民宅。王先生告诉笔者民宅建设政府给补贴资金2万,其余的由农民自己筹备,仅仅建房子就花费了8万元,自己没钱从银行贷了4万元,这4万元贷款,王先生两口子在外打4年工才能还清,待还清贷款时,仅利息就2万多了,政府给的补贴还不够还利息。前几年打工挣的钱全花光了,有背负了4万元贷款,在他们乡像这样贷款建房子的,不仅仅是他们一家,几乎80%都是贷款建的房子。笔者问王先生能不能等有钱了再建,王先生无奈的告诉笔者,“不行!哪能等到有钱了在盖房子呢?都是统一盖的。房子是盖好了,还贷款却成了农民的沉重的经济负担。”

    农民的房子盖的再好,也好不过改良农田让农民增收,天不下雨,农田浇不了水,连庄稼都种不好,农民就是住着小洋楼,也总不能去喝西北风吧?农民的职业就是种田,而不是打工,若把打工定位农民的职业,农民何必住在农村守呢几亩土地呢?房子盖的再好,农田连农民自己的口粮都保障不了,环境再好的农村也等于是难民营,不仅仅是农民生活疾苦,还会影响到社会稳定,更谈不上和谐。

    新农村建设应在发展农业上做文章,通过改良农田让农民增收,只有农田才能让农民安心、乐意,才能让农民改变自己的住宅和自己的面貌。一方水土养活一方人,农民就是为养活自己的水土而留;当这方水土养活不了自己,让自己穷的粘在锅上了,有谁还会留在这里,就是有别墅也没有人会住了。

    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要求建设新农村。农业生产发展才是第一,也只有农业发展才能是农民生活富裕;才能提高农民自身素质;也只有农业发展农民才有钱盖好房子。然而,一些地方为了政绩、形象,不思农民现实经济状况,竟使农民举债建房,把自己脸上的金光建立在农民的负担之上,自己在耀功受赏时,却不知道农民在为几万贷款而夜不能寐,到处找活挣钱。

     

  • 责任编辑:华山
  • 发表评论
  • 评分: 1 2 3 4 5

        
  •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本站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直接或间接导致的)。
  • ·本站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