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豹:回乡杂感
(一)秸秆禁烧
这次回家,正赶上麦收时节,大型收割机以极快的速度三天之内完成了收割。田间地头挂满了各种宣传标语,都是关于秸秆禁烧的,大多是“发现一处火,罚款3000元,拘留15日”诸如此类的横幅。各村还在地头设立了秸秆禁烧指挥部,实际上除领导检查外平时空无一人。
初见此标语,感觉不错,终于下决心要禁烧秸秆了。之前多年都是因为收割机留的麦茬太长,耕作不便,村民大多都是将秸秆付之一炬,既省时省力,(村民自认为)还能给田里增加些草木灰。我们当然知道,烧秸秆,既破坏了土壤结构,又严重污染空气,而且存在安全隐患,应该尽量避免之。
可细观这些标语,竟然全是罚款拘留的,没有一个讲秸秆禁烧有何好处。看来基层政府还是习惯于用行政命令和暴力来解决问题。这样一味的堵怎能解决问题呢?还把基层干部还得够呛,每天晚上巡逻。那晚刮大风,正是烧秸秆的好日子,半夜还见村支书骑个摩托在地头转悠呢。
村民呢,是敢怒敢言而不敢为,一边骂着“当官的整治老百姓”,一边又不得不把秸秆拉回家,然后用旋耕机耕地。其实若是把秸秆焚烧,大部分地就可以直接播种,省了耕地钱(每亩35元)。村民一开始还抱着侥幸和观望心理,要是别人家烧秸秆不小心把自己的也烧了多好。基层政府可是深刻明白老百姓的心理,一方面继续严查,一方面要求村组干部自己带头拉秸秆、耕地。这招还真灵,很快,全村人都把秸秆拉回家,把地耕好、种好了。村民跟政府的博弈以政府的胜利而告终。
不过,这次还有点进步,不算是简单的官僚主义,拍脑袋决策,市里也考虑了农民的实际问题。市里文件规定,凡留麦茬高度超过10厘米的,农民可以拒付收割机农机手作业费。乍看,这规定好啊,这不就解决问题了吗?实则不然,今年的麦茬并不比往年留的短。因为,农民着急啊,下过一场雨,地里很湿,眼看着麦子要熟过了,天又要变了,你还要求留秸秆深度不超过10厘米,就没人愿意给割了。所以,那管那么多呢,赶紧割吧,粮食收到家里才重要啊。结果,村民跟农机手的博弈又失败了。
就是这样,今年的秸秆禁烧工作“很成功”,几乎没有敢顶着干的。可是,这真苦了农民了,大热天的还要到地里拉秸秆。我自己干了两天就烦了,秸秆很光滑,不好装车,这要是种的地多,可就麻烦大了。你看,农民既增加了体力劳动,又得额外花钱耕地,那谁愿意这么干啊?要不是政府的强行压制,早就一把火解决问题了。
秸秆禁烧,这项工作应该开展,可是决策者得真正站在农民的角度为农民出谋划策,解决实际问题,你真要能用一种简单而经济的方式利用秸秆,谁不愿意采用啊?事实上,已经有各种这样的技术,只是成本太高,推广缓慢,政府为何不把禁烧的重点放在改进和推广技术上,把有限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到宣传和引导方面?变堵为疏,才是治本之道啊。堵,只会增加老百姓的怨言,只会使本来就矛盾不断的干群关系雪上加霜。但愿,今年总结秸秆禁烧工作时,不要把公安和基层干部当成了功臣,并把依靠暴力的这些经验加以推广。要警惕啊,老百姓的忍耐力也是有限的。
回乡杂感(二)
议价规则
农村人做事有着自己的习惯,讨价还价能力都很高,因为农民的血汗钱来之不易,必须得花小钱办大事。有时候在集市上,他们会为了几毛钱争执半天。不当家不知柴米贵,穷日子就得精打细算。
可是,农村人在生意人面前还是小巫见大巫,自以为聪明,实则始终处于不利地位。讨价还价时,卖家若是对买家降价或打折,在农村那是留人情,买家沾沾自喜,还要记得人家的好。所以,精明的卖家就故意先把价提高,然后用让利空间做人情,交易完成之后,买者还以为捡了大便宜。
我家的一块地是11.6亩,今年耕地的行情是每亩35元,算下来就是近400元。但实际上,耕地农机手都是让农村自己报土地数量,所以 “精明”的农民都会瞒报,少则一两亩,多则三四亩。我家那块地11.6亩就报是10亩,最后是给农机手340元,平均每亩实际是30元。这是普遍规则。之后,村民都会满意地盘算着说今年耕地省了多少钱,还相互交流哪个农机手容易糊弄,留的人情多,来年还找他。
农机手都是常年干这个的,很专业,不用步量,用目测就能测个不相上下,可他们只是在心里测,有个约数,然后让村民自己报土地数量,要是不差太多就不说啥。他们当然知道村民会瞒报,可是就算你瞒报他还是能赚足的,所以就在表面上显出个高姿态,你把钱给了,还得欠他人情。最后大致等达成一个真实的行情价每亩30元。
农村这样讨价还价确实很累,无形中增加了交易成本,30就30,非要喊35实际达成30。这不怪农民,他们是市场交易中的弱者,各种信息严重不对称,他哪里知道农机手收多少钱就能保本赚钱,所以只能用各种方法降低交易价格,最大限度的维护自己利益。
这也是市场告诉我们的,不讲价就吃亏,老实人吃大亏。其实这是整个市场经济的弊端,消费者因为信息不对称,很难知道商品的真实成本是多少,商家也就利用这一优势,胡乱喊价,在卖衣服鞋子时最明显,每笔交易都成了敲诈欺骗,你越老实,越相信他人,就越吃亏。这就是制度和规则逼着你失去诚信,尔虞我诈。市场经济最需要诚信,可也是它在瓦解着人们之间的信任。
为满足需要而生产和交换与为了利润而生产和交换,有着质的不同。什么时候我们的生产才能只为满足需要而生产?让医院、学校、企业等都恢复它原有的功能,以人的尺度来衡量一切。
葬礼奇闻
这些年,农村有老人过世时,办葬礼相互攀比讲排场,“隆重举行”等,还请一些乐队之类的表演都已不算什么新鲜事,这还是农村少有的公共文化活动呢。后来听说有乐队在葬礼上唱“今天是个好日子”已深感愤慨,而这次回家又有新鲜事儿了,因为花钱可以请人哭丧了。
那是一个乐队,几个人,吹拉弹唱,倒也有些本事,所以经常被人请去在葬礼上表演。它的与众不同之处就是只要给钱,可以替人哭丧,儿子给钱,就哭爹,孙子给钱,就哭爷爷。明码要价,一百元几十分钟。一副伤心欲绝的样子,还念念有词,倒也真是难为他们了。亲人乐意给,人家乐意唱,村民乐意看,整个葬礼就成了一场别开生面的闹剧。呜呼哎哉,不知道老人地下有知会是何种感受?大概谁也不会乐意看到一个陌生人在自己灵前胡闹吧?
葬礼上你还能听到礼炮声,想要几响都可以,反正若是你想讲排场,风风光光办葬礼,那葬礼可能比婚礼还贵呢,怪不得有人感慨,现在啊,人死都死不起。
我们县推行火葬有些年头了,可是农村现在土葬还很普遍,只要给村委会交两千块钱,就可以放心的土葬,上边绝对不会查。更有甚者,上边查也只管把人烧了就行,才不管回去后是怎么埋的。很多人家,把人烧完后,再用个大棺材装着埋了,然后起个大坟。这样火葬还有何意义?火葬不就是为了节约耕地吗?这不纯粹是浪费社会资源、增加百姓负担吗?况且还增加了空气污染。推行火葬完全成了少数人牟取暴利的工具了,早已失去其原本意义。
人死,原本是一件令人伤悲之事,葬礼,原本是一场庄严肃穆的仪式,可是现在农村的葬礼到处充斥着欢歌笑语,乌烟瘴气,令人心酸。农村有一句俗语,“活着不孝,死了胡闹”,现在农村是不孝的人越来越多,胡闹的人数不胜数。
移风易俗绝非一朝之事,可是仅仅三十年,农村的文化和风俗已乱象丛生,必须引起重视,并努力引导。农村人多是盲目跟风,通过典型个例和宣传树立朴素文明之风也不是难事,诚不为也非不能也。
回想杂感(五)
为管理?为创收?
这次回家,有两次胆战心惊的经历,都是被交警追。其实我向来是遵守交通规则的,红灯停,绿灯行,只因为我家的摩托车没有牌照,现在连上街赶集都提心吊胆,这不,我都追了两次。
为什么不办牌照呢?原因很简单,就是太贵了,需要交好几百元,所以农村大多数人都没有办牌照。都知道应该办牌照,但都有抱着侥幸心理,能躲就躲。有时被警察逮到,就交一点罚款,每次200元左右。那些交警执法极不规范,有时连罚款单都没有,甚至不穿制服。大多数村民并不要罚单,如果开罚单交300元,不开罚单交200元,你会如何选择呢?
行政处罚法也规定了处罚的程序,要求罚缴分离,超过50元的就应该到指定银行去交。当然,它也规定当场不收缴事后无法收缴的可以当场收缴,这就为执法人员开了大口子,滋生不少腐败。这条必须严格细化。
摩托车办理牌照,理所应当,但为什么费用如此昂贵呢?办牌照不就为了管理方便吗?一张牌照的成本能有多少呢?办牌照怎么就成了某些部门创收的工具了?试想,如果办一个牌照只需几十元,谁不愿意办啊?谁愿意这样提心吊胆?
还有,按照规定,摩托车也要办理驾驶证,我也没有。其实,在农村,摩托车是重要交通工具,简单易学,大多数年轻人都会骑,谁又会去办理驾驶证呢?办驾驶证是为了安全考虑,可是现在没见办了驾驶证就比没办安全啊?因为办证只为了办证,交钱就可以,根本起不到本来应有的作用,不过白白增加人们的负担而已。
这些机构和人员是在为人民服务吗?公共管理职能异化成了他们的创收工具,说实话,执法部门的胡乱执法已经成为现在农民的主要负担之一。管理即服务,一切违背其服务目的的机构都应该好好反省,最好撤销。
回想杂感(六)
“4+2”工作法
“4+2”工作法是河南省邓州市农村基层自治的创举,得到了河南省乃至中央的肯定,正在河南全省大力推广。“4”是指村党支部大会提议,村两委会商议,村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大会决议;“2”是指决策结果公开,执行结果公开。
关于“4+2”工作法的宣传画各村都有,但有几人会去认真看一下呢?看完后又有几人会把它当回事儿呢?村民们早已习惯了村上的事儿干部说了算,似乎跟自己没关系或者自己操心也没用。人们常说,经是好经,歪嘴的和尚把经念歪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根本不相信基层的干部能把中央的政策落实到位(事实也基本如此)。只要不跟自己的利益直接相关,什么事都无所谓,人们对公共事务的冷漠已成为习惯。
这种制度惯性将很难打破,市场经济下,人们都把金钱作为衡量一切的标准,都千方百计地挣钱,并急于摆脱村庄共同体,迁往城市,对公共事务漠不关心。大多数村民没有参与公共事务地热情和动力(到底从何而来?很值得研究),再好的制度也只能停留在墙上、纸上,没有人当回事儿。村民不会关心,忙着挣钱;干部不会关心,他们已习惯了支书或村长拍班子。
一个固化的制度有着极其强大地惯性,必须从内外两方面着手去打破。首先政府的决心很重要。其实,只要政府真的下定决心做事,很少有做不成的,像公安部的五条禁令,整治酒后驾车,只不过大部分时候,政府只希望农村稳定就好,这种稳定不过是把矛盾往后推,不是根本之道。政府自上而下的宣传固不可少,但要增强有效性,生动性,不能只利用行政系统宣传到村,要通过广播电视深入到户,尝试利用文艺活动等宣传方式。同时,还要自下而上挖掘潜在的公共事务热心者,尤其是老党员老同志,给他们参与公共事物的平台。在四级会议之外,还应该建立各种协会组织,提高村民的组织化程度,防止干部胡作非为。对于个别的村庄恶霸,必须严惩,给村民参与公共事务畅所欲言免除后顾之忧。
一个好的制度真正发挥实效,还需要很长时间,需要扎实的推进,而不是简单的宣传。相信很多村干部并不准备认真执行,更多的只是应付。基层问题积重难返,还需要做大量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