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基督教组织对村庄治理的参与

        基督教以民间组织为形态锲入乡村治理机制之中,成为治理格局中的一员,但与其他治理主体相比,对乡村治理的参与有着自身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以组织自我发展逻辑为基础的对治理对象的选择性参与和侧重性关切。

    1、 政治参与

        政治参与是指对村庄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等环节的介入和影响。按照吴毅的说法[1],尽管学界对“草根民主”的炒作异常热闹,但 “无政治”却是村庄中一种更为常态化的特征。在“生活即政治”的逻辑支配下,村民对诸如“民主”、“选举”这些现代性构成,可能是隔膜的。事实上,一方面是原子化个体小农的生产与生活方式导致了村庄政治的虚空,另一方面则在于乡村两级利用非制度化的规则消解了国家制度对村民权力的救济,大大压缩了村民政治参与的空间。作为一个普通的村庄,S村无疑具有中国乡村政治的一般性特征,但是它同时自身特殊的政治实践过程,从治理的角度讲,基督教组织在其中是否有影响,发挥了何种影响?这是值得关注的。

        按照上级的要求,S村的村委会选举是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按时完成的,但村民不认可这种选举的公正性,由于政治参与的效能感低,权利意识的淡薄,村民甚至将这种走过场的仪式当作一种政治文化全盘接受,见怪不怪,更由于S村特殊的小亲族权力格局,小亲族之间无法形成竞争,所以没有谁为选举的事情较真或者对其中出现的各种不公进行抗争,表现出来的是对选举的集体冷漠。

    村民Q:现在的村委会主任来自合并前的另一个村庄,是村支书提议的,但实际上一点权力也没有。村民选举是有的,但整个过程就是一场闹剧。选举前没有经过像样的动员,选举当天倒是拉起了横幅,插上了彩旗。但老百姓不想参加,谁有功夫去呢。村支书就在喇叭里喊,参加选举每人发一袋洗衣粉,结果来了一些村民,我也去了。按照程序开会,有人宣读选举办法,有人介绍候选人,但有的选民还没有填好选票,会议就结束了,后来乱糟糟的,好多人领完洗衣粉就走了,没有当场公布选举结果。老百姓对这事不感兴趣,就像一切都没有发生过。

        根据问卷调查153个教徒中,关心村委会主任选举的有42人,占27.4%,而同时对非教徒的抽样调查显示,有34.7%的人关心村委会选举。可见,教徒对于选举的热情小于普通的村民。基督徒对村庄选举和竞选到底是什么态度? L长老接受了笔者的访谈,回答了一些具体的问题。

    问:你们鼓励教徒参加村里的政治活动吗?

    答:我们都是信教的,是个信仰的团体,我们对村里政治上的这些事不感兴趣。谈不上鼓励还是不鼓励参加。但上次村里选举,没有人参加,村支书很着急,结果找到我,要我动员信徒参加,支书交代的事情我不能不办,我就通知各个“头羊”,让他们找信徒去参加选举。结果现场参加选举的好多都是我们信徒,我们的人基本上都到了。支书也很高兴,觉得还是我们号召力强。

    问:在选举和政治生活中基督教组织有没有一个明确意向,选谁,不选谁,或者支持什么政策,反对什么政策?

    答:没有。我们没有要求他们选谁,不选谁,对这个不感兴趣。教徒都是比较顺从的,上面暗示要选谁,他们就选谁。在村庄的许多事情上,教徒也没有什么一致的意见。

    问:有没有基督徒去竞选村委会干部?

    答:没有。信主的人对这个都不感兴趣。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这些干部们平时都要吃吃喝喝的,要跟各种各样的人打交道。你要是当了村干部不这样干还不行,不这样就干不下去。我们这些信徒都是有信仰的,做这些事会和他们的信仰发生冲突,会很难受。所以,不是我们不让他们参加竞选,而是他们自己本身就不愿意当什么村干部。[2]

        从基督徒对政治态度来看,S村基督徒对民主选举是一种被动参与。从访谈中笔者获知,S村封闭式的政治运作过程使得村民无法有效的进行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普通村民尚且如此,缺乏政治热情的基督徒更无法在这两个环节发挥作用。村里偶尔开一次村民理事会,有“两委”成员、党员代表、组长参加,但教堂负责人从来没有参加过。有意思的是,由于自身组织的低效涣散,动员能力的下降,基层管理者曾经利用基督教的组织系统来实现管理的目标。

    受访者M(镇党委副书记):前两年我们镇里农民焚烧秸秆现象很普遍,造成的大气污染很严重。县里要求各个乡镇“禁烧”,让我们落实。这个事情其实很难办,我们精力有限,人手也有限,这么多农民,分散在自己的田头,管都管不过来。所以,只能宣传和动员农民不烧。开始的时候,我们找到学校,给每个小学生和中学生讲环境保护的道理,并且发宣传禁烧的材料,让他们回去说服家里人。结果效果不好,小孩子说话大人不听。后来,我们把镇子里的几个基督教堂点组长叫来,让他们发动信徒宣传“禁烧”,效果很好。还是人家的组织性和动员能力强,长老们说不烧,他们真的很听话,就不烧了,还动员左邻右舍不烧。

    L长老:他们(镇村干部)有什么事情找到我们,我们尽量帮他们的忙。前些年收缴农业税困难,我告诉信徒缴税是他们应尽的义务,他们就都带头缴了。现在,每次周末在教堂做礼拜的时候,我都要给他们交代一些任务,许多不是镇里跟我说的,而是我看到了,就主动给他们说,这是应该做的。比如,上次县里动员农民把高压线网附近的树伐掉。我就要求他们回去主动做好,不要给政府添麻烦。

        可以看出,基层权力部门与基督教组织在一些社会事务的管理上进行着良性互动。由于自身组织能力和动员能力的局限性,基层权力部门有时会借用基督教的力量进行管理和增强管理的效果。而对于基督教组织来说,一方面公益性的管理目标和基督教的信仰耦合,属于讲道者对信徒进行“讲用结合”的题中应有之义;另一方面,堂点方也希望通过这种合作关系为自身的发展创造更好的外部环境。因此,可以说,基督教组织以自身发展的逻辑介入了政治参与中管理的环节。

    2、公共物品的供给[3]

         由于农业税的取消,国家自上而下型公共物品输入的有限性和低效性,农民对农村公共物品的强烈渴望与农村公共物品供给不足之间的矛盾影响着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业生产的增长和农村社会的稳定,成为制约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障碍之一。S村同样受到公共物品供给不足的困扰。需求所形成的巨大“黑洞”给各个治理主体的参与提供了“推力”。基督教组织根据自身的经济状况,有选择性的进行了供给。

        教徒参与村庄公共物品的供给最主要的体现在筑路修路上。2001年,动员教徒捐款8000元,修建了从村庄大路直通教堂门口的道路,修路虽然跟堂点自身的建设有关,但还是方便了道路两边的许多村民。2004年,当时的村支书找到教堂,要他们修一条一公里长的与外村相连的道路,以此支持村庄的公益事业,并说修好之后由堂点来冠名,并且树碑留念。但是,当路修好之后,村支书已经不干了,所以当初的承诺落了空,这件事情,堂点的人颇有啧言。基督教组织之所以能够在修路上发挥一定的作用,很大程度上来自于他们提供公共物品的成本低廉、效率高,与乡村基层组织在供给过程中的雁过拔毛形成鲜明对比。

    受访者Y(堂点组员):我们修路的时候,预算做得清清楚楚,每个环节都尽量的能省就省。因为这些钱都是教徒辛辛苦苦捐献的。而且,我们还有一个很大的优势,筑路的时候,是教徒一起参加,有时雇用一两个人做指导,但主要都是我们的人自己来修。当时,我只是通知一下,结果他们带着铁锨呼啦啦都来了,大家干得都很卖力,都是妇女啊,那些石头什么的都是自己一点点抱过来的。场面很壮观,多少年也看不到的,就像当年大跃进时的集体劳动一样。现在,你让其他农民这么干,他们是不会干的,他们首先会向你要钱,干活还是懒洋洋的,只有我们信主的人才会真心实意的干活。不但是筑路,平时的维护大家也是很自觉的。组长的老父亲还在世的时候,整天拿着铁锨在路上转悠,发现哪有个坑,立刻就把它填平。这种好人好事可多了。

        S村的信徒还有一个固定的活动就是由组长带领着到村里的敬老院给老人服务,这些老人绝大多数都不是信徒,但信徒们还是尽责的给他们提供理发、修剪指甲、洗澡、洗衣、整理床铺、打扫卫生等服务。按照组长的说法,就是要像对待自己的老子一样对待这些老人,在组长看来,这种行动是对“博爱”教义的最好诠释。此外,逢年过节,堂点也会给村里的五保户送去慰问品。在给予非教徒慰问和服务的同时,堂点把更多的精力放在了关心信徒中的老弱病残和鳏寡孤独者。让这些弱势群体感受到来自“组织”的温暖,以此提高堂点的社会福利性质。此外,L长老坚持在村口的公路边放置饮水机、打气筒和修车工具,免费给路人服务,尽管因无人看管,这些东西经常被盗,但堂点还是把这个便民服务点坚持了下来。

        基督教组织参与村庄公共物品的供给有着多重原因:有些工程是利己利人,比如修建通向教堂的村内道路;有些时候是为了创造良好的村庄舆论环境,提升基督教组织在乡村中的形象;回应村干部的要求也有与村“两委”搞好关系的考量;还有一个重要的动机即通过给内部的人提供保障增加基督教组织的吸引力。当然,由于本身的财力所制,基督教组织参与村庄内部公共产品的供给是有限的。尤其是面对村干部推卸责任的行为,堂点也有意见,一个组员向笔者抱怨,村里让他们做这个,做那个,哪有这么多钱,都是些弱势的信徒,根本无法承担多少任务。

    3、文化生活的构建

        许多学者强调文化建设在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性,因为中国农民在当下现代化的进程中大多过着“温饱有余而富裕不足的生活”。受限于在整体产业链条中的结构性位置,在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农民的增收也不可能有大幅度的增长,在这种情况下,加强农村文化建设,“让农民有一个公共的、有品位的、适合他们需要的交流场所,让农民有可以表达自己人生意义的合适方式,让大众型的各种文化活动进入到农民生活之中”,[4]就成为提高农民福利一个重要突破点。在各地轰轰烈烈开展新农村建设的背景下,S村的集体文化生活处于凋敝的状态。据村民介绍,由于原先的村部、小学和所有闲置的土地都“卖了”,现如今,S村“两委”办公的场所都没有,当然更不会有在许多地方新生的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前几年,县文体局送了一对篮球架,结果没有场地,只能摆放在村支书家的屋后。缺乏公共场所,人群就聚合不起来,集体的文化生活就无从谈起。偶尔谁家有喜事放一场电影是村民仅有的集体娱乐,绝大多数时间,村民都是缩在自己的家里看电视或打麻将。

        在这种集体文化生活极端匮乏的情况下,S村的基督教组织在一定程度上构建了一种新型的文化生活方式。教徒们聚集在一起诵读圣经唱赞美诗,尽管是对自身信仰的强化,但又何尝不是一种文化娱乐活动。笔者在调查时恰逢教堂内唱赞美诗的场景,只见教堂内灯光明亮,台上有风琴伴奏,台下第一排是穿着华美丽服的唱诗班成员,她们都是年轻漂亮的姑娘,这种气势颇具有演出效果。在唱诗班的后面,则是形形色色,衣着杂乱的信徒村民们。在唱诗班优美动听的旋律和嗓音的指引下,那些农民们跟着齐声附合。歌曲的旋律多取材于流行音乐,而歌词则多是对基督的赞美,也有“佑我中华”之类的内容。除了每星期一次的礼拜,在村里的联络点还有交流会和见证会,在这些场合,大家互相交流读经心得,说出自己身上发生的神迹并唱圣歌。这一切对于那些缺乏集体文化生活的农民来说是非常有吸引力的,不但慰藉了他们的灵魂,更是丰富了他们的精神生活,许多人从中感到快乐,充实。L长老在加强堂点文化建设方面花费了许多精力,几年前,她拜师学会了风琴,为了节省开支,她亲自手把手的教会了十余个“头羊”弹风琴。在笔者对“头羊”的访谈中,发现她们对自己能够识谱弹琴感到很自豪。事实上,如果没有教会的力量,这些普通的农家女,这些平时围着桌台转,摆弄着农田的手,怎么会弹出优美动听的旋律?此外,堂点本身就是公共活动的场所,塑造着一种社会公共空间,在礼拜开始前后,可以看到老年教徒们互相问候,传递着各种消息。贺雪峰认为许多农村老年人活动中心作为“公共空间不仅创造了老年人的愉快心情,而且创造了人与人的认同,创造了人对村社的认同,创造了人的精神生活,创造了社会联系”。[5]而在没有老年人活动中心的S村,堂点发挥了与其他地方老年人活动中心类似的功能。基督教组织以新颖的文化形式吸引村民们入教,但客观上却实现了构建农村文化生活的效果。在没有其他组织和文化形式进行竞争的情况下,这种作用愈发明显。

    4、新风尚和村庄秩序的生成

        一般说来,村庄秩序包括社会治安的维护、纠纷的调解、村民对法律规定的履行,村庄舆论的影响等变量。在行政嵌入乏力的情况下,当前村庄秩序的生成往往依赖于村庄内生,这是一个缓慢的整合过程。在S村,以L支书为首的村“两委”通过上级赋权和内部小亲族的支持,形成了一种“刚性”的秩序,而村内的基督教组织则以基督教的教义为基础,以道德教化为核心,着力于对教徒实际生活的切入,塑造着一种有机的秩序。

        在S村的堂点,笔者发现L长老通过领袖般的魅力和魄力,通过发起一种“新生活运动”,改变着村庄旧有的风貌,通过将道德化的力量辐射到每一个信徒家庭,从而在村庄人际中注入新的内容。通过几天的调查,笔者发现L长老是一个极具个人魅力的人,在她周围聚集着一大批虔敬的信徒,这些人不但崇敬着上帝,并且以同样的狂热尊崇着L长老。L长老的魅力不但表现在她的工作能力,而且在处理教徒家庭内部纠纷上似乎技巧高超,信徒家里再大的矛盾,她到了现场进行深入浅出的说教,只需三言两语,就能化解风波,让各方口服心服,按照我党的语言描述就是善于做细致的群众工作。还有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L长老特别爱整洁,把干净利落的作风运用到了各个方面,使得整个教会清新亮丽。不但发动义工,将教堂的里里外外打扫、清洗的干干净净,而且,亲自定期检查教徒的家里卫生状况。不但要求教徒定期清洗、梳理头发,修剪指甲,而且对头羊们进行了彻底的形象包装。笔者注意到她周围的“头羊”们穿着统一的衣服,甚至鞋子都是一样,后来得知这是她们自己付钱,由L长老统一买的。长老希望她们以健康、整洁、美丽、大方的姿态展现在村民们面前。这些已经过了青春少女期,平日里丝毫不注意自身形象,衣着不整,邋里邋遢的中年女人,这些平日里与邻里纠纷不断,流长飞短,在家里把吵架砸锅摔碗当作家常便饭的农妇们,在刘长老的调教下,魔幻般的变成了另外一种人,她们看上去慈眉善目,始终挂着谦和的微笑,因邻里和睦,家庭和谐,看上要比实际年龄小好多。干净整洁的衣着在农村更是一个亮丽的形象标志。按照长老的说法,就是要倡导这么一种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和紧跟潮流的形象,以此增加吸引力。这种类似于电影《修女也疯狂》中的改革,吸引了许多年轻人的加入,极大的改善了教友的年龄结构。一边是教义的宣讲,一边是走进生活,这种讲用结合的方式在传输教徒新风尚的同时,通过教徒们对亲邻好友的影响,一波一波的推导出去,形塑着村庄新的秩序。此外,这种基于共同的信仰而形成的新型的人际关系网络,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村庄的社会关联,它以重建信任为基础,在教徒群体内部,乃至在更大范围内提供公共物品,促使农民之间的合作,[6]形成了一种道德和舆论氛围。

    5、价值的生产

        改革开放,尤其是1990年代之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因素在农村地区的强力渗透,使得国家力量逐步从农民的私人领域退出,国家对农民进行价值观输入的力量也在消减。伴随着计划经济时代传统的社会主义价值观的式微,中国传统价值观在一定程度上的断裂,农民出现了主体价值观的紊乱和虚空。市场经济通过广告和时尚调动起了农民的高消费欲望,却不能给他们提供满足的手段,与此同时,市场化竞争日趋激烈,各种个人、家庭风险暗潮汹涌这一切使得农民比以往任何时候都需要给自己的生活寻找价值的支点。农民需要为自己的生活找到目标,需要在自己的生活中建立人生的价值,需要一种超越物质主义的终极关怀。而基督教能够给信仰缺失的农民提供一整套系统的价值规范,如詹姆士·里德所说,“基督教的信仰相信,存在着这样一个贯穿一切的总的目的;并相信我们每个人都可以在这个总的目的中找到我们自己的归宿。”[7]这种新的价值体系的植入让信徒们摆脱空虚无聊,过上一种体面而尊严的生活。因而在农村能够得到迅速的传播。

        S村的村民在现代化的背景下同样需要重建农村生活方式,而价值体系的重构,提高自身的主体地位和意义感,就成为村民的本能需求。在其他价值系统输入乏力的情况下,基督教的人生观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这个空白。根据笔者的观察和访谈,信教的村民未必对这种“洋教”有多么精深的了解。但简单的教义宣讲和解读就能够在这些文化程度不高的人心里搭建起一种价值体系,籍此,他们感到自己的生活充实、快乐。那种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和精神状态洋溢在脸上,使人能够很容易的感受到。


    四、结论与讨论

        随着全球化的到来,人类的政治生活正在发生重大的变迁,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变化即人类的政治过程的重心正在从统治(government)走向治理(governance)。在詹姆斯·罗西瑙[8]看来,与统治不同,治理指的是一种由共同的目标支持的活动,这些管理活动的主体未必是政府,也无须依靠国家的强制力量来实现。换句话说,与政府统治相比,治理的内涵更加丰富。它既包括政府机制,同时也包括非正式的、非政府的机制。中国乡村政治的发展,无法摆脱这种全球性的趋势,具体到村庄内部,这种治理可以理解为除了村两委这种正式权威之外,村庄中其他的权力主体、权威力量、组织和群体对村庄公共事务的参与和影响。由于社会结构的整体性变迁,公民权利意识和民主意识的觉醒,政治系统由封闭走向开放作为现代化、全球化的一个副产品已不可避免。并且,对于基层政府来说,在对村两委进行赋权,保证权力集中的同时,也希望通过其他治理主体的出现,建立乡村社会权力平衡体系,对村庄正式权威形成一定的制衡,从而避免其权力绝对化对村民造成伤害。此外,由于社会转型期,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效率低下,供给不足,国家也希望在正式供给渠道之外,引进市场和民间组织的力量,形成一种多元化,复合式的公共产品供给机制,以此提高村民的整体福利。在这种背景下,尽管“治理”在大多数村庄的政治生活中表现的不是很明显,但作为一种政治生态演进方向,具有不可逆转性,并且表现出了不断增量的趋势。由于在乡村的广泛传播,与村民生活的日益密切,基督教组织不但形塑着村庄中的社会结构,而且作为一种趋势,越来越多地锲入村庄的治理机制中。

        然而,基督教组织参与乡村治理,有着自身的行动逻辑,它采取选择性参与的方式,明确参与领域和限度,并且在很大程度上将之纳入自身发展策略的范畴。因为影响基督教组织发展的最大因素是政府,所以,基督教组织除了服从官方的管理和安排,协助其做好相关治理工作之外,还实行“政教分离”的原则,与现实的政治保持一定的距离。信徒可以依据村民的身份行使形式上的政治权利,但是教会方竭力淡化其对世俗政治的关切,避免成员以信徒的身份或组织化的形态,即以一种政治力量的形式介入政治生活。这种策略非常关键,它把握准了政府对基督教组织这个异己社会力量的关注和敏感所在,小心翼翼的不去触动现有的政治权力格局,因而拓展了基督教组织合法生存的空间。此外,由于基督教组织的公共身份是通过组织在地方的实际行动获得,它们总是根据自身的状况力所能及地提供乡村亟需的公共物品,以此创造良好的村庄舆论环境,排除作为一种异质进入传统乡村系统的阻力;通过给内部信徒提供帮扶、慰问和一定的生活保障,增强组织内部的认同感、团结和内聚力。然而,由于信徒大多都属于弱势群体,所以靠信徒奉献运行的基督教组织在财力上有一定限度,这也影响着它们在村庄治理中功能的发挥。

        不可置疑,基督教组织在村庄治理中发挥了一定的正功能。比如,利用其组织优势、影响力和号召力,协助基层政府处理一些公共事务;提供一定的公共物品,在一定程度上提升村民的整体福利水平;文化建设满足了村民对公共集体文化的渴望与需求;在国家权力部分退出乡村,乡村秩序混乱的情况下,通过在村庄道德体系和人际关系中注入新的内容,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塑造了村庄的秩序;通过价值的生产,重新建立了一部分村民的价值体系和意义系统,从而增强了其生命的主体感受。然而,这一切变化在乡村公共生活图景里是一个此消彼长的过程,基督教因素的增长意味着其他因素的消退。从权力的文化网络[9]的视角来看,基层政府借助基督教组织的力量来进行动员和管理,尽管完成了目标任务,但这样的一个政治过程却意味着权威的逆向转移——政府的权威进一步丧失,而基督教组织的影响力因此而不断提升。中国共产党长抓不懈的乡村政权建设实质上就是基层政权的合法性建设,而权威力量的转移,会进一步降低民众对村庄正式权力的认同感,这种情况与一些村庄出现的“恶人治村”趋势一道消解着基层政府的合法性基础。此外,尽管基督教组织提供了一种文化载体,但是这种文化与新农村建设中所倡导的社会主义新文化还有一定的差异,影响着国家意志通过既有的文化渠道对底层村民发生作用;同样,新秩序的生成同时也意味着离心力的增大;新价值体系的建立使得社会主导价值观进一步边缘化。总体来看,国家政权的类权威主义性质要求加强自上而下的国家政权建设,增强国家权力的统合能力,要求正式权力在乡村生活中的主导性,主流价值观在民众信仰中的统摄力,而基督教组织带来的上述变化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国家对基层社会的整合。如此一来,基督教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行动似乎成了一个悖论。

        那么,放眼未来,基督教组织和乡村治理的关系会有什么样的走向和趋势?显然,这在很大程度上将取决于政府与基督教组织的关系,而政府与基督教组织的关系则在政府的动态管理和基督教自身的发展逻辑、策略中不断建构,是一个双方不断冲突、试探、磨合、调整的永无休止的过程。从政府方面来看,虽然基督教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行动似乎成了一个悖论,但这个悖论只是形式上和逻辑上的,政府的政策目标就是对悖论双方的各个要素施加影响,在细微处调节影响的尺度,在确定基础原则的前提下实施一种动态化的,可量化的管理:首先是对基督教组织做政治上的“无害化”处理。通过各级宗教管理部门和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基督教协会加强对基层堂点和聚会点的管理,使基督教组织的发展与国家体制和国家宏观的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并增强信徒的政治认同。对游离于“三自”之外的家庭教会依据《宗教事务条例》进行控制。其次,对基督教组织在文化建设和乡村秩序生成中的行为,政府采取了容许的态度,并通过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等政策与之展开竞争。再次,虽然中国在社会、经济和政治等领域都经历了不同程度的转型,但“政党国家仍试图通过倡导全民式地展开的伦理行为来规范公共道德秩序”[10]在这种自我角色定位的前提下,它必然会将宗教归口于国家上层建筑之域,视之为一种异质性、竞争性的意识形态,因此会通过一定的管理,减少其意识形态的扩散。家庭教会的暗潮汹涌作为一个变量也在影响着政府对“三自”教会的政策和管理办法。此外,家庭教会的出现,实际上是出现了一个宗教市场,在这个市场上,两种不同的基督教组织通过自我展示以及各种产品和服务的供给来争夺乡村中的信徒。因此,站在政府的角度,必须给予“三自”教会积极的支持才能避免其在广袤的乡村阵地的争夺中处于劣势。[11]从基督教组织这方面来看,它们在乡村治理中的行动取决于自身发展的逻辑,即通过与政治保持距离,对官方的顺从和具体事务中的协作,通过选择性的参与治理,扩大影响,发展组织。综合这两种行动逻辑和互动模式,可以断定,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农村的基督教组织将继续保持对政治权力的消极态度,但随着自身发展壮大,对村庄治理中的公共产品供给,文化建设,秩序生成和价值生产将会发挥更大的作用。至于基督教组织对基层民主政治的影响,则取决于中国宏观政治体制的根本性改革。


    --------------------------------------------------------------------------------

    [1] 吴毅:《记述村庄的政治》,湖北长江出版集团,2007年,第25页。

    [2] 县宗教事务局的负责人告诉笔者,基督徒参与基层管理的人很少,根据他掌握的情况,在全县范围内当村委会副主任的有1人,当村民小组长的有5人。显然这个数字有些保守,因为在调查中,一个村支书向我暗示,他是信主的;另有一个村支书告诉我他家里的其他人都信主。尽管如此,可以认定,基督徒对进入村“两委”是持消极态度的。

    [3] 从广义来讲农村的公共物品包含在农业、农村和农民生产生活中共同需要的,在农村地域内具有一定的非排他性、非竞争性的社会产品和服务。这样一来,包括村民的民主自治、村庄的秩序都在涵盖在此范围之内。而笔者在这里所说的公共物品,是具体而非抽象的物品和服务。

    [4] 贺雪峰:《乡村的前途》,山东人民出版社 2007年版,第115—116页。

    [5] 贺雪峰:《新农村建设要强调村社本位》http://www.snzg.cn/article/show.php?itemid-286/page-1.html

    [6] 笔者在调查中发现由中国信用合作社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推出的小额贷款业务“五户联保”,在S村的有数个以信徒之间信任为基础合作。

    [7] 詹姆士·里德:《基督的人生观》,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8年版,第6页。

    [8] 罗西瑙:《没有政府统治的治理》,剑桥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5页等。

    [9] 杜赞奇认为,权力的文化网络是乡村社会中使权威合法化的见证者,正因为如此,它也成为乡村社会中各种势力激烈角逐的大舞台——争取使网络中的舆论导向和权威为某一特殊的需要和利益服务。参见杜赞奇:《文化、权力与国家》,江苏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16页。

    [10] 刘小枫:《现代性社会理论绪论》,上海三联书店,1998年版,第517页。

    [11]县宗教事务管理局官员告诉笔者,他们非常重视对堂点组长的培养,并非是选择听话的人,更要看这个人能否与信徒“拢在一起”,即是否有组织能力、人格魅力、影响力,只有这样的人才能够把堂点建设好。而我在调查中也发现,堂点建设好的村庄,家庭教会和邪教就很少。

  • 责任编辑:chenjing
  • 相关文章
  • 发表评论
  • 评分: 1 2 3 4 5

        
  •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本站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直接或间接导致的)。
  • ·本站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