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何念民:财政支持下农业贷款政策的探索

    促进北京山区农村发展的关键措施

     

      农业贷款的意义

           2004年时任平谷区委书记秦刚同志根据他对北京市休闲旅游市场的分析和预测,大胆用平谷区财政为玻璃台村担保,从银行贷款1032万元用于深山区农民住房建设。其中8户贷款19万,59户贷款14万多。到2005年底玻璃台村67栋小楼盖起来了,第二年就有大量城市人来此吃饭住宿,使玻璃台村的农民获得许多旅游收入。到2009年底,玻璃台村的农民人均收入达到2.6万元,开展山区旅游仅4年玻璃台村各户都还清银行贷款没有一户欠款,提前4年还清全部贷款。

           秦刚书记的做法可以说体现了党对农村发展的支持和领导,用区政府财政为农民贷款做担保,解决了农民发展经济贷款难的问题,解决了山区农民发展山区旅游业的本钱和生产资本问题,在山区经济发展中发挥了关键性的作用。玻璃台村的近邻史家台、张家台,甚至镇罗营镇的几个村因为无法解决发展旅游业需要的生产资本问题,旅游业至今发展不起来,经济收入比玻璃台村的农民相差一倍多甚至两倍!

           随着山区旅游业的发展,玻璃台村的传统农产品也身价倍增。2005年以前全村以果品为主的农产品年收入22万元左右,到2008年和2009年全村果品总收入达到100万元左右。玻璃台村的果品是北京市山区最普通的产品,如柿子、红果、红绡梨、苹果等,还有核桃与栗子等干果,开展旅游业前很难卖出,即使卖出价格也很低。

           2008年以后玻璃台村的村民全部回村就业,许多家庭的儿媳妇、女婿等也都辞去城市的工作到玻璃台参加自家的旅游业的经营。一个仅230口人的山区小村,本村的劳动力大约100人左右,开展旅游业以后能够为社会提供上百人的就业机会,完全是这一千万贷款发挥了生产资本作用的结果。

           20年来我国农村一直缺少这种资本性投资,绝大多数农民手中的生产资本已经20年没有明显增加,农民无法从国家控制的银行获得发展经济的生产资本贷款,客观上形成国家金融体制束缚农业生产资本的增长。我们国家的金融体制不是帮助农业生产者获得发展生产的贷款,而是按照国家农业计划把农业财政资金直接或间接的投入农业生产环节以外的地方,虽然农业财政年年增加,各种补贴和投资年年增加,但是不能形成作为劳动者的农民的生产资本或生产资料,不能形成新的生产力。农业生产资料补贴、耕地补贴、良种补贴、粮食补贴都不能形成农业生产者所需要的生产资本,没有生产资本的不断积累和增加,社会生产能力如何提高?而这种现象已经持续近20年!

           玻璃台村的成功经验说明,农民获得发展经济的生产资本性质的长期固定资产贷款,是农村发展经济的关键,是增加农民收入的关键,是增加农村就业的关键,是解决三农问题“重中之重”的关键的关键!

          

      金融杠杆策略

           解决农业生产资本投资问题面临两个难题,一个是投资风险问题,一个是风险责任的划分问题。在纯市场经济体制的国家里,这些问题是不成问题的问题,而在我们国家目前的经济体制和金融体制下,因为同时存在两种所有制和两种管理制度,这些问题常常混淆和纠缠在一起,就成为难以解决的问题。

           由于我国目前实质上还有国企与私企之分,有计划内与计划外管理体制之分,给市场化的农民私人贷款,银行就必须承担体制风险和农业风险双重责任。如果给国企贷款,银行可以相对不承担贷款风险的责任,因为都是国有体制,肉可以烂在锅里,既没有制度风险,甚至市场风险都相对较小。这种管理体制上的问题妨碍了国家控股银行给农民和农业贷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再加上贷款项目负责人的终身责任追究制,更加大了国有控股银行给农业贷款的难度,实际上等于封闭了农民和农业获得国有控股银行贷款的通路!

           银行给农业项目贷款面临两种不同类型的风险,一个是一般银行都将面临的市场风险,一个是农业特有的自然灾害带来的风险,两重制度的矛盾性常常混淆不同类型的风险,而我们国家的经济体制和金融体制一直不能很好地解决这个问题。

           为了解决农业贷款问题,这里提出解决这些问题的一揽子解决方案,以理清并且实际解决农业贷款问题。

           第一,对国有控股银行管理制度进行局部的调整,用奖励制度替代惩罚制度,对农业项目贷款给予有关人员合理甚至较多的奖励,以调动银行农业贷款的积极性。经济活动与打仗一样,都需要不断鼓励士兵前进的勇气和积极性,而不是用死亡的威胁打击士兵的勇气和积极性。国有体制下的银行往往因为所谓的平均主义大锅饭的陈腐观念,不愿意让第一线的工作人员获得比管理层人员更多的奖励和经济收入,手中有权的管理者或者是中层管理人员眼红第一线工作人员的奖励或较多的收入,借口公平拉低或减少第一线的工作奖励,这样就严重打击挫伤第一线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实际等于影响降低整个银行的工作效益。

           为此,应该建立以奖励制度替代惩罚制度的管理方法,以调动工作积极性代替打击工作积极性的管理方法。为体现国家奖励和鼓励第一线工作人员操作农业项目贷款的积极性,国家财政可以拿出大约一个点(贷款总额的1%)直接给到工作业绩出色的第一线工作人员手中作为奖励,并明确规定银行任何部门不能拦截。这将极大调动银行的积极性,只有银行积极主动给农业项目贷款,农业所需要的大笔资金问题才能够彻底解决,这是有限的财政资金远远无法解决的问题。

           第二,农业贷款风险必须分类分责,市场风险与农业风险必须严格分类,责任归属必须明确。属于市场风险由银行承担,与工业项目或房地产项目贷款一样都有市场风险,银行必须承担自己应该承担的市场风险。农业项目也有市场风险,但是农业项目的市场前景非常好,农业项目的投资回报率相对较高,足以调动国有控股银行农业项目贷款的积极性。关键是市场前景和贷款项目的利润要与第一线工作人员的业绩挂钩,要通过业绩奖励制度鼓励第一线工作人员对贷款项目市场风险的把握和控制,所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用物质奖励鼓励业务人员努力工作。这实际上也是按劳分配的原则,但在国企中往往因为平均主义大锅饭的腐朽观念,和领导干部的权力腐败导致多年来无法落实这个原则。为调动银行农业项目贷款的积极性,国家财政应该通过对银行业绩的奖励,特别是对银行管理干部的奖励,区别于给予第一线工作人员的奖励,即分别奖励,两个渠道奖励,以达到推动银行农业贷款的业务。建立国家财政对银行农业贷款贴息政策,贴息1~2%,足以调动银行的积极性。

           第三,为了控制农业贷款的市场风险,银行可以聘请第三方对贷款项目进行评估和监督,从银行成本中支付第三方的费用。第三方应该是即懂得银行贷款业务,也懂得农业项目的运营和管理的比较专业的机构,为银行提供比较专业的咨询服务,以弥补银行内部缺少专业知识和专业人才的问题,因为银行不可能自己养一大批不同专业的项目评估专家。同时,第三方的介入实际成为对银行和贷方的监督,可以防止贷方的恶意坏账行为和银行内部的腐败行为。

           第四,贷款担保问题由国家财政承担,由于国有控股银行害怕承担贷款风险一般要求贷方提供贷款担保,为加速发展农业生产加速农业投资,在这个特殊阶段或者是特殊时期,凡是由国有控股银行操作的农业贷款都由国家财政担保。具体操作程序可以先贷款后结账,即银行贷款到期后,经过第三方评估,区别不能偿还贷款原因,如果是市场因素导致贷款失败,是银行对市场风险把握不准确造成的贷款失败,损失责任由银行自己承担。如果是自然灾害风险,根据保险公司的评估,由保险公司承担贷款损失的赔偿,而农业保险公司事先已经获得国家财政的补贴,保险公司可以顺利赔付银行损失。

           如果国家财政农业银行贷款贴息政策执行的好,国家财政实际支付的农业贷款担保赔偿的数额将大幅度减少,大部分风险可以被银行自己化解和减少,坏账率可以控制在一般的比例以下。换句话说,国家财政为农业贷款的担保实际上并没有什么支出,不过是鼓励推动国有控股银行快速增加对农业的贷款,解决国家金融资本对农业生产发展的必要支持,解决长期以来我国农业生产缺少固定资本投入的农业金融资本短缺问题。

           第五,来自于自然灾害的农业风险应该由国家承担,或者是大部分农业风险应该由国家承担,少部分农业风险由市场化的保险公司分担。但是我们国家在这方面一直很欠缺,一直没有从全国的宏观层面统一解决农业风险问题。国家民政部负责农业自然灾害的统计赔付工作,国家农业部负责农业生产工作,财政部负责拨钱,行政切割部门割据,各部门把着自己负责的国家资金自己使用,权力与财政合一难免权钱交易权力腐败,结果是农业风险问题一直不能很好解决。现在各省市财政都有些钱了,可以从省市这一级财政试行承担或分担农业风险责任的工作,象这几年养猪保险补贴一样,农民出小头,县政府财政出一些,省市财政出大头。如果操作的好,县财政和省市财政可以向中央申请报销。这样一来市场化的保险公司就会积极参与农业贷款并从中获利,银行农业贷款的农业风险问题就基本可以解决。

           财政给予农业保险的补贴大概有2个点即可,最多3个点,足以调动市场化保险公司参与农业贷款的业务,解决银行的后顾之忧,促进银行更加积极主动开展农业贷款业务。

           国家财政还可以向世界巨灾保险公司投保,为国内农业保险进行再保险,减轻大灾大险造成的巨大损失,减轻国家财政的负担。

           第六,国家和地方政府可以对农业贷款项目进行减免税,用税收政策促进还贷。蔬菜、水果、粮食、油料、棉花等许多农产品的深加工产的附加值非常高,但是在开始阶段如果得到国家税收政策优惠,更利于项目的发展,利于项目还贷。

     

      贷款项目

           如果农业政策性贷款能够落实,北京市需要支付的财政资金假设每年10亿元(2009年山区旅游项目财政投资3.2亿元),就可以推动200亿元的农业贷款。如果这些资金都用于玻璃台村这类的项目,按照农业产品加工项目和山区旅游项目2:3的比例投入,山区农产品加工业获得80亿长期贷款,山区农家旅游设施建设获得120亿元长期贷款。农产品加工业的投资回报率以年均30%计算,80亿元就可以每年产出24亿元纯利润归山区农民所有,每年总产值可达80亿元以上,平均每个山区县区(七个)有10亿元以上的农产品年产值(这是最保守的估计)。120亿元用于山区农民建设可用于旅游接待的农家小楼,按照每户建200平米,每户有4间配带独立卫生间的标准间用于接待游客,造价为每户20万元,共计可建造6万套农家小楼。如果采用最新技术用工业下脚料作为墙体材料,包括安装费用在内建设成本可控制在每平米800元左右,20万元建200平米的农家小楼,即保暖整体性能又好用工又少。200亿元农业项目贷款周期控制在10年以内,北京市财政给予贴息和贷款风险保险,根据玻璃台经验推算,投资到位农家小楼建成后,6~8年内偿还贷款肯定有保证,5年内当地农民人均年收入达到7万元以上(农产品加工业收入和农村旅游收入之合)没有问题。深山区只要可以通车,越是偏远山区农村越吸引城市人来此享受深山旅游的魅力。而偏远的深山区往往是经济最落后的地方,但只要有了相对较好的旅游设施,一定会吸引大批游客,为偏远的深山区农民带来丰厚的经济收入。

           北京山区特色农产品如柿子、红果、杏、梨等口感好,营养价值高,如果能够进行保鲜加工,仅冻柿子和冻红果两种产品在夏季远销到东南亚、台湾、日本、韩国,身价可以暴增10倍!把占总产量60%以上的次果加工成为果酱或饮料,就可以使当地果品总收入增加两倍,经济收入可以比没有投资加工业的当前收入水平提高10倍!而与此相关的保鲜技术和加工技术又不是什么特别的高新技术,早在10年前甚至20年前就可以保鲜出口的冻柿子和冻红果,就是因为没有固定资产投资,没有地方获得农业投资而无法赚到这个就在山区农民眼前的钱!

           特别是相对于其它地方,北京市发展农业具有得天独厚的四大优势条件:巨大的市场、强大的金融实力、高科技技术和高水平管理的人才,这些都十分利于发展农业。近几年北京市财政收入大幅度增加,已经具备承担投资农业风险的能力,应该尽快集中力量解决农业投资问题。寻找农业政策性贷款的突破口,探索这种贷款的管理模式,建立可在全国推广的农业贷款样板,推动全国农业的大发展。

     

      贷款对象选择

           为尽可能减少贷款风险,必须制定一整套农业项目的贷款法人选择制度,并且以程序化的项目法人选择章程形式要求银行贷款业务人员严格执行。这个章程中必须包括相应的监督条款。

           银行给予农户的农家小楼贷款主要是作为生产资料、作为生产资本和作为固定资本的贷款,贷款农户应该具备几个基本条件,第一,每户应该有两个以上的劳动力,可以从事游客饮食制作和住宿招待工作。第二,户主必须是本村农民,有本村房基地和承包的土地,外来人口和临时居住的人应该被排除在外。第三,本户主要人员没有外债,农户间小额临时借款不算。第四,贷款农户必须完全自愿接受银行贷款,并且保证按期偿还贷款和利息。

           农产品加工项目的贷款对象选择比较复杂,因为这种贷款对象不是农村里的每一个农民或农户,也不是每一个农村集体经济单位。这种贷款是作为生产资料投资,或者说是生产项目的固定资产购买的资金,这种贷款的偿还取决于项目管理者对市场风险的控制能力,因此贷款项目的法人或者说项目的主要管理者是否具备项目的管理能力和经营能力是非常关键的。项目管理者是否是农民、个体户、公司老板或外来户等,管理者的身份与管理能力和经营能力无关,作为贷款对象银行最看重的是项目的还贷能力和还贷的可靠性。归纳为几条,第一,  第二,  第三,   第四, 

          

          

           银行的积极性由员工的积极性和领导的积极性构成,贴息的实质就是对银行干部和员工的奖励,用国家财政推动银行人员对农业贷款的积极性,突破金融体制对农业贷款的束缚,1~2个点的贴息足以发挥巨大的作用。农业保险补贴与贴息共同构成国家财政的金融杠杆,使国家财政可以发挥1:20的效益,财政一千亿可以推动银行商业贷款二万亿。反过来说,如果银行农业贷款的坏账率是百分之五,就是全部由国家财政担保赔付,还是可以推动银行农业贷款二万亿。

          

           政府财政支持下的农业贷款政策实际上是解决国有控股银行害怕承担市场经济风险的问题,解决计划经济体系遗留的体制性障碍。

     

                                           何念民     2010726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管理科学研究所原副所长

  • 责任编辑:华山
  • 发表评论
  • 评分: 1 2 3 4 5

        
  •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本站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直接或间接导致的)。
  • ·本站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