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是浙江省社会科学规划重大招标课题现代乡村治理结构及运行机制研究06ZDZB12ZD)的阶段性成果之一。为行文方便,按照学术惯例,对文中涉及的村名、人名作了技术处理。)
        
        
    【摘要】 村集体经济资源状况与村庄治理运行有着密切关系。A村在其集体经济发展后,村庄治理呈现出权力结构一体化、决策机制民主化、村治运作制度化等变化,形成了突出程序合法性权威、村民公共参与程度高、能人治理与制度化初步结合等特点。村庄治理活动主要围绕村集体经济资源的分配而展开,属于典型的分配型村庄。在分配型村庄中,村庄治理的后续发展态势、村庄治理过程中民主监督的缺失等问题,是值得进一步探讨的。

        
    【关键词】 集体经济资源;村庄治理;分配型村庄

        
        
    村庄治理总是在特定的生态中运作的,尤其是经济环境对村庄治理具有决定性意义。(卢福营:《两种不同经济类型村庄的权力结构比较》,《荆门职业技术学院学报(社科版)》,19984)。)1980年代以来,各地农村在自主发展中选择了多样化的经济发展道路。其中,相当部分村庄选择了村域经济再集体化道路,借助村庄集体非农经济的发展,成为集体经济资源丰富的村庄。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集体经济资源状况势必对庄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形成深刻影响。本文拟以浙江A村为例,对集体经济资源丰富村庄的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做些考察。 

        
    一、集体经济资源丰富的A村
        A
    村位于浙江省东北端,属DG乡管辖。全村区域面积1.5平方公里,其中耕地115亩、山林1900亩。现有住户52户,村籍人口190人。村域经济以采矿业和农业为主,特别是重钙大理岩(重钙大理岩是重质碳酸钙的原料。重钙粉可广泛应用于塑料、橡胶、牙膏、玻璃、造纸、涂料等行业作为填料、母料、涂料和颜料。)的开采,已成为该村经济的特色和主体。
        A
    村地处海拔800余米的半山腰,重钙大理岩资源丰富,现已探明资源量为5810万吨。(陈文明:《A村调研报告》)早在解放前,当地人就开采矿石用于烧制石灰。1994年,A村集体开发了BC两个矿点,经招投标由20多个村民联合承包。矿点承包者在开采矿石中获得了理想的经济效益,率先脱离了布衣柴担的生活,成为了A村的富裕户。但是,大多数村民仍然守着矿山过苦日子A村也还是远近闻名的贫困村。然而,两个矿点所产生的效益,像一道佛光,让所有人看到了希望。(徐卫建:《我是A村人》)1998年,当时的村两委研究决定将矿山的采矿权从承包者手中收回,归集体统一管理。村两委安排每户1个劳动力在矿上就业,实行计件工资。村民们工作热情高涨,石矿的产量不断攀升。当年村集体净收入即高达800万元左右。从此,A村经济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也正是从这一年起,A村从集体经济相对落后的村庄逐渐转变为集体经济实力强大的村庄。据统计,2005年全村工农业总产值1600万元(其中大理岩开采总产值1500万元),人均生产总值达78947元,村级集体固定资产1311.3万元,银行存款1080万元。进入了D村(社区)综合实力20。

        
    强大的村集体经济为村庄公共设施建设和公益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近年来,村集体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为重点,先后投入了300多万元整治村容村貌,改善村域内的水、路、电、厕等基础设施。投资100多万元浇注了G乡政府驻地至A村的水泥公路。先后投资300万元,进行村庄绿化,绿化率达40%。此外,还新建了村办公楼、老年活动室和拥有300个座位的影剧院。

        
    伴随着村级集体经济的壮大,A村逐渐建立了一些集体福利制度:(1)年终人头分红。每年年终不论男女老少,村民均可以按人头分红3万元。(2)老人补贴。除春节补贴之外,村里60岁、70岁以上的老人每月可以领取50元、60元补助。(3)安全保险。从2000年起,村集体为在矿产公司工作的村民每人办理了安全保险,其中50%的保险金由村集体支付。(4)教育福利。2004年开始,村民考上重点高中村集体给予奖励1000元,考上普通大学奖励2000元,考上重点大学奖励5000元。

        
    二、A村的治理结构与运行机制
        1.
    一体化的权力结构
        
    一体化的公共权力结构,在A村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党、政、经一体化。同全国大多数农村一样,A村的村级组织也是在国家宏观制度安排下设置的。执掌社区权力的村级组织主要有村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等。然而,不同的是,A村的村级组织结构呈现了党、政、经高度一体化的特征。首先,村党组织与村民自治组织高度统一,党政合一。在A村实际治理过程中,村党支部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两个村级管理组织高度整合。两个组织、两块牌子、两套人马,一体化运作。所以无论是当地村民和干部,还是乡政府,都习惯地统称为村两委会村两委会由村党支委委员和村委会委员共6人组成。根据A20002月至20073月的会议记录,可以发现:期间一共召开了74次会议讨论村务,均为村两委联席会议。不论村党组织与村民自治组织人员如何变换,从未出现两个组织分开开会的经历。表现出党、政组织高度统一的状况。

        
    其次,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两委一体化。A村的矿产公司是其村集体经济组织。矿产公司从成立之初至今,其主职管理人员一直由村两委成员兼任。在2005年之前,公司负责人一直由历任村委会主任兼任。200510月两委换届选举后,公司负责人改由村支部书记兼任。公司的其他管理人员(如安全员等)均由其他村两委成员兼任。另外,矿产公司的财务与村财务管理也是一套人马,由村会计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原本公司与村两帐合一,所有帐务不分。2002年后始分为两本帐目。公司自成立以来,也从未以公司的名义单独召开过任何决策会议。

        
    二是议、行、监不分。在A村,村两委会是一种议行合一的组织形式,它既是A村的决策机构,又是该村的执行机构,负责村务的决策和管理。200211月,在两委组织以外,A村新设了监督小组。根据相关要求,一般情况下,村监督小组成员由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村委会成员、会计、出纳以及保管员不得担任监察小组成员。但是,根据会议记录,该村监督小组成员是由村两委及党员大会以举手表决的形式选举产生。监督小组由3人组成,均由村委会委员兼任。此后6年间,A村的监督小组成员一直未有任何变动。呈现出典型的议、行、监不分状态。

        
    同时,A村缺乏配套的监督制度。监督小组成立后,没有对监督小组的职能和监督程序等做明确的规定,更没有其他的配套制度。在A村,村务监督制度主要是按规定“1-2月公开一次的财务和村务公开制度。实践中,村务公开的重点是计划生育。据村民反映,村民最为关心的村级财务问题鲜有具体的公开。我们调查时,A村的村务公开栏里也未发现有关村级财务公开的内容。

        2.
    民主化的决策机制

        
    近年来,A村在治理实践中逐渐形成了一套民主化的决策机制。其核心是三会决策制度。所谓的三会决策,即每一项重大政策和事项大都经过村两委会、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A村的民主决策中,党员及党员大会具有特殊的意义。A村共有党员9名,约占全村人数的5%。《A村调研报告》称:全体党员均参加村平时的议事会务。(陈文明:《A村调研报告》。)据笔者调查,从20002月至20073月,以村务决策为主题的党员大会或党员参加的联席会议共计48次,占总数的65%。

        
    决策机制的民主化还表现在村民代表参与重大村务的决策。在A村,村民代表参与重大村务决策具体表现为三种形式:一是村民代表大会、二是村民户主大会、三是矿山职工大会。会议记录显示,从20002月至20073月,由这些村民代表(不仅仅是法律规定的由村民选举产生的正式村民代表)参与决策的村务事件,占总数的1/3强。由村民代表参与的村务决策,主要是一些村集体收益分配的事宜。作为一个村集体经济资源丰富的村庄,在高集体收益背景下,村民的公共福利和公益分配相应较高。因此哪些人有权享受村民待遇获得村集体收益分享权,受到村民群众的极大关注。诸如:外嫁女能否获得村集体收益分配权之类问题,一再被提上村务决策的日程。在20002月至20073月的会议记录中,有近1/3的村议事会议商讨此事。

        3.
    制度化的运作机制

        
    调查发现,随着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公共建设项目的增多,规范管理日益成为村民群众关注的问题,村治运作的制度化逐渐受到村两委的重视。2005年,根据村民群众意愿,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制定了《村规民约》,成为A村村治运作的主要依据。A村的治理由此导向了制度化的轨道。以处理外嫁女的村籍为例。根据A村会议记录,在《村规民约》出台前的20002月至20058月间,关于外嫁女能否取得村籍的问题,一般由村两委成员投票表决。村两委先后有7次会议讨论和决定该问题,但各次会议做出的决议不尽相同。20058月制定的《村规民约》,以规章的形式清晰地规定了外嫁女的村籍问题。规定外嫁女离异前一律不准迁回A村落户,但外嫁女出嫁第一年可继续享受A村村民福利。此后,在涉及该问题时,村两委一律按《村规民约》规定处理,没有再出现投票表决的情况。

        
    三、A村治理的重要特色  
        1.
    村庄治理突出程序合法性权威

        
    权威是建立在民众认同基础之上具有合法性基础的权力。根据权威赖以建立的依据和方式,权威具体表现为不同的类型和形式。在乡村治理过程中,不少干部时常借助于治理的实际绩效取得人们的认同,从而形成实体合法性权威。而有些村干部则相反,他们主要依靠公正、公平、合理、合法的办事程序等取得人们的认同,由此积累程序合法性权威。

        
    集体经济丰富的村庄因为村集体占有大量经济资源,村干部不必从村民手中提取资源来创造村庄公共收益。村级治理关注的焦点不再是从村民那里汲取资源,而是如何合法地使用村集体占有的资源。所以这种村庄的治理更加注重其形式的层面。如:A村村民代表会议进行重大村务决策时,强调参加会议人员的合法身份,参加会议的人员需要签名以示自己对重大村务决策承担责任,并倾向于用表决的形式通过决策。

        
    一般而言,集体资源丰富村庄的村干部更为乐意召开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来讨论如何使用村集体资源。与集体经济贫乏村庄村干部召集村民开会以提高对村庄资源动员能力的动机不同,村集体经济丰富的村干部召开会议,更多地是需要一个名义上的合法程序。这样在使用村集体经济资源时,可以减少责任的承担。(贺雪峰,何包钢:《民主化村级治理的型态——尝试一种理解乡土中国的政治理论框架》,《江海学刊》,20026)。)A村的治理典型地呈现出这些特点。重要的村务决策,倾向于通过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等讨论、决定,努力借助于程序上的公开、公正、合法等,获取村民群众的认同。
        2.
    村民公共参与程度高

        
    村民公共参与程度的高低,可以从权力产生、公共决策与管理过程得以判断。调查表明,绝大多数A村村民呈现出高度的支持性参与(与动员性参与相对)的特点。

        
    1)从权力产生过程看。在该村相关的村民选举中,绝大多数村民积极地参与其中,而对选举持观望、冷漠态度的村民是极少数。据A村所在乡领导介绍, A村村委会选举的参选率历来都很高,居全乡前列。此外,A村村委会选举中竞争非常激烈。2005年的选举,经历了两轮投票。而且在两轮选举投票中,得票最高的两位候选人的票数都很接近。在过去的研究中,有学者提出集体经济与村委会选举的竞争性之间存在着正相关关系。(欧博文(Kevin O' Brien)、戴慕珍(Jean Oi)、史天健(Shi Tianjian)、项继权、何包钢和郎友兴等人对此均有精彩论述。)A村的事实似乎印证了这一结论。

        
    2)从公共决策及管理过程看。公共决策及管理过程事实是利益的确定过程、实现过程及维护过程。村民们从利益原则出发,总是设法影响公共决策与管理过程。无论是村规民约的制定,还是重大村务的决策过程,村民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A村,村民主动性参与意识强,与村社区集体经济发达密切相关。真正有竞争性的选举之所以激烈,……其根本的原因在于选举的结果直接与人们的切身利益不可分割。(魏星河,郭云华:《政治冷漠——农民对村委会选举的一种行为》,《求实》200310)。)作为集体经济丰富的村庄,村庄权力的感召力势必有所提升。公共产品供给的丰富,特别是村集体向村民提供的物质报偿的增加,很大程度地提升了农民与村集体之间的依存关系,从而自然增加了农民通过政治参与获得利益的预期。再者,在集体经济资源丰富的A 村,农民的利益关注点并不象一些个私经济发达,或村民大量外出务工经商的村庄那样发生外移。村民最为关心的还是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村庄利益问题,由此导致村民对村庄治理的密切关注。

        3.
    能人治理与制度化初步结合
        
    “村集体经济状况和村干部的个人能力是影响村庄治理的两种关键资源。其中村干部个人能力本身是最重要的可变资源。(贺雪峰,何包钢:《民主化村级治理的型态——尝试一种理解乡土中国的政治理论框架》,《江海学刊》,20026)。)集体经济发达的村庄首先需要有能力创造村庄公共收益的能人。能人可以凭借自己的经营头脑,较一般人更为有效率地使用村集体经济资源创造出更多村民期望的村庄公益,获取村民的信任。在A村,正是由见过世面的能人——村支部书记及村委会主任合议提出,并经过集体讨论决定:将采矿权从承包者手中收回,归集体统一管理。这一举措使得A村集体经济有了今天的发展,村民享有今天的收益和福利。

        
    但是,建立在能人治理基础之上的农村管理体制具有很大的局限性。正如有学者所指出的那样,能人成为村治运作的主导人物,虽然具有决策迅速、动员力强等特点,但容易导致权力集中。而且权力不受监督,少数能人说了算,易导致重大错误和损失。此外,能人治理的制度化水平低,决策和管理缺乏稳定性和持续性。(卢福营:《个私经济发达背景下的能人型村治》,《华中师范大学学报》,19982)。)A村的治理也表现出类似现象。首先,由于监督缺失,个别能人出现了腐化。当地纪检部门已介入调查。其次,决策缺乏稳定性。村务决策、管理随着执掌村庄公共权力的能人的更迭而变化。如:2005年前后的两任干部对外嫁女问题的做法有着很大的差异。

        
    其实,针对能人治理所产生问题,马克斯·韦伯在分析公共权威时就曾经指出:理想的权威形式应当是从个人魅力性权威的统治转向法理型权威的统治。(马克斯·韦伯:《经济与社会(上卷)》,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制度变量的引入,有僵于强化能人行动的合法性,为能人提供更有力的动员手段。A村干部已经初步意识到了这一点。2005年,《村规民约》的制定,是该村治理向累进式制度化迈开的重要一步,也意味着能人治理在该村开始了与制度化治理的初步结合。累进式的制度化进程适应了农民对制度的认同心理和接受能力。把农民对能人的信赖、尊重与感激之情迁延到对制度的态度与情感上来。当农民形成了对制度与规则的普遍尊重以后,能人的影响就会逐渐淡化。并且村庄治理的制度化程度越高,就越能有效地防止进入村庄治理阶层的能人走向蜕变,尽可能避免单纯的能人治理蜕变为能人专制独裁。(王金红:《村民自治与广东农村治理模式的发展——珠江三角洲若干经济发达村庄治理模式发展的案例分析》,《中国农村观察》,20041)。)

        
    四、问题与讨论
        A
    村这样集体经济资源丰富的村庄,其村庄治理主要围绕村集体经济资源的分配展开。在贺雪峰、何包钢等人的相关研究中,这类村庄被界定为分配型村级治理。他们认为:集体经济资源丰富村庄的治理核心在于村庄集体资源分配的合法性。丰富的村集体资源增加了村干部说服或压服少数反对派的能力,同时,丰富的村集体资源使得民主化村级治理所面对的主要问题,不是经济资源的提取,而是集体资源的分配。(贺雪峰,何包钢:《民主化村级治理的两种类型——村集体经济状况对村民自治的影响》,《中国农村观察》,20026)。)A村作为一个集体经济资源丰富的村庄,其村庄治理的实际运作呈现出典型的分配型村庄特点。然而,在对A村治理的考察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 
        
    第一,分配型村庄治理发展的后续态势问题。我们认为,分配型治理只是村庄治理的过渡阶段。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分配型村庄的治理最终会出现一个发展的拐点,届时其村庄治理模式将朝何种方向发展?对此不同的分配型村庄可能会有不同的答案。那么,促成这种拐点的条件是什么?促成不同的分配型村庄治理发生不同转向的条件又是什么?这些有待我们继续关注。

        
    第二,分配型村庄治理中民主监督缺失的问题。在集体经济丰富的分配型村庄治理中,村民自治的四个民主发展不平衡。从法理上讲,村民自治包括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四个方面的内容,应当协调发展。然而,实践中,四个民主不配套,民主选举受政府推动先行一步,后三个民主往往滞后。后选举时代的村级民主缺失。

        A
    村与其他村庄略有差异。由于利益的驱动,民主决策以及民主管理开始趋于活跃。问题是村民在主动、积极地表达利益的同时,民主监督发展却相对滞后。丰富的集体经济资源的存在,本应驱动出村民对于公共权力的警惕和监督的渴望。但在A村,利益驱动了民主决策的展开,为什么未能促进民主监督的展开?村庄治理中因何缺失民主监督?这些也值得进一步观察和探讨。

        
    村民自治的四个民主是一个有机统一体。缺失民主监督的村民自治是残缺不全的。那么,如何在集体经济丰富的村庄中发展民主监督呢?我们认为,在目前政府难以深度介入村民自治运作过程的情况下,依靠村域内各种利益团体可能是解决村级民主监督的一种路径选择。将各利益团体动员起来,让其关心自己的利益,关心集体的利益,增强维护自身和集体利益的意识,积极参与村级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兴许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民主监督不实的难题。

        
        
    参考文献:

        1.
    白钢、赵寿星:《选举与治理——中国村民自治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

        2.
    郭正林:《中国农村权力结构》,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

        3.
    贺雪峰:《村民自治的村庄基础——来自全国十个省市的村民自治调查报告》,西安:西北大学出版社,2002。

        4.
    景跃进:《村庄权力结构嬗变》,北京:中国书籍出版社,2004。

        5.
    卢福营:《冲突与协调——乡村治理中的博弈》,上海:上海交大出版社,2006。

        6.
    张厚安,徐勇,项继权等:《中国农村村级治理——22个村的调查与分析》,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6。

        7.
    项继权:《集体经济背景下的乡村治理——南街、向高和方家泉村村治实证研究》,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

        8.
    张静:《基层政权——乡村制度诸问题》,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0。

        9.
    徐勇:《中国农村村民自治》,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8。

        10.
    王铭铭、王斯福:《土社会的秩序、公正与权威》,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

        
        
    [作者分别系浙江师范大学法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助教,政治学硕士;浙江师范大学法政与公共管理学院院长、教授,政治学博士,华中师范大学政治社会学兼职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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