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产品直销
李水山
(一)农产品批发市场
韩国的农产品批发市场是从80年代初期发展起来的,首都首尔有两大批发市场,一个是可乐洞农水产品综合批发市场,另一个是谷物类批发市场。位于首尔特别市松波区的可乐洞批发市场占地总面积为54.3公顷,建筑面积25.3万平方米,停车场15.1万平方米,可同时停车3 900辆。批发市场内公路11.8万平方米,绿地4.6万平方米,栽有以银杏为主的26种树153 672棵。可乐洞一天交易量为?2 800吨,达44.16亿韩圆,每天参加交易人数15.8万多人,出入车辆5.2万辆。
早在
韩国的农产品流通渠道为:生产者生产的农产品先转到指定批发商,再分两路流通,一路经过招标拍卖转到中介人手中,再通过零售商和小卖商卖给消费者;另一路经过招标和拍卖转到参与买卖人手中后再卖给消费者。
指定批发商将生产者提供的农产品,以招标或拍卖的方式卖给中介人或参与买卖商,上缴达成金额,适当收取委托上市的手续费。目前,首尔可乐洞批发市场共有法人、股份公司的8个指定批发商,其中农协公共出售场5个,水产协同组合公共出售场3个。此外,还有畜产协同组合的公共出售场1个。
中介人参加拍卖和投标,购买或中转上市的农产品。
参与买卖商必须是经营大规模超级市场或大批量农产品加工出售的人,因需要大批量,可事先在管理公社登记注册后,与中介人一起参加拍卖购买,然后卖给消费者或零售商。
零售商从中介人手中买进农产品后,转卖给小卖商或消费者。此外,还有专卖农产品加工产品、盐酱类、包装食品类的商人。
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公社的基本职能是,管理使用现有设施,维护批发秩序,指导指定批发商、中介人等流通领域的商人,收集和传播有关流通信息。管理公社由社长总管,下设总务和业务理事、非常任理事与监督理事,总务理事分管计划、总务、管理三部,业务理事分管流通、业务、谷物类粮食管理事务所。目前,批发市场内共有9种指定批发商820人,中介商1 532个部门3 312人,参与买卖商316个956人,零售买卖商1 770个3 722人,小卖商187个466人,搬运部门6个1 526人,其他工作部门639个7247人。农产品批发市场内主要设施按农产品的种类划分,配有批发市场、办公室、拍卖场、中介人店铺、休息室、餐厅等,共有10处批发市场,2处贮藏库,包括金融服务的3个服务楼,停车场、加油站各l处。
可乐洞批发市场每天参加交易的72 800吨农产品中水果、蔬菜比重最大,占89%,水产品和畜产品分别占8%和3%。出售额中水果、蔬菜占63%,水产品和畜产品分别占23%和14%。可乐洞批发市场农产品出售量和金额每年逐步增加,1994年分别已超过2 500万吨和1.3万亿韩圆。
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公社还通过各种信息媒介,以公正交易和适宜的价格,保护生产者与消费者的利益。如每天按农产品种类、品目、等级达成的最高与最低批发价收集价格信息,并开展产地、出售时间、流通成本、流动车辆、人员等调查,分析与统计;通过韩国数据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联网,为生产者、厂家、个人用户提供有关信息;通过农水产部流通信息计算机网络和市、郡农村指导所、市、郡农林水产院统计办公室、自动问询电话以及广播、电视,为农产品生产者和消费者提供信息服务。此外,还有《每天市场行情表》、《每周价格变动情况》、《价格月报》、《统计年报》4种信息杂志,向经济企划院、农林水产部、首尔市议会、各直辖市、道、韩国银行、各研究机构、新闻单位、学术界、消费者提供信息及咨询服务。
(二)农产品直接交易(直销)
随着韩国国内农产品市场的逐步开放,给农民的农产品市场带来很大冲击,加上流通体制不健全,流通环节过于繁杂,中介商过多,使农产品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利益受到损失。
新村运动在90年代的重要内容是保障农民产品的销路和市场,同时为城镇居民提供优质、新鲜、无污染的农产品。经过多年实践,城乡居民通过新村组织开展的农产品直接交易虽然在整个农产品流通体系中所占比重不大,但在保护生产者和消费者利益方面起到不可忽视的作用。
农产品的直接交易,实际上就是在农产品的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有计划地主动开展交易活动。农产品的品目、价格、数量、流通方式经过两者之间的相互协议确定。直接交易一般不经过批发市场,因此也不经过中间流通环节,不仅可以保护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利益,也可以提高耕地利用率,增加农民收入,加强城乡交流。
随着有机农业的发展,不使用农药、化肥而生产的农产品不断上市。为满足城市居民既使价格高也要买无污染农产品的要求,直接交易为指定的生产者提供了较为稳定的市场和销路。大量外国农产品的进口,给韩国农协及其他农业团体带来了新的课题,即如何保护国内农产品消费者和生产者的利益。在这种社会背景条件下,应运而生的农产品直接交易深受生产者和消费者的欢迎。目前,农业有关部门、社会团体承担直接交易中的部分经费来扶持这项事业的起步与发展。
农产品的直接交易分生产者和消费者的直接交易、生产者团体和消费者团体间的直接交易、利用公用设施的直接交易、通过公共机构的推荐进行的直接交易等4种。直接交易一般由农协、农产品流通公社、内务部和韩国道路公社、民间流通团体、不定期农产品市场、生产者团体组织来具体组织、协调。新村组织机构在具体开展直接交易的过程中,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仅1993年1—8月在中央农产品直接出售场开展了563次直接交易,出售额达20多亿韩圆,加上各道之间的新村组织开展的直接交易,出售额达47.5亿韩圆。
全罗北道靖宇农协等8个农协组合开展了81种品目的农产品交易,加上其他商品共有184种品目,受委托出售的商品比市场价便宜5%-10%。储存较为困难的蔬菜类一般每月的10、20、30日由妇女会在建立姊妹关系的地点,从早晨开始出售。330多平方米的展销场,每天的销售额达180万韩圆。
大米的质量等级以农产品检验所检验出的最高等级为上限标准,价格以交易当天的当地价为参考标准。考虑到农民收入低的情况,米价的50%在成交前预付,在城市出售的米价,一般是产地成交额加上运费,但比城市市场价便宜10%——15%。市民在城市街道指定的交易场买到的农产品,一般由城市街道新村协议会和新村自愿服务队负责运到个人住宅。
为保障交易的安全可靠,一般由产地政府、新村组织、上一级农协担保,产地农协和消费者所在城市的新村组织间签定合同并开展交易。
京畿道开展“周末农民市场”,仅1992年就开展210次,参加活动的人数达5.2万多名,出售额达4.6亿多韩圆。一般在星期五至星期日开展活动,以出售蔬菜、水果为主。
韩国的农产品交易刚刚起步,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遇到了一些问题,如:(1)与原有流通方式及商人发生矛盾;(2)交通运输条件差;(3)因农产品直接交易品目与原流通渠道中的品目没有显著差异,显得缺乏特色与优势;(4)因交易规模小、时间短且不持续而效率低;(5)在价格方面没有显著的优势;(6)城市居民对无污染、有机农产品认识不够。
由此看来,农产品的直接交易还处于创业初期,方式、方法尚不稳定,需要进一步改进。今后的直接交易要超越目前减少中间流通环节的简单概念,应从发展区域农业,开辟城市市场的高度,推动其改革与发展。
首先,要大力发展有机农业,通过宣传使城市消费者普遍认识和接受。生产优质,无污染的特产品,实施优质产品新商标制,取得国民的信誉,以开辟城市市场,提高农民收入。
其次,加强农协、城乡新村组织间的联系,建立长期关系,并实现制度化、经常化。
再次,建立中央与地方信息中心,加强城乡新村组织之间、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的信息交流,互相了解,互相信任,加强合作。城乡新村组织将把农产品交易当做90年代的一项重要内容,积极参与组织、协调与发展。
——源自:李水山等著《韩国农业与新村运动》,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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