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
对于村庄因为农村人口的减少而消亡的判断,笔者有条件地表示认同,之所以在“认同”前面加上“有条件”三个字,是因为产生村庄消亡的结果是在很遥远的将来才会发生的事情,以最乐观的社会与经济发展的预测,村庄消失的时间都会是在50年之后。村庄的消失并不是农民和农村的消失,而是农村社会的小城镇化,其特点与西欧国家近代农村的变化类似,随着农村人均产出的提高与分工的完善,农村村民摆脱自耕自足的状态,大多数转变为小农场主。这些小农场主主要从事的工作仍然是农业生产,但他们享有的生活已经城镇化了。
考虑到中国固有的土地资源禀赋和人口数量,中国永远不会走上美国或澳大利亚类似的大农场生产方式,中国农村更有可能走东亚式兼业农民的道路,即农民的收入并不完全来自于农业种植的收益,而需要有其它产业的收入来加以弥补。经济学教义会教导人们社会分工带来的专业化上的技术与成本优势,从而证明兼业的不经济性。但农业生产是个例外,农业生产具有强烈的季节性特点,除了播种、收割的繁忙季节,日常田间管理的工作量不到农忙时的十分之一,农闲时节的兼业就成为农民获取额外收入的有利的时间,农业生产的这个特点增加了农业劳动力获取社会平均收益的可能性。
中国现有的耕地规模,在目前最简单的耕作技术条件下可以容纳的劳动力人数不会超过一亿,在耕作技术略为提高,增加少量机械化工具的状况下,可以容纳的劳动力大致在3000万左右(美国耕地面积比中国多50%,农业劳动力人口不到600万)。如果单纯依靠农业生产,尤其是粮食种植来获取社会的平均收益,意味着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数量会很低。中国社会的资源禀赋决定了让农业生产效率赶上机器大工业效率是可见的将来都不会发生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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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分治
比较欧洲与东亚(日本、韩国、台湾)农村转型的变革之路,结合中国大陆自身的要素特征,笔者认为可以尝试“乡镇分治”的道路选择。
这里的“镇”不再是当下语境中包含大片农村区域的与乡平级的市县下属的管理机构,而是指“一定规模的有一定工商业基础的人口聚居区”,简单说来就是“中小城镇”的意思,它更接近于镇传统上固有的概念。
“乡镇分治”即是把“一定规模的有一定工商业基础的人口聚居区”划分出来,作为独立治理的基层单元。乡不再承担具体的城镇事务的管理职能(指乡辖区范围内的中小城镇),其职能主要是为辖区内的民众提供普遍的广域性质的公共服务,如治安、水利、乡村道路、公共卫生、环境保护等,相对集中的点状的公共服务由村庄和“镇”自己承担,如小学校、托儿所、诊所、图书馆、街道规划、村容整治、消防等。
在这样的乡“镇”制度下,一乡之内可能有多个规模大小不一,社会功能与产业构成有差异的中小城镇。有的“镇”是乡村地方政治中心(乡机构驻留地),有的“镇”是工商业中心,有的“镇”可能就仅仅是乡村集贸市场的功用,有的“镇”可能是比较成规模的乡村民众的聚居区。而在另外一些人口稀少的山区、牧区,一乡之内可能一个“镇”都没有,但仍然需要乡机构的存在以便为这些地区的民众提供基本的公共服务。
提出“乡镇分治”的理由与目前乡镇机构自身存在的职能上的内在冲突相关联。
乡镇目前扮演着乡村区域公共服务提供者、国家政权在最基层的管理者、乡村区域城镇化的培养者,以及乡镇工作人员自身利益依附体四重角色。
这四重角色的利益与路径指向相互交错、冲突,目前政界、学界对乡镇机构的功能定位上的摇摆与乡镇职能内在的冲突性相关。
撤乡并镇
从乡村公共服务的提供者的角度讲,乡镇政府应该把工作重点放在提供服务的质量与效率上,但作为基层政权机构,其在编人员工资支出来自于县(市)财政,县市一级有减并机构、裁减人员以减少乡镇一级财政支出的利益倾向。从1998年开始至今的撤乡并镇措施很大程度上是为了满足财政上减支的需要,由此而引发的乡村公共服务的缺陷却被忽略。比较明显的是农村治安的恶化,农村中在非农忙季节,家中留守的往往是老人、妇女和儿童,对盗抢案件的抵抗能力很弱,撤乡并镇后,乡镇辖区扩大,管理效能缩小。笔者到访过的一处村庄,村民家徒四壁,惟一有点现代气息的东西是每家一台旧彩电。造成这样状况的原因不是因为贫困(虽然当地村民仍然很贫困),主要是怕贼,当地盗贼猖獗,遇上盗贼穷极之时,村民家饲养的肥猪都不放过。
撤乡并镇另外一个后果是一些乡村小学校被一同撤并,导致边远村落的小孩要步行十几二十里路去上学,有些家庭不得不让小孩辍学,或者让家里一个大人陪同小孩子到学校寄读。
撤乡并镇的另外一个目点是为了促进中心城镇的建设,理论上讲,较大范围的乡镇辖区可以供给支持一个较大的城镇。
但乡镇作为城镇化转变培养者的角色与其乡村区域普遍的公共服务提供者的角色是冲突的。
按照公共服务提供者的要求,普遍、公平、均衡是公共服务的基本要求,以目前农村村民散居的状态,公共服务资源必然是零散化、扁平化,中心城镇的建设却需要资源的集中,从集权体制下官场的惯有做派讲,乡镇机构毫无疑问会把资源集中于后者,“集中力量办大事”更能够体现为官一方的政绩,只是这样的政绩会以公共服务的缺失来垫底。
乡村区域小城镇的发展具有很多不确定性的因素,传统的商贸集散地(集镇)、水陆交通中心、乡镇机构驻地都可能是支撑小城镇发展的原因。工业项目的落户、房地产开发、有特色的旅游居住环境等因素也可能形成新兴的上规模的聚居区。更加不可生硬归揽的是农村村民在改善生活品质的内在要求下,会逐渐自发地改变散居的生活状态,选择一定程度的聚居,以降低水、电、通讯等公共设施的成本,以及寻求人身与财产的安全(在农村村民财务状况能够有效改善之后,这一要求会不断增加)。这种方式聚居的村民,往往不会远离自家耕种的土地,这些聚居点,暂时可能够不上城镇的标准,但在农村社会不断演进的过程中,它们将是未来小城镇的雏型。
在中国城市化的发展道路上,近段时期政界与学界都比较看中大中城市的作用(因为房地产热潮吸引了全社会资源聚集于大中城市尤其是大城市,使得这些城市的规模急速膨胀),但到国外游历过的朋友,对欧美日等发达国家印象最深的不是这些国家大城市的繁华,而是小城镇的优美、富庶。在美国这样的社会中已经没有城镇化率的概念,因为约占总人口数2%的农业人口实际上享受的也是城镇化的生活。即使城镇化完成得如此彻底,全美国仍然有1.23亿人生活在人口不到一万的小城镇中,还有4000万人生活在一万至五万的小城市内。
大城市本质上是人类文明异化的产物,过于庞大的规模阻隔了人与自然正常的交流,以及环境污染、交通堵塞、人情冷漠等大都市病。
如果乡村地区的小城镇能够提供相对完善的公共服务,不仅可以吸纳农村人口向这些小城镇转移,而且一些不太喜欢热闹喧嚣的城市生活的城里人,也可能会成为乡村小镇新的居民。
(注: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作者联系邮箱:hanyanming100@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