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我国农产品价格频繁出现短期内较大幅度波动的现象。农产品价格的非常规性波动,显著加大了总体物价水平上涨的压力,产生的价格波动连锁效应不可低 估。在一定程度上,农产品价格变动已经成为我国物价变动的重要风向标。对于农产品价格的非常规性大幅度波动,最直接的无疑有三个方面的基本原因,一是因种 植面积或自然灾害导致这部分农产品供求关系发生变化。二是农业内部局部性劳动力不足矛盾显现、人工成本明显上升。三是部分游资选择性进入,针对这部分农产 品供给的投机因素不断增加。
除了以上因素之外,我们认为,还有两个新的因素对于近期农产品价格的波动起到放大作用,值得高度关注和重视。
土地资源向龙头企业过度集中
在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过程中,龙头企业通过土地流转的方式进入到农业生产领域,是我国促进农业生产集中化、专业化的一种常见方式。但是,一些农业产业 化龙头企业凭借其资本优势,通过在各级政府支持下的大规模土地流转方式,实际上正在以三种不同的途径直接影响着农产品的价格波动:
一是通过对一些特色或优势农产品产地的耕地资源的控制,达到对这些特色优势农产品资源一定程度的区域性垄断,在地方政府做大做强特色优势产业的导向之下,龙头企业之间结成利益同盟,变相拥有农产品价格主导权,从而产生对农产品价格波动的直接影响。
二是部分流通性龙头企业借助土地大规模集中形成的产地集中和区域性生产规模扩大、选择生产量不大、耐储藏、具有某种保健功能的小宗农产品轮番进行投机 性价格抄作,由此诱发剧烈的农产品价格波动。近期绿豆、大蒜、生姜、辣椒等农副产品价格的异常波动,与投机性资本进入流通环节并形成垄断密不可分。
三是部分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的方式进入到农业生产领域后,实质上是在减少而不是增加农产品供给,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推高了农产品价 格的上涨走势。调查发现,一些龙头企业打着发展休闲农业、观光农业、规模化养殖业或设施农业的幌子,随意改变耕地用途,通过绕过农地流转中的用途管制,以 减少农产品供给为代价获得更高的土地非农收益。这种现象在耕地紧缺,增值潜力大的城市郊区尤为突出。
农业支持政策有偏差
为了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各级各地政府都制定了对农业产业化的支持和奖励政策。农业支持政策的双重目标应该是保证农产品供给和农民增收,但是在调研中 发现,一些地方政府在实施农业产业化支持政策过程中存在明显偏差,许多地方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扶持政策主要以土地流转年限的长短、土地流转面积的大小、 资金投入的多少作为评判标准,客观上导致农业支持政策的直接受惠对象主要是龙头企业而不是农民,其结果不仅是农民不能分享农业产业化发展带来的利益,不能 真正成为最主要的受益主体。而且地方政府指向单一的各种优惠政策在很大程度上助长了部分龙头企业的不合理行为,对稳定农产品供给实质上产生的是反向调节的 负面作用。
一方面,由于许多龙头企业进入农业投资领域的目标直指政府的各种优惠政策,其生产经营活动因对政府优惠政策的过度依赖而显得十分敏感和脆弱,一有市场 价格的风吹草动就过度反应,以迅速出手农产品的方式来减少损失,保有既得的政策利益。这种由龙头企业主导的农产品短期集中上市现象对加剧农产品价格波动的 影响是十分明显的。
另一方面,由于大量受惠于政府扶持政策的龙头企业进入农业领域的前期成本较低,许多企业只需支付少量租金,其它生产道路、灌溉沟渠和大棚设施等都主要 由政府直接或间接投资,在此条件下,这些企业遇到市场风险时往往采取一走了之的方式甩掉包袱,结果导致大片良田荒芜,农产品供给能力受损,直接引发农产品 价格较大幅度上涨。
因此,农业支持政策的偏差不仅直接挤压了农民的传统增收空间,加大了大多数农民依靠耕地增加收入的难度。而且主要依赖从政府的各种优惠政策中获得收益 的龙头企业,在不同程度上都存在生产经营行为的扭曲现象,由此导致其在生产和销售中对于农产品市场价格不但起不到稳定的作用,反而事实上造成了由于政策优 惠可以确保其能够获得利益,对于市场的供求和价格的调节几乎不会作出合理的反馈,使得农产品市场价格的有效调节调控更为困难,从而加大了农产品市场价格的 波动幅度。
作者:国家行政学院 蒲 实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 郭晓鸣
- 责任编辑:zf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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