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的性质
刘燕舞
承蒙《平江风情》编辑部的厚爱,前几天收到他们寄来的2010年《平江风情》夏季卷。如同以前的每一期一样,我拿到杂志就迫不及待地通读一番,并且带着无比激动的心情。每次读完都很有收获,进一步加深了我对家乡理解的程度。
其实,不管是关于平江话,还是关于平江的风俗民情,以及平江的一切,跃然于《平江风情》的纸上之时,其目的至少有一个,就是如何认识平江和理解平江。本文亦抱此目的,想就如何理解平江谈些一孔之见,以就教方家。
开宗明义,先说说我的文题。之所以叫“平江的性质”,首先在于平江语言本身对我的影响。我们平江人在谈及某一个人时喜欢用“性质”来形容,比如说“某个人性质如何如何”,实质上就是我们平江人自己在日常生活交往中对人的“定性”。我想,平江也一样,她不仅是一个地理意义上的空间,更是文化与社会结构意义上的由平江人组成的一个集合体,围绕在这个集合体的周围的是一系列的乡规民约、风土民情、语言、生活等等,不一而足。因此,理解平江人的“性质”以及支撑这些人生活的物理空间的其他关键方面的“性质”就可以达到理解平江的“性质”的目的。其次,“性质”一词虽与我们常说的“特征”相近,但比“特征”的含义却更为深刻。这同样好比我们平江人对人的描述时所运用的描述的不同层次,如果说某个人高矮胖瘦或美丑俊靓等,那么这仅是从外表上对人的“特征”的一种把握,如果我们说某个人“性质”很好或很差时则往往上升到了对人的内在品性的评价,显然比外在的“特征”要深多了。
那么,如何理解平江的性质呢?我想从如下几个方面逐一说开。
一、平江的社会结构
关于社会结构的把握肯定是理解一个社会的关键步骤,不管是如中国整个国家这种巨型社会而言,还是就我们平江这个微型社会而言。而对社会结构的理解,一般可以从社会关系、社会制度或社会实践等几个层面切入。我在这里想借用马克思主义的经典路径,从社会关系切入。马克思说,所谓社会就是一切社会关系的集合体。我显然不会从社会关系的角度谈到阶级或阶层的层面,而仅从方法论意义上借鉴他的思想分析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联程度。换句话说,也就是理解和把握平江这个社会到底是由什么方式将其中的人与人连结在一起的。
我们在把握人与人的社会关联方式及其程度时有一个理论框架,即我们所说的农民认同与行动单位的双层结构。这是什么意思呢?首先我们说农民的认同,所谓“认同”,通俗地说就是什么人可以算做是真正意义上的“自己人”,所谓“行动”,就是作为一个社会空间里的群体,在碰到内外事件时如何达成一致从而将事情办好,对内如基本的公益事业建设的合作,对外如抵御外来势力的侵害,如对混混或流氓侵害时的反应。所谓“单位”,就是说前述“认同”与“行动”能在多大程度层面起到作用,比如是单一的个体?还是单一的核心家庭?或在核心家庭之外的联合家庭、宗族或村民组(即生产队)抑或行政村?甚至跨村联合等等?就我们在全国二十多个农业大省的农村的调查经验而言,我们认为,目前最基础的认同与行动单位是核心家庭,即由一对夫妻和其未婚子女所组成的家庭,用我们农村的话来说就是不出“一服”或“一代”。在这个核心家庭之外,则有联合家庭(即由亲兄弟构成,也即“两服”或“两代”)、小亲族(由亲兄弟和堂兄弟构成,即“三服”或“三代”)、宗族(即“五服”或“五代”甚至以上)以及基于地缘关系所组成的村民小组或行政村。核心家庭之外的这些单位构成第二个层次,与核心家庭层次合起来就是双层结构。然而,判断一个社会的社会结构,往往关键在于看在超出第一个层次之外即超出核心家庭之外的第二个层次上的“认同与行动单位”中哪一个是最主要的,这即可以构成理解一个社会的性质。
那么,就平江而言,我认为在第一个层次,也即仅限于一代的核心家庭层面同样是当前平江社会的基础性结构单位。而在第二个层次中,根据我的经验判断,我认为小亲族或宗族是最重要的认同与行动单位。也就是说,在核心家庭之外,平江社会的构成最主要的是由三代(或三服)以内的小亲族或五代(或五服)以内的宗族所构成的。由此,我们可以理解,在内部合作上或对外一致行动上,能够发生作用的范围从小来说至少可以及至三代以内,往大来说,至少可以涉及五代以内。这种社会结构在平江的单姓自然村(即村民组或生产队)来说尤其明显。
这种社会结构给我印象最深的是,红白喜事上的家族合作,最小范围内也会是兄弟和堂兄弟作为一个基本的联合体参与进来,稍大一点时,则是在单一姓氏的整个自然村都会参与。除此之外,在面对外来势力破坏村庄秩序时,基于平江社会结构的这种特征,以兄弟和堂兄弟作为联合体甚至以宗族作为联合体的行动单位能够一致行动起来一致对外。这种情况在1980年代末至1990年代初时尤其明显。我的记忆中,儿时的一个晚上曾经有一个外地人到我们生产队偷树,被一人发现,大喊一声“有贼”,便引起整个生产队的所有成年男子的追逐,一直将盗贼追出8华里远直到他将树扔下才没追了。1990年代末期时,有一个混混(流氓)看上我们生产队一家人的女儿,想以暴力促成婚事,结果遭到整个生产队所有男丁的追打而落荒而逃。还有一件事,让我印象也极为深刻。我们知道,每一个社会空间里总有一些政策执行时会碰到的“钉子户”(或“尖子户”或者说“搭便车者”),这在公益事业建设过程中尤其如此。2008年时,我家乡所在的村子拓宽路面以便用水泥将路面硬化,但其中碰到不少“想搭便车的钉子户”,他们一方面不愿意出钱,另一方面还不愿意土地被占用。最后均因为他们中的堂兄弟或兄弟或宗族内部的其他人员多次做工作或以内部的舆论压力来孤立或非议他们,最后基本都较好地解决了问题。当然,你可以说这种社会结构很“传统”或“不现代”或“不讲究个人权利”,但它至少可以较好地维持内部秩序,从而可以在不需要太多外力监控的条件下达到无为而治的善治结局。
二、平江的家庭与婚姻
在简要讨论完平江的社会结构后,我们再简要从平江的婚姻与家庭层面来讨论其性质问题。这一节,我想从三个层面来展开,即对上的孝道、平行的夫妻关系与对下的父道。
(一)孝道
孔子的弟子曾子说,孝道有三个层面,大孝尊亲,次孝弗辱,其下能养。这意思是说,所谓孝道,大孝就是要很尊敬父母或长辈,其次呢至少要做到不辱骂父母或长辈,再怎么差也要能够做到赡养父母。我认为这三个层面用来分析当前的孝道情况仍极为贴切。那么,我们平江处于什么样的水平呢?
近三年来,我到过七个主要农业大省的农村总共做过300多天的驻村调查,根据我的经验,我可以负责任地说,平江孝道的水平在我走过的众多地方的众多农村中绝对是最高的,能与之媲美的除江西的赣南农村、湖北东南部的大冶农村以外,其他农村的孝道水平几乎均在平江之下。如果以曾子所说的三个层面来看,平江孝道应该介于大孝与次孝之间,而下孝(也即最低层面的赡养父母)总体而言应不在话下。然而,这并非主流观点所说的经济状况越好,孝道越高,相反,平江在我所调查的农村中经济水平属于较差的,而经济水平远在其上的湖北中部的某地农村孝道水平与平江相比简直是天壤之别,以致我们平江农村的老人怡然自得地安度晚年的时候,那里农村的老年人却掀起异常恐怖而又悄无声息的自杀潮,当我了解到那里某些村庄的自然村中近十年来无一例老年人正常死亡时,我确实为我们这个为外人所认为的比较“传统”的地方而感到骄傲。一个很明显的对比是,我们在与老人一起聊天时,在平江的情况下,我们通常会看到他们的儿子或媳妇在为我们泡茶的时候往往也会尊敬地问问老人是否要喝茶,这种非常细节的东西,其背后却反映了我们这种地方文化的伟大。而在有些地方农村,即使是路过的儿子媳妇也会毫无缘由的对老人咒骂几句,而这些地方的农村往往在人们眼中是现代性因素比较浓厚的地方。相比之下,我确实庆幸我们平江的“传统”。
(二)夫妻
从横向的夫妻关系来说,以全国的经验来看,在新中国成立至今,至少经历了两波十分明显的离婚潮。第一次是在1950年代初新婚姻法刚颁布时,但显然,这一次的离婚潮主要还是精英阶层的游戏。第二次则是1980年代尤其是1990年代以来且在2000年以后迅速加剧的第二波离婚潮。与第一波相比,此波离婚潮涉及各个阶层的各个人群,在农村同样如此。
然而,我的经验是,平江婚姻自新中国成立六十多年以来却相对稳定。与全国其他地方的水平相比,平江的离婚率属于非常低的地区。以我所在家乡的村子为例,六十年来无一例离婚现象,这在我所走过的几十个村庄中是唯一的一个特例。为何会出现这种良性局面呢?我的分析是有两个原因。其一为文化意义上的。第一期的《平江风情》中就有长篇关于平江婚事的描述,我们从中可以深刻体会到,我们平江的婚姻从开始到成功需要走过一个十分漫长的礼俗过程。这个过程中设计了很多环节,在我们看来这些环节可能习以为然,其实不然。恰恰是这些严密的礼俗程序,逐步地将婚姻构造成基于男女双方的两大家族甚至更多家族的大事,而每一个环节因其礼俗的严格以及时间较长,都为“想反悔”的青年男女提供了空间与时间。因此,一旦“拜堂成亲”了,就意味着婚姻几乎很稳定了。其次,是平江人对家庭的责任。家庭一旦结合成立,其最重要的除了繁衍子孙外,还有一个重要的角度即是“过日子”,即将有限的人生时间在幸福中度完。过日子需要家庭成员高度的责任感,否则“这日子就没法过了”。而平江人的责任感就在于他们将婚姻中所出现的纠葛或问题当做是过日子过程中的具体问题,而不简单地上升到婚姻感情的高度,只要是具体问题就好解决,而一旦上升到感情高度时,就容易变成男女双方两个人的问题,两个人之间的问题因其关系的性质比较简单就极易解体,而具体问题中过日子的逻辑却否定了两个人的问题,而将具体问题看做是集体问题,也即家庭甚至家族的问题。因此,一旦碰到类似的问题时,就可能会诉诸家族成员调解纠纷,或者男女双方基于责任意识考虑到对家族与家庭的责任而会自动地将问题降到婚姻解体这一层面之下。由此,就构成了这几十年来的婚姻稳定的局面。即使碰到极端的过日子中难以克服的暂时困难时,平江人也有自己的处理办法,那就是“夫妻分家”,平江人叫夫妻“各日”,即各过各的日子,但这个日子之所以能过下去的前提仍在于“家庭”没有解体。因此,“夫妻分家”为解决极端的夫妻矛盾赢得了宝贵的时间,当各方在这些宝贵的时间里积极介入调解的时候,“分家”了的夫妻又会基于对“家”的责任而合在一块了。
同样,你可以说这种家庭关系很传统,或不现代,或抹杀了个人权利,但相比于高离婚率对个人、家庭甚至社会所造成的创伤而言,我也宁愿选择平江的这种不那么现代的对家庭高度负责的方式。人一辈子毕竟很短,不像整个人类社会的历史,可以做到分久必合,人因其生命的有限,往往分了就无法合了。
(三)父道
父道是对下的,或者说就是对子女的。我认为平江的父道比较“理性”,没有北方农村的“疯狂”,也没有中部农村的“无情”。
在北方农村,作为父母,除生养子女外,尤其对儿子而言,还必须承担为儿子盖房子、娶媳妇的“义务”。特别是“盖房子”的义务,对于父母来说,负担极重,因此,在北方农村才会逐渐出现“生两个儿子哭一场”的说法。相比于北方农村父母对儿子的无限义务而言,中部农村的父母则显得有点过于现代。他们往往会在子女读书完后便开始为自己偷偷存钱,即使知道子女困苦,也不愿意将钱拿出来,因为他们对子女养老不抱希望,这在子女看来似乎有点“无情”。而在我们平江,父道却是介于上述两者之间的,不走极端。作为父母,既可以对子女尽责,也可以适当超脱。对于前者而言,所谓尽责并不是基于“义务”或“权利”,而是“感情”,对于后者而言,正因为没有“义务”的约束,在自己能力确实有限的时候也为其不尽责找到了合法性的理据。因此,对于儿子结婚而言,父母只是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凭“良心”和“感情”办事,办到什么程度,儿子看在眼里,不会过于计较。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平江的父辈在70岁左右时可以理直气壮地向儿子宣布“退休”,而像北方农村的父母则到断气的最后一刻恐怕还得劳作。
三、平江的区域特征
平江虽然位于湖南,但从文化区域意义上来说,却并不能算是地道的“湖南地区”。我宁愿用“湘赣风韵”来描述她。
从性格上来说,平江人与湖南人相似。如果回顾整个近代史以来平江的英雄史话,那么,谭嗣同所说的“若要中华国亡,除非湖南人尽死”的豪言壮语或许用在平江人身上更加合适。自1840年鸦片战争以来,为中华民族的独立和国家的富强,平江有太多的儿女献出了他们宝贵的生命。从这个角度讲,将平江放在湖南的区域内是合适的。
然而,有趣的是,我们发现平江在湖南又很独特。她与同属岳阳市管辖的其他各县均具有质的差异,与岳阳以外的湖南其他地方相比,差异就更大了。不管是风俗还是语言,尤其是语言上,平江的独特性更加明显。甚至,从我们上述描述的社会结构和婚姻与家庭方面而言,平江与湖南其他地方就很不相同。如果说要在湖南境内找一个与之相似的地方的话,我认为应该是湘南地区,尤以靠近湘桂边界走廊与湘粤交界的地方比较相似,都带有较强的宗族性质。而在这些地区之外的地方,比如湘中地区的以长沙为例,在我看来就属于核心家庭本位比较厉害而宗族色彩比较淡的地方,与平江相比几乎是相反的方向。而湘西的特点则更与贵州一带接近,湘北靠西的地域如常德、临湘等地则与湖北的中部地区如荆门、荆州等地农村比较相似。
从语言的区域特色上,我曾经在此前《平江风情》的《关于平江话的一点猜想》一文中有过论述,此处不再赘述。总体而言,我认为平江的语言属于“赣方言”体系,而不属于“湘方言”体系,这也许是将平江从湖南里面拎得出来的最突出的特征。鉴于这一点,平江的情况在很多方面均与赣西北、赣西的部分地区以及鄂东南地区比较相似。如果从人文地理的生态上来说,这属于典型的幕阜山区域的农村,也即原来湘鄂赣革命根据地的主要范畴。
这一范畴里的语言特色十分明显,尤以我们平江的特色最为显著。所谓平江话的“夸张”等特征,其背后最基础的底色在我看来是其“生活化”的特征。也就是说,平江话本身是对生活的描述,听平江话就能体验到平江的生活,同样,体验平江生活就能意味到平江话优美的韵味。生活是有感觉的,色香味俱全,酸甜苦辣均有,痛苦或享受均能反映。因此,我们的平江话也就是一门有“感觉”的语言。比如,我们说某人很傻,在北京话里面当然可以用“很”这个形容词来描述,但这个“很”其实并不生活化,相反,我们的平江话会说某人“箵(音译:xǐn)起痛”或“箵起把借人”。意思是说,一个人傻到能够感觉得到“痛”,或者说他自己的傻多得可以借点给别人。这种语言的“感觉”与“生活化”的色彩就非常浓厚了。又比如,我们平江话还会根据日常生活中的事件来创造语言以表达我们表意的需要,典型的如“坟都没找到就乱挂山”(意即张冠李戴)等等,不胜枚举。
湘赣风韵即是从风俗与语言两个特征来说的,之所以不说湘风赣韵或赣风湘韵,是因为平江的语言与风俗经由历史的打磨,已经糅合了湘赣两地的特征,除从严格的学术意义上能够区分平江话属于赣方言体系外,其他层面均不容易区分出来,而更多地是两省某些特征的结合体。
四、平江的经济
从生态结构上来说,平江山多是其最大特点。有些乡镇的森林覆盖率甚至高达90%以上。山多的另一面就是耕地少,耕地少的地方吃饭往往就是大问题。因此,这种生态特征构成平江经济的最基本的底色,我将之称为山地经济。
山地经济因吃饭成为问题,因此在流动性较低的时候,由于人口无法从中转移出去,这种经济就不足以支撑人们体面地生活,甚至连糊口都无法保证。从这个角度来说,改革开放初期以前的平江经济是比较困难的。当然,这几乎是所有革命老区的共性问题,比如,我到过大别山区的信阳市的新县调查过,那里的经济结构与我们平江就颇为相似,而且他们也是有名的将军县。
然而,一旦当劳动力的转移问题解决了之后,那么山地经济的优势就发挥出来了。在平江,山地经济的主要产出可能是竹子和其他如杉树之类的木材。一个家庭中如果有一半的劳动力转移出去了,那么剩下的一半的劳动力基本就可以依靠山地经济糊口了。由此,实际上我们农民的收入就有两笔,一笔是务工的收入,一笔是务农或准确说是务林的收入。两笔收入互相支撑,互相补充。缺少任何一笔都不足以构成农民体面生活的基础。
除此之外,我们还要看到这种山地经济对劳动力的消化也是极其可观的。以平江的竹木加工为例。其中又尤以“香千”最有特色。所谓“香千”,就是将竹子(楠竹)加工成长约一尺至三尺不等的很细的篾子,然后将其运出到某些地方再加工成卫生香,可以用于家用,也可以用于寺庙焚香等。这种经济的特点是,其一,劳动量大,但劳动的烈度和强度并不大,因此,作为劳动密集型家庭手工业,既可以消化大量空闲劳动力,也能够做到老少适宜。其二,成本低,产出足以糊口。因其劳动量大,一般都是属于家庭加工的手工业,因此,空闲的劳动力不断往里面投入时实际是不计劳动力成本的。然而,一天的劳动量却可以赚到20到50元不等的毛利润,相对于糊口来说,还是比较可观的。三是,这种经济可以充当基本的社会保障功能,这对老年人尤其如此。只要能动,不偷懒,一天加工毕总能赚足油盐钱,因此,万一一些子女不养老的,老年人也不至陷入绝境。相反,老年人将自己空闲的劳动力投入到这种力所能及的经济中去,也有利于改善与子代的关系。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平江的老人一方面在自己确实不能动了时可以因为上述家庭特点而宣布退休从而颐养天年,另一方面在其还能动时能够做到基本自养。
五、平江的性质与国家政策的实践
上文从平江的社会结构、家庭与婚姻、区域特征以及经济结构等几个方面粗略讨论了平江的性质。那么,在把握这种性质的基础上,如何借此来进一步认识和理解平江?我想结合国家某些自上而下的政策在平江的实践形态及其机制来继续深化对这一问题的讨论。
先以计划生育政策为例。计划生育政策自1970年代开始倡导并于1980年代广泛铺开以来,在各地农村均有不同的实践形态。总体而言,在我看来计划生育政策能否顺利实施,关键要回应农民的两个基本问题。其一是价值性的传宗接代的问题,也即所谓如何克服农民绝后的恐惧感。其二是功能性的养儿防老的问题。这两个问题又与不同的社会结构关联起来,越是小亲族或宗族色彩浓厚的地方,对绝后的恐惧感就越是强烈,因而生育男孩的偏好就非常强烈,计划生育工作也就非常难做。因为其本身就是建立于在兄弟堂兄弟的连结基础上或整个宗族的成员的连结基础上的,因此,男丁对于这些地方的家庭意义就极为重大。同样,在养儿防老上也是如此。基于经济结构相对较为单一,特别是当劳动力不能顺利转移出去的时候,所有人都拥挤在狭小的空间里刨食吃就会使得劳动能力较为弱化的老年人有着极强的养儿防老的需求。这两点对于平江而言均是如此。因此,可想而知,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与执行对于平江的干部来说压力是极大的。不仅平江这样,作为对处于同一区域之内的如鄂东南的大冶、通山、通城以及江西的部分地区等广义上的幕阜山区域的农村而言,计划生育政策的实践逻辑及其所碰到的问题均极为相似。相反,比如我们上文中提到的湖北中部某些地方的农村,因宗族色彩淡化,主要以核心家庭为本位,大家都追求的是个人幸福,而不会对家庭抱有过多的责任,因此,他们不仅连男孩偏好都较弱,甚至有丁克(即不要孩子)的倾向,对于一个孩子的则真的能够做到“男女一样”,所以,那些地区,计划生育政策往往不需要花费太多精力。
但平江的这种性质也并非就对国家政策的顺利实施没有好处。同样,我们再以农村低保政策为例。很多地方,如我们上述核心家庭本位比较严重地方,因追求极端的个人权利,低保对于他们而言就仅仅是一种资源,而并不见得与政策的初衷——资助处于最低生活保障水平以下的人有什么关系。因此,想靠民主的手段往往无法确定低保对象,如完全依赖于村组干部时又因为没有结构性力量的制约,反而会出现腐败等问题。但据我调查了解的平江就不一样,因为有小亲族或宗族的色彩,那么,在这样的社会里,集体主义就有极大的空间,个人权利不会恶性膨胀,因此,一些基本道德伦理底线都能维系较好。这表现在低保政策的实践上就是,一方面村民自己对谁可以成为低保有一套带有共识性的地方性规范体系和伦理标准,同时各个宗族或小亲族之间有一定的制衡,从而使得低保对象的产生不会过于不公平。另一方面,也因为有结构性力量的制约,村组干部在安排低保指标时基本会遵循地方性规范,而不敢轻易造次做出有所出格的举动。因此,低保政策的实施在平江这样的地方容易呈现出良性的善治局面。
借助对平江性质的理解还可以进一步理解诸多国家政策在平江实施的实践逻辑,同时也还可以理解诸多治理问题在农村的运作逻辑。诸如粮食补贴政策的实践样态、村民自治在平江农村的开展及其机制、农民上访的机理、地下宗教传播的机制、基层政权的运作技术、乡村债务生成的机理等等,等等。限于篇幅,本文不再细述。
六、简短的结语
本文与其说是解决问题重要,不如说是提出问题更为重要。我的目的还是想借此来从更深的角度推进对平江的认识与理解。事实上,关于平江的性质的讨论还可以有很多方面,本文所提到的仅仅是我认为较为重要的。除此之外的,如地方文化、祖先崇拜的具体情况等等很多方面都可以供我们观察、认识与理解平江。
当然,人的认识从来都是有限的,我更不例外。因此,本文肯定有些地方值得更进一步的商榷或探讨。此处仅是希望能引起讨论并得到乡友们的指教,如然,则幸甚。
刘燕舞 写于
作者单位:华中科技大学 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