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神童诗》的《四喜》篇有云:久旱逢甘露,他乡遇故知。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古人将洞房花烛建立家庭作为人生四喜之一。

      在生活压力越来越大的今天,对大多数人而言,家庭是躲避喧闹的港湾,是抵御风险的屏障,也是精神的寄托。前些年一部热播的电影中有句台词极为经典:都说婚姻是爱情坟墓,但是要是没有婚姻,人将会死无葬身之地。

      不管是基于习俗、伦理还是基于现实需要,婚姻是大多数人无法回避的一件事,一个稳定、幸福的家庭也是大多数人内心所向。然而,现代的家庭却面临着前所未有的考验。不仅剩男剩女大军日益壮大,单身宣言语出惊人,业已成立的家庭也在形形色色的诱惑、欲望、压力、算计之下摇摇欲坠。

      中国式离婚:都是你的错

      正是因为家庭对普通人的生活极为重要,家庭伦理也为人们所共同关心。近年来,《中国式离婚》《金婚》《婚姻保卫战》等家庭伦理剧大受中国老百姓的欢迎。这些婚恋剧用自己的方式表达着对婚姻的探讨,也反映了艺术创作者们的思考路向。

      在《中国式离婚》里面,或许大家都认为宋建平值得同情。电视剧对宋建平和林小枫这一对夫妻的离婚作了中国式的解释,这个解释几乎是模板化的,符合人们脑子里的一贯印象:一旦中年男人出轨,或者家庭破裂,一定是女人不注意上进,无理取闹,没有给男人空间,男人忍无可忍只好离婚。在这个模板化的解读里,女人是不值得同情的,自作自受。

      类似的处理在电视剧《金婚》中也能看到。文丽只顾着家庭,没时间陪佟志去听音乐会,交响乐沃尔塔瓦河响起,佟志便开始惦恋起那个年轻干练的女人李天骄,内心蠢蠢欲动。因此,佟志的精神出轨就可以原谅了。

      然而问题的另一面往往被有意无意地忽略。林小枫辞职是为了照顾家庭,好让丈夫奔事业而无后顾之忧。出发点无可厚非,甚至在中国的儒家伦理中是值得赞誉的。然而,一个受过教育却因为家庭而放弃事业的中年女人,婚姻无法给她安全感,她内心的不甘和担忧只被电视剧处理成无理取闹。

      《金婚》中,陪佟志听交响乐的是李天骄,然而讽刺的是,佟母病危之时,送佟母去医院的是文丽,而佟志当时却和李天骄在一起。

      比起《中国式离婚》的一边倒,佟志的精神出轨,似乎应当受到道德谴责,但又似乎可以理解,这种似是而非的模糊,在观众中间备受争议,也是导演高明的地方。比起《中国式离婚》的决绝,《金婚》的平和豁达更对观众的胃口。如果联想一下近些年飙升的离婚率,导演的价值观就昭然若揭了。

      根据民政部公布的20103季度《民政事业发展统计报告》,2010年前三季度,全国离婚登记共131万对。国际通行的离婚率计算方法是计算粗离婚率,也就是某一时期离婚件数与该时期平均人口数之比。中国2009年的粗离婚率为1.85‰

      或许大家对这个数字没有概念,那么下一组数据一定会让你惊讶。据统计,2009年全国城市离婚件数占结婚件数之比,北京、上海、深圳名列前三,北京的比率高达39%,上海比率为38%,深圳为36.25%,也就是说,适龄人口中平均三对夫妻结婚,就至少有一对夫妻离婚。

      毫无悬念,近些年离婚率持续攀升。《2009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报告》显示,2009年办理离婚手续的有246.8万对,比2008年增加19.9万对,增长8.8%。从近五年情况看,离婚人数逐年上升,平均增幅为7.65%

      值得注意的是,《报告》对离婚率激增做出了如下解释:说明我国已婚男女收入及个性越来越独立,自我意识越来越强。面对激增的离婚率,政府的态度似乎是欣喜的,离婚率越高越好,因为这表示着人们个性独立、自我意识增强!现代社会的优越之处不正是在于彰显个性吗?

      然而,按照这个逻辑,男人和女人个性越来越独立、自我意识增强,有谁会为家庭而甘愿放弃事业呢?家庭又何以维系呢?再进一步追问,还有没有建立家庭的必要呢?

      从离婚到卫婚:觉醒的女性

      电视剧《婚姻保卫战》试图回答这个问题。

      不招人待见的家庭主妇林小枫终于觉醒了,摇身一变成为不安分的事业女强人兰心、李梅和陈梦。相对于林小枫的压抑,《婚姻保卫战》里的新女性们大声喊出了内心的不甘:

      为男人伤心一阵儿可以,牺牲所有快乐不值得。你们男人为什么比我们女人活得快乐潇洒?不就是因为处理问题快刀斩乱麻,果断冷酷,心狠手辣么?我打算向男人学习,多点理智、少点感情!

      新女性们意识到,现代社会整体婚姻的安全系数已经大大下降,妻子们的危机感越来越强烈,要让自己不至于惶惶不可终日,就就必须做点什么来稳固自己的地位,这比战战兢兢担心有朝一日被老公甩了更有意义。这正是《中国式离婚》想要告诉人们的。

      女性们终于觉醒了,但她们不放弃事业的结果就是,男人回家当了煮夫。家庭矛盾并没有为女性自我意识增强而减少。正如电视剧中台词所说:一个家庭要太平,要么女人牺牲,要么男人退让。在这一点上,本剧的导演远要比鼓励个性独立的政府要聪明。

      通达的许小宁做了兰心坚强的后盾,但是现实生活中会有多少个许小宁呢?女强人李梅的经历或许更具有代表性。在她为事业努力的时候,失业的丈夫郭洋忍受着内心不平衡,非但如此,他还对另一个女人大献殷勤,两人几乎离婚。你看,不管是安于家庭的林小枫还是为事业奔忙的李梅,她们的男人都有理由去招惹别的女人。

      这部电视剧响亮地喊出了捍卫婚姻。几乎离婚的李梅夫妇和已经离婚的杨丹夫妇都重修旧好,其他两对在经历了风风雨雨之后也都握手言和,导演将这一切归结于这四对夫妻的感情基础。

      然而现实永远比电视剧要复杂,现代讲究个性独立的两个人如何维系一个家庭呢,有了感情是不是一切困难都迎刃而解呢?这些问题困扰着现代的男男女女。

      爱情之于家庭

      笔者的老乡郑涓涓(化名),今年29岁,接受过良好教育,人也生得娇小美丽。她在25岁那年遇见了现在的丈夫许斌。许斌对涓涓穷追不舍,极为呵护和体贴。终于涓涓为许斌的诚恳、热情和坚持所打动,二人开始了如火如荼的爱恋。

      恋爱期间,两人走遍了中国的大江南北,极尽浪漫。当时一提到男友,涓涓满脸幸福。两年后二人修成正果,结婚时花了好几万元拍出一套奢华的婚纱照,令我们一干友人艳羡不已。

      现在二人已经结婚两年,丈夫踏实持重,妻子贤惠体贴,怎么看怎么幸福的一对。但表面上安定幸福的家庭,却激流暗涌。

      一次聊天,涓涓向笔者抱怨:别提了,我们现在话很少。唉,他经常出差,家里主要是我在照顾,即便不出差在家里,他也要么忙工作,要么就玩自己的。以前他一回来,我老缠着他跟他讲话,什么都爱跟他说,他往往以忙为理由,然后我满腔热情就被浇灭,久而久之也就不想跟他说话了。真没意思。

      现在的生活,用她的话说:现在啊,就是过日子而已,哪有恋爱期间爱情的感觉!对于男人而言,他再爱你,也只有三个月,女人就不一样了,日久生情。涓涓也知道生活终究会归于平淡,但心中却有一种不甘。

      这样的婚姻状况让她没有安全感。涓涓说:现在我经常告诉自己,婚姻应该像杨澜说的那样,女人不单单是经济的独立,而是思想的独立,不依赖,纵然有一天他们离我们而去,我们也要快乐生活每一天。

      然而,一个随时做好丈夫离自己而去的思想准备的女人,会感到安宁和幸福吗?当激情退去,绚烂之极归于平淡,婚姻又靠什么来维系呢?有人说,爱情久了就变成了亲情。这话不假,然而万事都有两面,既然可以日久生情,那也可以日久生厌。

      现在都说,男人和女人为了爱情走向婚姻,婚姻之所以高尚,是因为爱情是高尚的。但若细细想来,婚姻是为了爱情,是现代人才有的观念。

      古时字。在《礼记》中特别有一篇《昏义》,专门记载婚礼的行仪、婚姻对双方及整个家族的重大意义。《昏义》第一段曰:昏礼者,将行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故君子重之。

      意思就是说,婚礼对君子而言重要,是因为要通过婚姻结两家之好,以祭祀先人,繁衍后代。可见在古代,婚姻对家族的意义远超出对个人的意义,婚姻的作用在于繁衍后代以便先人得以祭祀,而不是为了满足两个个体对感情的需要。

      这么讲或许会被人批评为封建主义,理由在于,现代优于古代,不正是因为把人各种各样的束缚中解脱出来了吗?那么,来看看现代社会科学对婚姻制度的研究。婚姻制度到现在仍然是社会学研究的经典课题。

      我国著名社会学家、北大社会学系教授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生育制度》一书中论证,婚姻的目的是为了抚育。费老在广西花篮瑶寨进行社会调查时发现,夫妇之间的共同生活要到生了孩子以后才正式开始,在他们看来结婚到生孩子之间的一段时间是实现夫妻关系的预备,他们的结婚仪式也非常长,要到孩子满月了才算结束。

      他认为,婚姻的意义是在确立双系抚育。抚育既须双系,而双系抚育却没有自然的保障,因之人们得自己想法,用社会的力量保证生出来的孩子不但有母而且有父,于是有婚姻。

      那么感情呢?婚姻不必以感情为基础,但不表示婚姻中不需要感情。对此,费老的解释是:我们应当把人类的感情看成社会所培养出来的结果,不能看成社会制度的基础。我们可以用社会生活的需要去解释人们感情所寄托的对象和发泄的方式;而不能以感情来解释社会制度的方式。对于个人,与其说因为两性的爱好,所以愿意共同抚育儿女,倒不如说,因为要共同抚育儿女,两性间需要有持久的感情关联。

      家庭之于政治社会

      婚姻中所需要的感情,不一定就是无数人为之纠结的爱情。这个结论或许会令很多人失望和不甘。爱情需要冲动,需要幻想,需要献身,本质上是一种激情,而激情本身就是不稳定的。

      事实上,婚姻是为了爱情这一观念,是十八世纪以后浪漫主义席卷全球并改造了人们的思想的结果。

      我们很难给浪漫主义下一个定义,但是,却很容易判断一个人、一件艺术品、一部著作、一件事情是不是浪漫的。这也说明了浪漫主义如何形塑着我们的生活,左右着我们的思想。比如说,情感的完整、纯洁、投入、奉献等类似精神气质,比较容易得到浪漫派的敬佩,并成为他们的道德态度。

      十八世纪科学取得伟大胜利,非理性的东西在启蒙运动思想家的攻击下全线崩溃,教会和奥林匹亚诸神也对理性俯首称臣。过于专制的理性主义使得人类的情感受阻,在这种情形下,人类的情感总要以某种别的形式爆发出来。

      浪漫主义以对启蒙运动及理性主义进行反攻的面目出现。人们突然开始对哥特建筑,对深思冥想感兴趣,人们突然变得神经质和忧郁起来,开始崇拜恣意的不可名状的想象力,终于,这一切波及到政治秩序,浪漫主义对激情和献身极端推崇的结果就是导致了法国大革命,国王路易十六被送上断头台。

      可见,激情的力量是极为强大的。但是,法国社会并没有因为激情带来的革命而稳定,反倒一次又一次的革命席卷而来,社会变得动荡而分裂。

      法国思想家卢梭被后人称为浪漫主义之父,是他,将爱情引入了家庭。然而,他对婚姻和爱情的处理却极为审慎。政治哲学上,卢梭是继柏拉图之后严肃而深刻地探讨人的感情及爱欲问题的第一人。

      卢梭的目的始终在于建立一个比霍布斯、洛克笔下要更好的政治社会。人没有组成社会的自然倾向,在这一点上,卢梭赞同霍布斯和洛克,因此他必须找到一些自私、天然的激情来作为人与人之间建立社会的基础。卢梭的解决方案是性的激情,但是性的激情,必须限制在家庭之内。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卢梭要将自然的升华为人为的。这便是爱情的由来。

      卢梭在《爱弥尔》一书里,令那位家庭教师让·雅克教导公民样本爱弥尔:肉体的满足取决于他的爱人的精神品质。让·雅克通过描述在爱弥尔的肉体欲望中植入了理想。这就是性如何变成爱,二者必须被塑造得不可分割。卢梭承认,这样的爱依赖于幻想(illusion),但是这些幻想导致的行为却是真实的。

      如果爱弥尔和苏菲(爱弥尔的爱人)结合并因此超越了个人主义,那么卢梭就成功地展示了社会的组成部分应该如何形成,在他看来,个体不能成为一个真实的社会的基础,但家庭可以。

      卢梭坚持认为,在现代性中斯巴达式的对社群的献身是不切实际和不受欢迎的,家庭则是一个健全社会的唯一基础。没有对他人的关心,没有舍己为人的志愿,社会不过是个体的集合,每个人在集体违背自己的利益时就置法律于不顾。家庭节制了建立在现代自然权利学说基础上的新政制释放出来的自私的个人主义。卢梭并未把国家当作有机体来对待,但他确实如此对待家庭。

      为了将政治社会建立在一个更牢固的基础上,卢梭强调了家庭;为了让家庭更稳固,不为性所败坏,卢梭创造出了爱情。悲哀的是,卢梭万万没有想到,由他阐发出的爱这种激情,经由后人无限升华、阐释和强调,反而最终解构了家庭。

      不是吗,在我国,一部关系到千千万万个家庭幸福的《婚姻法》,将感情作为婚姻制度的基础。我国的《婚姻法》规定,感情破裂就能离婚,离得正大光明、理直气壮。

      婚姻法变拆婚法

      笔者学过点法律,前几日接到一个朋友的电话,来咨询婚姻法。

      朋友说她的同事,结婚五年,之前跟老公谈了八年恋爱,结果老公说变心就变心,有了外遇。但男方不同意离婚,除非女方把房子给让出来。房子是二人结婚前买的,男方首付,房产证上写的是男方的名字,但分期付款一直由女方支付,数额远远超出了首付。朋友问我,如果这位同事起诉离婚,房产算谁的?朋友边说边感慨不已,八年的感情,说翻脸就翻脸了。

      我无暇感慨男人的变心,作为一个法律意见提供者,我更关心的是为该女士所能争取到的现实利益。不幸的是,最高法院11月份公布了婚姻法司法解释的征求意见稿,要是该司法解释实施,对这位女士会非常不利。

      该司法解释第十一条规定了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财产如何分割的情况。根据该条款,朋友的同事如果离婚,房子只能归男方,女方婚后还款即便用的是个人工资,但也算作用夫妻共同财产还款,只能按照房产现在的市场价以及所还款项占的比例获得债权补偿。

      有学者批评该司法解释过多地适用了财产法的原理,没有考虑到婚姻家庭的特殊性。尤其是房产分割条款,甚至会带来离婚高潮。网友戏言,这不是婚姻法,是拆婚法

      道理不难理解,从家庭的角度讲,通常情况下女性承担的照料家庭和孩子的责任比男性要多,甚至有的为此失去工作或者升职的机会,这些隐性牺牲都是难以估算但真实存在的。婚姻法并没有从这个角度考虑对女性进行补偿。

      另外,单从经济的角度讲,现在劳动力市场上,女性与男性仍然处于不对等地位,薪酬水平低于男性是客观存在的。法律表面的客观公正,却忽视了广大女性真实的生活境况,冷冰冰的理性计算带来的只能是实际上的不平等。

      与大陆鼓励离婚、降低离婚门槛的法律不同,香港终身法院1112号判决家庭妇女可以分得丈夫一半的财产。

      该离婚案的女主角现年47岁,她1996年与香港丈夫结婚后就不再工作,两人在2003年离婚,婚内未育有子女。2006年,法院判决女方获得前夫财产的三分之一,但她在2008年上诉成功驳回原判。

      近日,香港终审法院裁定,她有权获得前夫一半的财产,价值268万港元。大法官在终审法院判决书中写道:对家庭主妇的补偿局限于满足其合理要求所需的金额,显然有失公平且具有歧视性。

      女方代理律师对此表示:终审法院终于重申,对于家庭主妇的任何歧视都应该被取消。

      香港终审法院对此案的裁决使得香港的离婚法律与英格兰和威尔士趋于一致。2000年英国法庭作出一项裁定,在英格兰和威尔士,离婚时女方有权获得配偶一半的财产。

      在香港和英国,离婚案件中对女方的高额赔偿,被视为消除对女性歧视的积极举措。然而,可以想象,此种判决要是放在大陆,该家庭妇女又会被指责为通过结婚占男人便宜。

      我们的婚姻法中,离婚没有针对女性的补偿措施,只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子女的赡养费。然而,在日本,房贷几乎伴随购房者一生,如果离婚,女方甚至可以获得70%的房产,这是对女性一种变相的补偿。在美国,男方需支付女方赡养费,而且这种支付要伴随男人的一生,也就是说,赡养前妻是男人一生的责任。

      男女有别

      法律规定男人和女人都有离婚权。纸面上的规定永远是抽象的、貌似公正的,但事实上谁在行使离婚权呢?

      《婚姻保卫战》里有个描述非常形象,说,年轻的时候,女人喜欢的是帅气的大哥哥,男人喜欢的是校花;等到二十多岁的时候,女人喜欢的是成熟、浪漫、有事业心的男人,男人喜欢的是二十多岁、漂亮、有身材的女人;等到三十多岁的时候,女人喜欢的是和自己心灵契合的男人,男人喜欢的是二十多岁、漂亮、有身材的女人;等到四五十岁的时候呢,女人喜欢的是能和自己相伴一生的人,男人喜欢的还是二十多岁、漂亮、有身材的女人;等到七老八十了,女人希望男人能死在自己的后边,男人已经老眼昏花什么都看不清了,还是喜欢二十多岁、漂亮、有身材的女人。这是男人唯一能坚持的事。

      这个描述虽然夸张,但道理自在其中。男人和女人身体上本就不同,雄性动物追逐感官的享受和刺激也是本能。男人喜欢二十多岁、漂亮、有身材的女人,是一种自然倾向,这种自然倾向如果不加以社会约束,后果难以想象,试想,一个40岁的女人即便她年轻的时候再漂亮,如何能够跟20岁的女人竞争?

      男性在身体上优于女性,社会资源又向男性集中,虽然提倡男女平等,但男女在事实上不平等,真正行使离婚权的是男性。离婚太自由,伤害更多的是女性。

      在这个问题上,现代人太天真,而古人的智慧不可小觑。《礼记·昏义》曰:敬慎重正而后亲之,礼之大体,而所以成男女之别,而立夫妇之义也。男女有别,而后夫妇有义;夫妇有义,而后父子有亲;父子有亲,而后君臣有正。古曰,昏礼者,礼之本也。先男女有别,而后夫妇有义。现在,男女有别仍然存在,夫妇之义却被不断地淡化。

    早在200多年前卢梭便已经看到,理性主义和平等主义企图破坏性别的界限,正如它们已经拉平了阶级和民族的界限。男人和女人、丈夫和妻子、父母和孩子变成了一个人的社会角色,而不再是自然属性。唯一保留、并占支配地位的,是霍布斯笔下自私的个体,追逐自我保存、舒适以及权力是自然属性。在这种大趋势下,婚姻和家庭将堕落。因此,他努力地写出一部《爱弥尔》,努力塑造出一个与爱弥尔相对应却又处处不同的苏菲,大讲特讲男女有别,然而对于这些现代人仍然视而不见。

           中国儒家讲究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将作为从己身过渡到天下的不可或缺的一个环节。家--天下这个差序格局,构成了我们中国人的人生世界。从这个意义上讲,重提家庭伦理、捍卫家庭对于处于激变中的中国现代社会,尤其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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