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  要 农村文化建设是新农村建设中最为薄弱的环节之一。本文通过实证分析得出:农村文化社群作为开展群众文化活动的农村自治、非政府组织,具有传承历史文 化遗产、提供农村(准)公共文化产品、发展农村文化产业、促进农村和谐的作用。这与国家倡导的农村文化建设内容不谋而合。基于此,政府可有选择、有目的地 支持一部分农村文化社群发展,利用其自治特点,形成一种“政府低投入、农民得实惠”的农村文化建设模式。最后,本文就政府如何推动农村文化社群发展提出若 干建议。
    关键词 农村文化社群 农村文化建设 载体 建议
       农村文化建设在新农村建设中具有战略地位,它虽不能给农民带来立竿见影的实惠,但其良性发展是促进农村和谐发展的有力保障。学者贺雪峰甚至认为,“农村 建设的核心是文化建设,是重建农民生活方式,恢复农民生活的主体性价值,通过农村娱乐等方式,增加农民之间的公共交往,并在这种交往中获得人生的体验和价 值。最后达到一种‘低消费、高福利’的生活状态”。①新农村建设中关于“乡风文明”的指导思想为文化建设带来良好契机,具体表现在:一是政府对农村文化建 设重视程度不断加强,并出台了一系列中央文件,如《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等;二是政府加大了对农 村公共文化产品供给,如乡镇文化站建设工程、“三送”(送科普、送电影、送戏下乡)工程等。在各级政府推动下,农村文化建设有所发展,但仍然是新农村建设 中最为薄弱的环节之一。农村文化建设进展缓慢且明显滞后于农村经济发展以及农民文化需求,造成农村文化的供需失衡。国际金融危机导致的大量农民工返流将进 一步加剧这一失衡。
    农 村发展现状决定农村文化建设应首先全面建设农村公共文化,公共文化的(准)公共产品性质决定政府应当是责任供给主体。但事实上,各级政府用于农村文化建设 的经费十分有限。②在这样的背景下,如何建设农村文化?经过大量的实地调研,本文认为动员农村文化社群参与农村文化建设,将是目前比较现实的一种农村文化 建设手段。
    一、农村文化社群的界定
    概 念界定。农村文化社群是农村中介于国家和个人之间的一种民间文化组织;该组织以文化作为内容表达和目标所在;组织成员以共同价值观为纽带完成组织的日常运 营和管理,在“民有、民享、民治”中实现该组织成员社会性、群体性和文化性需要的满足。③农村文化社群是农民自己的组织,发展的是农民自己的文化,其提供 的文化产品(活动)主要属于农村群众文化的范畴。在我国较早提出相关概念主要是徐枊凡,他认为农村社群文化组织作为农村社区文化的领导者、组织者,在联结 农民与农民、农民与政府、农民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独具特点和优势。④如果抛开“文化”两字,已有学者对“农村社群”提供公共产品的能力进行研究:张 鸣通过实证研究发现了村民的自发组织提供能持续而有效地改进诸如道路、水利、公共娱乐设施、祠堂等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现状;陈宇峰则利用政治科斯定理得出国 家与社群对农村公共产品提供的有效边界是由它们所对应的边际交易成本共同决定。⑤典型的农村文化社群有农民自娱自乐为主的农民文化队、农村老年协会以及红 白理事会等。
    关于农村文化社群的本质。社群和社区不同,前者强调组织内成员是否具有共同价值观并
    形 成(精神上)纵向联合,其本身是一个具有共同目标的实体,如海外的华人社群;后者则更强调地域性的横向联合,如相邻的几个村可以构成社区。社群中每个成员 都把共同目标当作自己的目标,粘结社群的既非国家的宪法和法律,也非市场中的交换机制及规则,而主要是伦理价值上的文化认同。⑥因此,农村文化社群的本质 是农村中具有文化爱好、有共同价值观的农民群众自发组织起来的民间文化组织。
    关 于农村文化社群是否具有赢利性。农村文化社群是“非赢利性”组织。需补充的是,农村文化社群组织不以赢利为最终目的,但不排除其具有赢利能力;对其赢利能 力的理解可以类似于对农村经济合作社赢利性的理解:合作社本不以赢利为其最终目的,但这不影响其有赢利,也不影响其将来向纯粹赢利性企业发展(一切应当尊 重事物发展的规律)。过分强调农村文化社群不可赢利,会遏制农村文化社群的生命力。倘若农村文化社群在其发展中已转化为完全以赢利为目的的组织,那么它已 由农村文化社群转化为农村私性文化企业,属于农村文化产业的范畴,同样可以为农村文化建设作贡献。
    二、农村文化社群的实践
    1.案例介绍———阜城镇农民腰鼓队
    阜 城镇位于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境内,前些年,由于农民业余文化缺乏,有些农民想到了学城里人业余时间跳舞健身、打腰鼓,于是农民自发地组织起来,选一个队 长,然后聘请了几个民间艺人当老师,没有乐器自己掏腰包到城里购买了腰鼓、音响等,这样腰鼓队就算成立起来了。每天晚上天还没黑,腰鼓敲起来,周围的群众 闻声而来看热闹,开始参加打腰鼓的只有几个人,后来参加者越来越多,最多时参加者达50多人。腰鼓队还聘请老师,手把手地教,并且配齐服装,这样农民中老 年腰鼓队基本就形成了。参加的农民最初是以健身娱乐为目的,不过没想到是还会有人因为开业庆典、红白喜事登门邀请她们去表演。仅2009年的元旦期间,就 因参加演出获利700多元。但那只是额外收入,没有演出的晚上腰鼓队还是会准点出现在镇广场上,并吸引了很多周围农民驻足观看,有男、有女、有老、有小, 表演的、捧场的、鼓掌的、小孩子玩耍的,聚在一起,一片欢乐祥和的景象。
    镇上类似这样的文化社群组织不止一个,为此镇文化站还将这些群众性文化组织集中在县最大的铁军广场搞文艺比赛,赛前参赛队员们个个磨拳击掌、加紧排练,赛中你追我赶,好不热闹,赛后大家握手言欢、惺惺相惜。比赛当日,简易搭建的舞台周围人山人海,像过年一样热闹。
    2.案例分析
    腰 鼓队的本质属性:农村文化社群。这是因为,第一,腰鼓队地处农村,是既不隶属于政府,也不属于任何个人(包括领头人,或者腰鼓队的其他队员)的自治组织。 第二,具有共同价值观。腰鼓队以“舞出健康人生”为共同价值观,将周围具有相似文化背景、价值取向、兴趣爱好的人们集中起来。第三,打腰鼓是该社群的文化 表达,满足了农民的文化需要。综上,腰鼓队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农村文化社群。
    腰 鼓队的发展起源:农民自发形成(民有)。没成立腰鼓队时,农民业余时间没事干,只能打麻将,走东串西,男的踏拉着鞋,女的扯老婆舌,不和谐的事件时有发 生。与此同时,农村人羡慕城里人在业余时间可以跳舞娱乐。于是,有了腰鼓队形成的需要。再加上一些农村文化精英(队长),他有带动农民集体行动的能力和对 文化社群管理的意愿。农民们一拍即合后,腰鼓队这个农村文化社群组织就完全依靠内生力量自发形成。
    腰 鼓队的运作模式:农民自主管理(民治)。腰鼓队由村民自发地组织起来后,就成为一个独立的社会公共空间,并兼具三个特点:其一,具有共同价值观;其二,有 舆论作用;其三,有乡村精英(管理人员)。在运行过程中,这三种力量共同汇聚形成稳定的、强大的社群资本。一旦某个成员无视社群规则,如因为不喜欢统一队 服而拒买(穿)或者不愿交会费,必将受到精英、组织规范以及舆论“众口烁金”的多重压力。正如麦金太尔指出的,“在追求共有的利益的过程中,对共同体的共 同任务的贡献相关的赏罚概念,为有关德性和非正义的判断提供了基础”。⑦结果是这个成员要么脱离社群(有被孤立的危险),要么遵守规则。腰鼓队的积极作 用:群众业余文化阵地(民享)。依靠农村文化阵地建设农村文化已成为共识,但事实上,文化阵地应当不只仅以农村文化馆(广场)这种物质形式存在,它还可以 案例所示的文化社群形式存在。可以想象,只要有腰鼓队,即便没有宽敞的广场、漂亮的舞台,但只要有一个不大的平地,腰鼓这种文化形式就可以发挥其作用。而 正是通过这种有效形式,封建迷信、斗嘴打架等不和谐的东西少了,身体健康、集体感增强等和谐的东西多了。
    三、农村文化社群的功能
    在 发达国家的社会生活中,社群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许纪霖甚至认为在美国感受最强烈的不是自由与民主,而是多元化的社群;美国的经验告诉我们,在个人和国家之 间,还有一个重要的、不可或缺的组织———社群。⑧作为多元化社群集合中的子集———农村文化社群,除具有上述的“民享”功能以外,还有如下功能:
    首 先,传承历史文化遗产。每一个农村文化社群都带有当地历史文化的烙印。中国的很多历史文化遗产集中在农村,这给农村文化社群带来丰富的文化元素,而农村文 化社群又以文化作为它的内容表达和目标所在,两者有机融合造就社群文化组织对历史文化的传承,如上述案例的“打腰鼓”形式。农村文化社群就地取材,无论是 出于自娱、互助,其形式都是将身边文化(传统)随手撷来,准确拿捏,无形中就是对传统历史文化遗产的传承。
    其 次,提供(准)公共文化产品的可能。一般来说,公共文化产品的责任提供者主要是政府,但上述案例中的腰鼓队同样担负起这样的功能。农民腰鼓队吸引了众多男 女老少村民参加打腰鼓,不能参加的就在广场旁边看、领着孩子在一旁捧场助威……这片欢乐祥和的景象出现的根源是腰鼓队的文化活动,很多农民都能在广场上享 受“无竞争性、无排他性”、“具有巨大正外部效应”的“打腰鼓”表演。当然,需要说明的是,并不是所有的农村文化社群都愿意且能够为当地所有农民提供 (准)公共文化产品,如有些文化社群仅提供“俱乐部性质”的公共文化产品。
    再 次,推动文化产业发展。文化产业的特点之一就是赢利性。从上述案例中,我们看到打腰鼓只是为了群众自娱自乐,与赢利目的无关;但确实存在着一些农村文化社 群组织,在外界需求拉动下或在具有企业家才能的乡村精英的领导下,进行市场化运作,提供文化产品达到赢利。案例中的腰鼓队,原本只是几个农民自娱自乐的群 众性文化社群,小有名气后,很多需求方慕名前来付费请其表演,在当地传统节日、庆生、婚嫁、入新居、开业等助兴活动中经常看到该社群的身影,队员们也享受 到走向市场的好处。虽然本案例中腰鼓队并没有转化为赢利性文化企业,但不排除有些农村文化社群最终发展成为赢利性的私性文化企业。
    最 后,促进农村和谐发展。农村文化社群作为政府有益补充,在满足农村弱势群体基本文化需求,解决农村社会问题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农村文化社群为农民参与文 化活动提供了良好的平台,满足了农民的基本文化需求;更重要的是农村文化社群还可向农民传递认同感、归宿感和主体意识等共同价值观。⑨这些包括道德观念、 责任意识、公共准则在内的共同价值观既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所需价值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促进新农村和谐发展的有力保障。
    四、发展农村文化社群的政府回应
    一 方面,农村文化社群以其丰富的群众文化活动形式,满足当地农民基本文化需求,构成农村公共文化建设中的重要一环;另一方面,农村文化社群因其“民有、民 享、民治”的组织性质减轻了政府的财政负担。一言以蔽之,发展农村文化社群有助于形成“政府低投入,农民得实惠”的农村文化建设模式。因此,政府可以有选 择地、有目的地支持一些农村文化社群的发展,并以其为载体促进当地农村公共文化建设。
    第一,区分农村文化社群与农村公共文化。
    前 述分析可得,农村文化社群所开展的群众文化活动形式本身就具有提供农村公共文化产品和推动农村公共文化发展的作用,但不可因此将建设农村公共文化的任务强 加于农村文化社群。作一不恰当比方,就如不能让一个企业承担太多的社会责任一样。很多农村文化社群是自发形成“民有、民享、民治”的民间团体,其初创本意 并没有上升到农村公共文化建设的高度,应当尊重其发展规律。
    第 二,给予农村文化社群适当的激励。事实上,农村文化社群的运行往往不是一帆风顺,如观念陈旧、缺制度、缺人才、缺资金等时有发生,如果政府在保持农村文化 社群“自治”的前提下,对其进行适当、正向地“激励”,如小额资助、委派当地文化馆人员免费为农民进行文艺辅导、提供演出剧本、增加文化社群表演机会,或 者即便没有物质支持、只有精神支持,也会给农村文化社群的发展起推动作用。以上述的阜城镇为例,镇文化站通过组织多个文化社群进行文艺比赛,只用了很少的 经费(组织比赛、奖品)干了很大的事:既完成对农村文化社群的激励、促进其发展,又丰富当地农民(观众)的文化生活。此外,政府还可以通过向农村文化社群 “订单采购”的有偿形式,邀请其为当地更多的农民带来文化表演。
    第 三,重视农村文化社群中的领导者。为保证农村文化社群组织的良性发展,政府应当充分重视农村文化社群中的领导者。农村文化社群领导者是指那些对文化社群进 行日常管理的乡村精英,农村文化社群的正常运行离不开这些有特殊才能的乡村精英。当前农村文化社群中的精英,一是农民中能歌善舞、有家传绝技等具有文化资 源的人;二是在农村有一定的政治影响力或有社会关系的人,如已卸任的村领导或现任领导的亲戚等;三是从农村中走出去,又重新回流,希望发掘和利用本地文化 资源的人,如开发《云南映像》的杨丽萍;四是在市场经济中获得丰厚收益的农民或其家属,如何慧丽案例中所提的李村中老年文艺队领头人赵凤兰(利用其儿所捐 为文艺队提供了相当的资金)等⑩。
    对 于农村文化社群领导者而言,自身经济利润最大化并不是其决策的唯一依据,追求自我实现、获得群众尊重、积累社会资本也是其追求的目标。因此政府可以通过适 当的形式,如政府关心、荣誉表彰、给予头衔等,保持同农村文化社群领导者的有效沟通。以上述阜城镇为例,文化站站长经常找当地文化社群领导人聊天,并聘请 文化社群领导人之一的蔡开礼为本站文艺宣传队队长。蔡欣然地接受,正如他自己所说:“参加镇文艺宣传队,我个人的时间、精力以及收入可能会受影响,但能为 群众演出服务,是我多年的愿望。”
    第 四,两种农村文化一起抓。农村除农村文化社群以外还存在其他社群,每个社群都拥有自身的“社群文化”。“农村社群文化”中的“文化”应当比“农村文化社 群”中的“文化”更加宽泛,它是“社群价值观”的体现,类似于“企业文化”中的“文化”。因研究的需要,本文更加关注农村社群文化中的用“文化行为”表达 的那一部分“文化”。例如,一些农村经济合作社(经济社群)的成员本身就有团结起来一起扭秧歌、打腰鼓、剪纸、唱戏等习惯;社群成员通过这些文化表达,加 强了社群凝聚力,成为经济合作的抓手。从新农村文化建设的角度来看,农村文化社群和农村社群文化中“文化表达”同样重要。二者均是农村文化的重要内容,政 府可以两种文化一起抓。
    第 五,加强对农村文化社群的监管。农村文化社群的良性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有效监管。弘扬健康文化的农村文化社群促进当地公共文化建设,散布腐朽文化的农村文 化社群则阻碍当地公共文化建设。一些农村地区聚众赌博盛行、迷信思想猖獗,就是始于一小撮农民小团体的消积影响。鉴于此,地方政府应当定期对当地农村文化 社群进行摸底监督,以确保农村文化社群的正确发展。案例中,阜城镇文化站站长会经常找一些文化社群领导人聊天,除了给予关心外,还有监管作用。同时,要进 一步完善农村文化社群的登记管理工作,加强基层登记管理力量,加强党对农村文化社群的领导,建立社会化的评估监督体系,推动农村文化社群公信力的提高。
    综 上,作为农村公共文化建设的责任主体———政府可以“有目的、有选择”地发展农村文化社群来促进农村文化建设。同时还必须注意:农村文化社群代替不了政 府,其作用是有边界的,农村的很多基础性公共文化设施仍需要政府持续而有效的投入;政府对农村文化社群给予帮扶时,应保持其“民有、民享、民治”的有效 性。
    注释:
    ①贺雪峰:《乡村建设的中心是文化建设》,《小城镇建设》, 2005年第9期。
    ②疏仁华:《论农村公共文化供给的缺失与对策》,《中国行政管理》, 2007年第1期。
    ③④⑨徐枊凡,马剑虹:《农村社群文化组织发展研究》,《科学社会主义》, 2007年第5期。
    ⑤陈宇峰、胡晓群:《国家、社群与转型期中国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一个交易成本政治学的研究视角》,《财贸经济》, 2007年第1期。
    ⑥⑦何霜梅:《20世纪90年代以来社群主义研究述评》,《教学与研究》, 2005年第1期。
    ⑧东来:《当前学界的回顾与展望———许纪霖、黄万盛、杜维明三人谈》,《开放时代》, 2003年第1期。
    ⑩玛雅:《探索“文化本位”的新农村建设———专访社会学者何慧丽》,《凤凰周刊》, 2007年第20期。
     
    作者葛继红,南京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讲师;王艳,南京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讲师 
  • 责任编辑:chenjing
  • 相关文章
  • 发表评论
  • 评分: 1 2 3 4 5

        
  •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本站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直接或间接导致的)。
  • ·本站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