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本文通过总结在城市化进程不同阶段中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特征,对比分析邻国日本、韩国乡村的发展经验,对我国的农村发展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提出新农村建设策略应该是以建立在区域差异性基础上的城市化水平为轴线,通过区域功能分工实现城市功能延续,逐步推进新农村建设,最终达到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境界。
一、引言
随着新农村建设实践中表现出的困惑和盲目,理论界和决策层对如何在工业化和城市(镇)化的世界性发展趋势下确立新农村建设的政策目标进行了深入探讨。基于新农村建设旨在通过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缩小或消灭城乡差别的指导理念,有观点认为,新农村建设应该改善农村人口生存、生活环境,让农村人口分享到我国经济发展的成就,即将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定位于启动内需和改善农村生活条件以留住农民。与此改造翻新“三农”问题的立场不同,另一种观点认为,新农村建设应该是与城市化同时进行的,因为我国解决“三农”问题的出路在于减少农民数量,新农村建设也应该是一个农民逐渐减少的过程,而减少农民数量的根本途径还在于城市化。与之基本一致但在方式选择上略有不同的是,以小城镇发展促进新农村建设的观点认为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要走不同于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内涵式发展道路”。
在以“牺牲”农业推进工业化的政策背景下,农村人口为寻求生活支柱向城市钟摆式漂移,但钢筋混凝土的构筑和城市优越的外壳无力给弱势的农村人口应有的生活保障。在城市化进程中,处于“征服”强势的城市充斥着对农村的掠夺与歧视,并将城市治安混乱、环境拥挤等日益严重的“城市病”归咎于“乡下人进城”。此时,新农村建设政策的实施可谓是“及时雨”,但也正是新农村建设政策的强势性使得理论界忽视了对新农村建设与城市化关系的准确辨识,未能从新农村建设对我国城市化发展的意义上来引导实践,造成人们对城市化特定阶段农村发展的重要性、方向和途径认识的怠慢,导致新农村建设在实践意义上的夭折。正因为此,本文借鉴前沿城市化理论,重新聚焦新农村建设研究并重新界定新农村建设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深远作用和意义,力求新农村建设实践的实质性突破。
二、城乡功能的演进过程
在城市化进程的不同阶段,农村肩负着不同功能,其发展也呈现出不同特征。城市化进程,从某种意义上来看,就是城乡功能分工不断深化、城乡发展矛盾不断激化与调和的过程。所谓城市化水平,简单看是人口由农村向城市的转移,其实是农村的资源要素不断被城市融合吸纳并最终成为城市特殊功能区的过程。
(一)城市化发展阶段
在19世纪出现了一种建立在生产力极大提高、大量人口和工业技术基础之上的新型城市,这使得早期工业化的欧洲国家开始以此为标志进入城市化这一发展阶段。
在工业化主导的城市化阶段,农业的主要功能表现为提供充足食物给迅速增加的城市人口,成为工业产品的需求者,促进工业新兴市场的蓬勃发展,将创造出的剩余价值贡献作为工业发展的社会资本。正是由于农业为工业让利才使得城乡政治、经济、社会的显著差异累积了流动势能,农业中的剩余劳动力逐渐被非农业部门所吸收,农业人口在空间、职业、观念上开始逃离农村。旨在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的以农业规模经济为手段的农业现代化发展策略成为了首选,但此“双刃剑”在保证城市持续发展动力的同时也由于超越了城市承载力形成了繁华都市的“疮疤”--贫民窟,以及由于劳动力和人口的持续性溢出而引起的“农村衰落”。
(二)郊区化发展阶段
20世纪60年代中期到70年代初,交通工具的机动化成为城市空间布局发生变化的决定因素,并导致了城乡功能演变的第二个阶段--郊区化的出现。大量生产性企业向城市郊区的工业园区迁移,城市虽然仍然是人口密集区,但其主要功能逐渐由工业聚集区向商业活动中心转变,旧城区、贫民窟也得以改造和治理,即城市发展进入巩固期,城市质量的改进成为发展的侧重点。这种倾向于郊区城镇发展的趋势的意义在于更多关注过度拥挤的城市和快要被吞噬的农村地区所面临的困境,使得中心高强度的集聚有所减弱,新的人口分布带来开敞的空间、卫生条件的改善,城市生活变得舒适。
此时,随着农业劳动力不断被挤压出农业,农业生产领域的技术性替代不断深化,农场的规模经济效应开始全面显现,食物供给压力得以缓解,甚至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农业生产的绝对过剩。各国政府开始普遍以农业生产计划化、农产品价格补贴和农产品市场保护等政策手段来弥补因市场波动而出现的农业生产力浪费和农民的经济损失。
(三)逆城市化发展阶段
20世纪70 - 80年代,与郊区化同时并行出现了人口从城市中心向广大乡村回流的逆城市化现象。空间流动联系的增强、住宅产业的异常繁荣以及由于通信工具的发展而导致的以时空压缩为特点的整个社会的城市化开始破坏现代城市所扮演的独特角色,“城市病”开始唤醒人们的思乡之念。在以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居住环境为核心的农村发展战略实施的同时,人们开始追求与城市社区功能对等但拥有环境要素不同的乡村生活。以居住和工作空间分离为特征的新型生活方式被日渐接受并流行,标志着城乡区域功能分化进入新阶段。城市更主要地作为商业、金融、娱乐休闲等服务中心,而在农业专业化和机械化背景之下,乡村渐渐从原来的农业生产功能中摆脱出来,它不仅成为单一的生活居住型社区,还是城市赖以保持生命力的氧气场、休闲地和度假村。在某种意义上,乡村转化成了社会管理、生活方式、基础设施城市化了的农村,是经过城市文明改造了的农村,成为城市重要的附属功能区之一。
(四)再城市化发展阶段
结合当前世界比较流行的发展周期观点,学者们又进一步提出逆城市化阶段过后是否又会再进入城市化发展阶段,即人口又重新向城市迁徙和集中。有学者认为,城市与农村实现一体化发展,取代了经济功能的居住功能在农村占据主要地位,居住农村还是城市成为人们个性化的选择;农业对国家和社会安全的意义超过了它对国民经济的意义。但目前多数学者认为,再城市化可能只是一个相当小的反趋势。
三、韩日的乡村发展经验
综上所述,城市化既是城市对农村人口的同化,也是城市对农村空间的扩张,前者隐含了城市化阶段城市因素对农村的渗透,后者意味着农村在城市化不同阶段的功能演变。建设和发展农村,需要顺应城市化进程,以城市发展的水平来确定农村应担负的功能,以城市发展的能力来定位农村建设的目标,以农村的功能转变要求和建设目标来制定农村建设的优先秩序;城市化阶段的城乡问题是无法各自“隔离”开来解决的,城市应该来主导农村发展,农村建设必须服从城市化发展的需要。
所以,几乎所有的发达国家和地区都在其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特定阶段,启动了乡村建设运动,比较典型的如法国在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发起的“乡村发展运动”;前联邦德国在大体同一时期推行的覆盖全西德的“社区建设”政策;日本和韩国先后推行的“造村运动”和“新村运动”。我国政府提出的新农村建设政策是否合乎基本的城市化规律?理论界和学术界对新农村建设意义的定位是否恰当?这两个问题非常值得深入探讨。为了便于研究,这里选择邻国韩国、日本作参考(表1)。
表1:韩国、日本、中国的乡村运动发展 国家 韩国 日本 中国
运动名称 新村运动 造村运动 新农村建设
起始时间 1970年 1970年代末 2005年
背景 出口工业引发工农业失调 传统村落的崩溃 “三农”问题日益凸显
农业现代化 发展商品农业 科技先导型现代农业;农业专业化、商品化和农业一体化经营 农业科技水平、机械化水平、市场化程度与产业化低,农民组织发育程度低
城市化水平 74% 76% 42.99%
劳动力流动 大城市及其周边 工业、服务业就业人口比重增大 农村人口呈现钟摆型流动
指导原则 工农并行发展相结合 发展区域优势特色农业 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
主导力量 政府、农民主体、民间组织 政府主导 政府引导,农村基层主导
韩国通过农村、城市、工厂企业联动的全国性“新村运动”,仅仅用了18年时间就使得农村经济收入和生活水平接近城市居民的生活水准‘引。不仅如此,从农村发端的“新村运动”在农村广泛开展的同时也被逐渐引入城市社区,随着产业化的发展逐步“离农”,为城市社会文化走向繁荣夯实了基础,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由农民进城就业而引发城市“过度拥挤”的社会问题。韩国强调工农互促并进,在工业支持下的乡村建设、农民增收效应实现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改善,也就自然创造了强大的市场空间和消费拉动,农村和城市协调发展成为了一条康庄大道。毫无疑问,韩国的“新村运动”既是农村城市化的发展动力,也是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润滑剂。
与韩国不同,日本城市化主要是推进日本农村的城市化,其自下而上的“造村运动”以颇具知名度的“一村一品”运动为基点,通过政府的有序引导和扶持,在不同行政区和地方,以特色产品为基础形成了突出区域资源优势的发展模式。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日本基本消灭了城乡差别,增加了农民收入,刺激了农村多元化的消费,运动内容由农业扩展到了整个生活层面,运动地域由农村延伸到了城市。可见,日本城市化高度发展的标志不仅体现在人口城市化水平方面,还体现在大城市圈、大都市带的生成和发展,以及城乡一体化的过程上。
我国农业也呈现出与日韩两国相似的家庭式分散经营的特征,在以“牺牲”农业发展工业化的政策背景下,势必也需要倡导乡村运动来促进城乡一体化的发展。不同之处在于,我国提出新农村建设时的城市化水平相对较低(约低30%),但可以肯定的是,建立城乡统筹的发展政策是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乡村建设的必由之路。虽然我国的政策领域早已对此讨论过并提出了相应对策,可从现实来看,不仅没有缓解城乡差距,反倒愈演愈烈。更为尴尬的是,新农村建设经过几年的实践,仍然徘徊在造样板、赶会场、四处参观考察学习和漂洋过海取经的局面,基层政府工作上的困惑和盲目使得大家想有为而不知怎样为,导致了新农村建设“虎头蛇尾”,大有偃旗息鼓之象,严重影响了我国农村发展的后继动力。
日韩两国乡村建设中的经验说明,新农村建设需要通过城市化逐步将农村问题向城市转移,而并非在农村内部寻找解决途径。
四、新农村建设策略:以城市化水平为轴线
从世界城市化的发展轨迹可见,城市化既包含外在的以人口机械迁移为特征的物理过程,还包含内在的以人口迁移为载体的城乡文化经过矛盾碰撞而熔合、升华,最终统一为新型城市文明的化学反应过程。城市化进程将文明、先进的生活消费习惯、文化价值观念等不断通过城市辐射带动向农村渗透,通过在社会有机整体中肩负不同社会和经济功能的城市和农村之间的物理迁移和化学融合,最终出现新的社会结构划分,满足人们对区域功能的不同需求。如果简单强调和重视物理过程而忽视化学过程,必然难以促成超越城乡狭隘自我的、整个社会公有的、能够维系城乡和谐的共同文化,城市化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也就变得难以调和。
我国总体上已经进入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中期加速阶段(2008年人均GDP2520美元,城市化水平45.68%),但值得注意的是,在我国城市化发展过快的表象下却掩藏了大型城市发展失控、中小型城市发展不足、农村发展缺乏生机等问题。其实质是理论界和决策层对于城市化进程与乡村发展内在联系的规律性未能有效认知。可以肯定地说,在国家城乡统筹的大背景下,新农村建设与城市化进程能否有效契合将关系到农村人口是否可以分享到我国经济发展的成就和城乡社会的和谐发展。
在城市化的不同阶段中,农村发展表现出的不同特征反映了城市发展对农村功能的不同要求,说明农业、农民和农村需要随着城市化的发展而不断调整其职能,但是无论如何,乡村运动的发展策略应该是以推动和服务于城市化的阶段演进作为起始点的。新农村应该不仅是为农村居民,也是为未来的城市居民而建。应该认识到,设施齐全、生活便利的新农村当然会吸引市民下乡。
五、结论
我国新农村建设在经过几年的“造星”热潮后,有归于平寂的迹象。此转向之际,正是理论界和决策层展开整理、反思、提升之时。从世界城市化发展轨迹的城乡功能演变中,从乡村运动蓬勃开展的经验教训中,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新农村建设并不是孤立事件或临时任务,更不是单纯的农村事务;与城市化战略性相比,新农村建设具有调整性和从属性,需要服务于城市化发展的基本需要和要求;新农村建设在目标和任务方面的进程设计,在建设模式及其实现路径选择等方面,都必须以区域城市化的发展进程为参照系,与区域城市化进程相契合,适应并服务于城市化发展,而不是模式的固化。比如,大城市周边,要着重考虑居住功能的提升,可发展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强化社区管理职能;相对远离城市的乡村要着重发展文化教育事业,不断提高人口素质,促进劳动力的转移。
总之,新农村建设策略应该是以建立在区域差异性基础上的城市化水平为轴线,通过区域功能分工实现城市功能的延续,从而逐步推进新农村建设,达到城乡一体化的境界。
(《城市问题》,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常亮,贾金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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