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老年人家庭代际交往调查研究[1]
徐勤
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研究员
[摘要]本文利用调查数据,探讨了农村老年人家庭代际交往的现状与特点。结果表明,农村代际之间的经济与劳务交往仍然十分普遍,子女对上代的支持依旧是代际交往的主要方向。然而,在经济发达地区,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对代际关系的影响已经显现出来,老人的经济独立性提高,子女养老的经济负担大为减轻。但是,当老人生病时,子女依然是照料服务的主要提供者。今后,在农村,除了要继续扩大社会养老保险覆盖面并提高保障水平外,还需要解决老年社会化照料服务问题。
[关键词]农村老年人;家庭代际交往;养老保障;家庭养老;社会化养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随着社会的现代化进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开始建立并且逐步健全,这对传统家庭代际关系产生了较大影响。近年来,对农村家庭代际关系的研究日益增多,但从社会养老保障角度研究老年人家庭代际关系的还比较少。老年人除了老有所养,还有老有所医问题,以往代际间经济交往的研究注重收入来源,较少对此给予关注。本文利用调查数据,重点探讨农村传统的家庭代际交往是否发生了变化,有什么趋势?并侧重于从经济支持、生活照料这两个养老主要方面进行考察。
一、文献回顾
关于代际关系中给予的动机,在西方现有研究文献中有三种理论解释:一是权力与协商模型(Power and bargaining model),该理论认为,父母从子女或家庭其他成员处获得支持的程度与其对资源(如财产)的控制有关。二是交换模型 (Mutual aid /exchange model),该理论认为代际交换按照“投桃报李”的原则进行,给予是为了获得回报,如父母为子女提供服务(照顾孙子女等),反过来,子女为父母提供经济支持或以与父母同住作为回报。而子女帮助老年父母,会增大孙子女一代效仿这种做法的可能性[1]。拷特利考夫和莫瑞斯甚至扩大了交换理论的逻辑范畴,使之更具有煽动性,认为父母的资源流向子女不是恩惠或责任,而是简单的“贿赂”。三是合作群体模型(Altruism/corporate group model),该理论认为,家庭成员的行为以个人利益最大化为原则,由一位公正的家庭成员(通常为家庭中的年长者)控制并有效分配家庭资源,资源分配达到帕累托最优[2]。贝克指出,代际间的交换是基于利他主义的动机,也就是说,在父母最“需要”的时候,子女的资源会流向父母,反之亦然。这里,“需要”被定义为由于健康和经济状况不好而产生的需要[3]。曾毅等指出,中国家庭内部的代际支持是老年保障和照料的主要来源[4]。
中国学术界对代际之间经济交往的研究时间不长,且多侧重于城市。郭志刚等人最早通过供养金额、抚养金额及净供养金额为测量手段分析了老年人与子女之间代际经济流动的方向和数量,认为:无论城乡,子女供养老人即供养型经济关系仍然占主导地位[5]。陈功等人用同样的测量手对2000年的老年人口调查数据进行了定量分析,认为:中国传统的子女养老模式或反哺模式仍是当前养老的主要方式,子女供养老年人是子女与老年人代际交流中的主要形式,农村老年人比城市老年人更多地依赖于子女的供养[6]。陈皆明以子女为父母提供的服务(个人照料和做家务)和经济帮助(现金和实物)作为代际养老的主要指标,对城市居民代际交换进行了因果分析,指出:父母与子女间存在着广泛而持久的服务和物质性资源的交换[7]131-149。张文娟等人对农村老年家庭代际支持的研究表明:健康状况差、收入低的老人更容易获得经济支持。经济条件较好的子女为父母提供经济支持的可能性更高[8]。张友琴考察了城市化对农村老年人家庭支持的影响,认为:城市化进程不可避免地导致家庭养老功能的削弱,农村老年人的家庭支持处于两难境地。一方面养老需求不断增加,而家庭支持资源匮乏,另一方面,受国力的影响,在今后相当长时间内,老年人的基本生活保障依靠制度化的社会支持是不现实的[9]。王世斌等人通过对广东省农村代际关系的研究发现,父母在向子女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父母不但照顾子孙、做日常家务,还给予适当的货币帮助。经济条件较好、文化素质较高的子女对父母的经济支持较多[10]。王跃生研究了社会转型初期农村家庭面临的问题,他注意到,结婚阶段是父代向子代进行财产转移的主要时期,在这一过程中,父母的生存资料被蚕食,至老年时缺少自己能够支配、有较高价值的财产,特别是住屋和自我赡养的货币资产 [11]。
以往的研究对农村老年人代际之间的经济与劳务交往比较关注,但是,从社会保障制度的角度考察代际关系的不多。今天,当许多人以为农村社会化养老制度的建立还是很遥远的事情时,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已经打破坚冰,开始全面推进,这一历史性的变化无疑对农村老年家庭传统的代际关系产生深刻影响。此外,由于中国地域辽阔,地区之间无论在经济发展水平,还是在社会结构方面差异很大,从全国的角度考察已不足以反映现实状况。本文拟在新的历史背景下重新审视农村老年家庭的代际关系,并通过考察地区差异来了解社会化养老制度对传统家庭代际交往的影响。
二、数据与变量
1.数据
本文所使用的数据来自清华大学社会学系的“农村老年人养老情况调查(2008)”。该调查在山西省永济市和晋中市、山东莱西市、江苏常熟市三省四镇的农村地区采用分层随机抽样方法进行了典型调查,获得农村户口60岁及以上样本773个。有子女的样本754个,其中,男性占44.6%,女性占55.4%;60~69岁、70~79岁、80岁及以上分别占44.3%、37.4%和18.3%。
2.变量
老人与子女代际之间经济往来可分为两大类:货币交流与实物交流。
从本次调查看,子女对老人的货币支持方式包括:现金或实物、交合作医疗保险费、负担日常医疗费、提供零用钱。子女对老人的实物支持有:给老人买药、买衣服。子女对老人的劳务支持有:老人生病时提供照料、陪同看病、洗衣服、收拾房间和打扫院子。
老人对子女的货币帮助包括:给钱、帮助子女的开支。老人对子女的实物帮助有:买东西。老人对子女的劳务帮助包括:给子女做饭、洗衣,关注、照看孙子女,子女生病时照料、陪同看病。此外,调查还包括老人对子女的早期帮助,即是否为儿子结婚盖房。
3.一般描述
代际之间的主要交往见表1。
(1)子女对老人的支持。在货币方面,农村老年人与子女的经济交流关系以供养型为主。样本总体中,子女经济支持为老人主要收入来源(72.4%),平时给父母钱(72.5%)的比例较高,而替老人交合作医疗保险费(41.7%)和负担老人平日医疗费(41.1%)的大约占四成。这一情况与广东省农村类似。王世斌等人进行的抽样调查结果表明,91%的老人依靠子女供养,老人医疗花费支出主要来自子女的占41.16%[10]。在实物方面,子女给老人买药(80.7%)比较普遍,达到八成,为老人买衣服的比例(62.2%)约占2/3。在劳务方面,大多数子女在老人生病时提供照料服务(85.9%),较广东省的比例(51.9%)高很多,并能够陪同老人去看病(83.5%),但洗衣服(32.6%)和收拾房间或打扫院子(27.9%)却不多。
(2)老人对子女的帮助。在货币方面,老人对子女的帮助是有限的(10.9%),即使在实物方面,给子女买东西也仅占14.2%。但是,当涉及到劳务,老人帮助子女的比例有明显升高,“以照看孙子女最为普遍”。有大约1/3的老人平时关照孙子女(31.6%)和给子女做饭(30.4%),大约1/5的老人帮助子女做事(21%)和在子女生病时提供照料服务(19.8%),此外,还有老人给子女洗衣服(16.1%)和子女生病时陪同他们去看病(15.1%)。给子女(主要是儿子)盖房是老人对子女的一种早期投入。王跃生指出,子女的婚姻、特别是儿子的婚姻花费基本上仍主要由父母承担,这是抚养子女主要和必不可少的花费。当代农村,儿子的婚姻花费上升幅度很大。在大部分时期,由于收入水平低,父母只得将有限的积累用于维持基本生存和儿子的婚姻备办上,从而换得老年之后的赡养需求[12]。本次调查显示,有2/3的老人(65.5%)在儿子结婚时出钱给他(们)翻盖新房。在盖房的老人中,98%的人回答是自愿盖;72%的人认为这是家长的责任,这是习俗,地区之间有较高的一致性。
表1 代际单向和双向交往的分布(%)
|
|
单向交往 |
双向交往 |
|||||
|
子女对老人的支持 |
老人对子女的帮助 |
老人对子女的帮助 |
子女对老人的支持 |
||||
|
货币 |
|
货币 |
|
收入 |
医疗费 |
照料 |
|
|
经济供养 |
72.4 |
给子女钱 |
10.9 |
买东西 |
|
** |
|
|
给钱 |
72.5 |
实物 |
|
无 |
18.9 |
18.3 |
19 |
|
交医疗保险 |
41.7 |
给子女买东西 |
14.2 |
有 |
12.4 |
8.4 |
13 |
|
负担医疗费 |
41.1 |
劳务 |
|
关照孙子女 |
|
* |
* |
|
实物 |
|
关照孙子女 |
31.6 |
无 |
31.1 |
35.6 |
19 |
|
买药 |
80.7 |
给子女做饭 |
30.4 |
有 |
31.9 |
25.8 |
33.5 |
|
买衣服 |
62.2 |
帮子女做事 |
21 |
做饭 |
** |
* |
|
|
劳务 |
|
子女生病照料 |
19.8 |
无 |
42.7 |
34.9 |
32.4 |
|
生病时照料 |
85.9 |
给子女洗衣 |
16.1 |
有 |
25.4 |
23.9 |
30.1 |
|
陪看病 |
83.5 |
陪子女看病 |
15.1 |
盖房 |
* |
|
|
|
洗衣服 |
32.6 |
早期帮助 |
|
无 |
59.8 |
68.1 |
71.9 |
|
收拾房间 |
27.9 |
盖房 |
65.5 |
有 |
68.2 |
62 |
64.3 |
Chi-Square :* p<0.05 , ** p<0.01
4.地区差异
表2对地区差异进行了进一步考察。山西和山东的经济发展相对落后,而江苏的经济发展水平处于全国前列,而且社会保障事业也比较先进。故在地区变量中划分为两类:山东和山西(样本561个)和江苏(样本193个)。
(1)子女对老人的支持。在货币支持方面,无论是收入、给钱、合作养老保险还是医疗费用,江苏的比例均明显小于对照组,卡方检验呈强显著性。在实物支持方面,子女给老人买药的地区差异不大。江苏子女买衣服的比例较山东山西组略低。在劳务支持方面,子女在老人生病时给予照料及陪同老人看病的地区差异不大。江苏帮助老人洗衣服和收拾房间或打扫院子的比例均低于对照组。
(2)老人对子女的帮助。在货币方面,地区差异不大。在实物方面,江苏老人给子女买东西的比例明显高于山东山西组,统计上呈相关性。在劳务方面,除了关照孙子女,江苏老人以其他各种形式帮助子女的比例均显著高于山东山西组,并在统计上呈高度相关。对于盖房这一老人对子女的早期支持,江苏的比例显著低于山东山西组,统计上也高度相关。
表2 不同地区代际交流比较(%)
|
子女对老人的支持 |
老人对子女的帮助 |
||||||
|
|
山东山西 |
江苏 |
p |
|
山东山西 |
江苏 |
p |
|
货币 |
|
|
|
货币 |
|
|
|
|
经济供养 |
80.6 |
48.1 |
*** |
给钱 |
10.3 |
12.5 |
|
|
给钱 |
81.1 |
47.7 |
*** |
实物 |
|
|
|
|
交医疗保险 |
46.7 |
27.6 |
*** |
买东西 |
12.1 |
20.3 |
** |
|
负担医疗费 |
46.3 |
25.9 |
*** |
劳务 |
|
|
|
|
实物 |
|
|
|
关照孙子女 |
33.7 |
25.4 |
* |
|
买药 |
81.0 |
79.7 |
|
做饭 |
21.2 |
57.0 |
*** |
|
买衣服 |
65.2 |
53.4 |
** |
做事 |
16.8 |
33.2 |
*** |
|
劳务 |
|
|
|
生病时照料 |
15.2 |
33.2 |
*** |
|
生病时照料 |
87.0 |
82.8 |
|
洗衣 |
9.8 |
34.2 |
*** |
|
陪同看病 |
85.4 |
78.1 |
|
陪同看病 |
12.1 |
23.8 |
*** |
|
洗衣服 |
37.4 |
18.7 |
*** |
早期帮助 |
|
|
|
|
收拾房间 |
30.5 |
20.2 |
** |
盖房 |
70.5 |
50.6 |
*** |
Chi-Square :* p<0.05 , ** p<0.01,*** p<0.001
三、分析结果
1.代际双向交往之间的关系
表3进一步考察了老人对子女的帮助(包括前期帮助)与子女对老人支持的关系。
在老人给子女买东西组别,子女在收入、医疗及照料方面的支持反而少于对照组。原因是,未给子女买东西的老人往往经济条件较差,需要子女帮助较多。子女在医疗费方面的支持与老人是否给子女买东西,统计上呈显著性。
在老人关照孙子女组别,子女的收入支持与对照组无差别,而医疗支持少,在向老人提供照料方面反而多,统计上有一定的显著性。这是由于老人关照孙子女往往是两代人居住一起或相邻,在空间上距离近,相互关照更加便利。没有关照孙子女、没有给子女做饭的老人组,子女提供医疗费的比例高,表明老人的健康状况可能不好,更加需要医疗费。
老人不给子女做饭组,子女的收入支持较多,医疗费支持较多,统计上有一定显著性,在照料方面则差别不大。
对于早期帮助,老人盖房组的子女对老人的收入支持较多,统计上有一定的显著性,而在医疗费和照料方面的支持较少,统计上无显著性。
2.多元分析
由于所研究的因变量(子女对老人的货币支持、医疗费用支持及个人照料)均为二分变量,下面的分析采用逻辑回归统计模型。
表3中列出了以老人帮助子女为解释性变量,对子女支持老人的分析结果,包括子女为老人提供的个人基本收入支持、负担医疗费和生病时提供照料。解释变量有代表老人帮助子女的变量以及一些控制变量。自变量由老人向子女的帮助构成,包括:老人给子女买东西,关照孙子女,做饭和盖房。其分类和相关统计信息见表3。
表3 老人帮助子女对子女支持老人的影响:回归分析结果
|
|
子女对老人的支持 |
|||||
|
收入 |
医疗费 |
照料 |
||||
|
自变量 |
Exp(B) |
p |
Exp(B) |
p |
Exp(B) |
p |
|
给子女买东西(有) |
.757 |
|
.749 |
|
.886 |
|
|
关照孙子女(有) |
1.054 |
|
.713 |
|
2.632 |
** |
|
给子女做饭(有) |
.686 |
|
.971 |
|
.657 |
|
|
盖房(有) |
1.265 |
|
.746 |
|
.663 |
|
|
地区(山东山西) |
3.723 |
*** |
3.099 |
*** |
1.215 |
|
|
控制变量 |
|
|
|
|
|
|
|
性别(男) |
.631 |
* |
.572 |
** |
.647 |
|
|
年龄(75+) |
1.189 |
|
1.446 |
|
1.085 |
|
|
健康自评(好/一般) |
1.250 |
|
.565 |
** |
.927 |
|
|
婚姻(有配偶) |
.903 |
|
.761 |
|
.857 |
|
|
居住方式(与后代) |
.972 |
|
1.638 |
** |
1.656 |
|
|
存活子女数 (2个) |
.678 |
|
.854 |
|
1.184 |
|
|
存活子女数(3+个) |
.919 |
|
1.398 |
|
1.750 |
|
|
回归常数(constant) |
1.437 |
|
.516 |
|
4.682 |
|
|
-2LL |
773.387 |
|
897.082 |
|
|
|
|
样本量 |
728 |
|
736 |
|
726 |
|
*p<0.1 **p<0.05 ***p<0.01 ****p<0.001
说明:对照组:“给子女买东西”、“关照孙子女”、“给子女做饭”、“盖房”等均为“无”,“地区”为“乙区(江苏)”,“健康自评”为“不好”,“婚姻”为“丧偶/离婚”,“居住方式”为“与后代不同住”,“性别”为“女”。
总体上看,老人帮助子女与子女支持老人的关联不是很明显。只有老人关照孙子女与子女照料老人呈相关性,关照孙子女而获得子女照料的概率是对照组的2倍多。老人早期给儿子盖房,如今获得子女经济供养的可能性(1.265倍)也较高,但统计上无显著性。
对于控制变量,地区、健康、居住方式和性别对子女向老人提供医疗费有较显著影响,地区和性别对收入帮助也有一定影响,各种变量对子女向老人提供照料帮助则没有统计显著性。
性别之间存在差异,女性老人较男性老人获得子女收入支持的可能性更高。子女在医疗费方面的支持与老人自身的健康状况、性别及居住方式的统计显著性较强。换句话说,健康自评差、女性及与子女同住的老人获得子女的医疗费用支持的概率更高。健康状况是医疗费用支出的重要因素,女性的健康状况通常较男性差,与子女同住的老人,生病时更加容易获得子女医疗费用的帮助。许多研究表明,老人的健康状况与年龄有很强的相关性,年龄越高,健康状况越差。在父母投资的诸变量中,最重要的促进子女养老可能性的因素是父母年龄的增高,而不是是否在近期给子女帮助[7]132。在赡养父母方面,一般子女只是在父母丧失劳动能力之后才开始担负赡养之责[13]。子女的数量对于医疗费支持及照料帮助虽然统计上并未显示出显著性,但是,子女多(2个、3个及以上)的老人获得帮助的可能性均高于只有一个子女的情况,尤其是照料支持,这可以用家庭成员在人口学意义上的可获得性来解释。
值得注意的是,在空间方面,地区差异对子女向老人提供收入及医疗费的帮助有很高的显著性。多数农村家庭老年父母对子女的依赖是刚性的,不可替代的,而这种情况在江苏正在发生改变。什么原因导致子女支持老人行为的减弱与老人帮助子女行为的加强?根据本次调查,我们发现了两组样本在社会背景方面存在着显著差异。山东山西组的人均收入为5 896元,而江苏组达到11 618元;山东山西组农业产业的比例达到77.7%,而江苏组仅为23.8%;山东山西组工业产业的比例只有3.8%,而江苏组达到60%。江苏85.4%的老人已经有了社会养老保险,而山东山西组仅为3.4%;江苏组76.7%的老人有退休/养老金,而山东山西组仅为6.1%;江苏组58.5%的老人尚在从事劳动,而山东山西组为37.8%;两组的这三项数据在统计上均具有很强的显著性(p﹤0.001)。江苏组老人有51.3%的人有劳动收入,而山东山西组仅为38.7%(p﹤0.05)。
在江苏,子女的经济供养能力较其他组高,但是有了养老金,再加上继续从事劳动,老人的经济自立能力提高了,对子女的经济依赖性或需求降低,子女在供养老人方面的经济负担减轻。
在劳务方面,江苏组老人帮助子女的比例较山东山西组高。反映出江苏老人的经济独立性虽然增强了,但代际之间的交往并未由此减弱。这种情况可能源于地理学意义上的可获得性。事实上,江苏组老人与后代同住的比例(76.7%)远高于山东山西组(44.4%)。这与江苏老人独生子女多,老人与子女同住的可能性增高有关。江苏常熟市是全国最早开展计划生育工作的地区之一,在本次调查样本中,老年人有一个子女的比例达到15%,而山东山西组仅为5.5%。江苏老人帮助子女做饭的比例达到57%,这与两代人同住比例高有关,地理上的特点使得老人有可能更多地承担家务劳动。但在老人生病时子女仍然担负照料的角色,而且承担买药的责任。我们看到,当子女数减少后,代际之间的联系反而增强。在江苏,子女支持老人的模式正在从以货币支持为主转为以买药、生病时照料、陪同看病这样的实物和劳务支持为主。
江苏组老人为儿子盖房的比例仅为50%,这与调查点城乡一体化程度比较高有关。在那里,成年子女离开农村进城务工的比例较高,一些年轻人结婚都倾向到镇上买房,这样父母就不需要在农村给他们盖房了。另一方面,子女进入城镇务工后,其收入远远高于父母,结婚所需费用往往依靠自己的工作收入。父母通常会给予补贴,但在子女的盖房费用中往往不起主导作用。可以预料,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农村老人以货币方式给子女结婚提供帮助的情况将会越来越多。
四、小结与讨论
1.如今,农村老人与子女代际间的经济与劳务方面的交往十分普遍,代际之间保持着密切的关系。代际交往的基本模式没有改变,依然是以子女支持老人为主,老人帮助子女为辅。基本生活保障、看病就医及生病时照料是子女支持老人的主要方面。关照孙子女、家务劳动则是老人帮助子女的主要形式。代际之间不同方向经济和劳务流动的关联不是很明显,只有老人关照孙子女与子女照料老人呈相关性。日常生活方面的互助,是农村老年家庭代际关系有别于城市的一大特色。这主要是与农村代际之间居住临近、空间距离小有关。另一方面,也与农村的生活方式有关。受经济条件和社会化服务的限制,农民的小孩子不像城市有托儿所可提供社会化照料服务,老年父母对孙子女的照看则解除了年轻子女外出劳动的后顾之忧。此外,一日三餐都在家吃,大家庭合伙就餐,既为年轻人节约了时间和精力,也为身体虚弱的老年人提供了照料。因此,这种互助形式可能在相当长时间内会继续保持下去。
调查显示,有2/3的老人在儿子结婚时出钱给他们翻盖新房。98%的人回答是自愿的,72%的人认为这是家长的责任,是习俗。另一方面,老人给子女盖房,子女对老人的收入支持较多。作为传统,给儿子盖房是老人早期经济上财富流向子女并为日后子女养老作保障的重要形式。但是,随着经济发展与城市化进程,这一模式正在削弱,并向货币化方式转化。
性别之间存在差异,女性老人较男性老人获得子女收入支持的可能性更高。这表明,农村老年妇女是一个更加弱势的群体,社会应该给予这一群体更多的关注和支持。
2. 老有所医是老年人仅次于老有所养的重要问题,以往代际间经济交往的研究较少涉及。过去人们常常把子女赡养仅限于解决父母的吃饭、穿衣问题,如今,父母的医疗问题已经上升到重要位置。本次调查发现,子女对于父母的老有所医也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子女在医疗费方面的支持是以老人的就医需要及可及性为基础,健康状况差、女性及与子女同住的老人获得子女支持的概率较高。有人认为,子女只是在父母丧失劳动能力之后才开始担负赡养之责,调查表明,许多成年子女在父母生病时便已经开始尽赡养之责了。
3.在建立了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江苏地区,代际之间经济交往的主导方向虽然没有发生根本改变,但交往的强度以及代际之间的交往模式已经产生显著变化。有了社会养老保险,加上老人继续从事有收入的劳动,子女供养老人的经济负担大为减轻。
在江苏,随着生育率的下降,子女数量减少,老人与子女同住的可能性上升,虽然老人的经济独立性提高了,但代际之间的交往并未由此减弱,反而增强。子女支持老人的模式正在从以货币支持为主转为以买药、生病时照料、陪同看病这样的实物和劳务支持为主。
全国多数农村地区达到江苏的经济发展水平尚有很长的路要走,但是,江苏的情况向我们揭示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对农村家庭代际关系的深刻影响。它是中国广大农村未来的发展方向,它使得众多农民对自己的晚年生活看到希望。除了经济意义,社会化养老制度的社会意义也值得注意。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不仅能够减轻子女养老的负担,更重要的是提高了老人的经济自立能力,使他们在家庭和社会中的地位及晚年生活质量相应提高,同时,也促进了家庭代际关系的和谐。可以预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广泛建立和完善将缩小城乡老年人在经济生活和家庭地位方面的差距。
4.根据本次调查,八成以上的子女在老人生病时提供照料服务,并能够陪同老人去看病。在老人的照料方面,子女的支持依然起决定性的作用,照料服务的社会化似乎尚未提到议事日程。这也是代际之间的劳务交往并未由此减弱、依然保持密切联系的重要原因。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发展,高龄老人迅速增长,农村人口流动日益增强,空巢家庭增多,代际之际的空间距离扩大,这些因素无疑会导致农村老年人的照料问题将逐渐突出。在人口密度相较城市小得多、经济落后于城市的广大农村地区,如何开展社会化照料服务,是农村现代化建设过程中需要解决的社会问题。本文有关社会保障制度对农村老年家庭代际交往影响的探讨仅仅是初步的,还需要扩大观察范围,增加视角,从而进一步深化对代际关系的了解。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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