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涌 刘海波:重庆模式的评论与建议(上)

    2010年11月20日下午,北京大学和谐社会研究中心主办的“重庆模式”座谈会召开,丁宁宁、江涌、刘海波、査君红、章永乐、欧树军、刘晗等学者参加了座谈,会议由和谐社会研究中心副 主任吴静湜主持。与会专家学者在肯定重庆经验之余纷纷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对重庆的建议,其中不乏真知灼见。由江涌、刘海波执笔,完成了该文字稿。

      一、希望重庆领导人特别是薄熙来、黄奇帆同志有更多的全国性视野。

      重庆最近几年的实践,已经取得了很大成效,为全国所瞩目,成为广大劳动人民的希望所在。但是必须知道,重庆已有的实践只能部分解决重庆的问题,成功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3.0版本( 王绍光语)的一些关键要素根本不在地方政府的权限范围内,即所谓心有余而基础、条件与力量不足。

      中部与沿海人均财政收入的差距是结构性原因造成的,必须重建全国财政体制、实现一系列制度创新才能解决中部困局。

      多年来,我国地方政府扩大地方财政收入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渠道是,通过招商引资,发展本地制造业,并推动本地服务业、尤其是房地产业高速增长,以此获取增值税、营业税、土地出让金 。在这个过程中,土地成为最重要的政策工具。根据陶然等人的定义,所谓“土地财政”,就是地方政府以土地为政策工具,为开拓地方预算内(制造业和服务业税收)和预算外(土地出让 金)财政收入来源,在区域竞争中通过低价、过度供给工业用地以及高价、限制性出让商、住用地的行动而采取的财政最大化策略。我们认为,沿海地区地方政府扩大财政收入的经验不适用 于中部省区,东部沿海土地经营的经验在全国不具有普适性。

      我国最近十几年的工业化乃是出口导向型经济的工业化,导致了资金、资源和劳动力被吸引到沿海的出口导向型部门。我国以外汇占款为主的基础货币发行体制,从根本上来说是为外向型经 济服务,即将人民币汇率抑制在一定的低位上,以刺激出口规模。我国在1994年外汇体制改革之前,央行再贷款一直是基础货币发行的主渠道,但在1994年之后,外汇占款开始逐渐成为基础 货币投放的主流。自WTO协议签订之后,从2003年起,中国出口大增,外汇占款成为我国基础货币发行的主渠道。因贸易顺差的不断拉大,我国外汇储备从2002年的2864.1亿美元上升至2010年 8月的26500亿美元,以各年人民币兑换美元中间价计算,短短7年,央行“被动”投放的基础货币达到14万亿人民币。而到2010年8月人民币基础货币总额为15.4万亿元,自2002年以来央行“ 被动”投放的14万亿基础货币占目前总额的91%。出口导向型工业因为早期国家政策和地理因素集中在沿海地区,中央银行所投放的人民币基础货币主要为沿海地区获得,变成企业利润、政府 税收、员工工资。如此,有利于沿海地区的政策取向——地区间资源供求不均衡——“集聚效应”形成沿海地区土地相对于其他地区土地的级差。沿海土地和其他资产得以高估价,在市场化 银行体制下又获得了信贷的优势,强化了所谓的“马太效应”。

      土地经营实际上经营的就是级差地租。“集聚效应”产生了级差地租,意味着优势资源只能集聚到此处,所以不能集聚到彼处;因为别人“远”了,所以你“近”了,近水楼台先得月,便于 占据甚至垄断级差地租。我们一定要从不同地区土地的相对价格看问题,而不是从通货膨胀过程中不动产的保值功能看问题。在城市化进程中,城市地产在增值,与此同时,远乡地产在相对 贬值;沿海工业化地区土地在增值,与此同时,中部土地在相对贬值,二者是此消彼长的关系。一个地区土地经营成功,取决于该地区土地相对于其他地区土地的级差地租,或者说“区位优 势”。唯有级差地租为一个比较小的地域范围内部成员享有,才能平衡本地被拆迁征地居民利益与政府财政收入利益。所以,沿海大城市被拆迁征地的居民能得到较好的补偿,甚至因此而发 财致富,但是中西部地区不行,“钉子户”等拆迁纠纷集中于中西部地区。在沿海的地区,一个显着的特征就是充斥大量来本地打工的外地租客。“经营城市”实际上是经营土地,能否经营 成功关键在于经营的区域在土地级差格局中所处的位置。上海市长可以经营好上海,郑州市长可以经营好郑州,但是河南省长没有办法经营好河南。重庆主城区区长可以经营好主城区,但重 庆市长没有办法经营好重庆。长三角和珠三角的经验不能推广于全国。重庆深处内陆、属于典型的中部地区。就重庆而言,整个重庆地区如何取得相对于全国其他地区的区位优势,即在全国 土地级差格局中所处的位置,而不是重庆主城区相对于重庆其他地方的区位优势。

      集中全国最多人口的中部地区形成了可以称为“中部困局”的局面。地方财政紧张,地方政府招商引资冲动疯狂,官民矛盾激烈。中部地区除了机关事业单位外,就业机会稀缺或者没有吸引 力,本地就业通常无法很好地在本地生活。中部地区的城镇化多数情形是成为没有本地产业支撑的城镇化。中部大量青壮人口在外地打工却无法在工作地定居,他们的子女在故乡完成教育, 父母和打工仔(妹)自己将来都得在故乡养老,而医疗资源主要为老人、儿童消耗。这样,形成中部地区地方政府要用本地匮乏的财政资金,为不在本地工作的人提供教育、养老、医疗公共 服务的局面,由此形成东部与中部地方政府权利与义务的不对等。

      我们认为,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和当今中国的政策环境下,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主要不是自身的努力创造的,中央政策取向即制度性、结构性问题扮演重要作用。解决“中部困局”需要进 行经济结构的彻底调整,需要全国性财政体制的重建,一句话公共财政需要均贫富。“经营城市”、经营土地的出现实质是“地方政府公司化”,这种政府职能的异化是官民矛盾激烈、执政 党合法性流失的重要根源,地方政府不能“公司化”,那么地方财政收入尤其是土地经营收入就不能“企业利润化”。

      我们建议:

      1、争取全国性财政体制的改革,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大幅度减少地区间人均财政收入的差异。希望中央认真考虑这个问题,薄熙来同志作为中西部省区领导中唯一的政治局委员,尤其需要 关注这个问题。

      2、重庆不要过度以GDP为业绩的标准,可以考虑参用其他的科学发展指标。例如:居民幸福指数、普通劳动者恩格尔系数、就业率、居民基尼系数等。

      3、不要过多争取中央对重庆一个地方的优惠政策。重庆模式应该在中国具有普遍示范意义。

      二、关于重庆探索农业发展模式的建议

      对于当下经济学界主流“资本下乡、土地流转”发展资本密集化农业模式的见解,我们很难认同。我们的理由如下:我国要保证粮食安全就是要保证粮食的自给自足,我国良田和城市扩展面 积基本是重合的,如此导致建设用地不足和粮食安全的矛盾。因此,我国需要追求农业土地的最大生产率,要求单产最高,这样就可以在较少耕地条件下保证粮食安全。资本密集型的机械化 农业的单产率要低于精耕细作的农户农业,这已是定论。就吸纳就业而言,由于农业生产的特点,资本下乡大规模流转土地后必定会形成资本替代劳动、机械替代人力的现象,这一点和沿海 的加工贸易工厂完全相反。我们认为,我国农村公社实践的失败,和农业生产的特点有关系,而不是所有制,因为集体所有制工商企业一样很成功。国际国内经验都表明,无论什么所有制, 都很难发展大规模劳动密集型农业。无论怎么城市化,中国长期都需保持较大比例的农业就业人口,这是国情决定的。就收入分配格局,目前农民同意流转土地是基于当前农地细碎化、不规 模种植下的低收益与流转金的狭隘短视比较,流转后土地规模经营收益、农业产业链收益都归于城市工商资本甚至外资。

      我们主张村社(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综合农协三主体的农业发展模式。我国未来农业的发展模式中当有三个主体:村社、农户、农协。这借鉴了我国历史上的族田制和日韩台的综合 农协体制。考虑到两个问题:第一考虑农地地租分配,第二考虑土地有效率利用。农民的集体经济组织(村社),成为一个地租的收集人,从事土地整理和土地配套设施建设以及土地出租和 收取地租的工作。村社成员均享地租收益,增人必增份,减人必减份。在这个意义之上,实际上任何人种地都是向村社租地种,也就是说,弱化村社成员的承包权,强化其享租权。村社是大 的地主,追求地租的最大化,其土地规模足以进行土地整理,并有这个动力。村社挑选最具能力的佃农来耕种,这是效率的一个方面。在土地整理上,如果一个村社不规模,可以通过村社的 合并来解决。只有大地主甚至单子继承的大地主制才能避免土地细碎化问题,自耕农体制同样细碎化。台湾的土改,以自耕农的小土地私有制取代地主的大土地私有制。为了确保“耕者有其 田”的成果,台湾当局严格执行私人拥有耕地的限额,并多方限制雇人佃耕,这固然防止了土地兼并的现象重演,但随着农民的世代接替和分家增户,土地越割越细碎,单位农户耕地面积越 来越少,推广机械化和实施大型水利建设都遇到阻碍。村社本身是单子继承的地主。租地者有资格限制,只限于农户,严厉限制资本下乡。农户的土地经营规模本身也要根据各地条件有上限 限制。这个模式下,土地整理、土地配套设施建设和土地经营的主体分别为村社和农户,一方面没有土地细碎化问题,另一方面是精耕细作劳动密集型的适度规模农户经营模式。

      对租地农户的经营,可以要学日台韩综合农协模式,使得农业产业链的利润尽可能归农户所有。农协是农户合作协会的简称,它不是我们熟悉的农民协会,它主要是一种经济组织,其次也承 担一定的社会服务功能。这样才会有年轻力壮的高中甚至大中专教育的人来专门种地,种地和在城市的收益是同样的。这样,村社地租收益也提高了。不种地农民可以到城市里面工作,只要 没有把身份丧失仍可以到村社中取得地租。

      建设综合农协,需要在党委领导下进行,充分利用中国共产党的组织资源。

      上述农业发展模式,从提高农地生产率在最少耕地条件下保障粮食安全、吸纳就业、农民增收几个方面都优于资本密集化农业模式。建设党领导下的综合农协,将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农业发展问题,习近平同志有重要的论述,和我们的见解有不谋而合之处:

      “从当今世界农业发展的情况来看,不论是日本劳均经营一二公顷土地,还是美国的劳均数百上千公顷土地,都适应了各自的实际情况和经济发展水平,并实现了农业现代化。”(习近平: 《现代农业理论与实践》,福建教育出版社1999,第4页)。

      “要从健全集体经济组织入手,建立起以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国家经济技术服务部门和各种专业协会互相配套的服务体系。特别是要建立各种技术协会和行业协会,探索像日本农协、台湾农 会的机制。”(同上,第11页)。

      关于中国农村市场化建设的基本思路和发展道路选择,“要走组织化的农村市场化发展路子”。……“组织农民是我们党的独特优长”。(习近平:《中国农村市场化建设研究》,人民出版 社2001,第205页)。

      “对农民进入市场的”推“和”引“、”帮“,体现了政府对农民的不同态度和所取得的不同效果:”推“最省劲,组织化程度最低,效果也最差;”引“也是一种组织,但组织化程度还不 够,特别是对那些文化和科技素质较低的农民来讲,仅靠引导还不能使他们安全、顺利进入国内外农产品市场;”帮“最费劲,但体现了高度的组织化水平,因而所取得的效果也最好。各级 党委、政府,特别是农村基层干部应当深刻琢磨和领会这三个字的含义,切实负起组织农民发展农村市场化的责任。”(同上,第205-206页)。

    三、大力提高居民的劳动性收入

      我们认为,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的提法是个硬伤,这是连高举新自由主义旗帜的里根、撒切尔政府都不可能也不敢提的口号,我党竟被无知或别有用心 学者如此误导,希望下次党代会和日后中央文件中不再提及。财产性收入和劳动性收入是此消彼长的关系,财产必须和劳动结合才有意义。大力提高居民的劳动性收入和尽可能降低居民的财 产性收入乃是等价命题,任何社会都不可能出现多数居民靠财产性收入生活的情况。当财产性收入主要是土地食利时,社会矛盾将无法化解,经济发展将陷入锁死的困局中,而我国目前正走 向这个趋势。希望不要彻底颠覆我党土地革命的正当性。在政策论述当中,有将身份性收入与财产性收入混淆的情况。身份性收入不是基于个人财产权利,而是基于团体成员身份(如国家公 民身份、组织成员身份)而获得的收入。普遍的社会福利和普遍的社会分红乃是基于公民身份的身份性收入,此时只获得这种收入的人比劳动者贫穷。我国农村居民都具有村社(农民集体经 济组织)成员身份,因此而获得的土地收益第一应在村社内部均享,第二不同村社因为地理位置不同土地收益差距需要进行调节。战后西方各国的实践就是较大提高了居民的劳动性收入和公 民的身份性收入(社会福利与德、日准共同体型企业的发展)。当今中国,究竟何种口号合乎国情民意,自不待言。

      1、重庆的“地票”实践,使得远乡居民得以分享城市近郊的土地增值,是目前条件下实现地租社会成员共享的现实有效措施。

      2、公租房建设不能代替房产税的作

      新加坡的保障房是村社逻辑,而非救济逻辑。新用。加坡类似于一个大村社,其保障房逻辑和按成员权分配宅基地的村社类似。只有小范围的城市共和国才宜采用这种制度,针对本国公民搞 保障房是可以的。在大国,非农土地的地租分配问题更加复杂。城市化中,人们由面上居住到点上居住,出现不同的集聚点,由此形成由中心区域到边缘区域土地价格逐级落差的情况,而且 形成不同地块、不同城市土地之地租差距,较之农地间差距,远不可同日而语。所以,主要是靠税收的办法,实现 “均占地价、增值归公”,而不能靠直接为每人保障同等面积住房的办法。 房产税实质是土地上的权利税,包括地上权利的保有税和权利转让的利得税。一种累进式征收的土地权利保有税并且要加上遗产税,加上不动产交易的所得税,实现地租的社会成员共享均享 ,它的意义一个是公平分配,一个是资源的有效配置。一个人能够住在什么地方,取决于他当下的财富创造能力,那么,中等收入者通过住房市场拥有中等住房就不是什么困难的事情。房产 税事实上将导致资产价值的重估,房产丧失其大部分投资属性。重庆的公租房品质同商品房一样,大量公租房入市的意义将打击多套房主出租私房获得租金时的议价能力。实话说,这两个措 施,都是要大力降低居民的财产性收入,限制不劳而获和食利阶层。可以想象,房产税的推行将受到利益集团怎样的阻碍。不同于北京、上海、深圳,重庆毕竟只是一个二线城市,推行房产 税相对阻力较低,应抓住有利时机早日推行。

      3、扶持和发展资本社会化企业。与会者有人认为,组织创新和社会资本建设有对私人货币资本的替代作用,例如综合农协中搞农户合作金融,就无需外来大资本,一样可以满足农业发展的资 金需要,但收入分配的格局完全不同。关于建设资本社会化的市场型企业问题,需要长篇大论,限于篇幅,这里不多谈。

      四、公共服务均等化与户籍制度改革问题

      1、户籍制度改革的成都模式,与会者评论说,“不是为了方便农民进城,而是为了方便资本下乡”。

      2、我们认为,以分门别类的方式处理本地市民与农民,本地户籍居民与外地户籍居民的公共服务均等化问题。目前本地城市户籍的福利内涵主要局限于以下三个方面:城市低保、公立教育、 城市的保障性住房。“五险一金”和就业而不是户口相关,要做的是监督企业守法。医疗、教育方面的公共服务是城乡居民应该一体享有的。建议学习北京市的做法,实现本地居民医疗保障 的全覆盖。平衡公立学校的资源投入,使不同学校质量大致均等,减少择校的必要。不仅农民,外地户籍居民也应该享有在居住地接受公立教育的权利。农民(村社成员)在低保、住房方面 不能和市民享有同等的权利,农民退出宅基地才能获得城市住房方面的公共福利。

      五、政治思想和宣传工作

      1、大力继承毛泽东思想中人民性和民族性的部分,淡化其阶级斗争色彩。

      2、重庆实践和重庆领导要唤起党内同情,争取党内支持,特别是广大基层党员,中西部地区干部,以及军队、政法、国安、宣传等部门的同情和支持,而不能仅仅诉诸于底层人民。

      3、一段时间以来,甚至中央党校都用四五流的自由派学者登堂入室,导致许多党员干部的思维混乱、方向不明。因此,要延请爱国的、理论能力强的学者来渝和广大党员干部交流。重要的问 题是教育干部。

      4、私人企业主阶层,除非是对社会做出了巨大公益贡献的企业家,一般不予关注和褒扬,不特别给予进入人大和政协这类尊荣。

      5、注重宣传工作。目前所谓的主流媒体对重庆不够友好,所以要迅速开辟自己的宣传阵地,不依赖既有的自由派媒体和平庸的官方媒体。在这个阵地上要以增加劳动群众话语权的方式来冲淡 自由派学者话语霸权的影响。

      参会人员介绍:

      丁宁宁: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原社会发展部部长。

      江涌:  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经济安全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

      刘海波: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

      查君红:浙江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员会处长,原总参军官。

      章永乐:北京大学法学院讲师。

      欧树军: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讲师。

      刘晗:   耶鲁大学法学院博士候选人。

      吴静湜:北京大学和谐社会研究中心副主任。

  • 责任编辑:wh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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