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养老问题,直接关系到农村秩序的稳定与农业的可持续发展,而当前南宁市社会保障制度滞后,农村集体经济脆弱、公益基础设施落后,再加上农民养老观念陈旧、参保意识不强,家庭子女供养负担日益加重,家庭自养功能逐渐削弱,南宁市农村传统家庭养老模式受到严峻挑战,农村老年人保障体系建设步履艰难。因此,结合南宁实际,以社会保险为核心,辅之以家庭保障、集中供养等传统保障方式,大力发展农村村落社区养老中心,建立多种形式并存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这对于南宁市建设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南宁市农村养老现状分析
(一)农村老年人收入低、积累少、抗风险能力差
调查显示,南宁市农村老年人生活状况总体较差,当前农村老年人完全能自给自足的占21%,部分自给自足占18%,完全靠子女供给的比例也相当高,占老龄人口的63.2%。除少数老年人有养老金和补贴外,大多数农村老年人靠子女的赡养维持生活。这表明南宁农村老年人年龄愈大,愈易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生活来源就愈加依靠子女或政府,尤其是医疗费难以支付的问题较为突出。调查显示,有近六成的老年人患有慢性病,除合作医疗报销的医疗费以外,每年还需要支付一笔额外费用,这对农村老年人来说无疑是一个沉重的负担。
(二)家庭养老压力逐渐增大
家庭养老依然是南宁市农村养老的主要形式,但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转型,农村居家养老面临着一些新问题。第一,家庭规模和人口结构的变化,使青年夫妇的经济负担加重。第二,外出打工成为农村居民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青壮年成为家庭经济的主导者,老年人的家庭地位越来越低,家庭养老的经济基础被削弱。第三,子女敬老意识淡化,有些老人在家庭中得不到应有的尊重。
(三)农村养老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
南宁市农民养老享受低保面窄、保障标准低。据调查,通过五保供养、最低生活保障、困难救助方式保障基本生活的老年人比例很小,90%的老年人无法通过社会养老渠道获得基本生活保障。第一,农村五保户制度正在消失。免除农业税和农业提留以后,由于村集体经济来源匮乏,农村五保户制度难以为继。第二,乡镇敬老院形同虚设。由于管理不善,养老院的人数、条件都受到很大限制,一些乡镇养老院不能充分发挥着它的功能。第三,低保制度有待健全,真正纳入低保的人数寥寥无几。
(四)农村养老公共服务缺位
与城市社区相比,南宁市农村公共养老服务设施及人员配备严重不足,许多农村地区基本上没有为老年人提供足够的服务设施和机构。调查显示,从未参加过各种文体活动的老年人占老年人总数的80%以上。并且,南宁市农业经济发展速度慢、效益低,农村集体经济不发达,养老院运营经费得不到保证。
二、解决农村养老问题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传统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
第一,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展开各种形式的道德建设活动,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尊老、养老、助老的传统美德,创造一个孝敬老人的和谐舆论氛围。第二,通过村民公约的全面推行,落实好家庭赡养协议书,由村组织、村级工会、老年协会督促子女赡养老人,强化家庭养老功能。第三,加大老年人权益维护力度。公安、司法、法院要出台政策加大对农村老年人的保护力度,严厉打击不赡养老人甚至虐待老人行为;成立老龄工作机构并配备专职干部,并在村级组织机构中成立老年人协会,形成政府、村民自治组织及老年人协会齐抓共管的维权组织。
(二)建立健全农村为老服务管理体制和服务网络
南宁市党委、政府应把农村养老问题列入政府主要工作中去,成立以各级政府为主体,各级老龄组织、民政、卫生、劳动等部门参与的农村养老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区应设立老龄工作专门机构或专干,乡镇和街道设专职或兼职老龄工作人员,全市上下形成市、区市县、乡(街道)、村(居民委)四级为老服务管理网络,拟定应对措施,出台相关文件,制定有关政策。
(三)建设农村基层老年组织
第一,建立养老协会。乡(镇)村老龄机构要协调、指导成立农村老年协会,可以是民间协会也可以是协会监管或组建家政服务公司。不断提高养老机构的管理水平,指导建立自我管理和互助服务组织,解决农村老人的日常生活、学习和娱乐等方面的问题。
第二,加强农村社区引导,充分发挥社区公共服务功能,实现养老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利用社区老年活动中心可以建立老年聊天茶吧、老年真情关爱热线、老人健康教育基地,积极争取资金在一些社区建立老年秧歌队、老年健身公园等,以满足老年人多样化的精神文化需求。
第三,建立养老基金会。以社保养老保险金为基础,吸纳社会捐助资金和有老人的家庭分担资金,建立农村养老基金专项帐户。做好老年人需求调查,建立社会老年人服务档案和工作制度,组织多种形式的养老服务活动等。
(四)提高农民收入,加强养老支持力度
第一,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社会和政府要真正为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稳定的就业岗位,并积极发展农村教育,提高农民素质和专业技能,以扩大农民就业面。第二,强化土地保障功能在农村养老中的作用。一是鼓励和引导农民适当增加土地种植面积。政府应引导农民合理利用土地并在技术、资金上给与支持,以提高土地利用率增加农民收入。二是变革与更新土地的保障模式,积极摸索多种形式的土地资本化,将土地变为一种可以资本化的资源。同时,尽快建立与不断完善土地流转制度,使土地合理有偿的流转起来,使农民获得相应的收入。
(五)完善多元化农村养老投入机制
第一,加大对老龄工作经费的投入。大力发展老龄事业,加大对乡镇、村(组)社区财政支持力度,切实改善工作条件,完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质量。
第二,政府主导,大力建设农村养老院。以农村敬老院建设为依托,充分利用市、县、乡的配套资金,新、扩建农村养老院。乡镇可充分利用区划调整和教育布局调整后闲置的公用房和土地进行改建、扩建,新建用地可利用农村老人原住宅地通过土地置换等形式解决;鼓励村民委员会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筹集资金或动员村民献工献料的方式新建村级养老机构;积极动员社会力量,通过认捐认建的形式参与农村养老机构建设。
第三,通过政府补助、社会融资等方式,大力发展农村社区养老中心建设。政府在项目建设上给予一定的补助,建设一定标准的农村社区养老中心,即:在人口相对集中的乡镇或村落,以社区为单位,建立环境优美、条件完善、功能齐全、多种形式并存的农村养老场所。
(六)构建农村养老保障体系
第一,统一管理机构,规范管理职能。抓好农村社会保障管理工作的关键环节,严惩挪用、占用、截留、冒领基金的个人或团体,并对基金的筹集、运营、增值和发放进行规范化管理。
第二,强化实施与健全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完善“五保老人”的供养制度,适度提高供养标准;扩大农村低保的覆盖面,解决农村人特别是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问题,根据南宁市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确定低保对象范围、标准,呼吁中央财政对财政困难地区给予适当补助;逐步完善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和解决农民工、民营企业职工、被征地农民等特殊人群的养老保险问题,使之融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养老保障能力和效果。
第三,进一步发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医疗制度。完善市、乡镇、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络,改革乡镇卫生院运行机制,推行乡村卫生机构管理一体化,向老年人提供安全廉价的基本医疗服务;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高财政补助水平,对老年人治病发生的门诊、医药费按一定比例报销等。
(七)积极发展社会新型农村养老事业
第一,发展“家政型”的农村居家养老服务。政府要把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作为基本公共服务和全面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建立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的各项制度和工作机制;组建农村养老服务志愿者队伍,在全市各个行政村逐渐建立起农村居家养老服务项目;争取社会资金,倡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农村养老机构,推进农村老龄产业化进程,满足农村居民日渐增加的养老需求。
第二,加快农村养老福利事业发展。呼吁在现有体育彩票与福利彩票成功发行的基础上,进一步发行欠发达地区农村养老专项福利彩票,以弥补欠发达地区农村养老资金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