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市场经济的强力渗透和打工经济的兴盛,村庄共同体瓦解,村庄内生规范在维系村庄秩序方面显得乏力;而农村税费改革及相应的乡镇体制改革则使得乡村干部治理能力大大弱化,在维持村庄秩序方面越发的消极无为。在后税费时代,乡村社会内部经济分化严重,而村庄并没有道德沦丧和社会动荡,与富人和中农群体的存在并发挥作用有关。本文通过分析比较中农治村与富人治村的背景、治理机制和治理绩效的差异,指出中农在维持村庄秩序稳定方面更有优势,中农应该成为村级治理的主体并得到相应政策支持。
关键词:内生规范瓦解 乡村治权弱化 村庄秩序 中农治村 富人治村
村庄是中国农民“生于斯、死于斯”的场所,是一个集生产、生活、娱乐、价值于一体的共同体。村庄之所以重要,是因为生活在农村的人口有8亿多,限于中国的经济社会结构,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大多数农民依然要将村庄作为栖息地,农村作为中国现代化的稳定器与蓄水池对中国社会平稳定团结大局很是重要,如何保证村庄有序团结一直是中国乡村研究的重点。研究“三农”问题的核心是研究村庄秩序的形成和维系机制,研究村庄内部各要素之间的关系互动,研究村庄权威结构的变迁及对村庄秩序的影响。我们的问题是,在当前农村社会人、财、物大量流向城市的背景下,为何村庄没有出现道德混乱和社会动荡,相反农村社会依然能够保持稳定有序的态势,是什么力量主导着村庄社会结构,农村社会正在发生怎样的巨变。
现有的关于村庄秩序的研究主要是在国家-社会二元框架下进行的,如贺雪峰认为,村庄秩序的生成具有二元性:一是村庄内生,二是行政嵌入[1]。换言之,国家权力下乡与村庄内生规范之间的互渗和磨合塑造出村庄秩序,当下中国农村秩序的建构与国家力量的介入息息相关,以此构造出总体性社会、强国家弱社会、弱社会强国家的社会秩序模式。本文则试图对国家-社会范式下的社会整合模式进行评述,并指出经济分化出的“中农”[1]阶层对村庄秩序维护的意义。
一般来说,村庄社会秩序主要由国家和社会的二元整合实现,构成村庄秩序的变量有村庄社会结构、国家力量和农村群体的共同意识[2]209。在社会流动率低、村庄社区间往来较少,历世不移的乡土社会,村庄主要靠儒家意识形态所宣扬的“家国一体”、“修齐治平”的思想来实现礼俗教化。在“皇权不下县”的传统中国,地方秩序主要靠士绅、长老、会首等中介人物来维系。村庄之所以成为一个共同体,与脆弱的小农经济基础上形成的生产合作、治安防卫、生活互助、祭祀信仰、共同规范、婚丧嫁娶等方面的整体协作和生命协同有关。此时村庄纵向社会结构是长老权力和伦常道德教化,横向社会结构是以家庭为基本单位的“亲亲尊尊”、“父慈、子孝、兄友、弟恭”。正是家庭之外的宗族组织和士绅权力保证了村庄有序。
晚清以来尤其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权力试图对乡村社会实行彻底改造。在现代化的意识形态下,国家以人民公社制度和集体主义意识形态对村庄进行权力渗透和管制。正是国家对传统“权力的文化网络”的有意借用与否定,才避免了杜赞奇所说的国家政权“内卷化”的困局[3]。然而,村落社会强大的文化传统并不会轻易就范于国家权力。一方面,我们看到国家权力在集体化时代的无所不能和无孔不入;另一方面,村庄作为农民生产生活和安身立命的共同体在国家权力的云遮雾绕中依然发挥着基础性作用。人们心底的文化价值观念只是暂时蛰伏和隐藏,一俟改革开放,村庄共同体的功能和价值又会浮出水面,影响农民的行动逻辑与人际关联。
分田到户标志着“全能主义”治理模式的解体,村庄获得一定自主空间,农民有了一定活动自由。随着革命余威的散去,村庄内生因素重新主导村民的言行规范,地方性的非正式组织和村规民约开始占据村庄生活。1980年代至1990年代的十多年里,农村的社会流动比较少,大部分村民还以种田为主要收入来源,家常里短、人情往来、农田水利等生产生活互助还在延续,传统的血亲邻里情谊还能保持,村庄内生规范也能发挥作用。费孝通说,“知足、安分、守己这一套价值观念是和传统的匮乏经济相配合的,共同维持着这个技术停顿、社会静止的局面”[4]119 。那时人们的生活还不太宽裕,还在为解决温饱问题努力从土地里刨食;城乡之间的限制还没放开,村民多怀有一种“向内用力的人生”[5]194-196对待世事;那时人们对村庄具有长远的生活预期,村民之间也许有矛盾纠纷,但一般都不会积累“气”,村庄内部具有较好的“社会排泄”机制;那时父辈和子辈间的交换关系是均衡的,孝道还存在,如果老年人得不到很好保障,村民的社会舆论和长辈训斥会给其一种心理压力,晚辈也会听从并遵守;那时村庄内的公共品供给还能维持,即使有“搭便车”现象,村庄内部也有相应的惩罚机制,村庄边缘人没有地位和面子;那时村庄里面也有混混和无赖,也会恃强凌弱,但村庄内部结构也会对其制约和压制。概言之,村民生产生活的村庄面向及传统伦理道德观念的存在和延续使庄内生规范得到遵守,家庭内部、村民之间还能保持一种温情脉脉的关系。
1990年代中期以后,伴随着市场经济侵袭和大众传媒的强力渗透,农民大规模向城市流动,村庄的社会边界越来越开放,农民越来越理性化世俗化功利化、村庄内部的经济分化越来越大,村民之间“守望相助、疾病相扶”的乡里情谊逐渐淡化,农民的私人生活和公共生活开始从村庄脱嵌,变得越来越私密化和外向化,村庄不再作为村民灵魂安放和情感寄托的价值皈依,村庄共同体瓦解,村庄内生规范失效、虐待老人、搭便车、混混崛起等各种村庄乱象出现。与之前相比,此时村庄原生权威解体,村庄自主生产秩序的能力降低,迫切需要强有力的国家权力的介入。但是乡村干部却遭遇重重治理困境,在维持村庄秩序方面软弱无力。
贺雪峰依据国家权力与村庄内生力量渗透程度的不同将村庄秩序分为原生秩序、内生秩序和外生秩序,内生秩序与传统的血缘组织和村庄舆论有关,次生秩序和外生秩序则与国家权力的介入有关[6]232-234。村庄自主生产秩序的能力弱化时,村级秩序就需要强有力的乡村权力的介入。不过,后税费时代的乡村治理能力极大弱化,乡村干部在供给公共品和维持村庄秩序方面越发乏力。
1990年代中期国家实行分税制改革,中央和地方“分灶吃饭”,农业型地区的乡镇财政很是困难,逐渐偏离公共财政原则,变成“吃饭财政”[7]。地方政府作为国家权力的末梢,权小责大任务重,所谓“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上级政府通过层层的达标升级和政绩考核让基层政府左冲右突、疲于应付;在发展地方经济的意识形态下,地方政府盲目上马一批乡镇企业,却因市场需求不旺及产品质量的低劣而负债累累;在“以农养政”的1990年代,地方政府还要承担教师工资、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等一系列财政支出,乡镇财政越发的紧张。在这种背景下,乡村干部就会利用收取农业税费和“三提五统”的机会搭车收费,填补财政亏空,由此导致农民负担的加重和“三农”问题的出现。不过,1990年代的乡村干部还有一定权力,他们在供给公共品和维护村庄秩序方面还有一定能力,对于那些钉子户、混混、无赖等村庄边缘人乡村干部有办法治理;对于村庄公益事业建设中的搭便车者他们能够对付;对于家庭内部、村民间的纠纷,他们也具有一定的调解能力。总而言之,一个负责任的地方干部在维护村庄秩序方面会想出各种办法,他们有治理村民的权力。
在中央-地方-农民三者的关系互动中,中央一方面要保证地方社会稳定有序,另一方面要能够实现对地方政府的有效监管,三农危机的出现让中央很是头疼。1990年中期以后,中央不断出台各种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和行政命令,却因为地方政府的制度性腐败和灵活变通而使政令不畅,干群关系得不到改善。之后的税费改革及乡镇体制改革可谓“一石二鸟”,它有效的化解了上述两大难题,迫使基层政府由“管控型”向“服务型”转变,乡村治理格局得以重构。
税费改革使乡村干部不再有向农民收取税费的压力,也使他们失去了介入村庄事务的能力与动力。在后税费时代,乡村组织治权严重弱化。主要有两个表现:一是乡村治理的物质性资源匮乏。乡镇体制改革使计生办、供电站、财政所等一些重要职能部门权力上收,乡镇由原来的“块块管理”变成“条块结合”,与此同时,中央通过财政转移支付来发放干部工资,通过粮食直补等一系列惠农政策和农民直接对接,斩断了乡村干部“作恶”的手脚。二是乡村干部的治理权威极大弱化。在“依法行政”和“稳定压倒一切”的执政理念下,乡村干部在供给公共品方面显得越来越消极。对于基层干部来说,他们事情办得越多,越容易得罪人,越容易遭到人们的反对,也越容易出事,从而影响自己的政治前途。
乡村干部在维持村庄秩序方面动力不足与“压力型体制”[8]有关。压力型体制的核心是将政绩与地方官员的考评挂钩,后税费时代最大的考核是信访。压力型信访体制实行一票否决,如果农民出现群体访或因上访影响社会稳定,则乡村干部仕途无望。对于乡村干部来说,不出事即是最大的政绩。在农业税时代,乡村干部如果在提供公共品和维护村庄秩序方面没有做到位的话,农民就会以不交农业税相威胁,而农业税费的征收是上级考核基层政府的重要指标和政绩,乡村干部必须尽职尽责的做好。后农业税时代,随着乡村干部与农民之间“制度性关联”[9]的消解,乡村干部介入村庄事务的积极性下降,对村庄制度性控制的能力随之降低。他们转而向上跑项目捞资源以自肥,乡村组织两级越来越“悬浮”[10],村庄社会越来越分散冷漠,农民越来越来越成为原子化的个体。在后税费时代,乡村干部也会在意农田水利建设、村庄纠纷调解,但他们关注的重心发生变化,只要农民不上访,不影响社会稳定,怎么作为都可以,至于民情民意和村庄秩序的构建,他们很少上心。在治权弱化的背景下,压力型信访体制让乡村干部采取策略主义,和稀泥、无原则的妥协,村庄边缘力量崛起,成为影响村庄稳定的一级重要力量。
总而言之,在后税费时代,压力型体制的存在和乡村治权的弱化,使得乡村干部“消极行政”[2]。在“稳定压倒一切”和“社会和谐”的政治考核压力下,乡村干部处理村庄事务时越来越少政治性和公共性,他们只要基层不出事,至于村庄秩序如何,他们不管甚至有意忽略。我们的问题是,当乡村社会人财物大量外流,且国家政治权力已不能作为村庄秩序的治理主体时,村庄秩序何以维系。
随着中国城市化、工业化的快速推进,农村人财物大量外流,农民社会经济分化越来越大,以血缘组织和村庄舆论为基础的内生规范逐渐瓦解,而税费改革及其相应的乡镇体制改革则使乡村两级组织“悬浮”于乡村社会,在供给村庄公共品和维持村庄秩序方面能力和动力相对不足,而大部分农村社会依然保持稳定有序的村民关系,这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于2011年7月在赣北S村调查,发现农户之间通过土地自发流转所形成的中农对乡村治理和村庄秩序影响巨大,由此展开村庄秩序视野下的“中农”研究。
“中农”是这样一个群体,他们年龄多在40-60岁之间,正是从事农业生产的黄金时期,由于各种原因没有外出务工,通过亲戚朋友关系从外出务工农民手中转入部分土地,以家庭经营方式(夫妻二人为主,不雇工或短期雇工)耕种十亩以上的土地。中农可分为两种类型:一是经营部分土地、兼做其他行业,但居住于村庄,主要社会关系和主要利益在村庄;二是经营中等规模的土地,主要社会关系在村庄。1990年代中期以来,特别是2000年以后,农民外出务工掀起高潮,青壮年劳动力外流释放出了大量耕地,其中部分耕地以户内代耕的形式由老年父母耕种,但规模有限,更多的土地通过亲戚朋友邻居关系流转给了不能外出的中年人,促发了“中农”阶层的形成。同时,农业生产机械化、科技化水平的提高,也为“中农”扩大经营规模、提高农业收益提供了有力保障。“中农”是农村经济分化出的一个特殊群体,他们对于村庄秩序的构建主要是在村庄内生规范瓦解、乡村权力无力介入村庄事务的背景下发生的,对于村庄稳定团结和村民关系的润滑作用明显,是后税费时代农村秩序的重要维持力量。以下通过赣北S村的个案说明。
刘杏火,男,42岁,出生于1969年,小学文化。夫妻在外打了8年的工,他运气不好,经营能力不行,没赚到多少钱,妻子又劳累过度,老是生病,于2004年回乡种田。从那时起,他一边种自家的田,一边从亲戚朋友邻居那里租田,到2011年已经种了近110亩的田。村民之所以愿意把田地流转给刘杏火,主要是因为他人老实,待人真诚,在农业种植方面有经验也很卖力,跟村民里的关系处理得较好,他家里有一抬手扶拖拉机和电瓶车,养了一头牛,主要是夫妻二人劳动。刘杏火除开种田,还会在农闲的时候在周边打临工,一年的总收入有8万多元。农业生产具有时令性,在放水的高峰期,如果不是特别紧急,他一般让别人先放,自己后放,别人白天放,他就晚上去放;清理沟渠的时候,别人家都是女人去,刘杏火却自己去,干得还很认真。刘杏火在村里是积极劳动的楷模,村里的人都夸他能干。他不想当村干部,但是村里要有红白喜事,他都会去帮忙,村民之间有些纠纷矛盾,他也会去劝劝。
像刘杏火这样的“中农”在S村还有一些,他们的形成与土地自发流转有关,他们因其主要关系和主要利益在村庄,收入又处于村庄中等水平,从而形成以下社会性格:一、对土地有情感。他们自己耕种土地且以此为主要收入来源,相比较于村庄里的富人,土地不仅是他们的谋生手段,而且承载着他们的生活价值和生命意义。二、平民姿态。“中农”的收入处于村庄中等水平,主要从土地里刨食而来,因此没有太强的社会优越感,能保持村民间的友好关系,他们对富人阶层和中下阶层赶着润滑粘合的作用。三、很少地位焦虑。1990年代随着打工经济的兴起,村庄内部经济分化越来越严重,农民为获得经济水平的增长和社会地位的提高疲于奔命,精神状态堪忧,而中农在村庄场域中收入处于中等水平,且踏实肯干,他们乐观自信,生活态度积极,自我认同度高。四、社会关系较好。中农的主要利益和主要关系在村庄内部,他们要在生产生活中与他人合作,就必须保证村庄团结和村民关系融洽,待人热情,乐于助人,积极介入村庄事务,从而使得村庄有序。
中农在村庄经济分化的背景下崛起,对村庄秩序的建设和维护意义重大。中农并不是一个固定阶层,富人阶层、中农阶层、贫下阶层之间可以自由流动。中农阶层的形成有两个条件:一是他们在残酷的市场经济竞争中由于主客观条件的不具备不能在城市获得高收入和体面的生活方式;二是他们有一定的社会关系,有一定的实力,有丰富的农业种植和农村生活经验,村民愿意把田地转让给他们。正因为中农主要利益在村庄、主要社会关系在村庄,家庭收入处于村庄中等水平,又有一定的生存智慧和社会眼光,才使得他们成为村级治理的主要力量。
随着农村人口的大量流动,农民职业结构发生变化,农民经济社会分化也开始拉大。对于村庄中的富人阶层和上等阶层来说,他们的大部分利益都不从土地上获得,主要关系也不在村庄内部,利益诉求更外向,对村庄事务投入的时间和精力相对较少,不太关注农业生产生活及与其他村民的交往,在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等方面与下等阶层的农民有差异,他们作为一级利益主体日益“脱嵌”于村庄。他们也会注意土地产出,但更在乎土地的非农收益,对土地私有化政策更多期待;他们也会与村庄其他阶层的人打交道,但很难舍身处地、真心诚意的换位思考并尽量帮助,相反,富人阶层更容易与村庄中下阶层产生矛盾纠纷,很容易被普通农民建构成“为富不仁”的恶人。总之,富人阶层的利益来源不在村庄,他们在村庄人际关系方面也不会太用力,对村庄事务更是隔膜,在村庄公共品建设上热情不高,对农业生产更是知之甚少,由他们治理村庄,显得多少有些不合实际[11]。
由于中农多与土地相关联,主要利益在村庄,他们对村庄社会稳定有一定期待,会自觉不自觉的维护村庄秩序;除开安排好自己的农业生产,他们还必须在清淤修渠等公益事业方面多出力,是村庄公共品供给的支持者与积极参与者;他们是现有土地制度的受惠者,对资本下乡和强制土地流转有一定的抵制力,成为维系村庄秩序的一级保守力量;他们一般不会主动和其他村民闹纠纷,十分注意保持自己正派沉稳的形象,对村庄生活具有长远预期,与村民关系融洽;中农的收入在村庄处于中等水平,他们衣食无忧、生活宽裕,闲暇时间比较多,与村民交往密切,对村庄情况比较了解,懂得乡村生活的人情世故;中农对农村事务最为了解,对国家的农业政策比较敏锐,最能代表农民的利益,是连接国家与普通农民的主要纽带。概言之,中农以其农业生产经验的丰富、对农村生活比较了解、注意保持村庄人际关系、积极参与公共品建设等使得村庄秩序的维持自然落到他们头上。这里请注意,我们说中农作为村庄秩序的主要维持力量,并不是说他们一定要当村干部和从事相应村级活动,只是说中农的社会特质决定了其与乡村权力结构的天然亲和性,他们当村干部更能在维护村庄秩序方面发挥作用。以下举一例
吴宏模,男,42岁,吴家自然村小组长,多次被评为先进粮食生产大户、优秀党员,是典型的中农。访谈吴宏模时,他拿出自己从2005年至今坚持记录的《水稻移栽计划面积表》《浸种时间:秧田落实表》,很是让我们很感佩——难怪他田种的那么好。吴宏模提起自己种田时一脸的自豪,他说,虽然种田辛苦,但干久了就有一种兴趣,反正在外面也辛苦,在家种田收入也还不错,何况现机械化也很普及,有犁田机收割机,农药化肥都很有效。农忙季节,吴宏模会雇工,亲戚朋友(20人左右)也会过来帮忙。吴宏模人缘比较好,在农闲时会帮助其他村民运输卖谷子,村里人都愿意把田地转地给他种。市场竞争出现后,有外地人来种田,给出的租金是每亩150元,吴给田主80斤谷或80元,田主说即使外地人给200元,还是会把田租给吴宏模。吴对村庄事务十分关心,比如征地,本地“石油王子”征地,他希望能帮村集体多争取些补偿款,为此不停奔波。在修路的时候,有一户不同意路经过他的门口,因为他说他家要建厨房,吴宏模便把自己家的一块地给那户建厨房,以方便修路。
中农和富人属于村庄中的两个群体,他们治理村庄的方式是不同的,我们可以尝试比较下富人治村和中农治村的差异,以便对经济分化背景下村庄秩序的维系机制作一简要探讨,论证中农治村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富人治村和中农治村都发生在后农业税时代,主要是因为在农业税时代,“收粮派款、刮宫引产”作为乡村干部的两项主要任务,很容易引起干群关系紧张,担任村干部的人一般都是些狠人恶人。富人除开有极强的社会责任心,不图经济收益,只在乎社会性报酬,且不怕得罪人,否则很难当好村干部。为了不损害自己的公共形象,最好的选择是忙着赚钱,不闻不问村级事务。中农的形成与农村人口大量外流和土地的自发流转有关,1990年代中后期,农业税费负担沉重,农民苦不堪言,一些农民为逃税不惜将土地抛荒,很少有人意愿承包土地并期待种田富裕,土地成为累赘。在后农业税时代,富人治村被学界和媒体关注主要是因为基层治理目标发生改变,村庄内部经济分化加剧,“双带”的党建思想及国家政治话语的变化[12]。具体说来,国家不再向农民收取税费,且向农村转移支付大量资源,促进农村发展和农民富裕成为基层治理的重要政绩,而富人因为头脑灵活,人际关系广,个人能力较强,对市场风险有一定应变能力,在理论上具有带动农民致富的可能性而被大肆吹捧。相比较而言,中农的出现与国家惠农政策的实行和农民的职业分化有关,那些智慧中等,受过市场磨练,机运不佳,思想观念中正平和的人更有可能回村务农,他们希望过得体面有尊严,对乡土社会还有一丝留恋,对农村生活比较适应,能够应付农村社会的人情世故。
富人治村和中农治村的目标和方式不同。富人是村庄社会的佼佼者,他们愿意当村干部无外乎两个因素,一是经济报酬,二是社会报酬。除开少数有极强道德责任感和社会公益心的富人愿意为村庄发展献智献力,不计成本的投入外,大部分富人都改不掉他们的“商人”本色,他们或者从村集体土地中获取收益,或者利用手中的职权扩大产业,“无私奉献”背后是图谋村庄可经营的资源。富人治村有诸多好处,如他们可以利用手中的人脉资源为村庄发展拉赞助、跑项目;他们因为有钱,在村庄公益事业建设上可以有所作为;因为能力强且关系硬,他们可以摆平村庄里的一些“钉子户”,保证村庄内部的稳定有序等等。富人治村可以做成很多事情,解决农村社会的一些燃眉之急。但是,当前的宏观经济结构、国家发展战略、中央政策决定了农村衰落是必然命运,农民收入的增长将长期滞后于国家经济发展的速度。何况富人之所以能积累大量财富,除开客观的市场条件,还与他们积极应对市场和较强的风险意识有关,这不是大部分村民所具备的,试图通过富人治村来带动村民致富,多少有些不切实际[13]。另外,在当前乡村治理能力弱化的背景下,富人之所以能办成一些事情,与他们将公共事务私人化有关,富人治村靠的是他们的个人道德素质和所掌握的经济社会资源,这二者都具有不稳定性,富人很容易成为村庄中的“超级权势”且因为没有制衡力量而为所欲为,损害老百姓的尊严和村庄公平,造成农民因出气而上访[14]。再者,富人的主要利益和主要关系都已不在村庄,他们对农民的社会需求和农业生产不会太关注,很难回应村庄的真正需要,从而使得治理绩效大打折扣。
与富人治村相比,中农治村显得保守且消极,不过它却应该成为村级治理的主导力量。在当前的宏观经济结构和国家发展战略下,要想实现农民富裕很是困难,在农村发展乏力的背景下,农村基层组织更应该做好准确定位,将保持村庄秩序稳定作为村级治理的核心,在这方面中农大有可为。取消农业税后,国家通过财政转移支付为村庄提供基础性公共服务,但效果不佳,主要原因是农民公共品需求偏好得不到有效表达,大量的项目经费没有用到点子上,而中农种植的田亩比较多,对农业生产的方方面面很是熟悉,能够代表农民的主要利益需求承接国家政策,是连接国家与农民的重要中间群体。不仅如此,中农因其主要经济收益与田地相关,也会在村庄公共品方面积极组织并参与建设,调动其他农民的积极性。与富人治村相比,中农大部分活动都在村庄,对各个农民群体的需求喜好很是了解,他们在介入村庄事务时会注重生存道义、公平、平等、注意维护村民的自尊和面子,治理方式更加柔和民主,更容易赢得老百姓的认可。当前村庄经济分化加大,贫富差距严重,富人阶层因其极强的道德优越感和生活习惯的城市化与贫下中农难免有生活摩擦和一些小纠纷,中农阶层因其政治、经济、利益和文化价值观念的适中能较好的进行协调,他们在农村社会充当“黏合剂”和“润滑油”的作用[15]。中农有丰富的农村生活经验,他们不仅能够处理好家庭内部的关系,而且会与村民保持友好团结的互助关系,在村庄里比较有面子,对村民间的日常生活纠纷能够劝诫并平息矛盾。概言之,相比较富人而言,中农因其主要经济来源依靠土地产出,在维护村庄整体利益、表达村民需求、维持村庄秩序和化解村民矛盾方面更有优势而使得村级治理能达到好的效果。
1990年代以来,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人口大量流动,村庄社会边界越来越开放,村庄内生规范不能再发挥作用,村庄秩序维系的社会基础消失;农村税费改革及相应的乡镇体制改革重构了乡村治理格局,乡村干部的治理能力极大的弱化,维护村庄稳定有序的动力和能力不足,村庄秩序维系的政治基础消弱;打工经济的兴起及村庄内部经济分化的加剧使得富人和中农作为两个重要群体在维护村庄秩序方面崭露头角。富人治村并非坏事,我们并不排斥富人治村,不过,如果我们对基层组织作一准确定位后就会发现,中农在化解农村矛盾、维持村庄秩序、表达村民需求、供给公共品方面更多优势,中农理应成为村级治理的主体,并得到相应的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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