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流行的说法告诉我们,民主是个好东西,一切坏事都是不民主造成的。如果这是真的,民主国家里的坏事又如何解释?读了那些不流行的说法,反倒觉得解释力更强一些,渐渐综合成自己的看法,再拿来解释现实,加以检验,不断反复修正,逐步完善。
德:哎呀!赛先生,久违了。自从五四运动中国人把咱俩请来,转眼也九十多年了。幸亏你我都不是肉体凡胎,无寿命之虞。怎么样?在中国混得还不错吧?
赛:马马虎虎。至少口头上是没说的,人们一说起科学,大多数是好话,有几个骂科学的也都是拾洋人余唾,科学几乎成了正确的代名词。至于实际上有多少人懂得科学,恐怕就不那么乐观了。你过得怎么样?有没有水土不服?
德:好像不如你。这里的人似乎空喊民主的多,落实于行动的很少,民主在中国举步维艰啊。人们对民主的接受程度还远不及西方。
赛:中国是个具有独特文化的国家,很善于吸收外来的文化,但是吸收时往往加以改造,使之与传统文化相匹配。洪秀全的拜上帝教能把西洋传教士气死,说不定在中国实现的民主,也和德先生想象的有所不同。
德:中国的科学也与众不同吗?
赛:那倒不是,科学具有普适性,放诸四海而皆准。如果有人说什么“东方科学”,肯定是伪科学。民主则不然,美国民主和英国不同,英国民主和法国也不同,历史造成各国有不同的民主,但都不是伪民主。
德:那总还是有些共性的,例如多档制,民选领导人……总不能说一档专制也是民主吧?
赛:这个问题说来话长。先得弄清楚民主是信仰还是工具,是目的还是手段,是价值还是算法,是结果正义还是程序正义……
德:只要知道“民主是个好东西”就行了,有必要做这种区分吗?况且,生活在民主国家的人是自己的主人,与生活在专制国家当奴才相比,优劣一目了然,还用得着多想?
赛:过于一目了然的东西都是可疑的。这种主人奴才之论只是文字游戏,用于骂街可以,用于学问是不行的。因为玩弄贬义词褒义词是小学生水准的作文,用来糊弄愚民可以,糊弄知识分子就不够了。类似的廉价说法要多少可以编多少,例如社会主义国家是人民当家作主,资本主义国家人民受剥削,信上帝的上天堂,不信者下地狱……要想不被糊弄,就要学会计算,科学的妙处就是可以对复杂的东西抓住要点,进行分析和计算。林肯就做出了一个分析的典范:民主是“民有、民治、民享”,将民主的目标一分为三。
德:这样的分析有意义吗?三个其实说的是一码事。“民有”通过“民治”和“民享”来体现,“民治”自然达到“民享”,自己所有的东西,自己管,当然对自己最有利。
赛:如果仅仅对一个人而言,你说的可能对,但仍会取决于该个人的能力。放到群体、社会、国家、天下的范围来算,问题就不那么简单了,个人的权利过大,会侵犯所有人的利益。就拿“钉子户”来说,一家人“维权”,会让大家都住不上新房。加勒特?哈丁教授在1968年研究“公地悲剧”,就发现每个人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结果是所有人的利益受损失。这在博弈论中属于“多人囚徒困境”。由此可见,“民治”、“民权”与“民享”、“民生”是矛盾的,二者不可兼得,看你取哪一头。
德:“囚徒困境”是一种特殊的数学模型,和现实关系不大。按照亚当?斯密的“看不见的手”理论,每个人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结果,在市场经济模型中自然导致所有人的利益最大化。
赛:现实是市场经济模型与囚徒困境模型混合的。对于市场经济模型起作用的问题来说,理论上可以“无为而治”,一切交给“看不见的手”,根本不需要“民治”;而需要“治”的问题恰恰是属于囚徒困境模型的,这时候民治与民享的矛盾就出现了。
德:这也很容易解决,大家投票选出一个总统来,由他来治,一个人拿主意,大家服从,就可以克服囚徒困境了。而由民选总统治国,仍然是“民治”,同时还能做到“民享”。
赛:民选实际上已经不能算“民治”了。你怎么知道你选出来的就不是大独裁者?希特勒就是选举上台的。产生首领的方法多种多样,并不只限于选举一种。如果以代表民意为选择的最高目标,那么抽签无疑是最佳的选择方法,也是唯一能够实现“民治”的方法。
学过统计学的都知道,只有随机抽取的少量样本,才是最能代表整体性质的。所以如果真的想要“民治”,首领和议会都要靠抽签产生才行。但是这种“民权主义”“民粹主义”的方法并不流行,虽然古代曾经使用过,但在现代只有“民意调查”和美国选择法庭陪审员等采用这种方法,一般都避免给“民意”直接的权力。这也说明大家都能认识到“民治”与“民享”的矛盾。
划分“民治”与“民享”是从目标和价值的角度出发来分析民主的,如果从手段和程序的角度看,可以把民主分为“抽主”、“选主”和“拔主”这三类方法。“抽主”是用抽签的方法决策或选出首领,“选主”(语出王绍光《超越选主》)是用投票方式决策或选举首领,“拔主”则是自上而下提拔出首领。
德:我们通常所说的“民主”当然指的就是你所说的“选主”。每个人平等的拥有神圣的一票,掌握着民权,选出他们认为最好的领导人,是民主的标准程序。
赛:如果是作政治宣传,“神圣”这个词有用,可以强化宣传力度,即所谓“神道设教”。如果要权衡利弊,就需要对所有概念“祛魅”,删除所有像“神圣”这样不可量化的词汇,还概念的本来面目。
什么是“选主”?简单说就是“用数脑袋代替打破脑袋”。一部分人和另一部分人意见不同,怎么办?打一架,谁赢了听谁的。如果假定每个群体的人均能力差不多,可以预想打群架的结果总是人多的战胜人少的。于是可以用投票代替打群架,大大节约选择成本。
这个明智的办法也不是只有人的聪明脑瓜才想得出来,在动物界也普遍存在。动物为了争夺生存和繁殖资源(领地、配偶),经常会发生争斗。争斗之前互相张牙舞爪,亮出自己的武器和体量,以便互相评估,如果一方看出对手明显强于自己,会主动认输退出战斗。避免了自己在实战中受伤,也替胜者省了力气。这在动物行为学中称为“仪式化”。
票选民主如果剥去其神化的外衣,就其实质而言就是“群殴的仪式化”。“群殴”可以看出票选的非理性,决策质量不高;“仪式化”则意味着其软弱性,不能决定大事,一旦涉及利益巨大,则仪式会转化为实战。软弱性导致成事不足,非理性导致败事有余。所以人们总是在台下高呼民主,那是为了败别人的事,上了台则不提民主,是为了成自己的事。
德:照你的说法,民主一无是处,这显然不符合事实。实际上实行民选制度的国家越来越多,其中也有很多成功的例子,世界第一强国美国就是民主国家。
赛:民主(这里指选主)当然不是一无是处,刚才讲的是选主的实质内容和机制,而不是优缺点的罗列。选主制度要想成功运行,必须充分了解选主的优缺点,才能扬长避短,不至于掉到陷阱里去。
选主制度的优点很明显,首先是简单明了,易学易用。只要会数数,谁都能搞,对文化水准要求甚低。其次是人人参与,一人一票可以给人以平等的切身感受。第三是与抽主相比,更有可塑性,上下其手的空间很大。
成功的民主国家,都是对民主的性质有所了解,知道选主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就让选主只解决小问题,只要做到这一点,选主的害处就可以大大减小。
德:美国用选举的方式决定最高领导人——总统,这总不能说是让选主只解决小问题吧?
赛:表面上看是这样,这也就是民主容易迷惑人的地方。但是只要观察一下实际的选举过程,就知道真正的决定权并不在投票者手中。就拿美国为例,两个候选人的政策差异在堕胎、同性恋、非法移民这些人人都能插两句嘴的话题上可能相差较大,给人一种“激烈竞争”的假象。但是在更重要的对内对外的经济、政治政策上,两个候选人的政策差异就很小了。这种政策差异越小,选主解决的问题也就越小。极端地说,如果两个候选人在重要政策上的政见完全相同,选举就和不选举完全一样了。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两档“趋中化”的现象?因为选举需要巨额经费,所以两档推举候选人的标准都是看他的集资能力。而集资能力则取决于他能否体现资本的意志,因为能出大钱的金主都是按经济规律办事的人,他们也不可能不要求出资的回报。既然两档的政见都不过是资本意志的反映,而且很多金主都是两面下注的,那么两档的趋中化也就不足为奇了。
明乎此,就知道美国的“民主”实际上是“钱主”,这也就基本上避免了选主可能的危害。而“钱主”也就保证了政府按经济规律办事,谁上台也不会坏了规矩。投票的程序虽然作用很小,却能给每个人提供行使权利的实际感觉,是件很耐看的“外衣”。迷信选举的人不明白,选举只是让你挑选了出演的是A角还是B角,编剧、导演都和你没关系,你还能影响剧情吗?
德:难道所有民主国家的选举都导致了“钱主”吗?
赛:并非所有国家都有这个运气。应该说,导致钱主是选主的最佳结局,但是要实现这个最佳结局,还需要很多条件。首先当然是要有钱,穷国没有这个福气。除了“金权”之外,这个世界上还有很多种权力:君权、神权、军权、族权等都可以架空民权。具体的权力结构则要视各国的历史文化而定,但是一旦民权起大作用,选主解决大问题,则必成乱世。
德:在你们科学界,专业学会的理事长不也是选举产生的么?
赛:这也恰恰说明选主不能解决大问题。学会的理事长人选对学术发展所起的作用不重要,科学家的研究方向是自己定的,理事长并不干涉。真正要害的科学理论取舍问题,从来不靠投票表决来定夺,而是靠证据积累。这和法庭的原则一样:谁主张谁举证,证据不足则不予采信。试想大家投票来决定杀谁的头是一件何等恐怖的事。科学创造了最可靠的知识体系。科学知识之所以可靠,就因为它不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票决原则,而是多数服从少数的。在科学的某个小领域里,研究者往往只是寥寥数人,多数的芸芸众生都被排斥在外,没有发言权。
传说有人告诉爱因斯坦:有一百多人联名反对你的理论。爱因斯坦的回答是:假如我错了,有一个人反对就够了。传说是否属实不得而知,但道理是不错的——人数不能说明问题。
科学理论的是非,如果不是靠举证原则,而是靠票决多数原则来判定,懂不懂科学的人都来参与一人一票表决,那么科学就不会像现在这样成为最可靠的知识体系,而会变成一个充斥胡说八道的大垃圾堆。在很多民间科学家看来,科学共同体太过于专制,完全不给他们发言的机会。殊不知科学界如果谁都可以随便发言,其信用就会顷刻丧失。
近年在中国,“民意”仿佛有了些市场,看看这些靠民意影响决策的例子:反转基因运动,反水坝运动,动物保护运动,圆明园铺膜事件,厦门、大连反PX事件,都兰反狩猎事件,北京、四川救狗事件,高铁降速……基本上都是错误的,造成了实实在在的损失。正确的主张,靠理性说话,一人就够了;推行不靠谱的东西,道理讲不通,才不得不依靠人多起哄或媒体造势。
德:现在民主在世界上已成潮流,中国实行民主制度恐怕也是不可避免的。中国的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社会走向富裕,为选主向最佳的钱主过渡准备了物质基础,中产阶级日益壮大,人们对民权的需求也越来越不可抗拒,早晚会走向与资本主义相匹配的民主制度之路。
赛:中国的文化是非常独特的。外国人把宗教当成信仰的对象,中国人把宗教当成利用的对象。比如西方人信上帝时坚信不疑,即使自己诸事不顺也不会怀疑到上帝头上;中国人对神的信心就差很多,有一个中国特色的许愿、还愿过程:去庙里进香,多有所求——或膝下无子,或家人有病,或欲得如意郎君,许愿时言明所求和愿意支付的代价;日后如所愿不偿,无须支付;如所愿竟遂,则按照许愿时的价码如数支付。从许愿还原程序来看,中国人和神打交道时,把神看作一个信用度不高的交易对手,坚持先发货后付款,以免上当。
民主主义是一种意识形态,或曰准宗教、世俗信仰。把民主看成信仰的人认为民主本身就是价值,哪怕因此而葬送了发展也在所不惜,即所谓宁要A主义的草,不要B主义的苗。但在中国,多数人并不信仰程序正义,而更加在意实质正义,即民主对个人的富裕、国家的富强起什么作用。追求“民治”、“民权”的人信仰“选主”,但追求“民享”、“民生”的人却更愿意接受“拔主”。
德:“拔主”是一种什么机制?为什么“拔主”会比“选主”、“钱主”更有利于“民享”?
赛:“拔主”与“选主”不同之处在于,“选主”是位置低的人挑选位置高的人,“拔主”是位置高的人选拔位置低的人。例如高考制度就是“拔主”,命题阅卷的人都比应试者学问高;而由群众推举上大学的“工农兵学员”制度,就是“选主”。孰优孰劣,一目了然。这是因为俯视总是比仰视更利于观察判断,在“一览众山小”的泰山顶上,看周围的山孰高孰矮很容易,而登上峨眉山,就只能看见二郎山很高,很多更高的山挡在后面看不见。所以公司总经理是由董事会任命而不是全体员工选举产生的。以“选贤任能”为目标,“拔主”能产生比“选主”更优秀的负责人,当然更有利于“民享”。约瑟夫?奈称“拔主”为“纵向民主”,称“选主”为“横向民主”。
德:约瑟夫?奈把一档专制也算成一种民主了,简直是偷换概念。选举的意义不只是选出负责人,更重要的是监督制衡。绝对的权力绝对导致腐败,只有多档竞选相互制衡才能防止腐败。民主的作用是把权力关进笼子不使之危害人民。
赛:中国有句古话:“疑人不用,用人不疑。”关键是选拔一心为人民服务的而又有此能力的人,而不是像防贼一样防着他。靠多档制搞敌对制衡,只有两种结局,或者制衡不起作用,或者是制衡变成掣肘,损失行动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