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上世纪90 年代电视在中国农村迅速普及,客观上为国家介入乡村治理并对乡村社会进行整合提供了一个“经济”而有效的策略。通过电视下乡,农民的自主意识、组织意识不断增强,他们逐步懂得运用法律赋予他们的权利,有能力与乡村的各种赢利型经纪人进行合法抗争。电视下乡是一种国家力量对乡村社会的“嵌入”,建立了政策“直达”机制,瓦解了基层政府及村庄精英对乡村的垄断。电视传播建立了农民对国家的心理认同,提升了国家在广大乡村民众中的权威地位。“电视下乡”改变了乡村政治生态,形成了农民、中央政府、基层政府之间的“三角”关系,从而在乡村社会形成国家、基层政府与农民三种力量相互制衡的动态均衡。
[关键词]电视下乡;国家;乡村治理
在传统中国,国家主要依靠政权强制统治与乡村自我整合进行治理。以城市为根基的皇权-官僚体系通过散布于不同地方的行政性城市对广阔的国土和众多人口进行统治。但受财力、交通、信息等条件的制约,王朝的行政统治并没有深入到乡村田野,“王权止于县政”,农民与帝国的关系是“油与水”的关系。国家并没有也无能力对乡村社会进行有效整合,乡村主要依靠血亲和地方性的传统习俗、权威进行自我整合,自我满足共同体的需要。
现代国家的建构过程同时也是权力高度集中和全面渗透的过程①。20 世纪初,国民政府着手将行政体系延伸到乡村社会,但由于长期军阀割据、战争不断,国家对乡村社会的整合处于较低水平。1949 年新中国成立以后,国家通过“政党下乡”,借助一级级自上而下的“政权”组织逐步摧毁了乡村社会原有的非正式权力网络,从而第一次将分散的乡村社会整合到国家体系中。而“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治理体制的建立,更是使国家对乡村社会的整合达到顶峰。
改革开放以后,国家通过自上而下的政权组织对乡村社会进行整合日益显露出越来越多的弊端。一方面成本过于高昂,另一方面由于从中央到乡村的纵向“信息链”过长,容易产生“代理人异化”与“传播失灵”②现象。事实上,作为中央政府“代理人”的乡镇政府已成为权力自我扩张和利益自我膨胀的“赢利型经纪人”,曾经“高度组织化”的乡土社会很大程度上已沦为基层政府和乡村精英“合谋”操控、各自为政的“诸侯割据”的社会。在中国基层社会,“极少数人以党组织的名义实际上垄断了社会权利”③,一些乡镇组织、干部、乡村精英目无法纪、不择手段、巧取豪夺、中饱私囊,而处于对立面的村民则由于“原子化”常态下处于虚弱地位。
由于这些“经纪人”动用国家的正式权威、政权资源,披着合法的外衣,行使着人民给予的权力,他们的赢利性经纪行为,不仅加剧了乡村干群、基层政府与民众之间的矛盾和冲突,而且民众将他们的不满最终转嫁到国家政权身上,“长此以往民众对国家政权势必产生疏离感,甚至怀疑政权的合法性,导致国家政权根基的动摇,其后将不堪设想。”④ 另外,乡村“无公德个人”、“灰色”势力、“公共品短缺”等等各种社会问题也逐步浮出水面。显然,在这种背景下国家对乡村社会的放任自流不是一个可取之道。
20 世纪90 年代中后期以来,电视在中国农村迅速普及,客观上为国家介入乡村治理并对乡村社会进行整合提供了一个“经济”而有效的策略。事实上,在当今乡村社会基层官民矛盾日益突出的情况下,电视作为中央政府与乡村社会的唯一“直达”传播渠道,已经取代过去的“政党下乡”、“行政下乡”等,成为国家整合乡村社会的主要手段。本文试图讨论电视这一传播渠道是如何在国家对乡村社会进行整合过程中发挥作用的。
意识唤醒: 构建乡土社会博弈力量的均衡
新时期国家对乡村社会的整合,与人民公社时期的整合具有本质的不同。人民公社治理体制的整合是一种固化的、静态的整合,是全能主义政治对乡村社会的完全控制,这种状态下的乡村社会只能作为国家的“附属品”,难以独立存在。而新时期国家对乡村的整合则是一种动态的、弹性的整合,这种整合状态下的乡村社会则是一种“自治型”的生命体。
乡村社会要成为一个自治型的生命体最关键的前提是内部博弈力量的均衡。目前乡村社会通常是由乡镇政府、乡村精英和农民三方力量组成,其中的乡村精英在博弈过程往往或者分化成为乡镇政府的“代理人”,或者分化成为农民的“保护型经纪”。所以从两分法的角度看,乡村社会本质上是乡镇政府与农民相互博弈的二元结构。改革开放以来,基层政府一直在乡村社会中占据强势地位,“要钱、要粮、要命”生动地体现了税费改革前乡镇政府与农民之间的关系。
在乡村场域中,任何主体的利益垄断和话语权垄断都不利于乡村社会和谐发展。就国家与公民社会两个层面而言,无论是强国家弱社会,还是强社会弱国家,或国家与社会互弱,都不利于国家有效治理和社会良性发育。就最基层而言,乡镇政府与农民之间的实力不对称,同样不利于国家政策的贯彻和乡村善治的实现⑤。因此,对乡村社会中农民力量进行扶持,形成对基层政府的制衡是至关重要的。
农民力量的增长首先源于农民内心力量的增长和强大,而电视下乡的最主要的功能正是开启农民心智、培育农民的现代化人格。“大众媒介给人们带来有关现代生活诸多方面的信息; 给人们打开了注入新观念的大门,向人们显示新的行事方式,显示有助于增进效能感的技术; 启迪并探讨多样的意见,刺激并加强对教育流动性的期望。歌颂科学,为技术大唱赞歌。所有这一切在能够接受外来影响的人那里,将会导致更多的现代性。”⑥在各类大众媒介中,电视显然在影响农民方面占据绝对主导地位,实证研究表明,“农民最喜爱的大众媒体是电视,比例高达89%。”⑦推动一个社会或地区的现代性增长的因素非常多,电视传播不是唯一因素,可能也不是第一因素,但显然它是不可忽略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它“是农村发展的内在动力,不仅提供信息,而且能够改变农民陈旧保守的观念,形成开放意识、市场意识和竞争意识等。”⑧
电视下乡对农民意识的唤醒首先表现在个体权利意识上。大众传播媒介可以帮助人们突破地理界限,开阔眼界,通过信息传递功能,培养发展社会成员的现代化人格,加速现代化进程。村民们从电视中习得的现代语汇,已经把他们带到了一个全球普同的现代体系之中,农民的个体意识和权利意识也随之不断增强,加上市场经济的“自由平等”原则和“契约法则”不断强化着农民的“民主”、“平等”和“法制”意识,权利平等的意识深入农民人心。
随着权利意识的苏醒,农民权利自我主张的“电视下乡”: 新时期国家整合乡村社会的逻辑能力也逐步提升,这也得益于电视传播的信息扩散和“教育”。农民通过观看新闻类节目中的案例,学到某些合法抗争、维护自身权利的方法、手段和途径。很多农民已经有了很强的法律意识,比如拒绝缴纳县乡自行所制定的名目繁多的其他收费、摊派和集资,他们为减轻自己的负担不断进行着抗争,有的还拿起法律武器反抗乡镇政府的“三乱”,更有甚者以“弱者”的手段逃避各种国家和地方的税费,联合起来对集体土地所有权进行保护,等等。
电视下乡还有效地推动乡村社会公共空间的形成。电视下乡提升了个人的传播意识和传播能力,广大村民的自主传播是一种对社区事务的“参与”,具有重要的民主价值。透过亲自参与乡村公共事务的提议、讨论、说服或监督其执行,村民们真正与他人共同创造了一个“公共空间”,使自己本有的观点得以在参与过程中修正完善,转化成具有公共导向的意见⑨。个人权利意识的增长和传播能力的提升促进了农民的自发组织化。现代制度经济学的分析认为,一个社会集团力量的大小,并不取决于它人数的多少,而是取决于它的组织程度,分散的个体与组织相比在资源的占有上存在巨大差别,有可能使分散的个体成为有组织力量的奴役对象。而村民在公共事务的参与活动过程中不断增进相互了解与信任,推动了合作,扩大了认同单位、促进乡村社区认同感,为形成维护自身权益的“自组织”创造了条件。
总之,通过对电视中现代生活方式的耳濡目染,农民作为能动的行为主体,正在主动适应变动的外部世界,他们学习新的维权技术,学习法治时代的生存技能,这不能不说是农村实现政治现代化的一种知识储备,是农村逐渐完善基层民主的必经之路。同时,随着农民自主意识的增强和传播能力的提升,乡村公共空间和农民组织正在逐步形成,这构成了与基层政府及其代理人形成抗衡的基础。
政策“直达”: 破解“土政策”对乡村的垄断
改革开放以来,农民将农村的发展归结为“一靠政策,二靠科技”。政策是指国家、政党或政治集团为实现一定目标和任务而制定的活动计划和行为准则⑩。政策的特点是通过作出具有权威性的决定将不同的人组织为一个整体并规范人的行为活动。政策对于农村发展和农民的命运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政策主要是通过中央、省、市、县、乡镇五个层级的政党和政权组织进行传递和渗透到乡村社会的。严格地说,上述五个层级的组织中,只有中央是传播者,其他四级组织则充当了中央与农民之间信息传播的“把关人”角色。在传播者与受众之间,“把关人”起着决定继续或中止信息传递的作用。中国政治结构的多层级化,信息从最高权力层传播到基层经历若干个“关口”,很多信息经过多次的压制、扭曲或者夸大,到达基层的信息与原始信息有较大差距。
尽管在权力体制内中央政府为了防止信息的走样,通常借助“红头文件”来贯彻信息,但作为传播载体的“文件”在传达的过程中并非是一成不变的,在层层下传的过程中,各级权力主体都赋予了“文件”以不同的涵义。理论上说,省、市、县、乡镇政府作为国家的代理机构,应该忠实执行国家所制定的各项制度安排和政策措施,从而使得国家权力通过乡镇政府得以渗透到基层社会。不过,随着中央放权让利的改革,特别是实行国税和地税分税制改革以后,地方性利益冲动日益强烈,各级政府已经从“代理人”转化为“赢利性经纪”。为满足地方利益需要,地方往往根据自己的需要制定当地适用的政策,所以,最终作用于乃至“垄断”乡村社会的实际上是各级政府结合“地方性知识”而制定的“土政策”。
地方性政策存在有其一定的必然性,因为中国是一个超大型国家,各个地方发展不平衡。统一的政策不可能充分考虑到各方面利益,“根据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就被视为理所当然。不过,很多“土政策”为了满足地方利益甚至少数领导人的需要,明显违背中央政策精神。在农村实际生活中,我们可以经常听到这样的话语: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中央的‘经’是好的,下面的和尚给念歪了”等,比如20 世纪90 年代“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现象。这种情况表明,基层政权不仅没有实现国家政权建设的目标、帮助国家权力渗透到社会,反而离间了国家和社会,成为一个具有很强自主空间的利益共同体。“基层政权借用国家的名义侵蚀地方公共利益,造成政权在基层与地方社会分离,从而引发了乡村社会的失序。”11
上世纪90 年代末开始,电视在农村地区的普及一举打破了“土政策”对乡村社会的垄断。“在当下的中国农村,政策信息的传递模式就从以前组织传播模式的‘层层过滤推进’变成了大众传播式的从中央到农民的‘直达’”12。大众媒介对政策的传播具有直接性,它不像组织传播那样具有严格的层级制,因此大众媒介的政策传播更具有信息接收“平等”的味道。乡村能够通过收看电视的方式,最直接地了解国家政策,实现了与国家政策的“零距离接触”13。
目前,电视媒体已经成为国家政策在乡村社会传播的主要渠道。基层还没有开始执行中央的新政策,农民已经从电视上知道了。“对于信息的占用一直是乡村精英维持自身在社区中地位的重要手段。通过垄断信息,无论是政治信息、经济信息,还是社会信息,精英得以操纵大众。随着电视的到来,这种长期存在的策略被取消了。现在,社会各个部分的人们,无论阶级、种姓、性别、年龄或受教育程度,都能平等地接触相同的信息。”14 在电视尚未普及之前,农民了解国家政策只有通过组织会议或者村干部口头传达,乡村干部可以做有利于自身利益的解释,用他们的话说可以“蒙、骗”。15 自从农民有了电视这个了解国家政策的渠道,乡村干部在执行政策时不敢恣意妄为。因为“农民什么都知道”,如果农民感到乡村干部所执行的国家政策和“中央的精神”有出入,他们往往会拿起“上访”的武器。正如许多基层干部所说: “现在农民什么都知道,许多事情不好办了”,“老百姓一天比一天胃口高,一天比一天明,一天比一天难管。”16
电视下乡的中央政策“直达”彻底改变了乡村政治生态。电视媒体技术在农民、基层干部和中央政府之间建构了一种新的关系,电视将中央政府与农民直接联系起来,在博弈中处于弱势地位的农民可以借助“新闻联播”中的中央政府力量与基层政府的操纵相抗衡。过去的国家—基层政府—农民的线性关系已经转化为农民、中央政府、基层政府三者的三角关系。显然,三角关系相对于过去的线性关系更加趋于稳定,也更容易形成乡村社会的力量均衡。
“情感”植入: 建立农民对国家的心理认同
电视下乡作为国家对乡村社会的“嵌入”,不仅开启了农民的心智,瓦解了基层政府与精英对乡村社会的垄断,而且拉近了国家与农民之间的“情感”距离,建立了农民对国家的心理认同。农民对中央政府的心理认同,除了因为作为典型理性经济人的农民在政权建立后的每一个阶段都获得了一定的利益满足外,电视下乡为主体的政治传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首先,电视传播建立了农民心目中国家这一“想象共同体”。国家是“一种想象的政治共同体,是被想象为本质上有限的而又享有主权的共同体。”一个国家“之所以是想象的,是因为即使是最小的国家,市民也无法认识它的大部分成员、与他们相见、甚至听说过他们,然而在他们的心中都存有共同体的影像。”17 大众媒介对于民族意识、身份意识建构、“想象共同体”的形成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农民对中央新闻的高度认可,我们看到了一种国家观念,一种抽象的国家观念,抑或是一个观念中的国家。以往的国家政权建设研究,都是从机构和制度层面切入的,而农民对中央新闻的高度认可则让我们领会了一种观念中的国家。它将分散的乡土社会纳入到统一的精神文化体系中来,建构起农村基层社会与国家意识形态的精神通道,使“只知有家不知有国”的传统意识改变为“国与家相连”的现代意识。18
其次,电视传播建构了国家政权的合法性。意识形态是治理正当性的基础,任何治理主体都必须形成自己的观念和说法,特定的意识形态,来证明自己治理的合法性,治理主体要与治理客体内心中现存的观念相切合,符合其内心的认知趋势。共产党执政后政治权威通过政治系统中的政治渠道或大众传媒向农民传送、灌输相应的政治制度、政策、法律、政治信仰、政治话语以构建农民对政治系统的拥护和忠诚。19 由于地域,交通等原因的限制,农民主要就是通过大众媒介所构建的“媒介世界”来获得对社会场景的认知。因此,农民意识形态的构建很大部分上要依赖大众媒介的传播,有研究表明,“软力量”在乡村传播系统中所展现的舆论同化作用要好于都市传播系统。20
电视新闻通常通过各类“正面报道”来建构政府的合法性。央视的综合类新闻节目特别是《新闻联播》是全国农民都热衷观看的、电视节目中为数不多的、目标受众包括农民在内的信息载体21。在中央新闻中,农民除了可以看到中央如何整肃吏治,惩罚贪官,甚至整体撤换某地的地方领导外,更多地看到的是“有利于全国农民”的良好政策意图,还可以看到诸多的先进典型们如何执行到位,如何把某地建设得欣欣向荣等。农业税尚未免除之前,当时的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每到收取税费的时候,就接二连三的播放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新闻,中央电视台的新闻往往以某地基层政府减轻农民负担的实例来宣传国家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造成全国形势一片大好的客观效果。免除农业税之后,中央政府又出台了一系列惠农政策,粮食直补和免除农业税让农民实实在在地得到了好处,国家的惠农政策通过电视的传播,使农民对于中央政府更加“感恩戴德”。当经过央视“把关”的关于现实世界的事实在全国范围内受到青睐时,这种单一化的“虚拟现实”马上就会在农民心目中成为活生生的客观实在,片面化的、意识形态化的选择性事实在农民心中就成了所属世界的全部图景。从传播效果来讲,这无疑是最高境界。因为它可以“众口铄金”,在绝大部分人都关注并且相信的情况下,片面也成了全面,暂态也成了永恒。
再次,电视传播中的“批评性报道”作为防御措施保护了中央政府的正面形象,与形象不佳的基层政府形成有效“切割”。众所周知,央视的节目“以正面报道为主”,即使是批评性报道,也是站在中央的立场对基层政府进行抨击和指责,这就是使得农民直观地认为上级组织是和自己站在一起来对付基层的,媒体就代表着中央的声音,媒体的声音就是正义和良知的表达。基层政权所实行的诸多针对农民的限制措施都是站在自己和中央的对立面上“胡作非为”,特别是基层政权所采取的禁止集体越级上访的规定和行动则使农民进一步确信基层政权的丧失合法性。面对这一现实,上级政府不可能为地方政府做任何的开脱和解释,不能解释说事实上基层政权是在上级的“保持稳定”的强大压力下采取措施的,否则上级政府就会违背其“代表人民群众利益”的根本性的意识形态原则,就会产生损害自身合法性的危险因素。于是,出于策略考虑,在出现严重的群体性事件时,上级政府通常会与基层政府“划清界限”,会给与其严厉的批评和惩处。通过这种方式和程序,上级政府的声誉和合法性在媒体关于“深刻批评”和“严厉惩处”的宣传报道中进一步加强22。在农民的思维中,国家是具体的,在心理认同上是没有变化的,她就等于电视中天天可以感受得到的中央政府。之所以出现一系列的问题,都是由于基层政府没有执行好中央的良好政策意图,一首在农村广泛传唱的民谣“中央是恩人,省里是亲人,地区有好人,县里多坏人,乡村尽敌人”表达的就是这种意向。农民认为上级是在真心为农民说话办事的,都是由于基层干部从中作梗才使得农民“有冤无处伸”。
第四,电视客观上为农民提供了一定的话语权,“媒体曝光”也成为农民的“安慰剂”。在中国,大众传播媒体长期属于党委、政府下属的事业单位,是推动各项工作的舆论工具,报道的多是党的方针、路线和政策及实施中取得的成就,较少反映普通百姓的声音。改革开放以来,党和政府关注民生状况,民生新闻迅速兴起,它在大众传媒上的地位得到提升,使弱势群体拥有公共领域的话语权,意味着人人都有使用大众媒介的权利,让市民有了展示自我的机会,有了“说话”和寻求问题解决的渠道23,“有困难找媒体”成为处于困境中的农民的一种非常重要的选择。
政治认同是社会稳定的文化心理基础。农民的政治认同主要表现为对政府政策、政府行为、基层干部的态度、情感和议论等心理倾向24。尽管由于种种复杂的因素,在很多地方农民与基层政府之间关系已呈对立乃至“恶化”之态,“群体事件”四起,但农民对“国家”仍旧保持足够的向心力,这不能不拜“电视下乡”的“情感”植入所赐。
结语
总而言之,通过电视下乡,农民的自主意识、组织意识不断增强,他们逐步懂得运用法律赋予他们的权利,有能力与乡村的各种赢利型经纪进行合法抗争。电视下乡是一种国家力量对乡村社会的“嵌入”,建立了中央政策的“直达”机制,瓦解了基层政府及村庄精英对乡村的垄断。同时,电视传播改善了农民与国家的关系,建立了农民对国家的心理认同,提升了国家在广大乡村民众中的权威地位以及国家对乡村社会有效整合的能力。“电视下乡”改变了乡村社会的政治生态,中央政府、基层政府与农民之间的直线关系转化为三者之间的较为稳定的“三角”关系,从而在乡村社会形成国家、基层政府与农民三种力量相互制衡的动态均衡。
不过,电视下乡对乡村社会的整合也存在着自身的限度。一方面,“电视下乡”事实上“离间”了基层政府与农民之间的关系,作为国家在乡土社会的“代理人”的基层政权其合法性受到强烈的质疑,基层政府的治理权威和能力因而受到极大削弱; 另一方面,“电视下乡”本质上是一种“传者本位”的单向度传播25,在公众主体意识不断觉醒的今天,这一模式忽视了农民的主体性,把农民看作被塑造和劝导的对象,长此以往不利于建立农民与国家之间更深层次的心理认同。另外,电视传播对民智的开启,必然伴随农民对自我权利的进一步主张,以至于“农民懂得越来越多了,越来越难对付了”26,这又反过来对乡村治理提出更高要求,等等。这些是新时期中国政府在乡村社会整合进程中需要面对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参考文献】
①徐勇: 《行政下乡: 动员、任务与命令——现代国家向乡土社会渗透的行政机制》,《华中师范大学学报》2007 年第5 期。
②潘祥辉: 《社会主义国家“传播失灵”现象的组织社会学分析》,《新闻学研究》( 台北) 2011 年第7 期。
③朱智勇: 《乌坎: 冲突背后的路径选择》,中国选举与治理网,2011 年12 月21 日。http: / /www. chinaelections. org /newsinfo.asp? newsid = 220094
④吴理财: 《农村税费改革与“乡政”角色的转换》,《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1 年第5 期。
⑤张莉、任中平: 《村庄善治: 一种新型民主合作体制的建立》,《阅江学刊》2009 年第4 期。
⑥英格尔斯: 《从传统人到现代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2年,第224 页。
⑦凌燕,李发庆,《当代中国中、东部农民与媒介接触使用情况实证研究》,《广告大观理论版》2006 年第4 期。
⑧蔡骐、党美锦: 《大众传媒与中国农村发展》,《新闻传播》2006 年第7 期
⑨费爱华: 《乡村传播的社会治理功能探析》,《学海》2011 年第5 期。
⑩徐勇: 《“政策下乡”及对乡村社会的政策整合》,《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08 年第1 期。
11 参见张静: 《基层政权——乡村制度诸问题》,浙江人民出版社,2000 年。
12 车英、袁松、张月盈: 《试论新闻传播在乡村治理中的反作用》,《武汉大学学报》( 人文科学版) 2008 年第1 期。
13 蒋旭峰、唐莉莉: 《政策下乡的传播路径及其运作逻辑》,《学海》2011 年第5 期
14 柯克·约翰逊: 《电视与乡村社会变迁》,展明辉、张金玺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5 年,第205 页
15 张世勇: 《干群交流的困境》,《华中科技大学学报》( 社科版)2008 年第1 期。
16 《汕尾市书记郑雁雄12·19 乌坎讲话实录》,中国选举与治理网,2011 年12 月22 日。http: / /www. chinaelections. org /newsinfo. asp? newsid = 220120
17 参加本尼迪克特·安德森: 《想象的共同体: 民族主义的起源与散布》,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 年。
18 徐勇: 《“宣传下乡”: 中国共产党对乡土社会的动员与整合》,《中共党史研究》2010 年第10 期。
19 陈朋、齐卫平: 《后农业税时代农民政治认同类型的实证分析》,《社会科学》2008 年第2 期。
20 王浣瑶、胡大鹏: 《软力量——乡村传播系统的二元对立结构》,《长春师范大学学报( 自) 》2006 年8 月。
21 车英、袁松、张月盈: 《试论新闻传播在乡村治理中的反作用》,《武汉大学学报》( 人文科学版) 2008 年第1 期。
22 袁松: 《中央新闻与乡村治理》,三农中国,2007 年11 月8 日,http: / /www. snzg. cn /article /2007 /1108 /article_7778. html
23 彭逸林、金洁: 《电视民生新闻与建构和谐社会》,《当代传播》2008 年第2 期。
24 郭正林: 《乡村治理及其制度绩效评估: 学理性案例分析》,《华中师范大学学报》( 人文社科版) 2004 年第7 期。
25 郑欣: 《对农传播中的农民权益问题: 基于受众本位论的分析》,《南京师大学报》( 社科版) 2011 年第4 期。
26 赵树凯: 《农民的政治》,商务印书馆, 2011 年,第131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