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韩庆龄:宗族社会是如何可能的
     
     

    宗族社会是如何可能的?

                           ——基于广西富川S村的实证调研

     

    笔者通过对广西富川s村近30天的调研发现,当今宗族村庄在国家力量和现代化因素的双重影响下,宗族实体和家族观念皆出现瓦解和弱化的迹象,但是,村庄依然存有共识,农民依然非常在意超验性的体验和价值,在意子孙绵延的传统和清明祭祖的活动。在这看似悖论的情境下,宗族社会到底是如何可能的呢? 

    一、宗族瓦解和弱化的表现

    (一)宗族物质基础的丧失

    宗族的主要财产是族田,族田是同宗族人共有的物质财富,为宗族活动提供运行成本和资源保障。随着分田到户政策的实施,族田消失,同族人共有的财富基础不存在了。物质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在此背景下,整合同族人行动的关键内核因素消失,公共性活动的成本开始由私人提供和支付,于是,村庄中少部分滑头的人开始退出宗族活动的舞台。

    (二)宗规族约的失效和去传统化

    传统时代,祠堂里有明确的宗规族约,这些族人共守的规定对村民的意识和行动有很强的导向和制约作用,现在年轻人大多不知道这些条例的存在,更谈不上其规约功能。比如,改革开放前,同族不允许通婚、本族土地不能卖给外族,只能买进等。近年来,S村已有3例同族通婚的现象,土地流转、买卖也不受宗族约束。同时,随着法律的推广,宗族惩罚机制弱化,渐失社会控制功能。以前,村中男女若发生婚外情,宗族会将女子家里的猪、鸭、鸡等牲畜宰杀,请全村的人来吃以作为通告和惩罚,现在早已不存在此种现象。

    (三)宗族仪式的形式化和去实质化

    宗族仪式在该地主要是通过一系列清明活动来体现的,通过集体仪式的展演,可在特定场合唤起每个人的家族意识,一次次的唤醒积聚成强大的宗族能量,强化自己人的观念。现在,S村保留了相对完整的吃清明的仪式,当地吃清明分为大清明和小清明,大清明是全村的聚会,一家一户出一个男丁,在清明头的带领下于清明节当天去给祖宗扫墓,后在祠堂聚集吃饭;清明节后第二天开始吃小清明,小清明从大的宗族房派开始一层一层向下推,一直推到自己的亲兄弟之间,所以,一般的家庭吃清明的次数在6次以上,多延续半个月左右。如今,吃清明还保留着完整的形式和热闹的场景,但村民对此的认识和感受变了味,村民对仪式过程中神圣的超验体验消失,认为清明就是集体扫墓、集体吃饭。

    (四)宗族组织和宗族权威的弱化

    宗族组织的主体是理事会,理事会成员是宗族内部自发推选的,完全是出于宗族建设的需要,并没有报酬可得。2012年因名镇名村项目而成立新的理事会,其成员则多是村里的各级退休干部、现任村干部、村民小组长、年轻人,是由乡镇政府和村干部协商拟定的人员,与宗族房份无关。该理事会是为村组工作服务的,村组在村庄政治的前台运行,理事会则在后台辅助,在一定程度上成为披着宗族外衣的行政官僚体系。

    宗族权威现多为屋头人,即每个小房里较为年长的、辈分高的人。在面对家庭纠纷时,屋头人一般会主动出面协调,但在面对房屋、田地买卖这样的重大事件时,屋头人一般不参与,他既没有参与的意愿,也没有参与的权威。近年来,很多小房内部也不存在屋头人,清明头轮流担任,房份内部没有固定的权威。

    二、影响宗族弱化的因素

    (一)打工经济

    随着村庄的开放,年轻人开始走出村庄寻找致富门路,年轻人在村庄的时间有限,限制了其对村庄公共事件的参与。同时,村庄里的老人也认为城市生产方式优于农村,对村外生活存有美好的想象,在自己无力的情况下,期待子孙辈从村外获取资源。对城市生活的向往使年轻人开始向外流动,在此过程中,都市思想文化观念对村庄带来一定的冲击,年轻人对宗族缺少实质性的感情。

    (二)国家政策

    计划生育政策在该地的推行虽然很无力,但潜移默化地影响了村民的生育观念,男女平等的思想渐渐得到认同;五保、低保、养老保险等政策的推行使双女户和无子女的家庭可以保障基本生活,减轻了老人对子女的依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消解了宗族社会养儿防老的功能性需求;分田到户政策的推行,使集体劳动方式向个体劳动转变,农民各种各的田地,关系开始离散。同时,农民从土地上获得了解放,个人及家庭也获得了更多的发展经济的机会和自由,家庭之间的经济和社会地位差距渐趋拉开,房份之间、小家庭之间出现竞争和张力。

    (三)法律切割

    随着法制社会的建设,乡村社会对法律抽象的认知越来越浓,农民对法律的观念认可直接冲击了其宗族认同,用村民的话来说就是现在不讲宗族了,讲法律S63岁的蒋某某表示,刚下放时(分田到户),家族观念强,人多力量大,现在靠法律了,人们认识到了法律保障,有事找法律帮忙,没人找人帮忙了。” 

    三、宗族社会是如何可能的?

    (一)完整的宗族框架和整体认同依然存在

    宗族社会主要有两种结构形态,一种是对的认同强,对整体大宗族的认同弱;另一种是有完整的宗族认同,整体的宗族框架依然存在。笔者调查的村落属于后者,村民对先前始祖的记忆很清晰,越往近代的亲属关系反而不那么明晰。但各种宗族仪式保留了相对完整的文化象征意义,在一定程度上规约村民的意识和行动,使村民对村庄保有留恋,且形塑了村民对村庄长远的生活预期。

    (二)宗族社会特有的人际关联结构具有连续性

    宗族社会的亲属关系链条是连续的、绵延的,清明扫墓时从始祖到最近去世的亲人都要清扫,即使年代久远,许多不认识的祖宗,后人也要负责给其扫墓。血缘关系的连续性使得宗族社会重视传宗接代的传统,没有后代的话,村民最害怕的是其去世后无人扫墓,担忧自己的坟墓不会长远留存下去。这种连续性的关系链条加之传宗接代的传统使得村庄有不竭的活力。

    (三)村庄内的社会舆论和社会评价对村民起约束和保护的双重作用

    在彼此知根知底的熟人社会内部,信息是对称透明的,面对外来陌生群体,对村落的习俗等这些不涉及私人利益和明确的个体对象的事件,都能侃侃而谈,且保持高度的话语一致;但对涉及自身及他人生活层面的私人性事物则不愿言谈。这种舆论和评价机制对村民尤其是村庄内的边缘群体比如光棍等有一定的保护作用,村庄成为附着在血缘基础上的利益和情感共同体,村民之间有相互保护的自觉性。

    (四)熟人社会塑造的村庄秩序充满共识

    这种共识是村民约定俗成共守的村庄的一些公共性的规则和规范,在社会变迁背景下,这些共识有调适村庄旧有规则、创造新规范的能力,从而使村庄有适应社会变迁的缓冲机制。在国家力量对乡村社会的进入过程中,打碎了宗族社会的许多旧有规范,但熟人社会还保留了相对完整的形态,熟人社会的底蕴使得村庄有生产公共性的能力,能创造出新的规范和规则以使村庄适应变迁。

       四、小结

    综合来讲,今天的宗族并非是实体可展现的东西,也并非是弗里德曼描述的森严的身份等级结构,它更多地是一种集体意识,是一种文化观念,是一种认同机制。随着宗族实体性物质的丧失,宗族社会内部出现了松动,典型的表现是面对诸多家庭、社会事务时,村民的感受是现在宗族不管这些了,管不了了,村民的感受是切实直观的,不管是宗规族约的失效,管不了是宗族权威的弱化。但是,在村庄生活中,村民对宗族整体性的感知和认同依然存在;村庄内部的人际关联结构依然延绵、连续;村庄舆论和评价机制对村民仍存在制约和保护作用;并且熟人社会的底蕴使得宗族社会在应对变迁过程中可以不断产生出新的认同规则,即宗族社会内部在不断进行自我调适以适应现代社会。因而,在以上各种因素的综合作用下,今天的宗族社会得以运行和实现。

    (作者单位: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

     

       (此为原稿,与书刊有出入)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2013年3期)总第24期 


  • 责任编辑:舒丽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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