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在当前急剧变革的中国农村,家庭关系的理性化成为农民家庭生活中一个重要的变动方向。家庭关系的理性化主要包括以下三个层面:代际关系的交换性、兄弟关系的原子化和夫妻关系的工具化。家庭关系的理性化,本质上在于家庭生活的去伦理化,市场经济兴起后,工具理性在家庭生活领域的扩张进一步加剧了这一变动。家庭关系的理性化产生了深远的后果,农民家庭生活中的道德体系和人生意义开始消解,中国农民的家庭生活正发生着千年未有之变局。

    关键词:家庭关系;理性化;去伦理化;市场化

     

    一、问题的提出

        家庭是中国农民生活的基本单位,在中国农民的传统家庭生活中,以父子关系为核心,通过男系的血脉绵延,每个人都处在“上以事宗庙,下以继后世”——这一祖先和子孙一体的关系中而被赋予了其存在的意义及在村庄生活中的地位[1]p44。基于此,而生发出的家族伦理和礼治秩序赋予了“家”在中国社会中宗教般的魅力。而在经历了革命洗礼、市场化浪潮之后,在现代性的巨大冲击之下,中国农民的家庭生活中的宗教性魅力发生了何种程度的变化呢?

        较早提出这一问题的是麻国庆,他在人类学家对中国农村宗族研究的基础上, 结合费孝通对中国农村家庭和生育制度的分析,从中国农民家庭生活中分、继、合的角度,揭示了中国纵式社会的特点,并将祖先崇拜和祖孙一体看做是中国延续的纵式社会的基础。麻国庆认为,父子一体,祖孙一体已经扩大为中国文化的主要特性之一,这种延续的观念扩大到整个民族,便成为维系数千年历史文化没有中断的重要力量,并把传统无意识地内化到现代性的层次上来[2]

        但是,随着中国农村家庭的核心化,以父子轴为核心的家庭结构转向以夫妻轴为核心的家庭结构,传统的父系父权制在中国农村已失去了存在的基础[3]p455-474。阎云翔认为,父权的衰落是农民权利意识增长的结果。他在黑龙江下岬村的调查中发现,新中国成立后,政治和法律的变革直接推动了私人生活的变革和农民权利意识的增长,改革开放以来的市场化进程,又加剧了这一转型的继续[4]p177-205。但是,若将农村家庭生活中的这场变革仅仅解释为“农民权利意识的增长”,似乎还没有触及到当前农村变革的实质。正如贺雪峰所指出的,私人生活不只是私人的家庭和爱情生活,还涉及到个人的价值和生活意义,当前农村的变革更在于农民在价值和生活意义层次上所发生的前所未有的变化[5]

        贺雪峰建构了农民价值观的类型及相互关系,指出当前中国农村家庭生活变革的实质,在于以传宗接代为核心的本体性价值的理性化,从而导致构成农民安身立命基础的价值发生动摇[6]。陈柏峰在皖北李圩村调查的基础上,分析了农民价值观的变迁对家庭代际关系的影响[7]。在近期的研究中,贺雪峰和郭俊霞又从代际关系的四个维度:代际关系的平衡性、代际交换的程度、代际之间的紧张性和代际关系的价值基础出发,在对农村代际关系的区域差异和历史变迁的认识的基础上,揭示了代际关系理性化的过程和后果[8]

        从价值基础的角度探讨农民家庭关系的变革,很敏锐地把握住了当前农村现状的实质。但是,贺雪峰等人的研究并没有揭示出家庭关系理性化的具体内涵及内在机制。而根据笔者在川西平原、鄂西地区、洞庭湖平原等地农村调查中的发现,当前农村家庭关系的理性化,不仅涉及到代际关系,而且还影响到兄弟关系,并深刻地渗入到夫妻关系之中。总而言之,一场不可避免的理性化进程正发生在中国农民家庭关系的各个层次。本文将以湖南Z村农民家庭生活的经验调查为基础,通过对Z村农民家庭生活的解读,探讨当前农村家庭关系理性化的表现、机制及后果。

    二、家庭关系的理性化及其表现

        本文所使用的理性化借鉴了韦伯的定义。广义上,韦伯用理性化来指称西方社会在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个领域中所出现程序化、可计算性和可支配性趋势。狭义上,理性化指的是在各种宗教的或传统的价值、伦理观念消解后,工具性、利益性和可计算性成为人们社会行动和社会关系的取向标准[9]。本文是在狭义的层次上采用这一概念的。在传统的家庭伦理日趋消解以后,当前农村的家庭关系日益呈现为理性化的特征。在调查中,笔者发现农村家庭关系的理性化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代际关系的交换性

        在传统农民的代际关系中,为了延续祖宗“香火”,父母必须不遗余力地为儿子“操心”,为儿子的成长、成家准备一切必备的条件。与父母对儿子不计回报的投入相对应,等父母到了老年,丧失了劳动能力,则依靠儿子的赡养安然渡过老年生活,并享受人伦之乐。费孝通将这种代际关系概括为“反馈模式”[10]。在“反馈模式”中,价值性的伦理责任成为代际关系的基本特质。

        但是,Z村的代际关系中已经很难体现出父慈子孝、传宗接代、天伦之乐等伦理价值,而是表现出冷冰冰的工具性交换关系。首先,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责任和义务关系已经非常淡化,父母对子女的付出不再是无限的、不计回报的,而是有限的、清晰的。在子代的婚事上,越来越多的父母认为这是子代自己的事情,并不在父母的责任范围之内。父母借贷为子代办婚事的情况已经基本消失,相反,许多年轻人都是自己借贷结婚。在收缩对子代的责任同时,中老年的父母也降低了对子代反馈的期待,他们已经不再秉持着传宗接代的理念,认为这是封建迷信思想。养儿防老的想法也已经过时,许多村民都跟笔者提到一位生了五个儿子的老人,最后却没有一个儿子肯为他养老送终的例子。对子代回馈预期的降低,使得父母更加注重自己的生活享受。许多中年父母在子女还没有结婚时,就开始储蓄自己的养老金、购买养老保险,村民HS明确地说道:“现在靠儿子养老都靠不住的,都得自己存钱,这叫‘手中有钱,心中不慌’。”;其次,子代家庭成立之后,就迅速与父代家庭分离,成为一个独立的新家庭。子家庭与母家庭不仅在经济上独立开来,在社会义务上也独立开来。对于子代而言,结婚就意味着分家,属于子家庭的经济开销、债务均由子家庭独立承担。许多老年父母都认为带孙子是一种负担,而不愿意帮儿媳妇带小孩,一些帮儿媳妇带小孩的老人明确要求儿子按月支付一定的报酬。与父母对子女的有限责任相对应,子女对父母的养老也仅承担着微薄的责任。村庄中通行的养老标准是,一个儿子每年负担父母600斤稻谷和每月10元生活费,这与村庄中“五保”老人的养老标准相差并不太多。

        因此,代际之间呈现出了有限的、理性的均衡,这种均衡结构是代际之间理性交换的产物。交换性成为代际关系的基本特质。孙新华将这种代际关系类型称为交换型代际关系,这种代际关系以工具理性为主导,注重现实的获致性财物的对等交换逻辑,代际之间的交换内容日趋物质化和清晰化[11]。交换型代际关系的出现已经成为当前农村代际关系的新动向,并主导了农村代际关系的秩序和规范。

    (二)兄弟关系的原子化

        兄弟关系是附属于父子关系之下的一组关系,父子关系和兄弟关系共同构成一个最基本的血缘单位[1]p145。在传统的家庭关系中,分家之后,虽然兄弟之间在经济上变得独立了,但这种独立只具有相对性,各种社会义务仍然把他们联系在一起。兄弟之间既要共同合作完成对祖先的祭祀义务,对父母的养老义务,还要合作进行农业生产[2]p108。因此,传统的兄弟关系所体现的是“兄弟一体”的原则,兄弟之间既存在着生产互助和共同对外时的合作关系,也包含着枝叶相连、血脉相通的文化基础。

        而经历了社会主义革命之后,村庄中的几个祠堂均被拆除,其中的一个祠堂被改建成小学。兄弟之间共同的祭祀义务不复存在,村民对祖先的记忆也已远去,只是在每年清明节时各自到自己父辈的坟头前简单地祭拜下。许多村民由于常年外出打工,很少回家,这就使得许多坟头都已经荒芜。在父母的养老上,几乎不存在兄弟之间齐心协力侍奉父母的例子。在分家时,父母与子代之间往往要签署分家协议,写明每个儿子应负担的具体责任,并要请村干部盖上村委会的公章,以示法律效力,村民称之为“落实承包责任制”。在对待父母的养老上,兄弟之间更多的是“契约关系”,每个人只要完成给自己所规定的份额,就算完成了对父母的义务,兄弟之间也不再有沟通和联系的必要。在生产合作上,分田到户以后,随着农业机械的普及,兄弟之间在农业生产上的合作需求减少。打工经济兴起以后,村民纷纷外出打工,村民的经济生活以市场为中心展开,市场关系成为村民经济生活中的主要关系。“各挣各的钱,各过各的日子”成为村民对这一时期兄弟关系的基本概括。即使有做生意的村民,也都是跟朋友一起合作经营,没有兄弟之间合伙的。村民的解释是,朋友往往比较爽快,讲义气,兄弟则就不一定了。LG的例子证明了这一点:

        LG,今年52岁。三年前,LG的妻子和女儿,相继被查出患有癌症,前后花去了四十多万元。不仅用光了之前所积攒的全部积蓄,还借了许多钱。LG借钱的对象,主要是自己的两个朋友。一位姓焦,是以前一起贩卖水果的朋友,认识有十多年了,跟他先后借了三次,有两万多元。另一位是跟自己一起经营苗木生意的,先后跟他借了两次,两万多元。此外,LG跟信用社借了两万。还跟自己的三姐借了四千元,跟自己的二弟借钱时,二弟没有借给他。LG说:“跟朋友借钱是最爽快的,跟亲戚借钱,是最麻烦的。我那两个朋友知道我有困难都是主动借钱给我的。我跟我三姐借钱时,没到一个月,她就催我还钱。跟兄弟借,借都没借给我。”

        兄弟关系和朋友关系分别是基于血缘和业缘而形成。在“兄弟一体”的原则下,兄弟关系从属于父子关系,基于血缘连带而形成的关系构成为农民生活的最基本关系。但是,在市场条件下,农村经济生活中的业缘关系的重要性的日益突出,就使得兄弟之间在生产和生活上的功能性合作需求被朋友关系所替代。在抛去了基于血缘所生成的伦理色彩后,兄弟之间成为了一个个孤立的、联系薄弱的个体,兄弟关系已经开始原子化。

    (三)夫妻关系的工具化

        在中国农民的传统家庭生活中,父子一体、兄弟一体、夫妻一体构成为家庭关系的基本原则。但是,这几种关系并不是平等的,父子关系是主轴,夫妻关系依附于父子关系而存在。正如滋贺秀三所论述的:“女性一旦成为妻便与夫合体,由于做了夫族生命的一个环节的形成不可缺的参与而赋予其存在的意义,从而作为夫族的一员,其社会性地位得到保障。” [1]p45杨华将之概括为“既嫁从夫”,意指妇女通过归属于夫姓家族而获得自己的归属感和意义体验[12]p195。因此,夫妻关系核心任务即在于生育子嗣以绵续家世,并且,夫妻之间通常会因为这种事业上的需要而排斥了私密性的情感[4]p124

        而随着传统伦理的消解,生育观的转变,以及年轻人的婚姻自主性的提高,夫妻间的情感日趋亲密化。如阎云翔发现,20世纪90年代以来,夫妻关系间的伦理纽带已经大大弱化,而更加注重个人幸福和情感体验[4]p241。但是,在传统伦理弱化后,夫妻关系的变动也呈现出了一种新的逻辑。在调查期间,笔者注意到了村庄中所出现的众多离婚家庭[1]。村庄中的离婚家庭有两个特点:一是离婚的家庭众多;二是离婚后的家庭迅速实现了家庭的重组。在离婚和家庭重组的过程中,夫妻关系既没有体现出传统的绵续家世的伦理意涵,也没有体现出阎云翔所说的“择偶的浪漫革命”,而仅是一种“搭伙过日子”的逻辑。下面的两个例子,体现出了夫妻关系变动的这一逻辑:

       XY,今年65岁,10年前XY和妻子李氏离婚,离婚时,四个女儿都已成家,最小的外孙也已有一岁。离婚的原因,主要是由于两人过不到一起去,李氏比较强势,经常欺负XY。离婚后不久,XY便同本村的一个寡妇胡氏结婚了。胡氏时年50岁,两个女儿已出嫁,还有一个儿子。

       ZP,今年50岁。1983年与孟氏结婚,婚后生有一子。由于ZP的经济条件不好,婚后夫妻关系一直不和,多次争吵。2000年,在没有办理离婚手续的情况下,孟氏一声不吭地离开了ZP,去了外地打工,并在那里跟别人结婚了。ZP在孟氏离开后,跟同村的一位妇女王氏生活在了一起。王氏近50岁,是本村村民ZXQ的老婆,有一儿一女,女儿已经出嫁,儿子还没结婚。王氏没有同ZXQ离婚,也没有同ZP办理结婚手续,只是经常在ZP家里住,帮其料理家务、做饭。

        在村庄中,离婚似乎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并不会掀起太大的波澜。ZP的邻居这样解释道:“结婚无非是两个人过日子,过不下去了就离了呗,说不定离婚了还过得更好呢!”夫妻关系中的这种“搭伙过日子”的逻辑已不再负载任何的伦理的和情感的价值,而是一个无法再化约的生活状态:为维持经济生活的完整性而进行的工具性合作。夫妻间的结合并不存在着长远的预期,而仅是基于现实的经济生活完整性的需求,以将日子过下去。因此,这种夫妻关系的变动既无法用传统的伦理价值来规范,也无法用现代的法律制度来界定,而是一种工具性的合作关系。基于家庭经济生活的合理性,这种工具性的关系已经成为夫妻关系变动的新秩序。

    三、家庭关系的变动机制

    (一)去伦理化机制

        当前农村家庭关系的变动,实质在于家庭生活的去伦理化,即以传宗接代等传统价值为核心的家庭伦理的消解。去伦理化的动力有两个:一是国家权力的介入;二是村庄共同体的瓦解。前者与1949年以来一系列国家政策的实施有关,新《婚姻法》的颁布、持续的革命运动、计划生育政策的推行等深刻冲击了农民的家庭生活,族权、父权作为封建势力被打掉,宗族祭祀、传宗接代被视为封建迷信,婚姻自由得到国家法律的保障,支撑父系伦理的基础被彻底改变。后者则意味着村庄道德和规范的脆弱性,村庄中很难形成稳定的结构性力量(如笼罩性的村庄舆论)来规约家庭关系的变动。

        在“祖先—子孙”的绵延中,农民获得了生命意义的体验,并能够获得安身立命之本,父代对子代的付出就是有意义的,子代对父代的回报也深富伦理意涵。这就是费孝通讲的“中国人是有祖宗也有子孙的民族”的伦理意义。而一旦传宗接代被视为封建迷信,“生儿生女都一样”“少生儿子多养猪”的口号进入农民的价值世界,则意味着农民传统伦理观的坍塌。代际关系被抽离出“祖先—子孙”的环节,生儿子失去了传递香火的长远预期,父母也就没有了为儿子无限付出的必要,必然更加关注自己当下的生活,开始计较对子女的付出是否划算,要将各自的利益界限划清楚。而随着父代与子代在社会义务上的独立,兄弟之间在社会义务上也独立开来,在养老和祭祀上的共同义务也没有了“合作”的必要。缺少了绵延祖宗香火,无限为子代付出的伦理动力,夫妻关系失去了长远的预期,而体现出一种基于现实的家庭经济生活合理性的工具性合作关系。这样,家庭关系的三个主要层次代际关系、兄弟关系和夫妻关系,在祛除了伦理的“外衣”后,均被还原到最基础的经济生活形态上。去伦理化成为家庭关系理性化的重要机制。

    (二)市场化机制

        市场经济的兴起,使得市场机制中所强调的工具理性成为农民新的价值形态,并主导了农民家庭关系的变动方向。市场机制的扩张主要得益于农村打工经济的兴起。打工经济改变了农村传统的家庭经济形态,农民开始在市场中寻求经济生活的合理性,这直接影响到了家庭关系的关联状态。

        在代际关系上,子代在外出打工中获得了经济利益的独立性。父代与子代在分化成为两个独立的经济单位的同时,代际之间的利益界限也更加清晰化。这种利益界限的清晰化,使得父代与子代之间对各自的利益的独立性更加敏感。在打工经济所带来的代际之间经济利益分化的刺激下,代际之间形成了对投入与回报的理性核算意识,经济理性主导了代际关系的变动方向。在兄弟关系上,外出打工使得兄弟之间各自与市场发生联系,传统的基于农业生产所形成的合作关系瓦解。并且,随着在市场中所形成的朋友关系的重要性日益突出,在功能上和情感上,朋友关系已经开始替代并超过兄弟关系。在兄弟关系的伦理色彩淡化以后,经济上的关联也很少发生,兄弟之间成为一个个孤立的“原子”。在夫妻关系上,打工经济兴起后,传统的妻子对丈夫在经济上的依附地位得以改变,夫妻之间各自在市场关系中寻求独立的经济机会。在市场机制下,家庭经济上的分工合作成为稳定夫妻关系的前提,但这种工具性的合作关系是不稳定的,夫妻之间在家庭经济合作上任何差错,都将导致“日子”无法过下去,进而导致家庭的破裂或重组。总之,市场机制的扩张,使得工具理性全面渗透到家庭关系的各个层面,并主导了家庭关系的变动。从家庭关系的变动方向来看,在工具理性的推动下,家庭关系的变动更加趋向于理性化。一种全新的家庭关系格局正隐约地呈现出来。

    四、家庭关系理性化的后果

        家庭关系的理性化对农民的家庭生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以工具理性为主导的家庭关系呈现出了两个最直接的后果:家庭生活的去道德化和农民人生意义的消解。

    (一)家庭生活的去道德化

        去道德化是指人们生活中的评价体系与道德标准解体的过程。在农民的家庭生活中,这一过程又分为两个阶段:一是传统的道德体系的瓦解,二是对新兴事物的道德评价的“缺席”。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妇和顺既是作为儒家伦理的准则,也构成为农民家庭生活中“礼”的规范。“礼”的重要意义在于规约农民行为和社会关系,以使其遵从既定的道德规范。家庭关系的理性化使得工具理性成为农民家庭关系的取向标准,传统的道德规范瓦解,父子关系、兄弟关系和夫妻关系失去了传统的“礼”的规范,而工具理性的取向标准并不能提供规范性的道德准则。因此,由工具理性所主导的家庭关系呈现出“道德缺席”的状态。

        家庭生活中道德的“缺席”隐含着极大的变动和风险。首先,代际之间的道德压力趋于消失,子代可以找到诸多借口以逃避赡养父母的责任,如父母对自己不好,或父母偏心,或父母不讲道理等等,这直接导致了老年人生活状况的恶化。在Z村,儿子或儿媳打骂老人的情况时有发生,但村干部在调解时往往是先将老人批评一顿,然后说服儿子或儿媳原谅老人。这已经很难用传统的孝道伦理来评判了。其次,夫妻关系的不稳定性增加,婚姻的法律程序和村庄仪式成为无关重要的外在形式,离婚、再婚甚至重婚等种种法律的、事实的以及有违法律的婚姻关系交错叠加,夫妻关系呈现出混乱的无规则状态。第三,缺少了家庭生活中道德的规训,农民的行动逻辑中体现出了明显的实利主义倾向,一味追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而排斥村庄公共规则,这对于村庄秩序构成严重的挑战。

    (二)人生意义的消解

        人生意义是指人在生活中的超越性的价值追求。中国农民人生意义的体验是在家庭生活中实现的,传宗接代的观念看似落后,实则蕴含着中国农民独有的宗教情怀。正如滋贺秀三所说的:“每个人作为处在各自的地位上负担着上自祖先,下连子孙的庞大生命的一节一环而被赋予了其存在的意义。”[1]p45 因此,生儿育女、为儿子张罗婚事、期待着抱孙子等既是农民的人生任务,也是农民实现圆满人生的必要条件。正是在完成人生任务的过程中,农民获得了生活的动力和目标,实现了人生意义的体验和满足。家庭的理性化则意味着农民人生追求的现实性和功利性,超越性的价值追求被功利性的目标所替代,人们更加注重当下生活的即时享受,而失去了对生活的长远预期。

        人生意义的消解意味着即时的生活享受成为农民理解生活目的唯一可能,在Z村,近些年打麻将已经蔚然成风,妇女之间也更加讲究穿着打扮和佩戴金银首饰,赌博和消费俨然已经成为农民最大的生活旨趣。更严重的问题在于,人生意义的消解还意味着家庭共同体的瓦解,家庭既无法提供生活的动力和目标,也无法提供生活的支撑,处于个体化状态下的农民将无以应对其生活中的风险和未知之况。在20102012年间,Q乡曾连续发生了三起因离婚而导致的丈夫杀害妻子的极端案例,这种极端案例的发生实则是农民人生意义消解的一种极端释放。在家庭无法为农民的生活提供超越性价值的情况下,如何安置农民的灵魂和人生归属?

    五、总结

        以上通过对家庭关系的三个主要层次:代际关系、兄弟关系和夫妻关系的分析,揭示了在传统家庭伦理解体以后,家庭关系的理性化进程。家庭关系的理性化,本质上在于家庭生活的去伦理化。家庭生活伦理意义的消解,使得家庭关系的各个层次均被还原到最基础的经济形态上。市场机制的扩张,使得工具理性成为农民家庭生活中新的价值形态,进一步主导了家庭关系的理性化进程。

        在此进程中,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夫妻关系的变动。在传统的夫妻一体的原则破裂后,夫妻关系并没有沿着现代制度所预设的方向变动。婚姻自由在带来 “择偶的浪漫革命”的同时,也导致夫妻关系不稳定性的增加。Z村的经验提醒我们,在国家和市场等现代性因素的冲击下,夫妻关系的理性化并非意味着夫妻关系的现代性转变,相反,夫妻关系的变动既可能超越传统伦理的规范,也可能挣脱现代法律的规定。而这种非伦理性、非合法性也成为夫妻关系理性化的一个重要面向。在今日中国核心家庭化的趋势下,夫妻关系构成为家庭的轴心,夫妻关系的变动则意味着中国社会中最基本的共同体——家庭的不稳定性。因此,这一变动究竟对中国社会秩序构成何种程度的挑战,其风险将是无法预期的。

        理性化是否构成中国农村家庭关系变动的一个必然趋势?本文尚无法回答这一问题。但是,在急剧变革的中国农村,家庭关系的理性化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变动方向。而这一变动,事关中国农民的价值和意义世界之变,是真正千年未有之大变局,应成为当前农村研究所应关注的重要领域。

     

     

    参考文献:

    [1]滋贺秀三,著,张建国,李力译.中国家族法原理[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3

    [2]麻国庆.家与中国社会结构[M].北京:文物出版社,1999

    [3]王跃生.社会变革与婚姻家庭变动——20世纪30-90年代的冀南农村[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6

    [4]阎云翔,著,龚小夏译.私人生活的变革:——一个中国村庄里的爱情、家庭与亲密关系(1949-1999[M].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6

    [5]贺雪峰.私人生活与乡村治理研究的深化[J].读书.200611

    [6]贺雪峰.农民价值观的类型及相互关系——对当前中国农村严重伦理危机的讨论[J].开放时代.200803

    [7]陈柏峰.农民价值观的变迁对家庭关系的影响——皖北李圩村调查[J].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01)

    [8]贺雪峰,郭俊霞.试论农村代际关系的四个维度[J].社会科学.201207

    [9]李猛.理性化及其传统:对韦伯的中国观察[J].社会学研究.201005

    [10]费孝通.家庭结构变动中的老年赡养问题——再论中国家庭结构的变动[J].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303

    [11]孙新华.交换型代际关系:农村家际代际关系的新动向——对江汉平原农村的定性研究.民俗研究.201301

    [12]杨华.隐藏的世界:农村妇女的人生归属和意义世界[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2

    原文发表于《人口与社会》2014年第4期

     



    [1]我们曾统计了Z村一组的家庭情况:该小组共有21户,其中,离婚的家庭就有5户。由于调查条件所限,我们没能统计全村的离婚情况。但是,我们在Z村所隶属的Q乡司法所收集了近十余年来Q乡的纠纷调解资料,经过初步统计,1999-2012年这14年间,经Q乡司法所处理的462起纠纷调解案例中,协议离婚的案例竟有208起,几乎占到乡司法所调解的纠纷总量的一半。

  • 责任编辑:zj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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