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媒体和讲坛上,“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的调门越喊越高,什么“某地率先推行公共服务市场化”,什么“创新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市场化模式”,什么让更多的公共服务走向市场化。企业家喊喊也就罢了,因为可以从中获利。不解的是,公务员也跟着喊,大学教授也跟着喊,如果政府职责、公共服务性质都可以颠覆的话,怎么去定政策,怎么去全面改革?
为什么公共服务改革最好慎提“市场化”?谈一点看法,和大家交流,也供严肃批判。
第一,政府就是做公共服务的,公共服务是政府的天职。
社会的主体是人、家庭、企业,他们从自己的角度做事情,除了爱心,还有自私自利,这无可厚非,因为自利心是社会发展的动力。而大家的事情,社会的公共事务,只好由政府来做。建立政府就是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公共服务是政府的天职。
在资本主义国家,政府和公众的关系是雇佣关系,纳税人雇佣政府,政府为纳税人和社会提供所需的公共服务,本质上就是请政府来做公共服务。我们不是雇佣关系,是服务关系。但从职责讲,也还是要由政府提供公共服务,通过公民纳税、建立公共财政,提供公共服务。如果政府不能提供公共服务,都交给企业、市场,都市场化了,那政府干什么呢?从某种意义上讲,政府就是公共服务,公共服务就是政府。如果个人、家庭、企业都能解决公共事务,还需要政府吗?
第二,部分公共服务可以借助民间资本、社会力量,但那不是也不可能市场化。
公共服务是一个完整的概念,包括国防、军队、司法、检察、公安、警察、财政、税收、外交、领事,等等,都是公共服务,都可以市场化、交给企业和社会去做吗?
城乡供水、电力供应、生活燃气、城市交通、公共绿地、航空铁路、通讯电视、污水处理、垃圾填埋、雾霾治理,等等,也是公共服务,是政府提供的公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这些公共服务作为公共物品可以组织社会生产,借助私人部门的力量,在政府特许的前提下,与私人部门合作,共同生产,向公众提供服务。现代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方式是多样的,除了政府直接投资、经营和管理、组建国有企业外,还可以采取委托、租赁、特许、合作、购买等更多形式和办法,以更有效提供服务,但这不是市场化,也不可能市场化。
第三,市场不是万能的,市场经济不能解决社会生产的所有问题。
社会生产有两大类产品,一类私人物品,一类公共物品。在市场机制作用下,私人物品的生产和供应可以做到极大丰富,市场可以最大限度满足社会对私人物品的需要。但是公共物品的生产和供应不一样,污水谁来处理,垃圾谁来填埋,公共绿地谁来打理,城市道路谁去修理,没有人愿意干,更没有人肯为此牺牲自己的利益。
道理很简单,公共物品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基本属性,决定了市场机制在公共物品的生产和供应当中是失灵的。既然是失灵的,又如何去让公共物品的生产和供应市场化呢?准公共物品也是公共物品,准公共物品和公共物品的基本属性是一致的。如果真能做到市场化了,那公共物品也就不是公共物品,而是私人物品了。如果有这样的公共物品,可以从公共服务的清单中划分出去。
第四,公共服务市场化的“化”字,在实践中行不通。
过去讲过很多“化”,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还比如电气化。电气化就是要在人们生活的所有领域用上电,在国民经济的所有部门使用用电设备。总之要用电做一切可以做的事情,那才能叫“化”。按照这样的逻辑去理解公共服务的“市场化”,是不是公共服务的所有领域都得是市场的机制和市场的办法,所有项目都得依循市场规律和追求市场利益呢?这能行吗?
公共服务项目的审批,要从宏观角度、从优化社会资源的角度、从确保社会公众的需求来审批。自来水管网有了就不能再批第二套管网,燃气管道有了也不能再批第二套管道,这怎么市场化呢?可私人物品的生产项目,按照市场机制,谁申请都应获批。当然现在很多私人物品生产也不需要审批了。自来水建厂,你建我也可以建,一个城市里建几十个,可能吗?不可能!市场化是自由竞争的,但公共服务项目不可以自由竞争。公共服务项目可以有工作岗位的竞争、工作效率的竞争,但不可以有项目的竞争。
公共服务项目的用地,如城市燃气、供水管网、城市道路,因为土地是国有的、是全民的,原则上应当实行国有土地划拨制度,而不是土地招拍挂制度。
公共服务项目的价格会随着市场情况进行调整。但这个价格的调整,绝对不会是买卖双方协议的结果,因为价格调整一定有政府的因素在内。政府会考虑社会公众对价格的承受能力,和项目的实际盈亏水平,还会考虑公共财政的收支情况。之后决定公共财政对这个项目的补贴水平,最终形成合理的服务价格。简单说,这个价格不是市场说了算,而是政府说了算。项目价格政府说了算,还怎么市场化呢?
私人物品的生产想怎么干都可以,干得好盈利发展,干得不好萎缩倒闭。这也是市场机制的表现。但是公共服务项目的运营,是不允许萎缩和倒闭的,自来水供水能力今天20万吨,明天10万吨,后天5万吨了,这是不行的、是不允许的。医院运营市场化,医生、护士都想着赚钱提成,还怎么有心思好好看病?公共服务项目的运营要有行政监管和行政办法。如果发生了上述情况,政府与私人部门的合作要调整,政府必须收回合同,换一个新班子来经营管理,要确保公共服务的数量和质量,因为这是政府的基础职责。
第五,西方所谓私有化的经验,也不能佐证公共服务可以市场化。
撒切尔夫人搞的私有化改革,从名字上就有点怪,因为英国是个老牌资本主义国家,是地地道道的私有制,在私有制国家搞私有化改革,难道不怪吗?!事实是,撒切尔夫人上台的时候,英国经过二战后的两次国有化浪潮,公共基础设施已经十分完善。也正是因为公用基础设施国有化程度高,公民福利太多,财政实在背不动了,影响到整个社会经济的活力和效率。那时,英国电信是国有的,英国铁路是国有的,英国石油是国有的,英国天然气公司是国有的,就连学校的午餐、街上的公交车甚至城市的住房都是政府作为公共服务提供的。
迫于财政压力和其他政治因素,同时也寄希望于建立更有效的公用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机制,撒切尔夫人推出了私有化改革。出售国有公用基础设施股份,缩减政府机构和公共福利,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财政收入有所提升,社会活力有所释放。但在建立公共基础设施长期投资与发展机制、改变公共基础设施行业的垄断地位、提升项目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等方面,改革目标并未实现,还带来很多负面教训。过去,社会公众只要支付公共财政投资项目的消费价格就可以了。现在,社会公众不仅要支付投资的贷款利息,还要支付项目上市的股票的股息。改革前政府给英国铁路公司的财政补贴是20亿英镑,改革后给的补贴是27亿英镑。私有化解决了部分资本投入,但社会公众付出了更大的支付代价。在经济形势和财政状况好转后,很多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又收回国有,政府重新制定了公共基础设施的财政投入和发展的规划。
当今世界,但凡稳定的国家,都把事关国计民生、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公用基础设施抓得牢牢的,非公经济、社会力量有参与,也有投入,也确实促进了公用基础设施的发展,提升了公用基础设施的运营效率,缓解了公共财政的压力。但这不等于,也不是市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