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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商资本租赁农地须设上限,农业部否认鼓励资本下乡政策有变
  •  2015-04-25 10:05:13   作者:   来源:澎湃新闻网   点击:0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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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04-24 21:32 来自 中国政库
    按照工商资本租地面积的多少,以乡镇、县(市)为主建立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分级备案制度。
           农业部、中央农办、国土资源部、国家工商总局四部门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对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的意见》,规范工商资本租赁农地行为。
           意见规定,各地对工商资本长时间、大面积租赁农户承包地要有明确上限控制,制定租赁农地的上限控制标准,要防止“非粮化”。
           意见提出建立分级备案制度,一是以乡镇、县(市)两级备案为主,面积特别大的,再逐级向市(地)、省级备案,对租赁农地超过当地上限控制标准或者涉及整村整组流转的,要作为备案重点;二是备案的具体事项应包括农地租赁合同、农地使用情况等内容。具体到多大面积在哪一级备案、备案程序和备案主体等问题,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意见还列出几条禁止内容:
           严禁工商资本借政府或基层组织通过下指标、定任务强迫农户流转农地;
           不能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名义,将农户承包地集中对外招商;
           防止强迫命令,搞一刀切,防止少数基层干部私相授受,牟取私利;
           意见提出通过停发粮食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停止享受农业生产扶持政策等办法,限制工商资本耕地撂荒、“非粮化”等行为。
           “我们最担心的是工商资本与行政力量二者的结合,毕竟土地问题涉及亿万农民切身利益,涉及国家粮食安全。”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4月24日接受新华网采访时透露了出台文件的背景。
           陈晓华指出,鼓励工商资本重点发展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从事农产品加工流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把现代经营理念和产业组织方式引入农业,推动传统农业转型升级。
           陈晓华认为,此次出台的意见,主要是监管和防范工商资本长时间、大面积租赁农地风险,并非排斥真心搞农业的工商资本,因此也不意味着鼓励工商资本下乡搞农业的政策有所调整。
           近年来,中国工商资本租赁农地呈快速增长态势。
           农业部数据显示,近三年来,流入企业的承包地面积年均增速超过20%。到2014年底,流入工商企业的承包地面积已近3900万亩,占全国农户承包地流转总面积的10%。
           农地大规模流转,引发的担忧也与日俱增。
           新华网4月24日发布的分析文章透露了这些担忧,该文标题《扼住资本圈地冲动,避免重蹈拉美覆辙》直接点题。
           文章指出,因资本占用耕地而发生土地兼并潮并最终导致社会动荡的例子不胜枚举。上世纪拉美一些国家大庄园经济发展过程中,资本推动了大量土地兼并行为,众多无地少地农民破产而涌向城市,而城市的就业机会远远不能满足这些破产失地的农民,从而变为城市贫民,挤住在城市周边的贫民窟里,成为难以化解的社会问题。
           因此,文章认为,在土地流转和租用中,能否遏制企业的贪婪、资本的冲动以及基层官员的贪腐,最终决定着中国农业能否从小农迈进现代,决定着能否实现新型城镇化、成功跨越拉美陷阱。
           文章总结道:此次出台的规定,意在防止资本吞噬农地,蜕变为另一个拉美。
  • 责任编辑:sx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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