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相关媒体报道,公安机关近日破获一个以“上访”“维权”为名,行制造影响、施压有关部门从而谋取私利之实的有组织犯罪团伙。这个团伙以“访民经纪人”和个别“维权律师”为纽带,活跃于各个热点事件。这种“谋利型上访”现象让很多人大跌眼镜,但实际上却甚为普遍。
“谋利型上访”诉求主要是为获取不当利益,而非主张正当权益。根据笔者调研,他们大都是无理访,既不符合村庄道义也不遵守国家法律。相当一部分谋利型上访者都是职业上访者,因长期上访而熟悉“业务”,不仅为自身权益上访,还替别人上访,以此获得“代理费”。“谋利型上访”已有产业化趋势。在熟人社会中,以职业上访者为中心,形成了业务代理、策划、行动相互衔接的网络。
“谋利型上访”的职业化、产业化得益于背后的利益链,这一链条的形成源自多重因素。一方面,绝大多数上访诉求都与经济利益有关,地方政府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对信访人进行经济补偿本属正常,如将低保、危房改造等惠民政策向上访的困难群众倾斜。但一些上访者误以为是因上访而非他们本来就符合政策要求而获得了政府照顾。这种误解在某种程度上对谋利型上访者形成了鼓励,加速了这一利益链的成型。职业上访者因为具有丰富的上访经验,熟悉上访业务,也善于与地方政府打交道,并能选择合适时间和方式施压,较为容易获得政府补偿。一旦从政府手中获取经济利益,职业上访者就可以与利益诉求方进行利益分配。
另一方面,社会上的不同利益主体是这一利益链不断膨胀的动力。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逐渐形成不同利益主体,这在客观上使社会矛盾的呈现更加多元化,也加重了政府治理责任。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利益冲突很容易转移到地方政府身上,并要求“政府兜底”。
“谋利型上访”利益链的存在既不合理也不合法,已经成为当前基层治理的毒瘤。首先,它扰乱了社会秩序。绝大多数谋利型上访者为向地方政府施压,必须制造非正常上访活动。为了制造更大影响,一些谋利型上访者还惯于组织群体性事件和极端事件,严重扰乱社会治安。
其次,它侵蚀了基层治理正当性,“谋利型上访”利益链让国家政策目标错位,基层政府疲于应付,基层公共服务质量下降。
再次,它影响了社会公平正义观。谋利型利益链中的各利益主体,尤其是那些职业上访者,并非真正的维权人士,而是典型的食利者群体,并不符合村庄道义观念,也不符合现代社会的正义观。他们的利益获得实际上是对大多数普通人的利益剥夺,也是对人们朴素正义观的挑战。
斩断这一利益链,既需逐渐完善信访制度,又要调整地方政府行为。当务之急是要严厉打击以上访、维权为名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尤其是那些以谋利为目标的“访民经纪人”和个别“维权律师”等职业上访者。(作者是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