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农业税费取消后,全国各地不同程度都出现了富人治村的现象,这事关农村基层组织如何建设的问题。本文以浙江省Y镇为个案,总结和提炼因快速的工业化和城镇化而催生的内生利益密集型地区富人治村的治理逻辑。Y镇富人治村的生成机制在于村庄社会弱关联与阶层分化、民主选举的合法渠道和政府与资本的结盟;富人治村的治理机制在于精英俘获与体制吸纳社会、村庄政治与行政的分离和强政府—强社会—弱社会三层治理结构,富人治村改变了基层组织的性质。

        关键词:利益密集型;富人治村;民主选举;治理机制 


    一、引言

     

    农业税费取消后,全国各地不同程度的都出现了富人治村的现象。“据浙江省民政厅统计,目前全省23以上的村由企业家、工商户、养殖户等先富起来的人担任村委会主任或村党支部书记,其中不乏资产过千万元乃至上亿元者,被称作‘老板村官’。”[i]富人治村现象大规模的出现,改变了原有的村庄治理结构,引起了政、学和媒体界的关注。富人治村,又称“经济能人治村”、“老板治村”等,称谓不一,内涵相同。经过近十年的发展,学界对富人治村的讨论也有了可观的积累,如富人治村的动机、形成机制、绩效与后果、与传统士绅治村的关系等(卢福营,2007;申端峰,2009;贺雪峰,2011;袁松,2012)。

    既有研究集中关注两个方面:一是富人治村何以可能。对于普通农业型乡村地区,农业税费取消后,村干部“催粮派款,刮宫引产”的中心任务解体,且国家由向乡村汲取资源到输入资源的转变,富人从物质性报酬和社会性报酬两方面都有动力当村干部;农业税费的取消,乡镇政府的财政资源紧缩和治理能力弱化的同时,发展与维稳等责任并未减轻,加之国家自上而下资源的供给采取的是项目制运作,富人在跑项目和治理钉子户等方面更有优势,乡镇政府青睐富人治村;党和国家的“双强双带”政策的支持和政治话语的转变。(欧阳静,2011;赵晓峰,2010

    二是富人治村的社会影响及如何看待富人治村。卢福营认为富人治村是农村新兴经济精英的社会责任和中国乡村政治的新模式,形成的是一种民主基础上的民主—权威政治、经济能人主导的多元精英治理结构、精英主导与群众参与有机结合的精英—群众自治(卢福营,2011);赵晓峰则认为富人治村形成的是社会吸纳机制及其政治排斥后果(赵晓峰,2010);林辉煌和桂华一致认为富人治村不可逆,最终会形成寡头政治和基层民主的萎缩(林辉煌,2011;桂华2011);贺雪峰则认为富人治村具有局部合理性,同时会带来严重的村庄政治排斥和公共性消解后果,在国家有大量转移支付和高度市场化竞争的情形下,基层组织的功能应定位为保持农村社会团结、稳定与和谐的底线功能,而非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的发展功能(贺雪峰,2011)。

    以上研究对富人治村展开了比较深入而热烈的讨论,给予笔者很多启发。但不难发现既有的研究亦有三点不足:其一,既有的研究都是静态的分析富人治村现象,缺乏对富人治村进行动态的和历史的实证考察。其二,因村庄内生社会结构和村庄资源量的多寡不同,富人治村的治理逻辑会呈现区域差异,虽有学者对普通农业型村庄和东南沿海发达地区的富人治村分别作了研究,但缺乏对类型的提炼和总结。其三,既有研究集中关注富人治村的发生机制和社会影响,忽视了富人如何治村,即富人治村的治理机制。因此,本文将从以上三点进行着墨,旨在对以浙江省Y镇为代表的因在地式工业化和城镇化催生的内生利益密集型地区富人治村的发生机制、治理机制及其绩效评估等进行提炼分析。

    二、浙江省Y镇富人治村实践样态

    浙江省Y镇属于东南沿海就地工业化的小城镇,在省“百强镇”和全国“千强镇”的评比中名列前茅。Y镇的工业发展肇始于上个世纪70年代的社队企业,1981年实行分田到户时,开始出现把队办企业也“瓜分”的现象,而1984年社队企业变性为乡镇企业,确立了家庭工业的合法性,出现乡办企业、村办企业和家庭工业三元并存的格局。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发展,民营企业彻底挤垮了社队企业,在竞争性市场下逐渐形成一条完整的产业链。目前,大致形成三个层次的民营企业并存共生的格局,处于产业链上游的是以六大上市公司为代表的少数大型企业,中间的则是3000多家中小型企业,处于产业链末端的是村内扔遍地开花的小型家庭工业。Y镇因为在地式的工业化而推动城镇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进一步推动产业集聚。工业的发达,使得当地绝大部分农民在80年代就开始进入工业生产链条中,农业生产逐渐成为一种休闲农业和老人农业。

    在地式的工业化和城镇化,带来的是土地的非农使用,土地用途的转变形成了密集的经济利益和经济机会。贺雪峰教授将利益密集界定为三种类型,一类利益密集指单位面积上的经济总量,二类利益密集是土地征收补偿费用,三类利益密集是工商业与城市化的推进,村庄获得了大量之前不曾有过的获利机会,如各种工作机会、房屋出租机会、小型工程承包等。[ii]Y镇在八九十年代为了搞活地方经济,采取“放水养鱼”的工业发展政策,村内家庭工业占地建设的厂房都是违章建筑,而且只有有关系的人才能买到厂房扩建所需要的土地。对于发展工商业的村民而言,社会关系就是生产力,尤其是需要和当地政府处好关系,当主职村干部则是扩大社会关系网的一个重要渠道。Y镇自1986年就开始推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每个村庄因为工商业起步时间与发展程度不同,富人竞选村干部的时间不一致,大概在90年代中期开始出现富人治村的现象。镇域范围内富人竞选村干部大规模出现是在2005年,也正是在2005年换届选举时普遍出现贿选的现象。贿选开始出现后,村干部竞选越发激烈,而2006年合村并组进一步加剧了换届选举的激烈程度,有的村竟然花了1500万元才当上村主任。Y镇的L村和Z村富人治村和村庄选举是典型代表,下面分别详述。

       (一)L村案例

    L村属于Y镇的边陲地区,村内家庭工业的起步较晚。L村是从2002年开始才有人争着当村干部,2005年换届选举开始出现贿选。万老板在Y镇开店,年销售额两千多万元,净利润达百万元以上,不在村居住,居住在镇上。他决定在2005年换届选举时竞选村主任,因还不是党员,不能竞选村支书一职。在选举前,他派人去和竞选对手周能谈判,给他5000元不要再参选了,因为万老板认为在花钱、知名度和工作能力等方面周能都不是自己的对手。村民金乃响却鼓动周能竞选,因为万、周在村中都是小姓,金乃响的房族势力比较大,其和周能是姻亲关系。但万老板在竞选时每家每户发了一条利群香烟,100多元/条,最后顺利当选村主任。万老板当上村主任后,将村庄中的宅基地以竞标的形式拍卖了七八十万元,修建了一栋新的村委会大楼,又通过个人关系和能力拉到100多万元的项目,硬化了村中的道路,修建了村中主干道绿化带,荣获“先进村”“文明村”等称号。另外,还常常私人出资组建村里的篮球队、腰鼓队和唱歌队,并支持他们去参加市镇的比赛。万老板当一届村主任,极大地改变了村庄的面容面貌,得到了村民的认可,但让村民担忧的是万老板权位思想和打击报复思想重,他不喜欢听不同意见,一个人说了算,选举时没有选他的就不会为他办事。万老板当上村主任后,就申请入了党,于2008年转正。

    2008年换届选举时,他再次出来竞选村主任,在村里办厂的王一淼以500元/张选票与之竞选村主任,而万老板则出1000元/张选票竞选。但选举前夕,万老板的弟弟因帮他拉选票而动手打伤人,被举报后万老板的这届选举资格被取消,他只好把自己已经拉到的选票全部转给有意愿竞选的石春,石春最后顺利当选。而村支书则是由金亮顺利当选,主要是全村63个党员中有近一半的都是姓金的,金亮的房族大而且其奶奶和媳妇都是本村的,宗亲和姻亲关系都在本村,铁票多。到2011年换届选举时,万老板转战竞选村支书,党员选票以1万元/张的价格,也未能挖动金亮的铁票,败给金亮。但是2011年国家修建高速公路需在L村征地80亩,但因无法摆平其中一个无理型钉子户,致使那个钉子户连续两年多到镇、市、省以及北京上访,最终以无偿给她一个多达一亩地的宅基地来满足她的要求方告一段落,村里的风气给带坏了。此外,金亮和石春等人还涉嫌侵吞村集体资源,一般村民认为金亮不仅贪腐而且无能。到2013年换届选举时,全镇下发文件严禁贿选,一旦发现即被除名,而且竞选人不得有违建,万老板再次竞选村支书,以3票的优势险胜金亮。不过,即使金亮当选村支书,可能也不会被镇批准,因为金亮难以摆平钉子户,钉子户的上访给镇里带来很大麻烦,让镇很头疼。

       (二)Z村案例

    Z村相较于L村,村内家庭工业起步较早和较为发达,村内的派性斗争起步早而且严重,在整个Y镇都是出了名的。Z村是由四个行政村在2006年合并而成,现在村中两派的首领都是原来朱一村的。王胜利和朱金刚是朱一村的老书记一手培养出来的两个得力干将,也是在村中办家庭工业规模最大最成功的两个,1999年老书记退休进行换届选举,王胜利和朱金刚开始竞选村主任,王胜利在选举前夜趁对方入睡后偷偷的将钱送给选民,100元/张或200元/张选票,最后顺利当选。当时朱金刚派并未送钱或请客吃饭,在当时他们还不敢,认为这是违法的行为会受到法律制裁。但对方贿选并未遭到制裁,朱金刚派总结失败的教训就在于没有贿选。到2002年换届选举时,朱金刚将每张选票抬高到1000元/张,击败王胜利。以王胜利和朱金刚为首村中形成了两派,随着竞争的白热化,每次选举逼迫着每个村民都要站队,整个村庄被撕裂成两派。2006年合村之后的选举更加激烈,另外三个村也都涉及进来站队。2011年的村主任选举,王胜利派以5000元/张选票的价格竞选,共花了1500万元,打败了朱胜利派当上村主任。2013年的换届选举,因为竞选者家中不得有违建的硬性规定,如果要参选的话就需要把家中的违建自行拆除后方能竞选,当地的私营企业主在村中开办的家庭工厂都是违建,将大量的私营企业主精英挡在门外。王胜利和朱金刚都从自己派别中寻找符合条件的代理人继续参与竞选。因为两派斗争的过于激烈,最后不得不达成妥协,双方共同推选一个中间派的老好人来担任村书记,村主任则由王胜利派胜出。

     

    三、富人治村的生成机制

       (一)富人为什么愿意当村干部

    浙江省Y镇是东南沿海工业发达城镇,从八十年代开始当地农民逐渐从农业生产方式为主过渡到以工业生产方式为主。在90年代初期土地二轮延包时,开始形成两田制,人均四分口粮田,其余的土地划为承包田,由村集体发包,承包户除了交农业税费以外,还要向村集体交一定的承包费。承包户承包水田,一般不是种植水稻,而是将水田挖成水塘用于养鱼和养珍珠。对于Y镇而言,其财政收入主要是来源于工业,农业税费占的比重较小,农民的税费负担并不重,因而全国大部分农村90年代中后期因农民的负担过重而致的干群关系紧张在本地并不明显。八九十年代富人大都不愿意当村干部,主要是因为村中的经济机会和利益流量少,村集体没有资源和收入来源,土地还不值钱。虽然收取税费和计划生育工作不像中西部地区那样成为天下第一难,但依旧要花很多时间和精力,而且村干部没有工资,只记工分领取少量的报酬,对于从事工商业经营的富人来说,当村干部就是一件不划算的事情。

    到了90年代末期,1996年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开始实施严格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家庭工业扩大再生产所需的土地资源的政策供给紧缩,带来的是建设用地的稀缺和土地的升值。而当上村主职干部就有权力运作和分配土地资源,如宅基地和建房指标等。村中的一亩宅基地从90年代中期的两三万元,到2005年前后上升到十万元左右,再到现在上升到五六十万元。我们看到,富人当村干部的动力有物质性报酬、社会性报酬和政治性报酬追求,而这三种报酬并不是截然分离的。先说物质性报酬,富人通过花钱当上村干部,就如同是商人投资,追求利润回报,普通村民也都知道富人花那么多钱当上村干部,肯定是要捞回来的。Y镇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发展,带来的是经济机会和经济利益的密集,村干部获取物质性报酬的机会是很多的。如直接的就是贪占村集体资产和资源,但这会遭到村民的强烈反对;较为隐蔽的就是借村干部之身份,结识政府的关系,获取政府的庇护。因为Y镇经济的腾飞就是建立在违章经济基础之上的,村落中的家庭工业厂房都属于违章建筑,这就需要村民和政府处好关系,家庭工业的发展才能顺风顺水。

    再说社会性报酬,包括社会交往圈的扩大和社会资本的积累以及社会价值的实现带来的荣耀和社会性面子等两个层面。当上村主职干部如村支书或村主任后,不仅在村庄中的社会关系网扩大,更为重要的是超越村庄社区以外的在镇域范围内的社会关系网扩大,不仅能认识很多镇政府的领导,还能认识镇域范围内其他村庄的村干部,这对富人做生意非常有帮助,在当地社会关系就是生产力。另外一个层面则是富人有关人生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实现,因为内生利益密集带来村庄的内聚性和意义密集,富人有了钱之后就要追求社会地位和身份,否则就只是“土豪”或“暴发户”。而竞选村干部的都是老板,如果你竞选失败了,在老板圈子里是很没有面子的,所以要拼尽全身力气获胜,这也是为什么贿选一旦出现后在没有外力介入的情形下只会愈演愈烈,前文呈现的Z村的派性斗争就是典型。

    最后,关于政治性报酬的追求,有抱负的富人竞选当上村干部后,则通过私人关系和社会活动能力跑到很多公益项目,用于改善村容村貌,在党和政府“双强双带”政策和政治话语支持下,将村庄打造成“示范村”和“明星村”等。对于做出的成绩特别出众的,则有望被评为“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被当选为“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的村干部,无疑在村干部中成了一颗政治明星,在仕途上是一次晋升和飞跃。而且“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身份对村干部而言是一张最闪亮的名片,拥有实质的发言权和建议权,能够影响政府的很多政策和决策。进入正式的政治体制内和站在一个更大的政治平台上,不仅获取了更大和更有质量的社会关系网以及更好的实现了人生价值,而且这些政治资本和社会资本反过来会进一步转化为经济资本。

       (二)富人为什么能当上村干部

        1. 村庄社会弱关联与阶层分化

    Y镇村庄多是杂姓村,村内以房族为内生的血缘结构,房族是一个仪式性人情单位,房族内成员办红白喜事时,都要主动前去帮忙和吃酒席。因为村庄的历史并不长,宗族力量发育不成熟,相较于福建、江西和广东等地的宗族性村庄,本地的房族呈现的是一种弱结构。经过新中国前三十年革命的冲击,房族的宗祠、族谱和族田等以破四旧的形式全部都打碎,改革开放以后未有得到重建。随着改革开放以后,本地家庭工业的兴起,农民从以农业生产方式为主过渡以工商业生产方式为,市场经济嵌入村庄社会关系的程度较深,村民的理性化程度较高,进一步冲击传统的血缘和地缘关系结构。过去房族不仅是一个仪式性人情认同单位,还是日常生活互助单位,如建房都是自建,一个房族的成员都要过来帮忙。现在建房都是包给专业建筑队来做,房族成员在日常生活中交往互动的频率不断降低,房族还保留着仪式性人情认同单位功能,但近年来也开始出现办红白喜事雇请提供一条龙服务的厨师队伍,就不需要房族的人前来帮忙了。因而,相较于南方宗族性村庄和北方小亲族村庄社会关系的强关联状态,本地村民之间的社会关系呈现的是松散的弱关联状态。

    本地以农业生产方式为主向以工商业生产方式为主的转变,对村庄社会关系带来的第二个影响是农民职业的分化和社会阶层的形成。以L村为例,以家庭收入和在工商业生产中的位置来划分,可以将村民划分为五大阶层:Ⅰ、贫弱阶层,多是身有残疾智障缺乏劳动力的家庭或是因病致贫的家庭,占到3%;Ⅱ、普通工薪阶层,主要是指没有技术的一般劳动力,在镇上的大公司或村内的家庭工厂内务工,家庭年收入在5万到10万之间,占到65%;Ⅲ、有技术的、做管理的高级劳动力或做点小生意的自雇劳动力阶层,如从事水电安装、开锁或小型的家庭作坊做代理加工等,年收入在十万到二十万元,占到20%;Ⅳ、小资产阶层,主要是在村里办厂或在外经商的,家庭年收入在二十万元以上,占到10%;Ⅴ、大资产阶层,主要是办厂或经商达到一定规模,家庭年收入在百万元以上的,占到2%。村庄阶层的分化,带来的是传统社会社会交往模式的更新,日常生活的互动与交往不是以传统的血缘和地缘关系为主,而开始以阶层内的交往为主,带来的是以业缘和趣缘为主导的圈子的发达,如生意往来上的朋友圈、牌友圈、茶友圈、渔友圈、同学圈等。波兰尼认为现代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和资本家阶层的崛起,会出现资本与市场对社会关系的脱嵌局面,且不断追求自发自主的资本支配社会的秩序。[iii]村庄社会关系的弱关联,为拥有资本的富人突破传统的血缘结构,通过竞争性选举的合法渠道,登上村庄政治舞台提供了可能性。

        2. 民主选举的合法渠道

    1986年本地就开始试推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干部是通过基层民主选举出来的。民主选举的干部选拔体制,没有为竞选者设立任何门槛,不管你的能力、德行以及威望如何,只要能获得大多数选票就能当选,实质上是一种“唯票制”。在民主选举制之前的干部选拔方式是一种选拔和培养相结合的民主集中制,即对村干部的选拔采取的是上级考察和群众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往往需要有一定的治村经验、个人能力和社会威望等条件,并需要进行挂职锻炼和培养。民主选举干部的形式就为富人主政提供了合法性渠道,因为在民主政治理论看来,民主选举性授权是民意的体现,也是权力合法性的来源。很多富人参加竞选之前,在村组两级都没有担任过职务,也就没有任何治村经验,甚至多年都已不住在村里。但在村庄社会关系呈现弱关联社会结构情况下,富人有经济资本和社会资本的优势,因而选票的动员能力比较强,通过利益许诺和利益交易的方式拉到的选票进而转化为政治资本。举一个访谈时遇到的挖铁票的经典案例,AB竞选村长,AC是嫡堂兄弟关系,按理说CA的铁票,肯定会选A的,但是B为了挖C,就开始想办法,于是找到C的贷款担保人DC向银行贷款1000万元,DC的贷款担保人,BD是铁哥们,BD去做C的工作,让C投自己,不能投A,而且要保证C的父母和老婆孩子的选票都要投自己。这个时候C就进退两难了,A是堂兄,理应投他,但若果投了堂兄,自己的银行贷款就泡汤了,自己的生意也就彻底完蛋了。C就会进行权衡,并在心理说服自己:“我的生意做到现在,到底谁给我帮助最多,堂兄又怎样,我的生意做到现在你帮了什么忙呢。”

    3. 政府与资本的结盟

    不同于中西部普通农业型村庄,税费取消后乡镇财政紧缩和治理能力严重弱化,Y镇素有“五金之乡”之称,财政收入主要依靠工业产值,税费的取消对Y镇政府的财政资源和治理能力影响不大。Y镇经济以工商业为主,工商业的发展对政府政策和管理比较依赖,因而当地政府的治理权力和治理能力都比较大,属于强政府型。但是当地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带来很多发展中的矛盾,如征地拆迁的顺利进行、治理钉子户和摆平上访户等,这就需要一个强有力的农村基层组织予以配合。传统的老好人村干部,无法完成摆平钉子户的任务,在乡村治理的新形势下注定要被镇政府抛弃,如上文L村案例中的金大明。在内生利益密集地区,钉子户的出现无非就是通过“缠”、“闹”、“磨”或耍无赖等方式参与利益的分配,摆平钉子户需要村干部具备既能“讲得过”,又能“打得过”的条件。所谓“讲得过”是指能言善辩,能够在言语和道理上讲得过钉子户的小道理,而所谓“打得过”则是指用金钱打和用黑灰势力的拳头打两个方面,富人是最有可能两个条件都具备的。从前文讲述的村庄社会阶层的构成可知,本地80%左右的家庭属于劳动力阶层,要么是在当地的大公司上班,要么是在村中富人开办的家庭工厂中上班。村中一旦出现钉子户,富人村干部则有能力将摆平,至少是孤立,如钉子户在工厂中上班,则富人则可凭借着社会关系网将其饭碗端掉,即使其不在工厂上班,则富人则会以丢工作为威胁逼迫钉子户在工厂上班的亲属做起工作,如果没有效果则就需要其与钉子户断绝关系,钉子户就会处于众叛亲离的孤立状态。即使如此,钉子户还不就范的话,富人村干部可能就会动用黑灰势力进行威慑。Y镇下辖的D社区是一个有七八千人口的超级社区,位于Y镇的中心发达地带,却未有一例上访的,主要是D社区的书记将Y镇的一个黑老大吸纳进村委组织中。镇政府在“一票否决”的压力性体制下,需要处理好发展与稳定的关系,传统的村干部应无法摆平钉子户,将会给镇政府带来很多麻烦,阻滞发展的步伐。因此,镇政府也需要借助资本的力量治理发展中的钉子户和上访户,也乐意看到村中出现的精英替代,对于村中愈演愈烈的贿选现象,基层政府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政府与资本形成结盟。

       四、富人治村的治理机制

        前面讲述了富人治村何以可能,下面一个问题便是并无从政经验的富人当上村干部后如何治理村庄,如何进行利益分配和保持村庄秩序。在内生利益密集型地区,富人当上村干部后治理村庄借助三个机制:通过精英俘获与体制吸纳社会来营造自己的支持与庇护关系网络,通过村庄政治与行政的分离而实现利益的分配和民生任务的完成,通过强政府—强社会—弱社会三层国家与社会关系结构保持村庄秩序的稳定。

       (一)精英俘获与体制吸纳社会

    富人治理村庄的前提在于要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公共权力结构网络,而且这个公共权力结构网要听令于富人村干部。在村庄中这套公共权力结构网络主要包括村两委组织、村民组长、党员、村民代表。以L村为例,村两委成员为7名,村民组长8名,村民代表48名,党员63名,如果是规模更大的村庄,这套公共权力结构网成员的数量也会更多。村两委的选举程序为现在党内选举村支委和村书记,然后在各个小组内以户为单位选举村民代表和村民组长,最后再选举村委会和村主任。这三个环节的选举都很关键,而且是紧密相连的,可以根据村庄派性斗争的力量对比建构为两种理想类型。一类是一派独大型,村庄的公共权力结构呈现的是团结型,即以当选的书记为首。村民代表和村民组长的选举形式上是通过组内以户为单位进行民主选举,但实质上是根据书记为首的派系利益而拣选的,村民代表和村民组长的在先选举则为了保证更好的选举出本派的村主任和村委员。村两委成员和村民组长多是上文提到的Ⅳ类精英(小资产阶阶层)和Ⅴ类精英(大资产阶层),和书记有一定的生意往来或私人关系,Ⅱ和Ⅲ阶层的机会则是较少的,特别是掌握票源较多的大房族中的头目型精英是当权者积极拉拢和吸附的对象,而且村书记掌握着入党权,可以让支持己方且有影响力的精英入党来培植自己的支持与庇护网,这是体制吸纳社会的过程。另一类是两派势力均衡型,村庄公共权力结构呈现的是分裂型,即村支委和村书记、村民组长和村民代表以及村委和村主任等三个环节的选举两派都进行了激烈的动员和争夺,在公共权力结构中两派的势力相对均衡,Z村是典型。不管是一派独大型还是两派势力均衡型的富人治村,采取的都是体制吸纳社会的政治经营策略来构建自己的支持与庇护网络,不同的只是一派独大型的富人治村形成了一种笼罩性的支持自己的公共权力结构,村庄的表面秩序相对和谐,而两派势力均衡型的富人治村,难以构建一支笼罩性的公共权力结构,富人意志的推行处处遇到反对派的掣肘,反对派还会积极的查村集体的账和上访等,村庄呈现失序状态。

    按照治理理论,村庄治理的过程是多方利益主体共同参与博弈和决策的过程。通过竞争性选举上台的富人在构建公共权力结构的过程中,借着民意的合法外衣型塑的却是一套精英俘获式分利治理机制。村民代表和村委会按照制度设置本应是通过自下而上的授权方式迫使其对选民的利益负责,但在实践中却演变为根据派性的利益自上而下进行分配,在村民代表(组长)和村干部之间因选票而实行的是利益许诺和利益交换。通过民主选举的合法外衣而选拔出来的村庄公共权力结构在富人治村的实践中演变成村庄精英的联盟和精英俘获村庄政治、经济和社会资源的体制,如体制性身份、宅基地的获取和建房指标的分配。如L村有两户对村庄政治比较冷漠,但是因为近年来想建新房,但拿不到建房指标,于是就开始积极的参与竞选女村委、村民组长和村民代表,其中一户户主花了一万元多元竞选村民组长还没有竞选上,其媳妇也去竞选村民代表。

       (二)政治与行政的分离

    基层自治组织实行三年一换届,对于一派独大型的村庄而言,尚能保持村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对于两派势力均衡型的村庄,村庄派性斗争激烈致使出现轮流坐庄的现象,那么富人治村面临的问题就是如何保持村务工作的延续性和稳定性。笔者在浙江省Y镇调研发现两个有趣的现象:一是村级组织除了村两委成员之外,还有一大批村集体聘用的专职人员,如文书、妇女主任、消防员等,负责做具体村务工作;二是近年来应政府的要求,村级组织中新成立了便民服务中心,专门负责民生民政工作,村主任兼任便民服务中心主任,只是挂个牌子。便民服务中心下属成员为一到两个,小村一个,大村两个,由村集体聘任专门人员负责,实行坐班制,周一到周五到都要上班,负责新农保、新农合、低保、粮食直补等所有有关民生民政的事务。不管是文书、妇女主任还是便民服务中心成员的共同特征是能够长期担任职务,不因对立派的上台而被解聘,能够为两派效力和服务,在一定程度上摆脱了村庄派性斗争的色彩。宋婧和杨善华在发达的苏南村庄调研时也发现村庄政治中出现“文员派”与“实权派”的分离,“文员派”是单纯以村委为取向的村干部群体,形成了连任的稳定局面,

    主要任务是执行上级的政策和在位“实权派”的施政意图,在一定程度上摆脱了带派系色彩的斗争,保持了村庄治理的延续性和稳定性。[iv]

        苏南模式下的乡村和浙江模式下的乡村都属于内生利益密集型地区,村庄的派性斗争都比较激烈,最后都会形成经济资本和社会资本比较雄厚的富人主政的格局,也就容易出现轮流坐庄的现象。在派性斗争比较严重的富人治村需要解决的是如何保持村务工作的延续性和村庄的稳定性,苏南模式下的乡村形成的村干部群体内部形成“实权派”和“文员派”的分离,“实权派”的舞台是村庄政治,即制定村庄利益分配的规则和实施利益分配,而“文员派”做的只是准行政工作,即执行上级政府的政策和“实权派”的施政意图。跟苏南模式稍有不同的是,Y镇村庄政治与行政的分离不是发生在村干部群体内部,而是在村两委成员之外,村两委班子用集体收入聘请专职人员负责具体的村务工作,即村两委是村庄政治展演的舞台,而村集体聘请的专职人员则负责具体的准行政民生工作,不受派性斗争的影响。用当地村民的话说:“村干部就是负责开会的,其他啥事都不用做。”因为村两委中两派的成员可能都有,需要通过开大会和小会来制定村庄利益分配的规则和实施利益的分配,利益分配规则的合法性和有效性需要借助村两委会议、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等程序民主来实现。

       (三) 强政府—强社会—弱社会的三层治理结构

        村干部是国家与社会之间的连接点,属于半正式行政力量的一部分,工业发达的Y镇在富人治村接点治理格局下,形成的不是简单的强政府—弱社会或者弱政府—强社会的治理结构,而是强政府—强社会—弱社会的三层治理结构。前文在分析Y镇富人治村何以可能时,讲到政府与资本的结盟,不同于中西部农业型乡镇政府在取消税费后面临财政“空壳化”和基层治理权力弱化的难题,Y镇属于政府主导型的工商业小城镇建设,基层政府的治理权力和能力强,属于强政府型。2000年以后私营企业主精英开始逐渐进入村庄政治的舞台,在快速的工业化和城镇化过程中,地方政府需要借助进入村庄政治的富人村干部的力量治理钉子户和摆平上访户难题。同时进入村庄公共权力结构中的人群以Ⅳ类精英(小资产阶阶层)和Ⅴ类精英(大资产阶层)为主,形成了一种强有力的利益—权力结构之网,属于强社会范畴。富人治村形成了一种政治排斥,没有钱的人是没有资格参与到村庄公共权力结构中来,不仅富人这么认为,普通的村民也都一致认为 :“连自己的小家都搞不好,有什么能力带领大家,没有钱就说不起话办不起事。”Ⅰ(贫弱阶层)、Ⅱ(普通工薪阶层)和Ⅲ(有技术的、做管理的高级劳动力或做点小生意的自雇劳动力阶层)的比例占到村庄80%左右,对村庄政治有一种无力感,政治冷漠和政治效能感较低,对于他们而言选谁都是一样,谁给的钱多就选谁,属于弱社会的范畴。从开始出现富人治村现象,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富人治村的持续性在于地方社会形成了强政府—强社会—弱社会的三层治理结构,强社会上能沟通政府,下能摆平弱社会。

       五、结论与讨论

    综上,Y镇这种内生利益密集型地区的富人治村的治理逻辑不同于中西部农业型乡村下的富人治村。因工业化和城镇化带来的内生利益密集,私营企业主精英从物质性报酬、社会性报酬和政治性报酬等三个方面有动力进入村庄政治舞台,而村庄社会关系的弱关联和阶层的分化、民主选举的合法渠道以及政府和资本的结盟为富人突破村庄内生的血缘社会结构进入村庄政治提供了可能和支持。内生利益的密集和不设门槛的民主选举形式带来了激烈的派性斗争和严重的贿选,没有治村经验和基础的富人当上村干部后,需要构建支持和拥护自己的公共权力结构实行村庄的有效治理。激烈的派性斗争,村庄政治舞台轮番坐庄,富人在治村的过程中聘用专职人员从事具体的村务工作,执行上级政策和富人的施政意图,实现村庄政治与行政分离的组织创新方式来保证村务工作的稳定性。

    富人治村的长效机制在于地方社会形成了强政府—强社会—弱社会的三层治理结构,以资本阶层为代表的强社会的利益诉求和占村庄绝大多数的劳动阶层不一致。但在富人治村的模式下资本阶层几乎垄断了村庄的公共权力结构,带来的后果是政治排斥、基层民主精神的萎缩、寡头政治的形成,村庄利益的分配不公和阶层关系之间的紧张和冲突。更为严重的后果是改变了我国农村基层自治组织的性质,基层政权合法性的丧失,甚至危及我国政权在农村在阶级基础。2013Y镇换届选举新政策,一定程度上缓和了基层民主选举合法性丧失的问题。在农村阶层已经分化的现状下,基层自治组织如何建设是现在面临的一个重大问题。

    参考文献:

    [1] 卢福营:戴冰洁,《“老板治村”:乡村治理的新尝试》,《宁波党校学报》2007年第4期。

    [2] 卢福营:《治理村庄:农村新兴经济精英的社会责任》,《社会科学》2008年第12期。

    [3] 卢福营:《经济能人治村:中国乡村政治的新模式》,《学术月刊》2011年第43卷第10期。

    [4] 贺雪峰:《论富人治村——以浙江奉化调查为讨论基础》,《社会科学研究》2011年第2期。

    [5] 贺雪峰:《富人治村与“双带工程”——以浙江F市农村调查为例》,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学报2011年第3期。

    [6] 申端锋:《“新乡绅治理”模式的政经逻辑》,《人民论坛》,2009年第1期(B)。

    [7] 赵晓峰、林辉煌:《富人治村的社会吸纳机制及其政治排斥功能》,《中共宁波市委党校学报》,2010年第4期。

    [8] 赵晓峰:《“富人治村”的乡村关系及其后果研究》,《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2012年第8期。

    [9] 欧阳静:《富人治村:机制与绩效研究》,《广东社会科学》2011年第5期。

    [10] 桂华:《富人治村的困境与政治后果》,《文化纵横》2011年第2期。

    [11] 林辉煌:《寡头政治与中国基层民主》,文化纵横2011年第2期。

    [12] 郑风田:《富人治村的“美”与“险”》,《人民论坛》2010年第4期。

    [13]宋婧、杨善华:《经济体制变革与村庄公共权威的蜕变——以苏南某村为案例》,《中国社会科学》2005年第6期。

    [14] 贺雪峰:《论利益密集型农村地区的治理》,《政治学研究》,2011年第6期。

    [15] 波兰尼:《大转型:当代政治与经济的起源》,黄树民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年版。

    [16]袁松:《富人治村》,武汉:华中科技大学博士论文2012年。

     

    ”rural governance of the rich” of the intensive interests

    ——D town of Zhejiang province as a case

     

    Abstract: After the cancellation of agricultural taxes and fees, the country, to varying degrees ,have appeared the phenomenon of “rural governance of the rich”, and this is about how to build the rural organizations at the grass-roots level. D town of Zhejiang province as a case, This paper summarized and refined the governance logic of the endogenous and intensive interests by rapid industrialization and urbanization. D town’s generative mechanism is the society weak correlation and stratum differentiation , democratic election ,and the alignment of the government and the capital. And the governance mechanism of “rural governance of the rich” lies in elite capture and system to absorb society, the separation of rural politics and administration, and three layers of governance structure which is strong government –strong society- weak society, as a result, “rural governance of the rich” changed the nature of the organizations at the grass-roots level.

    Keywords: The intensive interests; Rural governance of the rich; Democratic elections; Governance mechanism



    [i] 商意盈,李亚彪,庞瑞.富人治村:一个值得关注的新现象,新华每日电讯,2009-9-12001)。

    [ii] 贺雪峰:《论利益密集型农村地区的治理》,《政治学研究》2011年第6期。

    [iii] 参见波兰尼:《大转型:当代政治与经济的起源》,黄树民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年版。

    [iv] 宋婧、杨善华:《经济体制变革与村庄公共权威的蜕变——以苏南某村为案例》,《中国社会科学》2005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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