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的城市治理研究越来越多样化,研究对象从地方政府制度与行为转向公共部门、私人部门和志愿团体多元化治理主体及其行为;随着多层次分析的兴起, 研究尺度从社区、城市扩展到区域、国家甚至全球层次;研究内容在关注正式制度之外,更多强调对非正式制度的分析,特别是伙伴关系和政策网络关系中的多元行 动者角色及其互动;学科日益多元化,涵盖了政治学、公共管理、人文地理、城市社会学、城市规划、马克思主义等;研究议题的范围从治理结构、公众参与、跨界 治理、城市群到城市更新、邻避冲突、土地利用、智慧城市、环境治理、气候变化等等。总之,城市治理研究呈现出一种“知识爆炸”的局面。
然而,这种繁荣景象的背后埋藏着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首先,研究日益碎片化。城市治理研究正快速而无序式蔓延,看不清系统逻辑,缺乏规范的方法 论支撑,在研究方法选择上不够严谨。其次,偏重现象描述,轻理论建构。在越来越重视量化分析和描述同时,缺乏哲学和理论的思考,没有进行充分的理论建构。 很多研究对西方理论和分析框架进行实证检验和局部修正,仍然没有扎根于中国现实的理论。再次,城市治理研究对城市发展现实的理论解释力不足以及指导性不 强。这些问题不仅使得城市治理研究处于野蛮生长状态,而且阻碍着研究的创新和发展。
国内现有对城市治理研究的梳理和思考还有很大提升空间。整体看,目前在具体方式上主要采取历史视角,即通过时间序列将不同理论划分为不同历史阶段, 进而寻找共同的历史特征;或者通过主题划分研究文献;或者按照学科分野将其划分为政治学取向的城市政治、公共管理取向的城市治理等“范式”。然而,这些借 用范式概念的梳理和分析方式缺乏基于哲学意义上对认识论和方法论的反思。由于本体论、认识论和方法论是表述学科特征的三个重要向度,加强城市治理研究的规 范化,实现从多学科到跨学科的、从重复性到创新性的研究就必须跳出狭隘的学科视角,并上升到哲学的高度对研究路径进行思考。
二、城市治理研究的主要路径
(一)城市治理研究的传统路径
城市治理和政治研究领域一直存在着三大传统研究路径:实证主义、结构主义和批判理论。实证主义是现代社会科学研究方法的重要理论基础之认为事物内部 和事物之间必然存在某些逻辑因果关系。社会科学研究者对事物的研究就是要找到这些关系和机制,可以通过观察得到有效的材料,对量化数据进行分析,并通过理 性的工具对因果关系进行科学论证。无论是比较早期的定性的美国城市政治研究,比如罗伯特达尔的多元论和亨特的精英论对现实的城市权力结构的考察和描述,还 是到公共选择理论、斯通的“城市政体”和“城市增长机器”为代表的新城市政治学对城市治理的实际运行机制的分析,以及再到后来1990年代以来的比较城市 治理研究,对影响城市治理与城市发展各种因素的检验越来越倾向量化的研究,这些都是遵循着实证主义的思路。国内城市治理的实证研究也日益兴盛,强调对城市 现实问题的科学研究,特别是量化研究。随着大数据的兴起,分析技术和工具更加智能与高效,量化的实证研究会在城市研究领域进一步开疆扩土。
结构主义也坚持客观主义的本体论,承认现实世界的可认识性,但是主张世界由现象世界和结构世界所构成,深层结构需要通过基于观察的抽象思维所把握, 因而被观察到的现象世界不能代表世界的深层结构。它认为整体对部分在逻辑上有优先性,孤立的各个部分本身是没有意义的,相信城市中虽然某一个部分会发生变 化,但并不一定会改变其整体结构,因而脱离了整体来谈城市某一部分的变化没有意义的。因此,与实证主义不同,结构主义者反对经验现象的罗列和描述,而强调 挖掘深藏于这些城市现象中的结构,认为城市现象虽然表面看来杂乱无章,但都由内部结构统一支配。它更感兴趣的是社会事实背后的关系和结构,而不是事实自 身。在西方城市研究中,结构主义有着比较丰富的传统,突出城市现象和问题背后起支配作用的宏观运行机制的重要性。结构主义者都强调对于城市治理的解释仅仅 集中在个体或组织层面是不充分的,需要揭示城市治理与更广泛的政治经济运行的关系。他们将政治经济学的某些基本概念,如生产方式、劳资矛盾、资本积累、阶 级关系、社会结构等等用来作为影响城市治理的基本因素,并将城市治理和城市政策的变迁放置于宏观社会、政治和经济背景和结构中进行考察。
批判理论或者批判的城市研究认为城市的社会事实是由历史进程中的社会、性别、族群、阶级、文化等因素塑造而成的。它认为对城市现象的认识会受到主体 价值观的影响,并坚持对话和辩证的方法论,试图从“解放”和批判的角度为城市研究提供新的可能性。国外的批判城市研究主要源于列斐伏尔的日常生活批判和空 间理论、福柯的话语理论和葛兰西的文化领导权理论、哈维的空间政治经济学等理论和思想。国内的规划、地理学、马克思主义和社会学等学科的学者在借鉴西方批 判理论的基础上也进行了不少批判的城市研究,而且其城市批判研究主要关注我国城市治理中的社会空间问题。
城市治理研究的传统路径都有着自身的局限性。实证主义倾向于夸大科学方法的作用,视自然科学的方法论逻辑为理论合理性的依据,试图将自然科学方法运 用于哲学、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研究领域。同时,国内的实证研究依然存在方法不足和方法不规范的问题。而结构主义带有结构决定论倾向,过度关注于资本、积累 和消费等因素对城市的改造。它坚持整体主义方法论,个体行动者被淹没在宏大的政治经济结构中,而忽视了人的主观能动性对城市治理和发展的作用,以及不同国 家和城市的特殊经济社会条件对城市变迁的作用。批判理论尽管可以提供理解城市现象的新视野,有时能够指出城市问题的关键所在,但是这种批判没有形成系统的 理论体系,并且难以提出有效的指导方案。
(二)建构主义路径及其内涵
建构主义的兴起与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反实证主义、后结构主义以及其他后现代浪潮有关。同时,建构主义作为一种社会思潮是多学科交叉发展的产物, 其流派众多、体系庞杂,因而不同的学者受不同学科、不同思想来源的影响对建构主义的理解也不尽一致。作为一种城市研究的新路径和视角,建构主义也没有被十 分明确地提出和界定。本文将从本体论、认识论和方法论层次讨论建构主义路径的主要内涵。(见表1)
从本体论上看,建构主义不像实证主义那样认为城市问题是一种外在于主体的客观事实,具有客观实在性。它在本体论上采取一种相对主义的立场,认为城市 的社会事实是多元的,因个人经验、历史、文化、地域、情景等因素而存在差异。通过这种方式建构起来的社会事实不存在真实与否的问题,而只存在恰当与否的问 题。从认识论上来看,建构主义实际上不仅认为社会现象无法独立于行动者对其的阐释,而且认为社会事实是通过社会行动者的互动而建构的,因而强调个人的主观 性的重要性。激进建构主义坚持认为知识的功能是适应并服务于经验世界,而不是对客观现实的发现,并强调人们定义的所有知识只存在于人的头脑之中,思考的主 体只能在经验的基础上建构他的知识。人不可能具有对外部世界的直接认识,只能依据自身已有的知识经验建构外部世界的意义。而社会建构主义只承认客观现实基 础上的主动建构,强调知识产生的社会背景或社会原因,但并不否认客观性存在。社会建构主义认为在认识过程中,人们经由社会主体间的互动、沟通和对话来获得 自我的意义,实现彼此的理解,达成共识。在建构主义视角下,城市问题是包括政府、私人部门、志愿组织和社会公众等多元城市治理主体相互建构的结果,同时也 表现为社会建构的过程。
在方法论上,建构主义采取个体主义的方法论,同时又将个体同更广阔的社会情境结合起来。它认为价值和理论中的事实是不存在的,人们的偏好和价值观将 不可避免的存在于社会科学的理论与实践之中,因此不能用单纯的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来进行社会科学的研究。与结构主义不同,建构主义反对机械的研究方式,强 调个体赋予行动的社会意义。建构主义认为通过诠释的方式,研究者才能理解特定社会情境下个体行动者之间的互动,从而理解相应的知识。它关注研究结构与行动 者之间的关系,试图揭示特定制度和社会背景下的权力行动者及其价值观念在城市治理过程中的作用。
三、建构主义路径下的城市研究工具
建构主义在实际研究中经常被局限于话语分析,尤其是对政策文本和政策制定者以及其他关键行动者言说的研究,但是它的研究路径远比话语分析要宽广。除 了话语分析之外,Tony Manzi和Keith Jacobs认为其主要分析工具还可以通过受建构主义影响的新制度主义、行动者网络理论、网格/团体理论进行拓展。
(一)话语分析
话语分析是当前建构主义路径下最兴盛的城市治理和政策研究工具。来自不同学科的学者开始将话语分析应用到城市治理研究中,关注“语言”在城市治理过程中的角色以及对城市政策的影响。Lees认为在城市研究中,纷繁多样的话语分析存在两个不同的理路。
第一个就是最常见的政治经济方法,该方式的话语分析关注代表不同社会力量并彼此竞争的社会集团对政治过程的影响。它强调通过政策文本的分析将语言与 其特定社会文化背景结合起来。费尔克劳提出了话语分析的三维模式:首先是文本分析,主要包括文本结构、词汇(选择、词性、语态、语体色彩)、语法衔接;其 次是话语实践,主要包含了对文本形成过程的分析、讲话的背景等;然后是社会实践,需要结合更广泛和深刻的权力关系和意识形态进行话语分析。在话语分析中, 可以通过问卷、访谈、参与观察、文献档案等方式收集资料,其资料分析可以利用内容分析、叙事分析、关键词分析、会话分析、隐喻分析等技术。通过三维话语分 析,可以将政策文本与其所在的制度环境联结起来,也可以考察政策文本与城市治理变迁的关系。
城市治理和城市政策中的话语联盟是目前话语分析比较关注的内容。Hajer提出了话语联盟理论,认为话语联盟是指围绕着某一主导话语而由“故事情 节”、讲述“故事情节”的行动者以及遵照“故事情节”的实践共同组成的集合。话语联盟不是必需建立在成员的共同利益、目标和世界观基础上,而是需要彼此之 间能够实现语言和概念的共享,从而使得意义可以分配到社会和物质过程中,特别是共同理解的政策问题得以建构。话语联盟通过话语理论的分析,在批评政策网络 框架下的倡议联盟理论及其实证主义导向的基础上,试图建构新的政策变迁的解释模型。该理论与倡议联盟理论同样主要源于环境政策的研究,并被广泛应用于其 中,因而在城市治理研究中,话语联盟理论重点关注城市环境治理问题。
第二个则来自于后结构主义理论,特别是福柯的话语理论。与传统的话语理论不同,福柯的话语打破囿于语言学的狭窄视域,话语还包括社会组织的行为、建 筑等非言语形式;其认为话语不是现实的反映,话语可以生产知识、权力和真理,还可以建构话语主体、知识对象乃至社会关系;它否认人是话语的主体,而反过来 强调话语建构主体。因此,福柯的话语理论开创了话语分析的社会和实践向度。该话语理论经常被应用于新自由主义城市治理的分析中,它将新自由主义视为一种 “治理的话语”,认为其有能力驾驭和统领政治、经济和社会领域,并将理性选择作为其至高无上的合法原则。
(二)新制度主义
新制度主义政治学有三大公认的传统流派:历史制度主义、理性选择制度主义和社会学制度主义。新制度主义重视理念、观念对行动者选择的影响,尤其是社 会学制度主义十分强调个体偏好的形成不是外生性过程,而是受到文化、规范、认知、符号等因素影响的内生性过程。然而,新制度主义的三大理论很大程度上依旧 认为行动是在一个既定的制度中进行,“这种制度既可以是路径依赖的历史性制度”,也可以是以动机为基础的理性结构,还可以是稳定的社会性文化规范。在批判 三种传统流派的基础上,新制度主义发展出了建构制度主义,强调观念与物质因素的互动,引进了建构主义的相对主义哲学立场,它拒绝客观存在独立于人类的知识 和认识之外的看法。它将观念和话语置于政治行为和制度分析的核心地位,并重新界定了制度和行为,提出了一个解释制度变迁的全新思路,能够更深入地理解人类 行为的主观性。制度不再是一个既定的、僵硬的、外在于行动者的结构或规范,而是一个动态的、可以被行动者塑造并在行动者之间互动过程中不断建构的产物。
(三)行动者网络理论
行动者网络理论(Actor-Network Theory)作为建构主义非常有影响力的分析工具之是20世纪80年代中期由法国社会学家卡隆和拉图尔为代表的科学知识社会学家提出的一种社会理论和分 析方法。行动者网络理论由三个最核心内容构成:行动者、转译和异质性网络。行动者包括人和非人的行动者,每个行动者都是网络的一个节点。转译是联结行动者 和建立行动者网络的基本途径,包括问题呈现、利益赋予、征召和动员四个基本环节。人类因素和非人类因素的行动者通过转译过程的展开,互相嵌入、共同建构网 络。网络不仅是解决特定问题、具有一定功能的异质行动者聚合体,还是动态变化的过程。简而言之,行动者就像独立的资源节点,透过转译过程联结分散的资源拥 有者,逐渐拓展结合成为一个强大的异质性行动者网络。
传统的城市治理和城市公共政策研究一直被框定在社会、政治和经济等社会空间中,其主体逐渐从政府组织扩展到私人部门、非政府组织和社会公众,而唯独 物质空间和物质行动者却不见踪影。伴随着城市再生、环境可持续发展和气候变化等越来越多兼具“技术”与“社会”或者“社会”与“自然”双重特征的城市问题 日益显现,城市公共政策研究的政治社会面向和传统城市科学的“技术至上”面临着挑战。行动者网络的理论优势在于直指技术与社会二元分裂的症结,强调了广义 的对称性,即认为在技术和人工物已经成为社会不可或缺组成部分的情况下,我们应该同等的对待人与非人的行动者,从而模糊了社会与技术、人类与自然之间的界 限。因而,在城市政策研究中,该理论突出强调了非人类的物质行动者与社会行动者同样对社会问题和政策过程具有重要影响。例如,城市建成环境和空间元素(街 道、广场、建筑物等)通常会改变城市居民的活动方式。目前行动者网络理论越来越多地被应用在城市治理网络分析和城市发展研究中,特别是在低碳城市、环境可 持续发展政策、信息技术引导的城市网格化治理研究以及智慧城市中的应用前景十分广阔。另外,随着城市之间的关系成为城市治理重要维度,网络概念的引入使得 全球城市下的世界城市网络和区域主义下的区域城市网络日益成为研究的焦点。
(四)网格/团体文化理论
网格/团体文化理论在思想上源于涂尔干的社会/文化分类传统,由英国人类学家玛丽道格拉斯提出,并由美国政治学家阿隆威尔达夫斯基结合政策制定过程 而发展出来的。该理论认为管理和管制方式的多元性源于人类组织的两个基本向度,即“网格”和“团体”。网格表示我们的生活被习俗和规则限制的程度,其功能 是缩小以个人协商为基础的生活范围。团体表示个人选择受集体限制的程度,其结果是将个人整合到集体中。
胡德将网格/团体文化理论作为公共管理的一种分析框架,并根据网络和团体的组合矩阵,可以将公共管理划分为四个类型:等级主义、宿命主义、平等主义 和个人主义。等级主义具有高网格性和高团体性,强调集体和组织利益的第一位,通过正式的官僚体制和有效的命令链条进行管理;高网格和低团体性的宿命主义则 强调事情的不可预测性,意味着拒绝合作,充斥着消极和不信任情绪,因而在管理中保持最低的干预;平等主义具有低网格和高团体特征,强调每个成员以平等的身 份遵循组织的游戏规则并参与到组织中,提倡高度参与的社群主义,习惯通过讨论的方式商议和解决问题;个人主义是对等级主义的背离,反对预设的规则和制度对 人的束缚,强调尊重个人的理性选择,喜欢通过交易的方式解决问题。每一种公共管理方式都是对其他某种方式的否定,同时也是对另一种公共管理方式缺陷的制 约。例如,等级主义会以平等主义的失败来说明,如果没有正式的规则和有效的命令执行,公共管理的局面将会混乱,也会以个人主义的缺乏合作和对公共利益的忽 视来说明集体目标和利益的重要性。
在城市治理研究中,网格/团体文化理论可以不再局限于公共管理组织类别的区分,被应用到政策和治理变迁的分析中。斯托克就用该理论分析了英国的城市 政策,指出城市政策的四个类型,即依赖中央政府控制的等级主义、倡导竞争与企业家式的个人主义、鼓励社会参与的平等主义、人为随机或乐透式的宿命主义,并 认为新工党的城市政策实际上是一种宿命主义管理方式。
四、中国城市治理研究展望与建构主义的角色
(一)实现城市治理研究的规范化和理论化
城市治理研究超越野蛮生长状态必须加强方法论自觉,规范研究路径和方法的选择。而这种路径和方法合理选择的基础则是研究路径的多样化和丰富性及其所带来的可选择性。同时,理论的建构同样需要研究路径和规范的研究方法支撑。
1.城市治理研究路径的多元化
由于城市治理是一个多层次、多维度、多主体的复杂过程,任何研究路径都有自己的解释边界和限制条件,一旦越界解释力就会下降,因而不能简单地判断这 些研究路径孰优孰劣。任何一项丰富的研究都不会只采用一种路径,不仅研究者要综合使用各种方式,而且每个学科或研究领域都期待着使用更加多样化和有效的分 析工具,从而针对不同的研究问题采取更加适当的研究方法。因此,不同研究路径之间的争鸣与并存既有利于保持理论思维所必需的张力,更有利于丰富对城市治理 的社会事实与内在逻辑的理解。尽管难以再上升至一个更加综合、能涵盖一切的统一范式理论,但是城市治理研究中这些存在互相竞争的路径各自解释了相应范围内 的城市发展和城市治理中的规律性问题。
2.加强方法论自觉和规范方法选择
研究的进步和理论的追寻离不开方法论的规范和研究方法的指导。树立和提高方法论和路径选择的自觉意识是规范城市治理研究的关键。研究方法的选择要依 照研究问题、理论预设、本体论而定,即研究问题和研究引导方法的选择,而且选择还会受到具体的研究条件影响,而不应该由学科或其他主观偏好因素决定方法的 选择。
在方法论和研究方法选择上,当前不少研究者对建构主义和质性研究存在误解,认为相比于量化研究,它是不规范的和不科学的。这种误解一方面来自于质性 研究自身的特点以及对质性研究的建构主义哲学范式缺乏深入了解。另一方面是因为一些质性研究自身的不规范所造成的刻板印象。同时,不能简单地将研究划分为 定量和定性,二者不是截然对立的。建构主义路径下,在研究方法上主要采用质性研究方法,但是并不排斥量化手段。例如,建构主义下的民族志研究,其基础就是 实证的调研和实证资料的收集;内容分析法就是采用量化方法来给内容定性,用计算出来的词频来确定文本的涵义。
3.加强本土理论建构
城市治理研究的理论建构不是简单地验证西方理论的正确与否和适应性,也不是解构中国的城市治理现实,而是建构适合中国国情、讲述中国故事的本土理 论。建构主义认为,任何理论实际上都是研究者和被研究者互动的结果,是特定文化、政治、经济关系下的产物。因此理论建构需要重视本土的社会情境以及与其他 社会情境的差异,不能忽视本土文化、观念、规范的作用,正确处理西方理论与中国情境的关系。另外,理论建构应该是多元化的,不仅指理论观点的多样性,而且 包括理论类型的多元。根据社会建构主义,理论既可以是实证解释性的,也可以是诠释性和批判性的,而且诠释并不排斥因果解释,从而可以打破理论建构的不可通 约性。
(二)加强城市治理研究对城市发展的解释
1.建构主义提供理解城市发展政策的新视角
当前的城市发展越来越具有复杂性,突出表现为城市物质、技术与社会的高度融合。尤其是随着“智慧城市”、“低碳城市”等城市发展的提出和物联网、云 计算、地理信息系统等技术在城市治理中的应用,科学和技术更难以独立于政治与社会之外发挥作用。实证主义的科学观重视科学的逻辑,强调科学与社会的区分, 因而不能完全适应当代科技与城市发展的现实背景。而结构主义过于强调来自城市之外隐匿的结构性力量(比如全球生产网络、国家政治经济结构等)影响着城市并 使得城市发展失去了自主性和选择自由。
社会建构主义则试图克服结构主义和技术决定论对人的主动性的忽视,同时又打破技术与社会二元分离。它认为城市发展是政治社会建构的过程,而城市发展 模式是社会共识建构的结果。城市发展政策是由利益相关者、政府部门、私人部门、媒体与科技团体等共同建构而成。不同的社会、政治、文化和技术关系可能建构 出不同的城市发展模式和过程,因而通过改变个人或社会的历史、文化、社会、经济和技术条件能够影响甚至改变城市发展过程。同时,它尊重知识的地方性,认为 城市发展模式的选择、认知和集体建构是依据地方特殊的历史脉络和社会网络发展出来的。
2.建构主义助力打开城市发展“黑箱”
当前的城市发展研究重点关注正式制度对城市决策和发展过程的影响,而将行动者关系和互动、决策者的认知、意识、观念、非社会的物质以及科学技术进步 等因素的作用视为一个“黑箱”。这些因素如何影响和塑造城市治理形态、文化,如何作用着城市发展往往不甚了解。而建构主义则强调观念、意识、规范、文化左 右社会行为体行动的发生,而这些左右社会行动的因素都是可以建构的。城市主体间的实践活动形成了共同的观念,共同观念又形成了特定的城市文化,这种文化又 决定着城市行为主体的身份、利益和行为。因此,建构主义更加关注作为行动者的“人”及其主观性因素以及社会情境、文化背景等因素对城市发展的作用。
(三)推动大数据下的城市治理研究大数据不仅将改变城市治理实践,而且极大地推动量化的城市治理研究,并将影响质性的城市研究。而建构主义能够为大 数据的应用划定边界,防止对大数据的盲目推崇,破除认为大数据和定量分析可以解决城市研究中的一切问题的“唯数据论”。同时,大数据与建构主义不是截然对 立的,可以共存和相互补充。
1.建构主义为大数据间关系提供诠释
大数据时代下,数据之“大”体现在数据体量庞大、结构繁杂、类型多样,但是,大数据最主要特征在于大量的数据间相关关系及其所能预测的大趋势。换言 之,建立在相关关系基础上的预测是大数据的核心,大数据技术能够挖掘以往技术手段难以探察到的事物间联系,并获取海量数据间的宏观规律和大趋势。大数据舍 弃了从微观层面对因果关系的追寻,即城市大数据更关注城市现象“是什么”,而不是解释“为什么”。城市大数据研究可以敏锐地发现问题,却无法给问题合理的 解释,会限制其应用范围。对于实证主义而言,因果推断一直是社会科学研究的基础和普遍追求,因而是大数据需要克服的困难。
然而,从建构主义路径来看,因果推断并不是大数据的缺陷。这是因为建构主义也不强调因果关系,它认为因果推断只是对当前关系的理解,强调该过程是不 断变化的,并且在不同的情境和脉络下对关系理解也会不同。尽管缺少因果关系,但是建构主义可以为大数据提供理解的、阐释性的建构关系。这种大数据间关系的 阐释需要更为清晰的社会情景描述。只有给定特定的背景才能够更清楚地理解数字间关系所表示的社会意义。同时,它强调说明、解释的因果关系,也可以是理解、 阐释性的建构关系,二者是可以并存的。
2.城市文本挖掘与话语分析
文本数据是最大的大数据源之一,文本挖掘是基于文本信息的知识发现。它拓展了现有数据挖掘技术,将挖掘对象从结构化的数值数据扩展到非结构化的文本 数据。运用智能计算技术,文本挖掘可以帮助研究者从海量的城市文本数据源(如政策文本、新闻媒体、微博、实时会议、空间信息、学术文献等)中产生大量的文 本数据,进行大规模文本内容分析、关联分析、聚类分析等,进而发现城市治理和发展的新规律、模式、趋势等知识。然而,理解文本数据存在相当大困难,特别是 面对纯文本数据时对文本知识和关键词的发现与提取。因为词汇与语境是相关的,而语义的有效识别需要一定的情境分析。而通过建构主义下的话语分析则可以提供 情境分析,将文本内容置于特定社会情境进行分析,从而理解和诠释隐含在文本中的城市知识。
总而言之,城市治理研究的未来发展需要加强方法论规范化,主动回应城市发展的变化,顺应和利用大数据的趋势,从而实现城市研究的创新。建构主义可以在以上这些方面为城市治理研究提供新的思路和可能性,并发挥出独特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