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黄县农村教师队伍现状调查与对策建议
李昌金
教育大计,教师为本。针对我县农村中小学教师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今年6月至7月,宜黄县政协组成调研组对全县农村教师队伍现状进行了调查,根据调查材料由本人撰写了这份调研报告。这份调研报告在宜黄县教育系统引起强烈共鸣,同时摘要刊发在省政协《建言献策》,并以专报的形式呈送省委省政府有关领导和相关部门。
一、全县教师队伍的基本情况
我县现有各级各类学校152所,其中:省级重点高中1所、初中9所、九年一贯制学校5所,各类小学133所(县直小学1所、乡镇中心小学8所、村小及教学点124所),公办职业中专、教师进修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各1所。现有中小学幼儿园在校学生33242人,教职工1998人。其中高中教师198人,初中教师538人,小学教师1156人,特教、职教、幼儿教师106人。研究生学历9人,占总人数的0.5%;本科学历908人,占总人数的45%;大专学历843人,占总人数的42%;中专学历240人,占总人数的12.5%。
二、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农村学校教职工严重不足
全县中小学总编制1920个,实际在编人员1894个,“占编不在岗”人员93名(不含跟班学习教师)。全县农村中小学学生为10823人(初中2317人,小学8506人),农村中小学任课教师1020个(初中284人,小学736人)。从总体上看,全县乡镇中小学都普遍缺教师,初中情况相对好一些,二都、棠阴、中港、桃陂、南源等5个乡镇中学教师基本满足,个别乡镇甚至超编;小学缺教师状况普遍比较严重,尤其是村校和教学点。因为教师严重不足,在岗教师负担日益加重,每周上课15—16节,多的达到18节,与此同时,学校不得不采取返聘退休教师、强行并班、压缩体音美课程等措施来应对教师不足的压力,如此教学质量必然受到影响。
(二)农村教师队伍结构严重失衡
农村教师队伍结构失衡主要体现在“四多四少”上:一是老龄教师多,青年教师少,年龄结构失衡。全县初中教师45周岁以上占44%(其中50周岁以上占16.2%),小学教师45周岁以上占44.2%(其中50岁以上占34.9%)。二是应试学科教师多,非中、高考科目教师少,学科结构失衡。全县义务教育阶段体、音、美、小学英语、信息技术、劳技等“小科目”教师严重短缺,影响了学生的全面发展。三是县城及靠近县城的乡镇教师多,边远乡镇教师少,区域结构失衡。四是女教师多,男教师少,性别结构失衡。近几年我县招聘的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绝大多数都是女教师,很多小学女教师占70%以上。还有学生公寓缺少生活教师、幼儿园缺少幼儿教师。
(三)“占编不在岗”成教育最大硬伤
据统计全县“占编不在岗”教师共有93名,有些学校该类教师占到教师总数的20%。有两种情况:一种是青年教师外出打工,这个问题由来已久,这些教师这边占着单位的编制和职称指标,那边到外地创业赚钱,年老了就回原单位养老。另一种是借调(包括“跟班学习”),包括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从学校借调教师和县城中小学到乡镇中小学借调教师。乡镇领导和校长对这种教师借调特别反感,因为这类教师不在本乡镇任教,却要本乡镇负担工资,有的只在乡镇教了一两年书,有的甚至没有到乡镇教一天书就借走了,干扰了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四)校长和教师管理制度没有理顺
义务教育法以及国务院、省、市相关文件明确规定,农村中小学校长任免和教师调配划归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农村中小学校长的选拔任用和农村中小学教师的调配交流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直接管理。但2010年县委出台了一个《关于教育系统干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的文件(宜字【2010】39号),该文件第二款规定:教育事业系统科级(含副科级)干部由县委统一管理。教育系统科级干部的任免,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和县委宣传部共同进行考察,由县委组织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县委审批。第三款规定:教育系统股级(含副股级)干部由县委宣传部归口管理。教育系统股级干部,由县教育局提出意见,县委宣传部牵头和县教育局共同考察,提交县委组织部备案后,由县委宣传部审批后按程序任免。这些规定显然与义务教育法和上级文件规定不相符。教师管理方面,目前学校实行“一人、一编、一卡”的刚性编制管理,也堵塞了教师正常流动的渠道,学校缺乏自主用人权力。
(五)教师素质与形势要求不适应
首先是有些新进教师素质不高。主要原因是一些非教育专业人员考进教师队伍,胜任不了教师工作。其次是师德师风存在问题。由于“一次评,终身聘”的教师职务终身制,没有淘汰风险,不少教师评上中高级职称后便不思进取。有些教师满足于拿工资混日子,甚至好逸恶劳、拈轻怕重,工作一味应付。面对这种状况,校长很无奈,只能在那里苦苦支撑,有良知的教师则越做越寒心。其三是农村教师职业倦怠问题。这个问题产生的原因比较复杂,如农村教师没有成就感、待遇相对较低、农村生活条件艰苦、知识欠缺培训机会少等。
(六)教师工资乡镇不能承受之重
一直以来,教师工资在乡镇财政支出中都是占大头。2015年县全县农村教师工资总额为6975.34万元,占乡镇财政工资总支出的72.93 %。以凤冈镇为例,2015年全镇教师工资支出1931.86万(退休人员工资400.98万),占全镇财政工资支出的61.50 %。其中从2011年至2015年该镇共调进教师149人,增加工资支出1072万元(其中2015年增加工资478万)。2015年全镇财政收入5137万元(其中实际可用财力不到1200万元),年终与县财政结账欠100多万元。在这种财政状况下,镇里几乎拿不出钱来投资公益事业和加强社会管理。与此同时,学校大量的生均费乡镇财政却监管不到,其使用不够规范(如中心小学克扣村小的经费等),尽管有县财政会计核算中心审核,但这种会计监督是不完整的,其有效性也存在问题。如凤冈镇全镇中小学一年生均费多达500多万元,这么一大笔经费的使用乡镇财政却没有办法进行监管。
三、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的建议
(一)加强和完善农村学校教职工编制管理工作
1.编制定额向农村中小学校倾向。建议县政府对全县农村中小学教师编制进行重新核定,编制部门应充分考虑我县许多农村学校地处偏僻、交通不便、教学点分散、教学班较多但每班学生少的实际,科学、合理地核定教师编制。撤并规模小的农村教学点(一两老师教两三个学生的教学点),同时增加农村寄宿制学校,并切实加强寄宿制学校的配套设施建设。要给那些由小学管理的幼儿园核定幼儿教师编制,有公寓的学校还要给生活老师编制。
2.落实教师编制动态管理制度。县编办负责控制全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县教育局负责在已核定编制总量内调整和使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使教师由“学校人”变为“系统人”。县教育局根据县域在校学生情况、学校规模、班额大小、地理位置、生源变化趋势及教师工作量等因素,科学测算各学校教职工编制需求量,对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实行余缺互补、动态管理。
(二)采取灵活措施招聘留得住的教师
1.尽可能招本地户籍的教师。农村教师招聘应尽可能多招本地户籍的教师,本乡镇户籍的教师最好,可考虑给本地户籍的招考对象加10—20分的优惠政策。对新招聘的农村教师规定不少于5年的服务期,在服务期内的教师不得调离和借调。同时还要提高男教师的招录比例,增加体美音教师的招录数量。
2.推进招聘合同制教师工作。在“占编不在岗”问题短期不能解决或学校有编制但没有招聘到正式教师的情况下,可以招聘合同制教师,即所谓的“地方粮票”。合同制教师待遇参照我县同等在编教师,并列入财政预算。对于符合条件、充实到村小或教学点的当地教师尤其是男教师,可放宽招聘条件,以确保偏僻村小和教学点的正常教学。
(三)建立和完善教师合理流动机制
1.建立城乡学校教师支教制度。按照省市有关校长、教师轮岗交流的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中小学校长、教师定期交流制度。建议凡是2000年及以后参加工作且无农村学校任教经历的县城教师,都必须到农村学校支教一年及以上。同时,要把在农村学校工作两年以上的经历作为县城学校招聘教师的条件之一。
2.完善农村新进教师培养使用模式。鉴于村校和教学点留不住新进教师,建议改变新进教师分配方式,对于计划分配到村小和教学点的教师(含定向毕业生),应先让其到管理规范的乡镇中心小学任教,通过优师的“传帮带”,经过三、五年培养成熟后,再放到村小或教学点,让他们独当一面完成教学任务。
(四)铁腕治理“占编不在岗”乱象
1.坚决清理外出打工教师。按照县政府已出台的相关规定,责令外出打工教师限期返校上岗,对拒不返校上岗的坚决清理出教师队伍,以空出教师编制。此举不仅关系到教师队伍的稳定,更是对政府公信力和执政能力的检验。
2.严肃清理违规借调教师。建议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借调教师和县城学校从农村学校借调教师情况进行专项清理,符合条件的限期办理调动手续,否则一律回原学校上岗。今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得从学校借调教师,严控县城学校从农村学校借调教师(含跟班学习)。极少数因工作需要确要借调的,必须严格履行借调手续,并签订借调协议,借调期间的工资由借入单位承担。
(五)加大农村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力度
1.校长及教师实行归口管理。严格按照义务教育法以及国务院、省、市相关文件要求,把全县农村中小学校长任免和教师调配划归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县组织、人事、编制等相关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停止执行与义务教育法以及国务院、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相违背的过期文件。
2.推行农村中小学校长和教职工全员聘任制。校长聘任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其他部门参与,每届聘期3-5年,可以连聘。把公开选拔、平等竞争、择优聘任作为选拔任用校长的主要方式。在农村中小学全面实行教职工全员聘任制,所有教职工签订为期3年的聘用合同,落聘人员从教学岗位调整到教辅岗位或工勤岗位。
3.建立岗位目标责任制,健全绩效考评体系。在绩效工资方面,应该打破“大锅饭”,按照教师实际工作能力、工作量、工作业绩等来评定。建议拿出教师绩效工资的30%用作奖励工资,并由县教育局出台指导性的《教师绩效工资的30%奖励工资考核办法》,以此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六)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激励制度
1.建立“能上能下”的岗位聘任制度。将竞争机制引入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深化校内人事制度改革,动真格建立竞聘上岗、能上能下、岗变薪变的用人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积极性,提高教师队伍整体效能和办学活力。
2.完善农村优秀中小学教师奖励机制。设立农村优秀中小学教师奖,对于在乡村学校从教年限较长的优秀中小学教师分别给予不同的奖励。对终身在乡村从教的优秀教师要在培训和其他待遇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
3、扩大边远山区教育津贴享受范围。把边远乡镇中心小学教师纳入享受教育津贴的范围,同时积极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反映,提高教龄津贴标准。对从县城镇到农村支教的教师,也要给予补助和奖励。
(七)切实提高农村教师待遇
1.改善工作生活条件。切实改善农村学校教师的办公条件,为相关教师配备电脑。加大农村学校周转房建设力度,并区别不同学校的教师数量和住房条件,安排不同数量的周转房建设规模。
2.关注教师合理诉求。按照教师待遇不低于公务员的规定,县里多数机关事业单位可以享受的综治奖、文明奖、节能奖以及每月400元的下乡补助等,县有关部门应创造条件让得奖的学校教师也能拿到奖励工资。
3、职称评聘给予倾斜。建议适当提高农村中小学中、高级教师职称聘任比例,并适当放宽评聘条件,尤其是小学教师。
(八)农村教师工资全县统筹
1.工资统筹势在必行。在中国农业进入“无税时代”的背景下,欠发达地区乡镇财政已无力承担本辖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所需要的支出。从我县实际情况看,绝大多数乡镇财政都入不敷出,年终与县财政结算均欠帐,在这种情况下把教师工资压到乡镇、二都、黄陂等教师数量较多的乡镇来说会公平一些。
2.改变工资分摊方式。如果短期实现不了农村教师工资由县财政统筹,有乡镇领导建议按全县各乡镇生源数量或农业人口数量来分摊全县农村教师工资,这样对于像凤冈、二都、黄陂等教师数量较多的乡镇来说会公平一些。
(九)关心未婚教师婚姻问题
为解决农村未婚教师找对象难问题,建议由县教育局、总工会、妇联、团委等单位牵头,组织县直部门、社会各界与教育系统未婚教师的联姻会、鹊桥会活动,通过牵线搭桥,帮助解决农村未婚教师婚姻问题。
(十)党政主要领导高位推动
县委县政府一把手要像抓城市建设和工业园区一样抓教育,当前尤其要把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列入县委县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力求在较短时间内取得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