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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海娟:小农经济也能实现农业现代化
  •  2016-11-23 11:20:32   作者:王海娟   来源:观察者网   点击:0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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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人们的潜意思里小农经济是一种落后的农业生产方式,农业现代化就是消灭传统农业和构成传统农业基础的“小农经济”。主流学界的共识性观点是,通过土地流转实现规模经营是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受此理念的影响,政府部门将土地流转作为当前土地制度改革和农业发展的中心。

    2014年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提出“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当前的“三权分置”改革、土地确权颁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等的政策目标都是促进土地流转。2016年中央甚至减少已支付十多年的、20%的农民惠农补贴,专门用于支持规模经营主体。

    日前国务院发布《全国农业现代化规划(2016—2020年)》(简称《规划》),提出“引导农户依法自愿有序流转土地经营权,鼓励农户通过互换承包地、联耕联种等多种方式,实现打掉田埂、连片耕种,解决农村土地细碎化问题。我国政府在推动土地流转的同时也注意解决普通农民的土地细碎化问题,后者也是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重要构成部分。并且,《规划》指出,“支持通过土地流转、土地托管、土地入股等多种形式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土地流转只是实现农业规模经营的方式之一,互换并地、土地托管、联耕联种等都是农业规模经营的实现形式。这表明我国政府部门关于农业现代化道路的认识发生了重大变化,农业规模经营有多种形式,土地流转并不是唯一形式。

    互换并地、土地托管和联耕联种等都是最近几年农民探索和创新的结果。笔者所在的研究团队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对上述探索进行了实地调研。根据我们的调查和相关资料显示,互换并地源于河南民权县、湖北沙洋县和广西龙州县等,指将农民将分散化、细碎化的土地调整到一块或一片,以此实现土地集中连片耕种和扩大土地规模经营。

    土地托管源于山东汶上县等,指农户将一部分不愿意承担的生产环节委托给社会化服务组织,土地产出归农户所有,社会化服务组织收取服务费用。

    联耕联种源于江苏射阳县,指农户联合起来打破田埂统一进行旋、耙、平田等耕种作业,并且选用统一的品种进行统一播种。农民通过土地托管和联耕联种进行统一耕种、收割和技术使用,实现了农业服务规模化。

    这些探索称得上是农业革命。根据我们的初步估计,在湖北沙洋县,互换并地可以提高机械使用效率40%、减少货币投入成本25%、减少劳动投入时间75%、提高综合生产能力4倍。例如,沙洋县万里村村主任,46岁,有耕地12.6亩。之前水稻收割费要1200多元,互换并地后只需800多元。之前种植水稻时施肥需要3天,互换并地后只需1天。之前水利灌溉的水管有500多米,互换并地后只需要十几米。之前抽水灌溉时需要在堰塘边照看水泵,一片地灌满后要将潜水泵、电线和水管等挪到其他地块,种田很辛苦。互换并地后只需把水抽到最高一块地,再流向其他田块即可,种田很舒服轻松。

    联耕联种和土地托管可以增加农业综合收益500/亩以上。以江苏射阳县联耕联种为例,农民探索的经济效益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联耕联种采取插秧机技术和条播技术,能够减少种子成本47/亩。第二,联耕联种打破田埂统一使用机械,提高机械使用效率,进而能够减低机械成本35/亩。第三,联耕联种有利于技术推广和指导,新技术和新品种的采用能够提高产量和品质,小麦产量可以增加100多斤/亩,销售价格可以提高0.1/斤。

    上述经营形式创新的实质是通过土地集中连片或者分散产权的整合,将小农户与社会化服务对接起来,在不进行土地流转和更换经营主体的条件下实现农业规模经营和农业现代化发展。根据数据统计,2012年我国粮食的商品化率达到85.4%2015年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63%。从社会化程度和商品化率来看,我国小农经济发展也达到了一个很高的现代化水平。当前的小农经济虽然土地规模小,但其现代生产要素投入量、社会化程度、规模化程度等早已超越了“规模细碎、依赖家庭手工劳动及自给自足”的传统小农经济。可以认为,以家庭劳动为主的自耕农业经营完全是现代农业经营形态的一种。

    与通过土地流转消灭小农经济的思路不同,农民探索的共同点是,在保留小农户和小农经济的基础上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因此,在现代农业发展规划中,政府部门从实践出发,舍弃土地流转、扩大单个经营主体土地经营面积是农业现代化的唯一道路的理念,认为小农经济也可以实现农业现代化。

    虽然政府部门通过产权制度改革、资金支持和组织建设推动土地流转,但土地流转并没有得到农民的积极响应。虽然数据上显示我国的土地流转率达到30%多。但我们在全国农村调查发现,土地流转尤其是大规模土地流转很大程度上是政府行政推动的结果,农民真实的土地流转需求不到20%。相反,上述探索得到农民的积极响应,不少农民要求基层政府开展互换并地工作。

    沙洋县毛李镇蝴蝶村一个农民对主管互换并地工作的副镇长说,“我们村大部分农民都同意互换并地,但是书记怕麻烦,不愿意推动这项工作,请乡镇干部向村书记施加压力。”笔者在农村调查发现,如果村干部组织推动了地权整合和土地细碎化治理,农民认为村干部就是英雄。在当前的农村工作中,还没有哪一件工作得到农民如此的积极响应,会被农民如此称赞。以下是沙洋县农民创作的《连片耕种颂》,真实地反映了农民的心态。

    《连片耕种颂》

    不是别人弃田跑,分散种植实难搞。

    东一块来西一块,吃饱了都在路上跑。

    你种小麦我插秧,搞得心里都发慌。

    人吵嘴、牛抵角,鸡子不叫就起早(抢水)。

    你守我、我防你,最后堰里见了底。

    村干部、天天忙,社会矛盾难协调。

    连片种植真是好,机械耕种效益高。

    你帮我来我帮你,欢歌笑语拉家常。

    不起早、不摸黑,轻轻松松过忙月。

    电好管、水好放,田里种出金凤凰。

    要想富,成片流转到大户!

    要想富,连片确权才是路!

    农民为何会舍弃主流学界提倡的、政府部门推动的土地流转思路,探索另外的农业现代化道路?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第一,我国农业现代化的根本问题是小农户与大生产的矛盾,表现为日益凸显的土地细碎化问题。这是小农经济国家普遍存在的问题。土地流转扩大了单个经营主体的土地经营面积,规避了小农户与大生产的矛盾,但并没有回应小农户的生产困境。上述探索解决了小农户与大生产的矛盾,在小农户分散占有土地的条件下实现了社会化生产,解决了土地细碎化问题和农民的小规模分散经营困境。当前农业生产在耕地、播种、收割、运输、灌溉、打药方面基本上由机械承担,农民只负责日常的田间管理。农民笑言:“现在一个电话就可以种好田”,依靠家庭中的留守群体就可以管好田。这就解决了“如何种田”问题,从而也就解决了“无人种田”的问题。

    第二,土地流转的思路实际上是将土地集中到少数人的手中。这样的农业现代化的客观结果是改变了农业经营主体,剥夺了农民的土地经营权利,将农民排斥出了农业现代化过程。上述探索以不同方式解决了普通农民的农业生产问题,农民群体普遍能够分享到农业现代化的好处,这是一条保护和实现农民利益的农业现代化道路。

    第三,在我国农村人口数量众多以及经济不发达的历史阶段,大部分普通农民仍然需要依靠土地获得就业和社会保障。土地流转致使农民失去就业和社会保障,将导致更严重的农民问题。发展中国家的经验表明,在现代化转型过程中,地权集中将导致农民落入贫民窟和引发政治社会动荡。中央在推动土地流转时始终强调尊重农民意愿和保护农民权益,是基于维护农村政治社会稳定的考虑。但这仍然改变不了土地流转与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内在张力。上述探索将农业生产的经济效益和政治社会效益有机结合起来,在农业现代化过程中能够保障农民的就业和生存,进而维护社会稳定。

    土地流转思路源于18世纪西方农业革命的历史经验和理论总结,而不是源于中国的实践。这种思路或许可以提高农业经营效率和实现农业现代化,但却损害了农民利益、不利于农村社会稳定。农民探索的农业现代化道路实现了小农经济现代化,不影响社会稳定、有利于保护和实现农民的利益。

    归结为一句话,土地流转不是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小农经济也可以实现农业现代化。实践出真知,我们需要充分重视农民的探索。

  • 责任编辑:wh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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