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轨分层与中国的弹性社会结构
魏程琳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陕西省乡村治理与社会建设协同创新研究中心/人文社会发展学院)
摘要:通过考察进城农民工的阶层意识、阶层归属(体系)和人生面向可知,农民工处于城市社会结构之外,城市与乡村的分层体系就像两条并行的轨道,相互独立、相对封闭。城乡双轨分层理论将既往被学界视为抽象的“底层”的农民还原到农村社会阶层体系中,揭示了中国社会结构弹性的来源——家乡归属感、城乡二元制度以及半工半耕的小农经济模式保证了农民自由进城返乡的权利、保障了城乡社会的良性互动。城乡互依的弹性社会结构为中国应对各式危机提供了足够的纵深空间和余地,实现了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中的政治稳定,使得盛行多年的“中国崩溃论”预言接连落空。
关键词:双轨分层;阶层归属体系;农民工;结构弹性;城乡二元结构
一、问题的提出与文献综述
改革开放30余年来,全球盛行的“中国崩溃论”(黄亚生、尚英,1996)从未停歇,与此同时,中国不但从经济落后国家变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而且保持了长期的稳定和繁荣,在国防、科教文卫等事业上取得举世瞩目的成绩。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是不稳定的(亨廷顿,2008:4、31),然而,令人惊诧/困惑的是中国不但保持了长期的快速发展与高度稳定,而且在2008年全球经济危机带来世界性震荡之际,“奇迹般”地化解了2100万失业农民工带来的政治社会危机。在赞叹奇迹之余,有必要深入中国独特的社会(阶层)结构之中探究其快速发展中的稳定机制。学界关于社会阶层结构的研究已是汗牛充栋,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有陆学艺的十大社会阶层理论,孙立平的“断裂”理论,李强的“倒丁字形”结构理论。
陆学艺主持的课题组将劳动分工、权威等级、生产关系和制度分割视为阶层分化的机制(李春玲,2005:106),并指出占有组织资源、经济资源和文化资源的总量决定了个人在社会结构中的位置(陆学艺,2002:8),据此得出当代中国的十大社会阶层是:1.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组织资源);2.经理人员阶层(文化资源或组织资源);3.私营企业主阶层(经济资源);4.专业技术人员阶层(文化资源);5.办事人员阶层(少量文化资源或组织资源);6.个体工商户阶层(少量经济资源);7.商业服务业员工阶层(少量三种资源);8.产业工人阶层(很少量三种资源);9.农业劳动者阶层(很少量三种资源);10.城乡无业、失业、半失业者阶层(基本没有资源)。“十大分层理论”初步建构了中国阶层轮廓,为后来研究者提供了参照对象,不足之处在于该分层与中国职业分类基本重合,有“职业决定分层”的简单化之嫌。
孙立平自1990年代中期开始发文关注中国贫富差距、社会平等等问题,他指出,上层精英通过“官倒—重返第三干部梯队—下海—买文凭”四步汇集政治、经济和文化资本于一体,形成“总体性精英”(孙立平,2002),总体性精英有着独自的利益诉求,对政治社会资源形成总体性垄断,影响中央政策,造成两极社会,最终将导致社会断裂,而且这种社会断裂体现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社会将面临着断裂带来的动荡和危机。(孙立平,2004:77-136)孙立平的“断裂”理论具有强烈的危机意识和警示意义,不足之处在于,孙立平将这种担忧和可能的危机视为已经发生的事实,缺乏严格的论证和推理,对中国社会过于悲观,王绍光(2014:1-33)、陈锡文(2014)近期的实证研究表明中国城乡社会的差距逐步缩小,农民的生活满意度不断上升;孙立平重点关注、展示了上层社会(精英群体)的形成机制和过程,揭示了贫富差距的历史因素,将底层社会视为上层社会形成的后果,忽略了占人口大多数的市民和农民群体的分化机制与过程,过于简单化地理解了平民社会和底层社会。
2005年李强(2005)提出“倒丁字形”社会结构进一步推动了宏观阶层研究,他采用修正之后的国际社会经济地位指标研究发现,中国社会结构既不是金字塔形,也不是橄榄形,而是呈现出“倒丁字形”,巨大的底层社会群体构成“丁字”的一横,23分值的底层社会群体占全部就业者的63.2%,该群体基本上都是农民,其中从事大田作物的农民占91.2%。“倒丁字形”结构理论与“断裂”理论揭示了一个共同的残酷现实:中国有着庞大的底层社会群体。李强进而用“倒丁字形”结构引发的结构紧张解释几乎所有的社会问题,例如城市盗窃、贫困、艾滋病、卖淫、社会犯罪等问题。不可否认,倒丁字形结构具有一定的解释力,但如果将所有社会问题都归因于此,显然推论过于广泛,解释力和信服力将大打折扣,也遮盖了具体社会问题的具体生发机制。“倒丁字形”结构理论与“断裂”理论存在同样的缺陷,即都是采取自上而下看的视角,将农村社会视为宏观阶层结构上底层,未关注底层社会的阶层状态与分化逻辑。
既然中国社会已经断裂、倒丁字形结构依然存在、贫富差距日益拉大,中国社会为什么能够整体上保持快速发展和秩序稳定呢?这是既往阶层研究所未回答的问题,显然,中国社会结构有着独特的属性,阶层研究视角有待转换。遗憾的是,近10年来国内学者(尤其是青年学者)并未在这方面取得进展,而是执着于国外分层理论和统计工具的引进,在社会流动(李路路,2003)、地位获得(李春玲,2003a,2003b)、转型期精英替代(边燕杰、刘勇利,2005)、职业声望(仇立平,2001;张翼、侯慧丽,2004)、阶层(冲突)意识(张翼、侯慧丽,2005;翁定军、何丽,2007)等方面取得一些进展,也存在问题意识不清晰、缺乏理论创新等问题,李路路(1999)和仇立平(2007)对近年来的阶层研究文献已有详细述评,本文不再赘述。笔者认为当前中国社会分层研究除了理论创新不足外,更主要的问题是缺乏对中国经验现实的关照,在宏观阶层结构研究上的思想匮乏。在既往研究的基础上,本文提出“双轨分层”来理解中国社会独特的阶层结构及其保持长期稳定的机制。
笔者及所在研究团队自2000年初就一直关注农村、农民和农民工群体,掌握了大量一手材料、形成了一定的学术积累,笔者据此可对中国农民(工)的阶层意识和阶层归属体系及其社会基础进行深入研究。不同于既往定量研究方法,本文的研究路径是利用定性的经验研究方法,采取自下而上的视角,关注农民(工)的阶层意识与阶层归属,指出市民与农民所处阶层体系的本质差异,进而揭示中国独特的双轨分层体系及其功能。
二、城市阶层结构之外的农民工
当下中国有8亿农民,其中2亿是农民工,农民工是农民中的精英群体,他们在身份上既是农民又是工人,他们在城市中的生活感受及其融入程度更能够说明农民与城市社会结构的关系。选择农民工作为本节表述对象另一个重要原因是,2008年经济危机中国上千万失业农民工成功返乡,使得中国平稳过渡经济危机,再一次令“中国崩溃论”预言失败,在惊叹中国政府宏观调控能力的同时,社会学者应该从中国的社会结构中寻找这一奇迹的原因。
(一)阶级归来?
在农民工或者工人研究中,阶级理论是一种既传统又现代的视角,传统是因为它沿袭了马克思的阶级分层理论,现代是因为它融汇了解构主义、消费主义、符号主义等后现代理论思潮。潘毅(2005)指出,改革开放以来,阶级话语被取消,中国的“阶级历史”被国家和市场取代。1980年代以来,农村务工人员涌入城市务工,打工妹标志着一个由市场、国家和社会三方共同影响无产阶级化的新时期的开始,她们在工厂用“尖叫”(潘毅,1999)等形式进行着“机灵的反叛”,翘首以盼“阶级分析”的归来,预示着阶级的重生(潘毅,2007)。潘毅、卢晖临等人(2009)认为“农民工回到农村进行劳动力再生产”是极其错误的观点,因为农村的土地养活不了农民,城市离不开农民工,所以,农民工的道路只有走向无产阶级化。此外,仇立平(2006)、冯仕政(2008)等人也提出重返阶级分析,与潘毅等人不同的是,仇立平、冯仕政等人强调阶级的合作而非冲突。
马尔库塞(1989:21)指出,在西方社会,马克思当年所设想的无产阶级革命已经失去了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和意识形态的基础;资本主义和技术的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使国内显示出一种在工业文明的先前阶段闻所未闻的联合和团结,这是在物质基础上的团结”。那么,中国孕育无产阶级的政治、经济、文化和意识形态土壤还存在吗?阶级真的归来了吗?回答这些问题,必须对农民工的阶层意识、阶层归属及其社会基础进行实证分析。
(二)农民工的阶层(阶级)意识
相比农村老家,农民工在城市的生活相对艰苦,为了省钱,他们尽量减少一切不必要的开支。笔者2013年在浙江绍兴店口调查,对外来农民工群体进行过专门调查,金村村民2571口,有外来务工人员1000余人,农民工在金村生活极为简陋,通常是一户农民工租住一间6-7平方米的棚屋(租金80元-120元/月),住宿区没有公共厕所,他们饮用的井水已被重金属污染,有的女工为了节省开支常常早上不吃饭。工资一般是男工2500元/月,女工1500元/月,一对夫妻省吃俭用一个月可以储蓄2500元左右。农民工忍受着艰苦的生活、较高的劳动强度、较低的工资,尽管有抱怨但很难说的上有阶层意识。
笔者访谈多名农民工后发现,无论是第一代农民工还是第二代农民工,他们在评价老板(资本家)和工人的关系时,基本上仍然是道德式评价,有的对老板克扣、拖欠工资不满,有的则对老板的信任报以感恩之情,有的还与老板成了朋友,他们信奉的生活规则是:付出就有回报,付出就应该有回报,老板赚钱是因为他们有资本、有条件,这很难引起农民工的阶级意识或者情绪。李静君(2006:55-88)也指出,对于农民工而言,相比于家乡田野上的低收入,他们在城的现金收入被赋予很高价值,老乡关系冲淡了雇主与工人之间的阶级对立,农民工仍然持有道德互惠的观念,抵抗行为是为了讨公道而非阶层抗争。尽管在城市过着艰苦的生活、受着严格的社会控制和资本的剥削,但是,农民工并未形成阶层(阶级)意识和无产阶层(阶级)认同。
(三)农民工的阶层归属体系
凡是对农民工进行过调研的人都有一个感受,那就是农民工几乎无法融入到城市社区(包括发达地区的农村社区),处于底层的农民工与城市(或发达地区农村)的底层不属于同一个“底层”,农民工在城市人或者当地人眼中只不是“外来者”。翁定军(2007:99)通过对上海市1495人的调查指出,当地人对“本地失业者”基本没有持消极否定的态度,而对外来农民工基本持否定评价,与农民工交往中常常有“防范”心理。笔者在浙江店口金村的调研情况亦然,而且颇具代表性。
金村村民从来都没有把农民工当做“己类”,村庄的庙会活动、广场舞活动、老年人活动室对外来农民工都是关闭的,只有没有围墙的篮球场成为农民工常去的地方,但一旦外来农民工到篮球场的人多起来,本村人就少了。金村的老板与外来民工除了雇佣关系之外,也没有太多交流,他们往往更加信任本地人而提防外地人。在当地人眼中,外来农民工不讲卫生、只会生孩子、没有文化、喜欢偷东西、喜欢拉帮结派打架,总之外来人在村民眼中是“异类”。这种本地人与外地人,城市人与农民工之间的歧视冲突案例在李强的《农民工与中国社会分层》(2011:194-197)中有很多。李培林(2012)基于全国28个省的数据调查指出,新生代农民工与老一代农民工在社会融入状况方面没有根本差异,农民工在社会融入中“经济-社会-心理-身份”不存在递进关系,经济融入并不必然导致其他方面的融入。
笔者对金村的底层人如从事卖菜、帮工、念经的人访谈后发现,由于存在生活空间的竞争和摩擦,金村的底层群体比上层群体更加排斥外来农民工。事实上,金村不愿意给农民工归属,农民工也不愿意归属于金村,金村对他们除了体力劳动期待之外别无所求,他们对金村也只有劳工报酬的期待,尽管略有边缘人的感伤,但是家乡重新赋予了他们生活的意义和希望,农民工将自己归属于亲友、老乡等血缘地缘网络,而不是工人阶层或者城市底层群体。农民工与当地人或市民在文化、观念、生活上的冲突是普遍的、常见的、遍布于各个阶层的,既然绝大多数农民工无法融入城市社会,那么就更谈不上农民工进入了城市社会的阶层体系。
(四)城市社会结构之外的农民工
孙立平(2002b)曾经借用法国社会学家图海纳的一个比喻来描述当下中国的社会阶层结构变动。图海纳说法国近些年来社会结构变化正从一种金字塔式的等级结构变为一场马拉松,意思是,过去的法国社会是一种金字塔式的等级结构,尽管人们的地位是高低不同的,但同时都在同一个结构之中;而今天这个结构正在消失,转而变成一场马拉松比赛,每跑一段路,就会有人掉队,即被甩到了社会结构之外。图海纳的这个比喻具有很强的社会学想象力,孙立平和李强都认为,中国社会的底层群体农民工、农民和城市失业人员是城市结构的底层,是社会两极分化、断裂的表现,笔者却认为,事实上农民工从未进入过城市社会阶层结构,而是处于结构之外,他们不构成城市社会阶层结构的底层。
经过上文分析可知,农民工既没有阶层意识也没有阶层归属,他们受到城市人和当地人全方位的排斥,其中包括理论上同属于他们一个阶层或阶级的工人和底层人群。农民工在城市打工不过是他们生命历程中的一个阶段,亲友老乡等先天性的血地缘关系网络是他们在城市生活的支持力量,他们忍受屈辱为的是家庭生产的接续,他们来自于农村也终将归属于农村。长期工作、生活于城市的农民工以“外人”的身份生活在城市社会结构之外,这种状况给“断裂”论和“倒丁字形”结构论带来了挑战——农民工既然不属于城市,那么仍居住农村的广大农民群体更加无法纳入城市社会结构,进一步讲,作为断裂的底层或者作为“倒丁字形”结构的“一横”的农民群体不过是被生硬地拼接在城市社会结构之上而已,这种简易的结构便于观察、也便于从结构紧张的视角解释社会问题,但却脱离了农村社会的实际,更无法解释中国长期以来保持高速发展和高度稳定的弹性空间从何而来。
一般来讲,一旦发生经济危机,在城农民工无业或者失业无法获得相应的救济和保障,就会发生犯罪、动乱,引发剧烈的社会动荡(赵光伟,2010)。2008年席卷全球的经济危机并未发生西方学者长期预测的中国社会动荡、失衡或崩溃,这就很有必要探讨中国政治社会“异常”稳定的根源。笔者提出“双轨分层”来解释中国长期以来保持高速发展和高度稳定的弹性空间从何而来。
三、双轨分层的内涵与体制因素
费正清(2000:20)在对比美国与中国的社会结构特征时说,“自古以来就有两个中国:一个是农村中为数极多从事农业的农民社会,那里每个树林掩映的村落和农庄,始终占据原有土地,没有什么变化;另一方面是城市和市镇的比较流动的上层,那里住着地主、文人、商人和官吏——有产者和有权有势的家庭。”这种城乡分野的社会结构,长期影响着农村农民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在政治生活上最为典型的就是“皇权不下县”的上层政治与乡村自治的底层政治并行的“双轨政治”(费孝通,2006:46),本文“双轨分层”概念得益于费孝通先生“双轨政治”理论的启发。
(一)双轨分层的内涵与形态
双轨政治的概念由费孝通先生于19世纪20、30年代提出,用来描述中国基层社会的权力结构与政治运作机制:在交通体系不发达、国家控制力较弱的古代,中央权力“悬空”在县级,“皇权不下县”成为基层政治运作的宏观背景,当然,皇权不下县并不代表国家对基层失去控制;底层社会的管理、控制及其与上层社会的互动是通过乡绅来完成的。县级政府以上由国家权力自上而下直接控制,县级以下由村民自下而上实行社区自治,这就像两条平行运转的轨道,因而费孝通称之为“双轨政治”。乡绅就是两条轨道之间的桥梁,扮演着农村经纪人(杜赞奇,2003:36)和政府代理人的角色,费孝通(1998:48-68)在《乡土中国》中所描述的“礼治秩序”、“无为政治”、“长老统治”就是从乡村底层视角所观察到的双轨政治的具体运作机制。
受“双轨政治”概念的启发,笔者提出“双轨分层”来概况当今中国社会的阶层分化形态。双轨分层是指城市与乡村两个完全不同的、独立的、相对封闭的分层体系,县域及其以上的城市居民已经脱离土地,有着特定的职业、文化、生活和经济运行体系,构成独立完整的社会结构,市民的阶层意识(归属)、阶层地位变动的参照系是城市社会;乡村农民依然合法拥有土地、住宅、房屋,既没有离村也没有离土,他们世代生活在农村社区,流动性小,独立性强,同样形成自己独特的社会、文化和生产生活体系,有着独立完整而不同于城市的社会结构,农民的阶层意识(归属)、阶层地位变动的参照系是农村社会。城市和农村两个分层体系就像两条平行的轨道,相互独立、相对封闭,因而我们称之为“双轨分层”。
双轨分层的城乡二元社会体系是相对封闭而非绝对封闭,两个异质性社会一直进行着的有序的交流和沟通,考学、做官、经商是传统时期农民从乡村社会进入城市社会的常见渠道;同时,在外做官、读书的士子也会在年老时“衣锦还乡”,成为治理农村社会的乡绅群体(张仲礼,1991:1),农民或市民能够自由的在城乡社会之间流动。不同的是,如今进城务工成为城乡之间最为常见的交流渠道,考学、做官、经商和务工之人一旦成功进入城市社会,他们便不再还乡,而不能成功进城的人则返回农村,支持他们的子代完成进城的梦想。总体上看,能够成功进城、融入城市者少之又少(不足5%),绝大多数进城失败者不得不从城市返回农村,有乡可回,对于进城失败者与中国社会稳定都至关重要。
城市和农村社会的阶层体系形态是什么样的呢?古代的市民社会与乡土社会一定存在诸多差异,这个历史学问题远远超出了本文的论述范围,因而本文只谈当下中国城市和乡村社会阶层分化的形态。当前学界对城市阶层研究颇为关注,研究表明,城市社会有着明显的阶层分化结构,许欣欣(1999)指出中国城镇居民贫富差距逐渐拉大,最高20%的收入户与最低20%的收入年人均收入之比从1990年的4.2倍变为1997年的17.5倍。李强(2005)指出,城市社会与农村社会在阶层状态上有以下区别:第一,虽然我国城市社会中下层的比例较高,但他与农村的社会结构完全不同,真正的下层群体并不高(对应23分值的下层群体,城市居民只占6.2%,而农村居民占63.2%),而介于下层与中层之间的群体比例较高;第二,在城市社会中,可以发现比较明显的中间阶层群体(41-66分值为中产阶层,全是城市居民,占26.5%),与农村相比,城市是有中产阶层的。
农村农民群体往往被视为中国社会阶层结构的底层,因而在当下阶层研究中成为盲点,乏人问津。事实上,随着1990年代市场经济的兴起,农民工外出打工,农村社会也发生了或快或慢的阶层分化(卢福营,2007;贺雪峰,2011):在东部经济发达地区,农村社会已经展现出明显的阶层分化结构,影响了村庄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如阶层政治(桂华、刘燕舞,2009)、富人治村(魏程琳等,2014;袁松,2012)、住房分化(刘锐等,2014);在中西部农村出现了“中农”阶层(杨华,2012),混混等边缘人群体崛起(贺雪峰,2013:158-161)等现象。每个社会人都需要一个结构性位置安身立命,2亿多往返于城乡之间的农民工中的大多数人都要返回农村,他们的阶层参照系仍然在农村,因而在剧烈变革的时代,农村社会分层研究显得尤其紧迫和重要,需要学界同仁共同努力。
(二)双轨分层的体制性因素
使得中国城乡双轨分层体系形成并长期发挥作用的因素有很多,例如城乡社会生成的独立性、文化体系的封闭性以及商品化程度的差异性。1949年以来影响双轨分层体系的最主要因素是以户籍为基础的体制性城乡二元结构。笔者将重点论述城乡二元结构的历史、功能及其对双轨分层体系的影响。
1958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下文简称《条例》)标志着体制性城乡二元结构的开始与形成。《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第十五条规定,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城市暂住三日以上的,由暂住地的户主或者本人在三日以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暂住登记,离开前申报注销。1982年国务院颁布《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对进城农民进行严格的、全方位的管控,这一《办法》直到2003年“孙志刚事件”发生后才被废止,随后,农民工进城务工的制度环境逐渐放松,城乡之间的流动逐渐恢复正常。
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城乡之间在粮食、人口等方面冲突日益加剧,此时政府又面临着建设现代化国家的重要任务,于是在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战略背景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于1958年出台了。(李玉荣、王海光,2010)《条例》通过劳动用工、户籍、粮油管理等制度限制农民进城,将体制性城乡二元结构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自1958年起,户籍制度和人民公社制度为中央政府从农村汲取剩余、实现工业化战略提供了保障,到1978年,中国建立了独立完整的工业体系,“工业产值由1958年是农业产值的1/4,到1978年超过农业产值”(Augus Maddison,2007:59),中国实现了农业国向工业国的转变。西方国家通过对外殖民实现原始资本积累完成工业化和现代化建设,而新中国政府面临的是一个积贫积弱、“一穷二白”的国家,不得不采取内向剥削的方式进行工业化建设,这是由基本国力和基本国情决定的。在工业化建设时期,尽管城乡居民都做出了贡献和牺牲,但是,随着城乡二元结构的固化,越来越多的福利附着在城市户籍上(例如住房、粮油、医疗、养老等),城乡在资源分配上的不公正现象越来越严重,这时,以户籍为基础分配资源、限制农民自由流动的城乡二元结构对于农村来说是不公正的剥削性结构。剥削性城乡二元结构不但从农村汲取了千亿元资金,而且阻遏了城乡社会的沟通融合,固化了僵硬的双轨分层体系,基本上断绝了农民进城实现阶层体系流动的通道。
分田到户之后,为了管理逐渐增多的进城农民工,国家于1982年颁布了《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但它仍然难以阻挡农民进城务工的脚步,城乡社会互动逐渐增多。2003年《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的废止,为进城农民工提供了更为宽松的务工环境。2006年农业税费的取消和各项惠农政策下乡,基层政权从汲取型政权(周飞舟,2006)变为服务型政权,农民在农村的生产生活环境大为改善。如今,农民可以随意进出城市务工、经商或者居住生活;而且,农村的房屋、土地为进城农民工提供了失业保障和住房保障。此外,还应看到1990年代以来,城市户籍上的住房、粮油、养老、医疗等福利逐渐消散,市场化的程度越来越高。相比之下,农村户籍还有耕地、住房和宅基地三项福利,为农民发展或者进城提供了基础和保障。城乡二元结构对于农民的功能再一次发生转变,从剥削性转为保护性(贺雪峰,2014:105),从阻碍农民进城到支持、保护农民进城返乡。
四、双轨分层与结构弹性
“结构紧张”是学界解释社会问题的一个重要范式,并且有着一定的理论渊源。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提出,“整个社会日益分裂为两大敌对的阵营,分裂为两大相互直接对立的阶级: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最终是阶级结构紧张引发了无产阶级革命。不同于马克思的革命理论,莫顿(1938)提出结构紧张是“社会文化所塑造的人们渴望成功的期望值,与社会结构所能提供的获得成功的机会之间产生了一种严重失衡的状态”,结构紧张将引发社会冲突、犯罪等一系列问题。学者在研究中国阶层时亦引入了结构紧张理论,例如孙立平的“断裂”说,李强的“倒丁字形”结构说,潘毅的无产阶级归来说,都蕴含着结构紧张、阶级阶层对抗等要素。不可否认,结构紧张可以解释许多社会问题的产生,但它却无法解释社会问题的消解,也无法回答为什么在底层群体日益增多、贫富差距日益拉大、社会结构日益断裂、无法融入城市的农民工日益增多的背景下,中国社会依然保持快速发展和持久稳定。问题的根源在于,结构紧张的视角关注表象的、突出的结构性问题,缺乏对中国社会深层结构的分析,无法理解农村社会为国家发展提供的巨大弹性空间和纵深余地。
8亿农民占据全国人口的绝大多数,基数大、活动能力强、遍布中国社会的每个角落,中国政治社会是否稳定主要看农村,进而可以做出如下宏观判断:中国政治社会的稳定器在农村,经济发展的发动机在城市,能否兼顾发展与稳取决于城乡社会互动的状态。双轨分层理论主要关注城乡二元社会互动及其生产的社会结构弹性。中国社会结构的弹性最为直观的表现就是,2008年全球经济危机,中国几千万失业农民工迅速返乡,并未在城市滞留形成贫民窟,也没有造成城市骚乱和失序,农村社会轻松地吸纳了几千万失业农民工,为中国经济发展转型提供了空间,待中国经济复苏,农民工再次外出打工。农民工灵活地往返于城乡之间的现象将中国社会的结构弹性(郑杭生、洪大勇,1996;朱力,2005)凸显出来。然而,要理解中国社会的结构弹性就要回答在城乡二元结构下,农民工为什么愿回乡,为什么能回乡,为什么乡村能吸纳他们,转化为学术问题就是:农民为什么以家乡作为阶层参照系和人生归属地,农民工返乡的制度保障是什么,乡村是否有吸纳农民工返乡的能力。
(一)家乡归属感:农民工为什么愿还乡
笔者在上文考察农民工的阶层意识、阶层归属时已经指出,农民工对于城市人不是工人阶级也不是底层群体,而是“外地人”,农民工不过是城市的一个“过客”,他们的阶层体系归属于农村,当然,在村的农民毫无疑问更加属于农村社会阶层体系。双轨分层体系不但区分城乡居民的阶层归属体系,而且要深入农村社会结构,回答农民为什么要以农村作为阶层参照系和人生归属地。
农民世代生活在农村这个相对封闭的社会体系中,形成一个“熟人社会”(费孝通,1998:9),邻里之间守望相助,亲友之间礼尚往来,而且村庄一般都有自己的节庆活动如华南农村的祭拜法主公活动(王铭铭,1997),江西农村的“迎神”“祭祖”活动(魏程琳,2013),华北地区的庙会(赵晓峰、张红,2012),农民自幼生活在充满文化、规范和象征意义的村庄之中,对农村有着深厚的文化认同。农民不仅生于斯、长于斯,而且生命价值的实现往往也以村庄为坐标系,民间有“衣锦不还乡,如锦衣夜行”的谚语,也就是说一个人无论多么成功,如果他不回家给父老乡亲们看看,那就像穿了一身华丽的衣服在夜色中行走,毫无价值。事实上,这个所谓成功的农村人在城市不过是一个普通人而已,然而,一旦他回到家乡,他个人、他家族以及与他沾亲带故有点关系的人都会觉得无上光荣。正是在农村有根,对农村有感情,离不开亲友网络的支持,才使得走出农村的人感受到故土的力量,因而,家乡归属感是农民愿意回乡的情感基础。
在访谈农民工时,常常感叹他们在城市遭受的苦难,但他们自己却认为只要能够让他们实现回村建房子、为儿子娶媳妇的理想,受点苦、受点累,甚至受点城市人的歧视都无所谓。因为只有完成了这两件人生任务,他的人生意义才算实现,他回到村庄才能得到赞扬和肯定。这恐怕是绝大多数已婚打工者的想法和体验。布迪厄(1984:169)说,“社会空间是日常生活的实际空间,它与几何空间不同,两个在物质空间上很接近的邻居,在社会空间上也可能很遥远”。这个描述恰切地指出了农民工虽然生活在城市空间但他们的社会空间仍然在农村的本质。农民工在城市也许只有一个打工者身份,他们返回家乡却有着“长者”、“队长”、“长子”、“父母”、“好人”等身份,每个身份的背后都意味着特定的社会评价、社会责任、社会角色。农民归属于农村社会阶层结构,在村落中他们可以清晰地感知和找到自己的阶层结构位置,并据此安身立命、继续奋斗。
国际通行的经济社会地位指标体系对于农村分层研究基本是失效的,因为它既无法测量社会价值、道德威望等主观指标,也无法测量农民自给自足的生活资料。国际通行的基尼系数在中国的应用同样存在问题,它除了无法测量农民自给自足的部分外,也无法测量农民享有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和住房权利,以及熟人社会的低生活成本的程度。近些年伴随着国家惠农政策、惠农资金下乡,乡村公共品供给大为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更为便利,这都增进了农民对家乡农村的认同、喜爱和依赖。因此,农民工虽然身在外地,但是他们对家乡有归属感,在家乡有存在感,一旦在城市失业或遇到风险,他们就可以心安理得的回到家乡过起一种还不错的乡土生活。
(二)制度保障:农民工为什么能返乡
如今,进城打工似乎成为农民生命历程中的必经阶段,青年农民初高中毕业17、18岁,在家无事可干,不如到大城市打工见见世面、挣点钱,23岁左右结婚生子,然而青年夫妻再次到城市打工,这一阶段打工就承担着养家糊口的任务了,到了30-40岁他们就要准备为子女建房子、娶媳妇,到45岁左右农民工在城市难以找到工作,他们就不得不返乡。当前学界有不少主张农民工进城转为市民的主张,但是,真正运气好、能够进城的农民工毕竟少之又少,95%以上的农民工都要返回农村安身立命。当下恰恰是以户籍为基础的体制性城乡二元结构保障了农民的返乡权利。
首先,相比城市户籍,农村户籍人口拥有耕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和住房三项特殊权利。农村的耕地、宅基地不但为农民生产发展提供了基本的生产资料,而且为农民的长远生计提供了基本的物质保障。农业税费的取消使得农民的土地权利成为一种福利;各项惠农政策下乡将农村建设的更加美好,提高了农民的生活福利水平。农民工在外失业后,回到村里有房住,有地种,有乡情亲情,比在城市贫民窟生活好得多,在这个意义上,户籍制度保障了农民工返乡的物质基础。
其次,政府限制农村房屋住宅交易,确保农村社会体系完整。国务院于1999年、2004年10月以及国土资源部2004年11月连续发文,一再重申“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有关部门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权证和房产证”。政府限制房屋住宅交易的原因和影响是多方面的,但对于农村农民来讲,限制城市居民和城市资本下乡买房,客观上保证了农村社会体系的完整性,维护了农村房屋住宅的保障性功能,使得农村资源掌握在农民手中,农民拥有更大的自主权和选择权,为农民进城创业提供了底气,失败了“大不了回老家嘛”。
最后,国家可以据此进行宏观政策调控。2008年经济危机之时,湖北省进行了农村承包地的二次确权颁证,这次确权颁证的侧重点不在土地面积,而在于保障外出农民的利益,使得返乡农民工享有充分的土地权利,农民有地可种有事可做才会回乡,农民回乡了才可以解除城市的治理危机。如上文所述,近年来在国家宏观调控的政策下,附着在城市户籍之上的福利逐渐消散或者市场化,农村户籍上的福利逐渐增多,通过户籍的治理仍然不失为一项有效手段。学界呼吁户籍改革的本质不在于户籍册上写的是城市户口还是农村户口,而是户籍背后的资源分配公正性问题。基于2010年全国人口监测调查数据,张翼(2011)指出89%的农民工不愿意放弃承包地转变为城市户口。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2010年的调查报告也指出八成以上农民工不愿意放弃承包地和宅基地换取城镇户口,足见农村户籍和农村土地对于农民的重要性。
由上可知,以户籍为基础的体制性城乡二元结构,如今已从剥削性结构变为保护性结构,它赋予农民土地、房屋、住宅权利并且对之加以保护,确保了农民工返乡的物质条件。
(三)半工半耕:乡村何以能吸纳返乡农民工
人均一亩三分地,户均不足十亩是当前中国农村土地的分配格局。在人地关系高度紧张的背景下,农村社会形成青壮年农民涌入城市务工,老年人在家种地带孩子的劳动力配置格局,贺雪峰(2013:3)将之概况为“以代际分工为基础的半工半耕生产模式”。
半工半耕的小农经济生产模式是农民适应市场经济自我调适的结果,它实现了家庭劳动力优化配置和家庭收入最大化。伴随着机械化程度的提高,老人在家种地基本不存在问题,当前一亩地年纯收入为1000元左右(不除去劳动力),一对老年夫妇在家种5-10亩地,一年有5000-10000元的收入,且他们日常的粮、油、菜基本上都是自给,生活成本极低,一年下来,在家种地的老人在支付了孙子的零花钱、人情开支后,经济上略有剩余。这样一来,子女外出务工的收入就可以作为纯收入积累下来办大事。在好的年景,一对夫妇在外打工可以积累3-5万元左右,“代际分工、半工半耕”的生产模式基本能够完成子女上学、建房、结婚的家庭任务。这种生产模式维持了农村社会的再生产。
有的中青年农民不愿意外出或者因照顾子女、老人无法外出,他们往往会流转一部分土地来耕种,一对夫妇流转20亩-30亩土地,加上自家的10多亩土地,一年下来就可以有3-4万元的收入,再加上其他副业收入如小卖铺、农资店、村干部工资等,不比外出打工差。有学者将这部分人称为“中农”(杨华,2012)(中坚农民),中农在村里一般人员关系好,关心村庄公共事业,能够帮助在村留守老人,在青壮年劳动力普遍外出的情况下,中农成为维持村庄生活的中坚力量。值得注意的是,农民之间流转土地一般采用口头契约,外出打工者遇到风险可以随时回来种地,当然,这种具有高度灵活性的契约也大大降低了土地租金。
半工半耕的生产模式为农民提供了“可工可耕”的选择空间和自由,使得农村社会本身有着足够的弹性。正是农村社会超强的吞吐吸纳能力为中国社会提供了充足的弹性空间。城乡二元结构为农民保留了土地房屋等物质基础,经济危机来临时,失业农民工愿意返乡,能够返乡,而且返乡之后有事可做——他们重操旧业耕种土地或者发展劳动密集型种养业,或者向土地投资自主创业。2008年中国有2100万失业农民工,而中国有60万个行政村,2亿农户,如此算来每个行政村有35个失业农民工,每10户农民有1个失业农民工,而且这些失业农民工大都是年龄较大、手脚不灵活、不再适应工厂做工、已经准备返乡的人,他们原本要45岁返乡,如今经济危机来了,于是提前两年回家,这对个人、家庭和村庄几乎没什么影响。事实证明,2008年令世界和中国政府都堪忧的经济危机,在城市轻微震荡之后,迅速被中国农村社会所吸纳,城乡社会继续保持平稳发展。
贫民窟是黄赌毒、黑社会的温床,是城市骚乱、犯罪、疾病传播的主要源地,是当代发展中国家治理的难题。中国经济社会正在快速发展变化、2亿农民工不断往返迁徙,却既没有出现变化社会中的政治动荡,也没有出现印度、拉美等国家的贫民窟现象,根本原因在于中国农民“进得了城,回得了乡”,双轨分层体系及其互动为中国社会提供了足够大的弹性空间。农民在农村有地有房有家人亲属,他们愿意回农村,能够回村,而且农村有足够的吸纳能力,他们失业了不愿滞留城市,城市贫民窟就无法形成,城市二元结构带来的政治社会危机就不会存在,中国就能够更加从容的发展经济、实现产业升级、避免陷入中等收入陷阱。国家现代化的过程往往伴随着政治上的动荡(亨廷顿,2008:31),中国独特的弹性结构发挥了巨大的政治稳定器功能,这也为从事国际城乡建设比较研究的温铁军(2007)所证实,他指出“大凡是人口超过1亿的发展中国家加快城市化,都有农村贫困人口转移带来的社会问题,贫民窟是最具代表性的问题,而中国是唯一的虽然有2亿的大规模人口流动,却没有出现大型贫民窟的国家”。
五、结语
双轨分层将阶层结构研究的视角从上层/城市社会转移到底层/农村社会,将农民工、农民群体还原到农村社会分层体系中来。农民的身份、地位、价值参照系是农村,他们的人生归属和面向是农村,因而,遇到风险或者经济危机时农民工愿意回乡、能够回乡,且半工半耕的生产模式具有吸纳返乡农民工的能力。农民工回得了乡才使得中国城市没有出现贫民窟、城市内部没有出现二元结构,进而为中国应对经济危机、实现产业升级和战略调整提供了回旋余地和弹性空间。
当下的问题是,农民工面临着无法返乡的危机,这个危机的具体表现就是在“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和“保护农民权利”的旗帜下,推动农民房屋、土地和宅基地私有化和市场化的主张和实践。近几年,笔者及所在研究团队在农村调研发现,政府和资本合谋将农民的耕地流转过来搞大规模经营、将农民赶往城市的现象在全国各地普遍存在,而且有愈演愈烈的趋势。结果,留守农村的妇女和老年农民无地可种,“吃完饭从村南头走到村北头,实在没有意思”;而进城务工失业或不顺利的农民由于回家无地可种、无事可干,只好滞留城市等待工作机会。留村的农民更加贫弱,乡村社会逐渐凋敝,外出的农民回不了乡只得滞留城市,中国社会的弹性空间被挤压,这将给中国的政治经济发展埋下严重的隐患。
当下中国正处于快速发展转型时期,完成产业升级、避免“中等收入陷阱”成为中国的战略性目标,实现以上目标的前提是国家社会的长期稳定。一旦放开农村土地市场,大量资本和城市强势群体将蜂拥至农村圈地(使用或者作为储值手段),进城农民工将失去返乡的选择和自由、农村的吸纳能力也将被大大削弱,失地农民工失业后只能滞留城市形成贫民窟,到那个时候,双轨分层将被城市一元分层所取代,城乡二元结构将被城市二元结构所取代,农民群体真的成为城市社会结构的底层,中国的弹性社会结构被破坏,两极分化的社会将会真正断裂甚至崩溃。无论是从长远战略上考虑,还是暂时策略上考虑,中国政府都应该坚持从制度上保障农民的返乡权,保持城乡通道的顺畅,让农民“进得了城,回得了乡”。为农民留退路,中国的发展才有出路。
注:本文修改稿发表于《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5期,为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阶层分化对农村基层治理的影响研究”(2017RWYB13)、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陕西省城市治理能力现代化研究”(2017G006)、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乡村振兴进程中西部农村社区组织的生长机制与培育路径研究”(18YJC840039)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边燕杰、刘勇利,2005,《社会分层:住房产权与居住质量》,《社会学研究》第3期。
陈锡文,2014,《中国农业发展形势及面临的挑战——在第二届隆平论坛上的主题报告》,《中国乡村发现》第4期。
冯仕政,2008,《重返阶级分析?——论中国社会不平等研究的范式转换》,《社会学研究》第5期。
费孝通,2006,《中国绅士》,惠海明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费孝通,1998,《乡土中国 生育制度》,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桂华、刘燕舞,2009,《村庄政治分层:理解“富人治村”的视角》,《中国研究》(秋季卷)。
黄亚生、尚英,1996,《解析“中国崩溃论”的神话》,《战略与管理》第1期。
贺雪峰,2011,《取消农业税后农村的阶层及其分析》,《社会科学》第3期。
贺雪峰,2013,《小农立场》,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贺雪峰,2014,《城市化的中国道路》,北京:东方出版社。
陆学艺,2002,《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报告》,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李春玲,2005,《断裂与碎片:当代中国社会阶层分化实证分析》,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李静君,2006,《中国工人阶级的转型政治》,李友梅等主编《当代中国社会分层:理论与实证》,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李强,2005,《“丁字形”社会结构与结构紧张》,《社会学研究》第2期。
李强,2011,《农民工与中国社会分层(第二版)》,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李培林、田丰,2012,《中国农民工社会融入的代际比较》,《社会》第5期。
李路路,2003,《再生产的延续——制度转型与城市社会分层结构》,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李春玲,2003a,《文化水平如何影响人们的经济收入》,《社会学研究》第3期。
李春玲,2003b,《社会政治变迁与教育机会不平等》,《中国社会科学》第3期。
李路路,1999,《论社会分层研究》,《社会学研究》第1期。
卢福营,2007,《中国特色的非农化与农村社会成员分化》,《天津社会科学》第5期。
刘锐等,2014,《农村阶层分化与“住房地位群体”》,《人文杂志》第5期。
李玉荣,王海光,2010,《一九五八年<户口登记条例>出台的制度背景探析》,《中共党史研究》9期。
潘毅,2005,《阶级的失语与发生——中国打工妹研究的一种理论视角》,《开放时代》第2期。
潘毅,1999,《开创一种抗争的次文本:工厂里一位女工的尖叫、梦魇与叛离》,《社会学研究》第5期。
潘毅,2007,《打工者,阶级的归来或重生》,《南风窗》5月(上)。
潘毅、卢晖临等,2009,《农民工:未完成的无产阶级化》,《开放时代》第6期。
仇立平,2001,《职业地位:社会分层的指示器》,《社会学研究》第3期;
仇立平、顾辉,2007,《社会结构与阶级的生产——结构紧张与分层研究的阶级转向》,《社会》第2期。
仇立平,2006,《回到马克思:对中国社会分层研究的反思》,《社会》第4期。
孙立平,2002a,《总体性资本与转型期精英形成》,《浙江学刊》第3期。
孙立平,2002b,《资源重新积聚下底层社会的形成》,《战略与管理》第1期。
孙立平,2004,《90年代中期以来中国社会结构演变的新趋势》,《转型与断裂:改革以来中国社会结构的变迁》,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
王绍光、欧树军等,2014,《从避免"最坏政体"到探寻"最佳政道":国家能力与政治转型研究二十年》,《政治与法律评论(第四辑)》,北京:法律出版社。
翁定军、何丽,2007,《社会地位与阶层意识的定量研究——以上海地区的阶层分化为例》,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
温铁军、温厉,2007,《中国“城镇化”与发展中国家城市化的教训》,《中国软科学》第7期。
王铭铭,1997,《社区的历程:溪村汉人家族的个案研究》,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
魏程琳等,2014,《富人治村:探索中国基层政治变迁的逻辑》,《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第3期。
魏程琳,2013,《“祖荫”与“神佑”:村落社会的文化与秩序——赣南客家民间信仰实践》,《世界宗教文化》第6期。
许欣欣,1999,《中国城镇居民贫富差距演变趋势》,《社会学研究》第5期。
袁松,2012,《富人治村——浙中吴镇的权力实践(1996-2011)》,华中科技大学博士论文。
杨华,2012,《“中农”阶层:当前农村社会的中间阶层》,《开放时代》第3期。
张翼、侯慧丽,2004,《中国各阶层人口的数量及阶层结构》,《中国人口科学》第6期。
张翼、侯慧丽,2005,《中国城市社会阶层冲突意识研究》,《中国社会科学》第4期。
张翼,2011,《农民工“进城落户”意愿与中国近期城镇化的道路选择》,《中国人口科学》第2期。
赵光伟,2010,《农民工问题与社会稳定相关性研究》,《人民论坛》第17期。
张仲礼,1991,《中国绅士》,李荣昌译,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周飞舟,2006,《从汲取型政权到悬浮型政权——税费改革对国家与农民关系之影响》,《社会学研究》第3期。
郑杭生、洪大勇,1996,《当代中国社会结构转型的主要内涵》,《社会学研究》第1期。
朱力,2005,《我国社会阶层结构演化的趋势》,《社会科学研究》第5期。
赵晓峰、张红,2012,《庙与庙会:作为关中农村区域社会秩序整合的中心》,《民俗研究》第6期。
《农民工不愿意“双放弃”换取城镇户口》,《中国经济时报》2011年6月9日第1版。
[美]塞缪尔·亨廷顿,2008,《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王冠华等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
[美]费正清,2000,《美国与中国》,张理京译,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
[美]杜赞奇,2003,《文化、权力与国家:1900-1942年的华北农村》,王福明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
[美]赫伯特·马尔库塞,1989,《单向度的人:发达工业社会意识形态研究》,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
Augus Maddison. 2007, “Chinese Economic Performance in the Long Run: 960-2030 AD”, OECD.
Bourdieu,Pierre. 1984, “Distinction :A Social Critique of the Judgement of Taste”, Cambridge Massachusetts: Harvard University.
Merton, Robert K. 1938, “Social Structure and Anomie”. American Sociological Review Vol.3, pp.672-6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