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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乡村建设的主体、路径与方向*

    ——基于湖北省官桥村老年人协会的分析

    李永萍

    摘要进入21世纪以来,农村市场化和农民城市化改变了乡村社会秩序的基础。传统乡村秩序逐渐解体,乡村社会活力渐趋衰退。老年人日益成为乡村社会的主体,这一现象定义了乡村建设的需求和空间。农村老年人协会回应了城市化进程中的乡村建设需求,是乡村建设的重要载体。通过考察湖北省官桥村老年人协会的建设实践,笔者发现老年人协会建设的资源输入、村庄本位、组织动员和文化导向等机制激发了村庄社会的内生活力和农民的主体性,承载了乡村建设的意义。老年人协会不仅增进了老年人群体的福利,还辐射至村庄社会,促进了村庄社会整合与公共秩序再生产。因此,农村老年人协会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空心化和老龄化导致的农村社会资本流失和文化生活凋敝,从某种意义上讲,它奠定了乡村振兴的组织基础。因此,需要正视乡村社会转型的实践过程,从农村老龄化和经济空心化的基础出发,坚持底线思维和农民本位,探索符合农民主体需求的乡村建设道路,这是乡村振兴的应有之义。

    关键词乡村建设  文化建设  老年人协会  组织农民  乡村振兴

    中图分类号:C913.6    文献标识码:A

    伴随着中国快速的城市化推进,大量农村人口离开乡村社会,进入城市工作和生活,导致乡村社会活力的衰退。如何在城市化过程中维持乡村社会的基本秩序,无疑具有重要的战略价值。城市化吸纳了乡村大量的中青年劳动力,老年人因而成为当前乡村社会的主体。如何改善乡村老年人的处境成为中国农村社会转型的热点问题。在这个意义上,乡村建设必然需要面对乡村社会的老年人群体。中共“十九大”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积极回应了乡村社会的现实困境。在乡村社会区域差异和内部分化的现实情境下,如何在乡村建设的过程中回应最大多数农民的现实需求,重建乡村社会秩序,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当前中国农村日益严峻的老龄化趋势塑造着乡村建设的内容,在此背景下,重塑乡村老年人的主体性,探索以老年人为主体的乡村建设模式,有助于拓展乡村建设的路径,并回应当前中国乡村社会转型过程中的秩序命题。

    一、问题的提出

    (一)新时期乡村建设的两种路径

    近年来,学术界和政界都在热议乡村建设,主要有两种思路:一种相对激进,另一种相对保守。两种思路的差异分别体现在乡村建设路径、主体和方向等几个方面。

    首先,激进的乡村建设思路强调的是产业路径、精英主体和发展导向的模式,这是当前乡村建设的主流思路。这一思路聚焦于通过经济发展来繁荣乡村,如通过国家资源的投入和整合实现农业产业升级、发展农业生产(徐勇,2006),或者是通过发展乡村旅游实现乡村振兴(詹国辉、张新文,2017),其最终目标是发展导向的,是要建设“强富美”的乡村,让农村既能实现经济发展,又能保持青山绿水。在激进的乡村建设思路之下,乡村精英或乡贤成为承接乡村建设的主体(李珂,2018)。乡村精英可能是经济精英、政治精英和社会精英中的一类,也可能是集经济资本、政治资本和社会资本于一身的“总体性精英”(孙立平,2002)。乡村精英在乡村社会中起到勾连国家与普通农民的中介作用,然而,在乡村建设过程中精英也可能“替代”农民与国家互动,导致普通群众的“失语”,并且,乡村精英还可能出现“与民争利”的情况(任九光,2016)。此外,激进的乡村建设思路往往与政府推动相结合,形成了各式各样的“示范点”(吴理财、吴孔凡,2014)。然而,这些“示范点”依赖于政府投入大量资源,其效果有限且往往难以推广(李元珍,2015)

    其次,保守的乡村建设思路强调的是文化路径、群众主体和秩序导向的模式。相对于发展导向的乡村建设思路,有学者将其称为“另类的”乡村建设思路(石磊,2004)。这一思路认为,乡村建设要着眼于乡村的长期发展,不能仅仅局限于经济层面的物质生活条件改善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还要对农村社会制度和文化进行重建,探索解决农村问题的根本办法。温铁军(2003)注意到,虽然中国的城市化处于史无前例的快速推进过程中,但中国人口基数大,城市容纳能力有限,因此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仍然有大部分农民要依托农村生活。乡村建设的重点应在于通过文化建设的路径维持乡村社会的基本秩序,让农民也能分享现代化带来的成果。吴理财、夏国峰(2007)认为,当前乡村建设的主旨是重建文明健康的公共文化生活,增强农村社区的内聚力。贺雪峰(2007)基于乡村建设的底线思维,认为乡村建设应该偏重文化建设,指出“当前的农民问题,不纯粹是一个经济问题,而更是一个文化问题,不纯粹是生产方式的问题,而更是生活方式的问题”;具体而言,在乡村经济机会有限的情况下,乡村建设的重点在于通过基层组织制度建设和文化建设来重建农民的生活方式,建立一套“低消费、高福利”的生活方式,重塑农民生活的价值和意义。在保守的乡村建设思路下,乡村建设的主体是广大人民群众,如何在乡村建设过程中真正发挥农民的积极性,是这一思路关注的核心问题(赵旭东,2008)。

    (二)以老年人为主体的乡村建设

    回应乡村社会的内在需求是乡村建设的应有之义。当前,中西部农村青壮年大量外出、基本是老年人留守乡村,在此背景下,片面强调乡村建设的产业发展模式,反而可能强化对老年人的社会性排斥。在这个意义上,面向老年人的乡村建设便具有了现实意义。如何将老年人纳入乡村文化建设的模式,激活乡村老年人的主体性,使老年人成为乡村公共文化的担纲者,无疑具有重要的乡村建设意涵。然而,当前农村老年人尚未被视为乡村建设的能动主体。研究者过于关注农村老年人群体的弱势形象,忽视了老年人的主体性和能动性(杨菊华,2007;贺聪志、叶敬忠,2010)。事实上,农村老年人不仅是城市化和现代化过程中的“剩余人口”,还是农民家庭城市化的坚韧后盾。新时期的乡村建设需要着眼于乡村社会的时代背景、制度结构和社会基础,探索有效撬动乡村社会的支点。基于此,本文将立足乡村老年人群体,围绕老年人的组织机制,探讨乡村建设的可行路径。在这个意义上,当前乡村建设的重点不是建设“强富美”的乡村,而是基于乡村社会转型的渐进性和长期性,维持乡村社会的基本秩序。实际上,伴随着全国统一劳动力市场和农产品市场的逐渐形成,“乡村振兴”的难点并不在于经济维度和农民的收入问题[],而是消费主义泛滥下农民支出增多、农民合作机制解体带来的农村公共品供给不足、农民精神文化空虚等问题。因此,当前乡村振兴应着眼于重建农民的生活秩序,以更好地发挥农村在现代化进程中稳定器和蓄水池的功能。

    本文的经验材料来自于笔者在湖北省官桥村老年人协会的田野调查[]。官桥村老年人协会是在外部资源注入的条件下成立的由老年人自我管理、自我组织的民间组织。成立十余年来,该村老年人协会维持了良好的运转状态。如果着眼于中国乡村社会的整体视野,官桥村具有两个鲜明特征:首先,与广大中西部地区类似,湖北官桥村属于人口流出程度较高、村庄内生资源比较稀薄的村庄;其次,从村庄社会结构上看,官桥村属于中部原子化地区的村庄,宗族传统比较薄弱,缺乏厚重的村庄社会资本。基于以上两点,官桥村老年人协会的建设模式和发展经验具有重要的理论启发意义和实践参考价值。本文试图通过官桥村老年人协会的组织经验来思考当前乡村建设的主体、路径和方向。

    二、乡村建设的需求、空间与实践

    (一)乡村建设的需求

    明确乡村建设的需求是乡村建设的基础。乡村建设的需求是乡村社会本身发展逻辑的表达。当前中国正处于前所未有的大转型时期,在全国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已经形成的格局下,大部分农民家庭形成了以代际分工为基础的“半工半耕”(夏柱智,2014)的家计模式。农民家庭中年轻的子代外出务工经商,年老的父代在村务农,并顺便承担起照顾孙代和维持熟人社会中人情往来的任务,这样,一个家庭就有务工和务农两笔收入。在此背景下,如果农民家庭劳动力比较充足,且不遭受天灾人祸或其他变故,一般都可以过上温饱有余的生活,部分有能力的家庭还能实现城镇化的目标。可见,“半耕”并非农民家庭再生产过程中可有可无的点缀,而是大部分农民家庭发展的基础。依托“半耕”的经济基础,大部分中老年农民仍然留守乡村,他们的生活方式定义了乡村建设的需求。

    具体而言,当前乡村建设的需求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首先,农业生产机械化水平的提高极大地解放了劳动力,“三个月种田,三个月过年,六个月休闲”,农民的闲暇时间越来越多,这为劣质文化进入乡村社会提供了空间:乡村社会盛行诸如赌博、地下六合彩、地下基督教等活动(刘锐等,2014)。因此,乡村建设的首要问题是通过村庄公共空间和公共文化的重建引导农民积极度过闲暇时光。其次,现代性力量的渗入逐渐撕裂了原有的熟人社会关系,影响了乡村社会的基本秩序。乡村社会陷入伦理性危机,并引发了一系列问题,如人情异化(陈柏峰,2011)、离婚普遍化(李永萍、杜鹏,2016)、村庄公共品供给中的“最后一公里”(王海娟,2015)难题等。因此,如何维系或重建乡村社会的基本秩序,发挥农村作为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稳定器和蓄水池的功能,是乡村建设的战略基点。

    (二)乡村建设的空间

    乡村建设的空间是指乡村建设的外部框架对乡村建设内容和路径的规定。由于乡村社会早已纳入现代国家政权体系和城市社会的辐射之下,国家和市场分别规定了乡村的制度空间和市场空间,进而决定了乡村建设的路径。乡村人、财、物等资源大量流入城市导致农村的“空心化”(李祖佩,2013)。乡村建设因而面临两个约束性条件:第一,乡村内部有限且日益压缩的经济资源和经济空间,限制了乡村建设的经济发展空间。在农业剩余有限和全国市场统一的背景下,产业结构调整和市场化生产的结果是利益和风险的非均衡配置。这意味着,一个地方产业的崛起,往往是以其它地方的产业失败为代价。第二,老年人正成为乡村社会生活的主体,乡村社会中居于退守态势的老年人群体的特征、需求及其面临的问题,在相当程度上设定了乡村建设的方向。乡村建设不应该过于依赖复杂制度的输入,因其可能进一步窒息乡村社会的活力,成为乡村社会不能承受之重。总之,当前的乡村建设路径既不能单纯强调经济导向,也不能过于强调制度建设,否则,乡村建设可能沦为政治景观打造,从而消解农民的主体性。在这个意义上,乡村建设的目标恰在于如何重构乡村社会的空间,进而为退守乡村的老年人群体提供基本的秩序感和意义感。

    (三)乡村建设的实践

    作为一种公共文化导向的老年人协会,湖北省官桥村老年人协会不但回应了乡村建设的需求,而且契合了乡村建设的空间。截止到201710月,官桥村共有2880人,该村60岁以上的老年人有573人,老龄化率为19.8%。其中60~69岁的318人,70~79岁的194人,80~89岁的58人,90岁以上的3人。官桥村老年人协会成立于2004年,协会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理事会有7个成员,分别是会长、会计、出纳、分管文艺的副会长、分管财务和安全的副会长、分管外联的副会长以及负责沙洼

    []的联络人。理事会成员分工明确,平常实行值班制,每周一人一天。老年人协会的活动室从早上8:30到下午4:00开放。此外,为了方便信息沟通,老年人协会还在每个村民小组设置了一名信息员。

    2004年成立至今,官桥村老年人协会逐渐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协会在为老年人提供基本活动空间和交流平台的同时,还形成了以文艺活动为主的特色活动,调动了老年人的参与积极性,丰富了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该村老年人协会的活动主要分为两种:一是常规性活动。除了五月和八月这两个农忙季节之外,老年人协会每天都开门,老年人可以在活动室跳舞、唱歌、打牌、下棋;老年人协会定期走访高龄老人;老年人过生日时,理事会成员会代表老年人协会送牌匾和礼金;老年人去世,老年人协会也要送去花圈、鞭炮和纸钱。二是重大节日,主要是重阳节和春节的庆祝活动。此外,20173月,官桥村老年人协会还成立了“沙洋县春光老年人资金互助合作社”,以老年人协会为依托,开展村庄内部的资金互助。具体的操作方法是,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可以自愿入社,入社要求是每人投资500元,每年年底结算,收益的60%用于入社会员分红,40%用于老年人协会的日常开支[]。官桥村老年人协会成立至今已有13年左右,通过较少的资源投入,不仅丰富了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实现了“老有所乐”,还提高了老年人的组织能力,对村庄治理和弘扬传统文化也发挥了重要作用,实现了“老有所为”。

    三、老年人协会的组织路径

    取消农业税以来,资源下乡成为重建乡村社会公共秩序的重要方式。地方政府往往倾向于通过大量的资源投入和密集的政策干预,打造合乎政治目标的“示范点”。然而,在轰轰烈烈的乡村建设中,无论是基层组织还是普通群众均失去了参与的积极性。乡村建设的效果往往脱离农民的真实需求,农民成为乡村建设的旁观者,乡村建设容易陷入“官动民不动”的困境。事实上,乡村建设的关键在于如何有效地组织农民。从根本上说,老年人协会是组织老年人的有效形式,并回应了当前乡村社会老龄化和空心化的现实。在这一部分,笔者将从资源输入、村庄本位、组织动员和文化导向等四个维度揭示官桥村老年人协会的组织机制。调研发现,老年人协会高度嵌入乡村社会结构和乡村社会关系之中。以老年人协会为载体,有限的经济资源输入产生了丰厚的社会文化效应,孕育了塑造乡村社会秩序的持久力量,展现了“低成本、高福利”的乡村建设路径。

    (一)资源输入

    老年人协会是扎根于乡村社会的民间组织,其组织运转需要一定的成本,这不仅体现为对相应规章制度的需求,还体现为对村庄公共活动空间的需要。换言之,一定的资源基础是调动老年人积极性的关键。中国农村地域广阔,根据经济发展程度,可以分为东部发达地区农村与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农村。占比达95%左右的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农村村庄内部的经济空间和经济资源有限,一定的外部资源输入是中西部农村进行乡村建设的基本前提。

    在大部分中西部农村,村庄内生资源较为匮乏,村集体基本没有收入来源,村庄社会内部缺乏推动老年人协会建设的动力,老年人协会建设因而需要一定的外部资源或外部力量撬动。“由外部资源促进内部发展”(杜鹏,2016)是中西部资源匮乏地区老年人协会发展的必由之路。实际上,每年500010000元的投入足以维持一个老年人协会的正常运转。官桥村老年人协会的资金来源主要是贺雪峰教授的个人捐助,最开始的资助标准是每年给老年人协会5000元运转经费。从2015年开始,由于村庄中的老年人越来越多,老年人协会的经费有所增加,现在是每年给老年人协会1.1万元的经费。近年来,老年人协会也试图从地方政府那里争取部分资金,但后者的资助相对较少,且不固定。

    官桥村老年人协会的成功在于以农民的组织化形态承接外部注入的资源,从而激活了村庄的内生力量。实际上,当前国家对乡村输入的资源越来越多,但这些资源要么是通过“一卡通”的方式直接对接个体农户,如农业综合补贴;要么是通过“项目下乡”的方式直接给农村兴建基础设施。这些方式均缺乏农民的参与,没有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农民只是被动的接受者。其结果是,无论国家投入多少资源,都难以激发村庄社会的内生活力,资源输入未能转化为农民的组织能力。以老年人协会的形式承接国家资源输入,有助于改变当前资源分配的福利困局和“民生陷阱”[](唐任伍,2012),从而拓展了资源的社会效能,强化了资源分配的公共效应。

    (二)村庄本位

    老年人协会立足于村庄社会,且具有面向村庄社会的公共性。因此,老年人协会不但包含了对老年人群体的动员,而且包含了对村庄社会其他群体的动员。老年人是村庄社会中的具体成员,老年人依托家庭关系的纽带与其他年龄群体发生关联,并且,在村的中年人也是未来的老年人。从一个流动的时间视角来看,“老化”的预期意味着每个人都是老年人协会的潜在成员,老年人协会的组织边界因而具有一定的动态性。只有面向村庄整体,老年人协会的发展才能获得最为广泛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当然,村庄本位并非一个抽象的概念,老年人协会面对的是不同类型的具体农民。在当前农民流动的大背景下,根据农民与村庄经济社会关联的属性和强度,可将农民划分为“中坚农民”、“负担不重的人”(贺雪峰,2017)和普通农民。其中,“中坚农民”是村庄内生精英的主要来源,“负担不重的人”则是乡村建设的积极分子。

    “中坚农民”是农村的中坚阶层。在农村内部,总有一些中青年人由于各种原因不能外出务工,如上有老、下有小,这部分人只能在农村内部寻找就业机会。他们一般是通过流转外出务工农民的土地形成适度规模经营,或者是通过开店、跑车等方式获得副业收入,这样他们也能在农村获得不低于进城务工者的收入。“中坚农民”的经济收入和主要社会关系都在农村,因此他们对于村庄公共事务有热情,往往成为中西部农村村干部群体的主要来源。“中坚农民”与村庄的紧密关联必然引发他们对村庄生活的长久预期,因此,村庄秩序之于他们而言,不仅具有短期的工具性意义,还具有安身立命的本体性意义。在这个意义上,“中坚农民”虽然并不一定是老年人群体,却基于村庄社会的“历史感与当地感”(杨华,2012)与老年人分享共同的利益和诉求。

    “负担不重的人”主要是指农村中的低龄老年人群体,这些人通常已经完成自己的人生任务、家庭负担不重、有一定能力,并且在村庄熟人社会中往往具有很高的威信。他们的年龄一般是五六十岁,对村庄公共事务充满热情,是村庄内部重要的社会力量,乡村建设要充分调动这批人的积极性,让他们在乡村建设中发挥组织者的角色。湖北省官桥村老年人协会在组建过程中首先就是充分动员村庄中“负担不重的人”参与,让他们作为老年人协会的骨干力量。老年人协会的骨干力量主要是理事会的七个成员,他们的共同特点是:其一,家庭层面:已经完成人生任务,家庭经济状况较好,家庭负担不重;其二,个人特质上:在村庄中有一定的威信,并且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大部分是以前的老干部、老教师或文艺爱好者。官桥村老年人协会对进入理事会的成员有一定的要求,“凡是以前在学校教过书、当过兵、当过村干部或者小队干部、或者是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的人才能进入理事会。”因此,通过外部资源的输入,官桥村老年人协会调动了村庄中“负担不重的人”的积极性,给予他们一个“公”的身份,让他们有热情参与到老年人协会的建设中来。并且,老年人协会也给他们提供了一个自我实现的机会,在为老年人服务的过程中,他们重新发现了生命的意义和价值,生发出自豪感和成就感[]

    总之,在“中坚农民”的支持和“负担不重的人”的积极参与下,老年人协会深度嵌入村庄社会,与村庄社会以及村庄各类群体之间具有很强的社会关联和利益关联,呈现出浓厚的村庄本位色彩。可见,老年人协会运作的关键是善于挖掘乡村社会中“人”的资源,充分调动“负担不重的人”和“中坚农民”的积极性,并通过他们的力量将一般农民组织起来。通过这种方式,老年人协会获得了较强的主体性,可以有效回应村民细微、多样的需求。在此意义上,老年人协会组织并非地方政府的“花瓶”,而是切切实实地服务于农民群众和村庄社会的整体利益。

    (三)组织动员

    老年人协会的目标是通过将老年人组织起来的方式激活村庄社会。在乡村社会的非正规制度环境中,组织老年人的过程蕴含了动员老年人的过程。这既是老年人协会适应乡村社会的过程,又是老年人协会重塑乡村制度系统的过程。组织和动员老年人的过程使老年人协会得以深度嵌入村庄社会。具体而言,老年人协会的组织动员包含两个层面,分别是分类动员和权责平衡。

    第一,分类动员机制。建设老年人协会既需要核心组织者,又需要积极参与者,同时还需要一般参与者来捧场。不同类别的人对老年人协会的态度和积极性有所不同,因此要采取分类动员机制,以尽可能多地将村庄中的老年人吸纳进老年人协会。官桥村老年人协会对老年人的具体动员过程如下:首先,充分动员村庄中“负担不重的人”作为老年人协会的组织者和骨干力量;其次,动员老年人中的各类积极分子参与老年人协会的活动,尤其是动员那些具有一定文艺才能的文艺爱好者,这不仅为他们的才能提供表现平台,还有利于充分发挥他们的带动作用和示范效应;最后,老年人协会通过开展各项活动,如庆祝重阳节、庆祝春节等活动,实现对村庄老年人的整体动员。

    第二,权利与义务对等机制。“权利与义务对等”是指老年人协会不是简单地给老年人发福利,而是要让老年人在接受服务和福利的同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以此来形成对老年人的真正动员。官桥村老年人协会每年在举办重阳节活动时,都会给每个老年人发一些小礼物,如毛巾、肥皂、袜子等。老年人协会规定除了80岁以上的老年人和其他有特殊困难的老年人以外,其余老年人都要亲自到现场才能领取礼品,不能代领。这一方面是为了让更多老年人能够到现场感受节日的氛围;另一方面老年人到现场也是对老年人协会的“抬庄”,即支持老年人协会的一种方式。在此过程中,老年人意识到自己的权利并非理所当然,而是需要一定的付出,需要承担基本的责任和义务。并且,老年人只有真正参与到老年人协会的活动中,才能形成对老年人协会的认同。

    通过分类动员机制和权利义务对等机制,官桥村老年人协会将老年人有效地组织起来,不但丰富了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而且为村庄社会注入了正能量,实现了从“老有所乐”到“老有所为”的转变。在此意义上,乡村建设的重点是通过一定的资源输入调动乡村内部既有的社会资本,通过内外结合的方式激活农村社会的活力,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乡村建设不是简单地向农民分配资源和发福利,而是要通过资源的注入形成农民的组织能力,产生化学反应,在村庄社会内部实现意义和价值的生产。因此,乡村建设本质上是实践论的,要以具体的事件和活动为载体,让农民真正参与其中体验和感悟,从而塑造农民的组织认同,强化农民在乡村建设中的主体性。

    (四)文化导向

    乡村建设的关键不在于向农村不断输入资源,而在于如何通过资源的输入激发农民的主体性和村庄内生活力。要保持乡村社会在现代化转型过程中的稳定有序,关键在于将农民组织起来,而文化建设是组织农民的最好手段(谭同学,2006)。因此,乡村建设重在文化建设,乡村文化是乡村秩序的潜在基石(赵旭东、孙笑非,2017),乡土文化重建是乡土重建和新农村建设的关键(陆益龙,2016)。温铁军、杨帅 (2012)指出,在乡村建设中,从文化领域开展合作进入的成本最低。作为当前留守农村的主体,老年人虽然不具有经济上的生产性,却具有很高的文化上的生产性。笔者以为,当前乡村文化建设包括两个层次的内容:其一,通过开展具体的文化活动以及村庄公共空间的重建,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其二,当前农村中存在诸多文化乱象,如人情的异化、赌博横行、地下宗教蔓延、婚外情、天价彩礼、不赡养老人等,要以文化建设为载体引导和教育农民,维持村庄社会以及家庭内部的基本秩序。

    官桥村老年人协会的文化建设也包括两个层次。首先,该村老年人协会的特色是将老年人组织起来搞文艺活动。农村中很多老人具有文艺才能,并且也有表演的欲望,只是没有表现的机会和空间。老年人协会为老人提供了一个闲暇的相互交流的公共空间,他们在老年人活动室可以唱歌、跳舞、说快板、打腰鼓、唱戏等等,没有文艺才能的老年人可以坐在旁边观看,在说说笑笑中一天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官桥村老年人协会活动室平均每天有三四十人来玩,农闲季节甚至每天有六七十人。很多老人感慨,到老年人协会玩时“觉得时间过得特别快”,而一个人在家则是“数着时间过日子、很苦闷”。每年庆祝重阳节的活动,都是老年人“自编自导自演”,节目丰富多彩,可以连续演两三个小时。老年人协会极大地丰富了老年人的精神文化需求,并赋予他们的生活以价值感和意义感。其次,老年人协会还通过评选好媳妇、好婆婆,以及介入农民家庭纠纷调解等方式,对村民进行教育和引导,在村庄中发挥着净化社会风气和弘扬传统文化的作用:一方面,老年人协会可以直接介入村民家庭矛盾的调解,特别是当子代对老人不孝顺时,老年人协会更会积极介入;另一方面,通过表彰好媳妇、好婆婆,在村庄中起到引导作用,对于弘扬尊老、敬老的文化传统具有重要意义。

    四、老年人协会的乡村建设意义

    何慧丽(2005)认为,老年人是当前乡村建设的重要力量,并且容易组织起来。老年人协会为乡村建设提供了有效抓手。事实上,官桥村老年人协会成立伊始便具有乡村建设试验的属性,承载了乡村建设的意义。官桥村老年人协会的组织机制展现了老年人协会与村庄社会之间的紧密互动。老年人协会不是漂浮在村庄社会之上、与村庄社会绝缘的封闭组织,相反,通过直面老年人的公共文化诉求,老年人协会不但回应了老年人的现实需要,而且重构了乡村社会的基本秩序,释放了乡村社会的活力。老年人协会遂成为村庄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不仅增进了村庄老年人群体的福利,还将正能量辐射至村庄社会的其余群体。具体来看,老年人协会的乡村建设意义体现在以下三个层面。

    首先,通过为老年人“赋能”,老年人协会实现了从“老有所乐”到“老有所为”的跨越。“老有所乐”是对老年人协会的底线要求,而“老有所为”则是老年人协会的高线目标。官桥村老年人协会的“老有所为”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以文艺活动为核心,老年人协会引导老年人自我组织,使老年人重新发现自己的个性和能力,体验生命的美好;其二,老年人协会介入农民家庭矛盾的处理,使老年人重新获得了村庄社会的认可;其三,通过评选好媳妇等活动,老年人协会在村庄树立了正气,弘扬了尊老、敬老的文化传统;其四,通过开展老年人资金互助合作社,并让老年人自我管理和自我监督,充分发挥了老年人的主体性和能动性。因此,相比于外部直接注入的物质资源,老年人协会通过调动老年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而形成的内生活力更为重要,这是老年人协会得以持续发展的关键。

    其次,通过赋予老年人以主体性,老年人协会逐渐趋于自组织状态。拥有自组织能力的老年人协会越来越主动地思考和探索如何能让老年人的生活过得更加充实和美好。官桥村老年人协会目前正在筹划新的服务项目,即以老年人协会为载体,为村庄中的高龄老年人提供基本生活服务。目前,其基本构想是,由老年人协会的会员组成服务小组,每月为该村80岁以上的高龄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为其理发、打扫卫生、洗衣服、晒被子等。此外,当地政府在官桥村老年人协会活动室后院建了一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有四间房,并且还配有厨房等基础设施。当地年轻的子代家庭基本都在外务工,没有充足的时间照料老年人。为此,老年人协会也在筹划将村庄内部的特困老年人和长期卧床不起的老年人接到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照料,按照老年人协会理事会成员的设想,可以请村庄内部的低龄老年人作为护理员,每月支付两三千元工资即可。但老年人协会没有这笔经费来源,若政府能够为此投入一定的资源,加之受照顾老年人的子女再承担一部分经费,就能以老年人协会为载体低成本地实现村庄内部的互助养老,从而解决谁来养老的难题,同时减轻子代家庭的负担。

    再次,老年人协会的正能量辐射到村庄内部的其他群体,在村庄内部形成积极的氛围,使中青年人对未来的老年生活有了预期。随着老年人协会在村庄社会的影响越来越大,中青年也被老年人协会吸引;在老年人协会举办庆祝活动时,在村的中青年都会前来捧场。并且,一些外出务工的中青年也认为老年人协会搞得很不错,他们打工回来后自发向老年人协会捐款,表示一点心意。比如,2017年年底,官桥村外出务工的中青年就向该村老年人协会捐款3000多元,并且还和老年人一起举办了春节联欢活动,在村庄内部形成积极向上和团结互助的氛围。因此,老年人协会给老年人带来的精神福利使中青年看到了未来的希望,并使得中青年人对晚年生活和村庄的未来具有预期,从而降低了生活的贴现率,提高了相互合作的可能性,使乡村社会基本秩序的维系成为可能。

    总之,真正立足于农民和农村的乡村建设,其机制应能够深入乡村社会的内在肌理。在当前中西部农村地区,老年人协会回应了空心化和老龄化带来的村庄社会资本流失和文化生活凋敝的现实,一定程度上填补了村庄的社会文化真空。同时,老年人协会也得以扎根乡村社会,成为乡村建设的重要载体。乡村建设得以避免乡村运动此起彼伏的运动式治理状态,获得稳定有效的根基。老年人协会通过将老年人组织起来的方式,激活了农村老年人的潜能,强化了老年人与村庄社会的关联,从而激发了村庄社会的内生活力。老年人协会以老年人为主体,但却超越了老年人群体,成为撬动村庄社会秩序的重要支点,形成老年人协会与村庄社会之间的正反馈关系:一方面,老年人协会的福利供给外溢至村庄社会;另一方面,村庄社会沉淀了老年人协会外溢的福利,并反馈为老年人协会成长的良性社会生态。

    可见,老年人协会既是手段,也是目的。老年人协会与乡村社会之间的正反馈关系源于老年人协会的公共文化生产功能。相对于经济组织的工具理性对村庄共同体的切割,文化组织与村庄共同体之间具有天然的亲和性。随着农民分化加剧和基层组织逐渐官僚化,基层村级组织呈现出脱离群众的趋势。事实上,当前乡村振兴面临的基本难题是如何重振基层组织。相对于正式的基层组织,老年人协会这一民间组织的非正式性和非正规性,恰恰在一定程度上维持了较强的群众性和社会性。在此意义上,老年人协会成为政府与农民之间的中介和缓冲,赋予乡村建设以渐进性。因此,要处理好老年人协会与基层正式组织(尤其是村两委)之间的关系。一方面,老年人协会不排斥政府的引导和调控,并且,政府一定的资源投入恰恰是中西部农村老年人协会发展的重要条件。此外,基层组织还要为老年人协会提供基本的安全保障,比如在老年人协会开展大型庆祝活动时,村两委相关干部要到现场协助维持基本秩序,防止出现安全事故。另一方面,基层组织不宜过多介入老年人协会的具体管理过程。老年人协会作为一个非正式的民间组织,应该由老年人自我管理、自我监督,政府过多介入,不仅可能影响老年人协会的正常运转,还可能影响其成员的积极性。

    五、乡村建设的定位与方向

    进入21世纪以来,伴随着农村市场化和农民城市化,中国乡村社会正处于持续的转型过程之中。市场化力量冲击了传统的乡村社会秩序,并改变了乡村社会秩序的基础。在此情况下,城市成为中国经济的发展极,农村成为中国社会的稳定器。乡村建设在总体上需要顺应这一不可逆转的趋势,警惕“逆市场化”的思维。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放任市场机制对乡村社会的影响。如何让市场力量在乡村社会“软着陆”,既充分发挥市场的积极作用,又尽可能缓和市场力量对乡村社会秩序的冲击,维持乡村社会转型的基本秩序,是新时期乡村建设的使命,也是乡村振兴的基本立场。以老年人协会为载体的乡村建设展现了一种可行、有效且可推广的模式,对于当前的乡村振兴具有重要的启示。基于此,可从以下三个层次明确当前乡村建设的定位和方向。

    首先,乡村建设应该坚持底线思维。当前中国的城市化还处于快速推进时期,尚未进入到“逆城市化”阶段。因此,乡村建设的基本思路应该是保守的,是为仍然生活在农村的农民以及返乡农民提供基本的生产生活秩序。当前中国的经济发展极在城市,农村不具有生产性的优势,因而乡村建设主要不是为了让农民从农业中或在农村中致富,更不是为了满足城市中产阶级的“乡愁”。当前的乡村建设要以文化建设为载体和核心,通过文化建设来组织农民,提高农民的组织能力,维系乡村社会的基本秩序。建设老年人协会是文化建设的重要方式,并且是低成本的,老年人协会不但能为老年人群体带来精神福利,而且,其溢出的正能量还对村庄社会秩序以及村庄治理具有重要作用。

    其次,乡村建设应该坚持农民本位,坚持大众化、群众性的乡村建设路线。一方面要充分动员和组织农民参与,另一方面乡村建设的内容要与农民的需求和能力相匹配。乡村建设的主体是农民,要对农民进行具体的分类。从乡村建设的角度,可以将农民分为精英农民和普通农民,“负担不重的人”、“中坚农民”以及其余乡贤都属于精英农民。这些精英农民深度嵌入村庄社会,与村庄社会有很强的利益关联,要充分利用他们的组织能力,将他们动员起来作为乡村建设的组织者。而对于普通农民,则是要让其充分参与到乡村建设的过程中,在参与中形成主体性和认同感。此外,乡村建设在内容上也要与农民的需求和能力相匹配,这样才能激发农民参与的热情和积极性。只有将农民充分动员和组织起来,乡村建设才具有持续的发展动力和发展能力。

    最后,乡村建设的最终目标是赋予乡村社会生活以意义感和秩序感,进而促进乡村社会整合。城市化和现代化的力量一方面给农村和农民带来很多机会,农民家庭经济收入显著提高;另一方面则是熟人社会逐渐向“半熟人社会”转变,乡村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和交往方式也在发生变化,农民个体化和原子化的程度越来越高,农民之间合作的难度和成本都在提升。考虑到中国城市化过程的长期性和渐进性,乡村建设不仅需要从制度和结构的层次规划乡村生态秩序,还需要从意义和价值的层面塑造农民的心态秩序(费孝通,2004),从而真正触及大转型时代的农民生活。正如官桥村老年人协会的建设模式所示,建立以农民为主体的心态秩序,是村庄社会整合的坚韧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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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单位: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

                                           



    *本文研究受到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63批面上资助项目“农村老年人危机与乡村振兴的组织机制研究”(项目编号:2018M630845)和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新乡贤参与农村社区治理的模式和路径研究”(项目编号:18CSH010)的资助。感谢一起调研和讨论的陈文琼、何倩倩、易卓、黄丽芬、王旭清等学友。文责自负。

    []在全国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下,农民家庭经济收入实际上主要取决于家庭劳动力进入市场的程度和方式。在全国统一的农产品市场下,特定地区的产业转型和产业发展,往往以市场风险的转嫁作为代价,市场与风险匹配和转嫁的逻辑,设定了农村产业发展的空间。

    []20173月和10月,笔者在湖北省荆门市沙洋县官桥村分别进行了为期10天的驻村调研,主要对该村老年人协会的组织和运转机制进行考察。

    []2005年前后官桥村和沙洼村合并,统称官桥村。之前老年人协会并没有涵盖沙洼村,直到2013年,新任村支书(原沙洼村人)上任后,与老年人协会协商,将原沙洼村老年人也纳入老年人协会。

    []目前已经有50个老年人入社。贷款主要针对本村村民,年利息为8%,略低于银行利息,一年内归还。想要贷款的村民必须要有2-3人做担保,原则上只有入社的老年人才有资格做担保人。

    []民生陷阱,指因盲目追求超前民生,导致政府公共财政负担过重,资源效率降低,削弱国家整体竞争力,最终扭曲人们的价值观。

    []此外,湖北省秭归县的“幸福村落建设”之所以取得很好的成效,其核心也在于通过“两长八员”的制度设置,将村庄内部“负担不重的人”充分调动起来,给予他们理事长、党小组长、调解员、监督员、宣传员、管护员、帮扶员、环卫员、张罗员、经济员等职务,从而使他们成为村庄治理中重要的社会力量。详情参考:李永萍,2016:《基层小微治理的运行基础与实践机制——以湖北省秭归县“幸福村落建设”为例》,《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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