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文刊于安徽省省委政研室《决策》杂志2021年3月
从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峨山镇的经验可以看出,打造人居环境整治的样本的密码就是“赋能基层”,就必须充分信任和激活基层组织,赋予基层组织创新治理机制、调动农村内部社会力量的能动性。
人居环境整治关乎农民美好生活,也是社会治理水平的重要体现。从2018年开始,人居环境整治成为地方政府的一项中心工作,是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场硬仗”。近几年笔者在全国各地调查,很多基层干部讲,人居环境整治是当下最重要的工作,也是最难的工作。难的是:农民是分化的,农民思想观念并不是整齐划一的。人、财、物流出农村的背景下,农村主要人口是老人,他们思想观念的转变不是短期能实现的。另外,人居环境整治涉及的大多是一些小工程,其具体内容包括基础设施建设,还包括厕所粪污、农村垃圾、生活污水等治理,这些工程建设涉及千家万户,属于社会治理层面。因此政策执行需更加注重依靠农民,依靠基层组织。然而依靠农民群众却不容易。
为了尽快完成上级任务,一些地方政府“大包大揽”,用工程化的理念,完全依靠“项目制”方式推进,政府取代农民成为人居环境整治的主体,整治内容、整治方式、整治后如何长期维护等,都是政府说了算。政府在办好事,然而“好事不好办”,很容易把民生工程办成“民怨工程”,带来很多问题,诸如人居环境整治效率低、耗费资源过多、农民“等靠要”思想严重、政府负担过重,成为基层主要的治理困境。
近期笔者在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峨山镇调研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则发现一番新景象。峨山镇地处繁昌东郊,境内主要是丘陵山区,分布有万亩竹林,是芜湖市和繁昌区重要的生态屏障。该镇人口2万多人,8个行政村,经过三年人居环境整治行动,该镇获得市级人居环境示范镇的荣誉称号。作为示范镇,峨山镇不仅通过项目资源的持续投入,快速提升了辖区内人居环境质量,而且从基层治理的角度,探索出可持续的人居环境整治模式,他们自称“峨山模式”。笔者认为,这一模式的密码是“赋能基层”,充分信任和激活农民群众和基层组织,政府不再大包大揽,尊重农民主体性。
人居环境整治的首要工作,是要完成村庄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工程,不仅道路要硬化,而且村庄还要亮化、绿化、美化。税费改革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越来越由公共财政承担。乡村振兴背景下,财政投入进一步增加,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延伸,那些村庄内部的道路等基础设施如何建设,成为一个问题。一些地区尤其是贫困地区,为了减轻农民负担、最快地完成乡村建设,政府完全承担村庄基础设施建设成本。政府大包大揽的后果就是农民、村集体“等靠要”,如峨山镇沈弄村支部书记赵永革所说,“靠在墙角晒太阳,等着政府送小康”。峨山镇对此非常警惕,极力避免这一点。
峨山镇地处皖南,村庄社会有一定的认同和行动能力,一些小的建设项目,本可以自筹资金解决,政府只需要发挥引导作用。近5年来,峨山镇沈弄村的村小组道路亮化工程已经完成80%,方冲自然村是最早完成的,这完全是农户自筹资金建起来的,村发挥组织、引导、动员作用,主要依靠村民小组长、党员、代表。装路灯的成本不高,把路灯装在电线杆或墙角处,灯具费用大约几千元,电费并不多。装上路灯,沈弄村的人居环境提档升级,农民也享受到诸多便利,有利于进城务工农民下班回家、接送学生回家、傍晚散步锻炼、防盗等。
如果涉及到稍大的工程建设,各级财政资金就要支持村庄,目前主要包括“一事一议”、市委组织部“双联系”两个政策,均属于“以奖代补”性质,针对的是村庄内部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然而并不是无条件输入的。“ 一事一议”是国家层面的项目,前期主要用于修路,在乡村建设中发挥了很大作用。“一事一议”项目要求受益农民群众依据工程预算,先行筹资和提供路基,谁先做好前期工作,项目就给谁。这有利于真正激活农民群众筹资筹劳的积极性,防止了“一事一议”背离其初衷。“双联系”属于地方性项目,是芜湖市委组织部在2016年提出的,用于扶持村庄民生工程。市委组织部每年在全市选20个村庄,给予200万元资金支持。按照项目投放的政策,村庄自筹1.5万元可以申请使用7万元,筹资7.5万元可以使用10万元。作为乡村振兴的示范村,沈弄村过去几年成功实施了两个“双联系”项目。
“小厕所,大民生。”在各地,改厕均是重点推动的工作,被称为“厕所革命”。在峨山镇,2010年左右就开始改厕工程,采用砖砌三格式化粪池的样式,政府验收合格农户补贴300元。当时卫生厕所的标准比较低,主要是缺乏严格的密闭措施。从2018年开始,地方政府启动新一轮改厕工作,2020年要求完成90%的比例。在实践探索中,汲取乡村干部、农民群众的建议,峨山镇探索出了改厕的新机制,即上级政府提供项目资金,乡镇政府负责项目实施,再由村组织村内“泥水匠”具体施工。这一做法不同于全国大多数地区,也不同于前几年政府统一招标实施的项目制。其本质是村级组织动员农村内部“乡土人才”的力量。事实表明,这种改厕方式,效率很高,质量也有保障,成本还不高,地方政府和农民群众都很满意。
乡镇干部讲,“农村泥水匠参与改厕后,一个月的改厕数量超过正规企业半年施工的量。”这源于这些“乡土人才”数量十分庞大。峨山镇是一个劳动力输出大镇,其中有很多泥水匠,每村有几十人。他们平时就自组织起来,形成了小型的施工队,承接农房建设等小工程。在标准化图纸和验收考核压力下,村级组织的泥水匠施工队也可以保证改厕质量。而且这些泥水匠和农民群众有感情,是熟人、亲人、朋友,他们有内在动力对改厕负责,这和外来施工队不同。外来施工队施工完成就走了,不可能尽心尽力,依靠政府或第三方监督是有限度的。由于是外村人,农民可能不卖他们的账,不给水、不给电,导致施工受阻。本村泥水匠就不同了,“都是熟人,很客气,一些热情的农户还邀请施工人员留家里吃饭,派一包香烟。”
在预算刚性约束下,组织村内泥水匠施工的最大好处,是施工成本较正规工程企业低得多。他们并不是工程企业,而是农村自组织,即使是其中的小包工头,其获利预期就是相当于或者略高于外出务工的工钱。沈弄村徐忠胜师傅给笔者仔细讲了这个道理。一个砖砌式化粪池,机械挖坑费200元、砖头砂石钢筋等建筑材料费855元、人工费1050元,总计需要2105元。通常厕所建在交通不便的地带,需要二次搬运,那么就需要增加费用,平均下来成本约2300元,而政府造价也仅有2300元,基本没有利润空间,就是赚个工钱。徐师傅坦言,“做厕所不赚钱,作为包工头,个人要垫资几万元,而政府的钱拨下来,需要走程序,又要很长时间才能到账。”
四、发挥村庄“理事会”的功能
在乡村建设中,项目落地涉及到筹资筹劳、占地拆迁、农户庭院配套建设等,无一不和农户打交道。从峨山镇来看,一个重要的经验是组织“理事会”,解决这些项目落地的问题。理事会原来是自然村层面成立的临时性社会组织,一般是源于特定的乡村建设。随着人居环境整治持续推进,理事会这个社会组织有必要保留下来。
东岛村是2016年省级美丽乡村示范点。政府之所以把项目落到该村,有两个原因:一是该村的生态优势和历史文化底蕴,该村是唐朝诗人李阳冰后裔集聚地,出过12位进士、8位举人,是远近闻名的村庄;二是该村理事会的有力组织,这是更为根本的原因。该村2012年成立理事会修家谱,2013年重建了“门楼”,作为村庄荣誉的象征,2014年自发修建道路。政府鼓励在东岛村这样的村庄做美丽乡村建设示范点,也对项目实施十分放心。该村支部书记李克文表示,“群众投入得越多,回报就越多,犹如钓鱼一样,用蚯蚓能钓鲫鱼,用蚂蚱就能钓草鱼。”
理事会的功能发挥来源于村庄社会内部。理事会有一名会长、四名副会长,来自于村庄老党员、老干部、老村民代表等,均德高望重。理事会的主要工作是说服村民、调解矛盾,把项目建设转化为村庄内部、农民认可的公共建设。理事会的治理方式是非正式的。理事会按照一个人口200元、一辆车300元筹资,筹到10多万元。“自己出了钱,觉得这个美丽乡村和他有关。”谁有义务出钱是群众民主决定的,外出工作的非本村户籍人口也要出资,“这些人逢年过节要回来,人家出,他不出,没有面子。”筹资也是解决矛盾、形成共识的过程,“出钱并不是目的,而是手段,在出钱的过程中把农民的‘怨气’消掉了。” 有7个农户在上次村庄道路修建中,已把门前道路硬化了,他们不愿意再筹资,除非理事会把上次建设支出退回。理事会通过上门做工作、组织外出参观、动用村庄舆论压力,使其主动筹资。有农户家门口没有规划路灯,农户在筹资的同时,希望理事会能够协调修路灯。项目规划本身很难修改,但是理事会可以动用自筹资金解决这些问题,化解这一矛盾。
东岛村的案例说明了村庄理事会的重要性,可以治理那些细小琐碎、合情合理,而政府难以直接治理的公共领域。村庄内部并不是没有矛盾,关键是矛盾不能长期积累,要找到矛盾化解机制。通过理事会组织,村庄矛盾得以化解,农民主动参与项目建设。这和政府大包大揽的效果完全不同,政府只想做好事,不注重动员农民,那么就不可避免会遭遇农民群众消极甚至抵制,农民把项目建设当作行政事务,而不是村庄内部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