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民城市的生活政治学

    魏程琳

    同济大学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

    【内容摘要】人民城市发展理念将人民群众在城市发展、建设和成果共享中的主体地位凸显出来,一种与大众生活密切相关、政府职能调整逻辑一致的生活政治形态已然出现。然而,转型期城市治理面临社区社会资本稀薄,共治基础薄弱,市民热线行政化,电视问政表演化,共治并未随服务增加而增进等困境。在城市边缘区,多元主体的差异化诉求、公共服务供需错位等加剧大城市治理的不稳定性和社会风险。城市政府以更大政治包容性、从微观的居民生活利益和生活权利出发,建构国家与社会、制度与生活、结构与个体的有机关联机制,在政社互动中形塑共建共治共享的良性机制,推动人民城市理念的扎根、辐射与普照。

    关键词:人民城市;生活政治;基础能力;美好生活;个体化社会

     

    一、问题的提出

    2019年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人民城市理念以来,以上海为代表的地方政府深入践行人民城市理念,提出建设“人人都有人生出彩机会的城市、人人都能有序参与治理的城市、人人都能享有品质生活的城市、人人都能切实感受温度的城市、人人都能拥有归属认同的城市”。相关学科专家则从人民城市理念演变、空间资源分配、城市规划等视角论证人民城市建设的方向和可行路径。

    在经典马克思主义理论发展中,列宁首次将人民与城市紧密联系起来,“城市是人民的经济、政治和精神生活的中心,是进步的主要动力”[]。中国共产党自接收城市政权起就明确了城市的人民属性,毛泽东在《再克洛阳后给洛阳前线指挥部的电报》(1948年)一文中首次提出:“城市已经属于人民,一切应该以城市由人民自己负责管理的精神为出发点。”[]新中国成立之后至改革开放前,政府采取单位制和行政模式管控城市资源与空间分配,一度出现行政压制经济发展、导致人民物质精神生活匮乏的局面改革开放之后,尤其是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1998年住房体制改革,工商资本成为城市土地、资源和空间分配的主要力量,资本和市场在有效配置资源的同时也带来城市空间过度扩张、阶层空间和生活机遇分配不平等、社会交往阻隔和矛盾频发等问题,城市成为不平衡、不协调最严重的地方。人民城市的提出是对一个时期以来过分强调城市经济属性、淡化城市政治属性的矫正和纠偏,符合城市科学“再政治化”的当代趋势[]

    空间正义理论揭示了城市发展中的不平等现象。苏贾指出,空间生产和享用的权益单向度的朝资本强势者集聚,而空间生产义务及空间享用的负效应却多向度的朝全社会扩散,形成空间权利与义务不对等的非正义事实[]20年来,中国城市的空间安排、利用与开发首先服务于资本增殖的需要,城市作为家园与社交媒介的意义被边缘化[]中国大城市富人住宅区对滨河、滨江地段的圈占导致交通拥挤、景观私有化的负效应,空间正义的修复和重塑成为新时期空间规划的目标,这要求政府和社会加强“时空修复”——依靠空间治理和塑造集体记忆来维护空间正义[]。作为超越任何团体和党派利益的中国共产党,能够有效调适国家机器和国家政策方向,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因素体现在城市空间规划上,即坚持大众化、公正化和普惠化,将人民至上作为价值内核,使公共空间规划与人民生活和发展需求在价值和现实需求上统一起来[]

    从空间的社会关系入手,关注空间行动主体和日常生活实践开启了空间正义研究的全新视界[]。列斐伏尔指出,任何一个社会,任何一种与之相关的生产方式,包括那些通常意义上被我们所理解的社会,都生产一种它自己的空间[]。空间不再是作为容器的物理空间,而是承载社会关系、社会实践、个人和群体情感记忆的质感空间。罗杰斯明确主张,在空间的社会生产题目下,物质的空间与城市规划人员、城市化决策专家和科学家所设想的空间有密切联系[]。尽管资本逻辑下的城市空间生产会消解人与自然的协调性,侵蚀社会平等性和城市空间多样性,产生空间正义难题[],但“人们对于政治与资本的生活同质化规训,并非毫无抵抗能力”[]。人民在日常生活中主动构建交流平台、社区景观、公共议题,彰显了人在空间生产中的能动性。

    保障所有个人有接近空间和拥有多彩都市生活的权利,有赖于国家基础能力的建设水平。国家基础能力是指,国家对社会的渗透能力以及在社会中贯彻政策的能力,与以强制、无需被治理者同意的专断权力相对应[]。王绍光[]将国家基础能力进一步细分为强制、汲取、濡化、认证、规制、统领、再分配、吸纳与整合八项能力,他指出前三项(强制、汲取、濡化)是近代国家(20世纪50年代以前)的基本能力;中间四项(认证、规制、统领、再分配)是现代国家(20世纪50年代以后)的基础能力;最后一项(吸纳与整合)能力是民主国家的基础。亨廷顿在《变革社会中的政治秩序》中指出国与国之间最重要的政治分野,不在于他们的政体形式,而在于政府的有效程度,即国家体制的适应性、有效性和稳定性以及国家创制并贯彻政策的能力[]。中国共产党素来强调群众路线和政权的人民属性,服务型政府、人民城市、人民美好生活等新执政理念将国家政权合法性的增长植根于社会大众的认可与支持之中,推动国家权力有机嵌入民众微观生活之中。以再分配、吸纳与整合为能力建设目标、以民生需求回应为实践场域的生活政治,为“国家-社会”关系研究提供了新视角。

    建构人民城市的生活政治学分析框架是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城市思想、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一步。本文试图从国家与社会关系的视角,从宏观的城市演化类型与微观的城市人民生活实践出发,展示人民城市的政治学意涵及建设重点。生活政治学关注微观具体的生活利益、生活感受和生活权利,着力建构国家与社会、制度与生活、集体与个体、结构与个人的有机分析机制,探究国家合法性生成、维续、强化的机制,民间社会发育、互动、参与的机制,以及两者间通过中间场域(具体的制度、代理人及治理事件)所呈现的多样化关系形态,为人民城市理念的扎根与普照提供建设思路。

    二、发展转型:从资本城市到人民城市

    从目标、过程、结果和主导力量上看,人民城市是指发展目标为了人民,建设过程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发展主导权由人民政府掌握的城市发展模式,与资本型城市、殖民型城市、自治型城市、管制型城市都有所不同,见表1所示。

    1 人民城市与其他类型城市比较

     

    人民城市

    资本型城市

    殖民型城市

    自治型城市

    管制型城市

    目标

    为了人民

    资本再生产

    殖民秩序

    社会

    秩序

    过程

    依靠人民

    资本、市场

    宗主国、被殖民国、市场

    社会组织和强者

    政府、资本

    结果

    政府、市场与人民共享

    资本与劳工不成比例分利

    宗主国汲取资源,人民权利大为受限

    社会组织和个人依实力不成比例分配

    政府、资本、被管制者不成比例分配

    主导力量

    人民政府

    资本及其代言者政府

    宗主国及被殖民政府

    社会精英力量

    强政府

    案例

    中国发达城市

    英美国家城市

    1997年之前的中国香港、1947年之前的印度新德里等

    晚清时期的中国武汉、成都等

    强调政府单向度管制的城市

     

    在意识形态领域,与社会主义人民城市相对应的概念是资本主义资本城市。地理学家大卫·哈维采用资本积累和阶级斗争的分析框架,对资本型城市做了细致研究,他指出城市的生产、发展主要由资本投资推动,城市化进程意味着为实现生产、流通、交换和消费的物质基础设施而进行的创造,这种人造环境作为复合型资源系统实现价值和剩余价值的生产[]。大卫·哈维发展了马克思的阶级斗争理论,指出阶级斗争在资本主义的自我改变中被逐渐“替代”,例如资本在人力资本(教育)、合作(工人阶级的住房所有权)、整合(工业民主)、说服(意识形态灌输)或在镇压中的长期投资,产生了较好的结果,资本甚至将动员“社区精神”作为应对阶级意识和革命暴力威胁的解药[16](25)。这表明资本伸出手来统治生活过程、控制劳动力的再生产。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对国内外工商资本的利用显著地推动了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同时也造成地方政府在服务资本和服务人民群众上的不均衡现象,导致城市土地过度开发,城市建设和更新异化为权力资本联合推动空间价值再造、集中和剥夺空间剩余价值的工具[]

    作为资本主义发展历史中的特殊形态,殖民城市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空间规划深受宗主国的影响。为确立和稳固殖民统治,英国及其殖民地政府大力开展殖民地市镇的建设,间接地推动了当地的城市化进程,然而这一过程充满了暴力掠夺和不平等,有的城市家园被摧毁重建,如墨西哥城[]。二战后,作为主权控制型的殖民型城市逐渐消失,但被殖民的经历深深地影响着城市发展进程,这突出体现在以资本和权力为中心的城市空间规划与建设上。

    19世纪全球范围的民族国家和现代政权建立以来,国家成为城市治理、建设和发展的主导者,然而,在国家现代政权建立以前或现代政府权能软弱的背景下,社会力量将成为城市治理的主导者。罗威廉、王笛所描述的晚清帝制时期武汉、成都的治理情形,都呈现出一幅自主或不自主的地方自治型城市形态。地方自治型城市通常是由商业精英、社会精英与弱政府力量协商共治的形态,商业精英实际上发挥了主导力量,弥补政府在规划、建设、管理和服务领域的缺位。然而,在更微观层面发挥管理功能的是地方势力,帮会、混混、强人、邻里等成为市民日常生活与公共空间资源分配中的主要角色。罗威廉认为商业行会以其旧日的胎体孕育着有生气的现代资本主义萌芽,以同业为纽带并行发展的行会成为化解商业、社会冲突的重要机构[]。与芝加哥学派[]一致,罗威廉倾向将邻里组织看作联系紧密的社会,认为其中蕴含着丰富的组织资源[19](101)。王笛[]指出,像偏远乡村一样,作为省城的成都实际上是一个高度自治的社会,市民在由地方精英引导的、非官方组织的社会中生活,街头文化不仅为民众自我认同提供了营养,而且也是抵制精英文化入侵,适应新的社会、经济和政治体制的一种武器[21](360)20世纪初,在成都警察局建立前,成都市民享有较高的自治权,他们根据需要某种程度上可以自由地使用城市公共空间。

    现代城市的规划、发展、建设与治理,离不开现代政府的领导和支持,即使是奉行市场自由主义的欧美国家,也特别强调政府在土地规划、建设等方面的管控权力。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社会主义城市政权体系得以迅速建立,基于全国产业发展战略布局,中央政府在19491978年重点发展工业和工业化城市,并基于国内外环境,发展东北、内陆城市,不主张大城市规模扩张。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及国企改革、住房改革,我国城市经济社会发展逐渐摆脱全能主义模式。但在城市规划、建设和社会治理上,强政府管控模式依然延续至21世纪初。2003年,因孙志刚事件诱发的《收容遣送条例》的废除标志着传统城市管控模式的松动,东部发达城市率先从管控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既往强调自上而下的社会管理模式转变为强调多元主体参与的社会治理模式。笔者2015年进入城市政府调研,发现城市管理的理念、方式、方法都经历着剧烈变化。以备受争议的城管部门为例,直到2010年前后,绝大多数城市的城管部门扮演两重角色:城市公共空间的管理者和经营者。管理者提供秩序,经营者汲取资源,城管部门基于管理权的汲取行为诱发了部门的形象危机。曾经在某个时期,区级政府的财政收入需要靠城管部门街头管理费来填充。当行政执法变为汲取社会剩余的工具,城市政府便偏离了为社会服务的宗旨。

    如今服务型政府理念已深入人心和“官”心,尽管各地服务水平、服务能力和服务意识有差异,但“服务人民群众”的方向已然明了,建设“人民城市”的思想和行政基础已然具备。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为人民城市治理指明方向。人民城市理念强调城市建设人民参与、发展成果人民共享。这就要求城市政府以更大的政治包容性,将栖居于城市空间之内的多元人群包含在人民概念之中,在决策中加强民主参与、在公共投入上强化服务导向、在空间资源分配上更加注重公平。

    三、个体社会:转型期人民城市的社会基础

    “共建共治共享”是“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基本内涵和实现机制。转型时期,中国城市社会的性质更加复杂,它既非传统意义上的熟人社会、单位制社会,也非和西方相似的个体化的自由社会,而是一个有着熟人关系底色的陌生人社会。

    传统中国城市受农业文明支配,居民、商户、店铺关系相对稳定,里弄、胡同的熟人社会单元较为完整,加之传统的商业行会、地方老乡帮派等正式、非正式组织,将流动入城市的人口编制在一个个组织之中,展现出传统城市社会的相对稳定性。长期以来,城市社区被学界和政府视为类似于农村一样的治理单元和社会基础。费孝通指出,社区的含义中一个重要的部分就是“共同的”“一起的”“共享的”,就是一群人有共同的感受,有共同的关心的事情,也常常有共同的命运[]。帕克等城市学派从生态学视角将社区视为一个微型的生态有机系统。社区居民关联度越高,社区社会资本越高,社区治理越有效。然而,我们今天所面对的城市社会,是一个市场经济高度发达、人口高速流动、人际关系松散的个体化社会。

    一定程度上,个体化的中国现代城市社会起源于1980年代改革开放,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深入发展和现代市场主体、社会主体的成长,一个相对于国家的抽象模糊的社会逐渐出现,这突出表现在居民以单元房的形式被机械拼接在一起,尽管有着业主自治委员会,居民之间并无相应的交往和利益关联,社区公共事务经常陷入困境。田毅鹏、吕方[]指出,社会原子化不是指一般性的社会关系疏离,而是指由于人类社会最重要的社会联结机制——中间组织的解体或失缺而产生的个体孤独、无序互动状态和道德解组、人际疏离、社会失范的社会总体性危机。20余年来,社区共同体建设依然停留在理论探讨和政策倡导层面,城市社区社会发展的个体化趋势并未减弱,反而随着商品房社区的增多、居住的阶层区隔化而加深、普遍。结社较为普遍的美国也面临着社区社会资本衰退的危机,帕特南指出,美国社区单薄、肤浅、浅尝辄止的交流方式逐渐取代了深厚、凝重、行使良好的社会联系[]

    具体的政府与抽象的社会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人民城市“共建共治”的实现。政府可以为每个公民提供针对性的服务,但却很难有效动员社会个体参与社会治理,疫情期间绝大多数城市社区遭遇的“干部干,群众看”“干部忙的一团麻,群众吐槽服务不到位”等现象凸显了这一治理困境。社区居民对公共事物冷漠以及对公共服务的“挑剔”,究其根源,与社区居委会日常不注意维护群众基础有关。忙于执行上级任务、填报表格信息的居委会,市场化运作的物业公司,维权导向的业委会,使得社区治理的“三辆马车”各奔一方。居民之间的陌生化、小区公共事务运作的行政化和市场化,展现了中国城市社会治理的薄弱基础。

    与西方社会相比,中国城市居民多数脱胎于传统的地缘、血缘性团体,面对熟人时奉行“自己人逻辑”,强调规则信用机制、建构互惠关系机制,而面对陌生人时采取“功利主义逻辑”,强调即时利益、建构工具性关系,这一差序格局的社会结构便是今日城市社会的底色。亨廷顿指出,如果社会和经济变革破坏或摧毁了人们结社的传统基础,获得高水平的政治发展便依赖于人们形成新的结社的能力,随着忠诚范围的扩大,人们愈加依靠普遍性的而非个别性的信任、价值观[15](25)。当先天性社会组织远离新市民时,其社会交往行为倾向于个体主义特征和利益导向,以个体和个体行为取向为基础的社区,很难自然孕育出公共精神。社会诉求的表达、社会群体的抗议及个体极端行为因无组织、无规则而展现出不可预期性,增加了城市治理的难度。

    人民城市以包容性、惠民性和共享性来吸纳整合不同群体,为个体参与社会治理、分享发展红利、获取公共服务、表达异样声音提供了制度空间。然而,社区公共性的建构和生成却有赖于社会内在网络结构信任的形成和延续,熟人化是高质量社区治理的关键环节[]。在规划学家简·雅各布斯看来,街道设置的社交属性、公共安全属性会与人口密度相互强化并形成良性循环。人人向往具备可信承诺、公共精神的家园而非物理集聚的社区,然而,快速集聚的城市居民还未形成自组织的惯习,在有组织的行政力量、市场力量面前显得弱小、刚断、乖戾和不稳定。城市基层政权组织应当通过发现中坚居民[]、激励社区精英、推动共治景观[]等方式提供更多人格化交往的机会和平台,构建具象的城市家园,为人民城市善治筑牢社会基础。

    四、美好生活:人民城市建设的生活政治学走向

    20121115日,习近平同中外记者见面时指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让生活更美好的人民城市,建设是否成功,最终取决于人民群众是否满意。这凸显出人民城市建设的生活政治学走向。

    有序的都市生活政治来自于政府、市场和市民三者的共同努力。个体化公民对公共事务的关注日益缩减到私人生活领域,生活权利维护和生活品质改善成为其参与公共政治的主要动力。同时,地方政府从管理型、汲取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并将民生政治视为合法性的重要来源和维持发展稳定的重要手段。市场力量在社会自我服务能力消退、政府服务外包的双重运动中成功介入城市居民生活的方方面面,网购和快递服务业的发展进一步增强了市场服务的渗透性和覆盖率。在服务大众生活中,政府、市场和市民形成两两相关的密切关系,政府不但是市民服务的直接供给者,也是市场与市民之间的利益协调者,甚至是公共服务的购买者,成为人民城市治理的主导力量。近年来,各地政府深化职能改革、树立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能力,通过机构下沉、职能延伸和政绩评价等方式精细化解民众生活难题,切实提升群众在城市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常见于西方都市的大规模的阶级抗争、维权运动、街头政治对立等现象极少出现在中国都市,这一方面得益于中国强大的社会稳控体系,另一方面得益于政府通过治理和服务吸纳不同群体的多元生活诉求。作为现代化最主要表现形式的城市化,往往伴随着空间再分配、利益调整、人口流动及失序骚乱。中国城市经过20余年的发展,基本完成了物理空间的城市化阶段,其中也伴随着不同程度的个体抗争和群体抗争行为,但无论个体还是集体抗争行为,其诉求通常是更多的补偿款,而非抽象的权利和政治诉求。中国同一时期的城市抗争,如出租车司机为抵制网约车而进行的“罢工”、棚户区改造中的不合作者、街头摊贩治理中的“钉子户”等、农民工讨薪行动,基本展现为维护或增加利益的具体诉求。个体或群体的零星抗议,其目标不是对政权的质疑否定,而是对具体的政府管制行为和服务方式的不满,其目标局限于个体利益诉求的满足,相较抗争政治[],我们更愿将之称为生活政治,即诉由集中在生活领域、诉求目标的具体化和非政治化,诉求行动的个体化、小规模化,以及冲突的零星化和克制。从生活政治的视角我们更易理解当前常见的业主维权、城管执法及棚户区改造中的多元主体博弈等现象。

    以现代技术为媒介的市民(长)热线、电视问政和网络问政等公共服务平台,展现了城市政府直面大众生活问题、为人民服务的执政理念。市民热线作为常规式政社互动渠道,及时快捷地反映了民众生活中的各类诉求,训练了政府职能部门迅速响应社会需求的能力;而电视问政或网络问政则采取运动式治理模式,以出其不意的问题呈现方式触及政府长期忽略或力有不逮之处,如环境污染、大型工程建设扰民等问题。日常化的投诉机制大大提升了市民公共服务的可及性,而运动式治理方式则一方面缓解了长期的社会积怨,一方面缓解了部门或地方政府行政资源不足的难题。在公众监督、领导承诺压力下,市级政府通过整合超常规力量及时消除积弊。然而,市长热线、电视问政等为人民服务的治理机制,也可能会演变为形象工程,破坏基层治理机制,造成政社关系失衡,诱发群众生活政治失序。例如有的城市过度强调投诉处理满意度,村/居工作人员或部门工作人员于是自编自导投诉案件;再比如原本是居民家门口的些微小事,通过市长热线层层传达到社区,反而加重了治理成本,疏远了干群关系。关键的问题是,通过市长热线派单给社区干部或部门工作者,一线行政人员提供的服务成为市长热线自上而下提供的产品,受益方居民并未与社区干部建立社会性关联(熟识关系),居民成为公共产品的购买方和评价方,基层政府合法性、一线干部权威并未因此生成,基层公共服务逐渐去政治化。

    人民城市理念既是宏大的政治关怀和行政标准,也是细致入微的公共服务和公共性建设活动,这要求我们将研究视角转向更微观、具体的生活领域,对治理过程的复杂性、动态性、矛盾性做好充分预估,通过有序的生活政治建构,营造有人情味的公共空间和社区公共精神。

    五、中心边缘:人民城市的治理地形与重难点

    全球生产体系深深的镶嵌在中心与边缘的地理版图之上,资本主义生产技术的改进和现代交通技术的发展,尽管压缩了时间和空间差异,但却将不均衡的生产、分配关系转移到发展中国家。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各地市近20余年经历了深刻的城市化、工业化阶段,经济发展与社会治理的不平衡不充分在中西部区域和大城市中心边缘区域同时存在。从地理空间的横剖面看,核心城市区、副中心区和城郊区因治理资源密度、政府治理能力、空间城市化程度的不同而展现出不同的治理类型。复杂的治理地形是人民城市建设的重难点,这在城郊过渡性地带尤为明显。

    随着城市建设向外拓展和内部更新双向运动,大城市的中心区域日渐被工商业资本和中上层群体占有,优质的公共服务资源(教育、医疗、公园)、便捷舒适的生活圈和工作机遇也向中心城区集聚,城郊区域成为外来人口、新中产阶层、城市低收入群体(旧城改造移民)的聚集区。城郊地区复杂的治理业态为外来人口提供了务工和低成本生活的可能,一个为了服务低收入群体的中低端消费市场随之产生,然而,这些无证摊贩、黑网吧、黑车、黑诊所以及马路市场成为影响市容和城市经济秩序的“顽症”,是城管、交警、工商和食药监等部门执法的重要对象和区域。以外来技术人才为代表的新城市中产阶层,对城郊住宅区的相对低房价和高品质环境青睐有加,于是出现一个个中产阶层小区与农民还建房小区交错、间杂农民工居住的违建棚屋的建筑景观,这一马赛克式的阶层空间分布展现了互不相容的多元利益诉求和基层治理困境[]

    笔者在上海浦东新区、奉贤区城乡结合部调研发现,工业、加工业、仓储运输业等服务于城市的多种业态集聚此地,外来农民工聚居于周边村庄。从空间形态上看,工厂、村庄、民房交相混杂的区域颇不规则,而村民为获取更多租金所违建的木板房,重新启用的危房、旧房,以及因基础设施落后而出现的生活环境恶化,呈现出一幅“贫民区”的样态。“高流动、低认同”的社会属性造成城乡结合部社区社会衰退。浦东新区J25.9万人中有14.8万外来人口,聚居该镇H村的外来人口就有9000人。而奉贤区X村户籍人口4083人,实际在村居住人口不足900人,在本村居住的外来务工人口有8000人,该村最大问题是公共厕所严重不足,公共卫生难以保障。城郊农村的精英家庭、青壮年劳动力因工作、买房和子女上学住进主城区,外来人口带来的多元生活习惯碰撞,阶层居住隔离与底层居住压缩加剧了成员间的提防意识,社区社会资本日益离散,居民生活环境、社会治理能力呈螺旋下降趋势。

    长期以来,城市政府秉着功能上离不开、心理和政策上排斥的复杂心态对待外来人口。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以整治违建、胶囊房和非法居住(例如经营生产居住“三合一”居住点)以及提高流动儿童入学门槛等为手段,开展驱逐外来低端人口的行动。事实上,这些人口并没有离开城市,不过是从中心城区向城郊地区转移,他们通勤距离、生活成本的提升带来服务费用的上涨,无形中提升了居民生活成本。人口迁移是一种市场行为,外来人口以非公共部门就业为主,以获取更多收入和发展机会而非优质公共服务为目标,因而出现“市场鼓励人口流动,公共服务却在惩罚人口流动”的悖论现象[]。外来人口与城市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但为了控制人口规模、降低公共开支的福利排斥模式,客观上造成社会不平等和不稳定,加剧了大城市的治理风险[31]。显然,这种将外来人口排斥在治理和服务体系之外的政策不符合人民城市的理念。人民城市中的人民是一个包容性的政治概念,应包括为城市发展建设作出贡献的外来务工人口在内。在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逐步向符合条件的外来人口开放的同时,政府应在外来人口聚集的城郊地区,提供最基础的公共服务,提升流动社会人口的组织程度,构建党建引领、社会参与的公共治理机制,营造安全、稳定、实惠的城郊生活工作环境。

    从中心边缘的空间视角看,城市政府的服务和工作重心主要集中在城市核心区和副中心地区,如果说城郊区域人口的生活政治是获得基本的生活条件保障的话,那么主城区的生活政治则是提升生活品质的问题。两者在问题表现形式和化解方案上都有所不同,前者主要是加大公共品供给投入和加强外来人口服务,后者是涉及多元利益协调和服务质量提升,例如老旧小区设施更新、加装电梯,城市公园、广场及社区公共空间优化治理等。

    中国城市发展理念已经从管制城市、经营城市转变为服务城市居民的新阶段。但我国城市仍然面临着内部发展不均衡、不充分的问题,城市不同治理地形的社会问题仍然集聚在群众生活领域,这要求我们以更包容、更开放、更多元的视角为生活在城市和城郊的人们提供基础的、优质的公共服务,切实做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六、结语

    城市作为人口集聚地,往往也是社会问题、社会矛盾的集聚地。而我国城市化与后城市化发展期叠加,社会诉求更加多元、社会冲突本应更加剧烈,然而,城市总体上保持秩序稳定和有序发展[]。人民城市作为一个整合性概念,既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话语的延续,也为城市治理和公共服务提供了新思路。在城市社区和社会共同体有效建立之前,城市政府的重要任务是快捷回应民众日常生活需求,通过诉求回应机制巧妙地将社会怨气、抗议吸纳消解。本文将政府、市场和市民共同推动的以居住、消费、出行等日常生活利益为中心的政治博弈形态称为生活政治。生活政治学为当前城市政权建设和社会治理研究提供了新的分析框架,更加关注个体的生活经验和生活需求,更加关注政府治理的微观机制,也更加关注当前城市政权建设的社会基础以及转型期城市社会共同体的建设。居民微观的生活利益、生活空间和生活规划需求,如果被政府长期忽视,很可能则会引起政治性运动并将之前被治理和服务吸纳的政治抗争激活。我们期待美好城市生活,期待更少的社会冲突与抗争、更多社会合作与服务,然而,这不但取决于社会合作、市场供给,也取决于政府对不同类型市民的包容程度和对民众福祉的关心投入程度。

     

    参考文献

    [] 列宁:《关于德国各政党的最新材料》,《列宁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358页。

    [] 毛泽东:《再克洛阳后给洛阳前线指挥部的电报》,《毛泽东选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323-1325页。

    [] 刘士林:《人民城市:理论渊源与当代发展》,《南京社会科学》2020年第8期。

    [] [美]爱德华·W.苏贾:《寻求空间正义》,高春花、强乃社等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6年版,第42页。

    [] 熊易寒:《社会资本友好型城市:“留白”与重构》,载《人民论坛·学术前沿》2020年第2期。

    [] 王平、刘勇:《城市空间的三重维度与修复路径》,《重庆社会科学》2016年第9期。

    [] 夏银平、刘伟:《从资本性到人民性:城市空间规划对公共卫生安全的正义重塑》,《中国地质大学》(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3期。

    [] 王志刚:《空间正义:从宏观结构到日常生活——兼论社会主义空间正义的主体性建构》,载《探索》2013年第5期。

    [] 包亚明:《现代性空间的生产》,上海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第128页。

    [] 阿里斯戴尔·罗杰斯:《社会转型:多元化与民族社会》,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版,第256页。

    [] 陈建华:《中国城市空间生产与空间正义问题的资本逻辑》,《学术月刊》2018年第7期。

    [] Gerteaude M. The Practice of Everyday life.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84.

    [] Michael Mann, The Autonomous Power of the State: Its Origins, Mechanisms and REsults, European Journal of Sociology, Vol.25, No.2,1984:185-213.

    [] 王绍光:《国家治理与基础性国家能力》,《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3期。

    [] [美]塞缪尔·亨廷顿:《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王冠华等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1页。

    [] [英]大卫·哈维:《资本的城市化:资本主义城市化的历史与理论研究》,董慧译,苏州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第13、15页。

    [] 邓智团:《空间正义、社区赋权与城市更新范式的社会形塑》,《城市发展研究》2015年第8期。

    [] 潘兴明:《英国殖民城市模式考察》,载《世界历史》2009年第1期。

    [] [美]罗威廉:《汉口:一个中国城市的商业与社会》,江蓉、鲁西奇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97-309页。

    [] [美]R.E.帕克、E.N.伯吉斯、R.D.麦肯齐著:《城市社会学——芝加哥学派的城市研究》,宋俊、郑也夫译,商务印书馆2012年版,第7、9页。

    [] 王笛:《街头文化:成都公共空间、下层民众与地方政治(1870-1930)》,商务印书馆2013年版,第87页。

    [] 费孝通:《居民自治:中国城市社区建设的新目标》,《江海学刊》2002年第3期。

    [] 田毅鹏、吕方:《社会原子化:理论谱系及其问题表达》,载《天津社会科学》2010 年第5期。

    [] [美]罗伯特·D·帕特南:《独自打保龄球》,刘波等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第187页。

    [] 帅满:《从人际信任到网络结构信任:社区公共性的生产过程研究——以水源社区为例》,载《社会学评论》2019年第4期。

    [] 史明萍、魏程琳:《“中坚居民”:城市社区治理的中坚力量及其制度化》,载《城市问题》,2019年第12期。

    [] 刘悦来、尹科娈等:《高密度城市社区花园实施机制探索——以上海创智农园为例》,载《上海城市规划》2017年第2期。

    [] [美]麦克亚当·道格、西德尼·塔罗、查尔斯·蒂利:《斗争的动力》,李义中、屈平译,译林出版社2006年版,第5页。 

    [] 熊易寒:《空间再分配:城乡接合部治理的政治学意义》,载《广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1期。

    [] 熊易寒:《城市规模的政治学:为什么特大城市的外来人口控制政策难以奏效》,载《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6期。

    [] 谢岳、葛阳:《城市化、基础权力与政治稳定》,载《政治学研究》2017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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