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乡村振兴背景下,“组织农民”再次成为热词。不过,无论学界还是实践部门,对于新阶段新形势下还要不要通过行政手段(在生产领域)“组织农民”存在很大争议。换一种表达方式,就是在新阶段新形势下,(在生产领域)“组织农民”还有没有意义、有没有必要?或者说这是一个真问题还是假问题?是事实正确还是政治正确?
昨天,中秋节夜晚,“三农服务圈”微信群部分网友就这个问题进行了讨论。现选择部分有代表性和建设性意见、有价值又具有对抗性观点贴于此,为避免对网友造成负面影响,部分网友采用化名:
陈晶晶:我提个离经叛道的想法。农民专业合作社要活下来,一个可能的转向不是像杜润生原来期望的办成农民的合作社,而是改头换面,办成“资本或者服务农业资本的合作社”。农民搞农业生产不用合作社,村庄的发展搞集体经济合作社就行,也用不着专业社。搞农业生产的社会化服务,可能还需要专业社,不过是以服务为专业,而不是原来专业合作社法里想像的搞“同类农产品的生产”,把合作社看成一个农产品的供给者。
南水2号:农民如果一直只是小生产者,啥组织啥政策啥服务都不灵,跑农村这么多年,这一点还看不清?
陈民利:@陈晶晶 得把农民组织起来。
陈晶晶:靠专业合作社不行。
陈民利:硬考核的方式大规模地推进合作社本身只是一种运动,在这种运动式推进中,很多合作社形同虚设,搞形式,但这不代表合作社不行或者不要搞,关键是怎么搞,怎么因地制宜,结合当地产业实际和村庄实际。
南水2号回复陈民利:“把农民组织起来”,谁?凭什么?
陈民利:之前的分是为了解放生产力,现在的组织起来同样也是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需要。
我:广东第一经济大省,从未见过把农民组织起来,如果一定要说有,那就是“市场看不见的手”,把农民组织进了各类工厂,同时把全国各地的种养殖能手组织到广东承包土地,大力发展设施农业、高效农业、绿色农业、休闲农业。
陈晶晶:农民组织起来只有一条道,靠党。
南水2号回复陈晶晶:党组织农民成功的经验只有一次,即组织农民抢地主的土地和浮财,便再无其他成功经验。所以,千万别想太多了。
陈民利:李老师好!关于把农民组织起来是真还是伪,我没有做系统的学理上的研究。我只是从实际出发,思考这个问题。如果大量农民进城了,土地外地人来耕种了,而且非农收入已成为农民主要收人,这样的乡村已经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乡村了,很多已经社区化,治理方式都不一样了。但是,如果是农业县,种养等一产依然是农民主要收入来源,一家一户的分散生产模式不适合。
我:农业县也通过土地流转,大部分土地已集中种植大户手中。大户耕种已经成为我国粮食生产的主要形式,也必将成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主要力量。近一二十年来,不少乡建机构在农村做“组织农民”的实验,有效果吗?除了忽悠政府赚取咨询服务费,留下多少真正可复制的成功经验?几乎没有,有的只是失败的经验。有些项目尽管开头几年因为资源堆积,看上去好像有些效果,但最终逃脱不了失败的命运,因为违背了经济规律。
南水2号回复陈民利:越落后越组织不起来,因为付不起组织成本。
我:实在说,我在广东做调研的时候,根本就不好意思开口叫鼓动当地基层干部和群众把农民组织起来成立合作社的事,因为他们没有这个需求,政策号召与实际情况格格不入,尤其是在珠三角。
陈民利:我在甘肃很多地方看到不少合作社确实发展的不错,抱团闯市场。
我:广东市场化程度高,要素市场活跃,资源配置高效。因此,带有计划经济和封闭经济色彩的所谓组织农民成立集体经济性质的合作社在广东没有存在的空间。广东40多年改开实践经验就是乡村组集体不直接参与经营。西部地区市场化程度低,在一定条件下,组织起来抱团发展还有一定的空间,但原则上村组集体不能直接参与经营,否则,最后十之八九要亏死。
不过,广东其实是可以在探索创建像荷兰、以色列等发达国家和地区那种企业化的合作社方面有所作为,但遗憾的是广东在这方面乏善可陈。广东不管东西南北风,政府始终还是把发展工业放在首位,三农重要性多半只是停留在口头上,在行动上三农始终还是处在边缘化的地位。
随后我把国家乡村振兴局官方微信公众号上的本人拙文《中国农民合作社深度调研报告》、武汉大学三农网站上的拙文《还原16年前陈林的“瑞安农协”试验 ——六问瑞安“三位一体”改革:是什么?改什么?成功了吗?》和农民问题研究所微信公众号上的拙文《就营商环境致辽宁省委书记、省长的公开信(含附件)》以及我在武汉大学三农网的个人文集链接转发到这个群,供大家参考。
胡小青回复我:我在福建宁德屏南县(全国农业试验区)的试验也印证了所述。
我:看近两三年全国形势看,三位一体合作社已偃旗息鼓,各地纷纷出台政策限制三位一体合作社的发展(主要是限制信用合作),这相当一定程度上印证了我几年在上述几篇文章对我国农民合作社建设现状与前景所作的分析和判断。
南水2号回复我:这本是个非常简单的道理,一种合作都没几个做起来,结果来个三种合作的结合,他们竟然觉得这个有戏。我原以为也就哄哄从未干过实事的某人,却发现这些人不少还真信。
南水2号:那个陈某在一群开始还得意地转发自己各种三位一体的文章,被我批得不得不承认浙江那些所谓三位一体大多是假的,不久人就不见了。
我回复南水2号:是的,三位一体合作社明显不符合中国农情,也与农民群众业已开展农民合作社建设实践不符,然而却有相当一批专家学者信以为真,并为其站台,为其摇旗呐喊,定人匪夷所思。对于三位一体合作的炒作,某些人及其利益集团借某种力量造势的意图明显。
南水2号:三农圈的人一听到“合作”两个字就打了鸡血一般,见到三种合作结合在一起,自然是鸡血的立方,但又坚决不承认市场也是一种合作,而且是更有活力更为平等的合作。
解辞:不管什么合作,都要挣钱,现在是市场经济,农业生产高度依赖国家补助政策,自身无法造血,农产品销售供给过剩,议价权太低,钱都让中间商赚走了,农业金融缺乏风险保障,利得又归了银行,三位一体就没有能赚钱的点,赚不到钱就说明此路不通,农民又不傻,当然不愿意跟进了,农民不跟进,合作制就更谈不上了。
中央党校某教授:按照你们议论表达的意思,老夫到处鼓吹发展信用合作支撑的三位(实则多位)一体综合合作是错了,但我不能服气啊!
南水2号回复中央党校某教授:当然可以不服气啊。撞南墙不回头的人也有不少,何况只是不服气呢。
解辞:历史总是不断创新,不断进步的,说不定未来真的可以用这种模式让合作社赚钱吧,我个人内心还是希望三位一体模式能真的改进农业发展的现状,只是目前这个情况让我觉得比较悲观,哪怕从逻辑上都找不到这种模式当地怎么给农民赚钱。
中央党校某教授:写中央一号文件的那些人,做官都是高手,解决实际问题却是酒囊饭袋,拜托群友们,有机会把我这话说传给那些写文件的吊人,就说是老夫说的,希望他们有人出来正面对抗一下。但我既然说他是酒囊饭袋了,也就是判定他没有人敢出来了,以官场的规则断定,他们肯定不会出来。所以,我也就是说说而已。
我:以我十年多的观察调研,透过现象看本质,到目前为止,全国开展信用合作的农民合作社,没有一家是严格意义的“信用合作”,就是完全符合理论和政策要求合作社,换句话说,就是所有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最终都变味了,最终与其他商业金融机构没有本质的区别。
进一步说,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走过30年后的今天,过去那种“纯粹”的合作社内部的信用合作,已没有存在的可能了。
事实上,合作社作开展信用合作业务面临两难选择:真按政策要求干,信用合作业务根本搞不起来,也没有哪个合作社领头人和社员有做这种信用合作的意愿;而如果突破“四不原则”,合作社信用合作规模却可以快速做大,合作社盈利能力大幅提升,那这么干就跟银行没有本质区别了,最大的问题是当然金融风险也随之而来,当地政府及金融监管部门随时会叫停,严重将追究你的刑事责任,这样的例子屡见不鲜。
至于生产合作和供销合作,只要是市场化组织程度和社会化服务水平高的地方(如广东),合作社开展生产合作和供销合作基本上没有意义,尤其是供销合作在某种程度上就是一种倒退。
南大某教授: 农民谁来组织?是否有能力组织?历史上只有起义抢东西杀人抢浮财农民才一呼百应。他们以某某为招牌,在各地建立乡村振兴研究院,骗取经费。三农派是一个利用zz正确的利益集团,利用政治为自己谋利益,违背农民本愿。
某合作社理事长:这个三位一体初衷设想是美好的、质朴的。我说没必要持续的缘由:
一是最主要生产资料土地并非合作成员私有,仅仅是租赁来公有土地使用权,拿来入社,好比租车跑营运挣钱,变因太多。
二是互助金融方式存在“干扰经济秩序”罪名风险,何况在我看来农业发展根本不缺钱。
三是农业生产更像当年“互助组”“初级社”,怕是不敢走到“高级社”地步,对农民而言,农业生产活动不仅仅是获取基本生存资料吃饱喝足,农民也需要通过农业劳动来体验自己社会成员感。
四是缺失党在其中地位,根本就没发展底气,但要在其中强化党组织地位,起初尚可,要图谋发展,怕是又成局部大锅饭。
五是与当下推崇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衔接不会密切,经不起考验。毕竟主要成员是农民,稍有诱惑和风吹草动,立马树倒猢狲散。徐教授只对虚无缥缈的三位一体感兴趣。